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農村史 · 一、 初始階段
當我們稱作中世紀開始的時期,可以視為法蘭西的民族和國家緩慢地開始形成的時期,那時,農業在我國國土上已經存在3千年之久。考古資料清楚地證明,現今法國大量的鄉村早在新石器時期就已由那時的耕作者建立,他們的田地在還沒有金屬鐮刀割穗前一直使用硬質的石器工具來收割。 [1] 這種史前的鄉村雖然不是我這裡所要敘述的主題,但對我的研究卻有決定性的影響。我們要從各種特徵上去說明在我國土地上實行過的諸類基本農業制度之所以常常發生困難,就是因為它們的根源過於久遠,產生它們的社會的深刻結構對我們已幾乎完全消失。
在羅馬帝國統治下,高盧曾是帝國的主要農業地區之一,但當時在居住和耕作地周圍,仍然有廣袤的荒地,這些未被占領的空地在羅馬帝國時代結束前夕有所擴大。那時,在動盪混亂、人口銳減的羅馬尼亞,到處是不斷擴大的被廢棄的農地。中世紀時期,在一些土地的周圍不得不一再重新消除灌木或樹林,另一些地方則直至今天仍是空地或很少房舍,考古發掘工作才揭露出這裡存在許多古代遺址。
4世紀和5世紀發生過幾次大規模「入侵」。蠻族人數並不多,這時的羅馬高盧人數無疑也大大少於現在,而且他們分布不均勻,就入侵者方面說,他們在整個地區沒有形成單一的密集的集團,因而他們的影響總的說是微弱的,在各處只處於相對重要的地位。在有些地區,他們的影響則相當重大,新來者的語言代替了被征服人民的語言,如佛蘭德就是這樣的地區,從中世紀以來直至今天,那裡住宅相互挨近,而在羅馬帝國時代卻曾是儘可能的散開,而且那裡的拉丁文化和勢力缺乏像別處那樣的城市的支持,那裡的城市很少很弱。整個法蘭西北部地區,人們的話語中,只在很小程度上還刻印有羅馬的痕跡,在他們的語音和詞彙中卻反映了無可爭議的日耳曼影響,甚至在一些習俗慣例上也是如此。我們對奠定這一情況的條件還了解得極差,但有一個事實是肯定的,即征服者不會相互分散,否則,就會陷於最可怕的危險之中。對新石器時代證物的考察,尤其是對業已確定的「蠻族人墓葬」的研究,證明他們沒有犯這一錯誤,他們在一塊土地小群聚居,每群可能圍繞一個首領而組織在一起,其中或許還多少有一些來自被征服人民的隸農和奴隸,這些小群體有時就形成從原高盧—羅馬人屬地中游離出來的新居住點的起源地,不管願意與否,貴族不得不同其戰勝者分配這些屬地。 [2] 可能到這時,未耕作過的土地或因入侵而荒蕪的田地又被開墾或重新墾殖起來,我們相當多的村莊的名稱就是從這時開始形成的。有些名稱顯示出蠻族集團是一個真正的氏族集團,一種氏族族群,例如 les Fère 或稱 La Fère [3] , [4] 在倫巴第人的義大利存在過與此極為相似的集團形式。此外,這些村名經常以一個人姓氏的屬格——首領的姓——加上一個集團性詞彙,像Villa 或Villare 組織在一起,例如Bosonis vllla,即我們現在建立的布宗維爾。詞的排列順序——表示屬格的詞放在前面,而它在羅馬時代的組合詞中則放在後面——尤其是人名的日耳曼式的外表是極有特徵的。命名這些村莊的英雄人物並不都是日耳曼人。在蠻族國王統治下,那些當地的家世悠久的家族,也習慣於模仿占領者的人名。我們的博松 [5] 難道真是法蘭克人的子孫或哥特人的後裔?很可能美國所有的佩西或威廉今天也同樣不都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後代。但可以肯定,表明這些居民點的名稱是比蠻族入侵更晚的事,而這些居民點自身呢?卻未必如此。毫無疑問,古老的居住地往往已經更名換姓,但這些已定的遺存地區仍然以相類同的地名方式挨緊排印在地圖上,人們應該設想到來自外部的人文因素對土地的占有會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那些遠離作為羅馬文化園地的主要城市的各個地區,尤其是由於史前農民尋求不太乾旱的地區而成為今天法國盛產小麥的富饒地區,如博斯地區的情況就是這樣。
