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農村史 · 二、 領主財富的危機

馬克·布洛赫 《法國農村史》
中世紀的最後兩個世紀,是西歐和中歐農村處於災難和荒蕪的時代,人們把這說成是13世紀繁榮的代價。前一世紀的巨大政治創建——在新德意志不太大的「版圖」內建立了卡佩王朝和金雀花王朝——由於它們勢均力敵而導致了各種各樣的戰爭事件,似乎一時不能完成保持治安和秩序的任務,而這本來是它們存在的理由。特別是,人群的緊縮,一系列的開荒和人口的增長,給瘟疫的盛行造成了非常有利的土壤。經歷二次玫瑰戰爭的英吉利和幾次大土地暴動的荒蕪的德意志,鄉村變成;不毛之地並再也沒有重新出現,與法蘭西形成了顯明的對照,那時,法蘭西正經歷著一個更大的災難,真正到了被榨乾刮淨的地步,百年戰爭的法蘭西,遭到結隊士兵的搶劫,忍受著扎克雷農民起義以及比起義本身更可怕的對起義的鎮壓所造成的荒蕪,最後還要受到「人口大量死亡」的打擊,而一直影響到力量的恢復。 瓦盧瓦王朝的勝利曾帶來了相對的和平,但在查理七世和路易十一時期仍有繼續不斷的動亂,王國的大部分地區成為一片血海,當時的資料——大量簡陋的但確實的證物、調查材料、教區訪問記錄、財產清冊、自由證書或轉讓證書,編年史還不多——紛紛描述了農村的可怖景況,在那裡「不聞雞鳴狗吠」。多少法國人在那時都可能像卡奧爾地方的一位教士那樣說:「在他的教區里,他一生中所見到的就是戰爭!」只要稍有守夜人的警報,人們就習慣地跑到河中的島嶼上去尋求避難之地,或是在森林中用樹枝搭造窩棚,他們被迫長時期地集居在城市的城牆後,但在那裡鼠疫不止一次地襲擊這些赤貧的並且擁擠不堪的人,許多農民逐漸地背井離鄉流落他方,卡奧爾地方的農民就大批地遷移到加龍河谷,甚至遠至孔塔。各地都有一些村莊在幾代人的時間中整個地被遺棄。繼續有人的地方極為少見,而且也僅僅是很少一點人。在普雷阿爾卑斯、佩里戈爾和塞諾內,森林吞占了農田和葡萄園。計不勝數的教區一眼望去只是「牽牛花、荊棘和其他雜物」。原來的邊界已分辨不清,到近15世紀末時,沃德塞爾奈修道院修士們的土地才重新開始移民,「那裡沒有任何男人和女人能說那兒有著他們的遺產」。 這種破壞在一些地方過了幾個世紀後才恢復過來,而另一些地方則再也沒有消除。在皮賽,這時期形成的荒地直到19世紀才再次耕種。當時,由於田地得到了復耕,但被破壞的村莊則常常還未能重建起來,因此居住非常集中。勃艮第地區貝塞的田地曾不得不分給毗鄰的兩個集居點的善良居民,居民點在地圖上被永遠抹去,那時在蒙貝利亞爾伯爵領地中12個被摧毀的村莊中,有10個村莊再也沒有重現。然而,幾乎到處都在重建,雖然非常緩慢。1483年在巴黎南部的雷納木蘭,有二位農民自稱是第一批——第一個已有十二三年,另一位也有了八九年——「開墾」土地的人。有時原來的居民一個跟著一個地返回故鄉,而他們舊日鄰居的住宅仍然是一片荊棘。在其他地方,有意於重新開發土地的領主們則招引外來的勞力:例如在普羅旺斯地區有義大利人,北部地區和勃艮第地區有薩瓦人和法蘭西人,在瓦朗蒂努瓦地區和孔塔韋納森甚至還有德意志人,在桑斯地區有布列塔尼人、利穆贊人和圖賴訥人。或者是,一些流浪漢就此而定居下來,如1457年,三個諾曼底的貧漢就構成了巴黎附近馬尼小村莊的全部人口。在加蒂奈沼澤地的拉沙佩勒—拉雷訥,1480年的居民中有二人來自博若萊,另一人來自安茹,第四個人來自圖賴訥。在離此不遠的沃杜埃,最初的開墾者中有一人是諾曼底人。在同一個小小行政區中的弗洛蒙,情況也是一樣。