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漫談 · 第二章 我竟守身如玉
一、在上海開美的書店
這是一九二六年與一九二七年的事了,我因在北京大學教了四五年書,照例可請假與照領薪水到外國再行遊學一二年,但當我到上海不久,大賊頭張作霖打入北京,派了劉哲為北大校長,宣布一切教職員欠薪截止給發,一切蔡元培校長在北大的規制都被推翻了。我只好留在上海與友人合資開了美的書店(1)。說起來真好笑:這間書店的資本只有二千元,除了租金與布置門面外,全部資本已將用完。店中尚雇用女店員四五人,我那位出資最多的友人謝蘊如就任為經理,我只充為總編輯,拉攏臨時編輯三四位。若過一二個月書賣不出,只好關門,因為資本是不能再有加多可以移用了。
幸而初開張時,門庭若市。所出書籍即時賣空。那麼,你們定要問這些書是什麼寶貝,能夠這樣引誘人?是《性史》嗎?是新式的淫書嗎?這些都不是的。我們當時所出的,就是上記所說藹理士的各種性的問題。他每段落的原文不長,每一問題譯述出來,大都不過一二萬字。我們的書本是普通裝式,定價僅值二毫。各種討論都是具有科學根據,自然在國人看來甚覺新奇可喜,價又便宜,所以買者極見踴躍。或者還有一件新奇的號召,即於書面上都印上了一個裸體女像(是巴黎公開出版的裸體女像,只有藝術性,當然無所謂有淫形之類),或者尚有一種商業廣告術的影響吧(2):即是我們的店員都是女性的而且是少年,也有些漂亮。在那時的上海商店,都無雇用女店員,只有一間外國人雜貨店有一二女店員吧。也許與我的名字有些關係,因為《性史》出版後,社會對我自然有許多好奇心了。這間小小的書店,位在那時所叫的「四馬路」;這是書店區,左近那些大書店如中華、商務等,若與我們這間美的書店的門市一比,還是輸卻一籌,這個就引起書店老闆們許多妒忌心了。可惜我們當時不知此中底蘊,以致後來一敗塗地。黑幕是那時在上海的書店業,都屬江蘇人的勢力圈,凡非江蘇籍要在上海開大書店,註定是不能成功的,或許老闆不是此地勢力中人,也當請「他們」為經理,同時當加入他們的「書業公會」(3),才能站得住。我們店裡的經理謝君是潮州人,而且是一個書呆子。我本人不必說,更是書呆子的書呆子了。一味只知做我們的生意,與他們這班「書店土霸」,毫無往來。在後來被他們摧殘到大勢不能收拾時,始知他們的陰謀,定要將美的書店消滅,然後甘休。他們的方法,就在勾結當地警局,誣控我們書店所出書籍都是淫書,屢次由警局向法院起訴。他們憑藉其勢力,當然是得勝的。每當一次以「淫書」起訴得勝後,他們巡警就開來一大貨車,把所有店內書籍一卷而空。這樣有了六七次,你想怎麼書店不關門呢?況且他們在報上大行咒罵,到後來連郵局也寄不出書籍到外埠去,這樣更加速關門的命運了!
二、法院控告我著淫書
我寫此時,並不為自己辯護。我今就舉出事實給大家看吧。既然美的書店所出的是「淫書」,怎樣開張了將近一年多之久,出書已數十種,門市上已賣出了幾十萬本,外埠的已寄去數十萬本,為什麼在那時間不檢查?不起訴?而待到這些都米已成飯後,始行叫救呢?又有一件證據就是:末了,巡警中人叫我們編輯去說:「你們出的書(指譯述藹理士的性心理叢書)可以照常出版,只要把書名改成為心理教育叢書之類。又將書面的裸體相片勿用。但每月需要奉上本局手續費一千大洋……」在我們一經商量之下,以為書店已摧殘到這樣地步,勢難繼續支持,每月奉敬一千元,在當時生意衰落之下,是非將所獲得的淨利,全數交還他們不可。那麼,我們的生意尚有什麼可發展呢?因是,我們不接受巡警局的條件,只好聽他們繼續摧殘,至於關門倒閉的境地罷了!
