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文明史 · 第八講
講的目的——六世紀後半世紀高盧狀況的描述——日耳曼人入侵的真正的性質——在這個問題上犯錯誤的原因——羅馬社會的解體:1.在鄉村地區;2.在城鎮裡,雖然程度較低——日耳曼社會的解體: 1.移民聚居地或部落的解體;2.作戰隊伍的解散——新的社會階層的諸成分: 1.開始時的特權階層的諸成分;2.開始時的封建制度的諸成分;3.入侵後教會的諸成分——總結
先生們,我們現在已掌握了法國文明 的兩個原始的、基本因素;我們已研究了一方面羅馬文明、另一方面日耳曼社會,它們本身以及它們並存之前的情況。讓我們設法弄明白,當它們碰在一起時發生了什麼事和它們是怎樣互相混雜的;這就是說,來敘述一下日耳曼人大舉入侵和定居之後高盧的情況。
我想給這一敘述指定一個相當精確的日期,並預先告訴你們,它專屬於哪一個時期和哪一個地區。做這項工作困難是很大的。在這一時期,各種事物和思想都很混亂,以致大部分事實都是毫無秩序、也無日期地留傳給我們的,特別是那些與典章制度、與各不同階級的關係,一句話,與社會狀況有關的那些一般性的事實。這些事實,本質上都是極不明白、極不精確。它們在當代的一些不朽巨著中不是被刪略了便是被奇特地混淆了。我們每一步都必須猜測並恢復它們的年代。幸而,在這一時代,這種年代的正確性,比起任何其他年代來,不很重要。毫無疑問。在六世紀與八世紀之間,高盧的情況一定已經發生變化;人與人的關係、典章制度和風俗習慣一定已有變化;可是,要比我們可能會相信的少一些。這種混亂是極度的混亂,而且基本上是停滯的。當一切事物都被搞得雜亂無章並被混淆到這個地步時,要把它解開來並重新整理好,就需要花費許多時間;使每一個成分恢復到它自己的地位,重新進入正確的道路,重新處於支配其發展的特殊原則的指導之下,都需要許多時間。當蠻族在羅馬土地上定居下來之後,一些事件和一些人有好長一段時間都在這同一個圈子裡轉來轉去,成為比漸進更猛烈的運動的一種犧牲品。因此,從六世紀到八世紀,高盧的情況變化不大,一般事實的精確的年代,比起我們根據間隔時間的長短可能會自然地作出的假定就不那麼重要了。雖然如此,我們還是要在某種範圍內努力去確定我們現在正在探索的這圖景的年代。
確實占領高盧的日耳曼人是勃艮第人、西哥特人和法蘭克人。其他許多種人,其他許多汪達爾人的、阿蘭人的、斯維比人的、薩克森人的單獨的部隊在整個高盧土地上遊蕩;但其中有些只是過境,其餘的都很快就被高盧所同化;這些都是在歷史上毫不重要的部分入侵。算得上是我們的祖先的只有勃艮第人、西哥特人和法蘭克人。勃艮第人在406年至413年之間才終於明確地在高盧定居下來;他們占據了汝拉山脈、索恩河和迪朗斯河之間的地區;里昂是他們的統治中心。西哥特人在412至450年之間,把自己的勢力擴展到羅納河一帶,甚至越過了羅納河的左岸,到了迪朗斯河以南、盧瓦河和庇里牛斯山一帶:他們的國王駐蹕在土魯斯。法蘭克人在481至500年之間進軍高盧北部,而在萊茵河、埃斯考河和盧瓦河之間(不包括布列塔尼和諾曼底西部)定居下來;克洛維把蘇瓦松和巴黎作為他的首都。這樣,到五世紀末葉日耳曼的三大部族占領高盧領土已成定局。
