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史 · 結論 大革命和當時的法國
隨著霧月政變,一直沒能實現的最後穩定的時刻終於來臨。新的現實在許多方面與資產階級在1789年所表示的願望還相差甚遠。社會還在融合,新的社會等級制度尚未完善。國家的各個機構雖然經過督政府努力改革,但仍然效率低下。行政機構的組織也很不完善。持續不斷的戰爭可能使一切都成為泡影。然而,主要的成果已經取得。儘管有過1799年夏那次最後的恐懼,建立在產業基礎上的顯貴們的至尊社會地位已經不容置疑。在社會方面,自從1795年春巴黎的無套褲漢運動被粉碎以來,革命就終止了。從社會的繼承性和機構的確立這兩方面來看,執政府時期是這場革命悲劇的必然結局。
革命事業雖然沒有完成,但它對於法國和當時世界的命運來說,仍不失為一項偉大的事業,並且具有不可估量的意義。毫無疑問,資產階級社會之所以能在歐洲和世界上確立起來,主要是由於資本主義經濟的勝利。這一勝利的具體方式因各國的特定條件而異。早在1789年前,英美兩國的革命已經使盎格魯-薩克遜資產階級掌握了政權,其影響是不可低估的。然而共和二年大規模的階級鬥爭以及爭取平等的偉大嘗試,賦予了法國革命完全不同的意義。
通過摧毀封建結構、宣告經濟自由,大革命為資本主義掃清了道路,加速了它的進程。此外,貴族的反抗、內外戰爭也迫使革命的資產階級把摧毀舊社會的事業進行到底。為了團結民眾各階層,它只得把原先只是為反對貴族而提出的權利平等原則置於首位。因此,法國革命事業在它後來的進程中表現出許多矛盾方面。這使它更加光輝,更加偉大。1789年大革命為建立資產階級社會和國家奠定了基礎。但是在共和二年,它曾勾畫出一個資產階級民主國家和平等社會的輪廓。它是爭取資產階級平等和民族團結統一的革命。但是,共和二年的制度曾試圖超越這種表面平等,並且給團結統一賦予社會內容,即把民眾各階層真正納入國家範圍內。這是一項由於矛盾重重而註定要失敗的宏偉事業。但是它曾使全世界為之發抖,其反響至今仍在延續。
Ⅰ.新社會
假如考慮到1789—1799年這個時期社會衝突深刻的統一性,舊社會的複雜性以及人民革命潮流的重要性,並試圖對法國革命作出總結,人們就會發現,任何簡單化的模式都與實際情況格格不入。在資產階級領導下,革命摧毀了舊的生產體制及其相應的社會關係,它推翻了舊的統治階級——土地貴族(但需要具體說明其程度)。但是,特別是由於通貨膨脹,革命也同時摧毀了在不同程度上和舊制度融為一體的那部分資產階級。此外,革命依靠經濟自由確保了資本主義經濟的勝利,但它也在不同程度上加速了與傳統生產體系緊密相連的那些社會階層的衰亡,儘管資本主義在當時尚未牢固地確立下來(尤其是在農業生產領域)。
1.封建貴族的滅亡
土地貴族及其特權是革命資產階級在農民和無套褲漢運動的幫助下,經過異常激烈的鬥爭之後被摧毀的。
貴族的土地基礎通過取消封建捐稅和什一稅以及出售國有財產被摧垮。
封建捐稅的收益極不相同,但不容忽視。它是許多貴族家庭收入的重要方面。使農民附屬於貴族的針對人身的捐稅權從8月4日夜裡起就和什一稅一起被取消了。1790年3月15日首先宣布針對土地的封建捐稅可以贖買。立法議會在1792年6月18日宣布,取消沒有原始文書證明的額外捐稅,並不必贖買。8月25日又取消了對任何封建捐稅的贖買。最後,國民公會於1793年6月17日永久地取消了一切封建捐稅,並下令銷毀一切封建契據。
