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東美文集 · 易之邏輯問題(1)

方東美 《方東美文集》
在目前學術界中有兩種東西,頗能引起普遍的注意。這兩種東西既同樣的有趣,又同樣的困難,一是《易經》,二是甲骨文。甲骨文以現在出土的而論,我們無法全認識它,就是能認識了一些單字,可是那單字所代表的物類,所綴成的文例,也不易完全知曉;《易經》和甲骨文的情形一樣,目前所遺留給吾人者符號而已矣。許多人都在那兒推敲他的意義,所用的方法各有不同,一種方法不能通,再用別種方法,有些人便把許多人的方法聚在一起求通,於是矛盾互見,徒勞無功。 余知其難,目前不願且不能便對《易經》問題作一個總答覆,想第一步先把範圍縮小,專從邏輯問題作一個報告。 目前我們把《易經》註疏的是非,《繫辭傳》、《說卦傳》的真偽等等問題撇開,專從上下篇經文去求解,覺得某卦何以應系某辭,某爻何以應系某辭,愈看愈不知其所以然。善哉焦氏循有言曰:「學《易》者必先知伏羲未作八卦之前是何世界。」(王船山亦說,畫前有易,非無易也……畫前有易,故畫生焉,畫者畫其畫前之易也)就是說學《易》的人應知道,作《易》者在未畫卦以前,他的思想寄託於何種意象世界。余意易卦好比是馬將牌,若是我們只有個別的牌名而無系統的牌譜,那末,馬將牌無法玩味。譬如下象棋,若是我們不知道車馬炮兵如何走法,各人隨心之所欲,胡亂布陣,則無勝負可言,如何能引起人的興趣呢?如此便也失去了娛樂的價值。向來易學家多把六十四卦認作既成事實,但是我們稍一思量,應問這六十四卦究竟根據怎樣的步驟重出來的呢?現在若是另闢途徑,自己重演出來,未始不可能,但前人對於這個問題已有幾種嘗試的工作,此地不妨分析一番,看其結果如何。就六十四卦看來,可以作為演繹系統,也可以作為歸納系統。清人俞樾嘗把六十四卦演成歸納系統,他對於卦象的連貫說來頗有理據,但卦辭的會通卻未有明證。想把六十四卦演成演繹的系統,漢儒中頗不乏人,像京房、荀爽、虞翻諸家都值得重視。 京房的著作流傳到現在的頗少,就其《易傳》而言,京氏於重卦問題,言之較有系統,其立意原屬京氏所特創,未必即是《周易》本意,所以班固在《漢書·儒林傳》上說:「諸家易說……唯京氏為異黨。」借京氏《易傳》想了解《周易》,似屬未可,但京氏對於《易》之邏輯問題這方面的貢獻,卻不可抹煞。荀爽想以升降的原理,解說重卦的問題,就現在荀氏所留下片斷易注看來,所能說明者十數卦而已。其間亦往往自紊其例。虞翻易學之邏輯系統,氣魄博大,但其間有許多問題糾纏不清,許多條例駁雜不純。對於重卦問題,不能統六十四卦於簡潔的條例之下,以說明其產生之次第,關於卦與卦間之邏輯關係,往往根據《說卦傳》以方便其說,其真理價值究竟如何尚待估定。 以今日所傳之《周易》全文而論,號為十二篇,即統經上、下及《十翼》而言,十翼者即《彖》、《象》、《系傳》各二篇,《文言》、《序卦》、《說卦》、《雜卦》各一篇,共十篇也。其間思想駁雜,疑非出於一代或一人之手。據《史記》,《易》于田何以前,實為單傳。即由孔子至田何實六傳耳。如據兩漢書及《三國志》,則《易》之流派甚雜。《十翼》之說古無定論,除《彖象傳》之外,其他六篇考之司馬遷、班固、揚雄、房宏、王充諸人之畫以及《隋書·經籍志》,頗滋疑惑。後儒歐陽修、葉適、程回、俞琰、朱彝尊、戴東原、皮錫瑞、康有為言之詳矣。就中尤以《說卦傳》一篇來歷含混,更似晚出。