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玉祥傳 · 第十章 『首都革命』——成功歟?失敗歟?
(四三歲至四四歲,一九二四—一九二五)
攝政內閣
軍事新組織既完成,次日(十月廿五),馮氏又在北苑領眾開會討論政治改組,使「首都革命」宗旨得成功。一致決議推翻賄選總統曹錕,而成立「攝政內閣」,行使大總統職權。
至是,曹錕不得已下令停戰言和,並免吳佩孚職,調充「青海屯墾使」。馮氏為根本解決政務糾紛計,再於廿八日通電提倡「和平統一會議」,徵求全國意見(原文見《自傳》及李著頁一一七—一一八,略)。十一月一日,曹錕見兵敗塗地,不能戀棧,宣布退職。馮遷之於延慶樓,仍厚待之,以存私交。惟恐其逃出生事,又以其有賄選之罪,應候國人處置,乃派兵監視之。馮氏之倒吳囚曹,固屬革命之舉,而破盡私交,致貽「倒戈」之誚,實極不得已之舉。起義之前,曾痛哭兩日,亦可見其心之苦矣。未幾,被拘捕之李彥青伏死刑,人心大快。
曹錕既去總統職而成為待罪之囚,中樞無主,依法據理,應由內閣攝行大總統職權。總理顏惠慶堅不肯繼續執政。雖經馮、黃二氏屢次力勸,不應。其他閣員大多數亦隨去,只余海軍部李鼎新及教育部黃郛二人。黃先表示不干,李初允留,後亦反悔。於是,黃不能不擔負責任(見《亦云回憶》頁二〇二)。馮氏等乃根據廿五日之決議,於十一月二日組織「攝政內閣」。此新政權之成立,確有法理根據,誠為合法的組織。事前由大總統曹錕發出「退位及攝閣等命令」。俟其實行退職後,黃方就職。(見當時法制專家張耀曾自述,各命令及攝閣法制,均由其起草,載《亦云回憶》頁二〇三)。所以中樞政權,時間與法統,一貫不斷。何況實際上系由革命運動產生,自然合法合理的。
「攝政內閣」成立,攝行大總統職權,由黃郛任國務總理兼交通總長,王正廷為外交總長兼財政總長,杜錫珪為海軍總長,李書城為陸軍總長,易培基為教育總長,張耀曾為司法總長,王永江為內務總長(由前顏內閣原任次長薛篤弼代理),王乃斌為農商總長(由次長劉治洲代理),李烈鈞為參謀總長(未在京就職,旋由南來,則未到時攝閣已辭職)。新閣員皆上乘之才,蓬勃有朝氣,自是一時之選。所可注意者,是時,馮氏雖軍權在握,惟於組閣進行,不作干政之舉,一任黃自決,未曾薦舉一人,即其親信之薛篤弼原由顏內閣留任次長,亦不許其真除,以避操縱把持之嫌(見《亦云回憶》頁二〇三)。(按:二、三兩軍亦未保薦閣員。)
「攝政內閣」成立後之重大政務,有如罷免豫督張福來,而以胡景翼「辦理河南軍務收束事宜」;同時,以孫岳繼「河南省長」李清臣之任;兼以李景林為「直隸省長」;鹿鍾麟為「京畿警衛司令」;張璧為「警察總監」。此外,則裁去「北京步兵統領衙門」及「京師憲兵司令部」兩機關,又取消京內各種苛捐,為人民解除不少痛苦。復嚴令禁絕鴉片,整肅官箴——如禁賭博冶遊等惡嗜好。在那黑暗重重的北洋政治中,真一線曙光也。
完成辛亥革命未竟之功
此次「首都革命」在中國,尤其民國史上最偉大之成功,厥維完成辛亥革命——即根本推翻帝制,驅逐溥儀出宮,另訂優待清室條件。緣辛亥革命之結果,雖有清帝之遜位及民國之創立,然而帝號不廢,舊宮無改,民國國旗不懸於清宮,辮子、年號、朝儀、翎頂、封爵、賜諡等清朝制度遺蹟依然存在。後更有復辟之禍,而保皇、復辟之謠,時時傳遍海內。加以廢帝溥儀每歲享受民國四百萬兩之優待,尤為耗費。況且竟有堂堂民國總統之尊,而屈膝稱臣於廢帝者(如徐世昌)。無論如何,民國之內仍有帝國皇帝,寧非怪事!是故辛亥革命,名為成功而實未成全功也。馮氏本著徹底的革命精神,自始即表不滿,於民元已主張取消優待清室條件,而當道不納。及討張勳後,又條陳四項以絕禍根而維國體,而段竟不許(統見上文)。前此參加討奉之役,亦以奉張有復辟之嫌疑。(《亦云回憶》頁二〇〇刊出影印「宣統十二年四月初一日」,「張作霖進貢單」一張,系越幾日在故宮檢出者,居然背叛民國而用已廢多年之清朝正朔!)是故馮氏認為帝制派與共和派之爭戰,乃決行參加。此時,既班師回京,「首都革命」成功,京畿在「國民軍」及「攝政內閣」勢力之下,辛亥革命未竟之志,正好乘機如願以償矣。加以國民黨及朝野上下一般革命者之極力提倡,馮氏遂毅然提交「攝政內閣」依法進行,俾得實現。(按:此非「攝政內閣」自動提出者。)
十一月四日,國務會議開會商討,一致通過修改清室優待條件五條,系由司法總長張耀曾起草,經黃等討論修正。(原稿影印見《亦云回憶》頁二〇六)隨即令「京畿警衛司令」鹿鍾麟及「警察總監」張璧,負責執行入清宮責令廢帝溥儀交出玉璽,即日出宮。新的優待條件全文如下:
一、大清宣統皇帝,即日永遠廢除皇帝尊號,享有中華民國國民法律上之權利及義務。
二、本條件修正後,民國政府每年支出五十萬元,設立北京貧民工場,收容滿旗貧民。
三、清室即日移出紫禁城,自由選擇住所,民國政府負責保護。
四、清室社稷之祭祀等項,民國政府設法處理之。
五、清室私產,仍歸私有,一切公產,民國政府沒收之。(上見李著頁一二四)
翌晨(五日),鹿、張會同國民代表李煜瀛(石曾)同往,僅帶衛兵極少數人隨行。(據溥儀自傳《我的前半生》僅廿人。)至則直入內宮,沿路將各門站崗衛兵逐一繳械。既見溥儀及內務府總管紹英,即與交涉,並示以新訂優待條件。談次,鹿問曰:「你到底願意做平民,抑願意做皇帝?若願意做平民,我們有對待平民的辦法。若要做皇帝,則我們也有對待皇帝的手段!」溥儀忙答「願做平民」云云。鹿乃令其交出玉璽,立刻遷出。溥儀猶豫不決,紹英尤斤斤置辯。閱時頗久,鹿因宮內有警衛三千,恐耽擱時間,變生肘腋,而自己武力不足,反會吃眼前虧,頓然心生一計。叫自己的副官前來,示以時表,發令說:「時間快到了,吩咐外邊暫勿動手,這裡還有話說。」副官一聲「得令」,跑步出去。溥儀與紹英信以為果有重兵包圍,不能逃躲。在震懾之下,當堂屈服,即偕妻妾攜帶個人衣物,隨同出宮。由鹿用汽車送到其生父醇親王載灃私邸,任務乃完成。至瑜、瑾兩太妃則容其收拾私物,十一月廿一日遷出。(以上紀事系根據鹿氏前在南京家中對余口述經過。余撰有《鹿鍾麟逼宮記》,詳記其事,擬與馮氏「璧樹」自述篇一同發表於《逸經》。原稿交鹿親閱,因其表示不欲張揚其事,乃罷。以上系個人記憶所及之大概,並參考馮氏《自傳》及《我的生活》。但據溥儀自述,出宮時始初見鹿及與其談話,並志此備考。)廢帝出宮後,馮氏尚派「國民軍」監視之於私邸,以防其逃出為保皇黨利用以貽後患。及段祺瑞執政,則盡撤守衛,溥儀遂得逃匿天津。於是,日後再有「康德皇帝」出現於「滿洲國」。
至於所有清宮物品珍寶,則由李煜瀛、易培基、莊蘊寬、吳敬恆等會同紹英、近支王公等一一點收,組織「清宮保管委員會」,劃分公私品;公者由國民政府組織特別機構保管,私者則歸還溥儀。事後復由國務院修正優待條件以資遵守。從前每歲優待巨款,移作旗民救濟之用,而帝號自此廢除。「辛亥革命」於是完成大功。而馮氏「首都革命」一大偉舉更有意義,蓋不獨推翻賄選政府及直系軍閥,而且徹底肅清帝孽,以奠定民國也。
此次「首都革命」之役,全國人民凡愛民國而反清、反帝制者無不稱快,真是薄海騰歡。不過,北京向以「奴氣深重」著,馮氏班師主和已被不少人罵其倒戈背主。今又驅除廢帝,一般反對民國之滿族旗人、亡清遺臣及復辟餘孽等,更大罵「首都革命」領導者、參與者以及攝閣諸人。外人亦有不少同情於清室者。英國公使竟向外長王正廷請保全溥儀生命。王以諷刺語答曰「貴國昔時克林威爾之革命則殺暴君,敝國待遇廢帝必較優,毋庸過慮」云云。該使乃語塞而退。