高盧的各個地區在這三個民族的統治之下的情況並不是完全一樣的。它們之間有顯著的差別。法蘭克人比勃艮第人和哥特人更有外來的質性,更富於日耳曼素質,也更野蠻些。後面這兩個民族,在侵入高盧以前,早已和羅馬人有種關係;他們都居住在東羅馬帝國,在義大利;他們很熟悉羅馬的生活方式和居民情況。勃艮第人也可以這樣說。此外,這兩個民族早已成為基督教信徒。與此相反,法蘭克人從德國來到這裡時,還處於異教徒和敵人的狀況。他們所占領的那部分高盧,深深地感覺到這種差異,這在奧古斯丁·梯耶里先生的《法國史信札》的第七部中已有真實而生動的描述 注 。可是,我卻認為這還沒有一般所說的那麼重要。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羅馬的各個部分之間的差別還比征服它們的各個民族之間差別大些。你們已經看到,高盧南部遠比高盧北部文明,人口、城鎮、紀念物和道路等也遠為稠密。如果西哥特人到達時處於與法蘭克人同樣的野蠻狀態,那麼,納爾榜南西斯高盧和阿基坦尼亞,他們的原始風尚遠難被人看到,而且也遠為無力;羅馬文明將更快地同化它們,改變它們。我相信,這就是所發生的事。三個征服所帶來的不同的結果,與其說是征服者的不同所造成的,毋寧說是被征服者的不同所造成的。
此外,這種只要我們對事物僅有一種非常普通的看法就能感覺到的差別,當我們更深入研究社會時,就會變得黯然失色,或者至少很難看出。人們可能會說,法蘭克人比西哥特人更野蠻。但是,既然有人這樣說,我們就必須停下來研究。這兩個民族之間明確的差異在哪裡呢,在典章制度上、在思想上、還是在各階級的關係上呢? 任何精確的記載都沒有對此問題作出回答。
最後,高盧各行省情況之差異,至少那種可諉諸其主人的差異,不久就消失了,或是大大地減少了。534年前後,勃艮第人所占的地區淪於法蘭克人控制之下;507年至542年間,西哥特人所占的地區也幾乎落入了同樣的命運。六世紀中葉,法蘭克人在整個高盧擴展勢力,並取得了統治權。西哥特人仍然保有朗格多克的一部分地區,並仍阻止別人占有庇里牛斯山腳下的某些城鎮;但正確地說來,除布列塔尼之外,整個高盧如果沒有被法蘭克人所控制,至少也已受到它的蹂躪。
我想讓你們熟悉的正是這個時期的高盧。我現在盡力去敘述的正是六世紀下半葉前後的高盧情況,首先是法蘭克人高盧的情況。想給這段敘述指定一個比較精確的日期的任何企圖都是徒然的,並能產生許多錯誤。毫無疑義,在這個時期里,高盧各行省的情況仍有許多不同之處,但我不想作進一步的估計,而僅滿足於告訴你們存在著這種差異。
先生們,我覺得人們在關於蠻族入侵與其影響的廣度和迅速程度上給自己形成了一個非常錯誤的概念。你們在閱讀有關這個問題的書時,往往遇到「洪水泛濫」、「地震」、「大火災」等字樣。這些都是人們用來塑造這場革命的形象的詞兒,我認為它們是騙人的,靠不住的,因為它們絲毫不能體現所發生的這一入侵的風度,也不能反映其直接結果。誇張是人類語言的天性。這種詞兒表達人們從各種事實得到的印象而不表達事實本身。各種事實都是人們通過自己的頭腦並根據他們得到的印象而描述和命名的。但印象決不是事實的完全而忠實的肖像。首先,它是有個性的,而事實則否;大事件,如外國人的入侵,都是由那些親身受到其影響的人敘述的,他們有的以受害者的身份,有的以行動者的身份,有的以旁觀者的身份來敘述:他們按照看到的來敘述這個大事件;他們根據他已經知道或經受過的來刻畫它。看見過自己的屋子或自己村莊被焚毀的人大概會把入侵叫做一場大火災;另一些人的思想里又把它看作一場大水災或是一場大地震。這些映象都是真實的,但它是這樣一種真實,如果我可以這樣來表達自己的意思的話,這種真實是充滿著偏見和私心的真實;它們複製了某些少數人的印象;它們既不表明事實的整個面貌,也不表明使整個地區的人得到深刻印象的那種模樣。
