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榮與蕭條 · 附錄Ⅶ 關於通貨再膨脹和穩定的 其他計劃
讓承兌匯票的使用變成一種普遍現象
西屋電工製造公司(Westinghouse Electric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董事會主席安德魯·W.羅伯特森(Andrew W. Robertson)先生建議,不管在任何地方,只要有可能,我們就應該以90天承兌匯票(與我們做交易的人向我們開具的)來支付我們的賬單。這些匯票在一定程度上所起的作用就好像額外增加了交換媒介;如果這一建議能夠得到廣泛採納的話,物價水平將會得到顯著提升。
給生產者的補貼
馬爾科姆·羅蒂上校曾經提出過一項對生產者提供補貼的計劃。我們知道,有些項目是政府需要企業去承擔的,但企業經常不願介入,因為承擔這樣的項目企業需要從銀行借入大筆資金,而政府此時為激勵企業就需要為敢於這樣做的企業提供一定的補貼——企業家要通過競標的方式來獲得這種政府優惠。
給零售商的補貼
零售商補貼計劃是由J.B.布魯厄姆(J.B.Brougham)和E.F.哈維(E.F.Harvery)提出的。根據這一計劃,政府應該對於零售商每天存入銀行的存款提供一定比例的補貼,從而使得零售商可以給他們的顧客一些折扣。短期來看,這些折扣會降低零售價格,但最終整體的物價水平將會由於支出的增加(即貨幣流通量的增加)而提高。
給零售商顧客的貸款
一項名為「蒙大拿州大瀑布城」(The Great Falls, Montana, Plan)的計劃正在實際運作過程中。該計劃是由大瀑布城信用交易所(Great Falls Credit Exchange)的主管拜倫·德福雷斯特(Byron De Forest)所提出的。根據它的執行情況來看,它其實就是一項向社會地位低下又比較困窘的買家提供貸款的計劃。幾乎所有工作穩定的人最終都還清了貸款。這些發放給他們的無擔保貸款同大多數其他貸款一樣安全,前提是這些人有健康的身體且有工作。這一計劃使得商店的店主們可以通過背書其顧客所開具的票據來籌集資金。德福雷斯特先生是這樣表述他的這一提議的:
「我們建議國會成立一家『融資公司』,按照全美各地的徵信機構的徵信記錄,將幾十億美元的款項貸給那些值得信賴的人,這些貸款可以以分期還款的形式償還,還款期限可根據需要調整,年利率不超過6%,除了債權人的背書外沒有任何擔保。這一計劃將立刻將幾十億美元的資金釋放到交易渠道中去。」
印花貨幣計劃
自從1929年以來,差不多有100億美元的存款貨幣已經蒸發掉了。而餘下的這些存款貨幣其流通速度只有1929年時的40%。之所以存款貨幣的下降速度會這麼快,一個主要原因就在於商人們在借款時畏首畏尾。如果他們確信會有大量買家的話,他們就願意借款。如果可以設計一項計劃,通過該計劃的實施可以讓購買行為首先發生的話,那麼商業借款行為就會接踵而至。
為了刺激購買行為,有人提出了一個設計巧妙的計劃,但我無法確定是由誰提出的, 注99 我們下面就將介紹該計劃的一個變體。讓政府印幾十億特殊的美元鈔票,這些鈔票的背面都被分割成12個部分,每個部分有1美分的印花稅票那麼大,每個部分都標註上日期,這些日期分別是連續的12個月的第一天。給每個公民(或每個登記註冊的選民,或者以其他被認為比較公平、不會出現欺詐或重複領取的方式選出的人)分發100張這樣的美元。這一「禮物」其實是取之於我們所有人而用之於我們所有人(因此根本就不算什麼禮物),目的就是為了增加貨幣流通,提高物價水平。每一美元鈔票都是法償貨幣,只要它上面有直到它被贖回的那個月為止以前所有各月的印花。任何人都不可以在其面值的水平上拒收它,因為它是一種法償貨幣;也沒有哪個持有這種貨幣的人願意把它保存在手頭超過一個月,因為那樣的話他們就得為其再交一次印花稅,因此也就更別說有人會願意把它囤積起來了。在許多時候,一張這樣的美元鈔票一個月內要流通好幾次,因為每個使用它的人都想省去一美分的印花稅,直到新的月份的第一天到來。據估計,這樣的一張美元一年內平均流通次數可達12次以上。這一計劃其實就是對囤積行為徵收印花稅,這既增加了貨幣的數量,也提高了貨幣的流通速度。