尤可咄咄稱怪者則稱為三造共和、蟄居天津之段祺瑞,忘記自己曾久任民國國務總理之高位,「聽到此事,氣得將身邊痰盂一腳踢翻,大罵攝閣不解事,將公開反對」(見《亦云回憶》頁二〇五)。旋於六日去電馮氏質問。翌日,馮氏復電有云:「清室為帝制餘孽,復辟之禍,貽羞中外,張勳未伏國法,廢帝仍保舊號,均為民國之恥。留此餘孽,於清室為無益,於民國為不祥。此次移入私邸,廢去無用之帝號,除卻和平之障礙,人人視為當然,除清室少數人仍以帝號為尊榮者外,莫不歡欣鼓舞,謂尊重民國,正所以保全清室也。」又言:「此次回京,自愧未能作一事,正惟驅逐溥儀乃真可以告天下後世而無愧耳。」寥寥數語,大義申明。
當時清議有謂馮氏「首都革命」之舉及攝閣政治生命,只此一端,已足以自解,而為民國立不朽之功矣。吳稚暉(敬恆)當時即持此論。舉國內外,其他素有民族精神、擁護人權之思想領導者,自然同此論調,稱許不置。例如:章炳麟(太炎)致函攝閣黃氏等有云:「知清酋出宮,夷為平庶,此諸君第一功也。優待條件(此指舊訂的)本嫌寬大。此以項城(袁世凱)素立其朝,不恤違反大義致之。六年,溥儀妄行復辟,則優待條件自消。彼在五族共和之中,而強行篡逆。坐以內亂,自有常刑。今諸君不但令出宮,貸其餘命,仍似過寬,而要不失為優待。(以下敘陳清室強奪人民莊田以賜勛戚,應將強占人民者還諸人民,從略)願諸君勿恤遺臣言,而虧國家大義。」
又有彭程萬(凌霄)致函黃氏云:「攝閣成立,公膺總揆,成十三年改革未竟之功,建中樞和平統一之業。豐功偉烈,舉國騰歡。國人苦兵亂久矣,公乃罷兵息民,首革武力萬能之命(此指吳佩孚)。廢帝隱患深矣,公乃廢為庶民,永免復辟再生之患。此兩大事業,功在國家,名垂後世。」(以上兩函統見《亦云回憶》。章函影印見頁二〇七—二〇八,彭函載頁二〇五。)
以上所錄言論,允稱為忠於民國的國民之公允論斷,則「首都革命」之為功為罪,亦可斷定矣。
清宮盜寶案種種
由「首都革命」功罪案附帶產生者,則為傳說馮、鹿等盜竊或劫奪故宮寶物案。因為馮氏生前,尤其在「首都革命」後,樹敵太多,不特滿洲旗人、遜清遺臣、帝制餘孽等恨之刺骨,即北洋皖、奉、直諸系軍閥政客及其黨羽,皆成為仇讎,怨尤叢集,故對其發出種種謠言,謂其逐出廢帝後即大量劫奪宮中寶物。北方一帶民間口傳之外,甚有見諸詩文者。最顯著之例證,如吳佩孚秘書長,有「江東才子」之稱的楊雲史於《榆關紀痛詩》云:「再見金牌恨,中原盡失聲;萬軍當勁敵,大盜劫神京。」其序文則曰:「……意尤在奪皇宮寶物,命張璧、鹿鍾麟(未提李煜瀛)勒兵入宮,露刃逐清帝后妃下殿,而籍其宮裡財寶。於是元明以來,三朝御府珍儲,十代帝後珠玉寶器,以至三代鼎彝圖書,九洲百國方物,天府琅環,宇宙韞,希世之物,至是盡載而出。荷戈斷行人於道路,六日夜不絕……」(見章著《吳佩孚傳》下冊頁五七九)又有段祺瑞屬下親信曹汝霖的《一生之回憶》敘述大略如上錄章著,但加插鹿、張二人就在宮中與溥儀談判中「乘間偷竊」;張劫走一對鈞窯花盆,鹿將軍帽覆扣一翡翠瓜,由隨弁連帽帶瓜,一齊帶走。不過曹究不是文人,不能如楊之曲筆,最後老實地說:「余雖未目睹,然人言鑿鑿,決非虛構。」而桀犬吠堯,以耳聞人言作武斷之小說式的說法一也。反證的事實具在,豈能入信?
事後未幾,北方古董商即有號稱馮、鹿盜出之故宮寶物出賣。直至上次余再渡美時(一九六四年),在舊金山「唐人街」中國商店,猶得聞馮賣出古董至美之說。皆古董商人藉以提高所欲發賣品之價值者,殊不能置信。而於馮、鹿等則厚誣矣。
對於故宮盜寶之謠,馮氏自有「言之成理」的辯辭曰:
所有宮中的財物都由吳稚暉、莊永(蘊寬)、李石曾等名流組織一「保管委員會」接收之。事後有人造謠,說馮某攫取了多少故宮寶物云云。對於這種無稽的讕言,我都無庸置辯。我想李、吳等諸位先生,都是正直名流;如真有人攫取了財寶,他們豈肯接受保管古物之責,平白分受別人的罵名?(見《我的生活》卅一章頁五一〇)
憶鹿鍾麟當年為我細述此役經過時,愷切陳言,自是之後,他終身不敢購置、陳設或私藏一件字畫或古物,以避嫌疑雲。又有馮氏舊部驍將劉汝明在台灣發表《回憶錄》有云:「說到『盜寶』,當時進宮的是鹿瑞伯(鍾麟)、張璧、李石曾(煜瀛)諸先生,另外還有軍警多人。眾目睽睽之下這寶如何盜法?溥儀一出宮,『攝政內閣』即明定成立了『善後委員會』來管理故宮財產,劃分公私,分別保管。『善後委員會』後來演變為『故宮管理委員會』。這些國寶遂得琳琳琅琅的陳列出來,直到今天還可以供國人參觀。」(見頁五六)即美教授薛立敦之《馮傳》亦言,曾訪問馮部舊屬多人,均一致否認馮氏曾有盜寶之事(頁三三六注一一八)。當時,我在北京,確知自鹿等完成了驅逐清室出宮任務離去之後,除即派隊在宮外守衛以代替已被解散之原有的清宮警衛軍外,從未有「國民軍」高、中、下級將領再踏入故宮一步者。宮中一應寶物財產,均由社會賢達名流組成之「委員會」保管及清理,由名教授主持,會同清近支宗室共同監視點交,協同清理公產私物(見十三年十一月八日攝閣命令)。未幾月,「國民軍」全都撤退西北,何從得有機會與時間,尤其如謠傳車載斗量,搬運數日的大量劫奪耶?
馮氏如有顯著的盜寶行為,縱能瞞過部下部分人員,奚能瞞過全軍,尤其最親近、最信任的人員?我在台灣曾詢問一名曾任馮氏最親信最接近多年的隨從人員。他否認其事,只以謠言一笑置之。至於後來背叛馮氏之最高級將領,也沒有一言證明其事。即以馮氏夫婦下半生生活觀之,其勤儉樸素,數十年無改,從未有廣置產業,存款中外銀行,或個人度其奢侈豪華的生活。其生活程度簡直比不上吾粵小康之家。最後,奉國民政府命渡美,初作久居計及為兒女留學計,曾在加州卜技利 6 購了一所小房子,當是由政府所發給的旅費移用的。在全家離美前想已轉賣了。如有盜寶賣寶事,生活何至如此?
按:薛著引出毛以亨著《俄蒙回憶錄》頁二一〇有雲,鹿鍾麟首對其(毛)言,一九二六年南口之戰已用了由故宮寶物所得之款一千四百萬元雲。薛氏即評曰:「但毛著並非完全可靠的,所以他的話必須以懷疑態度視之。」(頁三九六注一一八)關於毛著的評論,薛氏又謂「此書大部資料都是有問題的。……毛有愛講是非(gossip饒舌空談,講人閒話)的傾向,而在有幾點是無稽的謠言和逃避的遁辭。最後,他寫此書(毛自言)『是為著幫助對共產黨之爭鬥的』」(薛著頁三六七)。查:毛原非馮氏屬員。其時方任外蒙古上烏金斯克領事,後曾隨馮游俄,固未嘗參加「國民軍」。其後,我在台灣、香港曾屢見過,他對馮的觀感和態度很不好,恐怕是因馮氏接近左派的政治關係。其言馮、鹿盜寶所得,數目過巨(以現在港幣計算,當值一萬萬至一萬萬五千萬以上),非盜賣大量寶物不可,當無可能。其言誰能信之?所以薛氏不假思索,不須考證,即嚴辭辟斥。再退一步言,假使毛言果確實,則盜賣寶物之款,非入私囊,只為軍用而已。但我相信,我個人所親切認識的鹿氏生平沉默機智,言行謹慎,焉肯對一個與本軍無直屬親密關係之小官閒員透露這一宗全軍最高級將領以及全國人士也不知之的個人及軍中之絕大秘密耶?憑著常識,主持公道,作以上判斷,薛者真兼有史識與史德者。又據於一九五七年七月香港《春秋》半月刊第六三期,毛撰《漠北艷異記》(下)有言「故宮的錢,馮玉祥個人絕未沾光」,前後矛盾,參考他證,其前言自不足信。
又按:最近日本文友矢原愉安(即《張勳復辟始末》著者)過訪,曾舉此問題互相研究。蒙其告以曾讀薛觀瀾(當時在直任「交涉使」)之《回憶錄》有云:「首都革命」成功未久,馮氏曾托其代辦一外交文件,乃以一套極精美的、極珍貴的清宮瓷器為贈以酬其勞。他問我相信不。我笑答,送禮酬勞,事極平常,但天下沒有這樣三料的笨賊:(一)盜寶未久即拿出來公開送人;(二)還自行招認是從清宮得來的;(三)清宮值得盜、容易盜之寶多得很,何以偏要盜取這些比較上價值不高,容易破爛,而且不便運出的瓷器呢?而況以當時的短促時期和入宮人物論,誰盜出這些笨東西呢?請君稍加思索,便不難得到正確的答案了。我以為「清宮瓷器」之語斷非出自馮氏之口,即那套瓷器,想必在市上買來的景德名產,原非清宮之「珍寶」也。矢原君亦為之首肯。