此外,這就是人類心靈天生的詩意,它從各種事實得到的印象都比這些事實本身更有生氣、更為偉大;擴大它們、抬高它們是它的癖好;它們贊成它的僅僅是它所塑造和形成的事物,一個它能在其身上發揮自己並從中汲取營養,或可以在上面展開實際上不存在的美和印象的話題。因此,一個雙重的相反的原因使語言充滿了錯覺;根據唯物的觀點,事實大於人,而人看到和描述的事實也僅僅是他親身目擊的那些事實;根據道德的觀點,人大於事實,而人在描寫它們時,他往往把自己的某些偉大之處賦予它們。
先生們,這是我們在研究歷史,特別是閱讀現代文獻時決不可忘記的。它們往往既不完全,又多誇張;它們有的地方略而不談,有的地方又引申詳述:我們必須經常懷疑它們給予我們的印象,因為這些印象不是過於狹隘,便是過多詩意;我們必須加以取捨。這種雙重的錯誤沒有哪兒比在關於日耳曼入侵的記事文中表現得更厲害的了。敘述日耳曼入侵時所用的字句絲毫不能反映入侵的真相。
先生們,入侵,或更確切地說,各次入侵,基本上都是一些局部的、限於一個地方的、時間很短暫的事件。到達的一支隊伍,其人數通常都遠不是很多的。那些創立王國的最強大的部隊,例如克洛維率領的這一支隊伍,僅有五千至六千人。整個勃艮第民族不超過六萬人。它迅速地蹂躪了一塊面積不大的地方;劫掠了某一地區;進攻了某一城市,有時攜帶著戰利品而撤退,有時在某處定居下來,總是小心翼翼地不使自己分散過甚。先生們,我們知道,這種事件都是十分輕易地完成,又是十分迅速地消失的。房屋被燒了,田地被搞得荒蕪了,農作物被拿走了,人被殺了或是被帶去作為俘虜:所有這一切禍害都過去了,幾天之後,海浪停止澎湃,漪漣也平靜下來,個人的苦難也被忘卻,社會至少在表面上恢復它原來的狀態。這就是四世紀時在高盧發生的事情的實際情況。
但我們也知道,人類社會,即我們稱之為民族的那個社會,並不是一些孤立而瞬息即逝的事實的簡單的並列: 如果它僅僅是這樣的話,則蠻族的入侵決不會產生那個時代的文獻所描述的印象。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被入侵的地區和受害的人數遠遠少於幸免於難的人數。但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決不是集中在作為其活動場所的有形的空間的,也不是集中在瞬息即逝的一個短時期內的;它擴展到他的世上各不同地點所締結的一切關係上,不僅擴展到已經締結的那些關係上,而且也擴展到他可能締結的那些關係上,或能夠設想有這種締結的可能性的那些關係上;它不僅包括現在,而且也包括未來;人生活在他並未住過的千萬塊地方,生活在現在尚未到來的千萬個時刻里;如果他生活的這種發展被人從他那裡切斷了,如果他不得不把自己局限於自己的有形的實際存在的狹隘的範圍之內,在空間和時間方面把自己孤立起來,那麼社會生活就會弄得殘缺不全,社會也不再存在了。
這是入侵的結果,那些野蠻的遊牧部落的出現所造成的結果,誠然,這在時間上是短暫的,在地域上是有限的,但它無休止地在任何可能的地方老是急迫地再生出來:它們首先破壞了各不同地區之間的一切有秩序的、日常和通暢的通信聯繫;第二,它破壞了一切安全感,一切未來的可靠的前景;它們打斷了使同一塊地區的居民團結在一起、使過著這同一種生活的各種要素結合在一起的紐帶。在許多地方,在好多年裡,國家的外貌可能仍無變化;但社會組織已受到了衝擊,其成員已不再緊緊團結在一起,筋肉已不再伸縮自如,血液已不再在血管里自由或穩當地循環:疾病有時在這一地方出現,有時在另一個地方出現:一座橋被毀壞了,一條路弄得不能通行了,一個城市被搶劫了,某一種交通聯繫被阻斷了;某一地區的土地不可能耕種了;總之,有機的和諧和社會軀體的一般的活動,每天都受到束縛和困擾;解體和癱瘓的現象每天都有某種新的進展。
