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傳 · 第四章 思想的淵源(三)
英國名作家——羅斯金
人生數十年,遭遇卻千變萬化。有的是一帆風順,有的是半生潦倒。有的本來可以過著無憂無慮的貴族式的生活,只因思想一轉變,寧願傾家蕩產,深入民間,過著平民的生活。英國名作家和批評家羅斯金,就是這麼一種人。
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於1819年2月8日生於倫敦。他的原籍為蘇格蘭,祖父算是愛丁堡有名的酒商。後來傾家蕩產,負債纍纍。他的父親移家倫敦後,重整舊業,以製造櫻桃酒起家。除了償還舊債外,他還建築了一間富有文化意味的別墅,終他的一生,永遠與文學和藝術結不解緣。
他的母親是個精明幹練、嚴肅堅定的清教徒。他在父母的嚴格的訓練下,只准用功,不許遊戲,雖然他自幼對於音樂、繪畫、朗誦,以及觀察自然的景物等事情非常喜歡。他的父親為著業務關係,經常到處旅行,每次旅行都帶了母親和他同往。十四歲那年,他曾到德國和瑞士去觀光,而阿爾卑斯山的勝景曾使他念念不忘。簡單說一句,他年輕時代的有計劃的旅行,為的是找尋優美的自然景物或藝術品,這無形中給他奠定美學的教育的基礎。
他的母親教導他研讀《聖經》,父親也朗誦莎士比亞、司各特、塞萬提斯、拜倫,以及其他著名的古典文學給他聽。因此,他自小就懂得做文做詩,而且寫得很像樣。
因為經常旅行,同時,又因為臥病兩年,所以他在牛津大學讀書的時候,他的功課並不佳。事實上,牛津大學的生活,對於他所追求的真正的教育——研究自然、藝術、文學——反而有妨礙。
1846年離開牛津後,他就隱居漢恩山(Herne Hill)的別墅,朝夕從事寫作,他的名著《現代畫家》(Modern Painters)很快就寫成。接著,他又漫遊義大利,而《現代畫家》第二冊,也於1846年出版。(按:這套書共五冊,最後一冊,於1860年出版)。他曾在義大利北部的幾個大城研究建築、雕刻、繪畫,又出版了一部《建築的七盞燈》(Seven Lamps),內容主要的是討論建築學上的問題。
1848年結婚。他的夫人年輕貌美,喜歡交際。只因二人的個性有很大的距離,所以六年之後,便告離婚。結果,他還是回到漢恩山的別墅和父母同住,直到兩位老人去世。
自《現代畫家》最後一冊出版後,他的生活又換了一個方式。他從事社會、教育、工業、道德和宗教問題的研究和闡揚,而藝術卻變成達到更高精神生活的工具。他寫了許多的小冊子、書信、論文、演講稿。他主張理想的新社會計劃,絕對反對正統派的經濟學的教條。關於這問題的四篇演講稿,他曾送到薩克雷(W. M. Thackeray)所編的刊物去發表。不幸大眾起來反對,刊物停止連載,所以他就想法於1862年印為單行本,題名《給最後這一個》(Unto This Last)。五年之後,他又發表了致工人二十五封信,題為《時與潮》,內容把他個人對於社會和經濟的主張闡明得十分詳盡。到了老年,他到牛津大學任教,前後達十五年之久,雖然他曾因疾病和旅行,中斷了幾年。他的最後的一部著作是《自傳》(Praeterita)。他的父親死時,給他留下一筆可觀的遺產——二十萬鎊——這筆款經他任情揮霍和捐贈文化和慈善機關,不久便告空空如也,所以他的晚年只好靠版稅和拍賣繪畫過活。
現在讓我們來研究羅斯金的名著《給最後這一個》。他一生從事著述和講學,但他對於本書特別自信和自負。他說:「我相信這些論文是我所寫的最優秀的東西。這是說,最真實的,措辭最恰當的,最有用的東西,至於最後的一篇,因為我特別賣力氣,也可以算是我平生所寫的最優秀的東西。」
本書名為《給最後這一個》,其實,這是《經濟學原理》或《經濟學論叢》,內容是說明作者對於經濟學的看法。他對於財富、勞工、價值、消費等問題,和正統派經濟學家如李嘉圖、米勒有不同的見解,所以他覺得更可貴。
自工業革命後,工廠日益發達。在工業社會裡,僱主和雇員的關係,單純靠契約,二者之間,極少感情的聯繫。僱主隨時可以開除雇員,雇員也隨時可以罷工,以示報復。且看羅斯金怎麼說:
兵士和校官之間所存在的熱愛,我們很容易想見。紡棉花的工人和廠主之間所存在的熱愛,我們就不容易想見。為著搶劫而組成的團體(例如古代的綠林好漢),能夠由完全的愛護而得到鼓舞,其中每個成員都願意捨身來替領袖拚命。但是,為著合法的生產和積聚而組成的團體,就缺乏那樣的情感而得到鼓舞,其中沒有一個成員願意捨身替領袖拚命。
