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玉祥傳 · 第八章 陸軍檢閱使

簡又文 《馮玉祥傳》
(四一歲至四三歲,一九二二—一九二四) 調任原因 考馮氏之所以被調去豫之原因,甚為複雜,然全由吳佩孚之主動及力持。因此馮、吳交惡,以後二人感情益趨惡劣,馴至公開破裂,乃至有「首都革命」及南口戰役之發生,其後卒使直系勢力完全打倒,則馮氏之去豫北上一事,實為以後數年全國政局屢變之導火線。以其關係重大如是,不可不詳究其原因。 初,直系軍閥既控制華北,旋因勢力與權力衝突,漸次分裂為曹錕之保定派及吳佩孚之洛陽派。保派初時借重馮氏,有培植其實力、用以牽制漸成尾大不掉的洛派之意,所以保持兩派之均勢也。保派素不滿於豫督趙倜,早欲去之,而其謀竟破坏於吳之洛派,至令馮氏尷尬殊甚,有苦難言(見上章)。及趙聯奉攻直,馮氏激於義憤,助以全力,乃撲滅之。吳徒坐視,莫奈其何。及趙去馮繼,吳猶思聯趙之舊部以掣馮肘,乃密保趙部將寶德全為「河南軍務幫辦」,而寶助趙攻鄭,幾至令馮軍盡沒之罪,所不計也。不意馮氏一到汴即明正寶罪,以「迅雷不及掩耳」手段執而斃之。寶本罪有應得,一經公布,吳亦莫奈之何,然自此更恨馮氏入骨矣。 其次,馮氏沒收趙之財產,全部充公,吳亦不滿。所以然者,一則因吳之偏袒趙倜猶未忘情,次則以其財產過多,思嘗一臠。馮氏雖以全數充公用,而吳則以為其獨占利益,因不得分享而致怒恨矣。 複次,豫省駐軍甚雜,而財政收入有限,不敷分配。馮氏盡力維持,平均支配,甚至薄己厚人——其自己之第十一師不能多得餉銀,而吳自居太上督軍地位,雄據洛陽,時時要索款項。馮氏就職伊始,吳即索款八十萬元,以後每月令繳廿萬,均無以應。吳不能如願以償,遂謀去之。而馮氏以吳擅自截留稅款,目無餘子,亦甚以為苦,感情對之日惡一日。此又一原因也。 再有一原因:吳濫薦多人至開封求職,馮氏無以應,吳銜恨益深。(按:此是舊官僚一向作風。昔年閻相文督陝時,直系保薦顧問、參議、諮議八百人,閻無以應。伊等即向曹、吳造謠中傷之。馮氏接任後,盡數遣散,每人發盤費三四十元,吳對此事,已大不懌。) 此外,復因吳對馮氏之嫉忌,亦為一大原因。蓋自馮氏膺任豫督後,勵精圖治,省政一新。未幾時,「模範軍隊」「平民督軍」之盛譽已蜚聲全世,聲望駸駸乎駕吳之上。即以政績論,實際上馮軍勢力所達之區,以剿匪認真,寇患肅清,而吳駐軍洛陽、豫西一帶,盜賊如毛。吳惟知發號施令,作威作福,地方治安,毫不過問。加以馮氏熱心信教傳教之故,更為外人交口稱道,向外國報告,故聲譽日隆。同居一省,而政績懸殊,聲譽大異,吳不禁相形見絀,嫉忌之下,其不愜意於馮氏大有由矣。 尚有一大原因,所以激起吳務必去馮氏之決心者,則為馮氏擴充隊伍一事。馮氏因鑒於奉直戰爭時,以後防空虛,鄭州幾為豫軍所乘,又見作戰傷亡不少,乃在豫亟募補充團五個,得新兵萬人。任督軍後,更積極訓練新兵,即配備以所俘獲之軍械,迅成勁旅。以其練兵之長才及全軍之戰鬥力強與內容充實,久為吳眼中之刺。此次一出關即擴充勢力如是之速,正中其大忌矣。 再有一政治原因:當時華北形勢,由北京以至漢口,全部皆在直系勢力之下,獨有當中河南為不是嫡系的馮軍所雄據。吳等自不免「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之感。為造成華北「清一色」的直系地盤計,乃不得不多方設法排去此「異己」的馮玉祥而後快。