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中的群眾 · 第六章 馬爾斯教場「大屠殺」
1791年7月,馬爾斯教場上發生的劇烈騷動代表著君主立憲派(斐揚派)和雅各賓派,自由資產階級和革命民主派爭奪政權鬥爭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在巴黎,這直接導致作為市政領袖的貝野和拉斐德的失盡人心;但是,在國民議會中「立憲派」的失敗卻由於戰爭爆發而推遲,直到1792年8月王室傾覆時才完全垮台。從巴黎社會史的角度來看,馬爾斯教場事件一方面代表第三等級內部的第一次流血衝突——我們已經看到了其內部日益加深的分裂,另一方面也代表幾個月來社會不安和革命騷動的高潮,其結果是組織在雅各賓和哥德利埃俱樂部中的民主派成為無套褲黨的不容爭辯的領袖。在這一運動過程中,首都的商人、手工業者和工資勞動者更清楚地顯示出他們是爭奪政權的主要領袖們所不能忽視的因素,而他們的利益至少也是革命民主派所要勉強維護的[1]。在這一意義上,馬爾斯教場的示威本身應當被看作一個進程的頂點,並且像十月暴動一樣,應當結合著它以前所發生的各種社會和政治運動來加以考察。
那一段偶有小騷動的社會平靜時期一直維持到1791年春天。1790年6月的麵包價格已經降低到11蘇;不久以後,管制便解除了,麵包價格自1788年初以來第一次降到8蘇的正常水平[2]。截至1791年8月——馬爾斯教場騷動以後的一個月,麵包價格始終沒有顯著上漲。在這種情況下,麵包的價格或供應在刺激革命活動上至少並不占主要地位。
治安第一次遭到嚴重破壞發生在2月28日,當時,曾有人企圖拆毀萬森堡(它正在改建成為一個首都臨時的裝滿犯人的監獄)的一部分。「愛國派」想到這座建築物過去曾經囚禁過被「密札」拘留的人,開始對這種改建提出抗議,1月28日,雅各賓俱樂部有人談到由「一個郊區」[3]進行有計劃的攻擊。一個月以後,運動成熟了,1000名以上的聖安東郊區的工人(其中有拆毀巴士底堡的工人[4])推舉桑代爾為國民自衛軍孤兒院區步兵營的指揮官,正如拉斐德在1789年10月所處的地位一樣,他們簇擁著他,強迫他帶領他們到萬森堡動手拆毀望樓。然而不久,拉斐德帶著1200人趕到了,他把桑代爾公開斥責了一頓,在聖安東區人們的嘲笑聲中帶著64個犯人回到巴黎[5]。犯人被囚禁在貢西爾日裡監獄,三個星期後在引起民主派軒然大波的情況下被釋放;在民主派的活動中,桑代爾的辯護律師哥德利埃俱樂部的領袖人物皮瑞特·韋里勒起了重要作用[6]。
民主派在1791年春夏兩季就不斷地努力向首都小商人、工匠、在業和失業工人進行宣傳並爭取把他們拉過來,這不過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而已。在7月17日的大會上,這種激動達到了頂點,當時人們完全為了在哥德利埃俱樂部起草的呼籲書上簽字這一政治目的而從城市各區聚集到了一起[7]。
整個這一時期,在巴黎的無數被捕者中間,失業者所占數目之龐大令人驚異,其中有些人來自市政廳興辦的救濟工場,他們是由於公開表示他們仇視市政當局和國民自衛軍而被捕下獄的。這說明在工資勞動者中間已經有某種政治覺悟,也說明在許多行業中間失業者的人數正在增長。我們看到在這些失業者中有以前的油漆匠、雕刻匠、裁縫、理髮師、家庭僕役、珠寶匠、裝修木匠和編籃工人[8]。同時,進入救濟工場的人數在不斷增多:貝野在1月的統計數字是24 000名,到6月就增為31 000名[9]。