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病證治概要 · 二、肝病的病變規律
肝病是指肝的生理功能失調所引起的一切病證的總稱,它包括肝的功能和器質兩方面的病變。中醫認為:各種症狀的出現,都可根據五臟所屬,來揭示五臟生理、病理特點,而把握其生理、病理特點,可以掌握臟腑病的病變規律。例如:肝為風木之髒,主筋,凡有振掉、強急、抽搐、動亂、急迫等病象者,都屬於肝;肝為將軍之官,藏魂,在志為怒,凡情志改變中的郁怒等所致的病變都屬於肝;肝藏血,凡血證因郁怒而起者都屬於肝;肝位脅側,凡脅下病變諸如疼痛、痞塊等無不與肝有關;肝喜酸,凡泛酸噯氣皆屬於肝;肝膽相連,凡口苦、睛黃、黃疸、視物有暈而模糊、驚狂等,都屬於肝。凡此等等,把握了肝病這些變化規律,並進而區別其中主次、標本關係,就可以觸類旁通,活潑地掌握肝病的辨證論治了。
然而,應當看到,在疾病的發生髮展的過程中,病因是本,病症是標,辨證時「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因此,認識肝病的病變規律,還應當從病因、臟腑經絡的傳變規律、病理特點等方面作進一步的探討,現分述如下:
(一)病因特性對肝臟發病的影響
病因學說認為:病因的分類可分為內因,外因和不內外因。這種病因的分類法也適用於肝的病因的分類。儘管各種致病因素的性質不同,所表現的病證特點也因之而異,然皆有一定的規律可循。肝病的病因牽涉面廣,病變也較複雜,但是,六淫中的「風淫」,七情中的「怒」和情志抑鬱,以及不內外因中的「酒毒」、「痰濁」、「瘀血」、「房室」、「外傷」等,對肝病的發生具有特異的關係,在辨證論治中極有參考價值。
1.六淫發病於肝
風屬陽邪,性主開泄,喜行而數變,然「風氣通於肝」,故「風氣」為厥陰肝木之主氣。《素問·六微旨大論》說:「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此為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可見,厥陰以風木之氣為本,故肝病可產生「肝風」之變。一般而言,肝風屬內風範疇,因「風氣通於肝」,外風可因營衛空疏招致內客於肝,也有熱極生風而內外相引者,但不管是內風,抑或是外風,或內外相引,都是表現為「善行數變」,動搖振掉之病象。
其他五淫,濕、熱、燥、火、寒邪,每多以風邪兼挾而發病於肝。例如:風火為患,可因風乘火勢,火借風威,導致肝臟升發、疏泄,動搖太過而為病;寒與濕為患,凝斂黏膩兼挾風邪為其間,可牽引肝之升發、疏泄的功能而為病;「燥」為津液不足之象,有溫燥、涼燥之分,風挾燥熱則消灼津液,風挾涼燥則津液不布,無論是消灼津液,或津液不布,都可致肝的體用失調而為病。
2.七情致肝為病
人的精神情志活動過度,可傷及相關的臟腑而發生各髒之病。如怒為肝志,其氣剛暴,容易導致肝病。因怒則氣血逆亂,而使肝失去疏泄條達之用。石念祖說:「人忿則全身氣血顛倒,最易傷肝。」(《王孟英醫案釋注》)並且,氣血逆亂以後,輕則「氣盛而胸脹」(《靈樞·論勇》),重則「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素問·調經論》)表現出突然昏仆,不省人事的多種厥證。如果影響到藏血功能,還會表現出血溢於脈外諸證。如上逆則為嘔血,下迫可為崩漏。若大怒氣逆乘侮脾氣,也可以出現完谷不化的飧泄之證。並且往往因氣逆化火,導致肝魂不能戢斂而生怒狂之變。
由此七情致病,都會導致氣機紊亂,影響血液失調。因此,悲、憂、恐等情志過度都可使肝為病,王孟英說:「肝主一身之里……七情之病必由肝起。」(《王孟英醫案》)如「恐則氣下」(《素問·舉痛論》),因恐則氣怯,氣怯則下行,因而使肝的升發受到抑制;「悲則氣消」(《素問·舉痛論》),氣消則使肝氣內奪,可使肝魂不藏,所謂「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不精」者是矣;「驚則氣亂」,氣亂則神魂無主可使肝膽之氣內消,而產生驚悸與驚狂等證;「思則氣結」,氣結則肝氣內郁,而使疏泄不利,多表現為飲食不思,胸脅脹滿證。以上說明了怒可導致肝病,其他情志也能使肝氣為病。因此,需要針對肝臟為病特點,結合具體證候考慮問題。
(二)肝病臟腑經絡的傳變規律
人身臟腑居里,經絡居表,經絡是臟腑表里配屬的紐帶,臟腑是經絡氣血循環的根本。形骸五官關係臟腑所主,軀體部位則關係經絡溝通。因此,臟腑經絡是一個整體,並具有不同內涵的概念,它們具有不同的生理功能。
