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東美文集 · 從歷史透視看陽明哲學精義

方東美 《方東美文集》
一、王學綜要 若干年前余嘗以「機體主義」一詞,解說中國哲學之主流與特色,視其為一切思想形態之核心。此思想(1)形態,就其發揮為種種旁通統貫之整體,或表現為種種完整立體式之結構統一而言,恆深蘊於中國各派第一流哲人之胸中,可謂千聖一脈,久遠傳承。它摒棄了單純二分法,更否認二元論為真理,同時更進而否認:(1)可將人物相互對峙起來,視為絕對孤立系統;(2)誤把剛健活躍之人性與宇宙全體化作停滯不前,而又意蘊貧乏之封閉系統。機體主義旨在融貫萬有,囊括一切,舉凡有關實有、存在、生命、價值之豐富性與充實性,相與浹而俱化,悉統攝於一在本質上彼是相因、交融互攝、價值交流之廣大和諧系統,而一以貫之(2)。 此種機體主義之哲學觀,早期中國思想家恆視為哲學推理之結論,然卻成為王陽明(1472—1529年)思想所憑藉之重要起點,由於身、心、意、知、物「只是一件」(3)——渾然一體,不可分割——機體主義遂表現為一極複雜之概念,容有種種不同角度、不同層次之解釋:諸如實有之統一、存在之統一、生命之統一、價值之統一等,均需借種種本體論,宇宙論,哲學人類學等理論系統,始能一一闡釋妥當。凡此一切,限於時間,不克悉論。茲謹克就「價值之統一」之層,而申論之。 西方大哲柏拉圖(Plato)在了解真、善、美之絕對本質之後,所寤寐以求者,厥為價值之最高統會,藉以解決(本體界與現象界、睿知界與感官界之)「分離問題」(The Problem of Separation,or Chorismos),苦於百思不得其解者,至為困惑(4)。然而陽明卻由於確信良知直觀睿見之普遍妥當有效性,真實無妄,對此問題即能當下瞭然於心。自陽明觀之,價值之最高統會實為內在於心靈之本覺,不假外求。陽明茲處自是就聖人而為言,蓋借良知發用,聖人遂能於精神上超脫任何障礙。「聖人只是順乎良知之發用流行」;「天地萬物俱在我的良知發用流行之中,何嘗又有一物作得障礙」(5)? 陽明此語雖直接陸象山(1139—1192年)心學宗傳(6),然實已百尺竿頭,超邁前賢矣!象山主張「超越理想性原理」(The Principle of Transcendental Ideality),視超越之理想界與卑陋之現實界猶屬「二元對峙」,未能浹而俱化。陽明於《大學問》中,對此問題之處理,極見精采:將「超越理想性原理」徑化為「內在理想性原理」(The Principle of Immanent Ideality),價值之最高統會充分呈顯於吾心,同時也呈露予遍在萬有之「心體」,而為一切萬有之所同具者。此義預含兩大要旨:(1)人心存乎天理,專一守己,而非逐物,故能不役於外物(7);(2)確信「至善是心之本體,只是明明德而至精至一處便是,然也未嘗離事物」。是為存在與價值合一,性天不二(8)。 「以天地萬物為一體,從心之靈明發竅處感應,而一視同仁」之旨,乃是古今各派哲學家之共同宗趣——儒家、道家、大乘佛家,以及宋明新儒——無論各派系統間之根本差異如何,蓋崇信「混化萬物,一體同仁」之教,則其致一也。體認道之大化流行,而與天地萬物一體同仁之感,乃是入聖之捷徑。此種「萬物一體同仁」之情,存而養之,擴而充之,發揮極致,即為聖智圓滿。豈唯入聖之兆,直當下即聖矣!「唯天下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舊看來,何等玄妙。今看來,原是人人自有的。耳原是聰,目原是明,心思原是睿知。聖人只是一能之爾!能處正是良知。眾人不能,只是個不致知。何等明白簡易」!(9)「這良知人人皆有,聖人只是保全無些障蔽。」(10)此處意涵特指:聖人之致良知,只是「生知安行」,純乎自然;眾人猶不免狃於效驗之習(「聖人只重功夫,不重效驗」),撇開重效驗乙節彼此有所不同之外,聖人與眾人皆存乎此心一點靈明,「蓋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其發竅之最精微處,是人心一點靈明。風雨露雷,日月星辰,禽獸草木,山川土石,與人原是一體」(11)。 職是,陽明遂豁然頓悟:「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明明德者,明大人之明德也」。「犬人者,以天地萬物一體者也,其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與天地萬物而為一也。」陽明復更進一步,暢論斯旨曰:「豈唯大人,雖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顧自小之耳。是故見孺子入井,而必有休惕惻隱之心焉,是其仁與孺子而為一體也。