甘地傳 · 第九章 為印僑請命
有納稅的義務,沒有選舉的權利,世間最不平的事情,還有什麼比這更厲害。美國之所以宣布脫離英國的控制,是基於這理論;甘地之所以只身為南非的印僑請命,也是根據這理由。
當歡送會的盛筵散席後,甘地即刻起草一封請願書,呈給那達爾邦立法會議。截至1894年止,印度的僑民得享受和歐洲人同等的選舉權。根據當地的選舉法,任何成年的男丁,只要他是英國的子民,只要他的不動產值得五十鎊或者每年繳納十鎊的房租,他便列於選民的名單內。在那達爾邦這地方,整個印度社團僅有二百五十名選民,而歐洲社團卻有一萬名選民。現在當地政府又想根據種族的理由,準備把這少數人的選舉權也取消掉。
甘地起草了一封強硬而又漂亮的請願書。接著,他又組織了一個委員會,以一位很有勢力的商人哈芝亞當(Haji Adam)為會長,並且用亞當的名字,發一通電報給立法會議議長,請求遲延討論這條議案。另外又發一通同樣的電報給那達爾邦的總理。那時,議案已經通過,或者已達到二讀通過的階段。原來印僑對於這種嚴酷的議案不表示反對,被政府當做他們沒有資格選舉的一個證明。只因這通電報,立法當局才把三讀的手續遲延了兩天。事實上,甘地這封請願書,算是印僑給南非立法會議的第一封請願書。
一般青年從來沒有干過公共事務,現在他們也來參加了。那些懂得英文的青年,整個晚上忙著抄寫請願書。商人自動地利用他們的車輛,到處請人簽名。這一切事情必須在晚上完成。第二天各報刊載這封請願書,而且加以同情的評論。這給立法會議以一種印象。雖然如此,議案還是通過。
這種煽動的方法,是南非的印僑所得的第一次的經驗。接著,整個印僑的社團鼓起關心時事的熱情。他們開始相信,團結就是力量,而社團是整體的,不可分裂的。現在大家想進一步,向倫敦殖民部部長李賓勳爵(Lord Ripon)呈遞請願書。於是甘地細心研究選舉問題有關的文獻。他的理由是:「我們在那達爾邦有選舉權,像我們在印度有選舉權一樣。保留這選舉權是很適當的,因為印僑能夠運用選舉權的,僅占了少數人。」
從全省裡邊找到大多數人來簽名,這並非一宗容易的事情。大家天天開會,參加會議的人數也在增加中。所需款項也能夠籌集起來。許多人自動地幫忙抄寫,請人簽名,諸如此類的工作,純粹是盡義務,不受報酬。在短短一個月內,這封有一萬人簽名的備忘錄,就寄給殖民部部長,請他向女皇請示,要否決議案。他們曾印刷了一千份備忘錄,以便到處分發。這種富有煽動性的文字,使印度國內人士,第一次認識南非那達爾邦的情形。連倫敦《泰晤士報》也支持印僑的要求。
甘地請印度僑民讓他束裝歸國。但是,他們說:「誰知道殖民部部長是否會贊成我們的備忘錄?你已經親眼見到我們的熱誠。我們願意積極工作。我們也有錢。但是,假如沒有人領導,那麼我們已得的一點點成績將化為烏有。」甘地知道他們的話是很有理由。不過,他個人也有困難的地方。他擔任公共工作,只好盡義務,絕對不能動用公款。但是,假如大家要他的工作對於印度社團有所貢獻,他就不能不過著律師派頭的生活,這是說,每年最少要費三百鎊。他說,他準備逗留下去,假如各大商家願意光顧他的業務,讓他辦理各種法律手續,暫定一年為期。他這種建議,馬上有二十名商人表示贊成。
甘地向那達爾邦法院申請做律師,那達爾邦律師公會,根據種族膚色的理由,拒絕他的申請書,但是最高法院不顧一切反對,讓甘地註冊為律師。當他宣誓完後,高等法官勸告他把頭巾拿下來,以後關於執行業務的律師所穿著的服裝,他應該遵守法庭的條例。這些要求,他一一接受,因為他想保留實力,準備作將來更大的鬥爭。這次律師公會的反對,使甘地越來越出名。報紙上的評論同情他,並且說律師公會那種舉動,完全出於妒忌。
在甘地的心目中,執行律師的業務,算是次要的工作;他的主要的目標在於公共工作。他認為呈遞請願書還不夠,所以他提議,要組織一個永久的機構,注意印僑的利益。他曾看到印度國大黨的新聞,雖然他從來沒有參加該黨的會議。最近一次的國大黨會議,是在1893年在拉荷省(La hore)舉行,由達達拜擔任主席。為著這事情,達達拜還親自訪問倫敦。甘地推崇達達拜的為人,本著愛屋及烏的道理,他也愛護印度國大黨。他想把國大黨的名稱普及化,所以他提議,請那達爾邦的印僑將他們的組織叫做「那達爾印度國大黨」(Natal Indian Congress)
