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會義 · 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三之一
△釋信解品竟。次釋藥草喻品
藥草喻品第五
此中具山川雲雨,獨以藥草標名者,土地是能生,雲雨是能潤,草木是所生所潤。所生所潤,通皆有用,(若從如來所述義邊,則盡大地,無不是藥。)而藥草用強。(若從迦葉等能領義邊,則正是中草。)譬有漏諸善,悉能除惡,而無漏為最。今無漏眾中,四大弟子,以譬領佛,譬深會聖心。佛贊善哉,甚為希有。述其得解,以喻其人,故稱藥草喻品。(世界悉檀。)夫藥草叢育日久,一蒙雲雨,扶蔬暐曄,芽莖豐蔚於外,力用充潤於內。譬諸無漏,住最後身,有餘涅槃,更不願求佛道。今得聞經,自乘佛乘,兼以運人,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內外自他,具勝力用,故稱藥草喻品。(為人悉檀。)夫藥草者,能治四大,補養五臟,還年駐色。(世藥三品,下治四大,中益五臟,上可還年駐色,俱非藥王。譬昔除四住病,養五分身,還真理年,駐變易色。)今蒙雲雨,忽成藥王,餌之遍治眾病,變體成仙。譬諸無漏聞經,破無明惑,開佛知見,我等今日,真是佛子,無上寶聚,不求自得,故稱藥草喻品。(破惑合遍治譬,即對治悉檀。開佛知見合成仙譬,即第一義悉檀。)約教者,三草是藏教,小樹是通教,大樹是別教,地雨是圓教。昔未開顯,則權實迥異。今既開顯,則三草二木,同是一地所生,一雨所潤,根莖枝葉,四微何殊?應具歷五味,以顯獨妙。本跡者,本住智地,曾施雲雨,跡為草木,引彼增長觀心,如玄文利益妙後說。
△譬說周四大段中,第三、如來述成,為二:初、略述成,二、廣述成。初中二:初、雙述善哉,二、領所不及。
今初。
爾時,世尊告摩訶迦葉及諸大弟子:善哉!善哉!迦葉,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誠如所言。
迦葉居僧之首,故別告之。信解具列四人,雖空生居首,然自陳之唱,屬在迦葉,故今別告。又言及諸大弟子,信知得悟,不但四人也。一善哉,述其法譬,兩處領實。一善哉,述其法譬,兩處領權。又華嚴之擬宜,領實也。三藏之誘引,領權也。方迥之體信,般若之轉教,俱領權實也。法華之付財,開權即實也。辭致曲巧,故言善說。皆是佛法,故言真實功德。印定不謬,故云誠如所言。
△二領所不及
如來復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汝等若於無量億劫說不能盡。
云何不及?謂退進、橫豎、亦橫亦豎、非橫非豎,皆不及也。所以者何?大雲普覆,遍荷清涼,大雨俱沾,無不蒙澤,咸令世間皆得知見未曾有法。那忽齊教止領二乘得益,不道人天小草,是為退所不及。菩薩名上草,亦名小樹、大樹,敷榮郁茂,自他饒益,而復不領,是為進所不及。又十法界,同成佛法界。那忽止領二乘,餘八法界都不涉言,是為橫所不及。又七方便,從淺至深,皆入真實。那忽止領二乘,餘五方便都不在言,是為豎所不及。又三世利益,遍於十方十界,未曾暫廢,都不涉言,是為亦橫亦豎,領所不及。又山川溪谷等,總言一地,一地能生,未嘗揀擇。草木種子,皆依於地,更無餘依。一雲靉靆,無處不密。一雨一味,不隔枯榮。普潤既同,普得增長。如來平等,不可思議。實不先頓後漸,初三末一。如龍興雲,普雨一切。不從身心降,除熱得清涼。是為五乘七方便,十方三世,平等廣大,甚深博遠,不可思議,無有差別。是為非橫非豎,領所不及。不及之言,非都頓奪。特以初心望後心,未窮極地,故云不盡耳。(因緣)又既悟初阿,亦具後茶功德。但齊教之領,未暇進領橫豎周遍耳。(約教)又權行大士,宜應如此也。(本跡)觀心者,退進橫豎。亦橫亦豎,無差而差也。非橫非豎,差即無差也。觀心即空,則差即無差。觀心即假,則無差即差。觀心即中,則非差非無差,雙照差與無差。(今人僅讀一本四教儀,輒執別五時而判教。止是竊取迦葉領解余涎,寧知如來三輪不思議化若此。)初略述成竟。
△二、廣述成二:初、長文,二、重頌。初中二:初、正明權實不可思議,二、結嘆述成。蓋既廣明三草二木差無差等,皆是迦葉領所不及,仍接引之,故結嘆云:汝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良以退進、橫豎等雖領不及,而舉其大意,不出權實故也。初中三:初、法說,二、立譬,三、法合。初又二:初、明權實教不可思議,二、明權實智不可思議。
今初。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虛也。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