除了要用錢來維持他們的生活外,他們對於新建立起來的社會秩序也經常是一種威脅:他們被普遍認為是反革命陰謀的現成工具(甚至像馬拉等極端民主主義者也抱有這樣的看法[10]);他們在關卡上時常和稅務人員發生衝突(當局仍然希望保持這種關卡)[11];像巴士底工人向萬森堡進軍的這一類事件也會引起公眾的不安。簡單地說,當局並不需要很多說服就作出了解散他們的決定:5月8日,貝野宣布關閉巴士底工場的決定,這裡的工場從1789年7月以來,經常有800名工人工作;6月中旬,制憲議會頒布普遍關閉救濟工場的命令,同時作了開辦其他新工場以吸收失業者的某些空洞的諾言[12]。
工人們眼看就要丟掉僅足餬口的每天20蘇的生活費,因而產生了強烈的反應;巴士底的工人們雖然被軍隊驅散了,但是在以後幾個星期里積極活動,爭取聖安東郊區幫工對他們的支援[13]。其他工場的關閉引起更大的騷動,在這些騷動中,雅各賓和哥德利埃俱樂部的民主派起了一定的作用。三份不同的請願書遞到議會,要求他們重新考慮自己的決定。第一份是由哥德利埃俱樂部的附屬機構技工聯合會協助起草的,於6月28日遞到議會,措辭極為緩和:它認為從公共治安著想而關閉工場是合理的,但是同時請求稍予延期[14]。第二份是由卡米累·德姆連代表巴士底的工人在7月3日呈遞的,他聲稱這個請願書已經得到羅伯斯庇爾的同意:請願書要求公民有生存權,並且提議由出售教堂土地獲得的收益中撥出一部分來維持救濟工場[15]。第三份請願書是緊隨著第二份遞上去的,帶有幾乎是強烈的威脅口氣,請願書說不論用這種方式還是用那種方式,工人們一定得有麵包:「使他們採取這樣一種口氣的,絕不是任何其他東西,而是需要——一種最迫切的需要。」[16]
議會對這些請願書置之不理;但是,這時候失業工人已經採取了更直接的施加壓力的形式。 6月24日在萬多姆廣場舉行的示威發出了成立共和國的號召[17]。在這以後的一星期中,又有兩次示威遊行,這時有風聲說,22 000名失業者計劃於7月3日在聖端諾累大街集會[18]。兩天之後,據一家敵視革命的小報《雜談》報道,有400名失業工人到市政廳示威,萬多姆廣場發生騷亂,兩名工人在路易十五廣場因為發表煽動性言論被捕[19]。結果政治氣氛日益緊張,有地位的公民開始公開地說,應當使用武力給失業者以教訓。
(《雜談》在7月6日報道)各階層市民對工人們開始忍耐不下去了。國民自衛軍、商人、製造廠主、資產階級和手工業者都發生怒吼,反對這些受搗亂分子收買的人……人們大聲疾呼,必須用大炮來清除這一幫傢伙[20]。
自然,這樣一種態度很能夠說明,國民自衛軍中的資產階級和商人,在不到兩星期以後驅散馬爾斯教場的示威者時,為什麼是那樣地兇狠。
與失業者的運動同時進行的是各行業的幫工要求增加工資的運動,這裡邊也牽涉到民主派和哥德利埃俱樂部;幫工的工資據我們所知道的,從七月革命以來沒有顯著增加過。運動於4月開始,當時木匠們議定每天最少要領到50蘇工資;少數的活躍包工頭感到煩惱,而大多數包工頭則似乎很願意接受幫工的條件。但是,幫工們請來作仲裁的市政廳卻判定他們的組織是非法的,並且拒絕最低工資的提議,認為它違反自由的原則;後來,市政廳的公報甚至威脅說,要以擾亂治安罪對幫工的領袖們起訴,不過這種威脅並沒有見諸實行[21]。