出售國有財產對貴族也是沉重的打擊。從1789年11月2日起,國有財產的首要來源——教會產業被收歸國有。8月10日後一切例外都被取消,先後被沒收的有教會工場的產業(1792年8月19日),馬耳他修士會的產業(1792年9月2日),各聖職人員團體的產業(1793年3月8日)以及救濟機構的產業(1794年7月12日)。1792年2月9日,國有財產的第二來源——流亡者的產業被收歸國有,這一法律在3月30日被再次重申。1792年7月17日決定出售這部分產業。
由於歸還被貴族以及新的繼承法強占的鄉村公社產業,貴族的地產更少了。1790年3月15日,制憲議會取消了在公社產業中實行了30年的「財產分類」辦法。1792年8月28日,立法議會承認各市鎮對公共土地的所有權。在財產繼承方面,新的繼承權引起了財產的分散。1790年3月15日的法律取消了「長子權和男性特權……以及根據人的身份差異導致的分配不平均」。1791年4月8日的法律規定,在無遺囑繼承時分配必須平等。共和二年霧月5日和雪月17日(1793年10月16日和1794年1月6日),山嶽派的法律重申要平均分配。立遺囑人有直系繼承人時只能支配1/10財產,只有旁系繼承人時可以支配1/6財產,而且這部分財產只能授予非繼承人。1793年6月4日,國民公會同意私生子參加分配其父母的財產。共和二年霧月12日(1793年11月2日)的法律規定,他們可以得到和合法子女同樣的份額。這些法律的效力可追溯至1789年7月14日。然而熱月黨的國民公會廢除了追溯效力。
貴族的人身和他們的財產一樣也受到了打擊。不算群眾性的屠殺與合法的處決,僧侶和貴族作為社會等級消亡了。8月4日夜,把法國人分為3個等級的制度取消了,1789年11月7日的法令肯定了這一做法。貴族和平民之間的一切差別都不復存在。從此貴族降到了和普通公民同樣的地位。1790年6月19日,制憲議會廢除了世襲貴族、稱號和紋章。而且,封建制的廢除、administrative reform 行政改革和司法改革取消了領主對農民的一切特權,在法律上,他們和普通人等同了。1789年人權宣言的第6條宣告,一切公民都可在國家機構擔任公職,甚至要職。1790年2月28日的法律對軍銜又重申了這一原則:出身不再享受任何特權。隨著危機的加深,貴族除了對革命有過重大貢獻者外,都被逐漸革去公職。儘管人民大眾不斷呼籲,救國委員會卻從未同意通過普遍措施剝奪貴族的公民權。反對貴族的立法在熱月黨和督政府時期都繼續維持。這一點再次表明,即使在熱月黨執政後,階級鬥爭的意識始終未變。共和四年霧月3日(1795年10月25日)的法律禁止流亡者的家屬擔任公職。此項法律被共和五年的保王派多數廢除,果月18日政變後又重新恢復。在西埃耶斯的提議下,當局甚至考慮要驅逐在舊制度下擔任過職務的貴族,並把其他貴族降到和外國人等同的地位。即使共和六年霜月9日(1797年11月29日)的法律只採納了這些措施的第2部分,而且也從未實施過,它們的意義仍然是深遠的。
穿袍貴族的消亡不僅是由於對貴族產業的打擊,而且更可能是由於取消了買賣官職,並且規定用貶值的指券按官方價格償還這些官職。建立在選舉原則基礎上的行政和司法改革,其首當其衝的受害者通常是這類無職位的官員。
然而我們也不能言過其實。貴族從未被完全和永久地剝奪財產。即使所有貴族因廢除封建制度和領主特權而遭到損失,但只有流亡者的土地被沒收。許多貴族經過這場革命並無重大損失,而且還保留了地產。當然這些地產現在已成為從封建制下解放出來的資產階級類型的產業。此外,假離婚、通過頂替人贖買等方法也使一些流亡者保留或收回了部分地產。這樣,一部分舊貴族保存下來。他們儘管失去了頭銜,但仍然保持了一部分傳統的地位。到19世紀,他們便和上層資產階級融合在—起。