越月,矢原君再過訪,蒙示所著《馮玉祥有沒有偷盜清宮寶》篇見示(載香港《明報》月刊一九七〇年秋某期)。全文根據分析心理學——馮氏「是一個怪人」,行為怪異,和他需要巨款來擴軍——所以他便下最後的論斷:「馮玉祥盜過寶這回事,在沒有任何確實可信的否定證據以前,就似乎不但是一件可能的事,而且也是必然的事了。」在學術上,特別在法律上刑事案件中,這是絕不可以用作斷定事實,尤其罪案的消極的論據。然而他在上文已自承在這盜寶案中,完全「沒有真正客觀的物證與人證」,「找不到任何足以使人滿意的直接證據」(見頁四三)。夫如是,何能只於轉聞之外,以「分析心理」種種空泛的推論,來故入人罪?如此猜疑,完全是主觀武斷,不能定案的。在討論是案間,我提出六個「甚麼」來請他一一答覆。(按:這是「新聞學」採訪和寫作的六大原則Who, Why, Where, When, How, What)一、是甚麼人物?二、為甚麼原因?三、從甚麼地方?四、在甚麼時間?五、用甚麼方法?六、盜甚麼東西?每一項請拿出真憑實據來。矢原君均無以應。別後,夜間,他來電話說,經詳細考慮我所提出的六個「甚麼」,一一不能答覆,承認我的否定是對的,還很客氣地多謝我在學術研究上的啟迪。言談間,我還笑對他說:「無人因有大銀行失竊巨款,卻以我沒有不曾盜竊的消極的憑據,便懷疑或斷定是我或有可能是我所乾的。」彼此一笑置之。(翌日,他飛東京去了,想並帶了那六個「甚麼」在他行李中。)
然而清宮盜寶,則確有其事。不過,其間的大盜,最先在「首都革命」之前則為廢帝溥儀本人,常以賞賜其弟溥傑為名,每次入宮均將珍貴寶物或字畫古版書籍交其帶出攜往天津貯藏。後來陸續賣出,或被偽圖復辟以籌備舉事為名之遺臣騙去不少(市上出售者或有此類賊贓)。其後,溥儀在自著之《我的前半生》自述盜寶經過,並承認後來「清宮善後委員會」所發現之「賞溥傑單」,種種古籍精品一點不錯,都盜運出宮,但筆下卻無一字提及馮、鹿盜寶之事。其後,政府於翌年雙十節成立「故宮博物院」,開放故宮,任人參觀。但又有盜寶重案發生。盜寶者據說是院長易培基監守自盜,以清查為名,大量偷竊,輒以同類贗品換去,後為人告發。水落石出,易棄職潛逃,被政府通緝。查其被盜物品目錄厚千餘頁,數量巨大可知,贓物數十箱,有由陸路火車運出者被截回,由水路運往外國者則流在歐洲市場發售矣。掌故專家朱惠清君(筆名「餘子」)曾專撰馮玉祥究竟有未盜寶篇,總述故宮盜寶事(先有《清宮盜寶五花八門》篇),結論云:「根據以上各節,詳加參證,所謂馮玉祥盜寶之說,顯非事實。且國家迭經巨變,馮亦亡故已久,所有前後盜寶之事,包括溥儀本身在內,初雖隱密,終必穿露。但迄今為止,並無任何與寶物有關之人,提出任何足以證實馮盜寶之憑據。只是流言蜚語,輾轉傳說,究是何故?蓋盜寶者實屬別有人在也。而馮氏蒙此大冤,何以乏人為之辯白,或者辯亦不為人信。是殆因馮氏作風特異,目標過大,復在政治軍事上結下無數冤讎。語云:『怨毒之於人甚矣哉!』故馮已變為靶子式的人物。……於此可知甚麼樣的壞事,都可往他身上一堆……盜寶之事,不過其中之一罷了。」(上見香港《星島晚報》之《亞洲周刊》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七日六卷三三、三四、三五期。)推理正確,立言公平,反證憑據充分,足稱定論。不圖馮氏「首都革命」後四十餘年,死後廿餘年,於天涯海角之香港乃有此「洗冤錄」刊出,亦可含笑瞑目矣夫!
占領天津
今回述「首都革命」成功後,楊村至天津一帶之小戰。先是,自停戰令下,直軍皆無鬥志。奉軍乘機猛攻,直軍節節敗潰。秦皇島、昌黎、灤州、蘆台、塘沽等地,相繼為奉軍占領。吳聞馮氏班師回京則大恚,立率殘軍約兩旅之眾,集中七里河、楊村、北倉、軍糧城之間,以圖反攻北京,並向蘇督齊燮元、鄂督蕭耀南,乞師來援。馮雖知吳已無能為力,惟慮其死灰復燃,貽患將來,不得不速予解決。遂命張之江為司令,率劉郁芬、李虎臣兩旅,在廊房、落垡一帶御之。馮、胡、孫三人於十月卅日通電討吳,同時下令進攻。
楊村、落垡,為此次小戰場。張之江司令之第七旅任鐵路正面,李旅任右翼,劉旅任總預備隊。吳殘部有潘鴻鈞等約兩旅之眾,及由榆關退下之殘部。當時,地勢過低,河水泛濫。吳軍由溝壘抵抗,作戰不易。馮復派劉郁芬、蔣鴻遇二旅,行大迂迴以拊吳軍之背,又抽調李鳴鐘旅之一部,協助張旅攻其正面,另派石友三旅、谷良友部李虎臣,正面右翼俱作佯攻。劉、蔣之軍則於十一月一日極力攻楊村右方。以吳軍有備,且援軍增加,相持不下。時適一軍之李紀才旅開抵河西塢。劉、李告以吳已回津,請速南行夾攻之。次日黎明,李部全至參戰,進攻楊村後方,即截斷鐵路。吳軍僅得一列車沖回,余悉為「國民軍」截獲,繳械無數,並俘其旅長潘鴻鈞(後被釋)。自是,乘勝追擊。三日,克北倉。吳見大勢已去,遂率衛隊由大沽口乘船逃去。天津乃為「國民軍」占領。其時,駐保定之曹世傑部約有一團開駐高碑店,希圖北上,亦由孫岳派兵迎擊,孫良誠部為助,卒將其繳械。由是京漢北段肅清,戰事乃告一段落。
擁段與迎孫
段祺瑞之出任臨時執政,實致令這回「首都革命」不能竟其全功——政治失敗——之最大原因,而其所以得安然出山,復握大權之經過,不可不細述。初,馮、胡、孫、黃及奉張等早有約,事成後必迎孫中山先生北上主持一切。如果原定計劃實現,國民黨得掌政權,中國以後政局當完全改觀。班師回京後,馮等果如約迭電敦請孫先生即日命駕北上,主持國政。廿七日,孫先生復電曰:
義旗聿舉,大憝肅清,諸兄功在國家,同深慶幸。建設大計,亟應決定。擬即日北上,與諸兄晤商。先此電達,諸維鑒及。孫文叩。
感。(廿七日)
馮氏等復去電促請,有「一切建國方略,尚賴指揮」等語。(以上電文見《逸經》十六期「璧樹」文末)其後,馮氏復於十一月七日,請馬伯援持親筆函遄程赴粵肅請,代表歡迎,並面陳一切(見《自傳》,李著頁一二七—一二八)。甚至段祺瑞、張作霖最初也是敦請孫先生北來,召開「國民會議」的(見孫科:《八十述略》頁一一)。然至為不幸者,當「國民軍」眾將領於廿五日會議時,適接吳回兵進攻楊村之消息。其時,因應付軍事上嚴重形勢,大有聯絡皖系山東督軍鄭士琦之必要。孫岳乃臨時提議請段出山以拉攏皖派為助。眾以為誠如此,自可以除去目前困難,而且孫先生之肯來否尚未可知。所以全體一致贊成孫岳之提議。因一時於倉促間眾人注重軍事而忽視政治,並不與「攝政內閣」相商,於是大錯鑄成,全局遂無可挽救矣。旋而各方多主張段之復出主政,尤以奉方堅持最力。馮氏無奈乃與張聯名電請段來京維持,蓋「攝政內閣」不過是一種過渡辦法而已。
段以各方態度尚未盡明了,一時未即入京,惟電邀馮、張到津會議。馮氏屢卻不得,乃應之,於十一月十日,悄然乘火車只挈熊斌等一二人前往。不知何故,甚至連黃攝閣事前也不知不聞其事(見《亦云回憶》上,頁二一二)。此行馮氏遇大險,幾乎喪命。緣所乘的火車將到楊村時,後方突有快車衝上來,傷其隨員。幸而馮氏自己在一輛鐵篷車上臥著,僥倖得免,可雲險矣。事後調查,此次意外「是曹、吳餘孽所乾的鬼蜮伎倆」(見《我的生活》頁五一四)。分明欲取其一命以報復怨仇也。
張作霖亦如期至,就在段宅會議,列席者還有盧永祥、梁鴻志、王揖唐、皖系軍政人員等。迭經討論,決定由國、奉兩軍將領發電公推段為「中華民國臨時執政」。電以十五日發出,旋得北方及長江各方一致贊同。越數日,段遂入京就職,而馮氏則已先回矣。(按:南北各省直、皖兩系督軍以吳去後,失去領導人物,又不甘在馮、張之下,故擁段以自保。此亦為馮、孫等同意迎段之一原因也。)
