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要解 · 妙法蓮華經解卷第一之二

溫陵開元蓮寺比丘 戒環 解 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之餘 △二文殊決疑四。 一忖答。 爾時文殊師利(至)故現斯瑞。 雨以一味沾洽。螺以一音亘徹。鼓以號令群眾。義以開發隨宜。 △二引證二。 初引燈明本始。 諸善男子(至)天人師佛世尊。 阿僧雲無數。劫雲時分。欲原光瑞本始。而推之於無數不思之劫者。此光此法固始於無始。超乎數量也。佛號日月燈者。日昱晝月昱夜。燈則照於日月所不照。而通乎晝夜之道相續無窮。彼佛妙智真明兼三者之德。故以為號。十號初言本終言跡。中言德本謂真性一切如也。故曰如來。跡謂道化。人天尊仰。故曰世尊。德即萬德種智事也。為良福田故應供養。圓具四智。故能正遍知。萬行真明曰明行足。善入塵勞窮盡萬法曰善逝世間解。證無等等曰無上士。化物不暴挺然不屈曰調御丈夫。三界摸范曰天人師。自他覺滿曰佛。總而言之。從如實道來具萬德應物。為世所尊之號也。 演說正法初善中善後善(至)成一切種智。 此敘燈明亦於一乘隨宜說三也。初中後者。指三乘之法。皆應機契道無不善也。藉權顯實故其義深遠。方便隨機故其語巧妙。本於一乘故純一無雜。明菩薩行。故具足清白梵行之相。以一乘應三乘而說。故云說應四諦等。於二乘言求。於菩薩不言求者。佛為大事出興。本說教菩薩法。故不待求於余乘非所願說。特因樂小者求而後說也。於聲聞言涅槃。於辟支菩薩言種智者。聲聞厭生死苦取滅諦小果。故進之於究竟涅槃。辟支利智菩薩大根。故成之以一切種智。一切種智唯佛能具。 次復有佛(至)植諸善本。 此又引然燈本始。以明妙法傳續之由也。自初燈明至最後燈明。有二萬佛。然燈即最後燈明之王子也。名字姓皆同者。明道同也。有八王子者。聖人示跡表法也。依燈明有八意。表從妙明真心出妙觀察意。其用有八也。妙心本空而能有用故名有意。此妙有也。出乎妙心用無不善故名善意。此妙善也。量不可測名無量意。此妙量也。對境利用名寶意。此妙寶也。觸類而長名增意。此妙增也。善能覺了名除疑意。此妙覺也。應物如響名響意。此妙響也。建立萬法名法意。此妙法也。領四天下者。未出家時未免物累也。聞父得道舍位出家者。離情去累乃趣正覺之表也。智勝王子有珍玩之具。聞父得道。舍之而往。其意同此。心王出三界家。則八識之子隨出而為諸法師。亦若是矣。 △二引瑞事同今四。 一六瑞同。 是時日月燈明佛說大乘經(至)如今所見是諸佛土。 △二示疑同。 彌勒當知(至)欲知此光所為因緣。 昔眾見瑞欲知其緣亦如今眾。 △三說證同。 時有菩薩名曰妙光(至)佛所護念。 妙光即文殊前身。昔因妙光而說者。為其為世間眼能證此法故。今亦因其助發。 △四廣引五。 一三昧同。 六十小劫不起於座(至)而生懈倦。 昔眾六十小劫謂如食頃。今眾五十小劫謂如半日。皆由得法華三昧於道不倦如此。蓋法華三昧真知見力不為頃久推移。不為時劫加損故也。 △二唱滅同。 日月燈明佛於六十小劫(至)當入無餘涅槃。 經已唱滅欲付大事故。今佛經已亦云不久涅槃。欲以妙法付囑有在也。涅槃此雲滅度。謂滅盡諸苦度生死海。真常道果之號。非喪亡之號也。真常者生靈性命之大本也。本真無妄凝常不變。由一念之迷妄。沈幻苦而失其所謂真。淪變生死而失其所謂常。聖人復還元覺。不沈諸妄不受諸變。故曰真常。與儒所謂復則不妄。老所謂復命曰常同意。所謂有餘無餘者。小乘厭生死苦。欲速出三界滯於偏真。證性未圓故名有餘。大乘離生死見無退無出。凝然常寂。證性已圓故名無餘。今雲入涅槃者。示脫幻妄塵擾而反乎本真凝寂也。 △三授記同。 時有菩薩(至)入無餘涅槃。 亦如今說經後記諸弟子也。多陀阿伽度雲如來。阿羅訶雲應供。三藐三佛雲正遍正覺。略稱十號之三也。 △四助化傳續同。 佛滅度後(至)名曰然燈。 妙光昔助燈明為然燈之師。今助釋迦續燈明之道。八子生於燈明師於妙光。