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會義 · 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五之一
古吳後學蕅益智旭述
安樂行品第十四
釋。此為三:一依事釋,二附文釋,三法門釋。各有略廣。略明依事釋者,身無危險故安,心無憂惱故樂。身安心樂,故能進於弘經口業之行也。略明附文釋者,先附上品文,著如來衣則法身安,入如來室故解脫心樂,坐如來座故般若導行進。又附此品文,住忍辱地故身安,而不卒暴故心樂,觀諸法實相故行進也。略明法門釋者,安名不動,樂名無受,行名無行。不動者,六道生死、二乘涅槃所不能動。既不緣二邊,則法身無動搖。安住不動如須彌山,名為常住不動法門。上文云:身體及手足,寂然安不動,其心常憺怕,未曾有散亂。即此義也。無受者,不受凡夫之五受,乃至圓教中五受生見,亦皆不受。(先約外道四句及以絕言,名為五受。次約藏通別各各四門及一絕言,亦各五受。後約圓教四門及一絕言,若未證實而生著見,亦名五受。體教入理,理無所受,方名不受。)有受則有苦,無受則無苦。無苦無樂,乃名大樂。無行者,若有所受即有所行,無受則無所行。不行凡夫行,不行賢聖行,故言無行。而行中道,是故名行也。次更廣事釋。夫安樂者即大涅槃,從果立名也。行者即涅槃道,從因得名也。若常見外道,行於苦行,則因果俱苦;若斷見外道,恣情取樂,則因樂果苦;若析法二乘,無常拙度,加功苦至,方入涅槃,則因苦果樂。今是如實巧度,故因果俱樂。大經云:定苦行者,謂諸凡夫;苦樂行者,聲聞、緣覺;定樂行者,謂諸菩薩。今於菩薩中,應更分別:三藏菩薩,有教無人;通教三乘,因果俱偏;別教菩薩,因偏果圓;圓教菩薩,因果俱圓。今以俱樂俱圓之妙果妙因,稱為安樂行也。次更廣附文,釋安樂行,是涅槃道。涅槃有三義,謂三德秘藏。行有三義,謂止行、觀行、慈悲行。止行者,三時柔和,違從俱寂,即是體法身行,上文所謂如來衣也;觀行者,一實相慧,無分別光,即是體般若行,上文所謂如來座也;慈悲行者,四弘誓願,廣度一切,即是體解脫行,上文所謂如來室也。總此三行,為涅槃道;總於三德,為行之境。境稱安樂,道稱為行。大論云:菩薩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因時,用此三法,導三業為行。三業淨故,即是淨於六根;六根若淨,發相似解,而得入真果時,名為佛眼、耳等。因名止行,果名斷德;因名觀行,果名智德;因名慈悲行,果名恩德。又因名三業,果名三密;因時慈悲,導三業利他果時,名三輪不思議化。如此觀時,無復分別。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一切眾生,即大涅槃,不可復滅。行於非道,通達佛道,故名為安樂行也。此行與涅槃義合。彼經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如來是人,安樂是法。如來是安樂人,安樂是如來法。總而言之,其義不異,別亦不異。彼經明金銀寶樹,譬無漏寶林,與此經寂滅忍衣合。彼經明金沙大河,直入西海,譬一實慧,與此經法空座合。彼經明得道女人,則無諂曲,譬無緣大慈,與此經慈悲室合。彼經呼為無餘義,此經呼為無上道。又彼經所明,聖行即如來座,天行即如來衣,梵行、嬰兒行、病行即如來室也。問:大經明親附國王,持弓帶箭,摧伏惡人。此經遠離豪勢,謙下慈善,剛柔碩乖,云何不異?答:大經偏論折伏,而住一子地,何曾無攝受?此經偏明攝受,而頭破七分,何嘗無折伏?各舉一端,理必具四。適時稱宜,即世界意;攝受,即為人意;折伏,即對治意;悟道,即第一義意也。次更廣法門釋,所謂不動門、不受門、不行門,具如玄文。十種三法,準例可知。若以此義為四悉者,三法異即世界,解脫即為人,般若即對治,法身第一義也。問:此安樂行,有何次第?答:法華圓行、一行、無量行、不可思議,何定前後?今一往隨文說者,法師品略示弘經,則以益他為本,故先明入室。此品辨惡世弘經,安諸逼惱,故先明著衣,前後互現耳。若約行說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乖寂起相,則應先以般若盪累,是坐如來座。諸法不生而般若生,同體慈悲愍眾,故行道次入如來室。既以慈悲化世,必涉違從,決須安忍次著如來衣。然說雖次第行,非次第行時,入空即具一切法,況慈忍耶?四安樂行者,一是止觀慈悲導身業,二是止觀慈悲導口業,三是止觀慈悲導意業,四是止觀慈悲導誓願也。身業有止故離身,粗業有觀故不得身。不得身業,不得能離,無所得故,不墮凡夫地。有慈悲故,勤修身業,廣利一切,不墮二乘地。有止行故,著如來衣。有觀行故,坐如來座。有慈悲故,入如來室。止行離過,即成斷德。觀行無著,即成智德。慈悲利他,即成恩德。恩德資成智德,智德能通達斷德,是名身業安樂行。余口意誓願亦如是。此品來意者,若諸大菩薩受命弘經,深識權實,廣知漸頓,又達機緣,神力自在,非復濁世惱亂所能障阻,不俟更示方法。若初依始心,欲修圓行,入濁弘經,為濁所惱,自行不立,亦無化功,為是人故,須示安樂行也。
△此是跡門流通第五品經。文分為二:初、問,二、答。初中二:初、嘆前品深行菩薩能如法弘經,二、問始行菩薩云何惡世弘經。
今初。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是諸菩薩甚為希有,敬順佛故發大誓願,於後惡世護持讀說是法華經。
△二、問:始行菩薩云何惡世弘經?
世尊,菩薩摩訶薩於後惡世,云何能說是經?