孺子猶同類也;見鳥獸之哀鳴觳觫,而心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與鳥獸而為一體也,鳥獸猶有知覺者也;見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憫恤之心焉,是其仁之與草木而為一體也,草木猶有生意者也;見瓦石之毀壞,而必有顧惜之心焉,是其仁之與瓦石而為一體者也,是其一體之仁也,雖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於天命之性,而自然靈昭不昧者也。是故謂之『明德』」(12)《王書》 陽明論人,所謂「小、大」之判在於有無私慾之蔽耳。「是故苟無私慾之蔽,則雖小人之心,而其一體之仁、猶大人也;一有私慾之蔽,則雖大人之心,而其分隔隘陋,猶小人矣!」去仁者之心遠矣!「故夫為大人之學者,亦唯去其私慾之蔽,以自明其明德,復其天地萬物一體之本然而已耳。」「明明德者,充其天地萬物一體之體也;親民者,達其天地萬物一體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於親民;而親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譬如:「親吾之父以及人之父,以及天下人之父,而後吾之仁實與吾之父,人之父,與天下之父而為一體矣。實與之一體,而孝之明德始明矣。」 同理,道德實踐,推而致乎整個廣大社會人倫,與夫自然天地,皆莫不盡然——「盡性」是也。凡此一切皆陽明用以宣示「明明德於天下」之主旨,以證明「至善者,明德親民之極則也。」「止至善者,復其心體之本然耳。」由是觀之,足征「心也者、價值之最高統會也」。「蓋天命之謂性,粹然至善,其靈昭不味者,此至善之發見(顯),是乃本性之本體,而即所謂良知也」(13)。本體呈現於吾心之最精微深處,何嘗更需於此心之外,別求所謂本體於超越界耶?是之謂「內在理想性原理」,亦即「本體當下即是原理」。 由此「內在理想性原理」,復引申出「二元相對性統一原理」(The Principle of untiy in Duality),散見於陽明著述講錄之中,將諸種對反概念,統予「一以貫之」: (一)心外無事、即存即價值 通常一般咸以事物者、單純之事素,其本身乃中性存在,輻輳並列,賾然紛呈,毫無意義與價值可言;價值者,乃心能所構想之結果,而後附加於萬物單純存在時空間架之上者也。於是,價值與存在遂剖成上下兩橛,了不相應。自陽明觀之,價值與存在,澈上澈下,一體俱融。蓋兩者同以心體為支點,而統於至善。「至善者、心之本體」,心之發用流行,同時貞定價值與存在,而一體俱融。故曰「心外無物」、「心外無事」,非能思慮所涉著故。 (二)心即理、心外無理 認知之「心」,與在物之「理」,所謂「心、理二元對立」問題,常人對之,不能無惑。陽明及門大弟子徐愛嘗就此問難。陽明一語破的:「心即理」!「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此心無私慾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添一分。」例如:「以此存乎天理之心,發之事父,便是孝;發之事君,便是忠;發之交友治民便是信與仁。只在此心去人慾、存天理便是。」「譬如孝親之理。只存於孝子之心中,非在於所親也。」故曰:「唯精唯一之學,放之四海而皆準者也。」此心唯精唯一,放之則彌於六合,無所不該(14)。雖然,此種「徹底唯心論」立場,猶不免見譏於近代唯實論者(Realists),被斥為不脫「自我中心論斷之窘局」(15)。某日,陽明偕友游南鎮,一友指岩中花樹曰:「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於我心有何關連」?陽明對曰:「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你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16)陽明此種「心外無物,心外無理」之說,發明早於英哲貝克萊(George Berkeley)二百餘年! (三)知行合一 此論由宋儒程頤(1033—1107年)肇其端,陽明總其成,發揮極致,精彩絕倫,得未曾有。「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行之明覺精察處,便是知;知之真切篤實處,便是行」(17)。若行而不能精察明覺,便是冥行;若知而不能真切篤實,便是妄想。二者皆無當於理(18)。 「知行合一」論對倫理學有其特殊意義。