(劉著頁四四提出,甚有理。) 最後,更有促成務去馮氏之近因,厥為張福來之極力運動。吳被其部下包圍,日事進讒詆毀馮氏。其間,洛派嫡系部將張福來為尤甚。彼野心勃勃,謀獲督印至力,並與靳雲鶚、胡景翼結為兄弟,成三角聯盟,聯合排擠馮氏。嘗請託山東省長熊炳琦及其他要員說吳去馮,惟吳之第三師參謀長張方嚴及李濟臣等力諫不可,謂苟無馮氏之救助,何有今日?吳不聽,新仇舊怨(如在洛時「冷水澆背」賀壽事),積恨於心。於是,張福來等之讒言慫恿遂如火上加油,吳卒去電北京政府,一力堅請去馮氏,冀盡削其兵權以拔去「眼中釘」為快。 去河南駐北京 時,北京政府已有變化:徐世昌以有袒奉之嫌去位,而吳則迎黎元洪復職。黎首先唱出「廢督裁兵」之高調。吳乃藉口廢督,迫令去馮氏。雖河南一般輿論、社會團體,如全省公民大會及各界民眾組織,紛紛去電熱誠挽留,所不顧也。當時,保派閣員仍袒馮抑吳,主張留馮,吳亦不顧也。其始,黎未嘗不欲留馮氏在豫,以抵抗吳之跋扈囂張,乃公開宣布所謂「三不主義」:一、不下令免馮職;二、不受強藩(指吳)逼迫;三、不違反民意(指豫民挽留)。然不禁洛派閣員之不斷壓迫,深覺勢孤,自己總統大位且恐岌岌不可保。結果:不能不屈服,竟因受強藩壓迫,乃違反民意,而下令易馮氏。能言而不能行。嗚呼!此懦弱可憐的總統之所以贏得「黎菩薩」之綽號歟! 十一年(一九二二)十月三十一日,黎下令任馮玉祥為「陸軍檢閱使」,另任張福來「督理河南軍務」。去「督軍」而改為「督理」,「督」字仍不曾廢,亦「一丘之貉」耳。馮氏一接電,即於同日下午六時離豫北上,留參謀長蔣鴻遇辦理結束及交代,並派員赴鄭州,迎張履任,毫無戀棧之意。蓋其任事五月來,深感吳嫉忌日深,小人排擠亦日烈,馴至事事受干涉,於軍、民、財各項政務之施設,束手無法,政治抱負幾乎一籌莫展,卸任而去,惟恐不速,故早有離豫之準備。及一知他調之確實消息,如釋重負,反而非常滿意,遂能在最短時間內,全軍北調,從容不迫。然其實則初時未嘗不欲幹下去,以施其為國為民之理想,不過為勢所迫,無可奈何而去,不能輒稱為「淡泊」也。 事前,馮氏先派張之江等入京見國務總理張紹曾,請改編「補充團」加入「學兵團」成為三個混成旅。張從前曾為馮氏長官,亦曾為其策劃打倒復辟事,素器重其人,至是鼎力為助。於是,馮氏奉令增編陸軍第七、八、廿五等三個混成旅,以張之江、李鳴鐘、宋哲元三人為旅長。他準備將其基本的第十一師與此三混成旅一同移京。不料吳又懷歪心,只許帶走第十一師,其餘新兵則擬留在豫省,撥歸張福來部。開拔前,馮氏令鐵路局備車六列,吳盡扣留之,又下令各縣不准向省署解款。既無運兵車輛,又無開拔經費,其艱苦可知,難堪亦可知。馮氏只有由財政廳勉強籌得三萬餘元為用,復臨時向各車站徵車,湊成五列,然後定下一條「金蟬脫殼」妙計以便移師。 安排既妥,他即從蔣鴻遇議,先行獨自離豫赴保定,日與曹錕周旋。此舉殆移去吳之注意目標兼借曹作庇護人也。豫方之事,全由蔣調度,乃依所定妙計,以新兵盡打舊兵旗號先行北上。去後,舊兵乃打正第十一師旗號全數開走,不留一人。但當時車少人多,全軍擠擁不堪。從十一月三日夜間起,至次日午,全部運完,調兵神速,誠為可驚。高臥洛陽之吳佩孚竟被瞞過,比知其事,則全軍已過鄭州北去,莫奈其何矣。事後,馮氏始施施然離保北上。曹對其恢宏大度,不戀祿位,亦深表敬佩焉。 是時,孫先生方在粵失敗,蟄居上海。