當12個用於印花的空間都已經滿了之後,這種美元鈔票將被政府贖回,贖回方式由政府決定,既可以以另外一張同樣的印花美元也可以用一張普通的美元來取而代之。如果這樣的印花美元經過不斷地贖回可以在市場上流通9年(108個月)的話,那麼到那時用於贖回的資金其實就可以看作是由公眾向政府提供的了,因為公眾支付了108美分的印花稅——這比一美元還多出了8美分。
如果有4,000萬人口收到了這100張印花美元,政府就相當於總共多得到了3.2億美元(8美元×4,000萬)的財政收入。
這一獨特的計劃使得每一位消費者,包括失業者立即擁有了一定購買力。實際操作中,必要時可以將受惠人群限定為失業者,而最初的「禮物」在數額上可以有所提高,比如說向800萬失業者每人派發500美元,這樣的話總共發行的印花美元數量還是一樣的。這可以立竿見影地解決兩個問題:緊迫的失業救濟和通貨再膨脹。
這些新的美元鈔票將成為現有流通媒介的一個增量。而且,它們的流通速度要比貨幣正常情況下的流通速度更快。 注100
最終,只要其所產生的提高物價水平的效果被明顯地感受到,且人們事先並沒有預料到會產生這種效果,那麼囤積其他貨幣的行為就會停止,所有貨幣,包括存款貨幣,都會加快流通速度。簡而言之,新貨幣會通過提供新的購買力,並懲罰任何延遲消費掉它們的行為的方式,來促使經濟運轉起來。
其他的流通媒介將會出現輕微的萎縮,因為公眾需要拿出一部分錢來購買印花稅票。但這筆錢僅僅相當於每月新增加的貨幣的1%。即使政府將公眾為購買印花稅票所上繳的全部金額在這108個月內都閒置不用,新增的美元鈔票的數額也總是比上繳給政府的金額多(最後8個月除外)。貨幣淨增量9年內平均可達大約20億美元,差不多為總的新發行金額的一半。但據推測,政府不會把公眾上繳的所有用於支付印花稅票的錢全部閒置不用。 注101
這一計劃的一個優勢在於它並沒有對黃金儲備造成壓力。它也不會讓財政部感到措手不及,更不是像獎金法案這樣特別的法規(除非是作為失業救濟)。儘管這一計劃如果被用於(尤其是)失業救濟,就可能被稱作是一種救濟行為,但它至少是一種沒有成本的救濟行為。事實上,如同免除政府間債務可能會使美國的納稅人變得更為富有,而不是變得更加貧窮一樣,它也會通過對貨幣病發動攻擊,而使我們其他人變得更加富有。只要人們意識到了修正已經崩潰的價格結構的極度重要性,這些看似矛盾的結論就不會讓人感到驚訝。
我們也沒必要擔心,給失業人員派發這樣的禮物會鼓勵人們失業,因為除非再出現一次經濟蕭條,否則就不會再有這樣派發的機會。當然,沒有哪個失業者會為了再享受一次500美元的待遇而情願依舊保持失業狀態。在此期間,非自願失業將會隨著經濟的復甦而消失。
儘管有這麼多論據支持印花美元計劃,但如果這種向失業者或所有人派發禮物的行為還是遭到反對的話,讀者也要知道,印花美元還可以以其他幾種方式投入到流通中。
如果我們把印花美元看作是政府向公眾發放的一筆貸款,每月按貸款額的1%還款的話,那麼這種看似奇怪的計劃就會顯得不那麼奇怪。就好像埃夫里曼先生(Mr. Everyman) 注102 打算以可靠的抵押品為擔保從復興金融公司貸款一樣,他同意以分期付款的形式通過印花稅票來償還這筆錢。