晚近學者輒狃於知行二分,不試圖於妄念方萌未萌之際,一刀斬斷,世人復析知行為先後兩截,視妄念但一念耳,何足介意?殊不知,誠如陽明所言,「妄念始萌,已具行動之機」,故必須連根拔除淨盡,「防於未萌之先,克於方萌之際」(19)。 (四)心即性、性即天 陽明之形上學思想,體大思精,然其基本核心,在於肯定「心即性、心外無性」,「性即天,性外無天」乙旨。復極深研幾,層層拓展,地地升進,發揮淋漓盡致。由「心物一源」,而「格致無間」——倡「格物在致知;致知在格物」。有關「精一惟一」問題,形上學方面之探究,至精微而複雜,吾人可先自知識論方面之討論入手。陽明將「身、心、意、知、物」,統化為「一件」,視為渾然一體,不可分割者,以揭示其機體主義立場,充分發揮為「機體統一論」。弟子陳九川問曰:「物在外,如何與身、心、意、知是一件」?陽明對此問題之處理,乃是借一系列之定義,而層層釐清之:「無心則無身,無身則無心。但指其充塞處言,謂之『身』;指其主宰處言,謂之『心』;指心之發動處言,謂之『意』;指意之靈明處言,謂之『知』;指意之涉著處言,謂之『物』——只是一件。」唯吾人須明了者,此身、心、意、知、物,乃「交養互發,內外本末,一以貫之」,渾然一體,徹首徹尾,形成一完整之機體統一者也,其全部過程,可借種種相待互涵關係闡釋之如下:(1)身心相待互涵——「身心合一」;(2)意知相待互涵——「意知合一」;(3)知物相待互涵——「知物合一」(20)。總而言之,關鍵在「意」:蓋「心」之所發是「意」;「意」之所著是「物」;「知是意之體,物乃意之用」。故曰「心外無物」。「外物」云云,命辭不當,特假名耳!知識之效能,必借上述三重相待互涵關係,並就其關係性質,一一貞定之,層層格正之,始為彰顯,是之謂「知」也。蓋知之為物,在整個致知過程中,實一事耳,處處表現「能所合一」,「主客不二」。抑有進者,心即理,心外無物;心無體,心與物同體。心也者,應機而發,乃萬物感應之機也,亦即天地萬物同體一仁之所在(21)。 (五)語言層次差別與知行問題 吾人在未進一步討論第二個知識論問題,及其與形上學「精一」問題之關聯之前,首宜略談哲學思想表達所用語言之種種層次差別。宋儒二程兄弟程顥(1032—1085年)、程頤嘗區別語言之不同層次曰:「有德之言」;「有造道之言」(22)。前者屬聖人語言,乃聖人所用以自抒聖心者也;後者屬賢人語言,乃賢者所用以代聖人立言者也。此外尚有第三種常人語言,乃常人所用以陳述一般事實者也。關於知識論方面之第二問題,自余觀之,陽明視朱子顯屬犯了語言層次混淆之謬誤,誤用陳述事實之常人語言以說聖人之心,故不免誤詮聖人心意。 朱熹狃於唯實主義二元論之立場,主張格物致知均須於心外求理。自陽明心學立場觀之,朱子犯下了三大知識論錯誤:(1)欲求理於價值漂白之事實界,朱子使用價值中立之事實陳述語言,以描繪價值境界;(2)由於致知乃止至善之功夫,而「至善」者,心之本體、屬心,故在內而不在外也。致知乃心體發用,借良知直觀睿見,而自我呈現其心體之本然耳,乃朱子竟根據知識意向外馳性,一方面將至善所在,內外顛倒,另一方面忽略了心體之自發作用。一言以蔽之,其泛客體主義之「真理說」——即「理在外說」——忽略了知識構成之基本要素為「主體性原理」;同時,其價值中立說之知識論亦根本破壞了價值論之基礎;(3)由於其「致知說」,內外倒置,結果使朱子犯下了其最大錯誤:將初學之士——「學者」——與精神智慧修養上登峰造極之「聖人」,混為一談。 關於知行問題,陽明將人格類型劃為三等:曰聖人、賢人、學者:(1)「夫盡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聖人之事也」;(2)「存心養性、事天者,學知利行,賢人之事也」;(3)「殞壽不貳,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學者之事也」。「今人以盡心知性知天為格物致知,是使初學之士,尚未能不貳其志者,而遽爾責以聖人生知安行之事也。」自陽明觀之,此適足以使知識領域頓呈顛倒錯亂之境(23)。 (六)唯心一元論 陽明有鑒於此,乃決然奮起,建立起「唯心一元論」,與朱子之「唯實二元論」相對抗,主張自「誠意」著眼,為功夫之下手處,本心當體起用,致知格物,止於至善,復借至善之力,發為良知睿見,澈照於所「格」之物,是之謂「知致」也。大學之要,誠意而已矣;誠意之功,格物而已矣;誠意之極,止至善而已矣;止至善之則,致知而已矣。正心、復其本體也;修身、著其用也。以言乎已,謂之良知;以言乎人,謂之親民;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是故至善者、心之本體也。「故致知者、誠意之本也;格物者、致知之實也。格物則知致、意誠、而有以復其本體。是之謂止至善。」(24)斯即價值之最高統會原理之重新肯定於心能大用者也。 