至其成佛又號然燈。而然燈又為釋迦之師。蓋是道出於本覺明心。而常資妙光智體。傳續不窮。如一燈明然百千燈。其明不窮其光不二。此妙法大本也。故援引證此。 △五顯益同。 八百弟子中有一人(至)供養恭敬尊重讚嘆。 彌勒初心貪著小乘利養。故於眾經唯求名言。無所通達忘失正見。蒙燈明教故。得值多佛趨補處果。如須菩提等貪著小果一日之價。於此大乘無有志求。蒙釋迦教故。得近法王獲大寶位。 △三結證所忖。 彌勒當知(至)佛所護念。 今昔之事宛然相契。則將說法華斷可忖矣。夫引瑞事同今所忖惟。此且又廣引三昧唱滅等者。意在冥敘一經本末。故廣引之事皆契後文。 △四以偈重頌三。初頌引證二。 初頌燈明本始。 爾時文殊師利於大眾中。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世(至)亦隨修梵行。 此通頌初後燈明法化及八子之跡。 △二頌瑞事同今五。 一頌六瑞同。 時佛說大乘(至)現諸希有事。 △二頌光相同二。 一頌圓現法界事相。 此光照東方(至)悉見彼大眾。 自然成佛道者。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二頌圓現生佛始終。 或有諸比丘(至)說法求佛道。 不頌涅槃相略之也。 △三頌疑問同。 爾時四部眾(至)是事何因緣。 △四頌說證同。 天人所奉尊(至)令妙光歡喜。 △五頌廣引同五。 一頌三昧同。 說是法華經(至)悉皆能受持。 △二頌唱滅同。 佛說是法華(至)佛滅一何速。 諸子悲惱非為生滅。起愛見之悲為眾生悲也。諸法實相義即法華要旨。下至億劫時一遇。皆燈明臨滅宣付勉勖之辭。此經凡長行略則偈詳。長行詳則偈略。聖言說約文體皆然。今此疑問等文。即前詳偈略。唱滅之文。即前略偈詳也。 △三頌授記同。 聖主法之王(至)以求無上道。 由眾悲惱故慰安之。而授德藏記使依歸也。無漏實相即妙法真體也。大覺滅度譬薪火者。以薪雖窮而火傳不知其盡。所謂示滅也。自分布舍利起塔至精進求道。言弟子追慕景仰之事。 △四頌助化傳續同。 是妙光法師(至)度脫無量眾。 妙光廣宣即助化事。八子已下明傳續之由。 △五頌顯益同。 時妙光法師(至)其數無有量。 心常懈怠等者。如懈退寶所貪著小乘也。多游族姓即尚名相也。棄捨所習不務本也。余如前解。 △二頌結證所忖。 彼佛滅度後(至)欲說法華經。 △三頌總牒決疑。 今相如本瑞(至)令盡無有餘。 疑悔者。以小疑大也。上序分竟。 △二正宗分二。初分科敘義。 二正宗分十九品分二。一三周開示十品分三。初說三周法授三根記。即方便至學記品是也。二授廣記圓該前記。即法師品三會。諸佛圓證前法即寶塔品也。所謂三周者。法說一周被上根。即方便品也。為上根猛利則直說法體故曰法說。喻說一周被中根。即譬喻品也。為中根稍鈍以譬喻始解。因緣說一周被下根。即化城品也。為下根甚純故假宿世因緣款啟。然根雖列三。教實通被也。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第二 △二依科解文二。初三周開示三。初說三周法授三根記三。初法說一周被上根二。初科分敘義。 前之一光東照妙體已全然默而識之不言而信。非垢重眾生所及。須假語言方便開示。故名方便品。蓋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唯在方便開示使自悟入。故下正說之文。但云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又雲。諸佛唯以一大事出現。欲令眾生開佛知見。自此之外無復正說。特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而已。至於三周九喻百界千如。皆異方便也。然則所謂妙法所謂一大事者。終何說示。所謂佛知見所謂第一義者。若為開顯。而法華最後之唱又豈徒然哉。由是觀之。