此正總示以領所不及也。若據窮子之譬,則必先擬以大,後接以小,體信之後,方可領知,領知之後,方可付業,自是鈍根聲聞具歷五味受益之一途耳。豈知如來是大法王,得大自在,一音演說,隨類各解,三草二木,受益不虛。以智方便而演說法,則何權不施,寧止施三?所說皆到一切智地,則何實不顯,寧止二乘?故不可思議也。言一切智地者,究竟非二,故稱一;其性廣博,故稱切;寂而常照,故稱智;無住之本,立一切法,故稱地也。
△二、明權實智不可思議
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之所歸趣,亦知一切眾生深心所行,通達無礙;又於諸法究盡明了,示諸眾生一切智慧。
此明權實諸教所以皆悉不虛不可思議者,正由如來權實之智不可思議故也。觀知一切諸法之所歸趣者,契權實理也,識淺深藥也。亦知一切眾生深心所行通達無礙者,契十界機也,識標本病也。一切諸法各有遠趣近趣。言近趣者,戒善等趣人天,念處道品等趣涅槃,三祇六度趣三藏佛果,體觀無生趣三乘共實相,次第三觀趣別教果頭妙覺。言遠趣者,舉手低頭皆緣因善性,隨聞一句皆了因慧性,無不究竟趣於圓極佛果。夫一切諸法即十界法也,深心所行即十界機也。今雲知所歸趣通達無礙,則差即無差,即權而實矣。究盡明了是實相理也,一切智慧是圓極智也。今雲又於諸法示諸眾生,則無差即差,即實而權矣。無差而差,奚止能誘窮子?差而無差,奚止局於次第五味?故不可思議也。初法說竟。
△二、立譬二:初、明無差而差,譬即實而權;二、明差而無差,譬即權而實。初中二:初、約能生、所生,明無差而差;二、約能潤、所潤,明無差而差。
今初。
迦葉,譬如三千大千世界,山川溪谷土地所生,卉木叢林及諸藥草,種類若干名色各異。
三千大千山川、溪谷、土地,舉能生無差也;卉木、叢林、藥草,舉所生差別也。三千大千譬眾生,世間眾生無別法,依於五陰和合而立其名;三千大千亦無別法,依于山川、溪谷、土地而立其名。山譬色陰,顯而可見;川譬受陰,水流盈涸;溪譬想陰,屈曲晦明;谷譬行陰,幽隱難見;土地譬識陰,通為所依。如此五陰,皆為一切習因習果所依,猶彼山川、溪谷、土地,皆為一切草木、種子、根莖、枝葉所依也。卉者,草之總名;木者,樹之總名。眾草為叢,眾樹為林,治病力用勝者,稱之為藥。今雲藥草,且舉二乘無漏善也。五乘七方便等,因果不同,故云種類若干,各有稱謂為名,各有體相為色。以要言之,十界因果諸法,不離假名五陰;十萬八千有毒無毒藥品,不離大千土地。又三千大千,可譬正因理性,通為一切所依;山川、溪谷、土地,可譬眾生果報五陰色心;卉木、叢林,可譬眾生十界習因。此三法不相離,習因依報陰,報陰不出法性,如卉木依山川土地,山川土地依世界,此即性德三因。法性即正因法身德,果報即緣因解脫德,習因即了因般若德。若以正因望十界緣了,則無差而差,種類若干,名色各異;若以緣瞭望理性正因,則差而無差,同歸一地。如此權實之境,不可思議,頓扣於佛,那獨約二乘自類領耶?
△二、約能潤所潤明無差而差
密雲彌布遍覆三千大千世界,一時等澍其澤普洽,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小根、小莖、小枝、小葉,中根、中莖、中枝、中葉,大根、大莖、大枝、大葉,諸樹大小隨上中下各有所受,一雲所雨稱其種性而得生長華果敷實。
密雲遍覆,等澍普洽,舉能潤無差也。根莖枝葉,小中大等,各有所受,稱其種性,舉所潤差別也。雲有形色,譬如來身密。彌布遍覆,譬普現一切群生之前。又大慈等蔭,即譬意密。下文雲雷聲遠震,即譬口密也。一時等澍,譬八音四辯宣注法雨。其澤普洽,譬秘密不定二種化儀。念念之中,十界各得權實諸益,非同迦葉所領次第五味,僅僅先擬後引,先施後廢而已。根譬信,莖譬戒,枝譬定,葉譬慧,小譬人天信戒定慧,中譬二乘信戒定慧,大譬菩薩信戒定慧。諸樹大小,即通別二種菩薩。於中又各論上中下,舉凡萬有不同之機,咸於一時各有所受,止一身雲一音演說,能使小不過分,大不減少,稱其習報兩因種性而得生長,使彼習果華敷,報果果實。如此權實之教,不可思議,普應群機,那獨約五味次第領耶?初明無差而差,譬即實而權竟。
△二、明差而無差譬即權而實
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
