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資本主義興起 · 十五、湯瑪斯 ·摩爾和中世紀憧憬的破滅

湯瑪斯 ·摩爾(Thomas More, 1478 — 1538 )屬於他那個時代最有教養的人物之列。他是一位卓越律師,在普通法法庭上為人辯護收費極高,同時也是一位富有才華的社會評論家,其發表於 1516 年的名著《烏托邦》,提出了對一個理想社會的憧憬,文筆優美,滿紙儘是辛辣的社會批評。他的許多警語、詩篇和戲言,他對異端的譴責,他同伊拉斯莫斯終生不渝的友誼,他對《聖經》經常不斷的研讀,他對教育女兒通曉拉丁文和希臘文的關懷,他曾論述聖奧古斯丁《上帝之都》的多次講演——所有這一切充分證明他是眾所公認的歐洲人文主義哲學運動的領導人。總的說來,摩爾乃是將中世紀普通律師最優秀的品質,同我們所謂「文藝復興人」所具有的種種氣質結合於一身了。 如果說摩爾代表著中世紀傳統,那末,那確是不僅受到人本主義精神影響,而且也還經受種種實際事務磨鍊,因而變得開明通達的傳統。中世紀傳統與新興市民階層意識形態之間的衝突,並非僅僅是強使信念趨於同一與信教自由之間的衝突,也不只是天主教社團精神與抽象的個人主義理念之間的衝突。就摩爾而論,發生衝突的根源,都深藏於他所生活的那個社會內部,我們考察一下摩爾本人所曾作出的若干抉擇 ——它們必然導致與亨利八世直接衝突,並終使他以叛國罪名被處死——就很可以說明這個問題。 那些抉擇看起來乃是現實經濟後果與人生後果之間的抉擇,是在對真正上帝普遍、強有力信仰指導下作出來的。在中世紀概念中,這上帝是以永入地獄苦來迫使世人順從他的願望的,而在新興觀念中卻以善行作為救拯的確證。 摩爾的一生還表明,他乃是資產階級法律史上一個決定性時期的產物。作為英國兩所最重要普通法法庭之一,即高等法院( King's Bench)的一位法官的兒子,摩爾曾研究歐洲大陸民法,對公教法也有認識,但他實際所受的卻是英國普通法訓練。他顯然也很懂得商人法,或至少很懂得商人種種慣例,因為曾被新一代英國商人市民最重要的團體「布商公會」授予「自由權」,並曾多次被各種商人集團選派前往與英國日益增長的毛布貿易有密切聯繫的製造業中心法蘭德斯,執行交涉任務。摩爾曾有一個時期出任國會議員,並曾擔任下議院議長,其時正值該院的獨立性及財政功能均已開始有明確規定。他在亨利八世手下被委任多個重要官職以後,又被任命為通常只有教士才能擔任的大法官,這實系對他法律才學的破格推崇。摩爾以大法官身份行使司法管轄權,複審各普通法法庭案件,並依據衡平法原則予以修正和糾繩,還在原判法庭無能為力時提出補救辦法。在此我們並非要突出摩爾作為推動英國社會的基本力量,而毋寧是要在他一生和死亡之中,看出正在起作用瓦解封建秩序的種種矛盾。 摩爾在獲得律師資格那一年 ——即在專業學院「林肯法學所」熬足歲月、有資格出庭之後——還曾發表演講,論述聖奧古斯丁的《上帝之都》。那個時期,中世紀宇宙觀還殘留在人的信念之中,深信「唯一真正教會」是統一的。僅以早期最傑出的神學家聖奧古斯丁為例,他就曾經宣稱信念的統一乃是在世間造成符合上帝旨意社會的唯一途徑。他的理想強韌有力,在宗教革命種種鬥爭中一再得到證實。就連喀爾文在底子裡也都服膺這一中世紀理想,因為他對唯一真正信仰——新教——之外的異端,決不會比宗教裁判所更寬容。 但是,這統一當時並不存在,過去也從來不曾存在過,只有在早期受迫害的基督徒社團中或許例外;路德和喀爾文都很正確地發現,它的精神成分業已開始腐爛和受到毒害。然而,那一理想作為人類社會應當追求的目標,卻仍然是高懸著的。人人當盡力追求的基本德性也十分明確:公平價格、真正的宗教、人人各得其所、鄙棄唯利是圖。而且,在懷抱此種理想的人看來,許多人竟要拋棄這理想,轉而追求建築在製造業、貿易和金錠等具體的事物上的社會,實在是在引導國家走向道德和人性災難。 摩爾認為,英國經濟擴展所付的社會代價未免過高,特別因為這擴展意味著中世紀人本主義理想的終結。《烏托邦》乃是在16世紀時已開始成為哲學和技術研究特徵的理性指引下,對早期教會理想的精神普世性的再創造。《烏托邦》描述了一個公社式社會,它並不強求一致,但卻通過明顯可見的公正制度而達到全體一致。