2.經濟自由和民眾各階層的命運
和摧毀貴族一樣,革命的資產階級也在頑強地摧毀著同資本主義企業發展水火不容的舊的生產和交換體系。顯然,共和二年他們不得不向無套褲漢運動妥協,並重新接受限價和經濟統制,但這只是反對貴族的鬥爭所必需的一段插曲。熱月9日以後,在人民運動的廢墟上,自由經濟成功地確立起來,其後果對傳統的平民各階層尤為嚴重。
毫無疑問,從取消間接稅到恢復入市稅之前,城市各平民階層一直能得到某些好處(間接稅是使他們生活費用昂貴的原因)。但是通貨膨脹和物價上漲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這種好處。這種情況至少一直維持到督政府後期糧食豐收、物價下降時為止。1791年2月2日的「達拉爾德法」廢除了行會。在手工業者里,如果說幫工從此可以自己開店,因而感到很民主,那麼該法律卻損害了師傅的利益。廣大工資勞動者的工資雖有提高,但持續的失業、救濟機構的瓦解、尤其是納稅人政權和勒夏普利埃法使他們的低下地位合法化,這些因素造成他們的生存條件不斷惡化。
自由經濟促使資本主義高速發展,並由此加快企業的集中。隨著社會生活的物質條件不斷改變,傳統平民各階層的結構遭到了破壞。當然,不應該過分誇大革命時期資本主義的進展。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局勢發展,尤其是戰爭的限制。並且,資本主義只是在某些部門,如棉紡織業里發展得比較迅速。但是,促使資本主義經濟迅猛發展的條件已經具備,它將必然使廣大的無套褲漢淪為無產者。資產階級革命把不能自衛的城市人民各階層交給了新經濟形式的領導者。1791年6月14日的「勒夏普利埃法」禁止「結社」和罷工,它成為工業資本主義發展的一個有效工具。
無套褲漢的分化是因革命加速了經濟發展而形成的。在構成1793—1794年間民眾運動骨幹的中小生產者和商人里,有的人發財致富成為工業資本家;有的人仍然是手工業者和小店主;大部分人則逐漸被淘汰,從而壯大了無產階級的隊伍。手工業者和幫工預感到等待著他們的命運(從手工業者上升到工業資本家的過程中有多少人慘遭失敗啊! )。幫工知道機器會增加他們的失業;手工業者則明白資本主義的集中會導致他們的工場倒閉,使他們淪為僱傭勞動者。在整個19世紀,手工業者和小店主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地位。應該指出從1848年6月到1871年巴黎公社這一時期,他們一部分淪為無產階級,另一部分則變為傳統的人民階層是很有意義的。人們從中可以看到這些階層隨著工業資本主義的勝利而退化的程度,同時可以了解19世紀曆次革命嘗試的某些動機和弱點。
3.農民的解體
大革命中的土地改革給農村各階層帶來的好處是不平衡的。把這些階層聯結起來的主要因素(消滅封建制)一旦實現,他們各自利益的差別就開始加大。革命極大地增強了有地農民的力量。只占有小塊土地或無產業的小農經過激烈的鬥爭,在革命後不像城市人民各階層那樣一無所有。即使革命加速了農村公社的瓦解,但它卻沒能把它完全摧毀。