若據文義,似是結成無差而差。若論譬意,則前譬無差而差已竟。今意正顯三草二木,各有差別,而地與雨,無差別也。一地所生者,譬道前心地所生,終因道後智地。(此道前後,名有通別。道後定在果後,道前通至凡夫。故方便品中,亦以等覺已前為道前,此中須以博地凡夫無戒善者為道前,以五乘為道中。所以道前道後,真如之理,等皆是地。地體無別,然皆能生。故知眾生道前心地,奚嘗不有能生性耶。而不能生不能成者,必假道後極果智地,令生令成。發心已後,究竟已前,皆假智地而成熟之。)一雨所潤者,譬一音所宣一乘法門,開發道中五乘善根,終是一音平等之達。而諸草木各有差別者,譬五乘善根,蒙佛法雨,隨分增長。而不自知五種之因,皆依一佛性。亦不自知五乘之教,皆是一大乘。亦不自知同歸佛慧,唯有如來能知也。二立譬竟。
△三、法合二:初、合無差而差,二、合差而無差。初中二:初、正合,二、提譬帖合。初又三:初、先合能潤,二、追合能生所生,三、複合能潤所潤。
今初。
迦葉,當知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如大雲起,以大音聲普遍世界天、人、阿修羅,如彼大雲遍覆三千大千國土,於大眾中而唱是言:我是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今世後世如實知之。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汝等天、人、阿修羅眾,皆應到此為聽法故。
此正合密雲彌布遍覆,兼合頌中雷聲遠震之譬,以顯如來三密也。出現於世,即應身出世,是身密也。如大雲起,舉譬帖合身密也。以大音聲,普遍世界,天人阿修羅,即是口密,頌中所謂雷聲遠震也。身口二密,皆由大慈所熏,所以應不失時,藥必應病,即兼顯意密也。世界,總舉三千大千,六道四生,意含十法界也。天人阿修羅,別舉三善道,能稟聲教之益意,譬三乘根性三十子也。如彼大雲遍覆等,舉譬帖合口密也。於大眾中,而唱是言等,重明大音普遍,略唱六種法門,集眾聽法,猶如雷聲遠震也。一如來等,是十號法門。二未度等,是四弘法門。未度苦者,令得度苦。未解集者,令得解集。未安道者,令得安住道諦。未證滅諦涅槃者,令得證於涅槃。至因名為僧那僧涅,此雲弘誓。至果名為大慈大悲,悲拔苦集,慈與道滅也。此四既依四諦,四諦有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之不同。發心克果,亦各有異。今自行唯圓,化他用四。雖遍用四,四皆歸圓。若不歸圓,則非出世本意。若不用四,不能普遍收機也。三、今世後世,如實知之,是三達法門。通達三世,無有障礙。四、我是一切知者,即一心三智法門。五、一切見者,即具足五眼法門。六、知道者等,即三不護法門。知道謂意業隨智慧行,開道謂身業隨智慧行,說道謂口業隨智慧行也。問:此一段文,舊用合注雨譬,今何不同?答:下文隨其所堪,而為說法,正合注雨。此既結明勸物聽受,況有大聲普唱之言,故知合雷聲也。
△二、追合能生所生
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
眾生二字,即合三千大千世界假名,兼得山川溪谷土地五陰,以假名實法不相離故。無數千萬億種,即合卉木叢林及諸藥草。通而言之,不出十法界機;別而言之,即取五乘七方便,乃能受潤也。
△三、複合能潤所潤又二:初、合能潤;二、合所潤。
今初。
如來於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其所堪而為說法。
此正合一時等澍譬也。然大雲雨之於如來說法,僅為片喻,何以故?雲雨是眾生共業所感,即是眾生識所變相,非情數攝,但屬無覆無記,所以不能觀根逗機,而於諸物,或損或益。如來不爾,有大誓願,有大慈悲,有大智慧,雖亦由於眾生增上共業,感佛出世,雖亦各於眾生識上,自變佛相,而本質境,是無漏善全法報體所起應用,故能以妙觀察智,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以成所作智,隨其所堪,而為說法,仍即大圓鏡智之所普持,平等性智之所印照也。於時者,眾生來至佛所聽法之時也。諸根利鈍者,不能受道為鈍,能受道者為利,又不能秉戒者為鈍,能秉戒者為利,不能修定者鈍,能修定者利,不能斷惑者鈍,能斷惑出三界者利,析觀斷惑者鈍,體觀斷惑者利,保證真空者鈍,出假化物者利,二觀為方便者鈍,直觀中道者利,傳傳不同,又五乘七方便人,各論利鈍也。精進懈怠亦爾,隨其所堪者,稱會機宜,無增減之失也。此則始從華嚴,終至般若,一一時中,秘密不定,一音說法,隨類各解,神力不共,不可思議,但令得益,不令墮苦,故為一時等澍。即一時中,各具五味偏圓,遍逗眾生根性,乃至法華會中,五千退席,移置他方,雖一座席,名為顯露決定,若望十方,不妨仍稱秘密,佛三密化,但同雲雨之普洽,而不同雲雨之無記,為若此也。若據迦葉所領,次第五時,何名一時等澍?