在此尚有一件趣味的事實,可寫出來給大家一笑。我當時在這書店附出月刊名《新文化》(4)者,有一期我申論「茶花女」的「處女膜」的生理與風俗觀念的意義。大意是說,只要男女彼此情感和好就好了;縱然發現其妻的處女膜已破,於初夜時未見「落紅」,那於他有什麼意義呢?在她未識他之前,她對他有什麼責任與道德?在結婚後,她能一心一意愛她的丈夫,便是好妻子,她的前事又何必去根究呢。我曾舉盧梭的情婦供招她因在少年時被人一時的引誘而至於破身,對盧梭不敢再行獻身的故事。盧梭當此際對她說:「我的愛人呵!我所求於你的是今後,並不是先前的事情……」這是達觀者的話。就我們當時在巴黎所知道的女子,到了十五六歲後,極少,也可說幾無一人不破身的。那麼就可說巴黎女子無一個人可成為真正有情感去愛她結婚後的丈夫麼?我進一步說:處女膜是一種生理的機構,常有一些女子雖無與男子性交,而處女膜已經破裂,當然可無初次「落紅」的事實。又有一種女子的處女膜特別構造,每次交媾都可「落紅」,但處女膜依舊存在,那又用什麼證據考驗她是否真是處女呢?這個文章又被巡警局向法院以淫書提起訴訟了。到開審時,那位中國法官,年紀五十餘歲,向巡警局代表說,這篇文章是極合理,並非淫書,憑良心說,不能判決處罰。那時巡警代表的地位是「檢察長」,硬要法官照他意見判斷。那位法官斷然不肯,彼此在庭中拍桌互罵大鬧一場。到後,那日的陪審官是日本副領事(那時上海租界法庭,是國際性的)出面調停,只好將此案上訴。所謂上訴的法庭,也是這個法庭所組織,到底仍然以淫書處罰結案。
這是事後由我們的編輯代表我出庭的報告,我當時極想與這位老法官認識認識,多謝他主持公道。說及當時的「把戲」,真是使人啼笑皆非。大約合共在法庭起訴美的書店所出的淫書案有六七次,照當時的法律,只有罰款與沒收書籍。但一二次後,那個巡警局代表定要把我拘禁,說只罰款,是使我不怕的。可是屢次被法官拒絕,只用罰款了事,當時的法官都是中國人,可見尚能遵守法律,不致為外勢力所屈服。
可是,他們巡警局也終於白費心血。假使通過把我拘禁的公文到了法租界時我已揚長而去了。因為我當時住在法租界,國際法庭不能直接派警拘捕我的。至於每次控訴,當然我本人不願出庭,照例可派代表(由一位極聰明的編輯彭兆良做我代表),那麼當案結束後,我的代表在短時間可告訴我逃避了。或者當時的法租界巡警局中許多法國人對我尚表同情,縱然拘捕的移文到達,恐怕他們也為我拒絕呢。
三、許多漂亮的女店員
我在當時對這些案件是取什麼態度呢?每當代表回來時說及已處罰若干(大約每次要二三百大洋),我只好付諸一笑。我說錢銀是儻來物,有錢給他們也是便宜事。又想到書店最多不過關閉罷了,一年來宣傳性學,也已相當達到目的。處在他人勢力之下,他們不原諒,只好以此下場,雖要抵抗於勢也所不能。故我遇一次判罰時,上海報雖大登特登(大都是由巡警局發稿的),我不但不畏懼,而且極樂觀,照常譯述,照常與友人大飲特飲,簡直是看這些案件為兒戲罷了,為一種有惡意的摧殘罷了!
有一次開庭時,我們的代表反駁巡警局代表說,你說這本是淫書,但我們是照藹理士原文一字不易而譯出的。他這本書在世界為公開本,即在上海大馬路的書局也可買到。那麼你怎樣說它是淫書呢?他說,原文是英文,英國人有程度可看這本書;你們中國人是無程度不配看的。我的代表再反駁說,不錯,我們中國人的智識程度不及英國人,但那些人會看我們的譯書,也算有相當程度了,也可看此不生毛病了。那位巡警代表終於無話可說。可是他們終於得勝,對我們不免罰款了案!我在此再鄭重聲明,在美的書店所出各書,絕對無《性史》那一類。連藹理士原書所附的性史,也一字不敢介紹。只是介紹他的正題,純粹是一種科學的研究。但因為中間多少書店老闆有意慫恿巡警局必要把美的書店關閉,然後甘休。我們又不識時勢,未能與巡警局及時疏通,以致結局到了不可收拾!