在天津會議時,馮氏與張氏有交惡之兆。一則張以此次倒吳,冒為己功,不特不感激馮氏之革命舉動而誠懇與之合作救國以踐前約,反藐視、奚落,甚至面罵之,令馮氏極為難堪。其所以敢為此者,則以「國民軍」勢力尚薄,國民黨勢力遠在南方,明知未能抗拒也。次則張野心勃勃,欲乘戰勝餘威,擴充地盤,伸張勢力於南方,乃於津會提出對直系繼續作戰計劃——由「國民軍」任京漢線,奉軍任津浦線,同時南進。馮氏以此次班師,本為縮短戰期,促進和平,若繼續用兵,大違初志,且重苦人民,因堅持不可。並表示願開發西北為國家辟富源。張不得已,乃以收熱河為己有為請。會議結束卒如其請,乃調米振標赴豫,而以闞朝璽為熱河都統。張雖如願以償,而對於馮氏則不免有憾,合作之熱度忽降,舊日之嫌隙又興,加以政客之挑撥操縱,別有會心,自圖權利,聯張排馮,日後之大戰已伏因於是矣。張作霖日前歡迎孫先生及奉軍不入關之約,及與國民黨協議之議,言猶在耳,至是對雙方寒盟背約,且居然以戰勝主角,發號施令之姿態出現,使馮氏至為難堪,亦至感失望。無怪其日後對此一著走錯了的棋子作沉痛自悔語云:「一時只看見了軍事的成敗,而忽視了政治的後果。孫二哥這個提議(擁段)竟得全體一致的贊成,真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哪知由於這個臨時動議,竟斷送了此回革命之全功。」(見《我的生活》頁五〇七)惟對於赴津及會議事,語焉不詳,當有難言之隱。
自吾人今日觀之,究其實,馮、胡、孫等「國民軍」領袖們之大錯,乃是仍然本著民國後北洋軍政界傳統的大癥結——可說是大毒瘤——以軍治政,而非以政治軍。他們既成立革命的「攝政內閣」,付以掌握國政之全權,然又自己不尊重其政權,擅由軍人自決擁段執政,而忽略了所正要歡迎與擁戴的孫先生。其次,馮氏自己的大錯誤乃在一聞段自天津召之,即自決悄然而去,並不商之攝閣,更不經攝閣會商更好的主張以應付段、張兩系的陰謀與壓迫,而得其在實際擔負名正言順的政治責任,庶乎想出善法以應付還擊或抵制他們,或可挽回惡運於一旦。不圖他竟然不出一聲,不告一人,孑然一身,「單刀赴會」,所謂「肉在砧板上」,怎能對付此雙重的危險勢力與毒素?結果,不特他自己、他全軍,復陷於比前更為困苦境地,尤使「攝政內閣」極為難堪,終於夭折。我們可以說:「首都革命」初期軍事成功,政治失敗,轉而招來軍事失敗,更不能不說是馮氏等缺乏政治頭腦與眼光愚魯無知無識而「咎由自取」。
上文那樣責備馮氏,殊非太過嚴酷,因為他後來已引咎厚責自己了;他這樣說:
此時我滿腦子裝著一套「謙謙君子」的道理,覺得高揖群公,急流勇退,是最好的風度。同時,胡、孫等確與我志同道合,莫逆於心,然政治的認識亦不充分。其他的朋友如徐季龍(謙)、黃膺白(郛)、劉允誠(允臣、守中)、王勵齊(法勤)、焦易堂、李石曾、王承斌等諸先生,雖過從甚密,亦畢竟未至無話不說的程度。故自己只有好的理想,而未能根據現實環境,拿出良好辦法。至今思之,猶覺當時才能不夠,有負國人期望之殷,深為愧恨!(《我的生活》頁五一八)
這是他予智予雄、不信不靠良朋益友,只期以一己短薄的才力,只手擎天,終至失敗之慘痛的懺悔!可憐亦可惜也矣。
成功的副產品
馮氏與國民黨之關係,始於在湖北碪家磯時結識徐謙、鈕永建二氏。徐為孫中山先生所特派以聯絡馮軍者。時,徐方提倡「基督救國主義」(鈕亦基督徒),而馮氏亦篤信基督教,且真心救國。徐遂借宣揚其宗教主義而與其訂深交,且為其接近國民黨之媒介,數年不斷。馮氏因常得讀孫先生之著作而深心認識其主義與政策,故在河南時曾派任右民赴粵趨候。孫先生亦深識其人,屢傳言鼓勵,並以北方革命事業相屬。及其後馮氏又得孫先生親筆書贈《建國大綱》。據馮氏自承,「首都革命」之舉,系由《建國大綱》而來。馮氏雖與孫先生未謀一面,而固已默契於心,精神與主義早趨一致矣。回京後,又與黨人李煜瀛、易培基等接近(黃郛不是黨員)。於是與胡景翼、孫岳(均同盟會人物)通電請孫先生北上主持大計,解決全國政治糾紛,而予以徹底的革命。十一月七日,馮氏又派馬伯援持親筆函赴粵迎駕。(馬君為熱誠基督徒,任日本東京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總幹事,屢回國謁馮氏,極得其敬重。)
孫先生既得馮等歡迎函電,認為是建樹北方革命局面之絕好機會,即欣然命駕,取道上海、日本,抵天津。馮氏復派參謀長熊斌,持親筆函前往歡迎入都。迨段聞孫先生北上,知不利於己之政治生命,亟思抵制,急急先於十一月二十二日入京就職,及聞孫先生主張開「國民會議」,則召開「善後會議」以資抵消,種種主張,均與孫先生大相徑庭,且自違歡迎孫先生北來之初衷。孫先生憤甚。抵津未幾,肝癌疾作。十二月卅一日,扶病入京。至十四年(一九二五)三月十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北京行館下世。時,馮氏已宣布下野,避居西山,因政治關係,環境惡逆,仍遣其妻李德全代表前往慰問,終未與孫先生謀一面,方可謂緣慳也已。
馮氏等迎孫先生北上後,北方國民黨聲勢大振,宣傳及活動竟公開進行。民眾運動尤勃然興起。久處於帝制及軍閥之下的北方,頓易其空氣。國民黨雖未獲得政權而革命種子遍布,發芽滋長,未久即開花結果。追溯其源,不可謂非十三年(一九二四)十月廿三日「首都革命」一役之成功的副產品。語其對於「國民革命」之作用與重要,則尤有大於曩年辛亥革命前灤州舉義之震懾清廷、促其退位,造成中華民國者。故其後,馮等卒得精神的安慰,以為非徒勞無功焉。
所不明者,直到如今,國人尚有以馮氏「首都革命」為「倒戈」而詬病之者。姑無論馮氏一向並未曾為曹錕與吳佩孚之下屬,也未曾身列直系之中,其全軍純系國家的、超然的軍隊,乃奉曹錕總統命而出發者。至於「首都革命」理由之充分合情、合理、合法,已具載上文。然則一般詬之病之者,是否欲見窮兵黷武之吳佩孚,於擊敗奉軍、掃蕩馮軍之後,轉而消滅南方之「國民革命軍」而實現其武力統一中國政策,乃一任彼賄選總統與狐群狗黨長據中樞,禍國殃民,而且使宣統廢帝常住故宮於中華民國之內為清朝皇帝耶?敢問!
尚有一點為研究中國史所當注意者,馮氏等之政治失敗,即又引起華北空前大戰。蓋「國民軍」全部十餘萬人撤退西北,但以精銳守南口,堅築防線,使奉直大軍五十餘萬人圍攻,至力竭始再退西北。語其影響,則李泰棻謂南口之役「血肉相搏者凡四閱月,為歷史上有名大戰。因此牽制吳佩孚,不能南下援湘,使廣州北伐軍(「國民革命軍」)長驅直入,席捲長江,進據武漢,於革命進展,所全實多」(李著頁二九九)。以後馮軍繞道出關與南軍會師河南,克復北京。凡此可以明見之功績,實肇端於十月廿三日之「首都革命」,則其貢獻於國民革命運動統一中國之功誠不可沒。此又是馮氏等成功之另一副產品而饒有意義,大有價值者也。
綜合以上兩章所記「首都革命」全役經過,論其成功與失敗問題,我敢判斷其所成的大功有下列五端:
(一)打倒賄選總統及其腐敗政府,肅清民國史中最污穢的一頁,而使「攝政內閣」露出政治史上一回革新的曙光。
(二)擊破直系軍閥整個系統,而打消其武力統一全國之企圖及計劃。
(三)驅逐廢帝出宮,取消從前優待條件,而完成民族革命之目的,使專制帝皇政體永不能復現。
(四)歡迎孫先生入京,散播三民主義及革命種子於奴氣深厚的北方社會及民眾,而樹立民國基礎於北方。
(五)南口之役,牽制北洋軍閥全部力量數月,使南方的國民革命軍得乘其不及救援之機,長驅直進,克復長江上下游以至華北,根本消滅直奉軍閥與政客,後且和平接收東三省而統一全國,實現孫先生生前未竟之志。然則政治與軍事之一時失敗,非完成大功之大代價與踏足石乎?