以思想之內容考之,或系東西漢產物,用以傅會《周易》者。而漢儒多據《說卦傳》及《易緯》以解釋經意,故以漢易為周易似有未當也。 漢儒說《易》指義紛繁,就中最重要者厥為旁通一說。按旁通之理,應當從卦象去求,不應當從易辭去求,因為旁通在卦已產生之後才能發生,換言之,即由象以立卦,列卦而後見旁通也。像虞氏和焦氏就易辭去求卦象的旁通,這便犯本末倒置先後失次的錯誤。所以現在我們要求通《易》,應當由《易》之取象演卦著手,然後再從卦與卦間的邏輯關係,試求通辭,不能根據漢儒的《說卦傳》及逸象,方便其辭,曲予解說。 我們如果要想創立一個演繹的思想系統,第一要件應把我們的心意寄託於理智的清明境界,然後標義立說,才能顧慮周詳,首尾通貫,不致自陷於矛盾的地位。我們最好把思想的發展從簡單的基礎引申到複雜的過程上去,其初決定若干必具的充分的原始觀念為出發點,這些觀念我們叫做原始的,因為他們在某一思想系統中居於首要的地位,不能再從其他的觀念推演而出,而同時從這些觀念上卻能繹許多重要的理論效果出來。當採取這種觀念的時候,應汰其繁複,存其精華,然後始能輾轉發舒,創造新義。這些觀念數量太少,則推理之步驟不能盡其變,過多則思想之條貫又易滋迷惑,原始觀念確定以後,再行立例。正如下象棋一般,車馬炮等確立以後,還要規定進行的步驟,這樣玩起來方覺有趣。我們現在不妨根據這種態度來衡量京氏、荀氏、虞氏各學的學說: (一)京房八宮卦次說 據《漢書》我們知道京房是被稱為易學之異黨,可是對於六十四卦如何產生的邏輯問題,分析得頗有條理。在京氏的系統中,開始即以八純卦——乾坤坎離震巽艮兌——為起點,對於單卦,及八卦之產生等問題,不加以討論,就是把《易》邏輯前段問題撇開,而從後段著手。在京氏系統中八純卦便是八個原始觀念,有了乾坤等八卦做之基礎然後再立些條例,據以推演其他的五十六卦。《京房易傳》第三卷所陳述的重卦條例,可分為兩項:(1)四易說——大多數漢儒統稱一卦的初、二爻為地易,三、四兩爻為人易,五、六兩爻為天易,京氏為完成他的學說,便捏造謂「孔子易雲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他的應用,在下面再詳說。(2)八宮卦次說——所謂八宮就是八宮卦,在每一宮中見其陰陽相盪,生生不停道理。這方法便是世變,換言之即爻變。現在我們把他的邏輯前段問題,添補上去,一一列在下面(見圖一(2))。 圖一 八宮卦次圖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京氏易傳》陸績注)。 八卦,陽盪陰。陰盪陽。二氣相感而成體(見《易傳》豐卦辭)。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通祖也(見同人卦辭)。 依同理於坎、艮兩宮,得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備卦,共得陽卦三十二,其宮為乾、震、坎、艮,名之為陽宮。坤宮得復、臨、泰、大壯、夬、需、比;巽宮得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離宮得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兌宮得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是為陰卦三十二,其宮亦屬陰宮(見圖二)。 