陽明更於他處(答蔡希淵問)明白昭示「誠意之極,便是至善」:「大學功夫,即是明明德;明明德、只是個誠意;誠意的功夫,只是格物致知,若以誠意為主,去用格物致知的功夫,即功夫始有下落。即為善去惡,無非是誠意的事,如新本先去窮格事物之理,即茫茫蕩蕩,都無著落處。須用添個『敬』字。緣何孔門倒將一個最緊要的字落了,直到千餘年後要人來補出。正謂以誠意為主,即不須添『敬』字。所以舉出個誠意來說,正是學問的大頭腦處。於此不察,真所謂毫釐之差,千里之謬。大抵中庸的功夫,只是『誠身』,誠身之極,便是至誠;大學的功夫,只是『誠意』,誠意之極,便是至善」(25)。 陽明嘗謂其與朱子間之差異在「入門下手處」,猶甚於在思想心態也(26)。自余觀之,兩氏差異奚止於止!朱子在知識論上為一「二元論」者;在宇宙論上為一「客觀實在論」者,承認宇宙天地有其客觀獨立之存在,同時肯定人心秉承天地之心,而愛贊化育,曲成萬物。就知識二元論者之立場而言,朱子不但承認各物之間有根本差異,而且認為感官知識與睿知思考亦有根本不同。陽明系一徹底之唯心一元論,對朱子此種唯實二元論之基本立場,自將予以駁斥;反之,從唯實論者之眼光看來,對王學立場,亦同將排斥之不遺餘力。東西哲學史上「最後審判」之日猶未至也。 心物合一、格致合一、致良知即明明德自「身、心、意、知、物、渾然一體,形成機體統一」而觀之,心與物,格物與致知,致知與明德等,皆一以貫之,是之謂「心物合一、格致合一、致良知即明明德」(27)。然陽明復據形上學理由,百尺竿頭,更進一步,肯定「心即性」、「性即理」、「性即天」,「人心即道心」,「未發之中即是已發之和」。(28)其所據之理由,唯借「心學」始能闡明原委。蓋心學乃王學理論更上一層探討與發揮之張本。 二、心學探微 年四十,陽明始倡「心學」。其中透示一方面受過張載(1020—1077年)、程顥、象山諸人之影響;另一方面又饒有禪宗機趣。心學乃心之體用兩面觀:「心統性情,性者心之體,情者心上用。」(程子曰「心一也:有指體而言者,寂然不動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是也。」)故心兼動靜;靜指其為天地未發之中(常態)而言,「性本寂靜」是也;動指其既發已發(動態)而言,「應感而動」是也,或發為知覺,或發為思想,或發為喜怒哀樂之情。其最理想之心境:「靜無不中」,「動無不和」,「發而皆中節」,是之謂「體用一源」(29)。 陽明承宋儒之遺風,將心、性、理、天,以及人心與道心等,統化為一元,而一以貫之,圓融無礙(30)。旨在「直有接於孟子之傳」,倡「心主於身,性具於理,善原於性」(31)。無論其自覺與否,陽明實已大大拓展了儒家領域,寖寖乎與華嚴佛學相接壤。蓋華嚴主旨:「萬法唯心造。」陽明則明白揭示:「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在性為善。因其能處而異名,而皆吾之心也。」心外無事,心外無理,心外無義,心外無善(32)。質言之,吾人任何活動行為,皆以心起用者,如意、知等一切莫非心之所涉。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33)然卻毫無陷於「自我中心論斷之窘局」之虞。「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誠意者,誠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豈有內外彼是之分哉?!理一而已。」(34)茲處所言,皆陽明用以證明:心之睿知界,能所合一。心外無事,心外無理,故心外無學問。「故君子之學唯求得其心。雖位至天地,育萬物,未有能出於吾心之外者也。」(35)基於諸如此等理由,陽明乃直接象山之傳,欣賞不置,蓋象山於朱子心外求理之說,亦大不以為然,予以系統之批判、駁斥之不遺餘力,倡萬物之理性秩序皆存乎爾我之心中。「吾心即物理」,一聲喝破混沌!(36) 陽明思想大盛之際,將心學予以簡化,喻心若鏡,可謂之「鑒論」,處處透露神秀(606—706年)與惠能(629—713年)之影響。夫鏡有多種,而鑒度各異:有昏鏡,有明鏡,有昏明參半之鏡。聖人之心,激如明鏡,略無纖翳,通體靈昭,一片精神之光,適情變化,隨物見形,一一如如朗現,妍者妍、媸者媸,庸者庸,一照而皆真。常人之心,若鏡惹塵埃,必須時時勤拂拭,以復其心體靈昭之本然。下愚之心,冥頑不靈,可譬諸一面暗褐色之反光鏡,斑垢駁雜,反射無光,必須痛加刮磨一番,始能照明於物(37)。凡此種種心靈攝持與精神修養功夫,其最終目的在使人人成為聖賢。聖人之心,皦如明鏡。純乎天理,而無一毫人慾之雜,昭明朗澈,普照萬物,無所不該。