人人都有工作,儘管不是有組織的工業式工作。在那裡,沒有必要進行大規模生產。摩爾寫道: 「你將會驚奇地發現,多麼少的人實際生產出人們全部需用的東西。」相應地,那裡不鼓勵企業家精神或利潤動機。在烏托邦沒有貪婪之心,因為人並不是生來貪心,那裡也沒有律師,沒有貴族。 摩爾的宗教是同對英國社會的實際觀察結合的,在《烏托邦》導言部分借拉斐爾之口,他對英國社會進行了有力批評。 那裡有大批貴族,他們都像雄蜂一樣依靠別人的勞動過活,換句話說,就是依靠他們的佃農過活。 ……他們不以自己遊手好閒為滿足,還要帶著大群同樣遊手好閒的隨從到處跑。…… 盜賊當兵十分在行,兵充盜賊幹勁十足。 ……它[指戰爭和常備軍]實際是一種傳遍世界的瘟疫。例如法國就正在感染一種毒性甚至更大的瘟疫。 羊 ……這種溫順的動物,向來只需要很少的食物,現在卻顯然變得胃口極大,竟要吃人了。田地、房屋、城鎮、一切東西都被它們咽下喉。……貴族和鄉紳,且不說那幾個聖徒一般的修道院長,都不再滿足於過懶散、舒適而無益於社會的生活——他們非要積極地危害社會不可,把所有他們能夠用來放牧的土地統統圈圍起來,不留一片耕種之地。每一個貪得無厭的人都在掠奪本鄉本土,就像惡草蔓延,侵占了一塊又一塊良田,用一道柵攔圈圍起成千上萬英畝土地。其結果——成百論千的的農民遭到驅逐。……等到他們四處流浪了一陣子,……他們除了盜竊——從而理所當然地被絞死而外,還能夠做什麼呢? 這位代言人還繼續指出,由於羊毛價格高漲,少數有錢人操縱羊毛銷售,很多貧窮毛呢紡織工都受到價格排擠退出了市場。 在上面寥寥數行之中壓縮了的,乃是此前100年來的經濟史、以及亨利八世及繼位者治下實行都鐸王朝經濟政策的種種後果。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亨利八世雖曾閱讀過摩爾送給他的《烏托邦》,竟仍然要摩爾為他效勞,並不斷提升其官職直至全國第二最高之位,那麼他的用意到底何在呢? 但是,那又是怎樣一段歷史呢?數百年來,英國一直向法蘭德斯或北義大利的毛呢紡織作坊輸出羊毛。許多銀行和商人的文件檔案,從法蘭德斯和義大利收購商、倫巴底錢商和 「斯泰普」(Staple)商人的觀點,十分清晰地描繪了這項貿易。「斯泰普」是一個對原料享有王家壟斷權的集團, 15 世紀大部分時間總部設於加來(該市迄 1588 年一直屬於英國管轄),它所行使是英王授予的權力。「斯泰普」享有的官方壟斷權,是中世紀時期對重要全國性商品進行貿易的典型手段(經「斯泰普」輸出的羊毛,大部分顯然是由義大利海船運載,雖然早年漢撒同盟商人曾參與其事,向布魯日地區一些製造業中心運送羊毛)。 然而,當時卻有許多辦法可以繞過 「斯泰普」的壟斷。例如,蘇格蘭羊毛可以直接運往法蘭德斯,更為重要的是,商人可申請獨立輸出羊毛的王家特別執照。從 1455 年到 1485 年,在薔薇戰爭期間,英王就曾向義大利銀行家頒發許多這類執照,以換取現款或償付欠債。對這類債款大肆投機,成為麥第奇銀行倫敦分行金融崩潰的主要原因。 1400年前後,毛布成品貿易已變得十分重要,有單獨進行組織的基礎,因而許多 「商人冒險家」——這是往國外旅行銷售商品者的稱呼——便開始組織一個法人商團,來經營和管理這項貿易。英國歷來由於大量輸入東方奢侈品,在對義大利貿易中一直有逆差。毛布成品的輸出,幫助貿易取得平衡。而且 1453 年君士坦丁堡落入土耳其人之手,義大利獨攬東方貿易的局面宣告結束,英國和其他西歐國家便開始發展國內市場。黃金和白銀從新世界大量流入,為這一擴展提供了資本,而不斷上升的物價,尤其是迄 1550 年以後的漲勢,導致小農和大貴族一同陷入絕境。毛布製造原先曾由若干不同行當分頭進行——洗毛業、紡線業、織造業、縮絨業、染色業,等等——後來日益變得歸由同一位企業家掌握全盤,由他收購羊毛和控制整個生產過程。各業行會因而失去了實際重要性。 我們曾經談到人為這發展所付出的某些代價。農村公地一旦被圈圍,生產一旦組織起來,以保證羊毛供應,田園牧歌式的農村生活便結束了。一個由摩爾所提及的那些流浪漢組成的潛存勞動階級開始出現,他們被吸收到生產過程中來,才得脫出無以為生的困境。