信有非思量分別所解者。存乎其間。而雲不可言宣。固不誣矣。則凡涉語言文字。皆為方便。故於正宗首標方便之名。深有旨也。 △二科釋正文三。初出定稱嘆二。 初出定。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 從無量義三昧起也。 △二稱嘆三。 初嘆諸佛二智。 告舍利弗(至)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 雙嘆二智一乘之深也。諸佛智慧指權實二智也。權智說法實智證法。其智慧門指一乘妙法也。經初發緒獨因文殊。而出定輒告鶖子者。此經以智立體會權歸實。文殊為實智之首。鶖子為權智第一。所以告之。意在引權入實也。 所以者何(至)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釋上智深法深之由也。親無數佛則所學之深。行無量道則所造之深。勇猛精進則建志之深。名稱普聞則積德之深。成就深法則所證之深。隨宜所說則方便之深。所以難解難入也。如此深嘆者。將以引權入實會三歸一。欲發起二乘願慕也。 △二嘆自行二智。 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至)皆已具足。 釋尊出興種種演說方便導生。皆由權實二智耳。方便波羅蜜權智也。知見波羅蜜實智也。非權不能導生。非實不能離著。故須兩具也。諸著者。粗即六塵業。細即二乘法。 △三嘆二智德用五。 一嘆實智證法。 舍利弗(至)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如來真知見力。廣無不容深無不極。故四無量心四無礙辯。十力四無畏深禪大定。諸解脫法諸三昧門。一一深造實際。凡一切未曾有法無不由此成就。蓋是智也。攝一切法如空包色。融一切相如海納流。故稱廣大深遠。 △二嘆權智說法。 舍利弗(至)言詞柔軟悅可眾心。 如來真方便力。能分別萬法巧說三乘。曲狥機宜故言詞柔軟。稱適物性故悅可眾心。 舍利弗。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 結二智德用也。 △三重顯深妙。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至)乃能究盡諸法實相。 止之不說益顯深妙也。第一難解之法。即實相妙法。非言所及故不須復說。非意所到故希有難解。非二乘所造故唯佛能究。 △四陳諸法實相。 所謂諸法如是相(至)如是本末究竟等。 上所謂實相者。即世間諸法性相體力本末究竟等是也。可見為相。相本為性。形具為體。利用為力。乍起為作。資始為因。助因為緣。緣熟為果。應果為報。始終為本末。窮盡為究竟。一切諸法不離此十。亦各具此十也。如是者。隨事指法之辭。謂諸法有如是之相如是之性。乃至如是而始終。如是而窮盡。無非實相也。即此而推現前種種。松直棘曲鵠白烏黑。竹如是翠華如是黃。凡即諸世諦之事無非實相也。唯其即世諦而無非實相。故證之者當不虧其天真。不離其當體。而默得於色心之外。是謂第一希有難解之法也。舊約四聖六凡十法界而說。以一界各具十如合為十界。百如攝為百界千如。融之以至於無盡。此乃即實相。而明法性也。又作三觀回互而釋。空則是相如。假則如是相。中則相如是。此乃即實相而明觀智也。然此正明諸法實相。乃一乘極談。不應作如如理性釋之。況十如三觀方是大乘圓融之法。於一乘實相同途異轍。達者審之。 △五以偈重頌六。 初頌嘆智德用。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世雄不可量(至)我已悉知見。 世雄不可量至無能測量者。嘆諸佛二智之深也。本從無數佛至難見難可了。頌諸佛智深之由也。於億劫行道至我已悉知見。括顯自行也。佛號世尊又號世雄者。世尊為十號之總。余皆隨德之稱。故或曰雄猛曰慧日曰兩足等。