人口繁殖的中斷是那麼長久,移民的優勢是那麼強,以至於產生了好像是農業記憶上的一大裂口:在加蒂奈的勒克羅茲,從14世紀到15世紀,各處的地名幾乎都改變了。在如此的人群混雜麵前,如何毫無保留地相信農村人口會與城市的雜混相反,會完全保持種族的純一?重新占據土地的事業一直不斷繼續到16世紀的頭二三十年,那種毅力和生動的情景仍然引起現代人們記憶猶新的印象。 [12] 農民經受了難忍的痛苦,但總的來說,這種重建的活動對他們卻還是有利的。為了確保人口滋生以獲得佃租收入來源,領主們往往同意給予相當可觀的好處,有些好處是能馬上得到的,如暫時免除負擔、借給工具或種子,另一些好處則是較長期性的,如各種免稅、很低的貨幣地租率。1395年,聖日耳曼德普萊的修士曾徒勞地試圖首先重建他們各自在瓦朗通的葡萄園,他們提供一阿爾邦 [13] 僅8蘇 [14] 租金的土地,從1456年開始又作了新的嘗試。儘管這期間貨幣已大大喪失其金屬含值,這一次必須穩定地維持比4蘇更低的租金,這樣的代價明顯地取得了成功。 [15] 領主們可以合法地隨意占有那些長期沒有被耕種的土地,他們常常採取使人承認這種權利的預防措施,不過他們這麼做是為了能將這些荒地分配給新的佃戶,而不等待原來耕種者的可能歸來,他們並不打算給自己專門增加一份地。在這時期,也看不到他們有任何努力去廣泛使用直接開發或以臨時租種去代替永久租地。領主們按照以前的日常規則,往往以周圍的許多小塊耕地圍繞中等規模的公共地產,通過這樣的方式建立起新的領主莊園。誠然,農民的生活在危機過後仍然非常艱苦。英國人福蒂斯丘在路易十一時期曾對比他自己的國家和我國農村群眾的狀況,他在法國這塊記事牌上抹上了更為暗淡的色彩。這有許多原因。他強調了壓在我國農民身上越來越沉重的負擔,如皇家的賦稅。他儘管是一個細心的法學家,但還是忘記了主要的一點,即除了受稅捐的重莊、惡食破衫,以及對起居舒適與否滿不在乎外,我國的鄉民至少沒有中斷持有自己作為「產業」的土地。 大量的農民何以能夠幸運地擺脫了幾乎是致命的災難呢?無疑,他們終究是從留下苦難痕跡的耕地中獲益,而且也從死神那裡獲益,因為死亡使他們的行列變得稀疏。勞動力因缺少而變得昂貴起來,在農村也如同在城市一樣,工資經常不斷地上漲,儘管有皇帝敕令和地方政府命令,阻止工資上漲的企圖只是徒勞,這些法令與我們留下了這方面的證據。查理五世時期,我們可以看到由於日工資的漲價,許多短工得以獲得土地。 [16] 假如領主對「使用僱工」經營一個大農莊有興趣,那要花費很大的代價。這一原因使得領主寧可把土地分配出去,但是由於土地重新變得數量眾多,而人力卻又缺少,為了招引佃農,就不能對這些佃農提出過多的要求,特別是要保證他們對土地具有繼承權,他們習慣於有這種權利,沒有阻力他們不會放棄這種權利。 然而,這些合乎邏輯的考慮並不說明一切。在17世紀,重新燃起的戰火導致某些省如勃艮第、洛林完全同樣的毀壞,土地荊棘叢生,田界喪失殆盡不再能夠辨認,村莊變得空無人煙,在這些村莊的廢墟中,不幸的人們回復到最原始的生活方式,依靠漁獵為生,恢復非常緩慢,部分是依賴外來人才重建起來。這一次,領主們懂得了如何使重建工作朝著有利於自己的方向進行。因為那時已經面目一新和富有的領主階級意識到了自己的力量,並創造了比過去大為完善了的經營方法。相反,在中世紀末,在小農莊經營者之上的只是一個微弱的階級,他們的財產被大大削弱了,他們的精神狀態使自己只具有適應沒有先例的情況的一般能力。 * * * 他們的財產,首先在鄉村的不幸中受到打擊。