附錄 「首都革命」與日本關係之謎
薛立敦著《馮傳》(第六章)有幾頁特殊的、令人駭異的報道;即是馮將軍等「首都革命」之役,自始至終與日本大有關係之種種「傳聞」,一一寫將出來。茲將原文及原注擇要譯出,並加以研究,藉此解決這個「謎」。
薛立敦之言
十月廿三日之前一日(廿二)奉天的日文報已發表馮氏班師之舉,〔原注八〇〕同日(廿二)北京日本公使(芳澤)在午餐中告訴曹錕的秘書,謂如曹欲於是晚到日使館躲避,將可得款待。但那秘書沒有將其言轉達與曹(因此,曹於是日成擒)。廿三日,於北京街道上行走的人群中,有一日本記者在內,因在兩日前他已聞馮氏於是日回師占領北京。(上文見頁三九)
〔原注八〇〕滬上西報《華北先驅》載,東京與大連之日本新聞來源均報道事前已知其事。Weale書載東京各報至少於事前二日已報道此事。一九二四、十一、十八之《北京天津時報》載哈爾濱(美國)領事Hanson報告(本國政府)外交部,謂此事實際上於十月十七日下午傳達到東京。(頁三三二)(又文按:美領事之報告為絕對無可能之事,因馮氏等於十月十九日方在灤平開會,議決班師行動及時期。外人何能於兩日前「未卜先知」?顯明是事後虛傳之說,或誤會他事。)
這些重要的線索是造成中國近代史中一個絕少人知的故事——即是一向反日最烈的馮氏,此次的舉動卻是實際上受日本經濟上的援助,大概是受其錢幣的供給,或者甚至是由在華的日本外交及陸軍人員所主動的。(見頁一四〇)
因為此役始末內容秘密,中國人不願承認此役與日本人有關,所以許多細節還不清楚。但憑顯露的證據,足以重造這陰謀的經過大略。不過,在這樣的重造中必須有幻想,而且因其性質如此,不免有錯誤之處。(又文按:以上數言,還算該著者坦白肯說公道話。以下是他個人的推測,誠然「不免有錯誤之處」。)
日本久已懷有侵略中國的野心,在北洋軍閥時期,甚或以前,一向欲得特殊利益。自段祺瑞與親日的安福繫於一九二〇年倒台後,日本利益大受挫折,尤其於一九二二年直奉之戰,日本向所支持的張作霖打敗了。其後,日本軍人、商人及其他之倚靠武力者,繼續運動,企圖在華北及東三省發動變故。其中,如Baron Okura Kihachiro(大倉喜八郎男爵)等大小資本家,對東三省尤為關懷。至一九二四年九月,張作霖與日人訂約許其築鐵路由洮南至齊齊哈爾。這是對日本軍略上及經濟上大有重要性的。(見同上)
其後,於一九二四年,日人轉欲聯絡吳佩孚,但不成功。無論如何,時間上也來不及,因在是年春間,華北已盛傳奉直戰事將再發生。這對於日本是大不利的,因為如果吳武力統一中國之主張得實現,奉張必被打倒。於此,日人斷不能袖手靜觀,乃另圖其他應付方法。比知馮玉祥與吳有隙怨,而馮軍實為直系中吳部以外最強的武力。於是自然想利用馮倒吳,為達到目的的手段了。
馮氏素以反日著,勢必須另找其他派系以運動其加入此陰謀,使倒吳後北洋各軍勢力之分配有利於日本的利益。由日人觀點看來,段祺瑞所領導之親日的安福系與馮氏合作誠為理想的辦法。如得成功,則馮、段、張三人聯合而成為華北之領導的勢力,至少段、張是親日者。(上見頁一四一)
為運動馮氏計,必須中間有人為媒介。黃郛正是最適合不過的人選,因其曾留學日本,識日文,又與日本有多面的關係。而且他與安福系亦有相當的關係,曾充皖系盧永祥(浙督)之駐京代表。更因其與馮氏相熟識,常到其軍中演講。於是他成為這計劃的中間人。(見頁一四二)〔原注八九〕
〔原注八九〕有日本軍官名Matsumuro Takayoshi(松室孝良)者,在「首都革命」後期參預其役,因而充當馮氏的顧問。他的事跡備述於本章正文。薛氏於一九五九年在東京與其會談三次,乃謂「他告訴我,黃郛是那中間人」。另有曾為吳佩孚與曹錕軍事顧問之Rihachiro Banzai(坂西秀武?)曾著有Zoku tai-shi kaikoroku, p.832謂黃郛是日人勸誘使說服馮氏實行是役之人。尚有其他英文撰述,其說相同。(頁三三三)
所不幸者,黃郛初與馮氏接觸反直之舉究在何時,現在還不了了。大概是在舉事前數月,遠在馮氏與孫岳、胡景翼結盟之前。(頁一四二)〔原注九〇〕
〔原注九〇〕這個結論是根據幾點:(一)第二次奉直開戰發生之前,早已有直系內變的謠言盛傳於北京。(二)上海《華北先驅》,於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六日,載「安福系首領等之與日人密切合作,直白承認馮氏之內變是早於奉直開戰前數月安排妥當的」。(三)同上西報於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頁二五九,報道段祺瑞的下屬說,馮氏之參加倒吳是在「舊曆新年之前」——即陽曆一九二四年二月之前。(四)同上西報於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九日,頁八六登載由各方報道的消息大致與上同。據說,張作霖、盧永祥、段祺瑞與孫中山已得了馮玉祥合作,於一九二四年九月舉事。(又文按:此系附會所謂孫、張、盧三公子會議事。其實馮心中贊成而未參加。)(五)Fuse Katsuji(布施勝治)最熟知此役,謂「國民黨」在後台給予馮、吳、孫三人聯盟之利便,見原著頁六九。這或指是役的計劃是早定於三人聯盟之前。黃郛也許就是布施勝治心中所指之「國民黨」代表。(又文按:黃郛是時並未加入國民黨,黨員只有徐謙與馮氏有來往,但馮氏是時仍輕視之,不納其言,見本章上文。布施勝治之為人,看下文。)(六)馮氏《日記》一,卷五頁八五載,於一九二四年七月廿九日,及八月一日,連續有日本陸海軍軍官造訪馮氏(名略)。我們不能指出他們會談時實況如何,但必定可能是與是役無關的。不過,馮氏忽然與日軍官有接觸是具有暗示性的;如果我們忖測他們之會談是有關此役的話,則黃郛與馮氏之協議,當發生於他們訪馮之前,因為如果事前並無接受他們的建議之保證,他們斷不至去訪馮的。(又文按:時間與事實顯出這是完全無可能的。薛氏先已如此斷定,後又加以忖測,殆不足信也。)〔上注見頁三三三—三三四〕
然而黃郛究用甚麼理由(論據)去說服馮氏打倒曹、吳呢?那時大概有幾種議論會入馮耳的,或有可能是在正面之背後其言是有利於馮氏爭奪權勢之利益的。黃氏可能會指出曹錕政府之失人望及無效率;吳佩孚武力統一政策之對各方面之損害:如奉方勝而直系敗,張作霖雄據北方而產出種種後患之可能等等。然而於這些我們只可以空想的論點之外,黃郛是授權給予馮氏日幣一百五十萬元。馮氏也許蒙其應許再得多些,要等吳佩孚在中國政局完全被打倒後,方實收餘數〔原注九一〕。據報,黃郛當時曾將一份文件,證明曹錕曾與美國的特務作不利(於馮)的交涉,交與馮作為說辭中扼要的論據。〔原注九二〕
〔原注九一〕上據薛氏與松室孝良會談。松室對於此點極為注重。他堅說,駐京日使館武官Hayashi Yasakichi(林彌三吉)曾告訴他,謂馮氏曾接受一張一百五十萬日元的支票,由橫濱正金銀行支取現款。但松室又言,馮氏先曾要求三百萬日元。由此觀之,Lynn氏書(頁一七四)所言便有意義了。他言,有幾處地方相信張作霖曾假手一位青年會幹事(格雷?)給予馮氏一百四十萬元(大洋),使其轉攻吳佩孚。這句話,李景林於一九二五年十二月(與馮軍開戰)痛數馮氏倒戈、殺人等罪狀時居然公開承認。其後,Lynn說張給馮此款,而Weale也將李景林通電引出,但未明言是張所給與,只言馮為此款所收買而已。所可注意者則以上諸說,所言馮氏得款數目大致相同。獨有上海《華北先驅》於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六日(頁三九六)則書出數目遠過於松室所言,謂「全盤交易,定價二千萬元(大洋)。訂期於舉事前夕先交五百萬,其餘款則於吳佩孚完全倒台及被逐出政局後交足」。又謂該款系經東三省內一個大公司付與的,而訂明全數將由事變後之政府償還雲。(上見頁三三四)(又文按:松室這人,自我宣傳,造謠生事,其言過事誇張,殊難入信。看下文研究自明。注意:以上消息皆由日人傳出,而數目各異。)
〔原注九二〕Rihachiro Banzai(浪人坂西秀武、書頁八三二)堅稱他聽得曹錕將得美國援助以維持其地位。他獲得此事之文件證。因恐美國這樣做法有危害日本利益之虞,所以他將該項文件交與Dohihaara Kenji。後者勸誘黃郛將此件給馮氏看。我們關於美國所給與曹錕的援助殊不大了了,也不知道為甚麼這消息對於說服馮氏有那麼大的效力。(頁三三四)
這種說辭,特別是資財的引誘,必影響到馮氏之決斷。而其間尤要者,則如非馮、吳交惡,必不能成事。馮必自知,假如吳勝張敗,將大不利於其本人。但如倒直成功,則不特可消除這恐怖,還可造成他為華北之軍事領導者。更有安福系及日人之支持,轉由日人拉攏張作霖,他相信有充分理由這革命必可成功。(頁一四二)(又文按:這一說法指明馮氏是一個貪利爭權可以「貨取」的小人,其足信乎?)
在舉事之前,段氏已得默契將為倒吳後之自然的及獨一的領袖〔原注九三〕。日本、馮、張各方面均可承認之。段本人無軍權。苟吳倒後,長江一帶直系督軍,一時無主,寧可投歸其卵翼下,而不受張、馮之指揮。況皖系之魯督鄭士琦,大可由段授意阻止吳之北上,捲土重來。至於將來長久的(執政),則以段之北洋軍事領袖老資格,既不屬「國民軍」,又非奉系,自比馮或張所舉出之那一個長江一帶之軍人為優。(頁一四五)
〔原注九三〕或者關於此點之最好的證據就是:其後段祺瑞真的出任執政。此外,松室宣言黃郛與段希望共同組織政府。(又文按:此又是松室造謠,本無其事,下文述明。)Fuse(布施勝治)書(頁七五)言,當時計劃以段主持政府。舉事後三日,即十月廿六日,張作霖對一來訪問者言「北京政府將由段主持」。須注意:這是在張到津與馮、段二人會議商組政府事之前所言。(頁三三四)(又文按:張先懷此意,勾結段氏,或先由段拉攏乘機出山,又經「國民軍」廿五日會議通過推舉段氏主政,以後更由張堅持施行,藉以制馮,容或有之。但馮、胡、孫與黃郛事前絕無此想,只預定歡迎孫先生北上主持國是,大中張、段之忌。然奉張早已贊同,後乃食言。)
段祺瑞自一九二〇年失敗後,退出政壇,息影津門,參禪念佛,但仍不忘政治。所以於一九二四、九、十五,通電反對曹、吳而宣布贊助奉張。十月十九日,馮氏所派去與段聯絡之代表回到馮處(原註:見馮氏《日記》一、卷五頁一一九及《我的生活》頁五〇二)。(又文按:《我的生活》頁五〇二原文言,段派代表賈某來接洽,又言張樹聲、劉砥泉介紹奉張代表馬某來見馮氏,但系在古北口,時在十九日灤平會議之前。劉砥泉大概即劉之龍號子云,當為馮氏誤記。他書記載劉之龍於十九日回到灤平。)張、劉代表馮氏到天津、奉天聯絡。兩日後,段宣布,如被推舉,允再出山領導全國(原註:外人記載)。再過兩日,馮氏占領北京,隨在(「國民軍」)會議中,段即被推舉如上言。(上見頁一四三)(又文按:可見段之知道「首都革命」之役系由段之代表回報,或由馮氏所派之代表告之。)
事實必然是由段氏或日人安排馮、張兩軍在熱河停戰事。(原註:據中西著述,由段促成馮、張二人之了解。又謂馮已得李景林允許反張,同時馮氏倒吳雲。)如上文所述,這樣安排,致令奉軍可由熱河調往山海關與吳軍作戰,而終使吳戰敗。(上見頁一四三)(又文按:馮、張在熱河停戰,系由雙方代表直接安排,與段無關。而且李景林之反張是後來與馮氏及郭松齡結盟,不旋踵而反悔攻馮軍。那是另一回事,與「首都革命」之役無關,萬不能混為一談。)
除了運動馮氏倒吳外,日本更給予奉張以武力的援助。(又文按:據章著《吳傳》,日軍確參加戰役。)即是:日本在華的軍事情報組織,收集對於吳的敵人有利之消息而廣播出來。日人播揚反吳的宣傳及偽造的新聞,遍及華南。這些假情報大有助於煽動長江直系督軍使其背吳者。(見頁一四四)(又文按:此「不打自招」之說法。大概馮、黃與段氏及日本的關係之謠言,也是由日本製造和傳播的。)
當時的形勢必然是黃郛、馮氏、段氏三人——有日本在後台——訂約倒吳,但不能確定馮氏之占領北京是否依原約的。可能是馮之突然班師回京是其個人的主意,而原定的計劃是要他由熱河急行軍到灤州,與胡景翼合作攻吳之背。這是很動聽的可能,因為日人、張、段三方面都不欲北京受馮軍轄治的。(見頁一四四)(又文按:班師回京,「首都革命」是馮、胡、孫、黃,早已訂立的原來計劃,見本章上文,未聞有先定返戈與胡拊吳軍之背之計。)
由於黃郛只是馮、段間的聯絡員而非馮氏與日人之聯絡員,又因馮與段之間直接通訊,令人懷疑馮氏果否知道日人是在幕後發動此役的。(又文按:據前說日人利用黃郛識日文,乃用其為中間人,此處又言其不是馮氏與日人之聯絡員,前後矛盾,可見總非事實。而況馮、段之間全無直接聯絡事。)但馮氏的確知道日人是在其中的無疑。例如:由一九二四年至二五年春,馮氏屢蒙日本軍、政、報界人員到訪。(此馮氏《日記》自承的。)其後,他更且對日本報界對其行動之惡評表示駭異,因其自言,那次行動最初是由日人建議的。(原注一〇四:此是著者訪問松室所聞,見頁三三五。)(又文按:馮氏此言,未見其他載籍,亦未聞他人談及,顯然又是松室造謠。)最後,至有意義的(證據)就是:有一日本軍官松室孝良由古北口隨從馮氏於「首都革命」時回到北京。(上見頁一四四)(又文按:松室是於兩日前才由日使館武官林彌三吉電召其由山海關回京再趕去馮軍者。何能以此為日建議之據?)