馮氏在離保定前向曹乘機進言,勸其與孫先生聯絡,以為救國救民計,有勸其迎之北上之意。此種建議,如非「與虎謀皮」,何異「對牛彈琴」?當然毫無效果,可想而知矣。自是而後,馮氏即在北京任中華民國全國「陸軍檢閱使」。其實則其所能「檢閱」者,僅自己所統率之隊伍耳。此正如西諺之所謂「愛爾蘭的升遷」(lrish promotion即「明升暗降」之意)。然「塞翁失馬」,又焉知非福耶? 南苑練兵 馮氏既將全軍——第十一師與三個混成旅共約三萬人,安全移到北京後,原擬以南苑為駐防地,但營房不敷,乃將張之江之第七旅開駐通州,另將一團駐京內旃檀寺,其餘均駐南苑。陸軍檢閱使署亦在是,仍以蔣鴻遇為參謀長。各處駐軍設有電線電話,交通聯絡一貫。其本人大半時間均住南苑,或偶一回城內私宅而已。 南苑一向有煙窟、娼寮、賭館,而且賊匪充斥,人民入夜即不敢出門,實社會罪惡之叢藪也。馮軍到後,首即施「下馬威」,一律肅清之以利軍民。此其每到各處之一貫作風也。 馮部自駐防信陽以來,軍餉即異常支絀,雖曾督豫督陝,自收賦稅,自握財權,財政似稍寬裕,而均格於環境上種種困難,餉項亦每苦不足。及今移駐南苑,軍餉全靠他人接濟,更無辦法了。當移駐之初,吳佩孚曾許以每月由豫省接濟三十六萬元。(《我的生活》雲廿萬,上據蔣著。)抵京後,吳自食其言,分文不與。馮氏乃向曹錕交涉,曹允每月每旅撥三萬元,後增至五萬元,另檢閱使署一萬元。至於從何處撥付,仍未指定。迨經幾許交涉,乃得指定每月由崇文門稅關月撥五萬元,京綏鐵路局十萬元,其餘則由財政部、鹽餘等項籌付。每月餉項或可得十七八萬或廿余萬不等。此數雖不能按全餉發出,亦稍可過活。軍費有著,馮氏遂得安心致其全力於練兵一道矣。其間,得張紹曾之助力為最大。(按:自灤州之役後,張屢助馮氏,乃得成全其建軍建業,馮氏一生不忘此大恩人。) 被黜南苑,不能不說是馮氏生平第一大挫折——以前種種的失意事,比較起來,真不算甚麼。然而馮氏每每利用失敗以為下次成功之階梯。馮氏人格可欽佩之點此即其一——善用失敗,沉毅刻苦,以圖再舉。吳之逐其去豫,僅去其督軍虛名耳,既未奪其生命,抑未罷其兵權,徒使其移駐北京——環境比前尤好,使其得以從容不迫地集中全副力量才能於練兵一途。結果,竟使其能練成幾萬精兵,為日後大革命之基本隊伍。不特此也,此一著且使其居於萬邦人士雲集之首都,其個人與全軍種種優點得以顯露於世,予以增加其名譽及提高其地位。最後,吳終於塌台,而馮氏卻由是而蒸蒸日上,此固非吳始料所及,亦是馮氏之善用機會有以致之者。然則其失豫也,豈不可比之「塞翁失馬」歟? 馮氏專心練兵,十餘年如一日,雖手執軍政大權,亦不能脫離此根本要務(前數章均已備述)。惟駐南苑時,則情況略異從前。一、軍隊擴充由一混成旅以至一師三混成旅,共約三萬人,宛然有獨立成軍的規模。二、無政治問題及責任之擾亂,得以專心一意從事訓練。三、年來作戰及研究之經驗更豐,訓練統治之方法比前日有進步。四、軍餉雖絀而比從前最苦之時還好。五、政治敵人尚未破臉成仇,故得從容積極進行。 馮兵之練兵,分學科、術科二種,每科各分士兵、頭目、初級、中上級軍官之教練,班次井然,如入學校。此外復有栽培德性之特種教育,如「基督教青年會」等注重內部的精神訓練。凡此皆其特長而為其他軍隊所莫及者。十一年(一九二二)十二月廿五日,總統黎元洪赴南苑閱兵,見全軍軍容之壯盛、步伐之整齊、精神之煥發與技術之純熟,嘆為向所未有。當操演教練時,黎執一目兵問之:「假定此時我軍為攻軍,已受敵人甚大損害,應如何處置?」