其他行業的工人很快地就學會了木匠的榜樣——其中有制帽工人和印刷工人。馬掌鐵匠師傅在6月初遞交議會的一份請願書中,警告說巴黎存在著一個80 000工人的「大聯合」,包括鎖匠、裝修木匠、皮匠以及他們本行的工人[22]。他們的數字可能誇大了——馬掌鐵匠師傅們自然傾向於把他們的情況說得過分一些——但是這個運動有許多理由是值得注意的。第一,在1794年對羅伯斯庇爾的垮台起了某些作用的那一次運動以前,這是首都一次最廣泛的工資運動。第二,正是馬掌鐵匠師傅和木匠的這些請願導致了議會通過著名的「霞白立條例」規定「工人的聯合組織」或者說工會是非法的——應該注意的是,甚至「共和國第二年」的革命政府,在雅各賓最民主的時期,也沒有認為這個條例應該取消,事實上,在以後將近一百年,這個條例一直是有效的法律[23]。第三(這一點對我們現在的論點尤為重要),木匠幫工得到了革命民主派相當大的幫助和鼓勵。因此,我們看到木匠們不僅在哥德利埃俱樂部使用的大廳里開會,並且事實證明,指導他們運動的「木工工人聯誼會」就是哥德利埃俱樂部在1791年5月成立的中央委員會的附屬機構。不僅如此,中央委員會的秘書弗朗索瓦·羅培和他的妻子路易絲所主編的《內外新聞》,雖然在原則上反對幫工強行規定最低工資,但對他們的運動卻給以某些支持[24]。馬拉也在他的報紙上辟出工人通訊欄,在1791年6月12日工資運動達到高潮時期,一封意在代表修建聖日訥維葉教堂的560名建築工人觀點的措辭激烈的信出現在《人民之友》上。這篇文章嚴厲地斥責包工頭是「無知的壓迫者,貪得無厭」,是「吸血鬼」,以及「無所事事、吞噬勞動人民用血汗所取得的果實, 而且永遠不為國家做任何事情的壞蛋」。[25]
然而,哥德利埃俱樂部所做的決不限於參加工資勞動者已經從事的經濟鬥爭。通過與羅培的中央委員會有聯繫的各聯誼會,俱樂部開始十分細緻地用革命民主派的政治思想教育巴黎的「賤民」——這是一個對未來具有重大意義的舉動:
(馬迪厄寫道)「對群眾進行政治教育的正是各聯誼會。這些聯誼會是無套褲黨的搖籃和掩蔽所。」[26]
這些新的社團儘管處在資產階級堅強領導之下,卻對工資勞動者和其他消極公民[27]敞開了大門。哥德利埃俱樂部本身每月只收會費2蘇;在這年夏天被國民自衛軍逮捕的人中間,我們看到有一個小工藝品製造工人、一個廚師和一個家庭傭僕都是俱樂部會議的參加者[28]。在這一時期「平民俱樂部」和其他聯誼會都被描寫成是由「窮挑水夫」「工匠」「魯鈍的工人」組成的[29]。受民主派和他們的報紙公開鼓動影響的人,其數目當然要比這裡所舉的多得多,他們的鼓動涉及每一個想像得到的政治問題——包括這樣一些迫切的時事問題,例如「消極」公民沒有選舉權的問題;事實上等於把體力勞動者排除於國民自衛軍之外的問題;或者請願權利受到各種限制的問題等[30]。
從警察局檔案中舉一個例子,就可以說明這種鼓動對許多普通巴黎人的心情和思想產生了多麼大的影響。 7月17日,格雷訥累街64號一個23歲的廚娘,康斯坦·埃符娜,因為辱罵當天下午曾參加馬爾斯教場大屠殺的一個國民自衛軍軍人的妻子而被捕。格雷訥累噴泉區警務委員曾經對她進行審訊,審訊記錄的大意如下。
問:她去馬爾斯教場了嗎?
答:去了,她和里昂太太及她的女兒一起去的。
間:她為什麼上那兒去?
答:為了「像每一個善良愛國者那樣」在一份請願書上簽名。
間:那份請願書上說的是什麼?
答:她明白請願書的目的就是「要另行組織政權機關」。
問:她時常參加公眾集會嗎?
答:她有時到羅亞爾宮和圖伊勒里宮去。
問:她是屬於任何一個俱樂部的嗎?
答:她有時到哥德利埃俱樂部去,不過她實際上並不是會員。
問,她在馬爾斯教場曾經和什麼特殊的人混在一起嗎?
答,她曾經登上「祖國之壇」,在請願書上籤了名。
問:她扔過石頭沒有,或者看到有人扔石頭沒有?
答:沒有。
問:誰邀她去在請願書上簽名的?
答:沒有人邀過她,可是她聽到許多人說,在馬爾斯教場上有一個請願書要人簽名。
問:她的名字上過報這件事是真的嗎?
答;是真的,她的名字上過《巴黎革命》,因為她曾經對路斯塔洛的死亡表示過哀悼。
間:她讀哪些報紙?