在這些交易中,沒有人有任何理由抱怨。政府擁有充足的擔保,也就是說,償還是確定的。借款人(最初得到這一禮物的人)得到了在他看來是對其個人的一件禮物,他似乎可以把大部分的償還責任轉移給其他人——儘管毫無疑問當他收到這些美元的時候,他會被要求提供印花。所有貼印花的人所得到的好處都會大於壞處,因為這一計劃會迅速帶來經濟的好轉。每個貼印花的人都會覺得他所支付這筆印花稅或消費稅簡直微乎其微,就像現在人們支付支票的印花稅時所感受到的一樣。(從1898年開始,以支票提現的人需要自行貼印花。)
當然,這一計劃有許多管理上的細節需要安排。如果某人用這種印花美元的一美元來購買價值不到一美元的商品,那麼要求他付給另外一方一美分以支付下次的印花稅票(這樣,另一方就不必承擔多於他所應承擔的1%的稅負),就可能會省去很多爭吵。
這一計劃也可以作為一項私人的應急之策被用於實際操作中,個人、企業、銀行、清算所、市政當局都可實施這一計劃,只要聯邦政府不提出反對意見——清算所券(Clearing House certificates)目前就已經開始流通了。甚至我們都不需要一部補償貨幣法的幫助。這一計劃的實施完全採取自願的方式,與此計劃大體上相同的一個計劃已經在德國局部地區實施了。 注103 當然,這一計劃還是更適合處於政府的控制之下,這樣才能實現預定的通貨再膨脹。
圖14 除了作為對抗蕭條、阻止貨幣囤積行為和啟動通貨再膨脹的一個應急之策以外,該計劃還可以通過改變印花的時間間隔、投入到流通中的印花美元的數量,或者使兩者全都改變,來充當一個永久的經濟穩定工具。當然,政府也可以發行這種鈔票來支付它本身的一些花銷或者購買債券。(實際上,最初發行這種鈔票時可能就是出於此目的而並非是作為一種禮物來派發的。)
為了使這種鈔票能更好地發揮作用,我們可以根據需要對其數量進行調控。這種調控當然應該受到法律的限制,需要參照某一指數來進行,並且只能出於穩定經濟的目的。
黃金休戰計劃
我的指數研究院(Index Number Institute)的歐洲分支機構的院長赫爾曼·沙伊伯勒(Hermann Scheibler)博士提出了一項計劃。國際勞工組織1932年4月29日的一份決議聲明道:
「為此,大會要求國際聯盟儘早將黃金休戰提議提交給其相關權力機構進行表決。」國際聯盟的經濟委員會已經對此進行了討論。
用沙伊伯勒博士的話來說,這一計劃的要點是:
「幾個重要的締約國彼此保證各自擁有當前的黃金份額不變。」
「為了使相互之間的保證切實有效,各締約國每月或每季度要向一個國際清算辦公室報告它們所擁有的黃金的流動情況。在結算日前的這段時期內從國外流入的黃金多於向國外支付的黃金的那些國家,須將超出部分的黃金移交給該國際清算辦公室,作為向其提供的一項帶有指定償債基金支付條款的長期計息貸款,其中利率和償債基金都會事先確定下來。而清算委員會接下來將會把這些結餘的黃金轉交給那些在這段時期內出現黃金赤字的締約國。簡而言之,在每個結算日,各締約國所持有的黃金數量會回到其原先的水平上。」
在一些黃金短缺的國家裡,黃金撤出流通領域正在使銀行業和商業陷入癱瘓之中,而這一計劃基本上化解了人們對於黃金撤出流通領域的擔心。
更多的一些措施
在經濟蕭條時期可以採用的其他「通貨再膨脹」性質的應對之策包括:
同一戰時期一樣,可以實施黃金禁運。這將極大地提高能夠保持黃金平價的貨幣的數量,從而有助於避免喪失黃金平價並因此完全脫離金本位制。
全國性銀行可以被授權以政府債券為基礎發行銀行券。 注104
就像《聯邦儲備法》通過之前那樣,清算所券可以被用作緊急貨幣(emergency currency)。
關於白銀和黃金