兵答:「前進。」黎又問:「前進困難時怎麼樣?」答:「我困難敵也困難。」黎說:「此意甚是,但愈前進,則困難愈加,又怎樣?」兵答:「最後五分鐘。」黎氏大為讚嘆,說:「最後五分鐘,實勝敗之所系。」目兵能作此言足征教育之成績,聞者佩服。 馮氏訓練兵士,久已以基督教為精神教育之中心。其最得力處在於造成犧牲服務之精神。馮軍到處均為社會、為人民服務。在南苑時,此種社會事業益為擴充。約舉之如下:(一)軍醫施診。(二)遍地植樹。(三)修馬路數十里。(四)築牆御水。(五)清潔地方。(六)滅蠅運動。(七)露天演講。(八)露天平民學校。(九)施血救人(馮氏自己先舍血救一貧者,官兵爭相仿效)。(十)修築永定河堤,造福地方最大。十三年(一九二四)八月,大水將決堤,馮氏連夜派兩團前往黃土坡搶護。翌日,他親率五旅長及團長官兵等,日夜搶救。河堤已被衝決三十餘丈,幸賴官兵奮勇搶救修復,始得免水災。人民德之,名曰「馮公堤」。此與其先德毓亭公之餘蔭先後輝映。(十一)傳教事業更加努力推進,成績特出,新受洗禮為基督徒者四千五百人。至十三年(一九二四)春,全軍三萬人中,統計信教者半數,軍官信教者什居八九。(薛著頁一二二) 驅黎與賄選 時維中華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直系軍閥驅逐總統黎元洪出北京。先是,馮氏既擁重兵於北京,其勢殆可左右政局。因之,一般懷有政治野心者,各極力拉攏之。黎欲利用其制曹、吳。曹、吳則欲利用其驅黎。馮氏均不應。甚至奉張亦欲啖以重利,遣人說馮,謂聯奉即有餉。馮氏答以「不能見小利而忘大義」。(按:徐謙早於是年夏,即自廣州去電勸其聯奉,不應。馮氏日記嘗三言之,即在六月十一、二十,及七月廿七諸日。大概當時,粵、奉、皖之「三角同盟」謀聯合倒直,已在醞釀中,不久實現。拙見由奉方提議聯馮,假手粵方徐氏去電,而非由粵方主動,以不能代奉助餉也。其中經過詳情,甚為複雜而微妙,此時手頭資料未足作最後之判斷。)馮氏自抱守正不偏的態度,對於哪一方都不肯列為私黨;自雲無派,只屬於一派——愛國派(見十二年五月二日、六月十七日與七月二日日記);而凡真心愛民救國者一律視為同志;又雲無仇敵,只有禍國殃民者是其仇敵。結果:均不討好於各方,且見疑忌於各方。例如:黎以其曾赴保定,則疑其親曹、吳;曹、吳以其常川駐京,則疑其親黎聯奉;而奉張見其拒絕親己也,亦視為直系矣。是時,馮氏雖「左右做人難」,孑然孤立於這個爭權力、攘地盤的政治舞台上,猶勉強與各方作禮貌的周旋,戢隱其真主張,而未敢太露頭角焉。 會曹錕大有躐登高位之野心。一班攀龍附鳳之文官武將更極力擁戴。顧欲曹當總統,非先去黎不可,於是乎民國一幕大政潮由此發生。時,張紹曾為內閣總理,驅黎之第一幕即是內閣總理辭職,以拆其台。其次,則由北京軍警要員如衛戍司令王懷慶(徐世昌的心腹)、警察總監薛之珩、步軍統領聶憲藩等以索餉為名,實行強迫。王更倡設「軍警聯合會」邀馮氏加入,聲言以索餉為目的,馮氏以十八個月來未曾發餉與部下,方苦軍費支絀,不知內幕,誤信王之言,亦加入此會,派蔣鴻遇同往,於是竟上了大當。 詎料王預往總統府告密,謂此舉全由馮氏主動,以索餉為名而實意圖不軌,藉以驅逐總統者,但與彼本人無關云云。前時,黎曾向馮氏市恩,含有託庇之意,至是大失所望。翌日,蔣等各代表果到府索餉,黎即指蔣破唇大罵一頓,謂馮「造反」云云。