羅馬社會就這樣在高盧被摧毀了,真正被摧毀了;並不像一塊谷地被洪流所淹沒,而是像最堅實的軀體被某種外來物質的不斷滲入所瓦解。在國家的一切成員之間,在每個人生活的一切要素之間,蠻族人都不斷地擠進去。我最近想描繪給你們看,羅馬帝國是如何解體的,它的主人們如何發現自己已不可能把各不同地區結合在一起,而帝國的行政機關又如何由於不能抵抗那龐大軀體的解體而不得不自動地從不列顛、從高盧撤退。在帝國里發生的事也同樣在各行省發生;當帝國瓦解時,各行省也都解散了;各行政區、各市鎮都各自解散並恢復到某種局部的孤立的存在狀態。入侵在任何地方都以同樣的方式起著作用,並在任何地方產生同樣的結果。羅馬費了好大力量建立起來的、使它能把世界各不同地區結合在一起的一切紐帶,那行政的、稅收的、徵募的、公共工程的、道路的龐大體系都不能支撐自己。它除了能以某種孤立的、局部的狀態繼續存在的一些機構即自治市機構的殘骸以外,一切都蕩然無存了。居民們都把自己禁閉在市鎮裡,在那裡,他們幾乎像他們過去所做的那樣,由同樣的那些機構,以同樣的權力管理著他們自己。千百種情況證實這種城鎮是一濃縮的社會;這裡是一個不大為人注意的一個濃縮的社會。在羅馬行政體制下,在政治舞台上擔任各種職務的是各行省的總督、執政官、懲治者、州長等,他們在各種法規和歷史中不斷地一再出現;但在六世紀時,他們的名字就很少看見了;誠然,我們仍能遇到一些被委以治理各行省的重任的公爵和伯爵們;蠻族國君們力圖繼承羅馬的行政體制,保存同樣的一些官員,讓他們循著同樣的渠道行使職權;但他們只是很不完全地取得了一些成就,並且還帶來了很大的混亂;他們的公爵們與其說是行政長官,還不如說是軍事領袖;十分明顯,各行省的總督已不再具有同樣的重要性,也不再起同樣的作用;各城鎮的行政長官現在在歷史中並不罕見。這些伯爵中的大多數,如國王希爾佩里克、貢特朗和提奧德貝爾特的伯爵們(圖爾的格列高利敘述過他們的強征勒索的行徑),都是一些管理城鎮的伯爵,他們都定居在所轄城鎮的城牆之內,在他們的主教的旁邊。如果我說,行省已經消失,那是我誇張了,但行省確已日漸瓦解,毫不堅實,幾乎完全沒有一些現實性。市鎮,羅馬世界的這種原始細胞,幾乎都孤單單地殘存於其廢墟中。鄉村地區已成為蠻族的戰利品,他們把他們自己的人都安置在那裡,他們還準備在那裡逐步實施全新的規章制度和新的組織,但直到那時,鄉村地區在社會中幾乎不占什麼地位,它們僅僅是一些遊覽、搶劫和產生種種苦難的場所。
甚至在城鎮裡,古老的社會也遠不能保持其強大和完整。在入侵部隊調動時,城鎮首先被看作堡壘,居民們把自己關在城鎮裡,以躲避劫掠鄉村的遊牧部落。當蠻族的移民稍稍減少、而新的人民已在這塊土地上安頓下來時,城鎮仍然是堡壘,他們雖已無須防禦遊牧部落,但他們還須防禦他們的鄰人,防禦周圍地區貪婪而凶暴的占有者。因此,在這些脆弱的壁壘後面幾乎沒有什麼安全可言。城鎮無疑是居民和勞動的中心,但要有某些條件,這些條件就是,一方面要有鄉村居民為他們耕種土地,另一方面要有通達四方而活躍的商業來消費城鎮勞動力所生產的產品。如果農業和商業都衰落,城鎮必然會衰落;它們的繁榮和它們的實力決不是彼此孤立的。現在你們已經知道,高盧的各鄉村地區在六世紀時已淪於怎樣一個境地。各個城鎮果然能逃避一時,但日復一日禍害好像就要征服它們。最後,它果真征服了它們,而且很快帝國的這最後一塊殘骸似乎便由於這種弱點而被擊破,並成為這種解體過程的犧牲品。
在六世紀時,這些就是蠻族入侵和蠻族定居對羅馬社會的一般影響;這就是他們給它造成的狀況。現在我們要問,考慮到近代文明的第二個要素,即德國社會本身,這些事實的後果是什麼呢?