松室是一個青年的日本軍官漸成為中國「專家」(或中國通)。在北京時,他曾兩次赴外交集會,每次均坐馮側。(又文按:這可能是松室故意接近馮氏之狡計,乘投親善,以便私圖——自我誇大,抬高自己地位。)有此集會的因緣,馮氏曾邀請其到南苑檢閱隊伍。是故於第二次直奉戰爭爆發時,他已與馮氏相識。(又文按:松室之計已售,但關係不深,交情甚淺。)開戰時,松室與其他外人同去山海關前線,作為軍事視察員。(又文按:此是這個故事之大漏洞:如果日人真是「首都革命」主動者,又如果松室與馮氏關係深、交情厚,何以不於馮氏出發時隨軍北上,而反去山海關觀戰?可見不特是他,就連日使館武官,於馮氏的計劃事前一無所聞。)但於十月廿三日前不久,日使館武官林彌三吉突召其回京,告以馮將反吳,即命其趕赴古北口會馮,隨同其回來,「以指揮其苦迭達之施行」雲。(原注一〇七,著者薛氏與松室會談所聞。)松室因即北上。(又文按:這末語更顯明是松室自我誇大之讕言。豈有馮等準備妥當之計劃及行動,臨時受到一個日本青年小軍官指揮之理?造謠「離譜」至是也,可謂笨拙至極!)
松室一力自承,他唯一的作用是計劃是役之細節,不過,這卻是可疑的〔原注一〇六〕。馮氏清清楚楚地早已詳定他的計劃了。(又文按:這是著者薛氏的公道話,事不離實也。)大概松室之被派去——或者是偽裝為軍事觀察員——為北京人偵察馮氏之行動,這似乎是較有可能的。徒因他與馮氏有友誼上的相識,所以派他前去比較派其他在京的日人為較滿意。(上見頁一四四—一四五)
〔原注一〇六〕雖然松室之言似是而非,不足入信,但當注意另一日人(坂西秀武)的敘述。他在一九二四、十二、六之《華北先驅》(頁三九六)報道云:「根據這個權威(即坂西秀武),是役的全部之主動及大致計劃是出於一個駐在中國的日本陸軍大佐之手的。」其時,松室顯是營長階級的少佐(Major),而日使館武官林彌三吉是大佐。(見頁二三五)(又文按:林彌三吉為主動者之說是絕無可能的。他只是於是役前二日才知道——大概是由奉天日本方面電告。如其不然,何以他於如此重大事件發生前,不派松室隨同馮軍出發耶?)
無論松室到古北口隨從馮氏之解釋為如何,至少會有日人的確預知此役之事實。(又文按:確在兩日前。)抑有進者,松室又堅稱,一到了古北口,馮氏「即對我密告一切事情,求得我的意見」。而且馮氏還囑其不要告訴他的屬下各軍官。這便暗示當時馮氏獨自一人接受日人之助力而不令全軍軍官知之。(見頁一四五。原注謂由訪問松室所聞。)(又文按:如此大事,關係全軍生死問題,馮氏若有其事,當然要與最高級將領參謀長商妥乃實行。即獨自決定矣,事後全軍豈有並無一人知之之理?而且全役計劃細節,早由蔣鴻遇、鹿鍾麟、張之江、李鳴鐘、劉郁芬、宋哲元、孫岳、胡景翼等等,內外安排妥當,準備周密,一一依計行事,故竟全功。松室謂告以密勿,請其安排,由其指揮云云,更是笑話之尤。猶記後來在國民革命軍北伐時期,余方從征。其時馮軍與國民黨一致聯俄聯共。馮軍中有蘇俄高級顧問烏斯馬諾夫駐軍贊助。但軍中重大及秘密事件,甚至有多少槍炮軍實,馮氏亦不令其知之。一次,俄顧問偶發問軍中內幕,馮氏即大為不懌,登時變色,毫不客氣地對他說:「中國『顧問』二字之解法是:當我看著你,詢問你之時,就請你答覆。」俄顧問知機,赧顏而退。以馮氏治軍之謹慎,處事之周密,對聯俄時期長駐軍中之俄顧問尚不肯明言本軍內容,斷無對一個關係淺、交情薄、而突如其來的日本青年少佐,如此坦白,如此信任,如此器重,可斷言也。關於全役,松室屢造謠招搖,藉以自高聲價,自我宣傳,莫此為甚,而其言不足信,伎倆拙劣,亦莫此為甚。)
此外,又有一饒有意義的事,發生於此役四個月之後;即是:林彌三吉於一九二五年二月報告日政府雲,「近來,馮氏對日本的態度已早有意義的轉變,他已了解在東亞間國際情形之複雜,漸知傾向親日」之重要(有利)云云。(又文按:此言誠有意義——可證明此役之前,馮氏無親日傾向的行動。)林彌三吉是不錯的;是役成功之後,松室即受馮氏聘為個人顧問,而且更有文件證,證明在幾個事件中,他是馮氏與在中國及東京之日本政界作居間人。(頁一四五)(又文按:這是馮氏深識時務,改變對外手段,敷衍日人,善用日人以利進行之舉,或藉以緩和奉張之壓力及仇視,不能與已成過去的「首都革命」之發動及計劃混為一談。)
以上各點,無一是有確鑿決定性證據的。不過,在未有反證之前,把各點一一加起來作一總結算,可信日本人在某一程度內,是「首都革命」一役之「保證者」(Sponsor)。(頁一四五)(又文按:這是著者浮泛的,根據謠言的、不能信為斷定的結論。看下文研究。)
分析綜合研究
關於「首都革命」與日本關係之謎,上文已逐條作報道、討論或駁斥。茲再作分析、綜合的研究,冀根本解決這大問題。
第一,在中國方面,這「新聞」完全未之前聞。不特個人前在軍中,後與馮氏交遊,以迄現在,一向聞所未聞,而且最高級及最親信的將領亦無一知之。甚至歷次叛馮諸將亦絕未提及。如此大事,如系真確,豈能隻手遮天,永久瞞蔽全軍與全國耶?