蔣無辜白挨一頓辱罵,莫名其妙。乃歸,報告馮氏。馮氏氣憤之極,立刻辭職,驅車赴南苑,下令不許一官一卒至北京,蓋其時已知直系驅黎政潮行將爆發,故藉以表示態度超然,絕不加入也。故云:「北京如此騷擾,我絕對抱不干涉態度。」(見七、十三日日記)此幕有人謂系徐世昌「一計害三賢」之毒謀——害黎,害馮,並害曹也。而王懷慶則為出手之人,實其「一人所為」者。(見馮氏九、十九日日記) 馮氏既萌消極,直系陰謀益得大逞,蓋馮氏雖不助直系,而亦不袒黎。黎無一兵一卒,如何能不走耶?於是警察罷崗及流氓乞丐團請願驅黎、割斷電話等活劇,相繼出現於北京,皆直系謀士所主動者也。六月十三日,王懷慶尚親到南苑擬以武力驅黎,堅請馮氏派兵同往,馮氏拒絕之。黎孤立在京,受此種種卑劣手段之壓迫。忍無可忍,遂於十六日出走,而劫車、索印及強迫簽名辭職等怪劇又陸續演出。於是,直系驅黎之舉,大功告成矣。事後,直系復嫁禍於馮氏。一時中西人士不察,僉以其為「逼宮」之罪魁焉。京中報館有愛黎之津貼者,遂肆筆漫罵。有某報乘機向馮氏求津貼(勒索),允為其助,不得,亦推波助瀾而罵之。於是,馮氏遂蒙不白之冤矣。據自言,當軍警罷崗搗亂之際,苟黎以總統名義令其派兵入城維持秩序,定必遵令站崗雲(見七月十一日及廿三日日記)。果爾,則政局演變當不至如是之壞。無如黎、馮之關係早被直系離間,至生疑忌,黎中了王懷慶約馮索餉之計,以為「此是最高問題」(見馮氏六、廿六日日記),簡直視馮為禍首罪魁,令其站崗為助之舉,實無可能也。其後,傳教士華倫牧師(Rev.G.G.Warren)親自調查此事,洞明真相,乃撰長文發表於英文《華北先驅報》(North China Herald)為馮氏申雪焉。 其間尚有一事,與驅黎報道有關者。當黎仍在位時,曹錕嘗保馮部之薛篤弼任「崇文門監督」,以利馮軍籌餉。內閣通過矣,而黎不署名發表。馮氏乃求其照准,並遣人謁見,黎大罵之,謂「欲逐我嗎」?及馮氏辭職,又不許。時當農曆中秋,全軍無款過節。馮氏不得已以個人名義借得一筆現款方克濟急。此事與馮氏對於此大政潮之態度不無影響,蓋其自此頓萌消極,於黎之去留不置可否,既不驅之,又不留之,亦不保護之。黎平素與馮氏無切實聯絡,又不善待之,事急時更疑忌多端,患難臨頭不得其助,有幾分是要自己負責的。迨黎去後,薛篤弼果得崇文門缺,而黎又以此怨馮氏,曾向美國人格里(Gaily,北京青年會總幹事)大罵之。 黎、馮兩者於此役同中了奸人毒計,致有不良之結果,實無可如何之事。然馮氏對於黎亦有兩端不滿意處。一則以其「未走以前,每日尚與左右擁狎優伶」(六、十六日日記),暴露其生活之腐化,與一般軍閥政客,不過五十步、百步之間而已。次則,彼其身為一國元首,乃因軍警索餉,而不負責,竟一跑了事。……「試問:我軍若不出陝,黎氏焉能復位?黎氏果有天良,應少為注意也。」(見六、十八日日記)是則其雖未「造反」驅之,而因黎之忘恩負義而不免心懷怨望,口發怨言矣。 黎一走,北京政府即由高凌霨等組織攝政內閣,隨而積極進行大選。曹已預備選舉費五百萬,以五千元一票為賂,運動參議院議員選之。一時,所謂「豬仔議員」大幫出現。而曹錕果然獲選。在進行之時,馮氏曾赴保苦勸三小時之久。曹當面已納其言,但畢竟虛榮心重,馮氏去後,不禁一班攀龍附鳳者之包圍,率爾進行。當其於十二年(一九二三)十月十日就職之時,馮氏嘆曰:「大選成,國家大亂即至了。」