此種精神之光,虛靈不昧,借其照明發用,澈貫乎三光之上,九地之下,足以參悟天地萬物之意蘊盎然充滿,洞見宇宙一切存在實相莫非天理燦著(38)(陽明曰:「無往而非實學,何事而非天理?」)。 陽明心學於其哲學思想之後期發展有極重大關鍵:是即「良知」概念及「致良知」之說。「良知」一辭,英語中無適當譯名。良知固不離感官理智,然卻既非感官知覺,亦非理智知識。世人恆有智巧精明萬分者,然其理智知識方面之精明巧慧,適呈現為另一種形態之愚不可及。陽明釋良知曰:「心之本體即是天理也,天理之昭明靈覺,即所謂良知也。」(39)無已,余嘗以「Conscientious wisdom」一辭釋之:意指形而上之直觀睿知,發為道德慧見,精察靈明,如貓之捕鼠,「一眼看著,一耳聽著」——視聽、言動、心意、全神貫注,剎那之間,一體發動,迅准百無一失,形成精神力量,足以於行動世界,應機處世,無往而不自得。良知當體起用,使吾人遂能體悟人心與天地,雍容浹化,合德無間,而真能「上下與天地精神同流」矣。聖人只是順其良知之發用,藉以體認天地萬物俱在其良知發用流行之中,「何嘗又有一物超於良知之外,能作得障礙」(40)。 陽明於答大學問一章中,謂良知即明德之本體:「天命之謂性,粹然至善,其靈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發見(顯),是乃明德之本體,而即所謂良知也。」(41)聖人亦唯藉此靈昭不昧之心體而體悟良知,更借良知發用,而達乎天地萬物一體之仁。故親民愛物者,莫非良知之發用流行(是之謂「明明德於天下」)。 夫唯聖人為能致其心之天理於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而心之天理即是良知,良知理想,於焉實現;一旦實現,則事與理合,圓融無礙,終而臻於心體睿知界之究極最高統會(是之謂「復其心體之同然」)(42)。聖人之心,澈上澈下,洞見宇宙大全之理性秩序,視一切眾生在精神生命上同流一體,視一切存在在真實價值上燦然一如。凡此等等,在理論上皆為良知睿見之所洞察無訛,而必借理想高尚、規模完善之行動,以實踐之——知行合一故。臻此境界,陽明乃高唱「樂為心之本體」。蓋「仁人之心,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欣合和暢,原無間隔」(43)。 三、歷史透視:思想淵源及評估 以上闡釋陽明哲學旨要已竟,茲請略詳其與前期中國思想主流之中若干實際或可能之淵源,而予其以重大影響者。世人咸推陽明為有明一代大儒。然王夫之(船山,1619—1692年)則斥王學剽禪擬儒,乃儒學異端,離經叛道者(44)。黃宗羲(梨洲,1610—1695年)之看法適與之相反:謂自陽明行教以來,倡「致良知」之說,揭示「吾心之良知遍在萬有」,乃大開聖學方便之門,使聖賢人人可致;不而,特恐中國先哲聖賢血脈幾絕之久矣!(45)陽明非早慧天才——五歲尚不能言——亦非早熟之思想家。二十至三十歲之間,尚徘徊彷徨于思想途野,莫所適從,時溺於理(學),時溺於道(從道士習長生之術)(46),時溺於禪。1508—1510年之間(36~38歲),居夷困阨,動心忍性,大死過一番,始澈悟良知本性具足,不假外求,乃創「知行合一」之教。若干年後,繼續發揮之,成為「心學一元論」,終而點出「致良知」之功夫,即入聖之門成聖之道也。惜天不永年(凱旋班師途中,卒於軍,享壽五十有六)。否則,其哲學思想成就,戛戛獨造,益不可限量也。 1542年(逝世前四年),陽明宴諸生於天泉橋,據傳曾以「四句教」總概其學(47)。至1527年,門下弟子猶為「四句教」之問題爭論不決,問難於陽明。 (1)無善無惡是心之體; (2)有善有惡是意之動; (3)知善知惡是良知; (4)為善去惡是格物。 四句之中,尤以句首,釋者聚訟紛紜,莫衷一是,至少可有下列三種解釋:(1)「無善無惡」者,指價值中立主義,將一切存在均價值漂白之;(2)指絕對至善超越一切正負相對價值(如以「善、惡」名之者)之限制;(3)指心體本身,光明瑩潔,純淨無染,不執著於外界善惡觀念,視為悉由外界種種環境因素影響所構成者。 如從第一項(甲)解釋,其結果所致,非使陽明陷於自相矛盾,即勢必將其整個哲學立場擯拒於原乎大易(《文言傳》、《象傳》、《繫辭傳》)、學、庸之儒學正統之外。蓋大易、學、庸等無不策勵吾篤行實踐,止於至善。抑有進者,陽明著作之中,處處提示心之本體即是至善本身之呈露或發見,謂心體者,「止至善之地」也。若置此等推論後果而不顧,僅從第一項解釋而立論,則船山之斥陽明為儒學異端,即「言之成理,持之有故」。非無稽之談。 唯使陽明先去儒從道,是項指斥始能避免。蓋道家之流,對孔子特重道德價值,有揶揄嘲笑備至者(48)。若是,則從第(1)項解釋轉換為第(2)項解釋。《老子》第二章曰:「世人皆知美之為美,斯不美矣;世人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也已。」