世界各國之所以主要採用金本位制,是因為金本位制有著悠久的聲望,同時也是因為黃金是最為便利的國際結算媒介。那種認為黃金本身在價值上具有穩定性的想法是沒有根據的;1932年(筆者寫作本書之時),我們看到有如此多的國家都在脫離金本位制,其中一些國家還在尋求某些更為穩定的東西來取代黃金,由此可以想見,金本位制被各國普遍放棄或調整的可能性非常高。我們在上文中已經對其中的一種調整方式(「美元補償」計劃)進行了介紹。
另外一種調整方式則主要涉及白銀地位的恢復,從而使白銀和黃金一同發揮功效,以拓寬我們信貸結構的基礎。
1926年,英格蘭在印度廢止了白銀的通貨地位,這引發了白銀價格相對於黃金價格的大幅滑落,同時也造成了白銀購買力的下降。中國這個目前僅存的銀本位制國家,其商品價格水平的上漲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我們在正文中提到,金本位制國家出現的物價水平的下降已經對其商業和出口構成了傷害,而與此相對,銀本位制國家出現的這種物價水平的上漲對其商業和出口則起到了促進作用。
恢復白銀的地位將幫助金本位制國家扭轉其相對於銀本位制國家的這種不利地位。為此,美國值得拿出時間來實現白銀價格相對於黃金價格的上漲。但這樣做最主要的好處可能是我們剛剛所提到的,即拓寬我們的貨幣基礎。有多種方式可以讓我們達到這一目的。白銀可以再一次成為法定的銀行儲備。這正是拓寬我們的信貸結構基礎的目標。顯然,目前(1932年)並沒有充足的黃金來可靠地維持經濟蕭條前的物價水平。即使現在有足夠數量的黃金,若干年以後,這種數量充足的情況也難以為繼。這將意味著我們只能面對一種兩難選擇:要麼任由物價水平下降,並對其給債務人造成的困窘狀況坐視不管;要麼讓物價重返原來的水平,從而再次承受物價水平可能崩潰的風險。
無論如何,使白銀重新成為銀行儲備的一種選擇,都會有助於將物價水平更加可靠、持久地維持在適當的水平上。恢復白銀的地位有諸多方式。其中一種方式就是採用金銀複本位制(bime-tallism)。但這種方式的效果不是太令人滿意,因為它本身有著很高的不確定性。 注105 複本位制遲早會轉化為其中一種貴金屬的單本位制。
還有一種方式是混合本位制(symmetallism)。但這種方式即使在政治上可行,也會要求立即脫離金本位制。儘管從理論上來講這種方式非常可取,但實際應用起來卻充滿著諸多複雜的問題,例如包括「黃金條款」在內的一些合同如何處理(儘管我們已經指出,可以通過徵稅的方式而在實際意義上將這些條款廢除掉)。
在我看來最好的一項計劃是由小詹姆斯·H.蘭德(James H.Rand Jr.)所提出的。他建議我們(能和其他國家一道就更好)像《謝爾曼法案》規定的那樣以市場價格買入白銀,手握這些白銀,我們可以發行或隨時準備發行新的金銀幣。這種金銀幣的1美元中包含40美分的黃金(蘭德先生稱其為40%的黃金儲備),其白銀的含量相當於我們當前流通的銀元(silver dollar)中的白銀含量。這些新的美元同銀元一樣,將成為完全法償貨幣。而代表這些金銀幣(或金銀條)的券證也將會發行(與銀券多少有些類似)。
政府購買白銀的數量不是沒有限制的,一旦這種金銀元真正值1美元,也就是說,其中所含的白銀達到60美分,這種購買行為就會停止。60美分的白銀加上40美分的黃金,這將構成一張足值的美元。此時,購買白銀的行為就會停止。而當白銀的價值超過60美分,比如說61美分,從而使1金銀元的內在價值達到101美分時,政府就會轉而賣出白銀,而不是買入,直到1金銀元的內在價值不再高於1美元。如果其價值再次降到1美元以下,購買行為又會重新啟動。通過這種方式,金銀元的價值將會保持或基本保持與面值相等。
這樣的金銀元可以用作儲備,而黃金依然是本位貨幣。
白銀的買入和賣出都應該有一個不可逾越的上限。白銀的賣出量要以政府所擁有的白銀數量為上限,而買入白銀的上限則應以不放棄金本位制為原則來設定。
我們還要保持金本位制嗎?