當時,也未嘗不欲為國除奸,但一因羽毛未豐,計劃未備,次因曹之心腹大將多人包圍北京,故未能動手,不得不靜待時機,然其打倒直系之革命決心,已萌芽於此時矣。 益友賢妻 在南苑時期,馮氏得益友甚多。國民黨要員及基督徒徐謙、馬伯援等,過從甚密。又以宗教關係,結織外人如格里(見前)及中外傳教士多人,於其宗教活動多所助益。此外,一時名流學者,如黃郛、顏惠慶、蔣百里、王正廷、凌冰等,俱曾到南苑,或參觀、或演講。馮氏因得與他們一一訂交。 尚有一事特別可紀者,王瑚(鐵珊)於是時應馮氏之聘為入幕賓。其人,籍河北定縣,出身翰林院庶吉士,曾任知縣累升江蘇省長,以廉潔正直名,於國學有深邃之造詣,固恂恂儒者也。馮氏敦聘其來軍中,待以師禮。王以三事為約:一、不能信奉基督教;二、不能戒紙菸;三、不能改穿短服。馮氏都答應了。及其來也,寢食與俱,尊稱為「鐵老」。未幾,王即自動戒絕吸菸。問其故,則答不能因個人嗜好而破壞團體紀律雲。王以時為馮氏講解《易經》《書經》。據馮氏自言,當時因過於迷信古經,拘泥文學,至誤解「謙卦」中「謙謙君子,卑以自牧」「謙尊而光」之「謙」字,以為是謙讓、謙退的消極態度,因而對於政治往往不能出以「當仁不讓」的積極態度,遂至屢次吃虧、失敗雲。至於「鐵老」在軍中多年,與馮氏所談無非道德正義,兩人交情始終如一,然其語不及私,亦從不干涉軍事、政治,對其本人及全軍兵官皆有潛移默化,薰陶人格的影響,誠馮氏一生之益友也。(按其後余奉派至馮軍任政治工作,仍得見「鐵老」,且常親炙道範,從未能或忘其布衣布履、藹然道貌、與人和善、饒有風趣、語亦詼諧之「君子儒」的典型。馮氏後來親為王氏撰傳,分期刊《逸經》第五、六期,題目曰:《第一流廉吏王鐵珊先生》,及第十期王氏《軼事補錄》。) 胡景翼於馮氏督豫時,因一時糊塗,與張福來聯盟倒馮。及張既獲豫督則亦施吳故智。「過橋抽板」,棄胡如遺,於餉項服裝等均靳而不與。胡乃覺悟為張所賣,轉念馮氏昔在陝、豫時恩遇之厚,亟亟聯絡感情,恢復舊誼,以彌縫所失,因時到南苑參觀。馮氏不念舊惡,豁達大度,與其和好如初,兩人卒成為共生死、同患難之戰友。後來於「首都革命」之役前後,同心同德,合作成功。 十二年(一九二三)十二月,馮氏原配劉夫人患腦脊炎,就醫北京協和醫院,醫藥無效,卒於家中。馮氏慟哭,深恨初時誤信中醫,以致不治。既殯,送柩回保定,安葬於家塋。夫人有儉德,相馮氏垂二十年。在軍中,常為官佐家屬助力,倡辦「培德女學」,以教諸婦女。又常躬任慰勞等事,軍中咸以賢姊稱之。及歿,全體為之舉喪,悼念不已。遺子二、女三,均由馮氏之嫂夫人代為撫育。(據劉著頁一三六云:「至於馮夫人,有人誤傳系受虐待而死,絕非事實。馮夫婦感情素佳……終於病故身死。」這有力的證據可廓清對馮氏不利的一種流言。) 馮氏悼亡之後,北京社會即發生一有趣問題,即是各方風雲人物因均欲拉攏馮為盟友,於是說親者紛至沓來,甚至曹錕亦欲為媒。馮氏難於應付。適有基督教友某,為其介紹李德全女士,兩情相洽,遂即訂婚。婚事既定,各義務媒妁因之停止進行。馮、李遂於十三年(一九二四)二月十九日,遵照基督教典禮在北京結婚。李夫人,河北通州人,為第三代基督徒。其祖母及叔父均於義和團運動時遇難,成為殉道者。早年,畢業於美教會開辦之「貝滿中學」,及北京「匯文女子大學」(後與「燕京大學」合併)。時,方任北京女青年會幹事。為人有才有識,思想超俗,儉樸處己,和藹待人,且極熱心服務社會,與馮情投意合,洵一時佳偶也。(按:李女士頭腦過於新穎,進步太速,變化亦殊出人意料,後文詳敘。) 