無疑,對世俗貴族階級,戰爭卻起碼使他們受益。騎士階級則既不怕懲罰,也不怕搶掠,在1382年,查理六世曾在默倫集合一支軍隊,打算用來懲罰不順從的巴黎,我們可以看到集合在國王旌麾下的貴族紛紛帶著自己的四輪馬車,他們想用它去裝運征服這個大城市後的戰利品 [17] 。無論是這種誰也說不準的,並且要遭受許多殘酷報復的收穫,還是那種由宮廷支付撫恤金,大大小小的貴族為使其收支平衡已越來越慣於索求錢財,宮廷的年金,已不如那麼多地租、人頭稅或什一稅的收入來得正常和可靠,可惜時代的苦難已將它減至到消失了?大部分貴族沒有存錢,也不可自我強制儲蓄,許多家史悠久的領主到百年戰爭快結束時,已經是只能靠臨時弄錢生活。至於宗教團體,它們已經到了只能勉強養活少數教士的地步。 再有,原有的稅是不是意外地繼續在交納?或是又重新恢復了徵收?假如它們是以現金徵收——除什一稅以外,從13世紀以來經常就是這樣——但它們的現實價值已遠遠不及以前。從15世紀末起,價值下降很大,在下一世紀中,價值更以駭人的速度下降了。貨幣價值的暴跌是使領主階級一時變窮的主要原因。這一情況應分為性質上和時間上都很不相同的兩個階段,但其後果則交織在一起:首先是記賬貨幣貶值,然後是貨幣金屬降低了價值。 [18] 繼承下來的複雜的貨幣傳統,被加洛林王朝時代的人系統化,舊法蘭西以利佛爾、蘇和德尼埃等貨幣單位來計算。這三種貨幣單位間的比值是不變的:1利佛爾等於20蘇,1蘇等於12德尼埃。但是在長時期中,就其金屬方面來說,這些貨幣沒有一種是穩值的。在幾個世紀裡,在法國鑄造的只有德尼埃。 [19] 它們的名義價值總是一樣的,而它們的貴金屬含量則相反,在各個地方各個時期變動極為頻繁。就總的說,德巴埃的貴金屬含量是大大降低了。在聖路易時期,一個德尼埃已成為微不足道的東西——特別是在一個貨幣流通比過去頻繁得多的社會裡——它已幾乎只能當作銅幣使用,並且實際上在以後也只限於起這種作用。君主制度幾乎一直控制著貨幣的鑄造,這時開始鑄造具有更高貴金屬含量的重幣,其基本價值也更高;一些用銀鑄造,另一些硬幣則用黃金鑄造。但是這一不可避免的改革最終僅僅是增加了支付手段的不穩定性,因為在這些貨幣中,按照過去的習慣,一律都缺少任何表明其市價的標記,它們的名稱本身,如格羅、埃居、阿奈爾、法郎、路易等只是表明一種貨幣的種類,而不表明其價值。另方面,利佛爾同其輔幣之間是抽象的量度,由唯一的國家鑄造者規定比例關係,例如一個一定種類的硬幣被看作代表多少利佛爾、蘇和德尼埃,這種比價關係完全是隨意定的,可以變動,實際上也在變動。一會兒,這些貨幣變「弱」了,也就是說,同量的金屬從此後作為記賬單位代表著更大的數目(因此,記賬單位只具有更「低」的價值),一會兒,由於一個相反的記賬方法,貨幣又變「強」了。在1337年1月1日正好值一個利佛爾的同等重量的黃金,到10月31日後卻記為1利佛爾3蘇 德尼埃;利佛爾貶值了。1346年4月27日,這時利佛爾的價值大大提高後,同量的貨幣金屬這時就只相當於16蘇8德尼埃。有許多原因使得統治當局採取這樣的措施,但對我們來說往往難以區別出其中是哪些原因。這些措施導致鑄造新的貨幣,對統治者來說,它們成為可觀的利潤的來源。這些措施正好改變了國家債務和債權的平衡,也使得兩種貴金屬的實際價格及其法定比價重新得到調整,這是複本位制經常要解決的問題。當由於磨損或者被非常狡詐的投機商的鑿削,而使得流通中的硬幣的淨金屬含量低於從鑄造廠出廠時的含量時,這種「弱化」導致金屬的官價重新回升到它的實際價格。