在對此問題所進行的大多數研究中,存在著一個很大的錯誤。已在德國被人研究過的日耳曼人的各種規章制度,這時被原封不動地裝在日耳曼人的列車裡運入了高盧。有人認為日耳曼社會的狀況在征服之後與征服之前幾乎完全一樣;也有人在論證征服的影響及其在近代文明的發展中所起的作用時,根據這個假設進行推理。再也沒有比這更錯誤更有欺騙性的了。日耳曼社會由於入侵而發生的變化、所受到的損傷以及被融化的程度都不亞於羅馬社會。在這場大動亂中,留給雙方的都僅僅是一堆殘骸;征服者的社會組織也像被征服者的社會組織一樣被消滅了。
在德國,存在著兩個社會——它們實際上也許是相似的,而不是像一般認為的那樣截然不同。第一個社會是僑居地或部族的社會,它傾向於定居生活,在一塊有限的土地上靠勞工和奴隸耕種土地來生活。第二個社會是偶然集合在某一著名領袖的周圍過著遊牧生活的戰鬥的遊牧部落的社會。這顯然是我已敘述過的那些事實所造成的。
那些我已說過的由現代德國人作的關於古代日耳曼人狀況的描述,在某種程度上適用於這兩種社會中的第一種,即部族社會。事實上,當一個部落(其人數也像一切部落一樣的少)占據了一塊不大的領土,同時,每一個氏族的族長都已在自己的領地上安頓下來時,這些作家所描述的社會組織很可能就已在其人民中間存在了,即使不是完全地有效地,至少已大致上存在著。各領主、各氏族族長的議會決定一切事務;各個遊牧部落都有自己的議會,並由自由人在老年人的指導之下執行公正的賞罰;某種公共政治組織可能已在諸聯合的遊牧部落中間產生出來;當時各種自由的機構和制度還處於各民族嬰幼時期的狀態。
戰鬥隊的組織是截然不同的;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另一種原則,即酋長庇護原則、貴族庇護原則和軍事服從原則。我利用最後這些詞兒時深感抱歉,它們不太適合於蠻族遊牧部落;然而,不管是何等樣野蠻的人,在酋長與其戰士之間必然已產生了某種紀律;而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比那些不是以戰爭為目的的團體存在著更多專斷的權力、更多強制的服從。因此,日耳曼的戰鬥隊里含有部落里所沒有的某種政治因素。可是同時,它的自由是很大的:沒有一個人是違反自己意志而在其中從事各種工作的。日耳曼人是天生在自己部落之內的,因此他所屬的工作職位並不是他自己選擇的;而戰士可選擇自己的首領和自己的同伴,並只承擔他自己願意乾的工作。此外,在戰鬥隊內部,首領與其部屬之間的不平等並不是很大的,除了體力、技能和勇氣等天生的不平等之外,沒有其他的不平等;這樣一種天生的不平等後來漸漸結出大量果實,但這些後果在社會初始時期僅在很狹隘的範圍內顯示自己的力量。雖然首領得到戰利品中最大的份額,雖然他擁有更多的馬匹和更多的武器,但他在財產方面並不比他的同伴擁有更高的權力,以致能不經同伴的同意而自由處置這些財富;每個戰士都是以自己的力量和勇氣參加戰鬥隊的,相互之間很少差別,而願意時可以自由離開隊伍。
兩個原始的日耳曼社會的情況就是如此:通過入侵這個事實,它們發生了什麼變化? 它必然使它們發生了什麼變化? 僅僅弄明白了這個問題,我們就能知道日耳曼社會移植到羅馬土地上之後的實際情況。
先生們,日耳曼人入侵的有代表性的事實和重大的成果是他們改變到領主的生活狀況,終止遊牧生活並最後確立了農耕生活。
這一事實是逐漸地、緩慢地、不均衡地完成的;遊牧生活在高盧繼續了好長一段時間,至少對多數日耳曼人說來是如此。然而當我們估量了所有這些延遲和混亂後,我們看到,到頭來征服者成了領主並依附於土地上,土地財產成了新的社會地位的基本要素。
單單這一事實對戰鬥隊和部落的整頓管理有什麼重大關係呢?