有產業的農民獨自享受到廢除什一稅、封建實物捐稅以及實行稅收平等的好處。各類佃農和無地農民只能從取消奴役和涉及人身的特權中得到好處。國有財產出售的具體方式有利於加強已經擁有地產的自耕農、大農場主以及大農業發達地區的佃農的產業。即使在對農民最有利的時期——山嶽派制定法律的時期,國有財產拍賣也只對有產業的農民有利。1793年6月10日法律規定分配公共土地,這有可能使貧困農民成為私有產業擁有者,進入農業集約化的渠道。但實際上,不分年齡和性別,按居民人頭分配土地會造成地產分散,因此遭到大部分農村公社的反對。因為他們覺得每人得到的份額太小,而共同經營牧場則更為有利。為了滿足農民對土地的需要和小農的利益,正像喬治·勒費弗爾指出的,還有別的牌可打(如分割大農場)。「以前從未這樣做過」,也不可能通過資產階級革命這樣做。有產階級把大部分國有財產都據為己有。在諾爾省,教會的地產不復存在(在1789年它高達總數的20%);貴族的地產在1802年從22%降到了12%,由此可見特權階級毀滅的程度。在這同一時期里,諾爾省資產階級的地產從16%上升到28%以上;農民的地產從30%上升到42%以上。但是,只有考慮到當時北方農村人口急劇增長,我們才能恰如其分地理解上述結果。
新確立起來的財產權的觀念是有產業農民的觀念,即資產階級的觀念。農村廣大群眾並不仇視個人產權的原則,但是他們認為個人產權絕不能超越集體權利,即共同放牧權和二茬草權、拾落穗權、森林使用權。公有地被小農認為是公共財產。制憲議會宣告了耕種和圈地的自由,廢除一切規章限制,導致「強迫輪作」和「義務輪作」在原則上被淘汰。人工草場即使不圈圍欄也不能實行共同放牧權。這樣,大革命加強了大地主和大農場主的地位(除規定最高限價時期外),自由貿易進一步壯大了他們的實力。當然,農民永遠頌揚大革命使他們的村莊結束了貴族統治。土地革命雖然表面激烈,其實際效果卻很溫和,甚至「保守」(勒費弗爾語)。從此,少數強大並忠於新秩序的有產業農民在保守的抉擇方面和資產階級聯合起來了。
貧苦農民的條件沒有得到很大改善,但他們保住了其傳統地位的主要方面。從總體來看,他們沒能獲得地產。但是,革命中的歷屆議會沒有敢永久地摧毀農村公社,廢除公共產業和集體使用權。圍圈土地是准許的,但並不強迫。這一規定在整個19世紀一直保持著,未被淘汰,因為至今仍然有效的1892年法律規定共同放牧權的廢棄取決於全體村民的意志。因此,革命在這一領域裡只達成了一項妥協。但是,當人們把法國農業的發展和英國農業的發展進行比較時,就可發現其全部意義。集體使用權按照農民的意願被保留下來,然而土地和經營的分散卻大大妨礙了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農村小生產者長期維持自給自足,給法國的政治史帶來某些獨有的特點。假如圈地和地產重新組合像在英國一樣被強行規定,那麼資本主義在農業領域將會和工業領域一樣獲得徹底勝利。封建貴族頑固地反對革命,在長時間裡阻止了資產階級同它達成任何政治妥協,並迫使資產階級向農民,甚至向貧苦農民讓步,因為資產階級的反封建鬥爭會使貧苦農民變得更加令人生畏。
還有必要在這裡指出一些細微差別,在舊制度時的農民社會結構里就可以見到這些差別。在大規模農業生產發達的地區,農場主都積極要求農業資本主義化。農村公社因其主要成分外流而很快瓦解:迅速地無產階級化的貧苦農民成為現代農業和大工業必要的勞動力。在進展緩慢的小規模農業生產地區,農村公社因其內部有地農民和竭力維護土地和樹林使用權的貧苦農民之間的對立而遭到破壞。於是兩種經濟形式互相對峙,一種是過時的舊形式,一種是體現資本主義生產者的個人主義的新形式。這是貫穿整個19世紀的隱約的、尖銳的鬥爭。它經常通過傳統的農村騷亂表現出來。最後一次鬥爭發生在1848—1851年間,這既不是最緩和也不是最一般化的鬥爭。
4.新老資產階級