△二答為三:初、總標章,二、解釋修行方法,三、總明行成之相。
今初。
佛告文殊師利:若菩薩摩訶薩,於後惡世欲說是經,當安住四法。
△二、解釋修行方法四:初、身安樂行;二、口安樂行;三、意安樂行;四、誓願安樂行。初中二:初、長文;二、偈頌。長文中二:初、標;二、釋。
今初。
一者、安住菩薩行處、親近處,能為眾生演說是經;
詣理略說名行處,即約正行;附事廣說名親近處,即約助行。然說有廣略,理無淺深也。具如下釋。
△二、釋二:初、釋行處,二、釋親近處。
今初。
文殊師利,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行處?若菩薩摩訶薩住忍辱地,柔和善順而不卒暴,心亦不驚,又復於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亦不行不分別,是名菩薩摩訶薩行處。
釋此為三:初約一法,謂一實諦。次約二法,謂生法二忍。三約三法,謂不思議三諦也。初一實諦者,為一切所歸,為一切作本,而遍無分別。為一切所歸,故云住忍辱地。諸法歸之,故名為地。眾行休息,故名忍辱。此即行不行之行,如來衣也。(理雖無行,依理而行。行得理息,即名不行。行即不行,故云行於不行之行。)為一切作本,故云柔和善順等。眾行得理而成,譬如萬物得地而生。若得理本,在剛能柔,在逆能順,在暴能治,在驚能安。無量功德,從中道一實地生。地無所生,而生功德。此即不行行之行,如來室也。(依理不行,而行於行。)遍無分別,故云又復於法等。謂了知行與不行,性相無二。見諸法實,名不分別。亦無不分別相可得,名為亦不行不分別。即是非行非不行之行,如來座也。(於法無所行,故云非行。亦不行不分別,故云非不行。)無三行而三行,故名為行。同一實諦,故名為處。初約一法釋行處竟。次生法二忍者,即生法二空也。此與二乘不同。二乘生空,但破界內我執。二乘法空,但破界內邪因緣無因緣法執。今明圓教二空,約十界假名即中道故,無復十界假名可得,故名生空;約十界實法即中道故,無復十界實法可得,故名法空。若更開者,即為四忍,謂伏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也。或為五忍,則更加信忍;或為六忍,則更加和從忍;或對四十二地,則為四十二忍。一地即有四十二地功德,一忍寧無四十二忍法耶?今且約四忍消文,而與別教永異。別教伏、順二忍是生忍,位則淺;無生、寂滅二忍是法忍,位則深。圓教不爾,二忍、四忍,悉通初、後。何者?二空之理,即是中道。初修四忍,入於中道,見二空理;乃至後心,亦只窮二空理。故大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若約無淺深判四忍者,從初發心,圓伏五住至金剛頂,皆名伏忍;初、後悉不違實相故,皆名順忍;初、後悉不起二邊心故,皆名為無生忍;初、後悉休息眾行故,皆名為寂滅忍。(凡夫在迷理,即二空、四忍;聞經生解名字,二空、四忍;圓伏五住觀行,二空忍;六根清淨相似,二空、四忍;四十一位分證,二空、四忍;妙覺極果究竟,二空、四忍也。)經雲住忍辱地,即住二空、四忍地也。柔和即伏忍,善順等即順忍。聞生死苦,不匇卒畏懼。聞涅槃樂,不匇卒求證。聞佛常與無常,二乘作佛與不作佛,生死涅槃異與不異,佛道長短難易,非長非短,非難非易等,皆不驚怖,故名順忍。又復於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即無生忍。亦不行不分別,即寂滅忍。前二名生忍,後二名法忍。從始至終,以二空理忍諸法,是著如來衣。安住二空理,是坐如來座。愍諸眾生,是入如來室。二空四忍名為行,理即是處,故云是菩薩行處也。次約二法釋行處竟。三約不思議三諦者,住忍辱地,總論三諦,如有地可據,方能忍辱也。柔和善順者,善順真諦,能忍界內界外虛妄見愛寒熱等也。而不卒暴,心亦不驚者,安於俗諦,忍眾根緣,稱適機宜,故不卒暴。體忍違從,故心不驚也。於法無所行等者,即安中諦,能忍二邊,故云無所行。正住中道,故云觀如實相。亦不得中實,故云亦不行不分別。此則據三諦之地名為處,忍五住之辱名為行。行亦為三,謂止行,即行而不行,著如來衣。觀行,即非行非不行,坐如來座。慈悲行,即不行而行,入如來室。是謂約三法釋菩薩行處,明弘經方軌也。
△二、釋親近處三:初、約遠論近,二、約近論近,三、約非遠非近論近(遠近二字,並去聲讀,是虛活字)。初、約遠論近,是附戒門以助止觀,成就慈悲,亦是廣上住忍辱地行不行也。文為十:初、遠豪勢,乃至十、遠畜養。於中,九是生死,第五二乘一種是涅槃,二俱遠離,乃名親近中道。
初遠豪勢
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親近處?菩薩摩訶薩不親近國王、王子、大臣、官長。
恐始行人恃附勢力,失正道,故初似小益,久則大損。
△二、遠邪人邪法
不親近諸外道、梵志、尼犍子等,及造世俗文筆贊詠外書,及路伽耶陀、逆路伽耶陀者。
梵志,亦云淨裔,在家事梵者也。尼犍,此翻離系,出家外道之通名也。路伽耶陀,亦云韋陀,西域外道典籍,依於愛見而為答釋者也。逆者,徴問之謂,即是依於愛見而為問難者也。正觀未成,切須防斷,恐其染習,迷於正理。
△三遠兇險戲
亦不親近諸有凶戲、相叉、相撲,及那羅等種種變現之戲。
那羅,此雲力,即捔力戲也。不親近者,恐散逸故。
△四遠旃陀羅
又不親近旃陀羅及畜豬、羊、雞、狗、畋獵、漁捕諸惡律儀,如是人等或時來者,則為說法無所希望。
近旃陀羅,令人無慈。
△五遠二乘眾
又不親近求聲聞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亦不問訊;若於房中,若經行處,若在講堂中,不共住止;或時來者,隨宜說法,無所希求。
近二乘人,令人遠菩提,故西土大小兩乘各居不雜,故云或來。既未受大,勿妨小志,故云隨宜說法。
△六遠欲想
文殊師利,又菩薩摩訶薩,不應於女人身取能生欲想相而為說法,亦不樂見若入他家,不與小女、處女、寡女等共語。
欲想最能殺,害菩提心故。
△七遠不男
亦復不近五種不男之人以為親厚。
不男,最能壞亂菩提志故。五不男者:一、生不男,謂胎中或初生時便缺男根;二、犍不男,謂截去或爛壞等;三、妒不男,謂因他淫慾,乍有根起而無根用;四、變不男,謂見男變女,見女變男;五、半不男,謂半月有用,半月不能。此皆宿造惡業,今感惡報,不任載道,非佛法器,故名重難,不得出家,亦不應與親厚。
△八遠危害
不獨入他家,若有因緣須獨入時,但一心念佛。
獨入他家,恐招危害;一心念佛,障難悉除。
△九、遠譏嫌
若為女人說法,不露齒笑,不現胸臆,乃至為法猶不親厚,況復餘事?