關於部落,先生們,請回憶一下我講過的關於它在德國安置領土的方式以及建設和處置鄉村的方式。那時,人口並沒有減少;每個氏族、每個居民區都是孤立的,四周圍著一片耕地。只有這樣的文化程度的那些民族就是這樣安排自己的生活的,即使他們過上定居生活時也是如此。
當部落遷移到高盧土地上時,各居民區更加分散了;各氏族的族長們的住宅相隔的距離更大得多;他們都占有很大一片領地;他們的宅邸後來都成為城堡。城堡四周的鄉村里所居住的已不再是與他們平等的自由民,而是依附於他們的土地上的勞工,因此,就其物質關係而論,部落已由於其新的設施這一實際情況而漸漸融化掉了。
你們可以很容易地猜測到這一變化將對它的種種制度發生什麼影響。一切問題都可以在裡面進行辯論的自由人的議會,現在召集起來比以前困難得多了。當他們都住得相隔很近時,就無需任何偉大的藝術或聰明的結合辦法,就可以使他們共同來討論他們的事務;但當居民們都住得很分散的時候,要使自由組織制度的原則和形式仍然適用,那就需要社會有很大的發展,需要有種種財富、智慧,總之,需要有千百種事物,而這正是突然轉移到一塊比它以前所占據的廣闊得多的土地上來的日耳曼遊牧部落所缺乏的東西。因此過去在德國安排其生活的那種制度現在應該消亡了。我們在翻閱大多數古代日耳曼法律——阿勒曼人的、博伊人的和法蘭克人的法律——時看到,各個地區的自由人的集會原來是十分頻繁地舉行的,起初是每星期,後來是每月舉行一次。一切問題都拿到大會上來討論;一切判決都在那裡作出,不僅有刑事判決,也有民事判決:幾乎關於國民生活的一切法令條例都是在大會上制定的,例如銷售條例、捐贈條例等等。可是一旦部落在高盧地方定居下來,會議就很少舉行而且也難以舉行,困難得甚至必須使用武力來使自由人出席會議:這是許多法令的目的。如果你突然從六世紀翻到八世紀中葉時,你會看到,在這最後一個時期里,每個郡縣一年只舉行三次自由人大會:而且,像查理曼的某些法律所證明的那樣,這些會議都不是定期舉行的。 注
如果還需要其他證據的話,這裡就有一個值得注意的證據。當大會頻繁地舉行時,自由人都用rachimburgi,arhimanni,bonihomines的名義,並以各種形式對各種事務作出決定。如果他們不再出席會議,那遇到緊急情況時就得設法填補他們的位子;因此我們看到,在八世紀末,自由人在司法職能方面已被常設的法官所代替。scabini或查理曼的地方行政長官是正規的法官。在每個郡里,由伯爵或其他地方行政長官指定五個、七個或九個自由人負責出席郡的會議,對各種訴訟案件進行裁決。各種原始的設施制度往往漸漸會變成行不通的,審判權就從人民手中轉入行政長官之手。
這就是日耳曼社會的第一要素,即移民隊或部落,在入侵後並在其影響下所陷入的狀況。從政治上來說,這就是瓦解,正像羅馬社會所發生過的那樣。至於戰鬥隊,各種事情都是循著另一途徑並以一種不同的形式完成自己的使命的,但其結果也完全一樣。
如果一個戰鬥隊到達任何一處地方,並占據了這塊土地或其一部分,我們切不可認為這一占領是有計劃地進行的,或是這塊土地被分成許多小塊,每個戰士按其重要程度和地位高低取得一份。實際上戰鬥隊的首領或合併進戰鬥隊里的各個首領,都把大片領土撥給自己。追隨他們的大部分戰士繼續住在他們周圍,和他們在一起,並吃他們的飯過日子,可是並不擁有任何專屬於自己的財產。戰鬥隊並不融解成為許多獨立的個體各自成為一個業主;最重要的戰士幾乎都是單獨進入這種新的處境的。如果他們分散開來,每個人都在一小塊土地上安家落戶,那在原居民的包圍中他們的安全很快就會受到威脅;所以他們仍然必須成群地團結在一起。此外,野蠻人的種種樂趣,如賭博、狩獵、飲宴等,只有依靠共同生活才能存在。他們怎麼能讓自己孤獨地生活呢? 孤獨只有處於工作的條件下才是可以忍受的;人不能無所事事而又單獨地活著。野蠻人既然基本上是閒著的,因此他們需要生活在一起,許多夥伴都耽在他們的首領的身邊,在他的領地上過著幾乎與他們以往跟著他跑時完全一樣的生活。但從這裡產生了新的情況,即他們的相對地位完全改變了。不久,他們之間產生出了異常的不平等:他們的不平等已不復在於某種個人體力或勇氣上的不同,或是分享到的牛羊、奴隸或珍貴物品數量的不同。首領已成為一個大領主,控制著許多行使權力的手段;其他的人則依然是單純的戰士;財產觀念在人們的心中越是根深蒂固、越是發展,不平等與其結果也越是發展。在這個時期里,我們看到大量自由人逐漸淪於非常卑微的地位。各種法律經常談到自由人、經常談到生活在別人的土地上並幾乎降低到勞工地位的法蘭克人。 注 被視為一種特殊社會的戰鬥隊原來基於兩個事實上——1.戰士們為了共同過遊牧生活而自願結合在一起,2.他們之間的平等關係。作為入侵的結果,這兩個事實都消失了。一方面,遊牧生活終止了,另一方面,在過著定居生活的戰士中間產生出了不平等,並日益增長。