答:她讀馬拉、奧杜安和卡米累·德姆連辦的報紙,還經常看《人民喉舌》[31]。
以馬爾斯教場大屠殺告一結束的這場政治運動,直接起因於6月20日的國王企圖逃往帝國邊境。從這時起,民主派和激進的記者們的鼓動便具有了一個明確的目標——喚起民眾對將來的國王和行政權問題發表意見。在瓦雷訥逃亡事件之前,在鼓吹共和思想方面幾乎得不到響應的那些記者和其他人,現在第一次能夠擁有一些信徒了:他們的影響可以從失業者及其他工人在6月末和7月初舉行的會議中高喊共和口號上看出來,也可以從各聯誼會的決議和請願書上看出來[32]。但是,這種說法也許有些誇大,就連會員中包括許多著名共和派的哥德利埃俱樂部,在發表到當時為止還很難希望得到「賤民」支持的那些言論時也是審慎的。毫無疑問,在國王出走又丟臉地從瓦雷訥回來以後的一星期中,由於發表煽動性看法而在各區被捕的15個或20個人,更不會發表多少這類的意見[33]。
但是,俱樂部對於新的發展的反應肯定並不遲緩; 6月21日,它請求議會在和各省商量之前暫時不要作出有關國王未來命運的決定,俱樂部呈遞了17份類似這樣的請願書,這是其中的第一份並且張貼在巴黎各處[34]。三天以後,發生了所謂「3萬人大請願」,據羅蘭夫人說,聖安東郊區全力支持了這次請願[35]。7月中,騷動在繼續;但是斐揚派占多數的制憲議會15日宣布對路易十六不加追究,並且主張重新信賴他作為行政首腦。
這項決定導致民主派陣營的分裂。哥德利埃俱樂部於7月16日起草請願書,號召人們舉行抗議示威,這一號召得到了雅各賓俱樂部的贊助;可是同一天晚上,在羅伯斯庇爾的提議下,雅各賓派又撤銷了他們的支持[36]。哥德利埃派現在不能不於取消示威遊行和獨自繼續幹下去的兩種辦法之中選擇其一,他們決定採取後者。結果是7月17日由弗朗索瓦·羅培起草了一份措辭更激烈的請願書。請願書沒有指明要求成立共和國,然而他請求議會「召集一個新的制憲機構作為代替,並著手於組織一個新的行政機構」[37]。簽名運動立刻發動起來了[38],各聯誼會和俱樂部被邀請於上午10時或11時在聖安東門集合他們的全體會員[39],從那裡出發到馬爾斯教場去舉行和平示威。
那天早晨,在請願者到達之前,在馬爾斯教場發生了一件對他們來說是不幸的怪事,這件事在當時的政治氣氛緊張的情形下,給當局提供了—個干涉的藉口。事情是這樣的: 當時有兩個人潛伏在「祖國之壇」下面——可能是為了更清晰地觀賞女士們的大腿——被起疑心的旁觀者拽了出來,並老實不客氣地把他們吊死在附近一個窗戶上。下午,5萬名公民按照計劃集合起來舉行和平示威[40],其中有6000多人在軍隊趕來之前, 已經在請願書上籤了名[41]。與此同時,因為市政廳官員警告貝野要對於正在發生的事情有所戒備,於是他就實行了一個看來早已擬訂好了的計劃[42]。戒嚴令發布了,執行武力鎮壓的紅旗展開了,在拉斐德的指揮下,10 000名國民自衛軍沖向示威群眾[43]。關於以後的情況,記述各有不同;但是人們似乎向自衛軍(包括拉斐德本人)扔了石頭,大約有50人死亡,十餘人受傷[44]。一個裁縫在兩天後因為抗議國民自衛軍的行為在亨利四世區被捕,用他的話來說,「人們向工人開槍射擊就像掃射飛禽一樣」[45]。很多人被捕:在馬爾斯教場被捕的只有十餘人;在各區被捕的卻可能有200多人,其中有少數哥德利埃俱樂部會員和其他被認為是暴動領袖的人,絕大多數是敢於批評市政當局和自衛軍行為的普通請願者[46]。有許多被捕者在一個月之內獲得釋放,其餘的在9月13日大赦令頒布後被釋放[47]。這就是馬爾斯教場的示威和「大屠殺」。
要把這些和平請願者叫作「革命群眾」,也許我們會感到猶豫。但是,從更廣泛的意義來說,這個名詞是適合的;探討一下他們是如何組成的,來自首都的哪些地區,這對於本書的研究肯定是有意義的。這方面的直接證據儘管比十月暴動的證據充分,卻仍然寥寥無幾。在軍隊到來之前徵集的6000個簽名中,據組織者聲稱,有2000以上是屬於國民自衛軍、市政廳職員和選舉人的[48]。另一方面,布舍和盧曾經見過被1871年大火焚毀以前的完整的請願書,他們堅持說「廣大的簽名群眾幾乎都是不識字的人」,並且舉出請願書上畫的許多十字來支持他們的論點[49]。還有,《雜談》曾帶著慣常的惡意描寫示威者說:「在這些人中,我想,沒有一個人識字。」[50]