經絡有「行氣血,營陰陽」的生理作用,又是反映臟腑的生理、病理變化於外的通路,因此,發病之初,經絡臟腑可以相互影響,在發展過程中又可以相互傳變。比如說,外因之疾多先發於體表,由經絡而內傳臟腑;內因之疾初起多先表現於內,由臟腑而外達於經脈(如表里同病則內外並重)。所以,在認識肝病變化規律的同時,不能離開臟腑經絡的病理反映。下面就肝病的傳變規律分別論述如下:
1.經髒互傳
經髒互傳是指髒及其所屬經脈可以互為傳變。既可先有經脈病變,而後傳臟腑,也可先有臟腑病變,而後傳經絡。肝屬厥陰,肝之髒病可以導致足厥陰經脈病,足厥陰經脈病也可以影響肝病。如《傷寒論·厥陰篇》第351條雲(按趙本號碼):「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此證為厥陰血虛而寒邪客於經脈,故用當歸四逆湯滋血以溫散經中寒邪;而第352條又說:「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這說明寒中於經與寒邪犯髒在治療上有相同之處。又如第378條說:「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這一條就反映了肝臟寒邪而又外及於經絡的證候,而有互傳的病變規律可循。至於因經髒互傳,在內外出入之間,常可擾及所系屬之五官(眼、耳、鼻、舌、口),五體(皮、肉、筋、脈、骨)而發生病變。如「肝病者眥青」(《靈樞·五閱五使》);「肝氣熱,則膽泄口苦,筋膜干,筋膜干則筋急而攣,發為筋痿。」(《素問·痿論》)可以看出,這些病變的發生,實與「肝開竅於目」、「肝主筋」有內在的聯繫。
2.經脈互傳
經脈互傳是指本經病變不愈,傳與另一經為病而言。如足厥陰經脈屬肝,它的傳變規律有手足兩經相傳(即肝傳心包或心包傳肝),有陰陽表里相傳(肝傳膽,或膽傳肝)。《傷寒論·厥陰篇》第326條說的「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就是足厥陰肝病,而上犯於手厥陰心包的一個說明。至於表里相傳,是指厥陰與少陽相表里,少陽之邪,若不從表外解,則易於內陷厥陰而為病,而厥陰之邪內潰亦可從陰出陽而出現少陽證,所以,表里相傳是肝病傳變中一種多見的形式。
3.肝病傳變特性
肝,干也,其特性每以干犯他髒為能事,如上侮肺金,下竭腎陰,中伐脾胃,不一而足,其中尤以肝病傳脾和肝病及膽,或肝膽同病,在臨床上尤為常見。
應當指出,肝病傳變並不是固定的模式,在傳變過程中,常常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如時令氣候,「春善病鼽衄」(《素問·金匱真言論》);體質因素,「木形之人……其為人蒼色……能春夏不能秋冬」(《靈樞·陰陽二十五人》);又如情緒突變,「五志內傷,故令不得以次傳」。凡此等等,說明了肝病傳變和時令氣候、體質因素及精神因素等影響是分不開的。
(三)肝病病理變化特點
上面談到,由於病因的特異性,和病因中的陰陽偏盛關係,可使肝病依據經絡臟腑的內外表里關係進行傳變。如病進則由表入里,病退則由里達表,所以肝病在變化中有其一定的特點。
1.肝病的基本矛盾在於體、用失調 肝屬厥陰,厥陰為兩陰交盡,一陽初生,故體陰而用陽,發病則以「體」、「用」失調為基本矛盾。並且,可因陰陽互相消長而出現陰陽挾雜之象。
肝為風木之髒,然木能生火而水又能生木,故肝木介於水上火下之間,發生兩種不同的母子關係。若肝之陰陽失調,就會擾亂母子兩髒的安全。所以,它既可挾水而動,也可挾火而動,使陰陽水火不得交濟而為各種病證。
2.氣血病證是肝病的主要臨床表現 肝為多血少氣之髒,病則血常不足,氣反有餘,「氣有餘便是火」,火盛而更易耗血。而且氣鬱則血滯,所以在肝病的過程中,初起只涉及氣分,若氣分羈縻不愈,則入於血分。例如肝陽升發太過,則使氣血上沖而病厥,若肝風上擾則見頭目眩暈,或跳痛;如挾火熱,則兩目紅赤脹痛、頰赤;又如涉及少陽之經,則兩耳疼痛;若氣病及血,可出現咯血、嘔血;若肝血內虛,不能藏魂,則出現多夢易驚等證;若陽氣升發不及,則清陽不易上升,而必見病起則頭眩、痛而喜按、面色青白、兩目無所見等證;若肝氣不升,脾虛下陷,又可見洞瀉腸鳴、嗜臥善恐等證;如肝陽化風,而風挾燥熱,也可見到消渴善飢等證;此證若在婦科方面,更見於月經前期,經量為多,甚則發為崩漏之證;若因肝氣鬱抑,則見脅痛、脘悶、噯氣太息;若內挾瘀血,則見腹內堅硬、月經愆期、腰腹疼痛等證;若氣不疏泄,三焦不利,則小便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