△二合所潤
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快得善利。是諸眾生,聞是法已,現世安隱,後生善處,以道受樂,亦得聞法;既聞法已,離諸障礙,於諸法中,任力所能,漸得入道。
此具明聞法三世種熟脫益。種種無量,乃至現世安隱,合其澤普洽譬也。後生善處,乃至亦得聞法,合稱其種性而得生長譬也。既聞法已,乃至漸令入道,合華果敷實譬也。皆令歡喜,是世界益。安隱生善,是為人益。離障諸礙,是對治益。漸得入道,是第一義益。且約今初,聞法而種善根者,次世熟,後世脫。或過去已種,則今熟次脫。或過去已熟,則今聞即脫。事非一概。又四悉檀益,該括權實。一一四悉,頓漸不同。若欲具說,浩然無涯。粗示大綱,俾知如來說法,益遍未來而已。又種種皆令歡喜,即稱其種性而得生長也。快得善利,具有四教。權實善利,即今世之華敷果實也。現世安隱,結上歡喜善利現在四益也。後生善處,以道受樂,報因感報果也。亦得聞法,習因感習果也。所受道樂,必有權實。於權實道,復論淺深。所聞之法,亦復如是。即次世中辨四益也。既聞法已,離諸障礙,所離亦有淺深不同,總是報因感於報果。任力所能,漸得入道,所入亦有權實不同,總是習因感於習果。即是第三後世之中辨四益也。所被之機,橫該十界。所受之益,豎徹四教。如華嚴、般若等,並令地獄得益。余可知也。初正合竟。
△二提譬帖合
如彼大雲,雨於一切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各得生長。
大雲及雨為能潤,合如來三密及聲教也。一切二字,合假名眾生也。卉木叢林藥草,合五乘七方便也。種性,合諸根利鈍懈怠精進也。具足蒙潤,合皆令歡喜快得善利也。各得生長,合現世安隱後生善處等也。初合無差而差竟。
△二、合差而無差二:初、正合,二、結釋。初中二:初、合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二、合草木各有差別。
今初。
如來說法一相一味,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
一相者,眾生心性,同一真如為相,合一地也。一味者,一乘之法,同詮一理,合一雨也。所謂下,雙釋一相一味也。解脫相者,業即解脫,本無二邊業縛相也。離相者,惑即般若,本離通別二惑相也。滅相者,苦即法身,二種生死,本寂滅也。眾生心性,即是性德解脫相,離相,滅相,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之相。如來一音說此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之法,則為即一味而三味,即三味而一味之教。眾生秉教修行,則以性德三相一相為所觀境,仗佛三味一味之教為增上緣起,於中道三相一相之行,究竟得成三相一相一切種智之果也。夫佛於一實相法,方便開為三五七九等相,於一味教,分別說為兼但對帶等味。眾生秉教修行,各獲果證,誰能知者,唯佛能知,究竟終歸一相一味耳。
△二、合草木各有差別三:初、正合眾生如草木,故不自知;二、明唯有如來能知,故與大雲同而不同;三、舉譬帖合眾生不知。
今初。
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若持讀誦,如說修行,所得功德,不自覺知。
其有眾生者,總舉不知之人,合三草二木也。法即一音一味之法,若持讀誦,如說修行,正明不知。何以故?持說不同,修行各異,人天作戒善之解,三乘作諦緣度解,解既不同,即是差別也。所得功德,不自覺知者,不知佛是一味,無差別教,但於七種權功德中,各得一種,各作一解,既不知其究竟歸實,亦不知其所得是權,即是權實,但迷名為不自覺知也。
△二、明惟有如來能知,故與大雲同而不同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眾生種相體性,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云何念,云何思,云何修,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以何法得何法,眾生住於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如來能知者,即是一切種智知也。如實見之者,即是佛眼見也。明了無礙者,即是徹始徹終,徹內徹外,咸洞悉也。若約能知能見,唯有佛智佛眼。若約所知所見,則減數。略舉十境,合為四意。一一無不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也。四意者,一約四法,二約三法,三約二法,四約一法。一約四法者,種相體性也。種有二義。若就相對論種,則三道是三德種。故淨名雲,一切煩惱之儔,為如來種。(由煩惱道,即有般若種也。)又雲,五無間皆解脫相。(由不善業,即有善法解脫種也。)又雲,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可復滅。(生死苦道,即法身種也。)若就類論種,則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一切世智,及三乘解心,即般若種。凡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法身種。如此諸種差別,惟佛能知。一切種只一種,即無差別,亦惟佛能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相者據外,體者主質,性者據內。具如十界十如中釋。若論差別,即十法界相,惟佛能知。若論無差別,即一佛界相,亦惟佛能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體性例然。二約三法者,聞思修三慧也。仍有三重。一雲,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者,三慧所取境也。