即使我們認為《雜談》懷有極端黨派成見的說法中有誇大成分,而且根據文化程度來從事社會分析並不可靠,我們也應該接受布舍和盧的推論,即示威者大部分是由巴黎比較貧窮的各區居民組成的。巴黎檔案館中僅存的不多幾件與示威參加者直接有關的文件也證實了這種情況。例如,市政廳官員費越在馬爾斯教場附近的格羅卡尤軍醫院檢驗了在教場上被殺死的屍體,他提出的報告書表明:在驗明的九具屍體中,有三個是作坊幫工,一個是女人,穿著用「雜色布塊拼湊起來的裙子」,其餘的是一個馬鞍師傅,一個酒商的兒子,還有兩個衣履比較整齊的資產階級中人[51]。巴黎各區的警察報告只提到一具屍身,7月17日運到羅亞爾宮警察所那兒的一個傷兵醫院區的皮匠。[52]不幸的是,阜爾斯監獄登記簿上的12個於馬爾斯教場被捕的人中間,只列出了一個人的職業:他是一個名叫帕羅舍的修道院長[53]。示威後在各區被捕的人中,只有5個人承認那天下午在馬爾斯教場,他們是:一個廚師,一個裁縫,一個桌椅匠幫工,一個咖啡館侍者和一個擦皮鞋的失業者[54]。在這些人當中,擦皮鞋的說,抵抗軍隊的「全是理髮匠和其他工人」;據裁縫說(如我們前面已經看到的),「人們向工人開槍射擊就像掃射飛禽一樣」。《雜談》的報道進一步提供了工資勞動者參加馬爾斯教場示威的證明。它說,碼頭工人們曾經到幫工的作坊和住所去發動他們參加示威[55]; 當皮瑞特·韋里勒以煽動工人到馬爾斯教場集合這種罪名被控訴時,他回答說:「根本沒有這種事……因為那些聽他講話的人自己已經準備好要到那裡去。」[56]
除此之外,我們還具有雖然大部分是間接的然而數量卻多得多的證據——與馬爾斯教場示威前後數月內因政治犯罪而在各區被捕的250人左右有關的警務委員的報告和阜爾斯監獄的登記[57]。我們承認:這些資料不能提供任何關於參加哥德利埃請願書籤字或願意簽字的確切證明。但是對於研究這一時期的群眾運動,研究哪些階級的人和首都的哪些地方被吸引到這場以7月17日的請願和示威為其高潮的政治運動中來說,卻提供了一個豐富的資料來源。
在這些人當中,只有一小撮人是因為發表了可以勉強解釋成為反革命的言論而被捕的;差不多在每一個案子裡,那些被捕者的罪狀都是辱罵或批評了政府、國民自衛軍或者拉斐德本人。從他們辱罵時所說的話裡邊可以看到當時民主派和群眾團體在這一時期中對巴黎的小商販、手工業者和工資勞動者發生的影響。因此,在1791年4月14日到7月15日之間被捕的、有詳細職業可查的52個人中,有34人是就業或失業的工資勞動者;其餘的人主要是小店主、作坊師傅或獨立的工匠。在7月16日到11月15日期間被捕的另外186人中(大多數人是因為批評國民自衛軍或市政當局對馬爾斯教場請願者使用暴力而被捕的),有102人是工資勞動者,其餘的是小僱主、工匠和其他小有產者。這些證據雖然是間接的,卻似乎可以支持我們從研究直接與馬爾斯教場事件有關的文獻中得到的看法,即:7月17日馬爾斯教場的請願者和示威者是典型的「賤民」——小商販、工匠和工資勞動者,這些人構成郊區和市中心人口密集地區居民的主要部分。
事實上首都的哪些地區與這次運動有關係呢?就馬爾斯教場的集會來說,組織者的意圖無疑是想使它成為一個全巴黎的事件。雖然哥德利埃俱樂部本身就設在左岸的多飛內大街,各俱樂部和聯誼會的集合地點卻是聖安東門,而第一次發出示威號召的7月16日的請願則是在聖端諾累街、聖馬丁門和聖安東郊區街等相距甚遠的地區發動的[58]。至於這個目標究竟實現到什麼程度,由於和馬爾斯教場參加示威人數直接有關的官方文件比較少,所以現在很難斷定。但是,就是從這些材料中,我們也看到了一個顯著的事實,那就是,聖安東郊區對於這次示威的反應是微弱的。拉斐德曾在巴士底廣場布滿了軍隊,這很能說明為什麼美洲人富尼葉發現那天清晨到那裡聚合的人非常少; 市場協會派出去的委員普里梅里不僅發現到集合地點來的人寥寥無幾,而且當他在這一區努力喚起人們興趣的時候,遇到的反應也是不大的[59]。從聖安東門到馬爾斯教場的直線距離為3英里半,這可能也有些關係;此外,雅各賓派的撤銷支援也可能影響了很多人——例如,在富尼葉看來,桑代爾的行為就有些躲躲閃閃[60]。但是,我們研究一下作為間接證據的警察報告就可以看出,聖安東郊區和整個這一時期的政治運動並沒有什麼關係。在4月到9月間被捕的,而且住址業已查明的約240人中,只有10人住在聖安東郊區,其中僅有3人是在桑代爾那一區——盲人收容院區。
應當承認這些記錄是有很多缺陷的,因此可能造成一種假象。巴黎48區有關的警察報告,現今只有25區保存下來。但是,如果我們把曾經收禁過將近130名囚犯的阜爾斯監獄的警察登記中所包含的資料加進去,我們就可以彌補一部分這種不平衡;除此之外,有許多情形是,被捕人的就捕地區並不是他居住的地區。根據這些綜合的資料我們發現,無論是被殺死在馬爾斯教場的還是在我們所研究的這一整個時期中被捕的240名巴黎市民,來自於不下47個區——只有聖路易島區不在其內。這件事本身就顯著地證明了民主派的政治思想已經廣泛地散布在首都的「賤民」中間;既然情況是這樣,我們或許可以認為支持者是從城市各地區匯集到馬爾斯教場上來的。