如果金本位制被徹底放棄,所有國家都採取一種有管理的貨幣的話,那麼黃金兌換其他貨幣的地位就會被有管理的法定紙幣所取代。這種情形我們在聯邦儲備系統中就可以看到。在聯邦儲備系統中,「法定貨幣」,例如銀元和銀券(從其法償額遠遠高於其內在價值這個意義上來看,它們屬於「不兌現」貨幣)就充當著會員銀行的存款準備金。這種新的法定貨幣機制最好能以一種國際紙幣為基礎,通過簽署條約使其在所有國家都成為法償貨幣。 注106
然而,脫離金本位制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美國。
英國脫離金本位制度的過程是這樣的:1931年9月20日,星期日,內閣會議決定暫停執行1825年和1844年的《銀行法案》,這兩項法案規定英格蘭銀行有義務買入所有以每盎司標準金(11/12的純度)3英鎊17先令9便士的價格出售的黃金,並有義務在每盎司標準金3英鎊17先令10.5便士的價格上向所有願意購買的人出售黃金。關於這一決定的通知被送交到英格蘭銀行官員們的手中。於是,9月21日周一早晨銀行一開業,銀行官員們便不再買入和賣出黃金了。其實,銀行官員們的這一行為是不合法的,直到國會於當天晚些時候通過了一項法案,正式暫停了黃金的買賣條款。
美國沒有英國這種即刻制定法規的傳統。當我們的參議院還在就這一問題展開爭論時,我們的黃金已經被外國人和投機者抽走了,每家銀行都被迫暫停鑄幣的支付。對於美國來說,似乎沒有其他更加有序的脫離金本位制的方式是比較可行的。立法只能等到對經濟的傷害已經發生才會姍姍來遲。
1932年,美國曾試圖通過立法授權聯邦儲備委員會對黃金的買賣價格進行調整。制定該項法律的一個意圖就是在緊急時期,把政府出售黃金(即用於各種償付)的價格提高到一個極高的水平,從而使我們迅速脫離金本位制。換句話說,聯邦儲備委員會會大幅降低金元的重量。這一提案的最主要優點在於在政府真正採取行動之前,其意義可能不會被人所理解。但也恰恰是它不易被人理解這一事實最終使它沒有得到採納。
對於美國來說,脫離金本位制所遇到的一個最主要困難是存在著大量包含黃金條款的合同,這些合同規定,必須以「具有當前重量和純度的」金幣來進行支付。發行綠背紙幣的決議證明了國會有著令美國的紙幣成為法定貨幣的權利,該法定貨幣可用於支付這項法案出台前所訂立的契約中約定的債務,這是千真萬確的。然而,該法案只與那些普遍意義上需要進行貨幣支付的合同相關,而那些需要支付特定種類的貨幣(例如「具有當前重量和純度的金幣」)的合同則不受該法案的管轄。但布拉德利(Bradley)法官說:「我實在無法理解法院為什麼會以多數票做出裁決,認定這項法案把那些規定以金幣來支付的合同囊括進來的企圖是違反憲法的。這一裁決將使為政府所爭取的權力徹底落空。」
但有可靠的法律依據表明,從憲法的角度來講,國會是沒有權力廢除那些包含黃金條款的合同的。
顯然,應對這些包含黃金條款的合同最有效的一種方式就是對合同的執行徵收重稅。稅收的力量似乎是無限的。
然而,與脫離金本位制相伴而來的混亂和失衡在美國似乎表現得非常嚴重,以至於單單是出於這個原因,儘可能保留金本位制都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還存在一種可能,值得我們在這裡提一下。由於在今天,黃金並沒有明顯地起到增加其他貨幣的價值的作用,相反,它幾乎完全是從其他貨幣那裡獲得其自身的價值,因此下列措施或許是可行的:(1)在法定貨幣(目前作為會員銀行存款的準備金的那部分貨幣)的基礎上增加足夠數量的其他「法定的」不兌現貨幣從而使黃金變得過剩;(2)使這種不兌現貨幣也成為聯邦儲備銀行券的準備金;(3)由於黃金喪失了作為兌現基礎的地位,對黃金的更多需求也隨即消失,這樣政府就可以將黃金去貨幣化直到這樣的程度,即不再要求以黃金來兌現,而是要求金幣必須兌換成其他貨幣,其他貨幣則不可以兌換成金幣。屆時,黃金仍將與其他貨幣保持價值對等,仍可以服務於國際貿易餘額的結算,也仍將在涉及黃金條款的合同中保持其地位。這一措施建議是由阿瑟·薩爾特(Arthur Salter)爵士最近提出的。