今言世雄者。乃釋迦稱諸佛智德雄猛絕世也。余如長行。 △二頌嘆法實相。 如是大果報(至)其力所不堪。 頌十如及止身子不說之意也。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者。如是實相觸事而真。擬之即差言之即乖也。言諸餘生類無能解者。以即諸世諦性相。而默得於色心之外。為難也。言除諸菩薩信堅固者。許以信得入也。言諸弟子眾力所不堪者。明非二乘法也。漏盡後身即二乘之果。所謂住最後身有餘涅槃者。 △三頌廣嘆智。 假使滿世間(至)亦復不能知。 此自寡智而之眾智。以廣嘆佛智之深也。舍利弗智慧第一。而寡不如眾。故雖滿世間。又滿十方第一之智。皆不足測佛深智也。 辟支佛利智(至)亦復不能知。 此又自利智而之上智。以廣嘆也。聲聞之智不及辟支之利。而辟支既證無漏後身。則其智為極明。新發意菩薩能供佛以增長智慧。能了義以決擇智慧。能說法以發明智慧。則其智之妙又過辟支之利矣。地上不退菩薩之智。又過於地前發意。如是竟不能知者。明佛智非三乘人所知。意在激發權小也。辟支此雲獨覺。竹林稻麻譬最多也。 △四頌廣嘆法。 又告舍利弗(至)十方佛亦然。 無漏妙法。即一乘實相也。二乘不能測故。唯我知是相。諸佛所同證故。十方佛亦然。 △五頌正顯今實。 舍利弗當知(至)要當說真實。 △六斥權使悟。 告諸聲聞眾(至)引之令得出。 斥昔之權使悟今實也。初四句召二乘人。後四句斥權而告之。 △二眾疑請問六。 一聲聞疑念。 爾時大眾中(至)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 二乘聞佛深嘆二智。而不能解故疑之。從而作是言已下。皆敘佛前言。 佛說一解脫義(至)而今不知是義所趣。 因佛嘆解脫諸三昧。遂以二乘解脫等佛解脫。謂己已得。不知二乘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也。 △二身子發問。 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至)而說偈言。 慧日大聖尊。久乃說是法。 二智破暗故稱慧日。此嘆久默斯要。下乃申問。 自說得如是(至)願佛為解說。 此皆頌佛前言為問。即佛力無所畏解脫諸三昧等文。道場所得法。言所證實智也。我意難可測。言說法權智也。諸羅漢言已得果者求涅槃。言未得果者求緣覺。即前所謂發聲聞辟支佛心之比丘。皆疑佛所嘆。 於諸聲聞眾(至)欲聞具足道。 究竟法即道之絕域。所行道則循斯須而已。佛口所生者。諸弟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具足道即圓頓法。 △三佛止不說。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皆當驚疑。 道大機小故。聞者驚疑。 △四身子再請。 舍利弗重白佛言(至)而說偈言。 法王無上尊。惟說願勿慮。是會無量眾。有能敬信者。 佛依小根而止。故獨言天人驚疑。身子依大根而請。故廣言諸根明了。 △五世尊再止。 佛復止舍利弗(至)爾時世尊重說偈言。 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信。 佛意非慮大根。預知有退席之眾。及恤人天驚疑而已。身子未諭。故佛重舉天人增慢之眾止之。墜大坑者。破法墮惡道之類也。 △六身子三請。 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至)而說偈言。 無上兩足尊(至)則生大歡喜。 身子為法之切固仗大根而請也。長夜安隱者。眾生痴盲如處長夜。若蒙發明則得大安隱。兩足福足慧足也。舍利弗於聲聞眾智慧第一。故稱長子。 妙法蓮華經解卷第一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