然而證據並沒有表明這種支持分配得很平均,我們已經看到聖安東郊區的反應就是冷淡的。最集中的支持力量似乎是來自距離哥德利埃俱樂部本身不遠的左岸幾個區。這並不奇怪,因為在這一地帶,僅僅三個區(四國區、朱利昂溫泉區和聖日訥維葉區)的被捕者就達38名。還有50名被捕者來自中央和中央偏北的五個區——阿爾西區、崩索區、格拉維葉區、羅浮區和奧拉托利區。以上兩地似乎是支持者的重要力量所在地。市政廳區羅浮區之間居民密集的市中心各區,對於不僅是一個地方性的請願運動照例給以積極的贊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聖馬瑟勒郊區在政治舞台上的出現。僅在幾個月之前,市政當局還特別單獨稱讚這一區的居民,認為他們的行動自革命爆發以來一直是和平的和守秩序的[61]。這個好名聲以後再也得不到了:從現在起,聖馬瑟勒郊區在這一時期的每一次政治騷動中都始終站在最前列。
我們已經看到,麵包的供應和價格問題對於支持馬爾斯教場請願或民主派的其他政治活動並沒有起多少鼓動作用。這一問題只是在這次政治運動被鎮壓下去,運動的領袖們被捕或者逃往國外以後才重新出現。8月中旬,由於歉收和麵包商缺乏麵粉,4磅重麵包再一次開始漲價,到9月,似乎已經漲到12蘇或者甚至還要多[62]。《革命日報》9月7日報道,貝野在糧食市場曾經受到含有敵意的接待:受到要被「吊到街燈柱子上去」的威脅而被迫退出了市場[63]。第二天一個紐扣工人皮恩奇在鄰接中央市場的邁爾區被捕,並被解往阜爾斯監獄,因為他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們一定要買到2蘇一磅的法國麵包,不然就拚命。」[64]
但是,政治運動到這時候已經成為強弩之末,而當局所擔心的窮人們將為馬爾斯教場的屠殺進行驚人的報復是不會實現的[65]。假使麵包危機在5月或6月發生,情況就可能不同了,而馬爾斯教場事件的發生也可能更具有決定性。事實是這樣,所以警察密探拉保德能夠向議會調查委員會報告說:「巴黎一直過著十分平靜的日子。」[66]
* * *
[1] 用饒勒斯的話來說:「一部分資產階級力求在人民中間尋求支持,以反對資產階級溫和派的可怕威脅。賢產階級的這種分裂增強了無產階級的作用;這時,無產階級雖然軟弱,但卻已經表現出他們能夠成為革命的主人。」(饒勒斯:《社會主義的法國大革命史》,第1卷,第367頁)我認為:這段話里的「無產階級」這個名詞指的是「無套褲黨」或「賤民」,而不是「工資勞動者」。
[2] 《市政會議議事記錄摘要。關於麵包價格與銷售的決議》(1791年8月17日)。大英博物館文件:F59*(18)。
[3] 國立圖書館,法文珍藏資料,第11697號,第130頁(貝野—拉斐德通信集)。
[4] 國立圖書館新得法文資料,第2656號,對開本第159—162頁(拉斐德的侍從武官德木特關於當天事件的敘述)。據一個目擊者說,其中也有來自聖馬瑟勒和聖馬丁郊區的人〔《狂暴的日子:1791年2月28日革命騷動》,農學家阿列克賽·烏佐(Alexis Houzeau)的手稿,現在保存於芳特納蘇布瓦的M.埃斯塔培先生(M.Estabert)手中,承他借閱這份資料,謹此致謝〕。
[5] 關於官方記載,可參看:《1791年3月4日萬森市鎮當局公布的1791年2月28日萬森事件的調查報告》。國家檔案館文件:F7 4622,對開本第201頁;關於桑代爾的辯護狀,可參看:《桑代爾先生……關於萬森事件的報告》(國家檔案館文件:F7 4622,對開本第202頁)。
[6] 國家檔案館文件:F7 4622,對開本第151—156頁(韋里勒文件)。
[7] 關於這一過程的最詳細的記載,參看亞·馬迪厄:《瓦雷訥危機和馬爾斯教場大屠殺時期的哥德利埃俱樂部》(Le Club des Cordeliers pendant la crise de Varennes et le massacre du Champ de Mars ),1910年巴黎版。
[8] 在1791年4月14日到11月15日期間巴黎各區被捕的238人中,知道職業的人裡面,有45人是失業者,或者是由於失業已經淪為報販,其中10人曾從事公共工程。他們當中,有8個家庭僕役或馬車夫,2個油漆匠,2個裝修木匠,2個裁縫,還有幾個人過去在奢侈品行業〔參看巴黎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不同匣裝)和Ab集324,第7—60頁〕。