這真可惜!假使美的書店能繼續好好多開二三年,我就能把若干年來的熱望付在介紹譯述「世界名著」有系統的叢書了。這真可惜!他們摧殘這個書店的財富尚不足惜,可惜是在廿餘年前,若我們這個世界名著的介紹能夠實現,定於我國人智慧上有重要幫助。我的計劃是從各種科學及藝術與技術選數十種,合中國譯出後的文字,約二百本,每本僅約數萬字(一本未完的,就有三四種),以通俗化的外國文本為標準,而又帶有哲學性及藝術性者。譯文則取粗淺有趣味,做到深入淺出,務使普通人能看得懂。而且價錢便宜,使群眾能買得起。當美的書店已進入興旺時代,我正在想組織這樣的編輯部,搜羅這樣編輯人才。可是天不從人願!驟然一次又一次被那時的巡警當局摧殘到淨盡了。在月刊《新文化》時我已發表這個計劃,並批評當時的大書店如商務、中華等,都不知道這種發揚群眾文化的方法。到後來,商務印書館似要從這方面入手,但它的傳統業務觀念太深,只重古老學法,只好拉雜集合些已出版書籍,東拖西湊,集合成為一些什麼「叢書」,究與我所主張的系統計劃根本不同。
我在若干年來常對人說,如我忽然死去,一概都使我不遺恨,只有這個世界名著有系統的介紹未能實現,使我真死不瞑目呵!因為在美的書店倒閉後,不久我再到法國,遇一機會已可實現這個計劃了,忽然又出了阻礙,這待以後再說吧。
現在,必有人要問在我這個時期有一年余將及二年久的時間,美的書店那樣興旺,我的收入也那樣豐裕(實則我每月僅支二百元的編輯費),書店雇員有許多女性,又相當漂亮的。而在社會上,我又以「性博士」著名,那麼,我對於女子必有許多浪漫的故事了。實則,說起來真奇怪,連我自己在後來想起來也覺奇怪。在這個時間一二年之久,我竟「守身如玉」,未曾一次與女性發生肉體關係。這是任何人不肯相信的。可是事實是如此。我為寫出自己的真實傳記,有就說有,無的不能捏造為有呢。
四、深夜裡她嬌聲喊肚痛
這是什麼緣故呢?我在後檢討出來,此中有一大緣故,就是我的情婦褚某(5),忽然離開我去尋覓她的舊情人,放下一個只二三歲的小孩,啼啼哭哭使我在此時對於女性的無常,生起了極大的惡感。又我為總編輯,那時所聘的編輯,對於英文的翻譯,尚未十分高明,必須由我多方改訂;且我兼任一切校對之責,所以自早到夜,無時休暇。且費用充足,我是極好客的,每餐固然是便菜飯,但客桌常滿。每日來客甚多,使我應接不暇,這些都使我減少對於女性的衝動。我家也常常請女店員會餐,但我都取長者的態度,對她們視如自己的女兒一樣,未敢有非禮的想頭。有一次由彭編輯介紹來一位大學生的女友,在我家時常餐飯。她常問我小孩的保姆(張媽,四五十歲,甚好人,對我如家人一樣誠實),是否我已有十萬元的家當,張媽警誡我切不可接近此女,因為她是為謀取我財富而來的,我也甚輕視她。她有一次於晚餐後說她肚痛,要在我家過夜。我只好讓出自己在樓下的睡床給她,自己到樓上去睡。在夜深時,她常常叫起肚痛,但其聲音甚嬌柔,誰也能察出她是有意假裝,目的在挑撥我去接近她的,我也只好裝作認她確實有病,在她床前安慰一番,就離開去不管什麼了。她的計劃結果是完全失敗了。又有一次,接到一封信夾一戲票,說她是高等的女子,極想與我認識,約我到戲台去,在某坐椅與一種標記,可以尋得她的。我只好付諸一笑,把戲票丟去。在末後時間,我登報聘請一位高等女子為我兒教師。有人介紹一位女高師畢業生劉女士,在我家住一些時候,人品尚不錯,學問也過得去,夜間幫助我校對出版的文件,我就對她表示願娶她,她也表示願意。但我想性交,須在與她行正式結婚後。有一夜,已是更深了,彼此二人暢談之下,我的性慾勃發,將她褲子脫下。但我一時想到尚非其時。一轉念間,仍然彼此無事分頭去睡。到了後來,她說要到北京去見母親,然後決定婚事。我們離別時,在我固然黯然銷魂!但她去後,情感轉變。美的書店也已在走下坡,所以我此後未再見她一面,我對她的情愛也就從此結束了。你們看上述三四件事,覺得我在這時的性慾真是變態出乎離奇。但在我事後回想,我覺得應該這樣做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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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的書店位於上海四馬路510號,1927年5月開業。
(2) 魯迅曾在1930年《萌芽月刊》第1卷第2期發表《書籍和財色》一文,對該書店的商業促銷手段頗為不滿:「最露骨的是張競生博士所開的『美的書店』,曾經對面呆站著兩個年青臉白的女店員,給買主可以問她『《第三種水》出了沒有?』等類,一舉兩得,有玉有書。」
(3) 上海地區書業自籌自建,以維護同業公益、矯正行業弊病為活動宗旨的同業公會組織。該組織活動於1905—1958年,在書業有廣泛影響。
(4) 1927年元旦創刊,由新文化社編輯,張競生任主編,1927年11月被迫停刊,共出版六期。
(5) 即褚松雪(1895—1994),筆名褚問鵑,浙江嘉善人,張競生的第二任妻子,兩人在20世紀20年代相識同居,幾年後分手。有北京大學研究生學習經歷,熱衷政治活動,曾任國民黨上海市婦女部部長一職,後輾轉香港,攜兒子張應傑至台灣定居。著有三卷本自傳體小說《花落春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