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樓拜評傳 · 第八章 福樓拜的宗教
「藝術永在,掛在熱情當中,頭上戴著他上帝的華冠,比人民偉大,比皇冕和帝王全偉大。」
——一八三五年八月十四日,福樓拜致佘法利耶書。
「親愛的天使,你說我沒有告訴你,我切己的生活,我最隱蔽的思想。在我整個的心裏面,你知道什麼最切己、最掩藏,而且在我裡面什麼最是我?這是兩三個用愛孕育的可憐的藝術觀念,如此而已。」
——一八四六年九月十八日,致高萊女士書。
在《紅與黑》裡面,司湯達敘述於連上山訪友,一個人站在夕陽四籠的峰頭,享受他這暫時的孤獨,禁不住欣喜道:「在這裡,世人不會為害於我了。」
同時在《一個詩人的日記》裡面,維尼筆錄道:「怯弱的獸成群走。獅子獨自在沙漠裡步行。同樣步行的是詩人。」
這正是法國大革命以後,一般青年共有的情態。他們直接從新興的資產階級出來,或者從資產階級的環境出來,憎惡各自的四周,懷著兩種做人的現成的理想。在《笛》(La Flute)這首詩裡面,維尼曾經點出道:「拿破崙和拜倫,詩人和隊長。」
正是十九世紀初葉萬千青年的鵠的。然而滑鐵盧形成戰爭的尾聲,隨著拿破崙的流放,毀掉若干英雄自命的夢想。有的,猶如《紅與黑》的於連,不得不披上黑袈裟,念著天父吾主,消磨一腔的凌霄壯志。有的,憧憬於拜倫神秘的使命,走來朝奉文藝女神的寶座。不屑和群眾為伍,他們用寂寞育養各自的性靈。他們要求絕對的自由,或者完全的幽獨。小時候,福樓拜形容這為自由而戰的拜倫道:「拜倫,是世紀之子。」
他成為莎士比亞的瘋狂與愛情與詩歌的三位一體的化身。仿佛長空一聲怒吼,世紀之子的觀念撼動無數彷徨歧途的熱情。青年們開始發覺自己和別人不同;他們要愛情,要瘋狂,而且最後,超群出眾,他們要做詩人,因為唯有詩人說著「神們的語言」,猶如繆塞在《納穆娜》(Namouna)裡面歌唱:
「我特別愛詩——這不朽的語言。……
「它從上帝那裡走向我們,——透明而美麗,
「世人聽見,然而不說出來。」
不能從人世求得同情,他們返回自己的本性,用冷淡對付四周的庸俗。不是不想混跡人海,是他們具有更大的使命,普渡人類的憂患;比起他們的無為,世俗才真正一無所為,因為唯有詩人,例如維尼的沙特爾通(Chatterton),敢向資產階級傲然喝道:「他從星宿讀出天父指示的道路。」
這需要一個現代人體會其中的可笑。詩人的嚴肅隔絕他的參悟。自我的存在或者尊嚴占有他整個的生命,分不出心來了解外界。所以我們一時會聽見福樓拜納悶:
「至於我,我不知道這些人不從事藝術怎樣過活。他們生活的樣式是一個問題。」
一時會奇怪,「至於我,我不知道這些人,一天到晚不在一種藝術的境地,活著做些什麼。」
但是與年俱進,漸漸他觀察、體會,明白人世的騷動,用做自己精神的食糧。他因而格外看清自己的寂寥。理智勸告他自私,因為浪漫主義者宗教似的熱誠,不過落下一個社會的譏笑,而且甚於譏笑,一種煩擾的冷酷。我們會聽見他喊道「我的意向更高,求我自己歡喜。」或者呼籲,「為什麼我們不能生活在象牙之塔裡面?」
這不是自高身價,是他過分重視他的工作。在所有思想的工作裡面,依照維尼的指派,有三等位別的不同。他把文人擱向下層,偉大而真正的作家放在中層,詩人——一種分外熱情,分外純潔,分外珍貴的性格,只是偶爾人間一走——應該站在光榮的上層。臨到福樓拜,詩人改做藝術家,猶如他自己,是一個藝術家。莫泊桑曾經下注道:
「今日的讀眾談起一個文人來,一點不區別這個名詞的意義。藝術的意義,如此精緻,如此敏銳,如此艱難,如此不可領會,如此不可表現,根本是一種智慧的貴族的天賦;一點沒有民主的性質。」
詩人而演變為藝術家,是浪漫主義一個顯明的進步。對於帕爾納斯(Parnasse)詩派,猶如對於福氏,藝術家含有詩人,詩人未必全是藝術家。無論如何,藝術家站在象牙之塔最高的一層。在《聖保羅傳》裡面,羅朗(Renan)假設了一個人類的位次:
「在人類神聖的行列前面,先是善人、道德之士、君子。第二行列屬於真實之士,學者、哲學家;然後是美麗之士,藝術家、詩人。」
看到「然後」兩個字,福氏大為不快,在一旁重重抹了一筆,表示他的疑問和詫異。他的忿懣達到高度,當他聽見繆塞在國家學會演說:
「一件美德比一本美書還要讓我們光榮。」
Un beau trait nous honore encore plus qu'un veau livre.
他指責繆塞的淺妄道:「世俗之見耳,雖然前者比後者容易做多了。年輕時候,我常和我的游泳先生傅薩爾一起喝酒,他曾經捨命救過四十到四十六人之多,而且都在存亡之際。然而,自從有書以來,人間沒有四十六本美書……」
唯其如此,藝術家更當高人一籌,正因為他,以一人之微,敢和自然抗衡,另外創造一個完美的宇宙。在這虛構的世界,一切得到真正的平等,形成一切自由,一切優越,甚至於自然本身,藝術也有力量加以否定。人事無常,唯有藝術,如波德萊爾所謂,正為引起一種愛情,「和物質一樣無言,永久。」
這種同一的感會,在一首著名的詩里,高地耶曾經唱出道:
「一切消失。——僅僅莊碩的藝術
「具有永生。
「城已不在,
「半身雕像獨存。
「一個農夫尋見
「莊嚴的勳章,
「在地下,
「顯示出一個皇帝。
「神們終於死去,
「然而至上的詩章
「活下來
「比銅鐵還要堅強。」
從浪漫主義到帕爾納斯詩派,高地耶是一個最好的例證,證明後者依舊繼續前者的運動,另外多了一番理智的解釋。和他們的見解不期而同,福樓拜以為只有藝術不朽。為國而死,而祈禱,甚至於為增進其幸福而工作,都有一天淪於過去,因為「還有嚴重的人事:就是詠歌的人們,唯有他們活了下來。為了讀他們,有人發現了好些新世界;為了廣播,有人發明了印刷。」
所以他希望他的情婦拋棄愛情,宣忠藝術:
「噢!去,寧可愛藝術,也不愛我。這種感情絕不會讓你失望,病或死都沾它不上。崇拜觀念,只有它真實,因為只有它永久。我們如今相愛;或許我們還要相愛。然而,誰知道?有一日我們會連我們的面目也記不起來。你沒有聽過老年人有時給你講他們年輕時候的故事?」
但是什麼是觀念,福樓拜所謂的觀念?一八六八年三月杪,向他甥女寫信,他否認物質與精神兩個名詞的存在:
「我不懂這兩個名詞,物質與精神;任何一個我們也不會認識。這或許只是我們理智的兩種抽象。總之,我以為唯物與唯心,同是兩種出言不遜的東西。」
實際福氏秉承父親行醫的精神,自來厭惡籠統空洞的名詞。在《包法利夫人》裡面,他告訴我們他父親「屬於畢莎實驗室出來的偉大外科學派,目前已經不存在的哲學家兼手術家的一代,」而他自己,曾經有一時浸沉於父親的藏書,不斷地溫習畢莎和卡巴尼斯(Cabanis):
「你知道我現在讀什麼書消遣嗎?畢莎同卡巴尼斯,我覺得非常有趣。在那時候,人知道寫書。啊!我們今日的醫生,離這些人該多遠!」
他們在生物學上運用的方法,對於現象的分析,福氏幾乎全盤移來觀察他的事物。他自己,與其說是否認物質與精神的析離,不如看作觀念論的承繼者,承認精神或者觀念的永久。這不僅僅是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這同時是一個柏拉圖式理想的存在。他告訴高萊女士「崇拜觀念」,這觀念不是別的,正是他念念在心的美,或者具體些,藝術。他到底是唯心派,所以他說「唯有觀念是永生的,必需的。」
必需的,因為人生的幻變,生活的煩瑣,只有藝術可以慰解。這是個一塵不染的觀念,好像一塊白玉,紅木錦匣也許腐朽,白玉絕不因之蒙受絲毫的損傷。一件藝術品沒有商業的價值,對於福樓拜,也不能出賣。所以有時他憤而出以:「藝術家要是沒有房產,他活該餓死!」
這不是說福氏自己有房產,可以犧牲年月提煉他的作品。他本能地感到藝術的高潔,用他全人格維護女神的清白。印行《包法利夫人》,費用算清,他反而欠人三百法郎的債務。他擯拒掙錢的念頭:
「然而至於掙錢,不!不!用我的筆去掙錢,決不!決不!」
不是他缺乏近代弄錢的知識,是他尊重他高貴的女神。看過米開朗基羅的《最後審判》,他向母親寫信道:
「用藝術來掙錢,諂媚讀眾,售歌賣笑來弄名聲或者弄幾文錢,是最卑賤的職業,唯其我覺得藝術家是萬人之王。」
他反對給藝術添上一堆身外的事物;他厭聞實用與消遣的用意。他看不出一個觀念和五個法郎之間的關聯。我們必須為藝術而藝術,否則任何職業勝似舞文弄墨。他可以忍受物質的困厄,操守如一。在藝術上,猶如在愛情上,從一而終,是他精神活動最高的企向:
「我相信這是獨立的,甚至於觀念的引出者。別離、凌侮、辱罵,全不妨事。愛的時候,就是十年不見,一個人也不會怎麼難受。」
因為,說實話,這是一種本身具有的內在的作用。對於福氏,觀念就是藝術。然而撇開藝術,純就觀念自身來看,這活動在我們的腦內,和人一樣不朽,和人一樣同朽。看見兩個死人出殯,福氏敘述他們留在他生命里的痕跡道:
「然而他們在我裡頭,在我的回憶裡頭。看見一件他們曾經穿過的衣服,比看見他們的墳墓還要感動我。」
他用哲理安慰自己妹妹的夭逝:「妹妹死了,我在她的床邊守夜;她穿著她的新嫁衣,握著她的白花棒,仰背躺著。我念著蒙田,眼睛從書看到屍身;她丈夫睡著,抽噎著;教士打著呼;看著這一切,我對自己講,形體過去了,只有觀念留了下來。」
觀念永生,這就是說,事物一次映進他的眼帘,停留在他的記憶,此後便整個和人一樣存在,離開事物的存在而存在,永久而且獨立,大有觸一弦而齊鳴的情態。我們的經驗,形成我們的情緒,漸漸凝成我們的觀念,在一霎眼的工夫,離開外在,化成我們的生命,不知不覺,踱上內在時間的長途。柏格森的記憶原理,幾乎是這裡詳盡的哲學的闡述。我們曉得普魯斯特(在法國小說上,就特創而言,怕是福氏之後的第一人)根據柏格森的原理,從意識的蒙昧(L'inconscient)推求記憶,演成他著名的小說:《失去的時間》(Le Temps Perdu),而小說所有的意義,結尾在最後一部的《尋回的時間》(Le Temps retrouvé)。這重新尋到的時間,一種巧妙的嗅覺的聯想,只是瘞埋在記憶裡面的觀念,重新活在他的眼前。有一天,他在茶里泡了一小塊點心。點心的味道勾起另一小塊泡在茶里的點心。他想不起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漸漸他記起這是兒時在姑媽家裡。於是所有的回憶,仿佛死灰復燃,在他心頭豁亮起來。而這一切走出過去,來到現時,僅僅因為他在茶里泡了一小塊點心。他重新尋見他的時間,一個內在的時間,經年不凋的觀念。福樓拜曾經談論這微妙的關聯道:
「而且,難道我們忘的掉,難道一切會消失,難道我們能夠擯棄任何事物嗎?最不著根的造物,要是也有一時能以回憶,會驚醒於它們從過去存留的一切。一切全有地下的建築。這只是一個面與底的問題。打下去,你會找見的。為什麼人要一死,否認、侮辱他的過去,以昨日為羞,而總想用新宗教頂替舊的?……心之於感情,猶如人類之於其觀念,不間斷地向更大的圈子延擴。好比前幾天,看到我兒時的小書,我清清楚楚記起所有的插圖,我從這些小書尋見一切我消逝的年月。我什麼也沒有拔掉,什麼也沒有丟掉。人家離開了我,我並沒有冷落人家。接連不斷,我訂了若干永長的交誼,然而一個一個散了開。他們再也記不起我來;我總記著他們。這是我精神的容貌,精神的外皮極其堅硬。我有熱烈的神經,紆徐的心;然而顫動漸漸下墜,終於停在深處。」
這段話綜括普魯斯特小說的哲理,最好用做《尋回的時間》的序言。在早年《情感教育》裡面,他借虞勒的思維,表示他自己在一切事物的見解的演進,同時用一個奇怪的故事象徵現實與幻覺、過去與現時,解釋觀念的造成:
「然而這一切,歸結成他現在的情境,而現在的情境又是一切既往的總合,容許他重新看見過去的一切;每一樁事因而生出第二樁事,每一個情緒溶成一個觀念。」
不像福氏,普魯斯特應用心理的知識詮釋觀念:一個抽象的生命。然而不像普魯斯特,福氏更其注意外在的反映,從描寫見出觀念的活動。所以敘述愛瑪和賴昂的初戀,他感到事實的缺乏,然而寧可沉悶,他也不有所遷就。而且什麼是事實,如若觀念不是?這要是難以對付,過錯不在觀念本身,卻在表現觀念的文筆。我們可以看出,如今所謂觀念,已經不等於藝術,而是內容。
就表面看,福樓拜似乎從不看重內容。高地耶最歡喜福氏的一句話是:「從形體生出觀念。」反對為藝術而藝術的人們,會格外覺得這種見解偏激。但是這正是唯物主義的基礎,因為到底不是從觀念引出觀念,而是從形體引出觀念啊!揣測福氏的意向,我們不妨假定一個註腳。一幅我們沒有見過的名畫,我們要想獲有一個完全的觀念,是否我們必須親自看過這幅畫,才能達到我們的企望?必然如此。我們的觀念生於我們從畫面得來的印象。同樣是任何既成的藝術品,猶如一本書,對於讀眾,都是「從形體生出觀念」。但是,讀眾和作者的程度一樣高深,經驗的程序一樣透明,如若不能獲有作者原始的觀念,過錯一定落在書的本身。
所有福氏寫作的折磨,大半由於解決這當前的難關。在這方面,他有一個信條,如果我們覺得寫作困難,正唯其我們缺乏次序。這就是說,我們用心追求表現,如若毫無成效,由於我們沒有觀念。腦子裡的意向一弄清楚,自然字會一個一個流上紙來。所以他勸我們思維,用思維凝結我們的千頭萬緒。他讓高萊女士記住歌德的「一切全仗孕育」,因為這「是一切藝術製作最簡單而最神異的可能的藥方」。他早年長篇作品的兩次失敗,是他寫作試驗最好的教訓。對於他那樣浪漫的頭腦,充滿了北方沉沉的迷霧,這種初步的工夫一點也不輕易。從《聖安東的誘惑》初稿到底稿古典主義的形式,是二十多年長期的孕育。在開始初稿之前,他已然知道全盤的重要:
「你知道美麗的片段算不了什麼。一致,一致,全在這裡!今日大小人物的缺欠,正是全盤的觀念。一千個美麗的地方,也不成其為一件作品。收緊你的文筆,用來做成一種織品,絲一樣輕柔,甲一樣結實。」
將美麗的片段化成整個的諧和,需要長時間的蘊藉。用他自己的比喻,我們要把珍珠穿成一條項圈。愉快在工作的完成,不在創作的過程。事後一點力氣不讓讀眾感到,實際我們九生一死來實現我們的理想。我們應該遵循布瓦洛(Boileau)的格言:
「容易的詩,艱難地寫。」
但是追求觀念的明顯,必須顧及一字一句的正確,如若項圈的穿成由於珍珠,珍珠卻要粒粒相當。一點點斧鑿的痕跡會引起粗窳的印象。這就是為什麼行文,我們不能太快,猶如派特(W. Pater)所謂:
「組成真正的藝術家的,不在進行的快慢,而在結局絕對的成功。」
我們應該具有斯巴達家長的剛毅,類似殘廢的字句一個一個拋棄。所以福樓拜答覆高萊女士,截然道:
「我寧可狗一般地死去,句子不熟,也不肯少用一秒鐘趕趁出來。」
他以為修改不是增削,而是一種新的創造。這絕不是司湯達所謂修改即撒誑。修改之于思想,在它最高的意義,猶如斯提克斯河(Styx)河之於古希臘英雄的身體,越發不可毀傷。天才如若是天賦,至少才分,如畢風所云,是一種長久的忍耐。理髮匠以為頭髮越梳越亮。同樣文筆因修改而發光。
這種不憚煩的追求,正因為「在所有的表現中間,所有的形體中間,所有的樣式中間,只有一個表現,一個樣式同一個形體表現我的意思。」
我們必須在字面上多多用心。所謂寫作的才分,實際只在字的選擇。福樓拜蔑視批評和理論家,然而因為寫的好,他讚美布瓦洛,以為後者一行好詩等於雨果一行好詩。傳統沒有法子丟開,我們羨慕雨果,同時欣賞布瓦洛,一個在這方面好,一個也不示弱。美只有一個,雖然賦有不同的面孔,只有一個性格,就是切合、正確。莫泊桑曾經詮釋道:
「他有這種絕對的信仰;就是表現一切事物只有一種樣式,一個字說,一個形容詞形容,一個動詞激發,所以不辭超人的勞苦,他為句子來發現這個字,這個形容詞和這個動詞。因為他相信一種表現的神秘的諧和,一個正確的字他要是覺得聲音一點不調和,他會用一種極端的忍耐再去尋找一個,明白他手邊不是那真實的、唯一的。」