婚後,夫人助馮氏教子治家之外,兼努力於軍中婦女教育及傷兵慰勞等事,以後歷次大戰,她為傷兵服務於軍中,不避艱險。有一次因過勞成病,幾危及生命,足見其熱誠了。馮氏御下素嚴,凡官佐有過失必嚴懲不貸。有時過於嚴厲,她每挺身為之緩頰,以故各軍官甚德之,轉成為全軍精誠團結之一要素焉。她對社會事業亦熱心提倡。在北平辦有「求知婦女學校」一所,專為貧苦女童而設者。至其儉樸平民化之德性,尤為可風。多年後有一次,余因公由鄭州赴開封,抵車站則見其購三等票上車(不倚勢力坐專車)時,人多車少,至無隙地,她手挽小布袋站立於車門上,神色自若,亦不惹人注意。經余等招待之,始搬到一輛郵政車坐在我們的皮箱上。蓋其居恆衣布服,出門不擺架子,一如常人。不識者,每不知其為「陸軍檢閱使」之夫人焉。 生活鱗爪 馮氏在南苑期間,鱗鱗爪爪之逸事尚多,書不勝書,姑選出數則錄下,以見斑斑。此種事跡,從歷史家眼光看來,頗有史料價值,以其確能反映其真實人格也。 一次,在招待十餘位日本貴賓的宴會上,有一日人察見所懸的萬國旗中,日本國旗獨付闕如,當堂質問其故。馮氏答:「這些旗是街上買來的。從民國四年五月七日貴國提出二十一條事件之後,百姓惡感深刻,遍地都買不到日本旗了。」問者語塞,大為不懌。他還請日本公使打電報回去政府報告,俾知有所考慮與反省。又於五月七日,全國在南苑特別舉行國恥紀念,隨令部隊在各處遊行示威,各持小旗,喊口號,高唱國恥歌。這辱國事件,馮氏終身不忘。全軍亦常常紀念。(按:多年後,余在軍中,也曾開「五七」國恥紀念會。) 又一次,美國公使宴客,馮氏為貴賓之一。他依時偕格里(北京青年會美籍幹事)前去,另有武裝衛兵數名同車。不料汽車駛到東交民巷口(各使館所在地),天尚未黑,忽有一中國巡捕(外人雇用的警察)攔住去路,用木棍大敲其車,謂不許武裝通過,態度傲慢蠻橫。馮氏向其表明身份——「陸軍檢閱使」。巡捕答以明知其系檢閱使,仍不准通過,還加多一句「你忘記你是中國人」!這卻激起馮氏的無名火,當堂喝令衛兵奪其棍子,飽以老拳,推開一旁,驅車直去。席散後,他將真相直告美公使以巡捕亂打汽車,蠻橫無理,且出言不遜,視為侮辱。美使面有愧色,道歉而罷。(按:以上兩事,根據余前在軍中所聞。後在《我的生活》頁四七一—四七二,及蔣著均載及。但關於後一事,據《我的生活》雲系巡捕因汽車未開燈故攔阻之。) 黎元洪每逢星期六邀請各文武首長會餐。一次,在談話間黎大發牢騷,謂總統不容易做,要賠錢的。那一月,他賠了三萬多;每月收入十萬八萬,就是捐款已不夠開銷云云。同席者阿諛奉承,或稱其「忠厚仁義」,或頌其「大仁大義」。惟有馮氏心直口直,當面質問:「總統是當旅長出身,怎麼會有這麼多的錢呢?」黎答:「是存的呀。」馮氏再問:「旅長的餉,每月不過幾百兩銀子,怎麼會有這麼多的錢呢?」這又是「冷水澆背」!黎無可置答,卻以呵呵一笑置之。 最後,馮氏個人的私生活,一向是刻苦儉樸,粗衣糲食,真能與士卒同甘苦的。一遇開戰時,即離開樓宇大廈,開一布帳在野外住宿,以示生活與前方戰士一般。此余之所深知者。但歷來人口相傳,他完全是作偽欺人的——在布衣底下穿的是貴重皮襖,回到家裡食的是珍饈美味。據他的舊幹部劉汝明後來言:「以我跟他幾十年的經驗說,上述的事(指謂人前衣食作偽),我從來沒有見過,做作也許是做作,但是一個人幾十年如一日,能享受而不享受,不必吃苦而硬要吃苦,那麼,假的也就是真的了。」