在羅斯金的心目中,勞資的關係之所以不大融洽,為的是雙方的立場不同。前者視財如命,貪多務得;後者惰性很重,他們寧願拚命苦幹三天,酗酒三天,而不願花了六天做著正常的工作,得到適當的休息。
像勝任愉快的將領一樣,他老是身先士卒,所以負責的廠主也應該害則居先,利則居後,這樣才能夠博得雇員的信任。羅斯金說得好:
像船長一樣,當船破的時候,他應該是最後的一個人離船;當饑荒的時候,他應該把最後的一片麵包和水手們共享;所以,當商業的危機或不幸的時候,製造家應該和他的工人共苦,甚至他自己要多吃一些苦頭,而不讓他的工人知道;好像饑荒、破船、戰爭時期,做父親的人須替他的兒子吃虧那樣。
一般人都知道,經濟學是致富的科學。誰懂得經濟學的先例和法則,誰就會致富,不然,就會貧窮。但是,羅斯金卻要作進一步的探討,他認為財富的積聚,是基於社會的不平等。例如達官顯宦、富商巨賈的家庭,多是僕從成群,一呼百諾。「他之所以能夠雇用僕人,因為他的鄰居有些窮人,需要他的金錢或者他的穀物。假如沒有人需要這兩種東西,那麼他就沒有僕人可雇用了。」
談經濟學的人,免不了要提到「供求律」,羅斯金也沒有例外。不過他的出發點不同。他很同情工人,他有自己所理想的「烏托邦」,在輕描淡寫中,他多少也對工人表示好感。他說:
據說,金錢的償付,根本上包括對那些替我們工作的人的允許,這是說,今天他替我們服務花去時間和勞力,到了將來他需要的時候,我們也應該花同等的時間和勞力替他服務。
假如我們答應給他的勞力少過他給我們的勞力,我們算是薄給工資。假如我們答應給他的勞力多過他給我們的勞力,我們算是厚給工資。事實上,按照「供求律」,當兩個人願意做一種工作,只有一個人得到工作,那麼二人要競爭做這份工作,結果,得到工作的人將受薄酬。但是,當一種工作要二人才能完成,而願意做工的僅有一人,那麼要工作完成的二人相互競爭,結果,工人將受厚酬。
「供求律」不但支配勞工、支配生產和消費,而且也支配人類的一切經濟活動,所以羅斯金特地用極淺白的文字來表達它。
羅斯金一生享受榮華富貴,所以他對於富人和窮人的關係,比較普通人有更深刻的認識。他說:「富人不但拒絕糧食給窮人;他們還拒絕給智慧;他們還拒絕給美德;他們還拒絕拯救。」換句話說,富人是鐵石心腸,不然,他們也沒法子致富了。
關於生產和消費這問題,羅斯金認為,像消費是生產的目的一樣,生命是消費的目的。因此,他一提到生產,他總要注意到,生產的東西是否對人類有用。這兒可見,他所需要的是實用的東西,而不是虛有其表,大而無當的東西。
照這邏輯推演下去,他自然而然會得到一個結論:「一切真正的經濟是『家庭的法律』。努力使這種法律變成很嚴格、簡單、寬大;既不浪費,又不妒忌。」寥寥數語,把經濟學的真諦和盤托出。
現在讓我們看看羅斯金這本書對甘地有多大的影響。在《自傳》里,甘地說:
這本書(《給最後這一個》)是我們所讀的羅斯金的第一部著作。當我受教育的時期,除了課本以外,實際上我沒有閱覽什麼東西;到了我加入積極活動後,我又沒有時間閱覽。我不敢說有什麼書本知識。但是,雖然受了這種強迫的限制,我並沒有什麼大損失。相反的,有限的讀物可以說是幫忙我徹底消化我所閱覽的東西。在這些書本中,有一種使我的生活發生立刻的完全的變化的書,就是《給這最後這一個》。後來我曾把它譯為古拉查德文,題為《大眾的福利》。
雖然甘地一再很謙恭地自稱讀書不多,但他的選擇力、消化力、表現力都極堅強。他懂得讀書得閒,他能夠和古人共鳴,他更能夠享受「先得我心」的樂趣。因此,在青年求學時期,他能夠選擇和吸收美國、俄國、英國三位大師的特長,化為自己的血液和力量。梭羅教他以歸真返璞,重返自然的生活;托爾斯泰教他以無抵抗主義,愛你的仇敵等真理;羅斯金教他以犧牲自己,替大眾謀福利的行為。我們只看他把羅斯金的名著《給最後這一個》,譯為《大眾的福利》,便知他一生努力的目標是什麼。從前的人說,沒有讀《論語》之前,是這麼一個人;讀完《論語》之後,又是這麼一個人,這等於白讀。甘地是個負有歷史使命的大人物,他要做個以身殉道的君子,所以他熟讀梭羅、托爾斯泰、羅斯金的著作後,心裡大受感動。因此,他立定志願,以畢生的精力來實踐上述三位大師所提示的真理。
「苟余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以身殉道的屈原,具備這種決絕的精神;以身殉道的甘地,也具備這種決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