準備並進行了這場大革命的資產階級是革命的主要的受益者。但是,不同的階層受益程度各不相同。資產階級仿佛經過了徹底的改造,它的內部平衡也發生了變化。在它的隊伍里,原來擁有巨額財富的人地位最為顯赫,現在他們已讓位於那些商人、企業家以及領導生產和交換的人了。
舊制度下的資產階級,即和舊的經濟、社會體系融為一體的資產階級,在很大程度上遭到和貴族同樣的命運。擁有封建領地並一直依靠各種土地收入過著闊綽生活的資產階級喪失了封建捐稅收入,而他們收取的房租和地租一直被用貶值的指券來支付。共和三年熱月2日(1795年7月20日)的法律才規定地租的一半必須用穀物繳納。「官員」資產階級和穿袍貴族一樣,也因廢除了買賣官職而毀滅。從事自由職業的資產階級也因1793年8月8日取消了律師等級、地方學院和大學而遭到打擊。商業大資產階級則因廢除了間接稅的承包制而受到影響。1793年8月24日國民公會甚至取消了股份公司。大金融集團也因交易所被關閉,兌現銀行消失而深受其害,如同共和二年受到限價和管理條例,即限制利潤的約束一樣。革命捐稅和強迫借款對已有的財產是沉重的打擊。此外,還應看到革命對某些部門的資產階級的打擊以及通貨膨脹造成的災難性的後果。傳統的資產階級比工商業資產階級更喜歡把余錢用於發放抵押貸款或購買公債券。共和三年,指券的垮台促使債務人用貶值的紙幣歸還本金,了結抵押債務。共和三年獲月23日(1795年7月10日)的法律禁止索還1792年7月1日以前的債務和提前索還其他債務。國民公會時期康邦的「清理永久和終身債務法」以及督政府時期拉梅爾的「2/3破產法」(即「清理法」)對他們又是新的打擊。這些事實都說明為什麼大部分舊制度時的資產階級站到了反革命一邊,並且和貴族有著共同的命運。然而,如果他們的財富主要是地產,而動產只占其財富的一小部分,這些資產階級只要沒有逃亡,就保住了他們的大部分產業。混亂的局面結束後,他們重新有了收入。他們的至尊地位雖然因擁有地產而得到社會認可,但卻遠不如從前那樣無可爭議了。
一種新的資產階級成為頭面人物了,這就是金融和經濟巨頭。從事投機活動,出售國有財產,提供軍隊的裝備、武器、供應以及對被征服國家的剝削,這些給工商業者提供了擴展事業的新機會。與此同時,資本主義財富積聚不斷發展。當然,資本主義的進展是緩慢的,企業的規模通常都不大,商業資本主義仍占優勢。然而,主要在紡織行業里已出現了一些大企業,例如:巴黎的理查-勒努瓦爾、帕西的博溫斯、波爾多的拉舍夫蒂耶爾、亞眠的雅奈特等開辦的工廠。多菲內的佩里耶(又名米洛爾)、土魯斯的布瓦耶-豐弗雷德都是大工業家。但是這些新的巨大財富的來源主要不是工業生產,而是投機倒把和軍需供應。大量「公司」利用督政府的軟弱掠奪國家財富:朗謝爾公司和博丹公司專長軍需供應;弗利斯公司專長服裝;莫納隆公司專長炮兵車輛。資產階級因吸收了這些「新富豪」而更新了隊伍,其中金融家烏弗拉是最典型的人物。這些人經常給督政府這家「大公司」定調。他們是新社會真正的冒險家,通過他們的事業精神和冒險欲望使領導階級復甦。他們是資產階級的鼻祖,從他們的行列里出現了一批工業資本的創始人,他們撇開投機事業,把資本投入生產。
當時的形勢使那些比資產階級低一等的大量小商人和少部分手工業者擴大了經營,增加了生產,積累了財富,從而脫離了平民行列而進入資產階級隊伍。在這方面,投機經常是社會地位上升的手段。新的領導階級不久就在這個中產階級隊伍里吸收各級公共行政機構的官員和自由職業者。