教下所詮種相體性,隨教則有思修不同。對界為境,多少增減,觀體巧拙,隨義應知。為差無差,以權對實。二云:云何念,云何思,云何修者,三慧之當體也。此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亦有差無差等,例前可知。三云: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者,三慧之因緣也。由聞法故,方取於境,故以聞法而為因緣。如此三乘三慧,昔謂境體因緣有異,即是差別。若入圓妙三慧,即無差別。此有差別,惟佛能知。此無差別,亦惟佛能知。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三、約二法者,因果也。以何法為因,得何法之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別,惟佛能知。眾生如佛如,一如無二如,惟是一因一果,即無差別,亦惟佛能知。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四、約一法者,眾生住於種種諸地也,即是七方便人,住於七位,此即差別,惟佛能知。如實見之,惟是一地,即無差別,亦惟佛能知。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亦惟佛能知。故云明了無礙也。此中四意,攝盡諸法種相體性,為三慧所取。所取四法,不出因果。因果之體,體惟實性也。
△三、舉譬帖合眾生不知
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未開顯時,七方便人,皆同卉木,但能受潤增長,不能自知。既開顯後,方知三草二木,若根若莖,若枝若葉,若華若果,一一無非地之四微,則能全悟眾生性德理地,而為諸佛究竟一切智地。從此智地,興大悲雲,注權實雨,化化無盡。如來所以說法華經,欲人悟此性修秘要而已。初正合竟。
△二、結釋又二:初、結成差即無差,二、釋出不即說意。
今初。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一相一味等,已如前釋。為眾生故,分別說此一相一味。解脫離滅之法,即是一中無量。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即是無量中一。所以結成畢竟無差別也。言究竟涅槃者,不同二乘有餘無餘二涅槃也。言常寂滅相者,非以斷縛名為解脫,法本無縛,今亦無脫。非以舍合名為離相,法本無合,今亦無離。非以生盡名為滅相,法本無生,今亦無滅。所謂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不同二乘之三相也。終歸於空者,歸於中道第一義空,非是二乘灰斷之空也。勤勤再釋,簡實異權。佛之大慈,殷切甚矣。
△二、釋出不即說意
佛知是已,觀眾生心欲而將護之,是故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如來既知始末皆一,何不一切時中但說一實?故今釋云:觀眾生心欲而將養護持之,恐其誹謗,不即說也。初、正明權實不可思議竟。
△二、結嘆述成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隨宜說法,難解難知。
前明如來無量功德,汝等若於無量億劫說不能盡,如大雲雨,不可思議。若此,恐人疑四弟子齊教領解,何必是實?故佛稱述,雖未及究竟佛地,而具領五時權實,開佛知見,分證佛果,亦誠不虛。兼欲引發下根,令同得悟也。先嘆希有者,凡夫有反覆,聞能得益;菩薩是已事,解不為奇。今以無為正位,而能舍證入實,故甚希有。能知隨宜說法,述其能領,開三;能信、能受,述其能領,顯一也。所以者何下,釋成希有,可知。又前雲汝等說不能盡,今雲汝等甚為希有者,前約佛恩普被,猶如雲雨,靡不覆潤;佛恩普載,猶如大地,靡不生成,豈直但為一方一機而已?故云說不能盡也。今以佛恩雖普,眾生日用不自覺知,如三草二木,根植於地,稟潤於雨,而不能知。汝等能知始終十恩甚為希有,未度令度等,述其知佛四弘誓恩甚為希有;現世安隱,後生善處,以道受樂,述其知大慈與樂恩甚為希有;離諸障礙,漸得入道,述其知大悲拔苦恩甚為希有;輪王、釋、梵是小藥草,述其知勸善除煩惱恩甚為希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及緣覺證,是中藥草,述其知除寒熱見愛恩甚為希有;上草小樹,是為恥小慕大,述其知遮醜陋恩甚為希有;大樹,是述其知莊嚴恩甚為希有;最實事一地一雨,述其知付財、坐座、身心、財法自在安樂恩甚為希有。佛述其差別嘆者,嘆十恩文盡;述其無差別嘆者,即是一大恩也。廣述成中,初長文竟。
△二、重頌三:初、頌法說,二、頌立譬,三、頌法合。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隨眾生欲,種種說法。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是故迦葉,隨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破有法王者,因果不亡,名之為有。凡夫以見思為因,分段生死為果。二乘以塵沙為因,方便變易為果。菩薩以無明為因,自性變易為果。唯有諸佛,五住因亡,二死果喪,乃於諸法,得大自在也。出現世間,即是為利眾生故。凡權實諸教,皆使受者,得益不虛。隨眾生欲二句,頌權智說權教也。如來尊重四句,頌實智說實教也。有智若聞四句,釋不速說實之由也。是故迦葉四句,顯先權後實之巧也。以種種緣,即先施權。令得正見,即後顯實。惟此一實,名為正見。故涅槃中,迦葉童子領解雲,自此以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
△二、頌立譬二:初、頌無差而差,二、頌差而無差。初中二:初、超頌能潤無差,二、追頌能生所生受潤差別。