圖二 據京房宮八卦次的推演,我們感到兩個缺點,第一是各卦推演的步驟並不一律。譬如在乾宮裡面,五世變以前都是以陰盪陽,坤宮裡面,在五世變以前都是以陽盪陰。可是在震宮裡面,一世變以陰消陽,二世變以陽入陰,三世變又以陽通陰,四世變又以陰入陽,五世變又以陽入陰,這步驟便不整齊。坎、艮、巽、離、兌各宮的推演步驟不但沒有乾坤兩宮那樣劃一,且視震宮世變之陰陽交錯更為紊亂。此種缺點便連京房自己也深深地感到,所以他在《易傳》卷中之末節說:「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第二,世變的時候,在一宮之中,手續便不一致,要杜撰遊魂歸魂的方法,來方便其說。至於京氏在卦辭方面的解釋,所採取的原理又很駁雜,因為他不能把卦辭和卦象連貫起來。總之,京氏在學術上是富有邏輯頭腦,但缺乏玄學創造力。若是把《京氏易傳》作為通《易》的門徑是不可能,但他在重卦的邏輯貢獻,是值得重視的。 (二)荀爽的邏輯系統 荀氏以陰陽升降的道理應用起來不特自紊其例,並且不能完滿的說明六十四卦的產生。荀氏根據《乾鑿度》「故六畫而成卦,三畫以下為地,四畫以上為天,物感以動,類相應也。易氣從下生,動於地之下則應於天之下,動於地之中則應於天之中,動於地之上則應於天之上,初以四,二以五,三以上,此之謂陽動而進,陰動而退」的道理,從乾坤兩卦產生坎、離、震、巽、艮、兌,如圖三所示: 圖三 荀氏進一步想用升降的道理來說明其他的諸卦,這種嘗試並沒有若何成功。如圖四所示: 圖四 從以上各卦看起來,對於上面所根據的原則——「動於地之上,應乎天之上,動於地之中,應乎天之中,動於地之下,應乎天之下」——不符合,而謙、解又可來自乾、坤兩卦,這便是不能一貫遵守已定的原則;並且在乾、坤兩卦謂乾當上升而不降,坤當下降而不升,可是在六子則又謂乾、坤可以同時升降。凡此都犯了邏輯的錯誤。 (三)虞仲翔易學的邏輯系統 在這方面,據李鼎祚《周易集解》及張惠言、胡祥麟、李銳、曾釗諸人之書,知道虞氏的理論非常複雜,現在的討論只限於重卦問題。 虞氏邏輯系統中的原始觀念究有幾種,頗難斷定。綜觀虞氏易注及張氏諸書,可以說是十二辟卦(即十二消息卦),可以說是乾坤(見虞氏《繫辭傳》注),又可以說是太極(《系傳》虞注云:太極,太一也。又云:一謂乾元)。如以太極為原始觀念,則卦之形成由於乾元之發用,其義固甚精確,但太極之所以變作三才與三才之所以重為六畫,虞氏嘗言之而未盡其故。張惠言雖援引《乾鑿度》之文曲為說解,終覺鑿虛踏空,未足徵信。卦始於乾坤之說,義本《彖傳》。漢儒承之,遂為定論。但細玩虞氏《繫辭》及《說卦傳》注,其於乾坤立本、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之說,更持之甚力。但一誤於日月為易之說之牽合(日月為易之說本諸《易緯》,參看《乾坤鑿度》、《乾鑿度》及《稽覽圖》),其在天文及氣象學上只是適然的應用,殊非邏輯上必然的基義;二誤於《繫辭》及《說卦傳》文之曲解(參考《繫辭》「剛柔相應,八卦相盪」注,「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注,「兩儀生四象」注及《說卦傳》「觀變於陰陽而立卦」注),終究對於乾坤生六子八卦而小成的道理尚未豁然貫通。 