蓋謂絕對價值,如美、善等,遠超乎一切相對價值。超乎善惡者,指超越一切屬於善惡之限制言。然此乃道、而非儒。儒家強調一切相對價值之不斷轉變趨化,成為絕對超越價值,根本無需乎預設任何超越界之存在。若從此第二項解釋,則陽明是道而非儒。 自余觀之,就下列三點而言,陽明實深有契於道家精神者: (1)陽明之「心猶明鏡說」(鑒論)乃得自莊子。莊子曰:「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49) (2)真正道家乃是典型之禁慾派。主清靜無為(50)(莊子曰:「夫嗜欲深者,天機必淺。」)。而儒家如孟子者流倡「可欲之謂善」,主張對善之欲望或嚮往乃是人生一切高尚德行之本。顯然,陽明於此頗猶疑不決。然其言心之究極本體乃純乎天理之處而無一毫人慾之雜,則顯近乎道。真正儒家從無相信此僅有光而無熱者。自余觀之,儒家天地之心,天地之仁,乃情、意、理三者之充量和諧發揮,彌足貴也。 (3)老子嚴「為學」與「為道」之判。「為學日益;為道日損。」陽明於此深有契於老氏之教,故謂「修德日損;問學日進」。斯儒道之大異也。道家崇無,故倡「為道日損」(51)(「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是肯定於其超本體論(Meontology)者也;儒家尚有,篤信化育之理,創進不息,生生不已,故倡「人能弘道」,冀以圓成性體實有之大全,是肯定於其本體論(Ontology)者也。就道家言,吾人之人格精神修養,乃是「日損」功夫,日損於「有」界是也;而問學之道,乃是「日新」事業,日新於「無」界是也。茲處「有無二元對立」,殊難調和。就儒家言,道問學即所以尊德性也。問學功夫足資提升人品,超凡入聖豈是等閒?安可厚非?然就茲層而論,陽明及其前輩象山均較近於道家精神。蓋兩氏皆注重「修身以道,修道以仁」,而不尚聞見之知與繁文縟節之是求(陽明曰,「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德性之良知非由於聞見耳」)。其所缺乏者,正唯一種旁通統貫「一以貫之」之精神,而充分表現於孔孟高明博厚、充實飽滿之人格生命者也(52)。 茲請略言陽明與佛學之淵源。原始佛家,傳自印度,弘大於隋唐,南宋之後,其精神幾絕矣。唯余禪宗,衍為若干支派。新儒排佛,輒不求甚解。陽明象山於理學支離之風,深惡痛絕,乃轉而欣賞佛家之若干可貴處,並采禪宗機鋒方法,藉資慧悟,以啟迪後學。揆兩氏用心,無非「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旨在藉以啟發弟子回向真正儒家精神。據象山觀之,聖人之心同理同,無間東西。此點陽明與象山可謂英雄所見略同。然令陽明所不能無憾者,乃是有鑒於佛家之「聖人」,過於執著虛寂,逃避種種切要而自然之人倫關係與人生責任。儒家不棄人倫關係(如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等)。是故吾人凡深愛人性理想者乃益覺儒家精神之親切可貴也(53)。 陽明雖於佛家不無微詞,而佛家影響,散見於其著述語錄者,不勝枚舉,比比皆是。上文中論及四句教時曾提及第三項可能解釋。「無善無惡是心之體」,然由於外界種種環境因素之影響,此心可能有所垢染(54)。故必須「時時勤拂拭,毋使著塵埃」,以復其心體之本然,純淨無垢。陽明此種心體觀,顯然一方面得自大乘起信論,另一方面得自神秀禪學。一般而言,禪宗咸多惠能,而薄神秀。然陽明卻獨賞神秀之「拂拭說」,使常人之心恆保持純淨無染,而力辟惠能之「不思善惡」論——「不思善、不思惡時認識本來面目」——斥之為不脫空宗「躭空」之病,有礙聖人良知之自然發用流行,圓融自在(55)。 陽明之獨辟惠能,顯示其對釋禪,四十之後,興趣銳減,而其自家哲學思想之發展,乃一日千里,終於突破佛學之種種藩籬矣。此層心路歷程,備極曲折,箇中甘苦,陽明於「答陸元靜」及「蕭惠問」(論釋仙),言之甚詳(56)。若謂陽明五十以後對佛學所仍感受興趣者,厥為僧肇之般若系統。余意陽明之接受僧肇思想啟發,乃間接透過程顥為其媒介。僧肇首創:(1)「物不遷論(動靜相待觀)」,(2)「體用一如論」;(3)「即寂即照論」。此三者程顥化為「體用一源論」,再引而申之,發揮為「定性論」,——謂動亦定、靜亦定、體用一源也;動靜一如,心性合一,是謂「定性」(57)。 透過程顥「定性論」之影響,陽明乃百尺竿頭,發揮為「定心論」:定心者、良知之本體,是即良知之所在也,發於本性明覺之自然,故恆定而非動,又名照心。照心非動者,以其本性具足,光被所及,無所不照,故未嘗有所動也。有所動,即妄矣。