理想情況下,不兌現本位制要比任何金屬本位制都優越得多;但正如阿瑟爵士所說的,直到有一天我們相信發行這些不兌現貨幣的政府不會濫用它的這一特權時,其優越性才會真正得到體現。如果並不是僅僅有一個國家支持這種不兌現貨幣的發行,而是有為數眾多的國家都支持的話,那麼安全性便提高了。沒有哪個國家會允許與之簽訂協議的國家濫用這一特權。
儘管黃金作為「曾經嘗試過的最好的貨幣標準」的聲望由來已久,儘管一些保守的金本位制追隨者為力挺它最近做出了很多努力,包括國際聯盟黃金代表團於1932年6月所做的多數派報告(這些多數派幾乎是固執地、一成不變地信守這一傳統),但它遠不是一種令人滿意的貨幣標準。
在保守的英格蘭,居然有不少經濟學家、商人和銀行家支持將有管理的貨幣制度延續下去,這讓人感到非常有趣。1931年10月22日的一份報紙引述了英格蘭銀行董事巴希爾·布萊吉特(Basil Blackett)爵士的一段話:
「我們一定要問的一個問題是,是否存在一種其他的國際本位制,比如說複本位制、混合本位制或某種非金屬本位制,其效果要比金本位制更好。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目前採用這種制度的條件是否已經成熟。」
「如果通過犧牲交易的穩定性,英國可以成為自身經濟命運的主宰者,而不再受美聯儲或法蘭西銀行的牽制,並且可以給國內的物價水平帶來一種實際的穩定,這種有管理的貨幣體系至少是值得一試的。」
金本位制太過受制於金礦的發現這一偶然事件的影響了,太容易受到各種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操控了。在金本位制下,有時,由於某些偶然的因素令某些大型銀行儲備枯竭(就好比1931年英格蘭銀行所出現的那種情況),經濟便會因此而突然陷入蕭條之中。
而不兌現貨幣體制則可以在一個很短的時間內得到加強。我們知道,當前體制下的公開市場操作要求把不兌現貨幣注入流通領域中,或將其從流通領域中抽出,以保持一個真正穩定的物價水平;而相比之下,不兌現貨幣體系並不需要這麼多的技巧。真正的蕭條在不兌現貨幣體制下基本上不會發生。而一旦真的出現了蕭條,政府便可以用不兌現貨幣來支付賬單,而不用採取「平衡預算的策略」,這樣便起到了一石二鳥的作用——既解決了公共融資的問題,又解決了通貨緊縮的問題。
不兌現貨幣擁有一個不太好的名聲,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但它的缺點是純政治性的,與經濟無關,經濟學家們不應當害怕談及其缺點。過去的那種認為貨幣必須從其他事物中獲取自身價值的觀念已經被理論和實踐所顛覆。在一戰期間的瑞典,紙幣變得比黃金更有價值,而黃金本是用來賦予紙幣價值的。在烏克蘭,一戰期間入侵該國的德軍將領發行了紙幣,而當他和他身後的德國政府都在歷史上謝幕後,紙幣卻依舊在烏克蘭流通。在這兩個例子以及其他我們還可以想到的一些例子中,紙幣之所以擁有價值都並不是因為人們希冀某一天可以找政府將其兌現。我們自己的銀券只能兌換成銀元,其內在價值僅為25美分,且不能兌換成黃金。在1900年的金本位製法案頒布之前,甚至沒有明確的平價政策。而且,如果我們要改變這種狀況,使銀券和銀元不再是不兌現貨幣,而是可以兌換成黃金的話(比如同聯邦儲備銀行券一樣要求40%的黃金儲備),那麼結果將會削弱(而不是加強)我們的貨幣體系,增加我們黃金儲備的壓力,使得經濟處於被洗劫或操控的風險之中,而這在任何時候都會迅速引發通貨緊縮。