震坎艮與巽離兌之成卦,顯由於乾坤剛柔之相推,決非出自乾坤二五之摩盪,六爻三變之說義無所取,三六十八之文尤為無據。乾坤相併俱生,初與初、四與四、二與二、五與五、三與三、上與上對索,共為變僅有十二,何來十八(十八變而成卦余別有說,詳後)?關於此層,荀爽之說頗中肯綮。張惠言篤守家法,稱「二五謂其中氣爾,非必二五爻」,沿襲錯誤而不知改,如非疏忽,即是護短。三若以十二辟卦為原始觀念,而此十二卦中之乾坤似一乎又是推理的結果。虞氏以復遘為始終,推證乾坤二卦,是乾坤為歸納的結果。如此立說,其失有三:其一,以歸納推理攙入演繹推理,破壞演繹系統的單純性;其二,違背《周易》首乾坤之根本義;其三,減十二辟卦為十辟,動搖「消息以成六十四卦」之基礎。再就虞氏推演的步驟及遵守原則的討論,亦互相矛盾,義例亦乖誤。今先以十二辟論之,其推演步驟既可謂之為歸納系統,亦可名之為演繹系統。如圖五所示: 圖五 根據上圖,從復至夬,從遘至剝,其間的步驟,似乎是演繹的,可是由乾而復,由坤而遘,這兩個步驟便不類於演繹。於是張氏惠言便造為以下說法: 「陽出震為復,息兌為臨,盈乾為泰,泰反否,括囊成觀,終於剝而入坤,復反于震,陽虧於巽為姤,消艮為遁,虛坤為否,否反泰,復成大壯決於夾,而就乾復入於巽,是為十二消息。」 名此為以乾原始,以坤要終,而傅會以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說法。信如所言,這十二消息的系統,究是演繹,抑是歸納,頗難分辨。假如把乾坤作為消息的演繹的始基,則依乾起卦者,不能謂之消,蓋乾為至陽,坤為至陰,不能再為消息,否則卦必須有七爻八爻……是為虞氏消息卦之第一缺點。又於消息的演繹系統中加入反對說如泰反否,臨反觀,此自亂其例,缺點二也。按圖復、臨、泰三卦於陽息中兩度重生,演繹系統中而有此重複推理步驟,缺點三也。 現在再進一步就虞氏對於六十四卦產生的說法,細加考按,便知重卦之法可得四例:本於乾坤;本於消息卦;本於消息所生之卦;本於六子(震、巽、坎、離、坤、兌)。計其方法據張氏惠言分析所得則有:爻之(應不在消息系統之中,但有時亦參入);旁通(考旁通非生卦之法,不能與消息之說並行,因旁通必須於諸卦既生之後方能見之);消息(所指者十二辟卦也,此實不能成例,因既為十二消息卦能生出其他諸卦,則不能同時以之為例矣);消息所生之卦(即爻例也)。 消息卦前已言之矣。所謂爻之之法,就是說某卦之生由乾坤之合,或卦體坎離,直接或間接為乾坤之交。其方式不外旁行及升降兩者。至於屯()、鼎()兩卦謂之出於爻之則於例不合,因不符平行相索、升降相之之理也。而於坎,則又謂本於辟卦觀,於離則又謂本於辟卦遁,于謙則又謂本於辟卦剝;於履則又謂本於夾,於師則又謂本于謙,而謙又本於剝(本於爻例),於此則又謂本於爻例所生之卦師;於屯既謂本於乾坤,又謂來自六子中坎卦,於鼎既謂本於乾坤,又謂來自辟卦大壯;凡此都不遵守邏輯秩序而犯重複降升之病也。如圖六所示。 圖六 再論其爻例,即由消息卦所生之卦也。復卦原為陽微之卦,依例微則不生,但注又稱復初之四可以為豫,此從兩象易之例。又遘為陰微之卦,依例微則不生,但遘二之初則為同人,自亂其例則一也。且復為一陽五陰之卦,謙、師、比,何以不依爻例,謂其產生於復?其邏輯推論之繁複紊亂具見圖七: 圖七 最上列為消息正卦,為爻例,下為爻例所生之卦,見圖八。 圖八 就臨卦言,震、蒙、頤各卦來源重複,而屯、坎兩卦雖各有來處,但亦可歸諸臨,因同為二陽四陰卦也。 