析能照與所照為二,是謂「妄貳,」遂生「妄心」,情動於中,妄心是見;無所動,即無妄,無妄即照矣,一任其發乎良知靈昭之自然(58)。是故無上聖智,即直觀一如(無妄不貳),藉以肯定:定(心)為體,良知之所本也;照(心)為用,良知之所發也(59)。 1524年,陽明哲學造詣臻於巔峰,而程顥之影響尤為彰著(60)。由是觀之,陽明之思想發展,如浪子回家,終於重新回到真正儒家精神。下列六大宗趣,其彰明昭著而確切不移者也: (1)心及良知之淵。一念良知,澈首澈尾,靈昭不昧,精察萬物,如如朗現,無纖毫之妄,良知明鏡高懸,一切虛妄,無所遁形。 (2)人性純乎至善。至善本體即是良知。故本然之良知,無所不善,深存乎性,亦即未發之中,廓然大公,乃性體之本然,人人之所同具者。此處陽明直有接於孟子之傳。 (3)人心恆定而非動,乃循理故。理內在本心,心循理、故未嘗有所動也;動即為欲、為情,然皆無所動於本。蓋慾念習染,才拂便去。雖情動於中,而絜之以理,則情無不暢。凡此一切,皆由心體本然大中至正,良知發用,蘄向正蒙,止於至善,有以致之。 (4)未發之中,即是良知。性體靜寂、應感而動。必即性,心體即性體,旁通統貫,周流六虛,小大精粗,無乎不在,故無先後內外動靜之分。蓋此心渾融一體,與彼是互斥、兩橛二分,了不相應。易繫辭傳曰:「易無思,易無體,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陽明曰:「心即良知」,「良知即易。」)旨哉斯言!是故寂然不動者,心之體也;感而遂通者,心之用也。循理,則心未嘗有所動也,故恆定,是謂未發之中;及其動也,以理絮情,以情制欲,發而皆中節,是謂已發之和。是故未發之中即是已發之和。兩者是一而非二。此處陽明直有傳於中庸、易傳之傳。 (5)專一主靜,何嘗於理。自周子(敦頤)導理學之先河、倡「主靜」之說以來,形上思潮趨向於專在「靜」字上下工夫(宋元以降),世人無分釋俗,爭習禪靜,寖然成風。陽明有鑒於此,眼見新儒之走火入魔,期期以為不可,乃振衰起弊,高揭「太極生生之理,妙用無息,而常體不易」之旨(61)。倡宇宙常體一如,不可強制而為二,妄分動靜。其實動靜變化,剛柔相濟,相反相成,適成宇宙秩序,於以見天地之大美。 (6)綜上所述,新儒凡三變。肇始於理學,演發為性學,終成於心理。可謂之濫觴於「理」,集大成於「心」。宋以降,唯實與唯心,二元與一元,尊德性與道問學,重重對諍,爭訟不決。然各派同具一大共同特色,而萬變不離其宗者。諸不同派別之形上學理論系統發展無不以哲學人類學(哲學人性論)為其共同基礎。致良知之道在於使吾人之人性充分彰顯——「盡性」是也,使吾人之人心發揮極致——「盡心」是也,心性合一。新儒各家最後殊途同歸,統攝匯於一「徹底唯(天)理論」之一元系統,良知明覺精察處,即是天理流行。此心澈上澈下,彌貫天地,周流六虛,廣大悉備,無所不該,而虛靈不昧,篤實光輝,含光與熱,和熙如朝陽。世人但覺其寒,如冷鋒襲來者,勢必群起而攻之,想個中必別有緣故,另當別論可也! (1972年6月參加夏威夷大學舉辦的王陽明五百周年紀念會之論文,選自《生生之德》) ———————————————————— (1) 「想」原為「情」。 (2) 參看方東美:《中國形上學中之宇宙與個人》,《東西哲學》季刊,檀香山,1964年,7月,卷十四,第2期,第101-102頁(中譯本參看《哲學與文化》月刊,台北,1975年,革新號,卷二,第6期,第48頁)。 (3) 參看施邦曜編《陽明先生集要》,1935年版。原文分三部分,約40年前上海商務印書館影印再版,上部《理學集》(下簡稱《王書》),卷二,《語錄》第2頁。 (4) 參看柏拉圖《共和國》,卷六,第502C-509C頁;《書札第七》,第341C頁。 (5) 《王書》卷二,《語錄》,第15頁。 (6) 參看《王書》,卷四,《象山文集序》,第76-77頁;《答徐誠之》,第36-42頁。 (7) 參看《王書》,卷一,《傳習錄》中,第17頁。 (8) 參看《王書》,卷一,《傳習錄》,上,第2,4-5頁。 (9) 《王書》,卷二,《語錄》,第14-16頁。 (10) 《王書》,卷二,《語錄》,第6頁。 (11) 《王書》,卷二,《語錄》,第16頁。 (12) 《王書》,卷二,《大學問》,第27頁。 (13) 《王書》,卷二,《大學問》,第27-29頁。 (14) 《王書》卷一,《傳習錄》上,第3-4頁。 (15) 參看柏利:《當代哲學趨勢》(Ralph B.Perry.Present Philosophical Tendencies.New York:Longmans,Green,and Co.1912),第129-134頁。譯者復按:陽明有曰:「夫物理者不外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無物理者也;遺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耶?