第二,我曾向幾位熟識現代人物、史料與掌故之專家,包括四位北方朋友,詢問此事。他們不獨一無所知,猶且對余初提此說表示駭異,以為咄咄怪事者。
第三,我亦曾以此大謎詢問熟識中國現代掌故及其本國歷史之日本學者矢原愉安,他不特一無所知所聞,反要向我索取有關此大問題的資料。我告以一切資料將在本書發表。
第四,我曾參考各種有關馮氏的中國載籍,亦未見有如此記述。馮氏自著各書,當然未有提及,即其舊屬劉汝明、秦德純之《回憶錄》,及黃郛夫人之《亦云回憶》,均無一字記載。甚至對馮氏深表不滿之章君穀著《吳佩孚傳》、曹汝霖著《一生之回憶》,與溥儀著《我的前半生》等,如果確知或確聞有此事,本來是中傷或攻擊馮氏之最好的資料——勝於厚誣其由故宮盜寶——反而並無一語及此。(其他研究中國文學史學者或有所述,皆系引用外人——日人為多——的著述,固非直接源頭。)
第五,關於日人利用黃郛說馮倒直之說,完全是無稽之談,絕無一些兒證據,斷不能因黃郛曾留日、懂日語、與馮相熟,便硬指其為馮、日聯繫之「中間人」,即薛氏本人亦提不出實據,而且其後曾肯定其非馮、日之間之聯絡員,自相矛盾,憑種種史料與事實而論,「首都革命」事前事後均與日本毫無關係。所謂若先為日本主動、通過黃郛、受其經濟接濟主謀、訂定計劃、受其指揮等說法,全是事後發生的謠言。(看下文自明。)
第六,據說,馮氏之「倒戈」是受金錢「賄買」的,但這一說破綻甚多。其一則未知「賄之者是誰」。雖明言是由橫濱正金銀行支取現款,但此款是日本或奉張所付的,未有確定。其次,款項數目各異其辭,或雲一百五十萬日元,或雲假手青年會幹事付與一百四十萬元大洋,尤為離奇者則傳言舉事前先交五百萬,成事後再付一千五百萬,而由新政府償還。凡此均無實據。在文字上只見諸後來十二月間奉系李景林反悔與馮氏及郭松齡同盟倒奉,背約轉攻馮軍時之討馮電文;其痛數馮氏罪狀中即公開宣布其被人(未指明何方)用百四十萬元收買了。但歷來內戰發生之前,雙方必先開通電戰,數出對方種種罪狀——多為十條,此捕風捉影,含血噴人之讕言,豈能置信?細味其言,此款非日本所給與而由奉張「賄買」之者。縱有其事,則彼此既結倒直之盟,則一方以武力行動,一方以經濟接濟,亦分所應爾,事極平常,亦公道之至。試問,如一方以經濟為收買盟友之高價,則彼方以武力行動者,出死力、擲頭顱、流熱血,又何價何價?即如未幾馮氏一加入國民黨,站在同一陣線,攻擊同一敵人,遂屢受經濟接濟。何得稱為「賄買」耶?何況如此巨款之授受,及源頭何來,仍是未能解決之問題乎?複次,如此巨款,馮氏奚能盡飽私囊,或存入外國銀行私人戶頭,而全世界、全國、全軍無一人知之之理?而且馮軍於被迫出發熱河之前,窮窘萬狀;如早收有此款,為圖大舉,自能措置自如,何必向吳佩孚搖尾乞「錢」,至大受其奚落?又何必向曹錕領軍餉六十萬而忍受李彥青剋扣了三分之二。最後,馮軍自北發以至回京,軍中經費仍十分拮据,而新成立之「攝政內閣」亦未曾償還前收之數。至雲,事成再得千百萬,更絕無其事。
第七,此傳說之最值得研究者,乃為奉方與日人於馮軍回京前二日,已預知其事。但試一細考「首都革命」之大事日誌,這問題即可迎刃而解。事前在南苑運動期間,雖與奉張曾有默契,及派員與段祺瑞聯絡,馮氏到了張家口,方與奉方代表馬氏訂約。然至是時並無人知道,即其本軍高級將領亦未預知(班師日期)。直至十月十九日,全軍大會於灤平,全體始公決班師(雖馮氏自己早有決心,早已準備,但必需等候蔣鴻遇來電報告直軍盡開赴前線,方能確定班師日期),且預計廿三日可以到京實現「首都革命」。其時,或仍有奉方代表在軍中,當知此事。即由馮或此代表(大概兩人同時),拍緊密電告知奉張使內外配合軍事行動,以竟全功。此電當於二十日到達奉天。奉方有日軍情報員充斥其中,自然容易知道(或由張直接告之)。奉天日方人員當即分電東京政府、大連及北京使館。於是此舉乃於廿一日在各處日本報紙發表。而駐北京日公使及武官等一聞此事,乃有上文所述之種種事情發生其間。最嚴重要者,則為林彌三吉電召松室由榆關急回趕赴古北口一事。所有事實與日時均一一配合無間。著者薛氏自言「重造」事實,但未及重造這一段事實的經過。
第八,傳說中尤有一點可以反證馮氏最初非受日本運動而任其主謀行事者。那即是日公使芳澤於廿二日秘密暗示曹錕的秘書,聲言曹可於是夕到日使館躲避。這是多年來日本的狡猾政策——幫助一切無論何方的政治逃亡者,以備後來有機會利用之。然而假使這次革命大舉,原是日本——據說是林彌三吉計劃,日資本家在後台作經濟支持,目的在有利於日本在東三省及華北獲得至大利益——則馮軍之成功倒直,正是他們所期待之事。豈有反於舉事前夕泄露此最重要消息,企圖放走及庇護其主要對象以致全盤倒直計劃或有失敗之虞之理耶?這是最大最要的反證——證明「首都革命」始終與日本無關係的。
第九,然則謠言何從發生?幸而薛氏原書將各不可信之說的來源一一註明,所以不是「無稽」,宗宗件件都是可稽的。造謠的主角,讀以上的薛著譯述及分析駁斥,可斷定就是那青年軍官松室孝良少佐。他於廿一日以前於此役一無所知,早去榆關觀戰。及奉林彌三吉大佐電召回京,方知日使館已得此消息,乃趕赴古北口會見馮氏,以後種種假新聞便陸續出現,尤其是後來松室在東京與薛氏三次會談中所說出的種種(已見上文),我已斷定他是藉此招搖造謠以自高聲價,自抬地位。此外又有日人布施勝治、坂西秀武,及他國著者,摭拾日方及松室的讕言誇張其事,以訛傳訛。[又文按:未幾吳佩孚等又造謠謂馮氏與蘇聯結了密約,馮自行作答云:「我向來痛惡賣國賊與外國人結密約,豈有躬身自蹈之理?……我個人的性格所在,絕不屑作這種鬼祟之事。」(見《我的生活》頁六一六)其時,那日本著者布施勝治又寫了一本書,說馮氏已與蘇聯訂立密約,有幾章、幾節、幾條、幾款、條文內容,都一一載明,似千真萬確,竟引起國內外一番波動,對馮氏的名譽不無損害。後來在南京,他還去見馮氏。馮問其造謠中傷,「今天還有臉來見我嗎?」他答道:「請你原諒,是人家以兩萬元代價雇我寫的。看在金錢面上,我不得不寫。」說著,尚對馮氏深深鞠躬。馮恨恨地罵他說:「你真是把讀書人的臉丟完了!」他還作滿不在乎的獰笑。(上見《我的生活》頁五三〇)]這樣的人格,比之松室之造謠自誇尤為卑鄙可惡。則其此次詆毀馮氏受日運動之書所謂「最熟知此役者,其言尚有可信之價值乎?」猶有可考慮者,薛氏已指出,日人慣技是假借其滿布全國的情報網,常散播不利於日本的敵人之假消息,或虛偽的新聞與宣傳,藉以助其塌台。馮氏未幾即被張、吳聯合進攻,與日後之堅決的抗日主張,日人恨之,這均是日人暗助馮氏的仇敵「鳴鼓而攻之」之因素。
第十,在此謠言中,最為無辜、含冤莫白者,是黃郛。他最先,於「無中生有」中硬被指稱為替日本或奉張(或兩者)運動馮氏的「中間人」,旋又被取消了此資格而變為與段祺瑞的「聯絡人」。我為徹底調查此事,曾托台北「傳記文學社」社長劉紹唐先生轉致黃郛夫人沈亦云女士一函,詢問究竟。可惜當時黃夫人已在美國逝世,無由得復。但劉社長來函,對我所詢問之事答云:「黃、馮所發動之『首都革命』,與日本人無關,否則不會失敗如此之速。黃對段尤無好感,此種印象得自黃夫人之談話,惜已無法作進一步之了解。」(一九七一、十二、三)此數語差已可代黃夫人作答。再從她遺著《亦云回憶》,可讀到以下的述辭,不啻供給我們解決這大問題之充足的資料:
「膺白許願在北方竟辛亥革命之功,……北洋軍閥雖已分裂,然地盤廣大,根蒂深久,對國家為禍不為福,去之卻亦無法。皖系曾與日本結深緣,誤國家,眾所周知。奉系則入關而爭,不惜放任後顧之敵(此指日本),退而自守,又厭惡其索償與掣肘,忽視外敵,與我們根本難容。首都革命之願,乃寄在直系(又文按:此暗指馮氏,時亦認其屬直系系統)。直系雖顢頇,而無國際背景。膺白與馮煥章先生共事時,除基督教,尚不聞其與國際有接觸。」(見上冊頁一八三—一八四)(又文按:由此可見黃未嘗與日人聯絡,更未被其利用說馮。)「(關於馮軍,黃郛曾說)這個集團可能為北方工作的唯一同志,彼此必須認識了解。且此中必有他日方面之才,能多認識本國及世界局勢,或者少誤國家事。」(頁一八四)(又文按:可見黃氏之聯馮是自動自主的,由於敬佩及器重其人而立意發生密切以至合作關係,完全是為打倒直系的目的,期待建設良好廉潔的新政府,與馮氏之「首都革命」的主張真是志同道合,自然聯成一陣線。其與馮氏在馮公館夜談「首都革命」進行事,已見前文。)