律中:若為女人說法,須有男子知好惡者在旁;若無有知男子,不得過五六語。皆是遠嫌避疑,勿令增他不善心也。
△十遠畜養
不樂畜年少弟子、沙彌、小兒,亦不樂與同師。
少年之人,習性未定,自畜則妨修正業,同師則嬈亂請益故也。前文但云住忍辱地,是直緣理。今戒門廣出眾辱之緣,應修遠離,非持刀杖亦不棄捨,但以正慧而遠離之。如是十法,諸教皆然。但離二乘,諸教小異。今弘妙典,須屬圓人。觀心釋者,應作總別二種。總者,無非法界,何所可離?何所不離?非離非不離而論離耳,還同非遠非近而論近。初心雖了一切本無,而須數數近於遠離。別者,遠離三教,教主豪勢。二邊之法,即是邪法;二邊人者,即名邪人。二觀神通,名為凶戲。三惑旃陀羅,殺三智命。偏空滅想,名二乘眾。偏觀真俗,乃至中道法愛,皆名欲想。滅色住空,名為不男。方便觀智,皆害圓極一切俗境,名為譏嫌。前三教善根,名為年少小兒。一一皆以所離為境,皆遠三惑而近三觀也。初約遠論近竟。
△二、約近論。近是附定門,以助止觀,成就慈悲。亦是廣上柔和善順,而不卒暴心,亦不驚不行行也。上直明不暴不驚,今廣出修定之心,修定之處,修定要門。以定力故,在暴而治,在驚而安。
常好坐禪,在於閒處修攝其心。文殊師利,是名初親近處。
常好坐禪,是修定之心,好於中道實相禪法,即五法中欲兼攝得精進、念、巧慧、一心也。在於閒處,是修定之處,即五緣中處也。修攝其心,是修定要門,謂呵五欲,棄五蓋,調五事也。於二十五方便中,前文附戒門,離十惱亂,即第一持戒清淨。今雲在於閒處,即第三閒居靜處。既在閒處,理必兼攝第四息諸緣務,但略不言第二衣食具足,第五得善知識耳。若約觀心,明具五緣,則三觀為衣,禪悅法喜為食,諸佛菩薩、六度道品、法性實際,皆為善知識也。呵五欲者,謂色、聲、香、味、觸,皆是劫功德賊,深知其過,休息貪染。棄五蓋者,謂貪慾、瞋恚、睡眠、掉悔、疑惑,蓋覆定慧,故須急棄,如剪毒樹,如檢偷賊。調五事者,謂調食不飢不飽,調眠不節不恣,調身不寬不急,調息不澀不滑,調心不沉不浮。此二十法,一一皆有事相理觀,具如摩訶止觀,須者尋之。行五法者,欲得初禪,亦須五法,乃至諸禪,亦復如是。今約圓觀,則是欲從二邊正入中道,不雜二邊為精,任運流入為進,系緣法界,一念法界為念,修中觀方便名巧慧。息於二邊,心水澄清,能知世間生滅法相,是為不二其心,清淨常一,能見般若也。以此戒定二門,為前方便,是故結雲初親近處。
△三、約非遠非近論。近是附慧門以助止觀,成就慈悲。亦是廣上於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亦不行不分別非行非不行也。文分為三:初、總標境智,二、別釋,三、結成。
今初。
複次,菩薩摩訶薩觀一切法空。
觀者,中道觀智也。一切法者,十法界境也。空者,不思議第一義諦也。若單論智,智無所觀,故舉一切以顯皆空。此空即是諸法實相,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今菩薩初心,便以中道止觀而觀察之,所謂從始至終,皆以佛知佛見而為修行,故能開示悟入,中間永無諸委曲相也。
△二別釋
如實相不顛倒,不動不退不轉,如虛空無所有性,一切語言道斷,不生不出不起,無名無相,實無所有,無量無邊,無礙無障。
如實相句,別釋所觀十法界境。不顛倒以下,別釋能觀中道智也。二邊三諦,無一異故,名之為如。非七方便,故名為實。以實為相,故言如實相也。(二邊對中,中必三諦。三而不三,名無一異。三諦如實,對七辨異,故云實耳。實即無相,遍相一切。)不顛倒者,無凡夫常樂我淨四倒,無二乘無常苦無我不淨四倒,亦無出假常樂我淨四倒,即是非榮非枯。雙照榮枯,正中道觀也。不動者,不為二死所動也。不退者,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也。不轉者,不如凡夫輪轉生死,不如二乘轉凡為聖也。如虛空者,但有名字,字不可得。中道觀智,亦但有字,求不可得也。無所有性者,無自性,無他性,無共性,無無因性也。一切語言道斷者,離四句,絕百非,故不可思議也。不生者,惑智理皆不生,謂所破能破稱理,故俱不生,則行位因果等,皆不生也。不出者,如來所治,全體即是,故無可出,畢竟不復發也。不起者,以入理故,一切方便理教,皆寂滅也。無名者,一切名所不能詮,即不顛倒,乃至不起,亦不足以名之也。無相者,一切相所不能狀,即不顛倒,乃至不起,亦不足以形容之也。無名即是性空,無相即是相空。實無所有者,重嘆觀體,非二邊之有也。無量者,非陰入界等諸數法也。無邊者,非偏小等諸有分限法也。無礙者,遍入一切諸法也。無障者,無有一法能遮止之也。雖復多句,只是能觀之智,無相無作,與所觀之境,稱實相應耳。
△三、結成
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二親近處。
但以因緣有者,結也。上直明中道觀慧,今明雙照二邊。理性畢竟清淨,如上所說,非解非惑。而從惑因緣生生死,從解因緣生涅槃。生死涅槃,如六龍舞。從顛倒故有生死,由生死故有涅槃,故皆從顛倒生。由有生死涅槃故,有十界一切諸法可說。而十界一切諸法,畢竟皆空,皆如實相也。(上直明中道觀慧者,多約雙非故也。然而豈有中道不照二邊。今此重明照於二邊,用結諸文,以顯中觀不思議體。)又因緣有,有於涅槃。從顛倒生,生於生死。由有涅槃生死,故有可說。而中道實相之體,證涅槃而非涅槃,在生死而非生死,終不可說。故菩薩常樂觀之,觀涅槃是真諦,生死是俗諦。涅槃生死所依之體,即非涅槃生死,是中諦也。(此分因緣顛倒而為二邊,義則更顯。然生死正屬因緣,且從倒邊,故名顛倒。若達因緣,便有涅槃。故以初句,判屬涅槃也。又三種涅槃,皆以觀因緣有。二種生死,皆從三惑顛倒而生。指迷歸悟,故有言說。)又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者,結不思議三諦境也。故說者,不思議教也。常樂觀者,不思議三觀也。(一切從因緣生顛倒之法,無非妙境。由此本有妙境,說上中道妙觀,稟此妙說常樂觀於如是妙境也。)