心之體,性也。性即理也。」由是觀之,陽明之非狹義之主觀唯心論者,明矣! (16) 《王書》卷二,《語錄》,第16頁。 (17) 《王書》卷二,《傳習錄》上,第6頁。 (18) 《王書》卷二,《答友人問》,第39頁;卷三,《與顧東橋》,第50頁。 (19) 《王書》卷二,《語錄》第7頁。 (20) 《王書》卷一,《傳習錄》上,第8頁;卷3,《與顧東橋》,第57頁。 (21) 《王書》卷二,《語錄》第22,24-25頁。 (22) 參看《二程全書》,卷十一,第8頁;卷十八,第11頁。 (23) 參看《王書》,卷一,《傳習錄》,上,第7-9頁;卷三,《與顧東橋》,第51-53頁。 (24) 《王書》卷四,《大學古本序》,第105頁。 (25) 《王書》卷一,《傳習錄》下,第54-55頁。參看前注和後注。 (26) 《王書》卷一,《傳習錄》下,第38-39頁。 (27) 《王書》卷一,《傳習錄》上,第8-9頁。 (28) 《王書》卷一,《傳習錄》上、中,第3、7、10、21-22,27、30、33、34頁;卷二,《語錄》,第22頁。 (29) 《王書》卷四,《與汪石潭內翰》,第3-4頁。 (30) 《王書》卷一,第3,22,24,30,33-34,38-39,51-52頁;卷二,第6、21頁。 (31) 《王書》卷四,《與王純甫》(二),第13頁。 (32) 《王書》卷四,第14頁;並參看卷一,第8頁;卷二,第24頁;卷四,第25-26頁。 (33) 《王書》卷四,《答羅整庵少宰書》,第26頁。 (34) 《王書》卷四,《答羅整庵少宰書》,第26頁。 (35) 《王書》卷四,《紫陽書院集序》,第94頁。 (36) 《王書》卷四,《象山文集序》,第96-97頁。 (37) 《王書》卷四,《答黃宗賢與應原忠》,第5頁;卷三,《答歐陽崇一》,第46-47頁。 (38) 《王書》卷一,《傳習錄》中,第18,28-29,30,33頁;卷二,《語錄》,第14-15頁;卷三,《與陸元靜》,第22頁。 (39) 《王書》卷三,《答舒國用》,第25頁;《答歐陽崇一》第45頁。 (40) 《王書》卷二,《語錄》,第14-15頁。 (41) 《王書》卷二,《語錄》,第27-29,42頁。 (42) 《王書》卷三,《與顧東橋》,第54頁。 (43) 《王書》卷三,《與黃勉之》,第29頁。 (44) 參看王夫之(船山)《張子正蒙注》、《太和篇》(首章),第1-2頁;卷三,第6頁,《俟解》,第8-9頁。 (45) 參看黃宗羲(梨洲)《明儒學案》,卷十,《姚江學派——王陽明先生守仁》。 (46) 「Taoisaism」一辭,乃著者自撰,意指道士——自命道家而實方士之流,修煉長生不老之術,以別於老莊等正宗道家(Taoism)。 (47) 參看《王書》,卷二,《語錄》,第20-22頁;《王龍溪語錄》,卷1,第1-2頁。 (48) 參看郭慶藩《莊子集釋》,卷五,《天道篇》,第11-12,14-15頁。 (49) 參看郭慶藩《莊子集釋》卷三(下),第11頁。 (50) 參看朱謙之《老子》,第三十七、四十六、五十七章,第95、121、149頁。 (51) 參看朱謙之《老子》,第四十八章,第123-124頁。 (52) 參看《王書》卷一,《傳習錄》下,第46-47頁。 (53) 參看《王書》卷二,《語錄》,第10頁。 (54) 參看《王書》卷四,《與黃宗賢與應原忠》第5頁。 (55) 參看《王書》卷三,《與陸元靜》(三),第17-18頁。 (56) 參看《王書》卷三,《與陸元靜》,第5-6頁;卷一,《傳習錄》下,第51-52頁。 (57) 《二程全書》卷三,《答橫渠先生定性書》,第1頁。 (58) 參看《王書》卷三,《與陸元靜》(三),第15頁。 (59) (譯註:)此處「良知之所發也」一句,系譯自油印原稿,句中「發」字,本作「fulminating」先生於夏威夷大學東西中心陽明五百周年紀念會上宣讀論文之際,譯者適亦在座聆聽。會畢,以該字不常見,曾執卷請益,叩以「fulminating」一辭是否為「culminating」之誤,先生諦審之餘,對曰「無誤」。退而細查辭典,乃知「fulminating」原出「雷粉」,引申之,有「轟然嗚發」之義,益服先生練字之工,雖一字母之微,亦不放過。良以「宛如雷粉嗚發」,乃具體意象設喻生動,勝通常所謂「集成」(culminating)多矣。《東西哲學》季刊所印乃作「culminating」,想系編者所易,故不取,仍從原本。 (60) 參看《王書》卷三,《與陸元靜》(三),第10-22頁。 (61) 參看《王書》卷三,《與陸元靜》(三),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