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帖釋文考異 · 法帖釋文考異卷八
明 顧從義 撰
王羲之書
羲之死罪,小大悉以來,未遑【施作 「惟」,疑】不可懷,未復諮【一作 「咨」,黃諫作 「臨」】誨問,懸情,計賓命行,應至遲,卞公【陳雲是卞壼】還,具承【一作 「年」,非】問,妹極得散力,以為至慰,期等故爾耳,因緣不多,白羲【上二字飛白】之死罪【黃諫作 「書」,非,伯思云:「羲之死罪小大悉」 帖書殊惡,末雲 「因緣不多」,亦近代所為耳,案 「罪」 字草法不可辨,豈鉤摹之誤耶】。
不審定何日當北,遇信復白,遲承後問。
伏想清和,士人皆佳,適桓公十月末書,為慰,雲所在荒【《大觀》帖 「荒」 下 「甚」 上多一筆如橫波,淳化有空】甚,可憂,殷生數問北事,勢復云何,想安西【庾翼也,又謝奕】以至,能數面不,或雲頓歷陽爾耶,無緣同為嘆,遲知問【此帖前四行多飛白,《大觀》此帖接 「運民」 作一帖】。
運民【一作 「代」,非】不可得而要當得,甚慮叛【淳化摹誤,《大觀》改正】散,頃【施亦作 「頃」,一作 「須」】為此足勞人意【「頃」 至 「意」 七字,《大觀》接上帖,淳化另起作一行,未知孰是】,八日,羲之頓首,多日不知君問,得一昨書,知君安善,為慰,仆似【施疑作 「比」】小差,而疲劇,昨若耶觀望【淳化作 「宦」 字,《大觀》摹作 「望」 字】,乃苦【一作者】輿上隱痛,前後未有此也,然一日一昔【當作 「發」】勞復不極,以此為慰耳,力不【有飛白】鄉【一作 「得」,非】里人樂著縣戶,今送其名【一作 「不」】,可為領受,君頃就轉佳不,仆自秋便不佳,今故不善差,頃還少噉脯,又時噉面,亦不以為佳,亦自勞弊,散系轉久,此亦難以求泰,不去人間,而欲求分外,此或【一作 「咸」,非】速弊,皆如君言。
便大熱,足下晚可耳,甚患此熱,力不具【《大觀》作 「乙乙」】,王羲之上【帖是一點,當作 「白」 字,凡帖中一點,非疊字即 「白」 字也】。
此書因周常侍,想必至。
吾惟辨辨【一作 「辦」】便【有飛白】知無復日也,諸懷不可言,知彼人已還,吾此猶有小小往來,不欲來者,其野近當往就【有飛白】之耳,不大思其方,不見可久理,而任之者,悠然,此可嘆息。
得西問,無他,想彼人甚平安,此粗佳,元度【許詢字】來數日,為慰【潘本右有錠紋,有補痕,左貫 「女」 字,顧本有裂紋未補未錠】。
中郎女頗有所向不,今時應對,自不可復得,仆往【當作 「往」】意君頗臨【一作 「論」,按書法當作 「臨」】,不大都,此亦當在君耶。
發【有飛白】瘧,比日疾患,欲無賴,末面邑邑,反不【有飛白】具【當作 「有」】,王羲之【當有 「言」 字,或作 「白」 字之類】。
得書知問,腫不差,乏氣,勿勿,面近,羲之報。
足下各如常,昨還殊頓,匈【「胷」 通】中淡悶,乾嘔轉劇【劉、施俱誤作 「亂」】,食不可強,疾高難下治,乃甚憂之,力不具【施作 「乙乙」】,王羲之【伯思云:「足下各如常」 亦唐人作,比 「初月」 帖差勝,中雲 「淡悶乾嘔」,「淡」 古 「淡液」 之 「淡」,「干」 古 「乾濕」 之 「干」,今人以 「淡」 作 「痰」,以 「千」 作 「干」,非也,據此當亦非今人所作】。
得書,知足下問,吾既不佳,賢內妹未差,延期。
須狼毒,市求不可得,足下或有者,分三兩【按字畫類 「兩」 字】停須,故示。
得書知問,吾夜來【潘本 「夜來」 右有錠紋、補痕,顧本有補痕,尚未下錠】腹痛,不堪見卿,甚恨,想行復來,修齡【王胡之也】來經日,今在上虞,月末當去,重熙旦便西,與別不可言【劉少此字】,不知安所在,未審時意云何,甚令人耿耿。
一昨得安西六日書,無他,無所知,表亦復常言耳【此帖多飛白,帖語重本卷後】。