已上三節,雙約境智釋竟。今更通三節文,全約觀釋。初雲觀一切法空如實相者,標觀體也。實相正是所觀,以所顯能觀,方有體故也。不顛倒下,皆釋觀相。不為二邊八倒所動,故云不倒不動。不墮二乘凡夫二地,故云不退不轉。非未來故不生,非過去故不出,非現在故不起。釋論云:如虛空無入無出,無住相攝。大乘亦爾,無未來入處,(不從於現,以入未故,即是不生。)無過去出處,(不從於現,以出過故。)無現在住處。(現在不住,即是不起。)余皆如前可解。又經文有十九句,初一句是總,後十八句對大品十八。空如實相,即第一義空。不顛倒即內空,內無六入我我所執,故不顛倒。不動即外空,外不為六塵所流動也。不退即內外空,十二入皆空,故言不退。不轉即空空,空破諸法,諸法是所破,空是能破,無復諸法,唯有空在,此空亦空,故言空空。空既空故,無復能轉,故言不轉也。如虛空者,即是大空,執方計破,故言如虛空也。無所有性即畢竟空,諸法無遺余,故名畢竟空,以畢竟空故,無所有性也。一切語言道斷即一切空,一切空不可說,故語言道斷也。不生即有為空,有為是因緣和合,既不合,故不生也。不出即無為空,無為名出離,出離法空,故名不出也。不起即無始空,求原初不可得,故無起也。無名即性空,無相即相空,並可解。實無所有即不可得空,無量即有法空,有法則有量,有量既空,故言無量也。無邊即無法空,無法則是邊,表今空,故無邊也。無礙即有法無法空,二俱不可得,故言無礙也。無障即散空,妨障不可得,故言無障也。十八空皆是中道正慧,皆名為空,隨十八種境,故言十八耳。大經云:如來常修十八空義。故用十八空釋十八句也。複次,約十八空,既可雲初總後別,前約體相,亦可雲總體別體,總相別相。複次,初雙約境智釋,次但全約觀釋。然觀必觀境,故可但全約觀;境能發觀,亦可但全約境。今更私作全約境釋,謂菩薩觀一切法無不皆空,一切法皆如實相,一切法皆不顛倒,一切法皆不動、皆不退、皆不轉,一切法皆如虛空無所有性,一切語言道斷、不生、不出、不起,一切法皆無名,一切法皆無相,一切法皆實無所有,一切法皆無量,一切法皆無邊,一切法皆無礙無障。此顯百界千如諸法,一一無非實相,即權而實,即俗而真也。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故說。此顯實相無相之體,隨染淨緣,具造十界百界千如一切諸法,即實而權,即真而俗也。權實不二,乃是圓融不思議之二諦。其體相即,即名為一實諦。言空則一切皆空,言有則一切皆有,言中則一切皆中,復名為圓融三諦。非一二三而一二三,雖一二三而真理不當名一二三,復名為圓妙無諦。常樂觀如是法相,即是正觀不思議境,是故結雲第二親近處也。問:前雲行處是正行,親近處是助行,今第二親近處云何即名正觀?答:前不云乎,詣理略說名行處,略說名正;附事廣說名親近處,廣說名助。說有廣略,理無淺深。圓家正助,正助並圓,直是非正非助。圓道妙理,約廣文能裨理觀,名為助耳。初身安樂行中,初長文竟。
△二、偈頌三:初、頌標,二、頌釋,三、明行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有菩薩,於後惡世,無怖畏心,欲說是經,應入行處,及親近處。
△二、頌釋二:初、頌約遠論近,二、頌非遠非近。長文分釋行處、親近處,頌中取意合頌,不複次第,正顯文有廣略,理非淺深也。
今初。
常離國王,及國王子,大臣官長,(一)兇險戲者,(三)及旃陀羅,(四)外道梵志,(二)亦不親近,增上慢人,貪著小乘,三藏學者,破戒比丘,名字羅漢,及比丘尼,好戲笑者,深著五欲,求現滅度,諸優婆夷,皆勿親近,若是人等,以好心來,到菩薩所,為聞佛道,菩薩則以,無所畏心,不懷希望,而為說法,(五兼第十)寡女處女,及諸不男,皆勿親近,以為親厚,(六七)亦莫親近,屠兒魁膾,畋獵漁捕,為利殺害,販肉自活,炫賣女色,如是之人,皆勿親近,(又四)兇險相撲,種種嬉戲,諸淫女等,盡勿親近,(又三又六)莫獨屏處,為女說法,若說法時,無得戲笑,(九)入里乞食,將一比丘,若無比丘,一心念佛,(八)是則名為,行處近處,以此二處,能安樂說。
增上慢人,謂坐禪得小輕安,妄謂有所證得者也。貪著小乘三藏學者,謂專圖名相,口耳學問,不肯觀心修證者也。名字羅漢,謂假名阿練若也。深著五欲,謂於色聲香味觸五塵之中,隨有偏嗜者也。求現滅度,謂但求小乘果證,無大慈悲者也。著五欲是生死邊,求滅度是涅槃邊,二皆勿近,應近中道明矣。此皆長文近處所列,而今結雲行處近處,故知正助但約廣略,決無淺深。
△二頌非遠非近
又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法,亦不分別是男是女,不得諸法不知不見,是則名為菩薩行處。
別教名上法,通教名中法,藏教名下法,咸開入圓,無復藏通別法可得,故不行也。六凡法界,惑業苦等,名有為有漏法。四聖法界,功德智慧,名有為無漏法。十界真如,平等之性,名無為法。有為色心,暫有體用,名為實法。不相應行,依於色心,分位假立,名不實法。又或有為名不實法,性生滅故。無為名實法,性不改故。或有漏名不實法,以違性故。無漏名實法,以稱性故。或一切實,二俱稱諦故。(有為是俗諦,無為是真諦。)一切不實,情有理無,理有情無故。(有漏情之所有,理之所無,以理無故,名為不實。無漏理之所有,情之所無,以情無故,名為不實。)今皆不行者,由觀諸法如實相,則有為亦實相,非復有為,無為亦實相,非復無為,實亦實相,非復是實,不實亦實相,非復不實,故不行也。此頌於法無所行,而觀諸法如實相也。亦不分別是男是女者,男即是慧,女即是定,定慧之法,性本絕言,故不可分別也。不得諸法者,常自寂滅相故。不知不見者,遠離能取所取戲論相故。此頌亦不行不分別也。
一切諸法,空無所有,無有常住,亦無起滅,是名智者,所親近處。
此略頌觀一切法空等文也。無有常住,遮於真諦。亦無起滅,遮於俗諦。真俗雙遮,正顯中道,言略意周矣。
顛倒分別,諸法有無,是實非實,是生非生。在於閒處,修攝其心,安住不動,如須彌山。觀一切法,皆無所有,猶如虛空,無有堅固。不生不出,不動不退,常住一相,是名近處。