就遁卦言,睽原生於大壯,而亦系無妄;中孚於虞氏系統中無產生之理,強將爻例所生歸之於訟。鼎、大過兩卦雖各有來處,但亦可歸諸遁,因同為二陰四陽卦也。至於巽、離,則又來源重複,如圖九所示。 圖九 就泰卦言,豐卦既本於辟卦又本於爻例,為噬瞌上之三。 就否卦言,旅卦既本於辟卦,而又本於爻例,為賁初之四,如圖十所示。 圖十 就大壯言,革、離兩卦都為二陰四陽之卦,雖各有來處,但亦可歸諸大壯。而大過、睽、兌諸卦來源重複;尤以大過一卦既生於辟卦之大壯,又生於辟卦四象之卦之兌,有紊亂秩序者也。 就觀言,小過原無由以生,今強歸諸晉。而頤卦既本於辟卦之臨、觀,又本於觀卦所生之晉卦。他如坎、艮來源重複,而屯、蒙兩卦原為二陽四陰之卦,雖各有來處,但亦可歸諸觀(見圖十一)。 圖十一 就夬言,由夬卦所生之履、大有,來源都重複。 就剝言,由剝所生之謙卦,由謙所生之師卦,由師所生之比卦,其來源亦頗複雜。 綜上所列之卦,惟中孚()、小過()兩卦,無所自生,但中孚為二陰四陽之卦,則不從大壯來,必須從遁來,又小過為二陽四陰之卦,則不從臨來即應從觀來。於是虞氏為之解說謂:中孚為「遁陰未及三,大壯陽已至四」,小過為「臨陽未至三,面觀四已消」。其立論之含混,實不足以自圓其說。 綜觀虞易,頗多舛誤,其於重卦問題之說明,欲依爻之而不盡依爻之,欲依旁通而不盡依旁通,欲依消息而不盡依消息,欲據爻例而又不能盡從爻例,結果虞氏遂不能統一其例而錯亂秩序;張氏惠言依傍虞氏家法,對於六十四卦之衍變不能盡得其綱紀統理,其所立論往往以誤傳誤,徒滋惑亂耳。 後來焦氏循依據旁通求通易辭,義據精深,頗可採取,但他解說旁通,又證以辭之所之,未免自陷於邏輯上之循環論證也(從大體上著想,焦氏易學之成就,超越前古,只因其義例太繁,此處暫存而不論)。 鄙人不揣冒昧,關於六十四卦之產生,欲以現代邏輯之手續一一說明之。 重卦之義例: 甲.原始意象(見圖十二) 圖十二 乙.示例(見圖十三) 圖十三 丙.假定(見圖十四) 圖十四(1) 圖十四(2) 圖十四(3) 1.天下之動貞夫一。 2.生生之謂易(太極生爻,爻生單卦,單卦生重卦)。 3.四營而成易。 3.1 兼三才而兩之(唐石經才作材)。 3.2 乾坤並列,陰陽相索。(分陰分陽,迭用柔剛)。 3.3 觸類而長之(乾坤二類,或在上,或在下)。 3.4 引而申之(六子相併遞生)。 4.十有八變而成卦。 4.1 太極生兩儀,不在十有八變之列,因九六兩儀所以示乾元坤元非卦也。 4.2 二名而一實謂之重同,卦由重同而生者不列。 4.3 八卦相盪,積而成五十六,合之成六十四卦。 5.成卦之後比而觀之,凡兩卦並列,剛柔兩兩相孚者謂之旁通。 依假定5可得六十四卦旁通圖如圖十五如示: 圖十五 ———————————————————— (1) 是文為方東美研究《周易》之結果,成於1939年;1941年,被收入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易學討論集》。此後,又先後被收入方東美之文集《哲學三慧》與《生生之德》。本書收入是文,所據為《生生之德》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1979年4月版。 (2) 原書圖片並無編號,在此編號以利於排版,後文亦如此,且只有圖一有名稱——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