闊轉久,勞【有飛白】想,豈舍,知足下常得【當作 「同」】之,卒未近緣,如何,足下數令知問【伯思云:「闊轉久」 帖雲 「卒未近緣,如何」,非晉人語】,十一月四日,羲之白,冬中感懷深,始欲寒,足下常疾何如,不得近問,邑邑,吾故苦心痛,不得食經日,甚為虛頓,力及不具【施作 「乙乙」】,王羲【潘本 「羲」 右有錠紋,有補痕,顧本有裂未補未錠】之白【一本無 「白」 字】,周益州送此邛竹杖【《山海經》邛山之竹,節高中實,可作杖】,卿尊長或須,今送【案右軍與周益州書凡廿許帖,即今之十七帖也,銓次者誤置兩卷中耳,周撫字道和,穆帝永和三年,桓溫攻成都,李勢降,以撫為益州刺史,鎮彭模,擊范賁,獲之,益州平,封建成公,在官十年卒,蜀人廟祀之】,不得執手,此恨為深,足下各自愛,數惠告,臨書悵然【「恨」「告」「臨」 三字飛白】。
阮公【案此二字當是 「既月」】故爾可憂,時放恕,大事今令速言,何萬【一作 「方」】守篤,大灸【黃諫作 「惡」】,不將力而從事,以至甚無計,自必出,唯須小佳,鐵石今出求救,足下可復【潘本、顧本、修內司本、泉本俱闕半字,獨《大觀》「復助」 二字相連摹正】助,旦令得通【伯思云:「阮公故爾」 一帖非逸少書】,家月末當至上虞,妹亦俱去。
此蒸濕難為,人得示,知足下故爾堪行,想不成病耳,吾至無賴,行克,王羲之頓首【米云:「子敬代父書,伯思雲『蒸濕』帖,米雲大令代父書,非也,蓋結字殊不同,詞亦異晉體,淳化、《大觀》已上三帖,絳帖合而一之】。
不得西問,耿耿【有飛白】。
邱【施釋注云劉釋作 「近」,令送此宅圖,「近」 字與下文詞意似舛,而與 「水邱」 之 「邱」 字筆法正同,當作 「邱」,彥遠帖錄雲 「今與邱山陰書借人,又語邱令臨葬借輕車」,竊意即此邱令也,右軍宅在越之蕺山,今為戒銖寺,隸山陰,庸非此宅圖耶】令送此宅圖,雲可得卌畝爾者為佳,可與水邱【一作 「近」】共行視,佳者【劉作 「往告」,陳雲當作 「佳者」】決,便當取問其賈,謝生多在山下,不復見,且得書疾惡冷,耿耿,想數知問,雖得還,不能數,可嘆【已上半帖重見七卷】,不審比出日,集聚不一爾,緬然,恐東旋未期,諸情罔。
飛白不能乃佳,意乃篤好,此書至難,或作復與卿,羲之白,昨故遣書,當不相遇,知君還,喜慰,足下【劉作 「足下」,施作 「重慰」,案《大觀》摹帖失去足上一點,故施作 「重慰」 字】時行,想今善除【劉作 「保」,陳、施作 「除」】,猶耿耿,仆時行以十一日,而不除【同前】,如比日便成委頓,今日猶當小勝【潘本 「小勝」 右有補痕,有錠紋,顧本有裂未補未錠】,不知能轉佳不,積不,卿至劣劣,力還不具,王羲之白【一本無 「白」 字】。
不審復何比【一作 「以」】,永【潘本 「永」 右有錠紋,有補痕,右貫 「小勝」 字,錠紋左貫 「當」 字,顧本有補痕未錠】日多少,看未,九日當採菊【庭堅作 「藥」,謂失一筆,非也】,不至日,欲共行也,但不知當晴不耳,倫等還,殊慰意,增慨,知足下疾患小佳,當惠緣,想 【劉與施俱作 「必」,施釋云:張芸叟侍郎得陳思王書《雀鷂賦》墨跡,伯思論其偽,如 「必」 字,晉魏六朝草止如行書,故前輩雲 「必」 字無草書,是也,宿觀右軍諸帖皆然,獨此帖中劉氏用唐人草法釋作 「必」 字,疑未是,案下筆點法當作 「君」 字】 能果,遲【劉、施、陳皆作 「遲」,案書法當作 「返」】此善散,非直思想而已也,尋復有問,足下以數示【此行下有一字空,因下文 「由為」 二字連筆寫,不能容,故耳】,由為諸力不具【施作 「乙乙」,此帖內多飛白】。
月半,哀感奈何奈何,念邑邑,罔極之至,不可居處,比日何似,痹差不,悒悒,力知問,王羲之頓首【米云:「子敬代父書,伯思雲『月半』帖,雖晉人語,字不合作,蓋後人寫二王尺牘中語耳】。
知彼乃爾,切切,汝乃獨坐,但有憂邑,懸遠,不能得遣人,且吾無復久意,果去,當南視汝等也。