此頌從顛倒生,故說以為所觀之境,兼頌約近論近,以為方便,然後重頌正觀一切法空等也。上文附戒附定,合為初親近處,慧名第二親近處。今以定慧合頌,而頌戒門,則雙結行近,正顯三學互融,事理不二也。問:上雲無有常住,今雲常住一相,何也?答:若對起滅而言,常住則是情計,是故須破,情計破已,理本常住。又對起滅而言,常住則有二相,今一切法皆無所有,則無起無滅,當體常住,故名一相。一相即實相,實相即諸法而非諸法,諸法即非法,故名實相也。二、頌釋竟。
△三、明行成三:初、標行成,二、釋行成而得安樂,三、頌總結。
今初。
若有比丘,於我滅後,入是行處,及親近處,說斯經時,無有怯弱。
事成則外儀無失,理成則內心無滯,故無怯弱也。
△二、釋行成而得安樂
菩薩有時入於靜室,以正憶念隨義觀法,從禪定起,為諸國王、王子、臣民、婆羅門等,開化演暢說斯經典,其心安隱無有怯弱。
此釋安樂之因。因修禪定,止於過惡,得人無我,外則不損;因修智慧,離諸取著,得法無我,內無顛倒。是以心不怯弱,不怯弱名安樂也。
△三頌總結
文殊師利,是名菩薩安住初法,能於後世說法華經。
初身安樂行竟。
△二、口安樂行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標,二、釋。
今初。
又文殊師利,如來滅後,於末法中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
△二、釋為二:初、止行,二、觀行。止行防非,是如來衣。觀行說法,是如來座。又止行拔苦,觀行與樂,是如來室也。初、止行又四:初、不說過,二、不輕慢,三、不嘆毀,四、不怨嫌。
今初。
若口宣說,若讀經時,不樂說人,及經典過,
人雖有過,於我何與?只應內省,何暇非他?若喜談人過者,如揚糞穢,自薰薰他,損惱實重,非安樂行也。一切經典,皆是如來方便隨宜所說,如食石蜜,中邊皆甜,安得有過?說經典過,皆由不解權實妙理,故亦非安樂行也。
△二不輕慢
亦不輕慢,諸餘法師。
不倚圓而蔑偏,不重實而輕權。佛尚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諦。豈可自恃,不護物機。
△三不嘆毀
不說他人好惡長短,於聲聞人亦不稱名說其過惡,亦不稱名讚嘆其美。
人皆惡聞其短,故不譚短;面譽彼人,則如對毀此人,故不稱長。大論云:自贊者是貢高人,自毀者是妖惑人,贊他者是諂佞人,毀他者是讒賊人。智者應以四悉籌量而護自他。又日藏經云:初中後夜,減省睡眠,精進坐禪,誦經修道,背捨生死,向涅槃路,不稱他短,不說己長,謙下卑遜,不自憍高,衣服知足,不放逸行,繫念思惟,心不馳散,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此皆安樂行之相也。於聲聞人等者,根性不定,若嘆二乘,或令彼退大取小;若毀呰二乘,或令彼大小俱失,兩無所取也。
△四不怨嫌
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若謂彼人彼法妨害我道,即是怨心;若謂彼人彼法鄙劣,即是嫌心。心機一動,聲說即發,杜說過之源,故不生怨嫌心也。大集經云:過去拘留孫佛法中,有一比丘發菩提心,誦持大小乘法聚各八萬四千,意嫌頭陀比丘不誦經典猶如株杌,由此墮獄受大苦惱,從地獄出受羅剎身,至賢劫佛樓至佛時方脫鬼身。常人尚爾,況安樂行?為弘大典,將護小行,安得不慎其心念耶?怨怪嫌責,怨深嫌淺,淺深俱舍,方稱正行。此口安樂行。所言心者,為制口故。初止行竟。
△二觀行
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諸有聽者不逆其意,有所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
觀諸法空,無所取著,心不苟執,不逆人意,不違法相,故不以小乘法答。若見無大機而為說小,則令得方便益;若不見無大而為說小,則恐妨其大緣。故深位有知機之智,則可隨宜說法;始行無鑒物之能,但可說大乘法也。口安樂行初長文竟。
△二、偈頌三:初、頌標,二、頌釋,三、明行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菩薩常樂,安隱說法,於清淨地,而施床座,以油塗身,澡浴塵穢,著新淨衣,內外俱淨。
長文但云應住此中,別出行相。安隱說法,欲令前人得安隱道及安隱果,即入如來室也。於清淨地而施床座,即坐如來座也。以油塗身四句,即著如來衣也。以此三法而導口業,名安樂行。
△二、頌釋二:初、頌止行,二、頌觀行。初中四:初、頌二不輕慢,二、頌三不嘆毀,三、頌初不說過,四、頌四不怨嫌。長文俱約止善說,頌中皆約行善說也。
今初。
安處法座,隨問為說。
慢則不隨,隨即不輕慢意。
△二頌三不嘆毀
若有比丘,及比丘尼,諸優婆塞,及優婆夷,國王王子,群臣士民,以微妙義,和顏為說,若有難問,隨義而答。
但依於義,不譚人好惡也。隨義答者有二:一可答,二不可答。若問答相難詰,相上下,若勝負則自知,是為智者語,一可答也。若自放恣,敢有違者誅之,是為王者語。若長短是非皆不知,惟覓勝而已,是為愚者語,二不可答也。
△三頌初不說過
因緣譬喻,敷演分別,以是方便,皆使發心,漸漸增益,入於佛道。
若樂說人及經典過,生人毒念;今不說過,故使發心入於佛道,佛道從喜生也。
△四頌四不怨嫌
除懶惰意,及懈怠想,離諸憂惱,慈心說法。
怨嫌心起,則懈懶憂惱;今慈心說法,則精進歡悅也。初頌止行竟。
△二頌觀行
晝夜常說,無上道教,以諸因緣,無量譬喻,開示眾生,咸令歡喜,衣服臥具,飲食醫藥,而於其中,無所希望,但一心念,說法因緣,願成佛道,令眾亦爾,是則大利,安樂供養。
說無上道,即頌但以大乘法答。願成佛道,令眾亦爾,即頌令得一切種智也。二、頌釋竟。
△三、明行成四:初、標行成,二、明內無過則外難不生,三、明內有善法所以行成,四、格量功德。
今初。