正確的表現只有一個,而且具有音樂性質,和上下的關聯相為諧和。這也就是為什麼,福氏那樣注重朗誦。
寫壞了的句子經不起這種嘗試,「它們壓抑胸口,妨害心跳,因之落在生命的條件以外。」
完全缺乏音樂的生活,他用音樂做他文章的理想,「在文筆,猶如在音樂上:最美而且最珍貴的,是聲音的純潔。」
所以他害怕重複,而最感棘手的,是無以避免的接續詞。在一個句子裡面,每一個字要有意義。意義又幾乎完全站在音樂的趨向。所有福氏的野心,日以繼夜,差不多整個犧牲在尋找一個理想的散文的風格。他相信散文可以賦以詩的堅實的品德。一個好散文句子,應該像一行詩,不可更改,同時具有節奏,可以琅琅上口。他一切文筆上的痛苦,大半生於這種過分的自覺:
「想把詩的節奏賦與散文(仍叫它是散文,極其散文),敘寫通常的人生,仿佛別人寫歷史或者史詩(而且不傷主旨);或許是一件可笑的事。有時我問自己。然而這也許是一種偉大的試驗,而且極其獨特的試驗!」
在詩裡面,詩人有一定的規律。整個一部本行的學問擺在他的手頭。在散文裡面,這裡必須是一種深沉的情緒,我們感到節奏,逃亡的節奏,沒有規律,沒有準則,同時還要具有一種內在的性質同一種理論的力量。這種試驗歸結於他散文的成就。然而每一部書因為主旨的不同,往往形成一個和主旨一致而各不相同的風格。我們不能用《包法利夫人》批評《薩郎寶》的文筆,猶如我們不能用《情感教育》的文筆褒貶《布法與白居謝》的價值。書的個別的存在決定各自適宜的文筆。在這種限制之下,「繼續組成文筆,猶如忠實組成品德。」
這正是我們「以一貫之」的處世方針。一篇好散文應該從頭到尾自成一條直線,仿佛一堵花牆,細看全是裝飾,然而遠遠一望,從上到下,只是一道一致的寬線。和詩相比,散文是最不物質的藝術,缺乏一切引人快感的條件。詩是一點點就頭角崢嶸,散文是塞滿了東西,還要叫人看不出來。在一本書裡面,好像在一座森林裡面,句子應該和葉子一樣亂動,不同於它們的相同之中。福氏有意提高散文,至少高到詩一樣的藝術的地位。同時文筆,好像一架梯子,散文因之上升,同時變幻莫測,具有一個共同而唯一的形體。莫泊桑告訴我們:
「因為他想不出有若干文筆,好像一串特殊的模型,每個帶有一位作家的標誌,所有觀念可以流鑄進去;然而他相信文筆,這就是說,一種唯一的、絕對的樣式,表現一件事物於其所有的顏色與強度。」
根據這樣的見解與信仰,福樓拜一輩子企圖拋開主旨,用文筆自己維持自己,形成自己的美麗。他寫下若干主旨不同的小說,其實只是應用同一原理,從事一本他要寫而寫不出(或者寫出)的理想的書:
「我覺得美的,我想寫的,是一本無所謂的書,一本沒有外在的沾著的書,用它文筆內在的力量支持自己,猶如地球不需扶持,停在空中,一本差不多沒有主旨的書,或者可能的話,至少看不見主旨。最美的著作具有最少的物質;表現愈切近思想,字愈膠著在上面,消失在裡面,這愈美。我相信藝術的未來在這些道路上。」
另一個近乎執拗的口號,是他的「文筆即一切」。但是福氏強烈的自覺,立刻臨崖勒馬,挽住這種極端的傾向——一條走向頹廢的道路,「一個人太愛文筆,就有看不見自己寫什麼的目的的危險!」
藝術的目的是美,所以我們的努力全在實現這種目的。在實現上,這幾乎純粹是形體的問題。福樓拜向自己訴苦:「觀念苦我,形體拒我」,這裡的觀念,如若含有內容的意義,更其等於美,他最終的鵠的。他希望形體能夠單獨存在,不動人世的煙火,自然成為正果。他要作品仿佛一堵古希臘建築的光禿禿的牆壁,看到眼裡,讀者同樣感到一種熱烈的歡悅。於是他問自己:
「是不是一本書,離開它的內容,能夠產生同一的效果?在組合的準確里、成分的珍貴里、浮面的光滑里、全盤的諧和里,難道就沒有一種內在的品質,一種神異的力量,原理一樣永久的一種東西(我像一個柏拉圖說話)?那麼介乎正確的字和音樂的字之間,為什麼有一種必然的關聯?為什麼人一緊縮思想,總可以寫出詩來。難道音節的法則統制情感和意象,而所謂外在也就是內里?」
然而這僅僅是藝術家(一個真正的藝術家)的一個理想的境界:純形的存在。實際福氏已然感到這在創作上的不可能,糾正自己道:
「我要長久繼續這個調調的話,我會完全罔知所為,因為另一方面,藝術應該淳樸才是;或者不如說,藝術就是我們能做的那個樣子,我們並不自由。每一個人順著自己的道路走,別瞧他有意志。總之,你老小兒的腦袋沒有一個觀念是直的。」
福氏懷疑自己,或許因為不忍過拂喬治·桑的情分。一八七二年三月初,他答覆她道:「句子看的比生命重,我還不那麼學究。」
這話未必出自福氏的本心,因為他這時和他的國家剛剛經過普魯士的蹂躪。但是,遠在一八五二年,他已經說過形體的美麗應該排在內容的偉大的下手。我們曉得他怎樣推崇莎士比亞,下面正好是他自行叛離(如若這也算是一種叛離)的供狀:
「偉大的天才的殊異,就在普遍性與特創性。他們用一個典型總括起紛繁的人格,而且給人類帶來新的人物。難道你不信堂吉訶德和凱撒一樣存在?在這一方面,莎士比亞真正了不得。這不是一個人,而是一面大陸;他有大人物,有全體的群眾,有風景。他們用不著文筆,他們;他們是強壯的,不管錯不錯,由於錯也難說。然而我們,小東西,我們要是值點兒什麼,全仗著完美的實行。在我們的世紀,雨果會擊毀一切人,不管他充滿了多少壞東西;然而怎樣的噓息!怎樣的噓息!我有一個意見,在別的地方我不敢說,我如今斗膽提出道:這就是,非常偉大的人們寫的往往非常壞,同時在他們,這倒是好。形體的藝術不該在他們那裡尋找,應該到二流人物(賀拉斯〔Horace〕,拉·布呂耶爾〔La Bruyère〕)中間尋找。我們應該熟讀前者,膜拜,努力和他們一樣思想,然後和他們永久告別。至於技巧的教訓,我們會從淹博而熟練的天才得到更多的利益。」
那麼,對於福氏,形體和內容,究竟誰最蒙他的青睞?我們不敢貿然論定,但是他自己告訴我們:
「這種外在美的顧慮,你責備我,其實在我是一種方法。在我的句子裡面,我一發現一個惡劣的尾音,或者重複,我敢說我走錯了路;由於尋找,我尋到那唯一的,而同時諧和的、正確的表現。觀念有的話,字絕不會缺乏。」
現在我們明白,如若藝術的終極是形體美的追求,而這種追求,或者顧慮,正是一種方法。這也就是為什麼他說:
「總之,我用力好好地想,為了好好地寫,然而不瞞你,好好地寫才是我的目的。」
必須好好地寫,正因為文筆的造型性不像整個觀念那樣廣大。語言沒有那樣複雜,那樣飄忽,那樣難於抓住,那樣柔順可人,所以歌德說:「語言要是聽話的話,我或許會是一個大詩人!」我們有過多的事物,過少的形體。所有藝術家的磨難,都在尋求『恰到好處』的形體。然而這不是說,離開內容,另外有一種東西可以匣子一樣地扣上去。所以怕人誤會,他從細解釋道:
「我相信字句的圓潤算不了什麼。然而好好地寫才是,因為『好好地寫也就是好好地感受,好好地想,好好地說』(畢風)。可見末一個全仗前兩個,唯其為了想必須強烈地感受,為了表現必須強烈地想……總之,我相信形體與內容兩種東西,自來在一起生活,絕不分開。」
這就是說,缺乏形體的東西,也不會有觀念存在。古人把形體比做一件外衣。但是這種人為的外在的形體,才缺乏真正的形體。實際形體是思想的肉,猶如思想是靈魂的肉、生命的肉。美的思想不會沒有美的形體,美的形體不會沒有美的思想。去掉了顏色、廣袤、堅固,我們得到的只是一種空洞的抽象,一口氣就可以吹散它的存在。形體好像思想的汗水,美憑藉它的滲出,來在藝術的世界。所以尚特比女士以為他過分注重形體,福氏立即答覆道:。
「這仿佛靈魂與肉體;對於我,形體與觀念就是一個,我也不知道一個之外另有一個。」
這裡的一個,正是福氏傾了全生追尋的美。那麼,究竟美由什麼組成,如若形體和內容不可分開,即是美的自身?而且,如若形體和內容不足以解釋美,美又是什麼?