在整個法蘭克時期,文獻中都提到拓荒。大領主、克洛提尼公爵、圖爾的格雷古瓦寫道:「村莊(領地)建立起來了,種植了葡萄,建造了房舍,開闢了耕地。」查理曼大帝曾命令自己的總督們在其森林中清理出能種植莊稼的土地,並且絕不允許如此開拓出來的耕田重新成為森林的侵占對象。在所有有關該時期的歷史珍貴資料——財富的私有主的遺囑材料中,幾乎沒有一份不回憶新建立的農莊建築以及從占有的土地到收穫的莊稼。但是不要搞錯,在經常混亂的社會中那麼頻繁的人口流失的地方危機後,真正的奪取土地常常少於重新占有土地。例如查理曼大帝和虔誠的路易在塞提馬尼——現在的下朗格多克——收容西班牙難民,在荊棘叢生的荒地和森林中開闢新的農業點,如同約翰在科比耶爾山脈「廣袤的荒漠中」,先在「燈心草泉」(la Fontaine aux Joncs)附近,接著在「蘇爾斯」(Sources)和「燒炭人小棚」 (Huttes de Charbonniers)附近安置自己的隸農和農奴。 [6] 這些地方位於薩拉森人出沒的通道上,長期受戰爭摧殘而被徹底毀沒,那時甚至有過真正的占有土地,這些人類征服自然的勝利,無疑經歷了十分艱苦的勞動才彌補了已經喪失的東西,因為被破壞掉的東西是太多和太嚴重了。9世紀初,領主們的財產中,無人耕種的份地的數目令人不安地增加,根據816年前的一份簡略資料,里昂教堂的墾殖地中有六分之一以上處於這種情況。 [7] 克服荒蕪狀況,荒蕪又不斷重新出現,這種鬥爭一直在繼續,甚至從無停止過,這種努力本身就是生機勃發的最好證明,但是很難相信這種努力會獲得成果。
這些努力最終仍歸於失敗,在加洛林王朝崩潰後,法蘭西的農村明顯地荒蕪了,到處是一塊塊無人耕種的荒地,許多耕作過的土地也中斷了生機。拓荒年代的歷史文獻——約從1050年開始,它緊接著我們稱之為占有土地運動減退的時期——一致表明,當時人們首先是重新恢復田地,為此首先必須重新占有失去的土地「我們(在1102年)獲得了博斯地區的邁松村,完全是一片荒原……我們開發它,清理那些未耕作過的土地」。我們收集的莫里尼修道院的編年史資料大量地提供了這種過程的類似的證明。晚一些時候(1195年),阿爾比日瓦濟貧院院長指出拉卡佩勒—塞加拉爾村的情況時寫道:「當這片鄉村捐贈給我們時,拉卡佩勒是滿目荒涼,既沒有男人也沒有婦女,它已經很長時間荒無人煙。」 [8] 我們現在再更清楚地來描述那時的景象:在居住點——一小簇房舍——周圍,有一些小塊田地,而在這些零星的綠地四周卻是大片大片從未犁過的荒地。還要指出,如同我們很快就會了解到的,耕作方法是至少兩年或三年就有一年休耕,甚至常常幾年禁止耕作,這樣,林木又重新生長滿地。10世紀和11世紀時的社會建立在極端鬆散的土地占有形式上,這是一個稀稀拉拉、松松垮垮的社會,人群很小,相互居住相隔很遠,這就是當時的基本特點,並決定著那一時期許多相應的文化特徵,這一切,其連續性一直沒有中斷。誠然,村莊到處在消失,如托內爾地區的佩松村,雖然後來鄰近地區的村民們稍晚些時候重新清理出了這個農區,不過居民點卻遠沒有再重建起來。 [9] 但是,大多數村莊卻繼續存在下來了,雖然土地多少有所減少。各處傳統的技術也有所消失,羅馬人施用泥灰石的技術是比克東人的真正專長。直到16世紀,這一方法才又在普瓦圖重新出現。但基本上,舊的方法一代又一代地不斷演變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