最後,在金融技術還完全處在原始狀態的時代,不懂得運用銀行券和以浮動利率運用貼現的奧妙時,「轉移」是國家唯一的或幾乎是唯一的手段,它使國家得以在流通中活動。在很長時期中,貨幣波動的曲線絲毫沒有平穩。結果,貨幣變「弱」成為主要的趨勢,而且是大大的趨弱。下列數字明顯地表明了這種變弱已經達到了什麼樣的程度:「騎士比武圖案」的利佛爾,這是一種基本記賬單位貨幣,在1258年它代表相當於我國貨幣112.22法郎的黃金價值,到1360年時僅值64.10法郎,1465年時值40.68法郎,1561年時值21.64法郎,1666年時值9.39法郎,1774年時值5.16法郎,到1793年廢除舊貨幣制度前夕,已僅值4.82法郎。撇開這些數字的某些較強點外,從1359年起,利佛爾降低了含金量,只相當於今天的29.71法郎,在1720年時,只值2.06法郎。銀市的曲線在各方面都相類似。 [20] 所有支付活動特別是領主的租稅,原則上仍用記賬貨幣來表示——但保留某些既成的商業合同的特別條款——佃農用不到攜帶那樣重量的黃金或白銀,而只需支付相等值的利佛爾、蘇或德尼埃。租金的數量,雖然絲毫不表明固定的現實,但其本身卻幾乎普遍地得到遵守不予改變。因為它是由習慣,有時則由口頭規定,但經常是,並愈來愈經常是通過書面文字形成法典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違反,出於需要,法庭可以出面使其得到遵守。在中世紀的通行語言中,租金不就是稱為「習慣」嗎?那應該支付租金的人不就是被叫做「習慣者」嗎?由此,一個在1258年收租為1利佛爾的領主,他的繼承者在1465年繼續收取同一數目;但是在1258年,老領主按黃金價值徵收大約為112法郎的租稅,而到1465年,他的繼承者只能徵收相當40法郎的黃金價值。同樣,在今天,1913年簽訂的一項契約債務繼續以「法郎」清算,對債權人就要損失或將近損失4/5。這樣,同法律形態相結合表現為習慣,同經濟形態相結合則表現為貨幣單位的貶值,農民漸漸感到自己的負擔減輕,要是他們出賣自己的勞力或出售其產品,他們的收益不再服從於任何習慣的約束,從而能夠保持在新的基準水平之上,而領主們則慢慢地變得貧乏。 演變是緩慢的,在開初還意識不到。13世紀末和14世紀初最好地表現了這一點。如同從鑄市使用擴大以來人們所自覺地做的那樣,許多領主的管家繼續推行以支付銀子來代替實物租稅,這樣,最活躍的交換手段代替了一貫的以需要的食物的實物交換。我們現在有充分的理由知道當價值本位在名義上仍然沒有變化時,人們長期閉眼看不見它真正的貶值,似乎名詞勝過了現實,但人們遲早總會醒悟。人們可以大致正確地確定,15世紀初是輿論意識到地租普遍降低了價值的時期。國王或王族的敕諭(在布列塔尼、勃艮第)對這種現象作了很清楚的描述。 [21] 作家們把這種意識擴散到了民眾之中。沒有人比阿蘭·夏蒂埃更有力地表現了這點,讓我們聽聽他在1422年寫的一本書中通過一個「騎士」的口發出的抱怨:「普通老百姓得到了更多的好處,他們的錢袋就像一個蓄水池,將這個王國中所有富人的河水和溪流裝了又裝……因為貨幣的貶值縮減了他們該支付的賦稅和佃租的總數量,他們自己定的出賣食品和勞力的價格卻昂貴得嚇人,這一價格使他們每天都能獲得並積攢財富。」 [22] 一種經濟運動開始被人感知的日子,是一個值得注意的日子,因為從這時起,衝突便成為可能,但是,發現並實行醫治這種隱伏的損失的可能方法卻不是歷史留給阿蘭·夏蒂埃的騎士及其同時代人的任務。在戰鬥未真正進行之前,對貶值的最初原因還將再加上結果更意外的另一種原因。 