今初。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起於世間遍覆一切,慧雲含潤,雷光晃曜,雷聲遠震令眾悅豫,日光掩蔽地上清涼,靉靆垂布如可承攬,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雲,譬應身。應身隨智慧行,故言慧雲。能具十二部法,故言含潤。雷光晃曜,譬身放大光。雷聲遠震,譬口宣四辯。日光掩蔽,譬九十五種邪光不現。地上清涼,譬九十八種惱熱得除。靉靆垂布,如可承攬,譬應身相好威儀,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可得也。其雨普等,四方俱下,譬八音四辯,普應群機。流澍無量,譬一一時中,咸具五時八教。率土充洽,譬凡有心者,皆蒙利潤,一一時中,各得藏通別圓頓漸秘密不定五味之益也。
△二、追頌能生所生受潤差別
山川險谷,幽邃所生,卉木藥草,大小諸樹,百穀苗稼,甘蔗葡萄,雨之所潤,無不豐足。乾地普洽,藥木並茂,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隨分受潤。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根莖枝葉,華果光色,一雨所及,皆得鮮澤。
山川險谷,略頌能生也。幽邃,譬眾生久遠所植習因,隱在果報色心內也。百穀,譬十善互嚴,十善為百。甘蔗質一,可譬禪定所緣境一。蒲萄形多,可譬智慧所破惑多。乾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余如文。初頌無差而差竟。
△二頌差而無差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初二句頌所生所潤;第三句正頌能潤無差略,不頌能生,即以所生兼之;第四句頌差別不自知也。二、頌立譬竟。
△三、頌法合二:初、頌合無差而差,二、頌合差而無差。初中三:初、頌合能潤,二、頌合能生、所生,三、頌複合能潤、所潤。
今初。
佛亦如是,出現於世,譬如大雲,普覆一切。既出於世,為諸眾生,分別演說,諸法之實。大聖世尊,於諸天人,一切眾中,而宣是言:我為如來,兩足之尊,出於世間,猶如大雲。充潤一切,枯槁眾生,皆令離苦,得安隱樂。世間之樂,及涅槃樂,諸天人眾,一心善聽,皆應到此,覲無上尊。我為世尊,無能及者,安隱眾生,故現於世。為大眾說,甘露淨法,其法一味,解脫涅槃。以一妙音,演暢斯義,常為大乘,而作因緣。
既出於世等三偈,略頌十號。充潤一切等六句,略頌四弘,不頌餘四法門也。諸天人眾下四偈,頌勸聽受。其法一味者,七種方便,無不皆歸一乘,差而無差也。常為大乘而作因緣者,既作因緣,必用方便,即無差而差也。
△二頌合能生所生
我觀一切,普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之心。我無貪著,亦無限礙,恆為一切,平等說法。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常演說法,曾無他事。去來坐立,終不疲厭,充足世間,如雨普潤。
上文法合能生、所生,則雲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今頌則明佛觀一切普皆平等也。佛機為此,余機為彼,佛平等說,不於佛機者愛,余機者憎,譬如雨注不擇溪谷也。佛事為自,魔事為他,應後為去,應初為來,入實為坐,出權為立,余如文。
△三、頌複合能潤所潤二:初、頌合能潤;二、頌合所潤。
今初。
貴賤上下,持戒毀戒,威儀具足,及不具足,正見邪見,利根鈍根,等雨法雨,而無懈倦。
此頌如來於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其所堪,而為說法也。貴賤上下約位,持戒毀戒約行,利根鈍根約習,須約五乘七方便,展轉說之。
△二、頌合所潤,又二:初、頌歡喜善利現世安隱,合普洽譬;二、頌後生善處乃至漸得入道,合生長敷實譬。
今初。
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力所受,住於諸地。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起六神通,及得三明。獨處山林,常行禪定,得緣覺證,是中藥草。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如是菩薩,是名大樹。佛平等說,如一味雨,隨眾生性,所受不同,如彼草木,所稟各異。佛以此喻,方便開示,種種言辭,演說一法,於佛智慧,如海一滴。
初一偈總明受潤,次七偈別明受潤,後三偈結明能潤不可思議也。人天諸王,俱未斷惑,故合為小草。二乘俱有斷證,故合為中草。事六度菩薩,志求作佛,發心已勝二乘,故獨為上草。通教菩薩,已斷通惑,誓扶餘習,而化眾生,故名小樹。別教菩薩,自行化他,福慧高廣,故名大樹。又可義約三教菩薩,各作小中大三樹。六度約三僧祇,通教約七八九地,別教約三十心也。於佛智慧,如海一滴者,能潤如海,所潤如一滴也。一滴功德,已於無量億劫,說不能盡矣。
△二、頌後生善處乃至漸得入道合生長敷實譬
我雨法雨,充滿世間,一味之法,隨力修行。如彼叢林,藥草諸樹,隨其大小,漸增茂好。諸佛之法,常以一味,令諸世間,普得具足,漸次修行,皆得道果。聲聞緣覺,處於山林,住最後身,聞法得果,是名藥草,各得增長。若諸菩薩,智慧堅固,了達三界,求最上乘,是名小樹,而得增長。復有住禪,得神通力,聞諸法空,心大歡喜,放無數光,度諸眾生,是名大樹,而得增長。
初二偈總頌增長,次六偈半別頌增長也。就別頌中,諸佛之法等六句,是明人天增長。次聲聞下六句,是明二乘增長。住最後身有二義:一者、二乘若不值佛,未必是最後身,由見佛故,成最後身,即是增長義也;二者、二乘已住有餘涅槃,名最後身,今得聞大乘法,得大乘果,乃是增長義也。次若諸菩薩下六句,是明通教增長。體法智利,故名堅固,斷三界惑,故名了達。次復有住禪下二偈,是明別教增長。禪及神通,是入假力,聞諸法空,心大歡喜,謂聞中道第一義空,能隨順觀察也。略不頌六度增長者,六度是權中之權,有教無人,又未斷惑,可攝入人天也。初頌合無差而差竟。