入侵後三個世紀中土地之逐漸被分割成小塊也並沒有改變這種結果。你們中沒有一個人沒有聽到過關於封地的事吧,就是國王或是據有大片土地的大首領把一部分土地分配給他手下的人,為的是把他們牢牢地束縛在他們的勞役上,或是酬答他們的辛勞。這種做法,一天一天發展,就在戰鬥隊的殘存的東西上產生出了那些類似我已給你們指出的結果。一方面,得到首領賜予的封地的戰士離開戰鬥隊,住到封地上去——這是造成孤立和個性的一個新的原因;另一方面,這個戰士通常都有一定數量的人跟著他;或是他找到了一些願意和他一起住在他的領地上的人;這是不平等的一個新的原因。這些就是入侵對兩個古代日耳曼社會,即對部落和戰鬥隊的一般影響。它們兩者同樣都已日漸解體,並開始進入完全不同的處境、完全新的關係。為了重新把它們結合在一起,為了重新組成社會,並從那個社會中推演出一個政府,那就得求助於其他原則、其他制度。像羅馬社會一樣解體了的日耳曼社會,也同樣只能對隨後出現的社會提供一些殘骸。
先生們,我希望,「解體了的社會」、「正在消亡的社會」等措辭沒有使你們誤解,而你們都能夠在正確的意義上理解它們。一個社會決不會自行解體,而是因為一個新社會正在其內部醞釀和形成,隱蔽的工作正在那裡進行,這就有助於使它的各個成分分裂開來,以便按照新的組合方式安排它們。這樣一種解體說明各種實際情況都已發生變化,人們的關係和性情已不復與過去相同;其他原則和其他方式即將居於統治地位。因此,我們肯定地說,在六世紀時,羅馬和日耳曼古代社會都是由於入侵而在高盧解體的,同時我們還要說,近代社會就由於這同一個原因,在同一個時期,在同一個地方誕生了。
先生們,我們無法說明或明確地設想這項最初的工作;一些原始資料、原始創作都深深地被隱蔽著,直到這項工作已有了重大的進展才向外顯露出來。雖然如此,它仍然是可以預料到的;重要的是,你必須知道,在近代社會的兩個成分的這種普遍的解體的情況下,正在醞釀和形成的是什麼東西;我要設法用少數幾句話來使你們對此有一個概念。
我們在這一個時期里看到的第一個事實是,王權有某種發展的趨勢。人們往往犧牲近代的王權的利益來讚美蠻族的王權,我認為這是十分錯誤的:在四世紀和十七世紀,王權這個詞所表示的是彼此截然不同的兩種制度,兩種十分不同的勢力。誠然,在蠻族中,存在著世襲王權的某種萌芽,還存在著某種跡象,把各民族初期首領的後代的氏族裡天生的某個宗教人物由英雄變為神。然而,毫無疑義,只有群眾的愛戴和選擇是王權的主要來源,同時,蠻族的國君大多數是英勇善戰的首領那樣人物。
當他們被移植到羅馬領土上來時,他們的地位變了。他們在那裡看到一個空位,即皇位。那裡存在著權力、稱號和蠻族所熟悉並讚美其宏偉、欣賞其效率的一套政權機構。當然,他們強烈地企圖利用這些有利條件。實際上,這些正是他們一切努力的目的。這種事實到處出現:克洛維、希爾德貝爾特、貢特朗、希爾佩里克、克洛泰爾等都不斷地努力要取得皇帝的稱號,行使皇帝的權力;他們希望像皇帝分配其執政官、懲治者、州長那樣分配自己的公爵和伯爵;他們試圖重建一切已經崩潰了的稅收、徵募和行政的制度。總之,蠻族的君王們雖然目光短淺而又粗野,卻力圖發展,並在某種程度上充實堂堂王權的龐大機構。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事態的發展對它不利,它的最初的幾次嘗試都沒有取得什麼成就;雖然如此,我們一開始就可以看到,帝國王族的某些東西將會留給它,而新的王族將漸漸取得它開始時就想占用的全部帝國遺產中的一部分;入侵後不久,它變得沒有過去那麼好戰了,多了些宗教的色彩,更前所未有地講究一些策略,也就是說更多地裝出一些帝國王族的派頭來。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這就是孕育新社會這件工作的第一件大事;這一件事尚未明白地顯示出來,但人們已能隱約地看到它的微光。