福樓拜的理論不容他喜愛攝影。他說他越愛本人,越恨相片,普通人所取於攝影的真實,其實一點不是真實。這不是藝術,藝術的第一個性質同它的目的是幻象。依照福氏,幻象即美:
「我僅僅相信一件東西的永生,就是幻象的永生,幻象是真實的真實。此外一切不過是相對的而已。」
「此外一切」是相對的,然而和藝術一樣是永生的。這是一個現象世界,出於同一的原質,具有不同的形態。光成就一切發亮的東西,然而出來的,在青石是火花,在月亮是慘白,在太陽是金紅,而滿天星宿的熠耀,流星的燦爛,甚至於燈火的輝煌,無不屬於同一的原素。死的是它們各自賦有的形體,不是宇宙不朽的原理。它們必須毀滅,從它們的腐朽,生命重新開始:
「我特別喜愛廢址裡面的野草:這種自然的侵入給我一種深沉而廣大的愉悅。人手不來保護了,自然立即占有他的作品。生命過來替代死亡;生命叫草長在化成石質的腦殼,同時在石頭上,我們中間的一位曾經刻上他的夢想,不朽的原理重新在小黃花瓣里出現。」
從這樣一個新陳代謝的演進,我們所能獲有的真實,僅僅是形態的感覺,或者猶如福氏所謂幻象。和福氏具有同樣宇宙的概念,是布耶在《化石》(Les Fossiles)裡面詠歌洪水的泛濫:
「我看見,我看見在我下面,仿佛流過海洋,
「踴跳的生命在空間旋轉,
「於是萬物,帶著母親的吻愛,
「流出生命永久的汪洋。
「海洋擊撞,雷電交鳴,
「騷亂的生命抱住物質,
「同時洪水傾灌宇宙,
「將這一代和另一代分開。」
但是萬物絕不因之毀滅:
「一切形體消逝;然而一無所失,
「萬物猶如潮水遺留的一粒軟沙;
「流動的物質,易於變化,
「在無限的空間永生漂流;
「死是一個安眠,依照深沉的法則,
「生命從舊世界的糞堆更加美麗地跳出;」
對於一個藝術家,這種生死交替的美妙的關聯,幾乎耗費他最大的心力。我們站在無限的一點,在時間上,在我們的記憶上,過去往往很近,未來渺不可測,而現時,一個最飄忽、最剎那的斷片,用它不可靠的外形,極其容易混淆我們真實的尋覓。
因為「真實絕不在現時。你要是一貼住現時,你就毀在裡面。」
藝術家應該和科學家一樣,接受一切同異,輕易不下結論。在宇宙的進行之中,一切有一個我們難以理解的隱蔽的意義,屬於一種更高的實用。我們不能因為一己的利害,禁抑自然的變化。風吹下一片瓦來,或許砸在我們的頭上,然而同時整個一座樹林正在和風一起嬉戲。塞翁失馬,安知非福;火山摧毀了一縣,也許做成一省的肥沃。我們永久尋找不到一件事物的原因,因為事物本身就在一種蛻變的情態,猶如布耶繼續詠道:
「一切如此,一切走向一個神秘的鵠的,
「而這一日的虛無,在我們的眼邊展開,
「只是不可見的命運之蛹,
「明天就會蛻出翅膀和靈魂。」
正是這玩世不恭的命運,在不可知的冥冥之中,將事物連結在一起,形成全盤的最大的諧和、部分的最大的彆扭。藝術家自身屬於無限的一瞬,絕不會獲有事物清切的觀念。所以福氏反對一部書具有結論,因為結論等於不結論,正是「覺今是而昨非」。
或者更痛快些,如梁啓超所謂,今日的我和昨日的我作戰,明日的我又將與今日的我宣戰,循環前進,永久沒有一個止境:
「沒有一個偉大的天才下過結論,沒有一本偉大的書有結論,因為人類總在進行,從來沒有一個結束。荷馬不下結論,莎士比亞,歌德,甚至於《聖經》。……生命是一個永久的問題,歷史也是,一切皆然。數目不斷的往總和上添加。一個輪子轉著,你怎麼能夠數清輪輻?……我們最前線的觀念,要是放上肩膀,自遠眺望,會變得可笑而且落後。……正因為我相信人類永久的演進,同它無窮的形體,我恨所有的框架……對於我,最好的也就是垂危的,因為要給別一個挪出位子來。」
是非全在我們把自己看作自然的中心,創造的目的,它最高的理由。我們今天發現的原因,明天便會變成結果。越往前走,地平線越見擴展,而我們假設的解答,便無終止地往後退縮。望遠鏡愈完備,天空的星宿愈增多。答案藏在上帝的胸臆,我們不知道上帝,更無從推測他的答案。人類永久如是,藝術家必須捺下人類的驕傲,虛心認識:
「猴子的愛情,狼的愛情,說不定充滿了優異的輓歌和淺藍的理想,會把我們的顏色比掉。」
萬物有其各自生存的理由:
「善良的人門說,莠草有什麼?為什麼它們要生長?然而為它們自己,老天爺!為什麼你們生長,你們?由我的觀念去吧。它們礙你什麼事?它們不危害任何人,也許倒有好處。再說,正如任何事物一樣,它們不全有自己存在的理由?」
藝術家的問題在怎樣將人世的變故化成一種幻象,做他描寫的張本。因之一切事物(他的存在也打在裡面)沒有別的用處,只為完成藝術的創造的使命。他不證明,因為證明等於撒誑,吉德向羅納爾(Renard)寫信,同樣以為「藝術品什麼也不應該證明」。藝術家同情街頭的乞丐,也同情咬他的虱子。一切成於宇宙的微屑:
「在我眼裡閃灼的光,或許來自什麼不可知的核心,離我祖母有十萬里的距離;原子如若無限,同時走過形體,仿佛一道不斷的河水流過它的兩岸,那麼思想,誰握住思想,誰連起它們來?看見一粒石子、一匹走獸、一幅圖畫,我覺得我走進它們的內部。」
這種對於自然相好無間的態度,波德萊爾用契合(Correspondance)來表示,以為:
「自然是座廟,它的生命之柱,
「有時無意說著模糊的言語,
「人走過這裡,穿過象徵的森林,
「承受它們的親昵的注目。」
和福氏是同一的精神。自然不是現在才有,但是自來不曾真實。真實的只有看法,和從看法而生的藝術的幻象。所以照相雖然相似,不如油畫逼真,唯其照相缺乏風格,或者性靈的作用。風格是觀看事物的一種絕對的樣式,猶如文筆之於主旨,無所謂丑,無所謂美,我們應該從我們的四周看出書來。猶如波德萊爾之於詩,福氏相信一切事物隨地可以做成藝術。如若今不如昔,如若資產階級俗鄙,如若醜惡因實業文明而發展於極度,問題不在謾罵,卻在觀察。有時這一切能夠供給他非常可笑的面孔,作為他研究的報酬。他要穿過卑污的浮面,發現人類最高的性質——道德與忠誠的礦苗,同時在美麗的表皮之下,尋覓醜惡的根源。從這種一視同仁的執著,他會從別人想不到的地方看見嶄新的東西。我們知道他怎樣批評同代的詩人德李勒:
「他看不見有些醜惡也有道德的密度。所以他缺乏生活,無論多麼富有顏色,他缺乏凹凸。凹凸出於對象深刻的觀察,一種深入;因為外在的現實必須進到我們裡面,差不多逼得我們喊叫,不得不好好把它表現出來。一個人眼前有清晰的模特兒,總寫得好,而且從什麼地方清清楚楚地觀看真實,如若不在人類憂患的美麗的展覽之中?它們新鮮極了,引得他非吃不可。他奔過去一口吞下,化於它們。」
在福氏創作的理論上,觀察是一個重要而且基本的條件,成為此後一切精神活動的最大的根據。藝術家應該從地面吸取一切,好像一架吸水機,管子一直通到事物的臟腑,凡是人眼看不到的,藏在地下的,他全抽上地面,噴向太陽,呈出光怪陸離的顏色。太陽照下來的時候,糞堆上的紅寶石正和清晨露珠一樣多。到了真實的時候,便是卑污也成為塵世的華嚴。他必須走進事物的靈魂,站在最廣大的普泛前面,然後他會發現,唯其習慣於觀看奇形怪狀的東西,所謂怪物反而不是怪物,所謂英雄聖賢倒是怪物,一切只是例外、偶然、戲劇,不屬於我們正常的人性。所以喬治·桑想寫一個理想的藝術家,福氏卻以為「這會是一個怪物」。
好像從前福氏質問高萊女士:「為什麼不用一般的女人,卻用特殊的女人?」
藝術不該用來描寫例外。所以小說,人生的科學的形式,應該由普遍做起,比事物的機會還要合乎邏輯。福氏一個創作的秘訣,就在「我知道看,近視眼似地看,一直看進事物的汗管,因為我把鼻子湊到上面看。」
如若才分是一種長期的忍耐,我們必須久久觀看我們想要表現的東西,而且使用全份的注意,來發現別人從未看見而且從未說到的一面。一切具有未曾發掘的部分,便是小小的塵屑也含有一點點未曾經人認識的隱秘,平時我們不大利用我們的眼睛,只是習慣地遵循前人的思維,從回憶尋求我們的審度。打算描寫一盆旺火,一株大樹,我們必須站在火與樹的前面,直到我們覺得它們不同於任何火、任何樹。整個的人世沒有兩粒沙子、兩隻蒼蠅、兩隻手或者兩隻鼻子絕對相同。藝術家的本領就在辨別它們彼此的差異,然後用一個字點定各自的面孔,叫讀眾深深感到個別的存在。
根據福氏的遺意,莫泊桑告訴我們,一個藝術家和別一個藝術家不同,正在這種看法。
然而這需要一個科學家的精神。藝術家應該一無所愛(也就是無所不愛),不偏不倚,凌空翱翔觀看現時的細節,猶如史家審查既往的陳跡,生物學者研究種種的造物。他必須把人看的和巨獸鱷魚一樣:
「難道一個人因為獸有角而鱷魚有顎便惱怒嗎?展覽它們,做成標本,裝進匣子,然而羨賞,不!請問你們算什麼東西,小癩蛤蟆?」
他必須站好一個地位,然後干預造物,才可以避免造物的欺矇。置身於人生,因為過分感覺苦樂,一個人反而看不清楚。如若小說應該科學化,遵循或能的普遍,一切事物必須走過我們的想像,這就是說,形成栩栩如生的幻象,用來做成藝術品。一個人必須不是醉鬼、情人、丈夫、小兵,才會寫酒,愛、妻、光榮。所以觀察必須冷眼。但是在過程上,想像卻是藝術的鍋爐,溶液更是藝術家各自的個性。或者換一個說法,個性決定觀察的方向,而文筆是觀看事物的一種絕對的樣式,唯其「文筆即人」,唯其「傑作的秘密在作者性情與主旨的一致」。這也就是為什麼,福氏不能採納喬治·桑的文學見解,他不能除掉他的個性,另外弄一個性來,或者另外弄一個藝術觀,不是來自他個性的藝術觀。所謂客觀的觀察,只是一種方法或者手續:
「藝術的觀察與科學的觀察差別在,應該格外是本能的,而且先從想像發動。你孕育了一個主旨,一種顏色,隨後你借用外力來鞏固它。主觀肇其始。」
而且藝術家,往往先從本身觀察肇始。藝術的真實在於普遍性的追求,藝術的理想離不開現實的體會,藝術家自己的存在正好含有現實的成分,形成普遍性的一部。他分析自身,時時刻刻會有新東西發現,然後從這些新東西,他認識生存的變化無窮。他自己的存在仿佛一個神秘的國度,而自己就是好奇而客觀的旅客。從這方面看來,藝術家的存在或者性情,即是作品最大的解釋,用不著畫蛇添足,另外尋找一座情感的海市,作為作品的註腳。有人以為《薩郎寶》是迦太基的真實的重現,《聖安東的誘惑》是亞歷山大城的正確的圖畫,但是福氏老老實實告訴他道:
「我表現的是現在人對於它們具有的理想。」
所有他的能力是,根據他藝術的觀察,和他既得的材料,按照一種想像的程序,從事於純粹的描寫,借描寫表現絕對和現實揉合的可能。藝術家的精神必須是一座海,大的讓人看不見岸邊,純潔到叫星星一直照到海底。藝術是一種表現,藝術家只應該想著表現。這就是說,轉來轉去,藝術仍是一種形體的美,傾其所能,呈現自然的形體的美,因為藝術,猶如上帝位居九霄,懸置於無限,本身完備,離開它的創造者而獨立。
藝術家越是自覺心重,越是清醒,他越痛苦。我們擁有過多的事物,過少的形體,因為,無論如何,文筆的造型性不似全部觀念那樣廣大。所有藝術家的努力,全在怎樣表現這過形龐雜的事物。文學越來越切近科學,藝術家必須用畫幅顯示自然的形體,一串完備的畫幅,描寫一切,無所掩飾。這特別該是陳列的:
「展覽,然而不是教誨。必須繪成圖畫,指明自然之為自然;同時圖畫又要完備,是好是歹全畫它出來。」
這樣的描寫,不僅是科學的,而且是公正的。依照福氏:「公正組成一切道德。慈悲、人道主義、情感、理想,已經騙夠了我們。」
在藝術上,猶如在法律上,公正形成最高的道德。觀察和描寫,還給事物各自存在的價值,本身就是一種教誨。猶如自然歷史的寫作,甚至於批評的寫作,這裡必須看不見道德的觀念。問題不在叫賣或此或彼的現象與公式,而在說出它為什麼如此,和另一個怎樣聯在一起,而且何以生存。對於一個藝術家,美了就道德,「仿佛太陽,詩往糞堆上添金子。看不見金子的人們,活該了。」
進一步,福氏追問道:「不,必須為唱而唱。為什麼海洋波動?自然的目的是什麼?好啦!我相信人類的目的全然相同。存在就因為存在。好夥計,你變不出什麼花樣。我們總在同一的圓圈旋轉,我們滾動的永是同一的石塊!」
這正是今日眾口紛紜的為藝術而藝術。我們知道,一方面這由於資產階級的愚妄,一方面這由於浪漫主義的下流,然後猶如若干帕爾納斯詩派的同志,福氏漸漸凝成他反動的趨向。人們不從藝術本身尋找解釋,另外借來一頂紅顏綠色的大氈帽,歪曲藝術正當的成長。福氏指斥他們惡拙的冀求道:
「對於寫好文章的人們,有人責備他們忽略觀念、道德的目的,好像醫生的目的不在診治,畫家的目的不在作畫,夜鶯的目的不在歌唱,好像藝術的目的不是美!