我滅度後,若有比丘,能演說斯,妙法華經,
△二明內無過則外難不生如無臭物蠅則不來
心無嫉恚,諸惱障礙,亦無憂愁,及罵詈者,又無怖畏,加刀杖等,亦無擯出,安住忍故。
△三、明內有善法所以行成
智者如是,善修其心,能住安樂,如我上說。
若內無過,如長文中說;若內有善,如偈中說也。
△四、格量功德
其人功德,千萬億劫,算數譬喻,說不能盡。
二口安樂行竟
△三、意安樂行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三:初、標,二、釋,三、結行成。
今初。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受持讀誦斯經典者。
△二、釋二:初、止行,二、觀行。止行是衣,觀行是座,拔苦與樂是室也。初中四:初、不嫉誑,二、不輕罵,三、不惱亂,四、不諍競。
今初。
無懷嫉妒,諂誑之心。
不耐他榮,名為嫉妒。由貪故瞋,瞋垢之最重者也。險曲罔他,名之為諂。藏逆露順,不任教誨,貪痴為體,正與道相違也。矯現有德,以圖利養,名之為誑。由貪痴故,墮邪命法,謬膺恭敬,招苦無窮。故此等心,皆是學道大障。苟有其一,尚不能得二乘菩提,況可弘通大法,上求下化耶。安樂行菩薩,急須棄之。
△二不輕罵
亦勿輕罵,學佛道者,求其長短。
彼既發心學佛,便墮未來佛數。縱令煩惱習性不同,互有長短,但取其長以自益,勿求其短而忤彼也。
△三不惱亂
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菩薩道者,無得惱之令其疑悔,語其人言:汝等去道甚遠,終不能得一切種智。所以者何?汝是放逸之人,於道懈怠故。
四眾各有求三乘人所求三乘,義攝藏通別之三教。此三教法,皆是如來善巧方便,循循善誘,為實所施之權。四眾苟能依之求道,自可漸引歸圓。若自恃圓解,呵其去道尚遠。自恃薄有行門,呵其放逸懈怠。彼既被呵,便生疑悔。進不能薦取圓理,退不能遵守三權。是即惱亂行人,招過不小矣。若具知根智眼,乃能與奪適宜。
△四不諍競
又亦不應戲論諸法,有所諍競。
名字位人,薄解文義,未能念念觀心,每於消文釋義,而起諍競。只此諍競,便名戲論。何況縱恣習氣,言語嘲謔,濁亂心神,增長放逸,非安樂行,切須戒之。初止行竟。
△二、觀行四:初、大悲想,治嫉誑;二、慈父想,治輕罵;三、大師想,治惱亂;四、平等說法,治諍競。
今初。
當於一切眾,生起大悲想。
既起大悲,誓當拔苦,何忍嫉之、諂之、誑之?
△二、慈父想治輕罵
於諸如來,起慈父想,
既學佛道,即未來佛。佛即我等,大慈悲父。何可輕罵,求其長短。
△三、大師想治惱亂
於諸菩薩起大師想,於十方諸大菩薩常應深心恭敬禮拜。
三乘四眾,無非菩薩,有化訓德,皆眾生師,常應深心禮敬,何得惱令懷疑?
△四、平等說法治諍競
於一切眾生平等說法,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
文隨於義,義隨文,名為平等。平等則無偏執,不起諍競也。以順法故,不多不少,量機利鈍,隨器而授也。多說便為戲論,以彼不堪領解,徒費文辭,無實益故。若能領解,則如娑竭龍王雨注大海,乃至塵說、剎說,亦不為多。二、釋竟。
△三、結行成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有成就是第三安樂行者,說是法時無能惱亂。
此由止行成,故惡不能加也。
得好同學共讀誦是經,亦得大眾而來聽受,聽已能持,持已能誦,誦已能說,說已能書,若使人書,供養經卷,恭敬、尊重、讚嘆、
此由觀行成故,勝人來集也。意安樂行初長文竟。
△二、偈頌二:初、頌釋,二、頌行成,略不頌標也。初中二:初、頌止行,二、頌觀行。
今初。
爾時,世尊欲宣重此義,而說偈言:
若欲說是經,當舍嫉恚慢,諂誑邪偽心,常修質直行。不輕蔑於人,亦不戲論法,不令他疑悔,雲汝不得佛。
初四句,頌初不嫉誑。恚慢二字,嫉之本也。邪偽二字,諂誑之註腳也。常修質直行,正明對治門也。第五句,頌二不輕罵。第六句,頌四不諍競。後兩句,頌三不惱亂。
△二頌觀行
是佛子說法,常柔和能忍,慈悲於一切,不生懈怠心。十方大菩薩,愍眾故行道,應生恭敬心,是則我大師。於諸佛世尊,生無上父想,破於憍慢心,說法無障礙。
初一偈頌初大悲想,第二偈頌三大師想,次半偈頌二慈父想,後半偈頌四平等說法。初頌釋竟。
△二頌行成
第三法如是,智者應守護,一心安樂行,無量眾所敬。
三、意安樂行竟
△四、誓願安樂行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明行法,二、嘆經。初又三:初、標,二、釋,三、結行成。
今初。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有持是法華經者。
△二、釋為三:初、明誓願所緣之境,二、明起誓願之由,三、正立誓願。
今初。
於在家、出家人中,生大慈心;於非菩薩人中,生大悲心;
已發三乘出世心者,名為在家。出家之人,全未發心,名為非菩薩人。就發心中,未斷通惑,在三界內,名在家人。已斷通惑,出三界外,名出家人。此收藏通三乘別四十心皆盡也。非菩薩人,即收六道四生皆盡也。如此十法界境,各有苦集應拔,皆當起於大悲。各有道滅應與,皆當起於大慈。但已發心者,善芽既萌,因其善而玉成之,故起大慈。此慈即能拔三惑苦。未發心者,惡習偏強,因其惡而拯救之,故起大悲。此悲即能與三德樂。是謂緣無作諦,起無作誓也。
△二、明起誓願之由
應作是念:如是之人則為大失,如來方便隨宜說法,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
如來方便隨宜說法者,通指一代時教,或頓或漸,或大或小,或圓或偏,或顯或密,或定不定,乃至或兼或但,或對或帶,或開或顯,或廢或立,一一皆是不可思議善巧方便,一一皆是隨順眾生所宜也。非菩薩人,則於權法不聞不知不覺。在家出家菩薩,則於妙法不問不信不解。不聞故無三乘聞慧,不知故無三乘思慧,不覺故無三乘修慧,不問故無一乘聞慧,不信故無一乘思慧,不解故無一乘修慧。此皆迷本道滅,而為界內界外種種苦集,不達苦集體即道滅,所以為起弘誓願之由也。