然而,更令人驚奇的是,我們現在隨意發行的白銀貨幣或紙幣都是有著一種傳統上的認可的。如果它們不是從前一代代傳給我們,而是作為一種新的創意被提出,那麼這種提議一定會遭到譏諷——它也本該受到譏諷。
而如果我們繼承的是一個致力於價值穩定的合理、系統的不兌現貨幣體系的話,它在傳統上也是會受到認可的。但如果這套合理、系統的體系是作為一種新的創意被提出的話,它很可能也會受到譏諷——儘管它本不該受到如此譏諷。
然而,很可能我們已經到了該認真考慮巴希爾·布萊吉特爵士的話的時候。無論如何,以不兌現貨幣體系來代替黃金儲備的辦法都應該被納入到我們應對蕭條的策略清單中(不考慮政治因素,它從經濟理論的角度來想是非常理想的),否則,我們的這個清單就是不完整的。
總 結
無論何時,只要人們對於穩定問題表現出了強烈的興趣,那麼這種情況總是發生在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讓經濟遭受了一定的苦難之後。但是在嚴重而迅速的通貨緊縮之後,就像在1932年那樣,適度的通貨膨脹是必要的;而在嚴重而迅速的通貨膨脹之後,就像在1920年那樣,也需要適度的通貨緊縮。這種對原來趨勢的修正的正確的叫法為「通貨再膨脹」。
在實踐中,作為一項長久的方針政策,通貨再膨脹對於穩定經濟來說總是最為緊迫的一個問題。
實際上,所有可用於通貨再膨脹的方法都可以用於穩定經濟;反之,所有用於穩定經濟的方法也都可以用於通貨再膨脹。我們已經了解到,在這些方法中,聯邦儲備系統可以採取的方法主要有兩種,即調整再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操作,它們的目的都是為了進行信貸控制。
然而,任何一家中央銀行都總要面對許多其他紛繁複雜的問題,因此它無法成為實行通貨再膨脹措施和實現穩定的理想媒介,但是它的影響力永遠都不可忽視,而且它總是與其他因素協調發揮作用的。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政府設立一個特別的機構,比如穩定委員會。
我們已經發現了一些對於這樣的一個經濟穩定機構來講最重要的方法:
針對黃金的控制:
美元補償計劃;
金礦控制計劃;
絕育或過剩的黃金計劃。
針對金本位制下信貸和紙幣的控制:
印花貨幣計劃;
債券儲蓄計劃。
廢除金本位制的主要方法是:
調整不兌現的紙幣,使其代替黃金成為信貸的基礎。
這種紙幣如果在國際範圍內都受到支持就更好了。在那種情況下,每個國家基於上述國際紙幣都有其自己的信貸結構調控系統,正如現在是基於黃金一樣。
無論是在金本位制下還是在一種替代制度下,每個國家擁有其自身獨立的調控系統都是可能的。如果它們都採用相同的指數,比如說倫敦批發價格指數,那麼它們可以使它們之間的外匯交易保持大體的穩定,也可以使它們的幾種貨幣單位之間的比率以及它們的物價水平之間的比率大體上保持穩定。
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打造一個世界性的經濟穩定系統。
