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傳 · 第六章 到英國留學

連士升 《甘地傳》
十六歲那年,甘地的已經告老的父親去世,享年六十三歲。不久之後,甘地的太太生了一個孩子,不過這個孩子在三四天之內,又告夭逝。 1887年12月,甘地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得到及格,不久之後,他進了巴那格城的薩瑪達學院(Samaldas College at Bhavnayar),他覺得功課很困難,所以讀完一學期,就束裝回家。 甘地家裡有個世交勸他到英國去留學,以便考取律師的資格。那位世交很坦白地說道:「時代變了,你們可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恐怕不能繼承你們的父親的職位。」甘地非常贊成赴英留學這意見,但他的母親卻捨不得兒子遠渡重洋。為著拖延時間,母親提議,甘地應該先到波班達去請教叔父。甘地乖乖地坐著牛車和騎著駱駝,跑了120英里,直到第四天,才抵達目的地。那時,赴英留學,算是反宗教的行為,叔父想避免直接干預的責任,所以他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最重要的是你母親答應不答應。」 甘地本來想讀醫科,但他的哥哥反對。哥哥說:「我們這一階級的人,根本不贊成解剖屍體。」當時甘地的家庭沒法子籌足巨款,送他到英國去讀法律,但他的哥哥卻願意替他想辦法。母親仍舊躊躇不決,但是,當甘地很嚴肅地答應不吃肉、不喝酒、不接近女人的時候,她終於答應了。印度的青年隻身到外國去留學,這在當時算是不平凡的事情。甘地出身的中學給他一個歡送會,他期期艾艾地說了幾句話,表示謝忱。 甘地和母親、愛妻,以及一個僅幾個月大的嬰孩告別後,徑赴孟買。截至那時止,甘地所屬的階級還沒有一個人出國留學,因此,同階級的人便召集了一個大會,專門審問甘地。他們說:「照我們這階級而論,你赴英留學的計劃是不合理的。」甘地答道:「我的志向已經決定,恕不更改。我認為我們這階級的人不應該干涉這事情。」 同階級的人很鄭重地下個判斷:「從今天起,我們宣布這個孩子為化外頑民。凡是幫忙他的人,或者到碼頭去歡送他的人,將受處分,罰金為一盧比,四安納。」但是,意志堅定的甘地,卻一點無動於衷。 1888年9月4日,甘地和一位律師結伴同行,從孟買坐船到英國南安普頓,到了月底,才安抵目的地。 在輪船上,甘地穿著一套黑色的洋服。大部分時間,他都躲在房間裡,因為害羞,所以每餐都在房間裡進食。在旅程中,他不吃肉,不喝酒,一日三餐只靠自己隨身攜帶的甜品和水果來充飢。到了上岸時,他穿著一套白色的法蘭絨,這是船上穿著這種服裝唯一的人物。 甘地抵達倫敦那一天,就住在維多利亞旅店,他家裡的世交梅達博士(Dr. Mehta)曾到旅店來招呼他。他看見梅達博士戴了一頂絲絨帽,為著好奇心的驅使,他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摸那頂帽,不料摸錯了方向,把絲絨弄得很零亂。梅達博士很不客氣地教訓他一頓說,按照歐洲人的禮節,「不要撫摸別人的東西,不要向人提出問題,像我們在印度初次見面時所提出那些問題一樣;不要大聲說話。跟人談天的時候,用不著開口『先生』,閉口『先生』,像我們在印度時所說的那樣,只有僕役和下屬才對他們的主人那麼稱呼。」 甘地覺得周遭一切都很奇怪,所以他時常想念家鄉。他到倫敦後第四天,就從旅店搬出來,因為旅店的房租每天高達1英鎊。他搬到英國女房東所擁有的比較廉宜的宿舍。在宿舍里,他過的是半飽半餓的生活,因為非素食的菜餚,他不敢染指;其他食物,他又覺得淡而無味,他一面受了種種新的誘惑,一面又受了種種社會的壓力,但他對母親的誓言,一直信守不渝。 他還沒有開始正常的研究工作,所以他就經常閱覽《每日電訊報》、《每日新聞報》、《巴爾摩爾報》(Pall Mall Gazette)。這對他是個新經驗,因為在印度的時候,他還沒有看過報呢。