△二頌合差而無差。長文廣,今頌略也。
如是,迦葉,佛所說法,譬如大雲以一味雨潤於人華,各得成實。迦葉當知,以諸因緣種種譬喻開示佛道,是我方便,諸佛亦然。今為汝等說最實事,諸聲聞眾皆非滅度,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前六句,舉譬帖合。無差而差,差即無差。一味雨,無差也。潤於人華,指七善因華而差也。各得成實,究竟同歸地之四微,差即無差也。次三偈半,結成權實不二。以諸因緣種種譬喻,即實而權也。開示佛道,即權而實也。今為汝等說最實事者,乃開顯之實。不同華嚴方等般若中,對權之實,即教一也。聲聞皆非滅度,即人一也。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即行一也。漸漸修學,悉當成佛,佛所知見,即理一也。譬說周中第三,如來述成竟。
△釋藥草喻品竟。次釋授記品。
授記品第六
梵音和伽羅,此雲授記,亦云受記、受決、受莂。授是與義,受是得義,記是記事,決是決定,莂是了莂。諸經或破受記,如淨名云:為從如生得受記?為從如滅得受記?如無生滅,則知無記。思益云:願不聞記名。大品云:受記是戲論。今經云何?答:若見有記記人,此見須破;若菩薩誓記,此記須與。(此通途答。)又世諦故記,第一義故無。(四教並論二諦,何得以真難俗。)又四悉適時故記,如下說。(四教各論四悉。)今經有五:若通途記,如法師品初;若別與記,如三周後;(一、通、別。)若正因記,如常不輕;若緣因記,如法師品十種供養;若了因記,如授三根人。正因記則廣,緣了記則狹。(二、三因。)或遲記,或速記。(三、遲、速。遲如聲聞,物如龍女。)或佛記,如此文;或菩薩記,如常不輕。雖無劫國之定,亦得是記。(四、師、弟。)復有懸記,如化城品未來弟子是。(五、現、未。)首楞嚴三昧經明四種記,今經具之。未發心與記,如常不輕品發心、現前、無生、三周記是也。四悉者,原夫諸佛本為大事因緣出世,令諸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今大事已顯,佛已說竟,眾生已入,暢佛本懷,眾生願滿,法應與記。如父遇子,豈不付財?又行人無量世行願,願在今佛。文云:其本願如此,故獲斯記。此兩緣是世界悉檀故記。(初約機應相對,第二單約速機。)又二乘聞經,改小入大,圓因已足,因必招果,故如來與記。又時眾咸知發願為生身、法身、內外眷屬,或願但生彼土,饒益眾生。此兩是為人悉檀故記。(一已生己善,二能生他善。)又授二乘記,破欲退大入小菩薩。何者?若定有二乘,可退為小;今無二乘,何所可退?(一破欲退為小之惡。)又破欲發二乘心者,彼證已舍,我何為取?(二破欲發小心之惡。)又破未改小者,則便改小。(三正破小惡。)又將證小者,即不取證。(四破將欲證小之惡。)此四是對治悉檀故記。又無生現前,必由實解,開佛知見不謬,故與受記。又一切眾生,但正無緣;今小乘聞經信解,緣正具足,開佛知見,故與受記。此兩是第一義悉檀故記。此四記攝一切諸受記盡也。中根人聞法、譬二周,開三顯一,具足領解。如來述成,雖自知作佛,而時事未審。若蒙佛誠言,授其當果,劫國決定,近遠了莂,則大歡喜。今從佛授與得名,故言授記品。又通論則記十界事,皆名授記,今但記作佛。又四教佛皆有授記,今唯在圓。又法身、應身二記,今且在應。本跡則諸大弟子久已得記,今跡示初受,以引實行。觀心者,能觀心性即空、假、中,即為諸佛授記,亦能授一切記,如常不輕。
△譬說周中第四,與受決,為二:初、正授中根記,二、許為下根宿世說。初中二:初、授大迦葉記,二、授三人記。初又二:初、長文,二、重頌。長文為六:初、行因(至)六國淨。
今初。
爾時,世尊說是偈已,告諸大眾唱如是言:我此弟子摩訶迦葉,於未來世當得奉覲三百萬億諸佛世尊,供養恭敬,尊重讚嘆,廣宣諸佛無量大法。
按世尊入滅,迦葉即白大眾,如來舍利,非我等事。我等事者,宜應結集法藏,勿令正法速滅。此廣宣大法之明證也。傳佛心印,而為西土初祖,苦心若此。又覲爾所諸佛,方示成佛。今人甫得小小光影,便欲訶佛罵祖,哀哉哀哉!
△二得果
於最後身得成為佛,名曰光明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因中身常圓滿,紫金光聚,果號光明如來。又傳持大法,普照一切,故號光明也。
△三劫國名
國名光德,劫名大莊嚴。
△四壽命
佛壽十二小劫。
△五、正像久近
正法住世二十小劫,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六國淨
國界嚴飾,無諸穢惡、瓦礫、荊棘、便利不淨。其土平正,無有高下、坑坎、堆阜,琉璃為地,寶樹行列,黃金為繩以界道側,散諸寶華周遍清淨。其國菩薩無量千億,諸聲聞眾亦復無數。無有魔事,雖有魔及魔民,皆護佛法。
因中深心護持正法,故感國淨,無魔事也。余悉如文。初長文竟。
△二、重頌五:初、頌行因得果(至)五、總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告諸比丘:我以佛眼見是迦葉,於未來世過無數劫當得作佛,而於來世供養奉覲三百萬億諸佛世尊,為佛智慧淨修梵行,供養最上二足尊已,修習一切無上之慧,於最後身得成為佛。
△二頌國淨
其土清淨,琉璃為地,多諸寶樹,行列道側,金繩界道,見者歡喜。常出好香,散眾名華,種種奇妙,以為莊嚴。其地平正,無有丘坑。諸菩薩眾,不可稱計,其心調柔,逮大神通,奉持諸佛,大乘經典。諸聲聞眾,無漏後身,法王之子,亦不可計,乃以天眼,不能數知。
△三頌佛壽
其佛當壽,十二小劫,
△四頌正像
正法住世二十小劫,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五、總結略不頌劫國名
光明世尊,其事如是。
切授大迦葉記竟
△二、授三人記二:初、請記,二、與記。初中四:初、正請,二、立譬,三、法合,四、結請。
今初。
爾時,大目犍連、須菩提、摩訶迦旃延等,皆悉悚栗一心合掌,瞻仰尊顏目不暫舍,即共同聲而說偈言:
大雄猛世尊,諸釋之法王,哀愍我等故,而賜佛音聲。