「有些雕刻家雕出真正的女人,胸脯能夠出奶,腰臀能夠懷孕,人家卻說他們富於肉感。然而如果相反,他們雕出塞滿棉花的衣褶,招牌一樣平平板板的面孔,人家偏叫他們理想主義者、精神主義者。噢!是的,這是真的,他忽略形體,人家會說,然而這是一位思想家!於是資產階級因之呼叫,努力讚美那些他們討厭的人物,運用兩三個時髦的觀念,打著一腔的江湖話,一個人很容易叫人看做一個社會的、人道的作家,瘋子與窮人夢想的福音世界的革新與先驅者。這正是今日的通癖;提起自己的職業就臉紅。老老實實寫句詩,寫篇小說,雕塊大理石,啊!去你一邊兒的!從前詩人沒有社會的使命,全好。如今,每件作品具有它道德的意義、階級的教訓;一首十四行詩必須呈出哲學的價值,一齣戲說到帝王的手指,一張水彩畫調劑風俗。律師的職分鑽進一切,急於演說、談話、辯護;文藝女神變成萬千貪慾的柱腳。噢,可憐的奧林普(Olympe)!他們會在你的山頭種出番薯來。」
這不是說一件作品絕對沒有道德的成分。福氏以為道德應該是藝術本身的一種氣質。一本書只要真實,就是好的,道德的;否則一不正確,書就淪於虛偽。自然的現象無所謂道德不道德,它們各自的存在就是它們道德的根據或者證據。福氏旅行海濱的土鎮,那裡的縣長連任四十年,僅僅遇見兩次竊盜:
「難道水手和工人不是一樣的出身?那麼水手不愛犯罪,又是什麼道理?我以為這應該歸功於偉大的接觸。一個人的眼邊,永遠是汪洋一片,日子久了,自然會得到一種類似蔑視的嚴肅(看看各級水手的浪費,忽視人生,忽視金錢)。我以為藝術的道德,也應該在這種意義之中尋找。和自然一樣,藝術的道德化全在其可能的提高,它的有用就在華嚴。看見一地的麥子,比看見海洋、慈善家還要歡喜,因為平常總以為農業助長善良的風俗。然而拿車夫和水手比,車夫該多猥俗!理想猶如太陽,吸引地上所有的泥水。物之所以為物(或者人之所以為人),全在其呼吸的元素。」
尼采奚落為藝術而藝術,以為是一條蛇,咬著自己的尾巴。其實錯的是尼采。任何事物,從和人接觸的那一時起,就是道德的。用不用在你,但是它將在有用和無用之上,是道德的。藝術是人生的興奮劑,必須有一個道德的目的。但是尼采忘掉對於真正的藝術家,例如福氏,人生,甚至於整個的宇宙,只是完成其作品的一種方法。在創作的過程上,藝術家吸取人生普遍和永久的成分,做成他理想的存在,正如高爾地耶所云:「他用一種生存的新解釋替代舊解釋,而舊的祛除其流弊,歸納做一種方法。他用一種美學的解釋,替代人世的道德與終極的解釋。」 不管怎麼說,美本身含有最廣義的道德意義。
尼采的英雄觀容納不下福氏這樣一句話:「福樓拜永久可恨,人不算什麼,作品是一切。」這種否認人生的態度,這種漠視人生的意志,依照尼采,正是頹廢的根源。一切藝術,一切哲學應該看作人生消長的方案與鼓勵。他相信超人,猶如耶穌相信他拯救的使命。但是對於人生,福樓拜,「文學的基督」,採取的與其說是人的態度,不如說是藝術家的態度。他用藝術家來替代人。這如若不適宜於一切人,至少在他自己是一種必需。這也就是為什麼,追求事物公正的描寫,他厭惡作家自己出頭露面。無我格(impersonnalité)成為他評騭作品的一個標準,或者創作的一種原則。然而這怎樣艱難,便是福氏自己,也費了多大的掙扎!他曾經追溯道:
「我以克抑我的官感為樂,我以鞭拷我的心為樂。我擯拒呈上來的人類的酩酊。我發狠收拾自己,用我一雙充滿力與驕傲的手,從根把人刨起。我想將這棵綠葉扶疏的樹,修成一根赤裸裸的圓柱,仿佛在神壇上面,好往頂端放上自己憧憬的聖火。」
我們不能同時尋求美與幸福,因為要想美來,我們必須犧牲幸福。所以「藝術,和猶太人的上帝一樣,看見血祭才滿足。來吧!撕你自己,鞭你自己,在灰里翻滾,……藝術廣大已極,足可占有一個人。」
這就是說,美在一邊,人在一邊。他是為別人寫,不是為自己寫。藝術和藝術家應該分開。他私下的愛惡和他的製作一點沒有關聯。現象全諧和,顏色全美,他的職責在不顧自己,一五一十統盤托出來。藝術家的要求是,膿向里流,叫人聞不出腥臭的氣味。無我是一種力的征記。吸收對象(甚至於自己的存在)進來,周流在我們的全身,然後重新呈到外面,叫人一點看不破這種神異的化學作用。這是他的原則之一,自己不應當寫自己。所有的幻象正好來自作品的無我格。藝術家在他的作品裡面,應該和上帝在創造裡面一樣,看不見,然而萬能;處處感到他的存在,然而看不見他。這對浪漫主義是一種反動。
藝術上的無我正是福氏所謂「藝術是一種表現」的方略。藝術家應該是外在真理放大的鏡子。拜倫的熱情無論如何蓬勃,莎士比亞立即用他超人的無我比他一個無色。我們不知道莎士比亞是憂愁還是快樂,也說不清他恨誰愛誰,甚至於他感到些什麼。維尼詠的好:
莎士比亞從前是什麼樣人?——將無人回答。
荷馬是什麼樣人?拉伯雷是什麼樣人?看完他們的作品,我們不敢貿然斷定。米開朗基羅是一個鼻樑中斷的矮人,然而在我們的想像里,總該以為這是一個高大極了的老頭子,點著火把雕刻「夜」。他也許是一根嚇人的大柱子,然而我們不敢說做人。藝術家應該安排得叫後人以為他沒有活過。他撮述全人類,不顧自己,克住自己的熱情,收起自己的人格,深入別人的存在,然後他呈現宇宙,好像全個的天空,帶著它的星星和蔚藍,映在海里,輝耀,變動,繁複的宇宙反射在他們的作品中間。小說家如巴爾扎克,可以複製他的時代,他的個性和他的社會得接合將是難以言喻的、複雜的。
偉大的藝術如若是科學的,絕不是身邊的。我們應當用力把自己輸入人物,不是把他們拿來趨就自己。所以福氏厭惡獻贈一類的文章;我們勿需把自己的心、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友誼一起賣給讀眾。滿足後者的好奇?