《每日電訊報》新奇的特寫,就是亞諾爵士(Sir E. Arnold)所發表的照片和遊記。 甘地到倫敦每一地區漫遊,希望能夠找到素食館,無意中他居然找到一間奇怪的菜館,這間菜館不但出售素菜,而且用文字來宣傳素食的功用。他買了一本索德著的《素食主義的答辯》(Salt's Plea For Vegetarianism),這本書使他對食物發生興趣。他和素食主義的幾個台柱往來,接著,他就開始從事食物的試驗。他停吃糖品,他也停止喝茶和咖啡,而代之以可可。有一度,他不吃澱粉質較多的東西;有一度,他光吃麵包和水果;有一度,他僅吃乳酪、牛奶、雞蛋。 真是環境移人,初到倫敦的甘地居然也想做紳士的美夢。他跑到倫敦西城,花了10英鎊定做一套很漂亮的西服。他也買了一頂高帽。他每天對著鏡子十幾分鐘,把頭髮梳得整整齊齊,把領帶結得漂漂亮亮。他學了六次舞蹈,可惜步伐跟不上旋律。為著培養對西方音樂的興趣,他曾費心學習手提琴,結果,仍沒有學成功。他學法文,他也學演講,可是當他要背誦英國最年輕的首相庇德的演講詞的時候,他卻呼呼地睡覺了。經過三個月學習做紳士的經驗後,他終於回心轉意,要老老實實地做刻苦用功的學生了。 他的生活過得很嚴肅,花了一分錢,他固然要記賬;對於自己的日常生活,也管得很嚴。為著簡化生活,他特地租了一個房間,自己動手預備早餐和晚餐,而他所吃的僅限於素菜,所喝的不過可可茶。現在他每星期花了十七先令。他極少利用交通工具,無論到什麼地方,都是安步當車。偶爾他也看看戲,也參加倫敦素食學會,不久之後,他就成為該會的執行委員。他幫忙該會的徽章的設計。他還很熱心地在他那一區成立分會,自己擔任秘書,把副會長一職請亞諾爵士屈就。不久之後,他搬了家,這個分會就關門大吉。通過素食學會的關係,他有機會和各方面人物接觸,這些人物和英國的新運動有關,如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無神論、見神論(Thcosophy)、節育問題。他在《素食者》雜誌上發表了九篇論文,討論印度教的風俗和食物。法律學的考試相當輕鬆,他不想多花時間去準備;另一方面,他倒想利用這機會去讀文科有關的學位。牛津和劍橋根本沒有希望,因為留學的時間太長,費錢太多。他決定參加倫敦大學的入學考試。這需要拚命用功,但這會增加他的常識,所以他才願意在書本上痛下工夫。他的法文、英文、化學三科都及格,可惜拉丁文卻考壞了。六個月之後,他再考一次。在科學這方面,他選擇熱學和光學,以代化學,結果及格,這是1890年6月的事情。 遠在半年前,他認識了兩位飽學之士,因為時常跟他們在一起,所以他第一次讀到佛經。他們正在閱覽亞諾所譯的《天國之歌》(The Song Celestial)。他們請甘地和他們共同研讀原文。不久之後,甘地以更大的興趣,讀到亞諾所著的《亞洲之光》(Light of Asia)。這樣一來,他的閱覽的胃口加強,所以他要研究其他宗教大師的生平。他們介紹他與蒲拉法斯基夫人和菩桑夫人(Madame Blavatsky and Annie Besant)。因為研究見神論的關係,這無形中鼓起他研究印度教的興趣,但是,他還是一個局外人,不想加入見神論學會。 在這期間,他的同住的朋友老田博士(Dr. Josia Oldfield),對於甘地的宗教思想十分注意。他想攻擊自己認為甘地思想錯誤的地方,然後引導他信仰基督教。在他的要求下,甘地開始研究《聖經》。甘地只喜歡《新約》,尤其是耶穌上山的教訓。他有時也到教堂去做禮拜,恭聆傳教士的演講,其中巴克博士(Dr. Parker)的言論最能夠引起他的注意,所以他不怕麻煩,時常前往聽講。宗教對他是一種新經驗,他的眼光逐漸擴大。他想把佛經的教條,耶穌上山的教訓,以及《亞洲之光》三種著作加以融會貫通,成為自己的宗教理論的系統。 由於經常閱覽報紙的關係,甘地對於時事十分熟悉。1889年,倫敦碼頭工人罷工,甘地和一位印度的朋友,親自前往曼寧樞機主教(Cardinal Munning)的府上,慶祝他幫忙工人的義舉。 那時,達達拜(Dudabhai)正在倫敦。