了解貨幣的金屬含量是有用的,這比能夠估計貨幣的購買力更令人感興趣。但很遺憾,在目前的研究狀況下,我們對中世紀這方面的情況還只能作一些推測。同時,在一個經濟上還很分散的國家,貨幣的交換價值在各地區必然是極其不同的。此外,在百年戰爭期間,所有為我們留下的數字材料所示市場上貨幣交換價值經常突然地和劇烈地擺動,「戰爭的結果」很容易解釋這一點。相反,在近1500年時,價格到處都跌得很低。領主在金銀的收入上(主要是銀,黃金只用於大宗的支付)少於過去,但少量的貴金屬卻使領主能夠獲得他們在不久前所得不到的同等量的財富。補償雖不足以恢復平衡,但也不可小看。在16世紀期間,事物完全變了樣。首先加緊開採中歐礦藏,接著是更大規模地投資於美洲的礦產寶藏,特別是在1545年發現了波托西 [23] 令人神奇的銀礦之後,金屬貨幣的數量大大增加,同時,流通速度的迅速加快也大大增加了可應用的金屬貨幣,而這又引起物價的極度上漲。物價上漲的總的趨勢在整個歐洲都可以感到,在法國則始於1530年左右。據拉沃計算,在普瓦圖1利佛爾的購買力,在路易十一時代約相當於我們現在的貨幣285法郎,在亨利二世時代,它跌落到135法郎,而在亨利四世時代竟只相當於現在的63法郎。一個半世紀中,由於利佛爾這一虛構貨幣單位的含金屬量的喪失和價格上漲的混合結果,它貶值了3/4以上。貨幣的動盪,對直接或非直接依靠土地生活的居民中的不同階級產生著不同的影響。生產者幾乎沒有受到什麼影響,但有兩個階級受到了嚴重的損害,首先是農村短工由於人口的復甦,勞動力顯得不那麼缺少了,他們現在感到自己的工資遲遲才能跟上物價的上漲;其次是領主,他們是一群寄生者。邁什河畔沙蒂永地區弗朗什孔泰的領地給領主帶來的收入,在1550年為1673法郎,到1600年為2333法郎,增加近150%,這表明,不僅是管家,實際上尤其是領主都儘可能地為此操了心。在這一經濟長期落後的地區,領主或是在稅收形式下,或是在領地產品的形式下,收入更多的農產品,並將其出售,這種情況是相對有利的。但是,在同一地區,在上述兩個時期之中,僅僅小麥的價格就上漲了200%。在這一地區,除某些例外,初看之下這些數字似乎是有利的,但審核一下經濟實際狀況就顯露出實是損失。 [24] 並非所有領主的財產都受到同樣的打擊。大部分教會機構把什一稅積聚在自己手中,這種可觀的收益仍然是恆久不變的。在一些遠離經濟潮流影響的省份,改變原始的實物地租為交納銀幣只具有很小的規模,其它地方的領主,特別是小采地占有者在這兒保留了相當大一部分自己的領地。由於奇怪的復舊,貴族在這些地區遭受的損失小於從前的富裕地區,在那些地區一切都建立在貨幣之上。在別的地方,貨幣地租的普遍提高,使他們的損失並不那麼令人沮喪,享有什一稅或實物地租,還得到由國家和法庭擔負的額外財源,這一切使得一些家庭不用很艱苦地承受一時的困難,並且隨後就解決了這些困難。貨幣貶值並未敲響舊貴族的喪鐘。確實,許多古老的家族是趨向了衰落。某些家族只是靠暫時拋棄自己的社會地位而重操舊業做買賣,才避免了悲慘的結局。此外,更多的人則是經歷了一個又一個危機,只是通過犧牲一部分家產才最後逃脫了沒落的命運。 因此,那些舊世家的貴族們苦於缺少錢財,他們往往靠借錢度日,有時就典賣或抵押土地,但如何來償還這些債務呢?他們不得不向其債主或向別的買主出賣一些田地甚至莊園,換幾個錢以消除這些逼得很緊的債務。那麼,新莊園主又來自於那些社會階層呢?這要問錢是從哪兒來的。