1894年5月22日,那達爾印度國大黨正式成立,大家踴躍參加,整個會場擁擠得水泄不通。平均每個會員,每年須交會費3鎊,有幾位會員每年交二十四鎊,甘地本人交12鎊。在一個月內,參加的人數多達三百人,各種宗教人士都有。富裕的商人親自前往偏僻的鄉村,請人加入為會員。這是一種政治的訓練,讓大家熟悉當地的情況。國大黨每月開一次會議,詳細賬目公布。會員們提出各種問題,同時,也考慮新的問題。
甘地是個實事求是的人物。他認為印僑要得人家的尊重,必須先尊重自己。他鼓勵人家厲行家庭內的清潔運動,提倡個人衛生,住宅須和商店分開,有錢的商人應該考究排場,和他們的社會地位相稱。在國大黨的監視下,他成立了一個教育委員會,以便督導年輕一代的印僑,因為他們的祖先都是「契約勞工」,他們生長於南非,僅通英文。這些年輕的會員,得交一點象徵的會費。該會的目標,在於預備一個公共場合,讓他們聚首一堂,同時,鼓勵他們愛護祖國的情緒。會員經常開會,閱讀和討論各種科目的論文。
國大黨的工作的另一個特點,就是使住在南非的英國人及住在印度的印度人,熟悉那達爾邦的真實狀況。甘地寫了兩本小冊子,《向南非的英國人呼籲》和《印度人的選舉權》。這兩種小冊子傳播得很廣。
甘地堅持真理,不贊成言過其實,他要印度社團注意自己的缺點。他儘量供給消息給各報,同時,想法對抗反印的宣傳。
雖然那達爾國大黨也有印度的僑生及書記人員做會員,但是,那些不熟練的普通工人及契約勞工,卻沒有包括在內。現在有個機會,讓甘地真正認識契約勞工的狀況。有一天,有個泰米爾人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手裡拿一條頭巾,兩隻牙齒打破,嘴裡流著鮮血,站在這位年輕的律師面前。甘地看這種奇形怪狀,不禁大吃一驚。他先請這個泰米爾人戴上頭巾,彼此平等待遇。這對於可憐的奴隸是個新經驗。原來這位泰米爾人名叫巴拉桑達蘭,他是當地的著名歐籍人士的契約勞工。主人把他打得頭破血流。甘地請醫生來檢查,寫了一張證明書,然後帶這個人去見縣長。甘地的目的,並不一定要責罰僱主,他只想把巴拉桑達蘭釋放罷了,因為根據當地規矩,契約勞工好像奴隸一樣,算是主人的財產的一部分。甘地很成功地把他轉到另一個僱主。這個消息傳到每個契約勞工的耳朵,連住在馬特拉斯的人也知道。這樣一來,大家把甘地當做朋友。一批一批契約勞工,繼續不斷地跑到甘地的律師館,這給他一個好機會,深刻了解他們的痛苦。
當1894年,那達爾政府想徵收從前的契約勞工每年二十五鎊的稅。徵收新稅的理由是,白種的商人害怕印度人又聰明又勤力。當三十四年前,白種人歡迎印度的契約勞工到南非的時候,他的目標是希望在印度勞工的五年約契完滿之前,他們可以利用印度勞工的勤力,把農業改良一下。但是,印度勞工的成績超過他們的希望。印度勞工不但介紹許多印度的佳種,而且由於他們的聰明能幹,使當地原有的品種達到物美價廉的地步。他們的事業不限於農務;他們也會經商。許多印度人從勞工的地位高升到土地和房屋的業主。他們的發達,播下排斥的種子,而宗教和生活方式的歧異,更加強白種人的排斥印度人的情緒。現在已經達到表面化的階段。一方面,要取消印度人的選舉權;另一方面,要徵收印度契約勞工的稅。
1893年,那達爾邦得到責任政府的地位,所以這兒的殖民地主義者想徵收每年二十五鎊的重稅,以示慶祝。按照契約勞工的條例,他們須先得到印度政府的批准,所以他們就派代表到印度,向印度總督伊爾金勳爵(Lord Elgin)施壓力,希望他能夠贊成。他認為這數目太過苛刻,最後才贊成每年納三鎊稅。事實上,這種苛捐雜稅,像高禧爾(Gokhale)所說,使印度人吃了大虧,「結果將破壞家庭,使男人犯罪,使女人從事丑業」。這事情需要甘地鼓起劇烈的反抗運動,才能夠把它取消。
1895年中,那達爾國大黨渡過一周年。由於甘地積極的公開活動和宣傳,印度國內人士才明了南非印度僑民的生活狀況。當印度國大黨在馬特拉斯開會的時候,主席韋柏(Alfred Webb)通過一條關於南非的議案:「本黨誠懇地要求英國政府,准許那些住在南非的印度子民的願望,否決殖民地政府不許他們有投票權的議案。」下一次國大黨在潘那(Poona)開會時,紀錄上也有一條提到他們要抗議南非的印度僑民受虐待,同時,希望「英國政府和印度政府,會以同一的精神出面來保護這些僑民的利益,因為過去無論什麼時候,英國的子民的利益如受損害,他們往往會出面來干涉」。
時間過得真快,甘地在南非,一下子就過了三年。在這期間,他的聲譽卓著,業務也很可觀。到了1896年中,他就收拾行裝,準備回到印度,把妻子帶到南非來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