然而「讀眾用不著知道我們。用不著他們拿我們的眼睛、我們的頭髮、我們的愛情來開心。不管他們有沒有覺出來,我們把心泡在墨水已經夠瞧的了。我厭惡人在藝術裡面娼妓化。阿波羅是公正的:他差不多總叫這類靈感萎縮。」
我們必須求靈感於人類的靈魂,而不是自己的靈魂。我們的心要用在感覺別人的心。藝術家唯一的意志,是為藝術而犧牲一切,第一個他應該犧牲的,猶如宗教家,是他自己。暴露自我,好像抓撓一顆潰瘡,無聊而且齷齪。他要記住不把自己放在前景。但是我們記得福氏說過:傑作的秘密就在作者的性情與主旨一致。那麼,在文章裡面,我們怎樣隱藏自己,如若字裡行間都透有我們的氣息?因為,最簡單,字與字的安排便是我們存在的一個證明。
福氏告訴我們他積極的主張道:「把自己的心放在紙上,我感有一種不可抑止的厭惡。我甚至於以為一個小說家,沒有權利表現他的意見,不管是什麼意見。難道老天爺說過,說過他的意見?所以有好些東西噎住我,我想唾出口,然而我咽回去。說出來,有什麼用,真的!隨便什麼人都比福樓拜先生有趣,因為更其普泛,自然也就更其屬於典型。」
在另一封信裡面,他加重道:「依照我,一個小說家沒有權利說出他對於人事的意見。在他創作之中,他應該模擬上帝,這就是說,製作,然而沉默。」
因為表示意見,不僅破壞作品的一致,而且易於歪扭自然的真相。作品本身就是一篇完美的演說,用不著作者一旁說話,另外尋找理由折服讀眾。所以他忠告一位後進道:
「為什麼你用你自己的名義說話?為什麼割斷故事,你中間出來說話?我不歡喜這樣的句法:『讀者,我們的英雄……』一句道德的思想比不上一句分析。」
他反對使用序跋解釋或者敘述自己的一切。他不贊成左拉小說的序文,因為「你在這裡談起你的秘密,未免太老實,同時你表示你的意見,在我的規律上,一個小說家沒有權利這樣做的。」
沒有權利,因為這樣做,藝術家不僅有傷工作的尊嚴,而且顯示一己的弱點。在他和他的作品之間,猶如教士和他的上帝之間,沒有一點值得誇口,因為這最容易欺人欺己,沮喪彼此的誠意。藝術家必須敬重「文藝之琴」:這是給人做的,不是為一個人做的。
我們可以看出來,對於福樓拜,這「藝術的神秘主義者」,幻象首當其衝,而情緒貶在次等,如若不是末等的地位。藝術不是浪漫主義者所謂熱情的水閘,詩也不應該是心的泡沫。我們不要隨便就感傷,或者因為事物的煩激而抱怨;我們必須接受人生的組織,要是沒有方法迴避。太陽照著矗立山頭的強壯的心靈。繆塞,「一個不幸的孩子」,過錯正在全把情緒當作詩歌。他以為「最美麗的歌唱最絕望」。
在《納穆娜》這首長詩裡面,他曾經歌道:
「記住,——手寫的時候,
「是心在說,在呻吟,——是心在消溶;
「是心在舒展,在表露,在呼吸,
「仿佛一個愉快的香客上到山頂。」
心是詩人情緒的發祥地,或者天才的七弦琴。在《什麼是詩》(Impromptu)裡面,繆塞重複道:
「從他的心諦聽天才的回聲;
「唱、笑、哭、獨自、偶然、沒有目的;
「從一視、一字、一聲微笑、一聲嘆息,
「做成一件精緻的作品……
「從一顆眼淚做成一粒珍珠:
「這就是人間詩人的激情,
「這就是他的財富、他的生命和野心。」
但是激情做不出詩來,福樓拜駁正繆塞的見解。詩人愈切身,愈受虛榮與熱情的牽扯,走上頹廢或者萎靡的道路。而且,只有一種情緒來表現,就夠了嗎?從來有一首歌,是喝醉了酒的人寫出來的嗎?所以女人愛的那樣厲害,唯其過分在上面用心,反而不認識愛情。我們不應該利用藝術發泄我們的情感,因為藝術是一個自身完備的天地,仿佛一顆星星,用不著支柱。我們必須脫離一切霎那的因果,然後越少感覺對象,我們反而越容易照實表現它永久而普遍的性質,天才或許不是別的,是叫對象來感覺的官能。物役於人,不是人役於物。藝術家表現熱情,然而是描寫的,屬於一種再現的作用,具有形體的美麗,否則容易流而藝術娼妓化,甚至於情緒娼妓化。所以繆塞以為「只要馬爾高哭,就是好戲。」
其實他錯把情緒看作技巧。喬治·桑晚年雖說和福氏友好,在藝術的見解上,她依舊站在往日情人方面。她以為藝術而不兼有心和智慧,猶如太陽沒有日光射出,不把生命賦與萬物。她不明白「不往文章裡面放進自己的心」,因為除去心,就沒有別的東西可以往裡放。往裡放進心,同時就是放進智慧,因為一而二,二而一,二者同樣屬於作者的生命,不可拆離。而且感覺也不能自為限制。哭必須用眼睛,思想必須用腦袋,全是同一的作用。她奇怪福氏怎樣會和她絕然不同:
「我,我追隨我舊日的傾向,我把自己放在我的人物的皮囊。人家責備我,一點沒有用。你,我不知道,由於方法或者本能,你追隨另一條路。」
福氏以為心,不是取消,是應該收攏。而且白熱熱的,仿佛一個焙爐。藝術是一種特殊的空氣,不僅僅屬於一種智慧的遊戲,然而這種空氣,也由理性做成:
「人用腦子寫文章,不用心寫文章,不管你稟賦如何高,總得集中精力,然後思想有了活力,字也有了凹凸。」
心不是藝術的根源,一切出於頭腦:我們應該用腦袋寫文章。這是一種理性活動。通常我們所謂靈感,不是創作本身,往往只是一種主見,人為的激發。在正常的情態之下,一個人走的時候總比跑的時候多。這是發燒,因而趕走理智;是生氣,然而沒有力量。一個巨靈,不幸腿哆嗦,傷害自己比傷害別人的時候還要多。所以靈感,我們應該導而用之,不要承而受之。前者屬於一種理性作用,後者卻是一種潰裂,形成所謂「容易」或者「滑」的風格。我們越約束感傷的成分,理智的成分越見強大。在我們生命裡面,自己的激情的地位愈小,藝術愈形發展。激奮應該留給筋肉,好叫理智永久晴明。對於藝術家,激情是生命的伴奏,而藝術是生命的歌唱。如果下面的音符升高了,攙在一起,就什麼也分不清楚了。其實福氏的要求,十七世紀拉·布呂耶爾曾經說過:「一位好作家憑信理智地寫作。」
便是浪漫主義者的哲理詩人維尼,已經在《狼之死》(Mort du loup)詩裡面歌道:「呻吟,啼哭,祈禱,同是懦弱。」
偉大的唯有沉默。在《一個詩人的日記》裡面,他筆錄自己對於心的詮釋道:
「心自然存在,大概而論。你感到它的喜悅或者痛苦的動作;然而這是一間黑屋子,頭才是它的光明。記憶與思想照亮了它,讓情緒在這裡出現。沒有頭,它們就滅了。瘋子不再愛了,或者不知道他們愛。有時,他們恨起他們喜愛的人們。」
這種唯理的傾向,經過一般浪漫主義者的衝擊,不絕如縷,漸漸成為反動的普遍的論調。另一個浪漫主義者,同時主張為藝術而藝術,高地耶在《惡之華》的序里,發揮他們共同的見解道:
「詩的原則是人類的企望,企望一種更高的美麗,而這種原則的表示,是一種全然不同於激情的熱衷,因為激情只是心的酩酊。」
他們反對情緒,唯其他們藝術的理想近似一種精神的平靜,和自然一樣平靜。波德萊爾就是這樣一個希臘的美麗的擁護者:
「我像為人不理解的斯芬克斯,高居九霄;
「我把雪之心和天鵝之白連在一道;
「我憎恨使線條紊亂的行動,
「我決不哭,也決不笑。」
福氏的至友布耶,有一首詩這樣開始:
「我愛。誰不愛?人生是一個旅程;」
但是他害了羞,絕不和人講起他的私情。由於高傲,他用袍子藏起自己的傷口,同時
「我特別憎惡眼淚汪汪的詩人,
「看著一顆星,呢喃著一個人名,
「浩大的自然他會看成空空洞洞,
「倘使他帶不走他的麗絲特或者妮農。」
他絕不像那些詩人自尋苦惱,
「往原野的樹木掛上裙裾,
「白女帽蒙住綠色丘陵的前額!」
他不要和群眾的歡狂攙在一起,
「讓喜悅的賓客碰他們的滿滿的酒杯,
「我們倚著宴庭的柱子,撥動著金色的琴弦!