這些事件的另一個社會角度,可見之於16世紀中期在劍橋流傳的一首為拆毀牧羊柵欄作辯護的詩: 在我看來,先生,這件事 像建造一座教堂一樣做得很漂亮 因為劍橋鎮長真正是 給全國樹立了極壞榜樣 他們下邊的人也都同樣仗勢逞強 把窮人土地圈占精光 …… 因此我要憑良心 讓歷來都有的事成為平常 這首詩所埋怨的那些城市官員曾做過些什麼事,在16世紀中期劍橋鎮紀事錄中有記載: 有一片有惡臭的地,從公地上被劃開,用一道中牆在耶穌巷盡頭將它圈圍起來,為此本鎮法團組織得了補償,但本鎮全體居民卻未得補償,他們感到受了損害。 換句話說,城鎮屬於它的居民 ——亦即當初期神聖誓盟團結在一起的那些人的後裔——共同所有這一中世紀理想,已經維持不住了。「法團」已變得等同於城鎮官員,也就是居民中最有錢有勢的人,他們把城鎮財產視同自己所有,可以任意出售以飽私囊。 為了適應生產合理化,田地必須圈圍起來,各種行會特權必須在給企業家和出口商組成的商號頒發特許狀時予以廢除,土地法必須重訂;這些任務須有一個強有力、集中的權威,而資產階級正是在早期最推尊強有力國家機器的人。像英國和法國那樣的民族國家,由於能使大家團結在堅強的中央權力周圍,所以能渡過經濟大混亂,並從而更增強大。 對於這些發展,摩爾等人加以猛烈抨擊。如果我們認為摩爾在《烏托邦》中說的是真心話,就可以找到解答摩爾本人生、死之謎的關鍵。他乃是為了一個原則而死,這原則就是: 「要做國王的忠臣,但要先做上帝的忠僕。」他始終反對亨利八世與亞拉岡的加德琳離婚,忠告國王離婚是違反教會法和神律的。後來,亨利王在離婚以後,又迫使英國議會宣布他為英國教會至高無上的首領,摩爾卻拒不參加承認亨利應當受此尊號的忠誠宣誓。他的立場就是他在攻擊異端時的立場:一個人可以相信他所希望的東西,「只要他不公開引起反對他君主的毀謗、騷動、暴亂」,就不應因之而要受任何懲罰。 摩爾以叛國罪名受審,被指控 「意欲剝奪國王的尊嚴、稱號、或其王室身份名位」。由此看來,他受審的中心問題,只不過是拒絕宣誓的小問題,但它卻具有著遠為更廣泛的基礎:摩爾認為議會決不能宣布一個信徒在信仰方面至高無上,因為這樣的僭妄傾向於分裂《聖經》所要求、而實際尚脆弱的基督教信仰統一。這一步必將增加戰爭和破壞,並將無可挽救地阻礙創建合作性的大共同體。摩爾和伊拉斯莫斯兩人有一個相同觀點,即認為國家之間疆界縱橫乃是「為娛悅君王幼稚的惡念而胡亂畫出來的圖案」。天主教虔信徒摩爾不能同意亨利對宗教的要求,正如人本主義者摩爾也不能考慮犧牲人與人的關係而代之以現金和契約的束縛。他也決不贊成原則應當充分靈活,以適應可能被提出為國家或經濟利益作論辯的任何理由。我們從《烏托邦》中看出,摩爾堅持這類看法已非一日。他還曾在一篇未完稿的理查三世傳記中描述理查的性格,說他決不採取「無關道德的治國之術」。摩爾曾寫道,「聚斂錢財」乃是「使英國人收回他們愛戴君主之心的唯一事情」。 摩爾不是一個神秘理想主義者,也不是一個為封建時代的野蠻、或為某在位教皇的政策辯護的人。作為一位律師,他對所反對的決定和力量的許多制度性後果看得十分清楚。當那位日後要成為他主要審訊者的湯瑪斯 ·克倫威爾在他辭去大法官之職後來看望他時,據摩爾之婿記述他曾經忠告克倫威爾說: 克倫威爾大人,您現在開始伺奉一位最高貴、聰敏而開明的君主了;假如您許可的話我要略進卑微的忠告:在您向主上獻言時,儘管說明他應當怎麼做,可千萬別說他能夠怎麼做。 ……因為一頭獅子若是知道了自己的力量,就誰也沒法管住它了。 克倫威爾沒有聽從摩爾的忠告。馬基維利在《君主論》中曾寫道: 「凡不問既成之事而專究何者當為之人,必自取滅亡而無以自保。」克倫威爾也許沒有讀過馬基維利,但尊重都鐸王朝治國術的根本理想。當後來輪到他見罪於亨利八世要上斷頭台時,他曾發言表明他的尊重:「我依法當死,我冒犯了我的君主。」 摩爾的錯誤在於他相信理性、論說、或信仰能夠真正改變都鐸王朝歷代君主所啟動的發展。但是,他對於正在發揮作用的各種力量看得十分清楚,致使他的生平和著作成為如柴斯特頓和考茨基那樣志趣各異的許多作家競相研究的題目。後者曾寫道: 「摩爾為自己樹立的那些目標並非閒暇之時的幻想,而是深刻洞察他那個時代實際經濟趨勢所得到的結果。」在這一研究中,我們也能夠看見這些趨勢在資產階級土地法中反映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