經過10年動亂,新社會的各種特點尚未最終定型,但是它們的輪廓已經很清楚。有產者要求恢復秩序的願望,無論是為了保護拯救下來的原有財富,還是為了和平地享受新積聚的財富,都有助於執政府的穩定。新社會的結構在拿破崙時期得到鞏固。於是,在建立保證資產階級優勢地位的國家機構時,開始了新統治階級各類成員的融合:煥然一新的資產階級和歸順他們的貴族在富有農民的協同下把國民和財產等同起來。這樣,1789年人們為大革命確立的目標之一終於達到了。
5.意識形態的衝突:進步與傳統,理性與感情
思想運動在整個革命時期反映了社會、政治衝突。傳統的社會框架解體後,許多人無法適應新的社會秩序。社會變遷引起不同人之間的混雜以及人們的思想易於激怒。所有這一切都有助於提高非理性的威望和力量。革命是啟蒙時代的結局。反革命用權威和傳統來對抗理性主義,並訴諸感情和本能的潛在力量來反對它。聰明才智的優勢地位受到了直覺的挑戰。反理性主義的反動也擴展到文學藝術領域。如果說,古典美學和古代的影響通過達維德還繼續有力地統治著造型藝術,那麼傳統的文學形式卻被抽空了全部實體。古典的科目很難抵禦社會變遷、個人解放以及感情的激怒帶來的衝擊。像整個社會一樣,文化生活也處在動盪之中。
科學研究仍然主要是理性主義的天下。1789年出版了拉瓦西埃的《化學論》,1796年拉普拉斯發表了《行星體系闡述》,1799年蒙日發表了《畫法幾何論》。這是人類思想的發展和進步史上3個重大的年代。拉瓦西埃分析了空氣和水,並創立了普遍原理,如物質不滅的原理,總結了當時化學研究的全部成果。拉普拉斯為了解釋世界的起源,提出了星雲說的假設,即星雲的逐漸凝聚可能產生恆星和行星。至於蒙日,他創造了一門新的數學學科——畫法幾何學。在自然博物館任教的是當時最著名的博物學家:居維埃、若弗魯瓦·聖依萊爾、拉馬克。共和八年,即大革命末期,居維埃發表了《比較解剖學教程》,這是劃時代的科學綜合。而一直主張物種不變學說的拉馬克在1794—1800年這一期間構想了物種變異論的偉大假設(他的《動物學哲學》1809年才出版)。
人文科學領域是「思想家」們的沃土。他們維護了理性和經驗的首要地位。1795年後,這些「思想家」雲集在法蘭西研究院的第二分部,即道德和政治科學部以及國民公會創辦的各高等學府里。他們擁有《哲學旬報》,並通過其門徒掌握各中心學校。他們對傳統和恢復宗教仍然持反對立場。
德斯蒂·德·特拉西在介紹迪皮伊的著作,即出版於共和三年的《一切崇拜的根源》時指出:「神學是世界幼年時代的哲學,現在到了它讓位於理性時代的時候了。它是想像的成果……而另一種哲學則是建立在觀察和經驗基礎上的。」
因此當時的思想意識處於18世紀的哲學和實證主義之間。1795和1796兩年,卡巴尼醫生在法蘭西研究院宣讀了組成《人的肉體與精神之關係》(1802年)的12篇論文中的前6篇。由此可見,他是心理生理學的創始人。另外,他也很關心建立道德科學,認為這和人體科學一樣可靠,能夠為獨立於宗教信條的道義提供堅實的基礎。硝石製造所的醫生皮奈爾在同一時期創立了心理病理學。1798年他發表了《論精神錯亂或痴想:醫理與哲理的探討》。許多關於習俗研究或思想史的著作仍然充滿18世紀的精神。繼伏爾泰的《論各民族的習俗與精神》(1756年)之後,曾以故事集《埃及和敘利亞遊記》(1787年)聞名的沃爾內,於1791年當制憲議會的議員時發表了《論毀滅或關於古帝國的衰亡的沉思》[1]這一巨著。他在作品裡重申了18世紀反宗教的全部論點。斯塔爾夫人以她的著作《論文學與社會制度的關係》(1800年)為擴展文學批評作出了貢獻。她指出:「我試圖分析宗教、道德和法律對文學的影響」。這是把歷史批評引入文學作品的研究。
然而本世紀哲學的最後一部傑作是由孔多塞撰寫的。他同吉倫特黨人一起被捕和監禁,於1794年寫出了《人類精神進步之概述》,對人類可以盡善盡美並無窮盡地進步表現了堅不可摧的信念。他認為,科學領域的進步也是無止境的:
「隨著人們對更多事物間眾多聯繫的認識,他們就能用更簡單的語言來表達它們,並能用可以舉一反三的形式介紹它們。」
在從屬於科學的技術領域裡,進步同樣是無窮盡的。在道德科學裡,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同樣受一些可認知的規律支配。為了對笛卡兒這位思想和方法的革新家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國民公會於1793年10月2日通過法令,把他的遺骸遷入先賢祠:「勒內·笛卡兒不愧享受偉大人物應有之榮譽。」
反理性主義的反動潮流和反革命勢力勾結在一起。那些因種種原因曾遭受革命衝擊或苦於舊社會的瓦解的人很快就把他們的不幸歸咎於本世紀的思想。這種對啟蒙時代的譴責,從1794年起在流亡者中間表現出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神父薩巴蒂耶·德·卡斯特爾在他意味深長的著作《用以了解政府真正原則的道德和政治的思想與觀察》里寫道:「人民越是受到啟蒙就越是不幸。」權威、傳統、啟示宗教、壁壘或庇護所再度流行起來。歸咎於啟蒙思想和革命的那些錯誤被認為來自一種虛假的信仰,即以為原則是由人類制定的,而實際上原則是不能分析,並且是超越理性微不足道的能力的。
這一運動在法國本土還很弱小,而它在國外流亡者中間卻越來越大。一些人只滿足於非理性地解釋事態的發展。巴呂耶爾神父在他1797—1799年發表於漢堡的《關於雅各賓主義史的回憶錄》里,把法國革命歸結為共濟會的一次可悲的陰謀:
「在這場法國革命里,所有事態,以至最駭人聽聞的罪行,都是經過事先預謀、策劃、安排、決定和規定的。一切都是最卑鄙的行為造成的後果。因為這都是由那些慣於在秘密社團里策劃陰謀,並且善於選擇時機促使陰謀得逞的人準備並引導的。」
另一些人把災難的責任歸咎於天數或「事物的力量」。夏托布里昂在他1797年發表於倫敦的《革命的歷史、政治、道德面面觀》里頻繁地引述「事件的命定性」,「支配著各帝國的天數」,「這種叫做事物力量的必然性」。但他最終發現自己對此不能理解和無法解釋:
「儘管我們百般努力去了解造成各國動亂的原因,但我們仍然感到有些事情無法解釋。有一種我不了解的、不知隱藏在何方的因素,而它仿佛是一切革命的動力因。」
加入英籍的日內瓦人馬萊·迪龐表現了同樣的反理性主義。他用「事件的命定性」、 「事物的強制性,即這種獨立於人和政府的力量」來解釋大革命。從「事物的力量」到「上帝的旨意」只相差一步。
反革命的理論基礎首先是由1796年同時出版的、大同小異的兩部著作構成的。一部是博納爾子爵的《論世俗社會裡政治與宗教的力量》;另一部是約瑟夫·德·梅特爾的《論法國》。
在《論法國》里,約瑟夫·德·梅特爾肆無忌憚地用神力來解釋事件的發展:
「我們大家都被一條看不見的鎖鏈拴在上帝的寶座上。這條鎖鏈拴住我們但並不勒緊……在革命的年代,拴住人們的鏈子突然縮短,因此人們的行動受到局限,開始感到力不從心……是法國革命牽著人們的鼻子走,而不是人們在進行革命……建立了共和國的人們是不由自主的,並且不知道自己幹了些什麼。他們被事態的發展推到這一步……他們只是受到某種更英明的力量的驅使而已。」
上帝「懲罰是為了使人再生」;法國違背了基督教的感召,因此必須要接受血的洗禮以獲得新生;反革命將在上帝規定的時刻發生。這些系統觀點為「聖彼得堡之夜」做好了理論準備,對於戰爭更是如此。「戰爭本身是神聖的,因為這是一個世界性的規律」。正統王權派找到了理論家,王位僭望者獎給約瑟夫·德·梅特爾50枚金路易以資鼓勵。