胡佛總統的救濟計劃
胡佛總統在1931年12月8日發表的年度咨文中向國會提交了一份全面的緊急救濟計劃,以及幾項可以減輕經濟的繁榮和危機程度的措施。
政府和國會試圖採取的這一計劃包括如下內容:(1)提前制訂公共工程計劃,從而在蕭條時期創造就業;(2)成立一個經濟委員會以規劃生產並防範失業或對失業人員施以關懷;(3)對政府間的債務進行調整,以恢復德國和整個世界的清償能力;(4)成立由眾多銀行所組成的國家信貸公司,從而解凍被凍結的銀行資產,救助那些受到不利影響的存款人;(5)成立鐵路聯營(Railroad Pool)機構以幫助實力較為弱小的鐵路償付其債券;(6)成立住房抵押貸款公司(Home Mortgage Corporation),從而使房地產貸款變得更加容易得到,利率也更低,這樣便刺激了建築業,尤其是住宅建築業的發展; (7)復興金融公司要向陷入困境的農民、銀行及其他任何陷入困境的企業提供貸款,以解凍那些被凍結的資產,並使貨幣和信貸重新流動起來;(8)對《聯邦儲備法案》進行了修正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使聯邦儲備會員銀行可以以其自己開具的本票從儲備銀行獲得貸款,並發行由美國政府債券作為擔保的聯邦儲備銀行券,這樣便釋放了黃金儲備,從而擴大了銀行信貸規模;(9)聯邦儲備銀行方面要通過降低再貼現率和在公開市場上購入美國政府債券的方式實施強有力的反通貨緊縮政策,這樣可以增加會員銀行的黃金儲備並鼓勵它們開創更為靈活自由的貸款政策;(10)進一步修正《聯邦儲備法案》,將全部或幾乎全部銀行都納入到聯邦儲備系統中,從而統一併強化銀行系統;(11)開展反對囤積貨幣的運動;(12)為使未被利用的銀行準備金髮揮作用,成立一些由銀行家和工業家所組成的委員會。
其中的一些措施並沒有達到最初預想的效果,公共工程計劃、農業委員會的周轉性基金和債務延期償付計劃尤其令人失望。
復興金融公司可以被看作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發揮了積極作用的戰時金融公司(War Finance Corporation)在和平時期的複製品。復興金融公司號稱擁有20億美元資本,但其股本最初不過5億美元,全部為「美國所捐贈,而其資金流向則完全或部分依公司董事會的要求而定」。後來,公司的股本增加了20億美元。公司可以將這些資金以貸款的形式發放出去,並發行15億美元的票據和其他到期日不超過五年的證券。農業部部長得到了公司的5,000萬美元貸款,以開展農業緊急救濟,而且其可用資金額最高還可以提到2億美元。該公司「有權按照它可以確定不違反該法案的條款和條件,向依據各州或美國法律所組建的任何銀行發放貸款,包括由已經關閉的銀行或處於清償過程中的銀行的資產所擔保的貸款,而貸款對象涵蓋儲蓄銀行、信託公司、建築和貸款協會、保險公司、抵押貸款銀行、聯邦中期信貸銀行(Federal intermediate credit bank)、農業信貸公司、家畜信貸公司(live stock credit corporation)等」。不超過200萬美元的款項被用於救濟關閉的銀行。公司也可以「經州際商務委員會(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批准,向那些從事州際貿易的鐵路公司」以及正處在建設過程中的或處於破產清算中的鐵路提供貸款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