這一切正好等於福氏所謂藝術的無情。藝術是一件嚴重的事,應該超出身邊的情愛,一切神經性的敏感,從事於一種朦朧的激越(exaltation Vague)的產生。藝術有它自己存在的理由。一種無情的方法,讓它獲有生理學的正確,是今日藝術家的職責。在藝術裡面,他覺得最高的(而且最難的),「是不惹人笑,不惹人哭,也不惹你發狂,也不惹你生氣,然而和自然一樣,叫人夢想。極美的作品全有這種性質。它們外貌晴明,然而難以了解。至於程序,它們和堤一樣不動,和海一樣激動,和森林一樣充滿了樹葉、綠意、呢喃,和沙漠一樣憂鬱,和天一樣碧藍。荷馬、拉伯雷、米開朗基羅、莎士比亞、歌德,我覺得全無情。」
藝術如若是表現,應該是一種屬於理智的表現。它的目的是美,一種絕對而無情的存在。但是不幸「美已經過了時。人類,如今決不幹這行子事。也不再想回到這裡。」
我們在黑暗中摸索,滯留在一個充滿陰影的過道。近代藝術家的痛苦,和舊藝術家的痛苦相比,正仿佛實業之於手工業。自從有了汽機、煤鐵、機輪,一切變得複雜了。越往前走,藝術越要科學化,而科學也要藝術化。二者在底層分離,然後重新來到頂端結合。人類不能預言未來的作品開向何等耀目的靈陽。這將是什麼,藝術?福氏指示我們道:
「什麼規律如今站的起來?甚至於造型也變得越來越不可能,因為,我們的語言有限制,而且是正確的,我們的觀念卻是浮泛的、揉混的、抓不住的。琴不知用了多少回,我們所能做的,只是憑藉智巧,收緊了弦,特別要精熟,因為在我們這時代,質樸已經成為妄想。美,還有如畫(Pittoresque),差不多同這一起離開人世。然而詩不會死;不過將來又是什麼?我一點看不出來。誰知道?美也許變成一種沒有用的情緒,而藝術,或許是介乎代數與音樂之間的東西。」
站在現今來看,我們不能不承認他最後感覺的正確:藝術是「介乎代數與音樂之間的東西」。還有比這更能表征梵樂希(Valery)的《海濱塋地》(Le Cimetière Marin)的?更能說明大戰之後的文學進度?福氏用自己文學的作品,給現代小說打下深厚的基礎;而他藝術的見解(這從來沒有裝進一個固定的形體,只是我們強自理出一個頭緒,好叫讀眾認識罷了),更幫他聯結起來現代文學諸般活動的形色。人世的憎恨如若失之過分,一點沒有過分歪曲福氏銳利的審度,唯其大公無私是他一切觀聽的根據:
「忍著罷,等到社會主義一成立,這種(複雜的)情形會抵於莊嚴的。到了平等得勢的時候(也就快了),沒有長滿肉疙瘩的人們,會全被活剝了皮去。藝術、詩、文章,群眾還要他們做什麼?他們用不著這一切。給他們寫點兒小戲、專論,說說監獄的工作、工人區、現時的物質利益。腦子裡應該輸入的,倒是對於創造者永久的詛咒。你越具有顏色、凹凸,你越觸人霉頭。大仲馬小說的大銷特銷是什麼緣故?因為動作好玩,讀來用不著費什麼氣力。讀了只是消遣而已。等你闔住書,任何印象留不下來,清水一般流過去,於是你重新回到你的事務。」
他和巴爾扎克一樣,對平等有戒心,對社會主義有戒心。我們並不那樣悲觀。因為了解福樓拜的「宗教」——藝術,悲觀是其中一個主要活動的勢力。悲觀是對資產階級、對他本人的一種有力的反應。他的理論只能說明他對資本主義的厭惡,他對社會主義的畏懼。這是一種時代病。我們必須原諒他的性情、原諒他的時代帶給他許多錯誤,然而其中也含有正確的東西。了解他的正確的部分,不見得就那麼容易;通過了解,我們自然就會學到一些可取的東西。他白說不教訓、不傳道,實際他是教訓、是傳道。他的存在,依照福樓拜自己,「含有道德的成分,人類靈性的一種高尚的掙扎。」高尚在於掙扎。在掙扎中,他有時看到擾攘的今天。
◎ 見於繆塞的《贈聖佩夫》一詩。
◎ 見於同名悲劇,第三幕,第六景。
◎ 參閱《沙特爾通》的序。
◎ 見於莫泊桑的《福樓拜》一文。
◎ 參閱福樓拜的《旅行日記》(Notes de Voyage)。
◎ 見於他的《美》(La eauté)一詩,收在《惡之華》裡面。
◎ 見於他的《藝術》(L'Art)一詩,收在《嵌鑲集》(Émanx et Camées)裡面。
◎ 一八七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福樓拜致喬治·桑書。
◎ 一八七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福氏致喬治·桑書。
◎ 柏格森,法國哲學家。他認為人的生命是意識之「綿延」或意識之流,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割成因果關係的小單位;「綿延」是自由的創造意識,其向上的運動創造精神,也創造生命的形式,因此生物的進化過程也就是意識的創造過程,而物質則是「綿延」停滯或削弱的結果,「綿延」也是一種心理過程,是離開物質的沒有相對靜止的絕對運動。
◎ 參閱《貢古日記》一八五七年一月三十日。
◎ 斯提克斯河 希臘神話中的冥界之河,是進入冥界的必經之路。阿喀琉斯出生後,忒提斯捏著他的腳踝將他浸泡在冥河斯提克斯河中,使他全身刀槍不入,惟有腳踝被忒提斯手握著,沒有浸到冥河水,留下了隱患。——校者注。
◎ 見於他的《風格論》,收在《羨賞集》(Appréciations)一書裡面。
◎ 參閱莫泊桑的《福樓拜》一文。
◎ 見於福樓拜的布耶《遺詩》的序文。《貢古日記》載有高地耶的批評:「我們抓不住福樓拜的文筆,這有時太為他自己一個人了,因為一本書不是寫來預備高聲念的,而他朗誦自己的書給自己聽。在他朗誦的句子裡面,有些他覺得諧和,然而這必須像他那樣念法,才得到他朗誦的效果。」
◎ 一八七六年四月三日,福樓拜致喬治·桑書。
◎ 福氏向他的女友寫信道:「讀莎士比亞的時候,我變的更偉大,更聰穎,更純潔了。爬到他的作品之一的峰巔,我覺得我站在一座大山上;一切消失,一切出現。我不復是人,而是眼睛;新的地平線起來,透視延長於無限;……」在另一封信裡面,他推重道:「你叫我和你談誰,如若不是莎士比亞,如若不是最在我心上的人?你說我的想像比心多,我倒希望,不過我懷疑;因為我覺得,我的想像小的很。拿我自己的計劃和別人的藝術比,我和布落東地方的水手一樣叫起來:『我的上帝,海真大,我的划子真小!』」
◎ 淵博。——校者注。
◎ 一八七六年九月三日,福氏致喬治·桑書。
◎ 一八七五年十二月,致喬治·桑書。
◎ 一八七六年三月九日,致喬治·桑書
◎ 一八五七年五月十八日,致尚特比女士書。
◎ 一八四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與高萊女士書。
◎ 參閱吉德的《新寄託集》(Nouveaux Prétextes)的附錄。
◎ 礦苗 顯露地面或接近地面易於勘得的礦質。——校者注。
◎ 一八八〇年二月三日,福氏致項尼克(Hennique)書。
◎ 一八七一年十月,致喬治·桑書。
◎ 一八八〇年二月十九日,福氏致莫泊桑的公開信,辯護後者的處女詩集,後來作者當做序收在他的詩集前面。
◎ 福樓拜反對別有所為的藝術製作。他以為但丁的《地獄》(《神曲》的第一部)缺乏普遍的性質,詩人在這裡歌唱的只是一家,一族,一村的怨恨。具有偉大的氣象,「然而我相信,但丁仿佛好些宗教上美麗的東西,例如羅馬的聖彼得大禮拜堂,雖說二者一點也不相似。你不敢說這惹起你的厭惡。這部書是為一時而作,不是為一切時而作;它帶有時間的戳記。活了該,我們不大懂;活了該,它不叫現在人懂!」在另一封致高萊女士的信裡面,他以為《黑奴籲天錄》偏窄。「這根據一種宗教而道德的觀點寫成;其實根據的應該是人類的觀點。叫我動心,用不著一個為人虐待的奴隸是好人,好父親,好丈夫,唱讚美詩,念福音,饒恕他的屠手,把他變做莊嚴,弄成例外,然後成為一種特殊的東西,也就虛偽了。這本書很有偉大的情緒的成分,然而要想用的好,目的應該放寬才是。美國一沒有了奴隸,這本書就和既往的歷史一律把回教人看做妖怪一樣,不再真實了。不要憎恨!不要憎恨!然而也就是憎恨做成這本書的勝利……」
◎ 參閱高爾地耶的《福樓拜的天才》。
◎ 參閱尼采的《木偶的黃昏》。
◎ 見於亞勒巴拉(Albalat)所作《福樓拜的修改》。
◎ 一八五七年十一月,福樓拜致尚特比女士書。
◎ 維尼贈道爾法(Dorval)夫人詩,見於《一個詩人的日記》。
◎ 一八六六年十二月五日,福樓拜致喬治·桑書。
◎ 一八六六年八月二十日,致包斯蓋女士書。
◎ 一八七〇年一月十五日,致聖瓦萊瑞(Léon de saint Valéry)書。
◎ 一八七一年十二月一日,致左拉書。
◎ 福樓拜說自己是一個隱士,然而尊奉藝術為神,所以一八五二年九月四日,給高萊女士寫信,他這樣稱呼自己。
◎ 一八六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喬治·桑致福氏書。
◎ 見於他的《美》(La Beauté)一詩,收在《惡之華》裡面。
◎ 見於他的《與一婦人》(A une Femme)。
◎ 本章好些引證,全是寫給高萊女士的信札,因為太多了,所以一概沒有註明出處。
◎ 如今這同樣具有真實性,雖然我們不像他那樣悲觀到底。因為了解福樓拜的宗教——藝術,悲觀是其中一個主要的活動的勢力。我們必須原諒他的性情,同時也就是原諒人類自己,然後我們會了解這藝術的苦修士,看作後學的一個最高的榜樣。他白說不教訓,不傳道,實際他是。教訓,是傳道,他的存在,依照福樓拜自己,含有道德的成分,人類靈性的一種高尚的企圖。——1935年出版原文,校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