[9] 國立圖書館新得法文資料,第2673號,對開印刷本第229頁;國家檔案館文件:C 71,第695號。
[10] 《人民之友》(L』Ami du peuple ),第422期,1791年4月7日,第6頁。
[11] 國立圖書館法文珍藏資料,第11697號,第235、239、246—248頁(貝野—拉斐德通信集)。
[12] 巴黎市歷史圖書館手抄本,10441;國家檔案館文件:C 71,第695號。
[13] 國立圖書館法文珍藏資料,第11697號,第254—259頁。
[14] 國立檔案館文件:C 71,第700號。
[15] 斯·拉克羅瓦:《巴黎市府文件》,第2輯,第5卷,第261頁;國家檔案館文件:F7 4622,第1冊,對開本第14頁。
[16] 國家檔案館文件:DXXIXb 36,第376號,對開本第28頁。
[17] 《雜談》(Le Babillard ),第21期,1791年6月25日,第6—7頁。
[18] 國家檔案館文件:DXXIXb 36,第376號,對開本第28頁。
[19] 《雜談》,第23期,1791年7月5日,第7頁。
[20] 《雜談》,第24期,1791年7月6日,第3頁。
[21] 《巴黎革命》,第96期,1791年5月7—14日;拉克羅瓦:《巴黎市府文件》,第2輯,第3卷,第700頁以下;格·莫·約菲:《法國革命時期的巴黎工人運動》,第二篇。
[22] 格·莫·約菲:《法國革命時期的巴黎工人運動》,第124頁。
[23] 一直到1884年議會通過另一個法案。
[24] 《內外新聞》(Mercure national et étranger ),第25期,1791年5月11日。
[25] 《人民之友》,第487期,1791年6月12日,第1—5頁。
[26] 馬迪厄:《瓦雷訥危機和馬爾斯教場大屠殺時期的哥德利埃俱樂部》,第66頁。
[27] 凡未繳納相當於三天工資的租稅的人,就是消極公民,按照1789年12月的一項法令,這種人沒有選舉權。以後這項規定被采入1791年的憲法中,立法議會於1792年9月解散前通過的最後一批法案,其中之一就是取消這項規定。
[28] 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148,對開本第30頁;206,對開本第217—219頁;220,對開本第142頁。另一個僕人說,他曾經在4個月內對雅各賓俱樂部捐助24蘇基金(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206,對開本第365—366頁)。
[29] 《雜談》,第21期,1791年6月25日;《內外新聞》,第8期,1791年4月23日。並可參看伊·布丹:《革命時期巴黎的民眾團體》(I.Bourdin,Les Sociétés populaires à Paris pendant la Révolution ),1931年巴黎版,第15—44頁。
[30] 馬迪厄:《瓦雷訥危機和馬爾斯教場下屠殺時期的哥德利埃俱樂部》,第31—32頁。
[31] 警察局檔案館文件:Aa 148,對開本第30頁。
[32] 《雜談》,第21期,1791年6月25日,第6—7頁;拉克羅瓦:《巴黎市府文件》,第2集,第5卷,第378頁;馬迪厄:《瓦雷訥危機和馬爾斯教場大屠殺時期的哥德利埃俱樂部》,第53頁。
[33] 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74、84、134、157、167、172、182、206、215。
[34] 弗·布萊希:《馬爾斯教場的請願》(F.Braesch,「Les Pétitions du Champ de Mars」),載《歷史評論》,第143期(1923年),第17—18頁。
[35] 馬迪厄:《瓦雷訥危機和馬爾斯教場大屠殺時期的哥德利埃俱樂部》,第52頁。
[36] 馬迪厄:《瓦雷訥危機和馬爾斯教場大屠殺時期的哥德利埃俱樂部》,第118—120頁。
[37] 《巴黎革命》,第106期,1791年7月16—23日,第60—61頁。
[38] 阿·埃·普里梅里,一個雜貨製造工人兼自由市場協會會員,當天因為徵集簽名,在聖安東郊區街上被捕(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220,對開本第142頁)。
[39] 《巴黎革命》,第106期,第157頁。
[40] 《巴黎革命》,第106期,第53頁以下(弗·羅培對於事件的敘述)。