城堡、堂區教堂中的聖席、絞刑架(這也是高級裁判權的標誌)、貢賦、人頭稅和死手權,所有這一切舊等級制度的榮耀和利益,差不多總是不斷地擴大著市民階級的產業和威勢,這些市民的發跡是在貿易和封官授爵中實現的,他們由於封爵或即將被授予爵位而成為領主,例如在里昂周圍以至福雷、博若萊和多菲內等地,男爵領地、小貴族領地以及各種封地都集中到了在香料業、制呢業、採礦或銀行業中發了財的里昂貴族的大家族手中,這些貴族出身於法蘭西人家族,如卡米家族、洛朗森家族、維諾勒家族、瓦雷家族,甚至有一些是義大利人,如加達涅家族、貢第家族,還有日耳曼人如克萊貝爾家族。波旁王室出售的或被沒收產業後拍賣的40個領主莊園中,僅有3處莊園被舊世家貴族所收買。假如就同傳說的那樣,呢絨商的兒子、小酒店老闆的孫子、貨幣兌換商克洛德·洛朗森從路易十一的女兒手中購得了男爵領地,並真的費盡心機才取得了他的新附庸的效忠,那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他的妻子也從而成為陪伴王后的貴婦人,他的兒子也當上了國王的首席神甫。 [25] 領主制度沒有受到損害,而且也沒有推遲它新的發展,但是,領主的財產在廣泛程度上已經易手。 可是,我們絲毫不是如人們所做的那樣要說已經出現了「想占有土地的新追求者資產階級」。自從產生資產階級以來,人們看到,該階級的成員不僅在城市周圍大量地占有農業財產,而且他們中的一些最卓越的人物逐步地進入了領主階層。香檳伯爵的侍從勒尼埃·阿科爾是資產者,無疑,在管理拉尼集市中發了財的奧爾日蒙家族也是資產者,還有魯昂葡萄酒商、包稅人和高利貸者羅貝爾·阿洛格也是資產者。他們之中,阿科爾首先在13世紀,其他人則在14世紀和15世紀都建立起領主產業。而在弗朗索瓦一世時的卡米家族和洛朗森家族是瞧不起這些產業的 [26] ,從未有過大量的人像他們那樣進入領主階層。而且,也沒有再重現過這種情況。在17世紀,社會等級集團已經又是半關閉狀態了。當然,社會等級集團還會容納新的成員,但是,總的說,數量上已不大,變化的速度也不快。在法國的社會史中,尤其在其農村史中,沒有什麼比資產者占有土地更具有決定意義的了,資產者是那麼迅速地鞏固了自己在農村中的地位。14世紀是以激烈的對抗舊貴族為其特點。「在這一非貴族反對貴族的戰爭」——這是當時的說法——中,資產者和平民往往聯合在一起。埃蒂安·馬塞爾 [27] 曾經同雅克團結成聯盟,比之於朗格多克鄉村的「蒂香家族」,尼姆的殷商富賈對當地的騎士階級沒有更溫和一些的感情。經過一個世紀或者一個半世紀,當時的埃蒂安·馬塞爾們經過國王的授爵而從此成為貴族,同時通過經濟上的轉變而成為領主。整個資產者的力量——至少是資產階級的上層和企望上升到上層的資產者——支撐了領主大廈。但是,新的人有著新的精神。商人、包稅人、國王和大領主們的債主,慣於細心地、奸詐而大膽地經營動產,他們成為原來土地食利者的後繼人,但是他們既不改變自己智巧的習慣,也不改變自己勃勃的雄心。他們以一種新的精神用於其新獲得的財富的管理,他們的榜樣,為那些真正高尚的仍保留著遺產的貴族帶來值得學習的新精神。有時,他們的女兒也成為已經破產的貴族所追求的有利的聯姻對象,而將這種新精神帶入舊的家族內(在這些家族內常常是由一些女主人守護家產),這就是一種事業家的精神,慣於計算收益和損失,一有機會就可能作冒險的支出,雖暫時無利可得,但寄希望於未來的收益,率直地講,這就是資本家的精神。成為改變領主經營方法的胚芽也正就是這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