第二件大事是貴族的誕生。在蠻族定居後好長一段時間裡,財產所有權似乎是不確定的、波動的、混亂的,以驚人的迅速從一個人手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雖然如此,但十分明顯,已準備讓它固定於同一人手裡並自己去安排。封地有漸漸變成世襲的趨勢;雖然還有許多反對它的障礙,但繼承的原則在那裡已越來越流行。同時,在封地所有人之間產生出了後來成為封建制度的那種等級制的組織。我們切不可把十三世紀時的封建制度轉移到六和七世紀去;像那樣的東西那時是不存在的;財產權和個人關係的混亂遠甚於封建制度之下;雖然如此,但一切事情湊在一起,一方面促使財產權成為固定的,另一方面,按照某種等級制度組成了業主的社會。我們同樣看到,王權是六世紀末開始誕生的,同樣,我們可以看到,從那個時期起產生了封建制度。
最後,第三個事實也在這個時期發展壯大起來。我曾要你們注意教會的情況;你們也已經看到它握有何等樣的權力,以及為何它可以說是羅馬社會的唯一的倖存的殘餘。讓我們看看,當蠻族定居下來時,教會處在怎樣一個境地,或者至少它的處境不久又變得怎樣了。你們知道,主教們是城鎮裡的天然首腦;他們管理每個城市裡的人民,他們在蠻族面前代表人民,他們在城裡是人民的行政長官,在外面又是人民的保護人。因此,教士都是深深地紮根於地方自治制度的,就是說紮根於羅馬社會的一切殘餘物中的。但不久,他們又把根伸展到其他方面;主教們都變成了蠻族君王的顧問,他們向後者建議,對被征服的人民應如何行事,為了成為羅馬皇帝的繼承人又應採取什麼方針。他們遠比剛從日耳曼來的蠻族經驗豐富,政治上也遠為聰明。他們酷愛權力,他們已習慣於靠權力來辦事、來獲利。因此,他們既是新生的君王的顧問,同時又是仍然殘存著的城市的行政長官和保護人。
看哪,他們一方面和人民結合在一起,另一方面又和君王們保持著聯繫。但這還不是全部;現在,第三種地位正向他們敞開著大門;他們變成了大業主;他們進入了那個目前雖尚未建成但已有此趨勢的莊園性質的等級制組織;他們竭力爭取並不久成功地在其中占據了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在這個時期里,新社會雖尚處於其萌芽狀態;教會卻早已和它的各個方面都有聯繫,到處都獲得好的名聲,也很有權力;這是一個可靠的跡象,表明它將最先取得統治權;事實果真如此。
先生們,這就是新的社會階層在六世紀末和七世紀初用以宣告自己的到來的三大事實——這些事實當時雖尚不明顯,但已可以到處看得見,並憑它們來預告新的社會秩序。我認為,把它們弄錯是不可能的,但在辨認它們時,我們必須記住它們暫時都尚未取得它們要去取得的地位和形式。一切事物都仍然是混雜在一起,而且混亂到如此地步,以致目光最敏銳的人都不能辨認出任何未來的特徵。我曾經說過,而且你們在學習中也深信,在我們社會開始的時候,沒有一種近代制度、沒有一種取得權力的藉口還沒有找到其合法性的根據。君王們認為自己是羅馬帝國唯一的繼承人。封建貴族則堅持說,那時它擁有整個國家、人民和土地;各城鎮肯定地說,它們繼承了羅馬各自治市的一切權利;教士們則說,他們那時分享著一切權力。這個異常的時期有助於各方面人的一切需要,有助於科學的一切假設;它給各民族、各君王、各顯貴、各教士提供論據和武器;它既給自由也給貴族政治,既給貴族政治也給王權提供論據和武器。
先生們,事實是,它把一切事物,神權政治、君權政治、寡頭政治、共和政體、各種混雜的政體都帶進了自己的內部;一切事物都處於一種混亂狀態,這種狀態使每一事物都能看到它願意在其中看到的一切。昔日社會(羅馬的和日耳曼的)的殘骸的這種模糊而不規則的醞釀,以及把它們變成新社會的各種成分的這些最初的努力,乃是六、七世紀時高盧的真實情況,而這也就是我們所能給它指定的唯一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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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版,第81—114頁。
[2] 參閱我所著的《法國史論文集》,第258、266、271頁。
[3] 《法國史論文集》,第109—1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