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爾德傳 · 一八 喀拉事件

莫洛亞 《服爾德傳》
一七六二年三月杪,有一位遊客從朗葛陶克省來到法爾奈,告訴服爾德都魯士(Toulouse)城中新近發生的一件駭人聽聞的案子。一個在城中頗有聲譽的新教徒商人,約翰·喀拉(Jean Calas),在下列的情形中被處極刑: 他兒子中有一個名叫馬克·安東尼·喀拉的,素性抑鬱,居常落落寡歡。因為他是新教徒,故不能進大學修習法科;一方面他不願如父親一般做一個商人。他最歡喜的讀物是《哈姆雷德》和賽納克論自殺的文字。 一七六一年十月十三日,家裡來了他的一個朋友,他在晚餐席上先行告退,經過廚房時,女僕和他說:「來烤烤火罷。——啊,他答道,我熱死了。」說完之後徑向店鋪走去。等了一會,朋友起身告辭了;第二個兒子掌著燈送他走出店鋪時,突然發見他的哥哥吊在門框上,已經死了。他大聲驚叫,母親父親都跑來了。大家割斷繩子把他放下。鄰人們擁來觀望,立刻有些瘋狂的舊教徒揚言馬克·安東尼是被父母殺害的,因為他要改信基督舊教,明天就要聲明脫離新教,而按照新教徒的規矩,做家長的寧願置兒子於死地可不願他改教。 這種指控的理由是荒唐無稽的。新教之中從沒那種規矩。一切熟悉喀拉家庭情形的證人,都縷述父親的慈愛與寬容。他的一個名叫路易的兒子,不久以前因受女僕的勸說而改信舊教;喀拉寬恕了兒子,連那個女僕也沒有撤換。而且一個老人怎能制服一個年富力強的青年而把他縊死呢?要就得承認全家的人,連客人在內都是共謀的。但你能想像父母兄弟集合起來謀害一個嫡親骨肉麼?加以連死者生前意欲改教的事也沒有一個人能切實證明。但案子落在一個狂妄好事的法官手裡。盲目的教徒們又從而附和。教堂里為馬克·安東尼舉行莊嚴的彌撒祭,堂中張著白幔,掛著一副向外科醫生借來的酤髏,一手執著紙條。大書「棄絕異端」,一手執著棕葉,作為殉道的標識。 案子由都魯士法院審理了。喀拉全家的人被拘押起來,隔別鞫訊。大家堅持著初次的口供。然而八票對五票,父親被判車裂的死刑,他的兒子比哀爾充軍,其餘的人宣告無罪。這種判決真是殘酷而又荒謬,因為要即是全家都是共謀,要即是全家都是無辜。喀拉老人自始至終表示他對於這件冤獄的痛心。在法官詢問他何人共謀的時候,他老是回答道:「啊!既沒有犯罪,哪裡來的共謀?」 終於他被處極刑。劊子手用鐵棒打斷了他的臂骨腿骨肋骨。隨後把他系在車輪上讓他慢慢地死,末了再用火刑。他對在他身旁的神甫說:「我無辜而死;耶穌基督簡直是無辜的代名詞,他自願受比我的更殘酷的極刑。我對於我的生命毫無遺憾,因為我希望這場結局會引我去享受永恆的幸福。我哀憐我的妻和子,但對於那個我為了禮貌而留他晚餐的客人,尤其覺得遺憾……」 「在場的舊教教士都相信他是無罪的,說他雖然是新教徒,但他的死與殉道者的受難完全一樣。」 這件故事使服爾德大為詫怪。他覺得喀拉的罪狀是不近事實的,但他亦難於相信都魯士的法官竟會如此殘暴。恰巧喀拉家中有一部分人逃在法爾奈附近,住在日內瓦;他便把他們叫來,詢問了好幾次以後,確信他們是冤枉的。從此以後四年之間,為喀拉一家平反冤獄成了他的一件大事。他說動了旭阿索公爵,普魯士王,凱塞琳女皇為之聲援,這件事情轟動了全歐洲,以至服爾德申請複審的運動終於成功,「雖然有些盲目的教徒公然主張與其使朗葛陶克省的八位法官承認錯誤,寧可車裂一個無辜的老加爾文教徒。甚至也有人說:『法官的人數多於姓喀拉的人數』,由此所得的結論是喀拉一家應當為保全法官的榮譽而犧牲。他們不懂得法官的榮譽是和別的人一樣,在於補救自己的過失。」 巴黎法院審理本案時頗能主持公道。都魯士的判決於一七六六年春撤消了。「到處的廣場上擠滿著人。大家要看這一家沉冤大白的人。法官走過時,大眾熱烈鼓掌,祝福他們。當時的情景所以格外動人的緣故,尤其因為那一天,三月九日,即是三年以前喀拉慘死的一天。」法王賜予喀拉寡婦三萬六千金幣作為撫恤,服爾德寫了一篇《寬容論》,申說「無論何人,有權發表他認為正當的任何言論,只要它不妨害公共秩序。」 「如果你想學耶穌基督,你當為殉道者而勿為劊子手。」 這種說話雖是老生常談,可是只要有發生喀拉事件的可能時,還是應當反覆申說,甚至象他所謂的嘵曉不已。在都魯士另有一件與此大致相仿的西爾凡事件,亦是一個新教徒被誣而由服爾德為之平反的。他因此兩大冤獄在民間所得的聲譽,遠過於他的作品。 三十年後,國民大會(Convention nationale)下令在「狂妄迷信害死喀拉的」廣場上建立一座白石紀念碑,上面鐫著下列的字句:「國民大會奉獻於父愛,奉獻於自然,奉獻於狂妄迷信的犧牲者喀拉。」費用由國庫支撥。 這是一七九三年的事,那時,國民大會正把幾百個與他們思想不同的法國人梟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