「(直奉之戰開始)這時顏惠慶內閣新成立,膺白復被邀擔任教育部,他已經與馮有約,自知不久將與直係為敵,不願留此痕跡。……故堅辭不就。……(曹錕)以馮與有交情,浼馮再勸,膺白第二次擔任教育部總長實出於馮之勸,其理由為在內閣消息靈通,通電通訊亦較便。」(頁一八六—一八七)(又文按:可見馮、黃之聯合倒直確在直奉開戰前,已有密約,此種事實,已見前文。)「(關於『首都革命』事)膺白又一次為主力參與決策之一人,而我先後為其保密之跑腿和錄事。」(見頁一八七)(又文按:可見黃夫人知此役始末經過甚詳。黃氏自動聯馮決策,與日人何與焉?)「在天津的段祺瑞先生,忽然叫袁文欽(良)送一親筆信來。膺白與段向少往來,安福系當國之際,膺白在天津寫作,未嘗入京,其秘書長徐樹錚及其參戰軍邊防軍將領,與膺白大都是同學,亦未見面。」(又文按:此語可與上錄劉紹唐先生所述之言「黃對段尤無好感」相印證。)(以上及原函:《亦云回憶》影印載頁一八七—一八八。)(又文按:當先行注意此函發出之日期系「戌月一日」。戌月即陰曆九月,其日是初一。此即國曆——陽曆——九月二十九日。其時,馮軍全部已出發赴熱河多日了。當時,馮氏代表劉之龍尚未到津與段聯絡,故段仍欲說黃勸馮倒直也。)(上文載段派代表賈某致親筆函與馮氏,約同時。)段的原函如下:「膺白總長閣下:關心國事,景仰奚似(又文按:可見二人無深交)。大樹(指馮)沉默,不敢稍露形跡(又文按:可見仍未知打倒曹、吳計劃及其軍政主張),是其長,亦是短也。現在縱使深密,外人環視,揣測無遺(又文按:此似指吳佩孚)。(吳)驅之出豫,已顯示不能共事,猜忌豈待至今日始有也?當吳到京之時(本年九月七日奉直開戰時),起而捕之,減少殺害無數生命,大局為之立定,功在天下,誰能與之爭功也?(又文按:可見其念念未忘直系與吳一箭之仇。)現尚徘徊歧途,終將何以善其後也?余愛之深(又文按:實仍欲利用馮以滅吳,此『灌迷湯』之假話也),不忍不一策之也。一、爆之於內,力省而功巨。二、連合二、三兩路(又文按:此未知何所指,斷非胡、孫),成明白反對,恰合全國人民之心理(又文按:此唆擺馮軍用兵力徹底消滅吳部,以遂其倒直之舊恨)。奉方可不必顧慮,即他一、三處代為周旋,亦無不可。宜早勿遲,遲則害不可言。執事洞明大局,因應有力,尚希一力善為指導之(又文按:指馮)。人民之幸,亦國家之幸也。匆此布,順頌時祉。余由文欽詳達。名心泐,戌月一日(又文按:「名心」當為段之化名)。」
殊不知此時馮、黃等早有革命的政治軍事全盤計劃,自可不恤其言,亦不容其干預。故黃未以此函示馮氏,一向亦未公開發表。然而此函對於「首都革命」與日本關係之問題,殊具重要性,甚至決定性,以其的確證明黃郛並非馮、段間之聯絡員(劉之龍實是聯絡員,見上文,亦是馮、黃間之聯絡員,見《亦云回憶》頁一九〇,並謂黃以親筆函交劉親攜至灤平交馮,速其決計雲)。假令黃、段之間,因由日本主助而有密切關係,誠如謠言之所傳,則何以黃於攝閣成立前後與段絕無來往?如果黃係為日本與段之中間人、聯絡人,則自應由黃出面到天津與段商洽改組內閣事,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是,何以馮到津會議事黃絕不參加?不特此也,而且段不獨不參加攝閣,反而另與奉張聯絡,壓迫馮氏,而倒黃閣之台焉。此亦理之所無者。綜合觀之,則黃郛自然非所謂「中間人」明甚。其實,斯役與日本始終無關係,則此「中間人」何來?我們的答案即是上文所指出:來自日本人造謠。又再據《亦云回憶》,袁良於致書黃氏時,代達段意雲「從前用人不當,以後不擬從政」云云(見頁一九〇)。但曾無幾時,言猶在耳,段又起野心,聽從安福系文武下屬陰謀,聯張壓馮,再行弄權執政,拒絕孫先生,致令稍露曙光、稍有希望之革命新政局,又為其推翻,而且再度惹起絕大規模之又一場內戰——張、吳聯合共攻馮軍。是其一己固「食言而肥」,而對國家、對人民,真如其函中自道「害不可言」。當年北洋軍閥政客翻雲覆雨之手段,與禍國殃民之惡跡,有如此者。即此一點,與此後大局至有影響,故不憚慨乎言之。
第十一,薛氏所著之一章,雖盡錄各方「傳聞」「謠言」「浮辭」,但每每於述辭間加以「幻想」「忖測」「空想」「可能是」「以為是」「不甚清楚」「不大了了」「不免錯誤」「似是而非」「不足入信」「或有可能」等「無決定性」而「具懷疑性」之語,俱不能置信者。但其本人卻根據這些讕言妄語而自行重造一頁歷史。先天根據既不足信,則其所「重造」之歷史,也不過是一般謠言之總結論而已。
「首都革命」日誌
末了,茲復根據事實,編成「日誌」刊於下方,細看日期與事跡之過程,全部實情了如指掌,而這個「謎」也可迎刃而解了。
中華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秋初,孫科、張學良、盧小嘉(所謂「三公子」)代表粵、奉、浙(皖系)三方會議於奉天,結倒直「三角同盟」。馮氏聞而同情,但以力薄勢孤,未即參加。(去年六月,徐謙已自粵來電為奉方勸馮倒直,奉張即助其軍餉,馮即嚴辭拒之。)
「國民黨」代表徐謙到南苑勸馮攻直,復以上言原因卻之。徐去而復來,贈以孫中山先生《建國大綱》。孔祥熙又攜孫先生親書《建國大綱》來勸。馮受感動,決志倒直,相機發動。遵從孫先生前此討曹命令,無異加入倒直同盟,具體進行。黃郛常被邀請到馮軍演講,談及北方軍政,互表不滿,未及具體辦法,但彼此同具革命決心,相機而動。
九月三日,浙江盧永祥(皖系)與江蘇齊燮元(直系)開戰,盧敗逃。北方奉直兩系醞釀大戰。
九月十日,馮氏與孫岳在南苑草亭初次密商聯合起義,俱具決心。隨而孫運動駐豫之胡景翼加入同盟,積極進行「首都革命」,並決迎孫中山先生北上主持國是。胡等屢到京,與馮氏結盟。約在是時(?)奉張派代表郭瀛洲前來與馮氏試探口吻,聯絡共進。馮氏與其有默契,但未作具體決定。隱然加入倒直同盟,與粵、奉、皖成為「四角同盟」。
十五日,奉張致曹錕通牒。曹不顧。張即備戰調兵。曹急召吳佩孚來。同日,段祺瑞在天津通電助奉反直。十六日,奉直兩軍先在朝陽開火。
十七日,吳由洛陽抵北京,決以全力對奉。
十八日,曹錕下討張令,以吳為討逆總司令。吳分四軍進攻,另有後援、騎兵、海軍等,並強委馮氏任第三軍攻熱河。胡景翼任援軍第二路。馮氏保薦孫岳任北京警備副司令,任城防,備內應。馮氏辭職,不准。向吳討軍費,被申斥。曹發六十萬元,被李彥青剋扣四十萬。乃不得不出發,相機行事。
廿一—廿四日,馮軍開拔畢。行軍以張之江任前鋒,鹿鍾麟殿後。留蔣鴻遇為留守司令,統兵一營,主持後方一切軍務。並命其派員赴豫招募新兵萬人,分編三旅以備補充。馮氏本人於出發前與黃郛密商革命計劃,約聯絡方法,由其供給曹、吳消息。
馮至古北口,段派賈德耀攜親筆函來勸其自處。
同時,奉張代表馬某來,商合作倒直,聲明將不入關。馮氏提出兩條件:(一)將來歡迎孫中山先生北上主持國是;(二)奉軍不入關。馬全答允,即回奉報告。另有奉張代表留下。
馮氏至密雲電召蔣鴻遇來,共商革命機密,令其回京,準備一切班師回京事。
廿九日(戌月——即陰曆九月初一日)段祺瑞由津致郛黃函,勸其說馮倒吳,絕不知馮氏早已有詳細計劃。袁良攜函來並代表其聲明不再從政。
十月十一日,吳親赴榆關督戰,連敗。
是日,吳令留駐長辛店、豐臺之第三師悉開赴前方。蔣鴻遇急電灤平,告馮氏此重要消息。
十七日,事後據駐哈爾濱美領事於是年十二月八日報告美政府,謂不久將爆發的政變之新聞實際上於是日下午已傳達到東京(原文未詳)。
十九日,馮氏在灤平既得蔣鴻遇來電,報告直軍後防虛空的消息。即召開全軍將領會議,一致公決班師,實行「首都革命」,並擬定「國民軍」名稱,預計廿三日可占領北京。其時,當有奉方代表,留在馮軍中,雙方協議熱河停戰事。大概由此代表去電奉張告知馮軍班師日期。可能亦由馮氏直接去電。同日,派駐天津聯絡段祺瑞之代表劉之龍回到灤平,報告段允令山東鄭士琦、山西閻錫山一致贊同。
同日,派張樹聲步行赴奉聯絡,時前鋒張之江已抵承德。
二十日,夜間,蔣鴻遇在京接馮氏班師電,即加緊內應。
廿一日,東京、大連、各日本新聞發表馮軍班師事。
同時,馮氏下令全軍班師回京,殿後之鹿鍾麟等部轉為前鋒。前鋒張之江等部亦由承德轉回殿後。
廿二日,蔣鴻遇在京布置內應一切妥當即赴北苑接鹿鍾麟,於下午八時出發返京。
同日,據說,段派員攜款十萬元到高麗營給馮氏為「犒師」用。如有此事,亦系犒賞,不是「賄賂」。
同日,日本駐京公使芳澤於午餐中,告曹錕秘書,謂曹於是夕可到日使館躲避。該秘書不以告曹。
同日,下午,黃郛得知班師消息,如約由京乘車北上。中夜,抵密雲之高麗營晤馮氏共商大計,商組攝閣,改通電稿。次日,隨軍先回。
同日,日使館武官林彌三吉大佐電召方在榆關前線觀戰之松室孝良少佐回京,告以馮軍將回師倒直,命其即赴古北口與馮軍同回。
同日,中夜十二時,鹿、蔣等軍回到北京。由孫岳部徐永昌城防軍開城門迎入。城內伏軍齊起,各部照預定計劃行事,分區警戒,圍曹錕於總統府,除其衛隊武裝,逮捕李彥青,旋正法。
同日,奉天日文報發表馮軍班師事。
廿三日,馮軍控制北京全城,無人預知,匕鬯不驚,秩序如常。人群中有一日本記者在內,自雲兩日前已聞知班師事。
廿四日,馮氏到北苑召集胡景翼、孫岳暨本軍將領等開會議,正式決議合組「國民軍聯軍」,馮自任總司令,胡、孫任副司令,各兼一、二、三軍軍長。即發出三軍將領「首都革命」之梗電(廿三日)。同月,馮氏發出通電,陳出《建國大綱》五條。
回京後,馮氏等如約迭電請孫先生命駕即日北上,指導一切。段祺瑞與張作霖初時主張相同。
廿五日,「國民軍」全體將領再開會議,決打倒曹政府,公推黃郛組織「攝政內閣」,行使大總統職權。開會時,聞吳佩孚反攻楊村,孫岳臨時提議推段祺瑞出山主政,冀得山東鄭士琦之助,以應付軍事上嚴重形勢,竟獲通過。全局與原定革命計劃大變。
曹錕下令停戰,免吳佩孚職,調充「青海屯墾使」。
廿六日,張作霖在奉對來訪者言:北京政府將由段祺瑞主持。
廿七日,孫先生復馮電即行北上。(其後於十一月七日,馮氏復親筆具函,托馬伯援遄程赴廣州面達一切,代表歡迎北上主政。)
廿八日,馮氏再通電提倡「和平統一會議」。
十一月一日,曹錕宣布退位,及下令組「攝政內閣」。
二日,黃郛「攝政內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