△三、正立誓願
其人雖不問、不信、不解是經,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隨在何地,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住是法中。
前明誓由,雙舉無權實三慧。今但約無圓三慧而立誓者,實能攝權故也。但乏圓慧,尚在所愍,況彼沉迷,尤當哀惻。神通力者,如來衣,如來室力,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先以定動也。智慧力者,如來座力,四辯莊嚴,後以慧拔也。引之令得住是法中,則必為實施權,開權顯實。二釋竟。
△三、結行成二:初、明離過,二、明利益。
今初。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於如來滅後,有成就此第四法者,說是法時無有過失。
起大慈悲,是入如來室行成;知諸菩薩、非菩薩等,失於權實三慧,是坐如來座行成;弘誓制心,始終不倦,是著如來衣行成。室行成故,無瞋垢過失;座行成故,無諂誑過失;衣行成故,無懈怠過失;自既拔苦,遍拔他苦,義同止行成也。
△二、明利益,又二:初、正明,二、釋結。
今初。
常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國王、王子、大臣、人民、婆羅門、居士等,供養恭敬,尊重讚嘆。虛空諸天為聽法故,亦常隨侍。若在聚落、城邑、空閒林中,有人來欲難問者,諸天晝夜常為法故而衛護之,能令聽者皆得歡喜。
室行成故,人天供養,隨侍聽法;衣行成故,諸天衛護,無能難問;座行成故,聽者歡喜,自既得樂,遍與他樂義同;觀行成也。
△二、釋結
所以者何?此經是一切過去、未來、現在諸佛神力所護故。
三世諸佛同皆守護如是妙典,說此經者,安得不獲此大利益耶?初明行法竟。
△二、嘆經二:初、就法略嘆,二、約譬廣嘆。
今初。
文殊師利,是法華經於無量國中,乃至名字不可得聞,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諸佛出世,懸遠難值,正使佛出,久默斯要,是故聞名尚不可得,況得見耶?況受持耶?況讀誦耶?意顯今得見聞、受持、讀誦,乃是不可思議因緣,應須寶重,如說修行也。
△二、約譬廣嘆二:初、不與珠譬,二、與珠譬。初中二:初、立譬,二、法合。初又五:初、威伏諸國(至)五、惟不與珠。
今初。
文殊師利,譬如強力轉輪聖王,欲以威勢降伏諸國。
輪王譬如來化世,諸國譬陰、入、界諸境也。
△二、小王不順
而諸小王,不順其命。
小王,譬見愛等諸煩惱魔,即是寇盜,所謂林中王耳。未得無漏調伏,名不順其命。
△三、起兵討伐
時,轉輪王起種種兵而往討伐。
戒如堅甲,定如營壘,慧如利器。七賢中方法為前軍,須陀洹、斯陀含中方法為次軍,阿那含、阿羅漢中方法為後軍。所破者,是三毒等分八萬四千之寇盜;能破者,是八萬四千法門之官兵(小乘八萬四千法蘊)。
△四有功喜賜
王見兵眾戰有功者,即大歡喜,隨功賞賜,或與田宅、聚落、城邑,或與衣服、嚴身之具,或與種種珍寶、金、銀、琉璃、硨磲、碼瑙、珊瑚、琥珀、象、馬、車乘、奴婢、人民。
田譬禪定,宅譬解脫,聚落譬初果、二果,邑譬三果,城譬涅槃即第四果,衣服譬慚忍善法,嚴身之具譬一切助道善法,種種七寶譬七科無漏道品,象馬車乘譬二乘盡智及無生智,奴婢譬神通,人民譬有漏善法。
△五、惟不與珠
唯髻中明珠不以與之。所以者何?獨王頂上有此一珠,若以與之,王諸眷屬必大驚怪。
有出分段機發,名小功勳;有出變易機發,為大功勳。若未有大勛,忽賜髻珠,則眷屬驚怪。譬眾生大機未發,忽說此經,不惟二乘疑惑,即菩薩亦驚怪也。初立譬竟。
△二、法合亦五:初、合威伏諸國(至)五、合唯不與珠。
今初。
文殊師利,如來亦復如是,以禪定、智慧力,得法國土,王於三界。
禪定智慧力,得法國土者,禪定是慈忍行成,福德莊嚴,解脫德也;智慧是空座行成,智慧莊嚴,般若德也。以此二修而顯一性,合上轉輪聖王雖是王胤,由有強力而得登極,故言得法國土,即是證於常寂光土也。王於三界者,統攝實報方便,同居三土,合上欲以威勢降伏諸國,令斷三惑,出二死,順法性也。
△二、合小王不順
而諸魔王,不肯順伏。
同居三界,則有見愛魔王。方便三界,則有塵沙魔王。實報三界,則有無明魔王。皆不順法性也。
△三合起兵討伐
如來賢聖諸將,與之共戰。
即是七賢前軍,乃至四果後軍,與界內見愛煩惱戰也。
△四合有功喜賜
其有功者心亦歡喜,於四眾中為說諸經令其心悅,賜以禪定、解脫、無漏根、力諸法之財,又復賜與涅槃之城言得滅度,引導其心令皆歡喜。
能降見愛,名為有功,余可知。
△五、合唯不與珠
而不為說,是法華經。
濁障雖除,大機未發,故不為說也。初不與珠譬竟。
△二、與珠譬,亦二:初、立譬,二、法合。
今初。
文殊師利,如轉輪王見諸兵眾有大功者,心甚歡喜,以此難信之珠久在髻中,不妄與人而今與之。
圓明如意珠王,譬中道實智,體具三德。圓即法身德,明即般若德,如意雨寶即解脫德。極果所宗,故在王頂。臣下從來所未聞見,故名難信。實為權所隱,故云久在髻中。解髻即開權,與珠即顯實也。
△二法合
如來亦復如是,於三界中為大法王,以法教化一切眾生。見賢聖軍與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有大功勳,滅三毒,出三界,破魔網,爾時如來亦大歡喜。此法華經能令眾生至一切智,一切世間多怨難信,先所未說而今說之。
大集經云:知苦壞陰魔,斷集離煩惱魔,證滅離死魔,修道壞天子魔。此約小乘破界內四魔言也。然而小乘修出世道,但以天魔不能為障,故云壞天子魔。其實未能降伏天魔,惟有如來應身八相成道,示現降天魔耳。今雲與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滅三毒,出三界,即是分段功成。又雲有大功勳破魔網,即是大乘機發。故大歡喜,而說此難信之妙經也。