悚栗者,改小入大,不啻脫皮換骨,真有一番天旋地轉境界。
△二、立譬
若知我深心,見為授記者,如以甘露灑,除熱得清涼。如從飢國來,忽遇大王膳,心猶懷疑懼,未敢即便食。若復得王教,然後乃敢食,
△三法合
我等亦如是,每惟小乘過,不知當云何,得佛無上慧?雖聞佛音聲,言我等作佛,心尚懷憂懼,如未敢便食。若蒙佛授記,爾乃快安樂,
△四、結請
大雄猛世尊,常欲安世間,願賜我等記,如飢須教食。
初請記竟。
△二、與記三:初、記須菩提,二、記迦旃延,三、記目犍連。初中二:初、長文,二、重頌。長文五:初、行因(至)五、正像。
今初。
爾時,世尊知諸大弟子心之所念,告諸比丘:是須菩提,於當來世,奉覲三百萬億那由他佛,供養恭敬,尊重讚嘆,常修梵行,具菩薩道。
△二得果
於最後身得成為佛,號曰名相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今名空生果稱名相者,名相本空,空則具足一切名相,不同示跡石室,觀空但悟偏理也。
△三劫國莊嚴
劫名有寶,國名寶生。其土平正,玻璃為地,寶樹莊嚴,無諸丘坑、沙礫、荊棘、便利之穢,寶華覆地周遍清淨。其土人民皆處寶台、珍妙樓閣;聲聞弟子無量無邊,算數譬喻所不能知,諸菩薩眾無數千萬億那由他。
△四壽命
佛壽十二小劫。
△五正像
正法住世二十小劫,像法亦住二十小劫。其佛常處虛空為眾說法,度脫無量菩薩及聲聞眾。
常處虛空,表中道第一義空也。長文竟。
△二、重頌五:初、誡聽,二、頌行因得果(至)五、頌正像。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比丘眾,今告汝等:皆當一心,聽我所說。
△二、頌行因得果
我大弟子須菩提者,當得作佛,號曰名相,當供無數萬億諸佛,隨佛所行漸具大道,最後身得三十二相,端正姝妙猶如寶山。
△三頌國淨
其佛國土,嚴淨第一,眾生見者,無不愛樂,佛於其中,度無量眾。其佛法中,多諸菩薩,皆悉利根,轉不退輪,彼國常以,菩薩莊嚴。諸聲聞眾,不可稱數,皆得三明,具六神通,住八解脫,有大威德。其佛說法,現於無量,神通變化,不可思議。諸天人民,數如恆沙,皆共合掌,聽受佛語。
△四頌壽命
其佛當壽,十二小劫,
△五頌正像
正法住世二十小劫,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初記須菩提竟。
△二、記迦旃延二:初、長文,二、重頌。長文五:初、行因(至)五、正像。
今初。
爾時,世尊復告諸比丘眾:我今語汝,是大迦旃延,於當來世,以諸供具供養奉事八千億佛,恭敬尊重。諸佛滅後,各起塔廟,高千由旬,縱廣正等五百由旬,以金、銀、琉璃、硨磲、碼瑙、真珠、玫瑰七寶合成,眾華、瓔珞、塗香、末香、燒香、繒蓋、幢幡,供養塔廟。過是已後,當復供養二萬億佛,亦復如是。供養是諸佛已,具菩薩道。
△二得果
當得作佛,號曰閻浮那提金光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三國淨
其土平正,玻璃為地,寶樹莊嚴,黃金為繩以界道側,妙華覆地周遍清淨,見者歡喜。無四惡道,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道,多有天、人、諸聲聞眾及諸菩薩無量萬億莊嚴其國。
△四壽命
佛壽十二小劫。
△五正像
正法住世二十小劫,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長文竟
△二、重頌四:初、誡聽(至)四、頌國淨。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比丘眾,皆一心聽:如我所說,真實無異。
△二頌行因
是迦旃延,當以種種,妙好供具,供養諸佛。諸佛滅後,起七寶塔,亦以華香,供養舍利。
△三頌得果
其最後身,得佛智慧,成等正覺。
△四、頌國淨,略不頌壽命,正像也。
國土清淨,度脫無量,萬億眾生,皆為十方,之所供養。佛之光明,無能勝者,其佛號曰,閻浮金光。菩薩聲聞,斷一切有,無量無數,莊嚴其國。
二、記迦旃延竟
△三、記目犍連二:初、長文,二、重頌。初中五:初、行因(至)五、正像。
今初。
爾時,世尊復告大眾:我今語汝,是大目犍連,當以種種供具供養八千諸佛,恭敬尊重。諸佛滅後,各起塔廟,高千由旬,縱廣正等五百由旬,以金、銀、琉璃、硨磲、碼瑙、真珠、玫瑰七寶合成,眾華、瓔珞、塗香、末香、燒香、繒蓋、幢幡以用供養。過是已後,當復供養二百萬億諸佛,亦復如是。
△二得果
當得成佛,號曰多摩羅䟦旃檀香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三劫國
劫名喜滿,國名意樂。其土平正,玻璃為地,寶樹莊嚴,散真珠華周遍清淨,見者歡喜;多諸天、人、菩薩、聲聞,其數無量。
△四壽命
佛壽二十四小劫。
△五正像
正法住世四十小劫,像法亦住四十小劫。
長文竟
△二、重頌五:初、頌行因(至)五、頌正像。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此弟子,大目犍連,舍是身已,得見八千,二百萬億,諸佛世尊。為佛道故,供養恭敬,於諸佛所,常修梵行,於無量劫,奉持佛法。諸佛滅後,起七寶塔,長表金剎,華香伎樂,而以供養,諸佛塔廟。
剎者,具雲剎摩,此翻土田,以柱表剎,示所居處也。
△二頌得果兼國名
漸漸具足,菩薩道已,於意樂國,而得作佛,號多摩羅,旃檀之香。
△三頌壽命
其佛壽命,二十四劫,
△四頌國淨
常為天人,演說佛道。聲聞無量,如恆河沙,三明六通,有大威德。菩薩無數,志固精進,於佛智慧,皆不退轉。
△五頌正像
佛滅度後,正法當住四十小劫,像法亦爾。
初正授中根記竟。
△二、許為下根宿世說
我諸弟子,威德具足,其數五百,皆當授記,於未來世,鹹得成佛。我及汝等,宿世因緣,吾今當說,汝等善聽。
下根之人,已聞法、譬二周,復見上中受記,恐其猶疑不了,深生愧恥,故先六句許其總記,次四句許說宿緣,所以引進之也。第二,譬說周竟。
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