[41] 布舍和盧:《法國大革命的高等法院史》(Buchez er Roux,Histoire parlementaire de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1833年至1838年巴黎版,40卷本,第11卷,第113頁。
[42] 馬迪厄:《瓦雷訥危機和馬爾斯教場大屠殺時期的哥德利埃俱樂部》,第138—139頁。
[43] 《巴黎革命》,第106期,第53頁以下。
[44] 當時對死者數字的估計相差極為懸殊,據官方報道數字僅有13人,而據最荒唐的謠傳則達3000人之多(國家檔案館文件:W 294,第235號;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215,對開本第460頁)。《巴黎革命》〔羅培(Robert)的記載〕刊載的數字是50人(同前引處)。根據官方記錄,有11或12人(包括一名國民自衛軍)被送到附近的格羅卡龍軍醫院治傷〔《7月17和18日的調查記錄》,第12頁(印刷本)。國家檔案館文件:C 75,第737號〕。
[45] 警察局檔案館文件:Aa 215,對開本第463頁。
[46] 警察局檔案館文件:Aa Ab(詳情參閱本書第103頁注①);馬迪厄:《瓦雷訥危機和馬爾斯教場大屠殺時期的哥德利埃俱樂部》,第132頁。
[47] 《革命日報》(Le journal de la Révolution ),第402期,1791年9月18日。
[48] 《巴黎革命》,第106期,第53頁以下。
[49] 布舍和盧:《法國大革命的高等法院史》,第11卷,第113頁。
[50] 《雜談》,第36期,1791年7月19日,第4頁。
[51] 國家檔案館文件:W 294,第235號。
[52] 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85,對開本第768頁。
[53] 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b 324,第60頁。
[54] 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b 324,第33、38頁;Aa 148,對開本第30頁;215,對開本第463頁;182,對開本第312頁;國家檔案館文件:T 214(3)。
[55] 《雜談》,第36期,1791年7月19日。
[56] 國家檔案館文件:F7 4623,對開本第104頁。
[57] 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56、72、74、76、84、85、134、137、148、153、155、157、166、167、172、173、182、198、205、215、216、219、220、224、239;Ab 324,第7—60頁。此外,還有幾個案子見於國家檔案館文件:W294,第235號(貝野文件);T 2143(檢察官柏納的文件),和DXXIXb,第34與36號(調查委員會)。
[58] 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206,對開本第363—369頁;220,對開本第142頁。國家檔案館文件:DXXIXb 36,第372號,第7—10頁。
[59] 《巴黎革命》,第106期;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220,對開本第142頁。
[60] 《拉斐德對法國犯下的罪行》(Crimes de La Fayette en France )(印刷本,1791年)。國家檔案館文件:F7 6504。
[61] 「市政當局藉此機會對聖馬瑟勒郊區一帶地方自革命以來一貫遵守秩序和保持安靜的情況表示讚揚」(市政會議議事記錄摘要,1791年3月4日,印刷本);國家檔案館文件:F7 4622,對開本第149—150頁。
[62] 拉克羅瓦:《巴黎市府文件》,第2輯,第6卷,第455—463頁。
[63] 《革命日報》,第391期,1791年9月7日。
[64] 警察總局檔案館文件:Aa 167,對開本第73頁。
[65] 國家檔案館文件:DXXIXb 33,第347號,對開本第9—10頁。
[66] 國家檔案館文件:DXXIXb 33,第348號,對開本第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