(劉著頁四八)這是最好不過的也是最為有力的辯辭。以我從戎生活所知所聞,馮氏的部下暗地批評他不是之處的,倒也不少,但從未有一人以生活作偽指摘他的。上述劉汝明的評語,所謂「做作」也不過說他稍為「矯枉過正」一點而已。在我個人看來,馮是北方人,而且出身寒微,生活自然是依照北方人的習慣,一衣一食,不能驟改,勉強為之,反大不舒服,有害健康,所以他實在不能享受豪華奢侈的生活。不明這一點的人——尤其是我們生活完全不同的南方人,很容易誤會他是作偽、裝假,而實際生活實是豪華奢侈的了。(例如:北方人無論貧富,甚至在街頭引車賣漿者流,在冬天無不穿皮襖——至少老羊皮反穿,而在南方則惟大富大貴才能穿皮襖。)即以著者個人的切身經驗而言,從前在戎幕中,雖熱心革命,無論如何,不能跟同袍們吃粗饅頭、窩窩頭,一吃便肚脹胃痛。(後來由粵北伐的第四軍到河南後也同有此經驗。)我每日非解私囊另買大米飯來吃不可。一有機會——時或自做機會——便要大吃雞鴨、豬牛、蔬菜與米飯來裹腹,軍中的「革命飯」「大鍋菜」不能一飽也。我恐怕有違軍紀,致受到軍法處罰,預先向馮總司令報告原委,謂「生為廣東人卅年,如不吃大米飯我的肚子便起革命,我倒不能追隨鈞座去革命了」。馮氏得了解,為之一笑,從不追究。我也得袍澤原諒,未受譏彈。自信不是奢侈,也不是作偽,實是生活習慣使然也。所以我對於馮氏私生活之儉樸,也有同樣的了解和解釋。然所最難忘者,則是有一次親耳聽到他說:「我不是不愛美衣佳肴,但全國同胞大多數是饑寒的,何忍獨自享受?要等到同胞豐衣足食,我才一同享受。」當時我大受感動,幾乎掉下淚來。私心默想,如果這是作偽欺人的話,則九百年前曾說過「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話之宋儒名臣范仲淹,當是第一號「偽君子」「假道學」了。難道芸芸眾生中真是沒有一個好人、真心愛國愛民的軍人嗎? 〔補註〕不瞞讀者說,在西北軍先後數十萬人中,其立心、蓄意和實行如上文所述之「作偽」者,只有孤單的、唯一的一個人:不是別人,那就是簡又文。緣著者生長粵東,在北方耐寒不得。因後來初到軍中服務時,眼見全軍只穿灰布棉衣,預料在隆冬天氣中斷挨不下去。於是趁民國十六年秋間請假南歸省親時,在家中取了父親的短毛狐皮襖一件及頂珍貴的長毛狐皮袍一襲北上。到上海時即以皮袍交予一家制皮衣的裁縫店,另購頂厚的灰絨為面及藍綢為里,由其仿製一件長到膝蓋、前有雙行鈕扣的軍服,配上大反領。心裡計算,如果這假冒的軍服通不過,即將棉軍服拆開,取其灰布面再加上一層在灰絨皮服上。於是乘車北上。過南京時第二次奉到中央任命再到馮軍任政治工作委員。有了準備,所以勇往直前,有恃無恐。一到隆冬時,貼身穿上純羊毛衫褲,足穿頂厚的羊毛長襪(皆在滬預備的上等洋貨),再穿上短皮襖,然後套上軍中所配給灰布面的棉軍服;一出門時,更穿起自備的「假冒的」大毛狐皮長軍衣,復戴上配給的禦寒軍帽。如此這般便安然度過了冰雪交加的奇寒氣候。若非如此,即如每餐要吃米飯,便不能在西北從事革命了。而那一襲灰色的狐皮軍衣,上自馮總司令,下至勤務兵,都給我瞞過了。馮氏或其他軍官哪有這樣的、珍貴的衣服?前幾年,我到美國耶魯大學去治學,又復檢出這一襲四十年前的大毛狐皮舊軍衣,拿去冒充大衣,也使我度過北美雪天冰地的奇寒天氣。妙矣哉此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