一昨得安西六日書,無他,無所知【劉作 「大」】說,故不復付送,讓都督【劉作 「共」,非】表,亦復常言耳,如兄子書,道嵩自必果,今復與書督【劉作 「共」,非】之,足下敕令至,並與遠書也【伯思云:「修齡,王胡之也,重熙,郗曇也,安西,庾翼也,其雲『一昨得安西六日書,無他,無所知說,故不復付送讓都共或作督表,亦復常言耳』,案翼之鎮荊州,以石虎衷暴,屢表請北伐,康帝及朝士皆遣使譬止,孫綽輩亦致書諫之,則逸少所見之表,殆亦論北伐事也,翼之此舉,朝論弗以為然,故逸少以為常言,及聞其遷襄陽,乃雲『稚恭遂進鎮,東西齊舉,想克定有期也』,則始雖同群議,而終以為當,猶趙充國之計羌,初是之者十三,中十五,最後十八,有詔詰前言不便者,皆頓首服,無足怪也,然翼有志無年,徒奮十倍之氣,而蔑一統之功,此志士所嗟慨者,逸少所書『進鎮』帖,唐張彥遠載於《書錄》,今聞在王仲修家】。
奉黃甘二百,不能佳,想故得至耳,船信不可得,不知前者至不。
尊夫人不和,想小爾,今以佳,念累息,卿佳不,吾故劣劣,力知問,王羲之敬問【米云:「偽帖」】。
日五期結,極以大先師之言皆著【潘本右有錠紋,有補痕,顧本有補痕,本下錠】,推此言之,無驗如此事,君當欲知,故及宜停宅,先生適書,亦小小不能佳,大都可耳【「書都可耳」 飛白】。
三月十六日,羲之白,一昨省,不悉,雨快,君可不,萬石【謝萬,字】轉差也,灸得力不,不得後問,懸悒不去【劉作 「知」】懷,君雲當有便信,遲望其至,仆劣劣,故遣,不具【施作 「乙乙」】,還具示,王羲之。
取卿女婿【「聟」 同,案《干祿字書》「聟」「壻」,上俗中通下正,劉與施誤分 「聟」 為 「知耳」 兩字】為長史,休【《大觀》與 「黔江」 帖立人作二點】種【一作 「稚」】,知【疑作 「不」】何似,耿耿,適欲遣書,雲得示,知足下得涼,以為佳,其慰,知【潘本 「慰知」 有錠紋,顧本未下錠】,多疾患,念勞心,吾【潘本 「吾」 右有錠紋,有補痕,顧本有補痕未錠】故不欲食,比來【劉與施合作 「幾」,又作 「以來」】以為事,恐不可久,邑邑【一作 「區區」,潘本有補痕,右貫一行,顧本此同】,思面,行【疑作 「拜」 字】,故果之,王羲之【此帖又見《續帖》第四卷,無尾後六字,米定為智永,伯思《刊誤》謂非右軍書,然所據《續帖》復以為真,但據在崇寧丙戌,《刊誤》又《大觀》戊子所著也,潘本 「之」 字有補痕,顧損本同】。
此郡之弊,不謂頓至於此,諸逋滯,非復一【潘本 「復一」 右有錠紋,有補痕,顧本有補痕,未下錠】條,獨坐,不知何以【「何」 後原缺 「以」 字,據文意補】為治,自非【「非」 字可疑,中闕一筆,諸本皆同,獨《大觀》摹正】常才所濟,吾無故舍逸而能勞【有飛白】,嘆恨【有飛白】,無所復及耳。夏人事,請託【有飛白】,亦所未見【劉作 「怱」,非,施作 「免」】,小都,冀得小差,頃【「須」,《大觀》作 「頃」,據《大觀》改】日當何理。
【伯思云:「此郡」 帖,米謂與王述書,非也。逸少與藍田方隙,而為屬郡,既撿察苛急,主者疲於課對,正救過不暇,豈復尺牘間自彰其逋滯哉。此帖官本傳摹甚失真,如以 「就勞」 為 「能勞」,「小卻」 為 「小都」,皆轉失草法也。又雲逸少《十七帖》本唐貞觀御府中書,張彥遠雲 「王草書烜赫著名帖也」,仆謂當時書卷首帖有 「十七日」 字,故諸帖總謂之十七帖耳,非帖數也。本二十七條,今官法帖有其十五,散置逸少書三卷中,又《續法帖》有五,而 「邛竹杖」「絲布衣」「漢講堂」「諸葛顒」「天鼠膏」「四果種」「虞安吉」 七條不載,當是亡軼,而世有完卷者,傳摹殊精,非此比也。此卷有帖雲 「周益州送此邛竹杖,卿尊長或須,今送」,仆案《十七帖》雲 「去夏,足下致邛竹杖,皆至此,士人多有尊老者,皆即分布,令知足下遠惠之至」,以前帖觀之,即知此帖蓋與周益州矣。自昔相傳《十七帖》乃逸、少與蜀太守者,未必盡然,然其中蜀事為多,是亦應皆與周益州書也。但 「來禽」 一帖,則或以為與桓溫而已。本朝僧邦者有寄李昌武翰林詩云 「來禽簡寄桓宣武」,不知何據。案此帖有雲 「今在田裡,惟以此為事,足下致此子者,大惠也」,逸少視桓公位殊寥絕,與書不當爾爾,然當時真長、子猷輩猶嫚侮桓公,彼亦能容逸少作書若交友,蓋無足怪也。溫飛卿詩云 「畫圖驚畏獸,書帖得來禽」,此帖垂寶非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