文殊師利,此法華經,是諸如來第一之說,於諸法中最為甚深。末後賜與,如彼強力之王久護明珠,今乃與之。文殊師利,此法華經,諸佛如來秘密之藏,於諸經中最在其上,長夜守護不妄宣說。始於今日,乃與汝等而敷演之。
既以法合譬竟,又復提譬帖合,殷勤讚嘆,不一而足,欲令聞者作難遭想,依安樂行,敬愛持弘故也。誓願安樂行,初長文竟。
△二、偈頌二:初、頌行法,二、頌嘆經。初中二:初、超頌行成,二、追頌行法。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常行忍辱,哀愍一切,乃能演說,佛所贊經。
上總明行成,今頌別顯,初句頌著衣行成,次句頌入室行成,演說頌坐座行成也。
△二、追頌行法三:初、頌誓願所緣之境,二、頌起誓願之由,三、頌正立誓願。
今初。
後末世時持此經者,於家、出家及非菩薩,應生慈悲。
△二頌起誓願之由
斯等不聞,不信是經,則為大失。
△三頌正立誓願
我得佛道,以諸方便,為說此法,令住其中。
初頌行法竟。
△二、頌嘆。經但頌約譬廣嘆,不頌就法略嘆。又長文兩譬兩合,今初總頌兩譬,二總頌兩合也。
初總頌兩譬。
譬如強力轉輪之王,兵戰有功,賞賜諸物:象、馬、車乘、嚴身之具,及諸田宅、聚落、城邑,或與衣服、種種珍寶、奴婢、財物,歡喜賜與。如有勇健,能為難事,王解髻中明珠賜之。
先三偈頌不與珠譬,後一偈頌與珠譬。
△二、總頌兩合
如來亦爾,為諸法王,忍辱大力,智慧寶藏,以大慈悲,如法化世。見一切人,受諸苦惱,欲求解脫,與諸魔戰,為是眾生,說種種法,以大方便,說此諸經。既知眾生,得其力已,末後乃為,說是法華,如王解髻,明珠與之。此經為尊,眾經中上,我常守護,不妄開示,今正是時,為汝等說。
先三偈半頌合不與珠,後三偈頌合與珠也。二、解釋修行方法竟。
△三、總明行成之相三:初、結勸四行,二、舉三報以勸,三、總結。
今初。
我滅度後,求佛道者,欲得安隱,演說斯經,應當親近,如是四法。
△二、舉三報以勸,亦名三障清淨。復為三:初、報障,轉轉現報;二、業障,轉轉生報;三、煩惱障,轉轉後報。
今初。
讀是經者,常無憂惱,又無病痛,顏色鮮白。
常無憂惱轉現報之心,又無病痛等轉現報之色也。
△二、業障轉轉生報
不生貧窮,卑賤醜陋。
惡業之因,乃感惡果。持經則不作貧賤業,所以不生卑陋處也。
△三、煩惱障轉轉後報二:初、別明三煩惱障轉,二、總明一切煩惱障轉。初又三:初、貪障轉,二、瞋障轉,三、痴障轉。
今初。
眾生樂見,如慕賢聖,天諸童子,以為給使。
多貪慾者,則人忽慢,又復障生梵天。今貪慾障轉,故眾生敬慕天童給使也。
△二、瞋障轉
刀杖不加,毒不能害。若人惡罵,口則閉塞,遊行無畏,如師子王。
舍瞋則內除刀箭,入陣則外刃不傷。
△三痴障轉
智慧光明,如日之照。
初別明三煩惱障轉竟。
△二、總明一切煩惱障轉四:初、夢入十信相似位(至)四、夢入妙覺究竟位。蓋安樂既是如來之行,故弘經者預表果成。當知弘功,其力不小。又百千萬億劫事,咸在一念夢中,用表妙法不可思議。一中無量,無量中一,是相前現,後當克果。一生弘教,功超累劫也。
初夢入十信相似位。
若於夢中,但見妙事,見諸如來,坐師子座,諸比丘眾,圍繞說法。又見龍神,阿修羅等,數如恆沙,恭敬合掌,自見其身,而為說法。
初二句總貫諸文;次四句見佛聞法,表上求佛道也;後六句為龍神等說法,表下化眾生也。
△二、夢入初住見道位
又見諸佛,身相金色,放無量光,照於一切,以梵音聲,演說諸法,佛為四眾,說無上法,見身處中,合掌贊佛,聞法歡喜,而為供養,得陀羅尼,證不退智,佛知其心,深入佛道,即為授記,成最正覺,汝善男子,當於來世,得無量智,佛之大道,國土嚴淨,廣大無比,亦有四眾,合掌聽法。
見身處中,表入實也。聞法歡喜,表悟圓因,所證與別歡喜地同也。得陀羅尼,即三總持。證不退智,即三不退。授記作佛,即無生現前記也。
△三、夢入住行向地修道位
又見自身,在山林中,修習善法,證諸實相,深入禪定,見十方佛。
善法者,稱性所起慧行及與行行,即是七科道品、十波羅蜜、四等、四攝、三昧、總持等一切佛道也。實相即是中道,中道非一非多,由破四十品惑,即有四十番分證中道,故名證諸實相也。深入禪定即首楞嚴定,不以二相見於如來,故云見十方佛也。又後心菩薩入金剛定,諸佛現前灌頂授職,故云見十方佛。
△四夢入妙覺究竟位
諸佛身金色,百福相莊嚴,聞法為人說,常有是好夢。又夢作國王,舍宮殿眷屬,及上妙五欲,行詣於道場。在菩提樹下,而處師子座,求道過七日,得諸佛之智。成無上道已,起而轉法輪,為四眾說法,經千萬億劫。說無漏妙法,度無量眾生,後當入涅槃,如煙盡燈滅。
夢八相佛,寄顯妙覺也。從須陀洹至辟支佛悉有夢,唯佛不夢無疑,無習氣故。金光明最勝王經明將證十地,皆先有夢。夢是獨頭意識,與睡眠心所合,幻現三世種種境界。所夢與過去事相應,即是習氣影子;若與未來事相應,即是吉凶先兆。今持經王得此好夢,未來不虛,是吉兆也。二、舉三報以勸竟。
△三、總結
若後惡世中,說是第一法,是人得大利,如上諸功德。
原此安樂行品,特示初心弘法方軌,具含十乘觀法。今略點之,令緣心有在。觀諸法如實相,第一觀不思議境也。於在家出家起大慈心,於非菩薩起大悲心,第二真正發菩提心也。三業各有止行觀行,第三善巧安心也。觀一切法空等,第四破法遍也。亦不行不分別,第五識通塞也。三業及誓願,即圓四念處。依此圓斷二惡而生二善,成就如意根力覺道,第六調適道品也。離十惱亂等,第七對治助開也。夢中所見,表第八次位也。而不卒暴,心亦不驚,第九能安忍也。於法無所行,第十離法愛也。通括四行,十法略周。又細論之,則一一行中,並具十法。又十法為正,四行助之。若四若十,並涉因果。又四行為總,十觀為別。若總若別,俱通橫豎。十法導理,無不克終。四行事儀,豈局在始。圓道妙行,終始無殊。六即義明,措足有地。初跡門開權顯實竟。
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