他出版了一種名叫《印度》的雜誌,內容討論印度問題,這個雜誌影響了留英的印度學生,他們的人數達二百人,經常到印度協會去開會演講。有一次,在這種會議里,甘地鼓起勇氣,把一封介紹信交給達達拜。後者說:「無論什麼時候?你都可以來請教我,假如你喜歡。」 1890年,巴黎開個萬國博覽會,上年剛建築落成的埃菲爾鐵塔,曾引起廣泛的注意。托爾斯泰就是瞧不起鐵塔的藝術價值的代表人物。那時,報章雜誌關於這問題的辯論,引起甘地的注意,所以他決定前往巴黎,看看鐵塔到底是怎麼一同事。巴黎的古老的教堂,尤其是聖母堂的建築,內部的華麗的裝飾,雕刻的美妙,給甘地以極深刻的印象。甘地在巴黎逗留七天,就重返倫敦。 兩年前,他已經加入內廷法學院(Inner Temple)。為著參加律師考試,他必須在英國逗留三年。照英國的慣例,研究法律的學生,每學期至少要參加律師會的公宴六次;那種宴會的場面很大,每人須付三先令。參加宴會的人都大吃大喝一場。甘地只吃麵包、煮番薯、青菜,同時,他一滴酒也不喝。原來在這種宴會裡,每組四人可分到兩瓶酒,因為甘地絕不喝酒,所以誰也高興和他在一組。考試很容易,但是,甘地和其他學生不同,他精讀一切課本,而且閱覽拉丁文的羅馬法。他購買了許多書,他花了九個月時間,讀完布侖著的《民法》(Brooms' Common Law),這是一部卷帙繁重的很有趣味的書。斯奈爾的《平衡法》(Snell's Equity)「很有趣味,可惜不易了解」。他也高興閱覽威廉和愛德華的《財產法》(Real Property by Williams and Edward),古德孚的《個人財產法》(Personal Property by Goodeve)。麥茵的《印度法》(Mayne's Hindu Law),他也讀得津津有味。 甘地考試及格,於1891年6月10日,成為律師公會的會員,第二天就到最高法院辦完註冊手續。 甘地離英返印的前夕,特地邀請一些素食的朋友到荷爾邦飯店(Holborn Resturant)去吃一頓非常嚴格的素食。這對於一間非素食的飯館是個新經驗。甘地被邀請發表演講,結果,像以往的情形那樣,他失敗了。「辱承請君光臨指教,不勝榮幸,謝謝」!說完,他就即刻坐下來。在他動身回印度的前夕,《素食者》雜誌發表了整版訪問記和他的照片。 在留英的三年間,甘地的生活正是多彩多姿。那時代是知識分子大活動,同時,又能夠享受無限制的思想言論自由的時代。整個英國成為一間活的大學。任何派別的思想都得到容忍。新思想可以傳播和實行,這在英國史上,不但是空前,而且也可以算是絕後。1887年,獨立勞工黨成立,費邊社在韋柏夫婦及蕭伯納的指導下,把社會主義和科學的思想普及化了。 1889年,蕭伯納出版《費邊社論叢》(Fabian Essays)。克魯泡特金的《互助論》(Kropotkin's Mutual Aid)在《19世紀雜誌》上連載,同時,克魯泡特金自己也到英國來傳播他的學說。羅斯金和莫里斯(W. Morris)引起藝術界很大的興趣。亞諾著的《亞洲之光》和《天堂之歌》替印度爭取思想比較進步的英國人,把印度的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整個英國的學術團體邀請穆勒(Max Miiller)來演講印度的哲學和宗教等問題。起初,這種學術演講僅有五十人參加,現在居然有一千四百人來恭聆關於東方的哲人的言論了。 當甘地還逗留於倫敦的期間,國大黨第四屆大會,於1888年在阿剌哈巴(Allahabad)召開;第五屆大會,於1889年在孟買召開。這兩屆大會,由兩位英國的名人尤爾和韋德朋爵士(G. Yule and Sir William Wedderburn)分別主持。當第五屆大會開幕時,布拉留(Bradlaugh)從英國趕來赴會。他說:「生長於民間,受人民的信託,我要為人民而死,我根本不知道有地理或種族的界限。」 1891年6月12日,甘地搭了半島和東方輪船公司郵船回國。他覺得,「除了印度以外,我寧願住在倫敦,而不喜歡住在世界其他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