在《論政治和宗教的力量》里,德·博納爾提出了一種超越;事物發展和擺脫偶然性的社會實體的理論:
「人們不能給予宗教或政治社會任何結構,正如他們不能給予物體重力或給予物質體積一樣。」
君主制是典型的「法定社會」,它的特點是權力的統一,具有必要的社會區別和等級,篤信基督教。法國君主專制的成功與失敗,歷來取決於它是否忠於內在的構成法則。《論政治和宗教的力量》尤其以盡力抽象為特點,是流亡者隊伍中理論復興的第一次重要嘗試。
這些著作都發表在國外,因此起初在法國鮮為人知。法國國內的反革命勢力主要利用頑固的反理性潮流。盧梭頌揚的感情和直覺的潛在力量是人們對付當時苦難的一種手段。此外還有從神秘學和天啟論演化而來的秘傳學說,以及雖已分裂但仍然起作用的傳統宗教。儘管在社會方面很保守的政府和共和派資產階級繼續仇恨天主教,在人民群眾里宗教活動已明顯減少,但是傳統的宗教對許多人來說仍然是一個庇護所和一種安慰,而對另一些人來說則是一座壁壘和一種保障。這些態度為波拿巴恢復宗教提供了有利條件。
文學運動也表現出同樣的對立。革命的衝擊造就了一些新的形式,但是政治的激情沒有能力更新舊有的古典形式。然而語言經歷了深刻的變化,單詞被賦予一種新的感情色彩。人們喜歡用的詞有國民、祖國、法律、憲法……厭惡的詞有專制、貴族……它們仿佛被一種內在力量改變了面貌。
傳統的形式——戲劇與詩歌,除了一些反映現實的作品外,由於一味效仿過時的古代模式,僵硬地拘泥於形式和規範而陷入絕境。
在詩歌方面只有一些二流的詩人,如德利爾神甫(1758—1813年)、埃庫沙爾-勒布倫(又名勒布倫-潘達爾,1729—1807年)。後者的主要詩作是《「復仇者」號頌》(1794年)。對愛國主義的頌揚和政治的激情導致一些更加有力,更加振動人心的作品問世。祖國成為新的崇拜對象。羅熱·德·利爾的《萊茵軍戰歌》(《馬賽曲》,1792年4月25日)和瑪麗-約瑟夫·謝尼埃的《出征歌》(1794年7月14日)的詩句都是奉獻給祖國的。自由和愛國主義激勵著安德烈·謝尼埃(1762—1794年)的靈感,他於1791年寫出了《網球場誓言》。不久,他的革命熱情衰退。由於被懷疑,共和二年風月17日(1794年3月7日)謝尼埃被捕入獄。他寫出了《年青的女囚》和《諷刺詩》,它們在形式上借鑑古代詩歌,並且洋溢著個人的狂熱感情,開創了浪漫主義抒情詩的先河。
戲劇在某種程度上也受到了時代的衝擊。形式仍然是古典主義的,但是內容變成了民族的和共和主義的。1791年1月13日,制憲議會廢除了王政時代的審查制度和戲劇方面的一切特權,「任何公民都可以開設公共劇院,上演各種形式的戲劇」。巴黎開設了約50座劇院,藝人由舊制度下的賤民變為演員公民,他們在革命運動中經常發揮重要的作用。1793年,劇院成為培養公民責任感的學校。8月2日,國民公會下令在各市政府指定的劇院每星期演出3場「關於布魯圖斯、威廉·泰爾的悲劇以及其他表現革命光榮事件和自由捍衛者高超品德的戲劇。每星期有一場的演出費用由國家支付。任何劇院如上演敗壞公眾思想,喚起對王政可恥的迷戀的劇本將被關閉。」
共和二年風月20日(1794年3月10日),法蘭西劇院改為人民劇院。有些劇本不折不扣地取材於當時的時事,如西爾萬·馬雷夏爾寫於1793年的《對國王們的最後審判》是一部獨幕散文預言劇。劇中表現所有的君主都被流放到一座島上。最多產的劇作家是瑪麗-約瑟夫·謝尼埃(1764—1811年)。他的悲劇或取材於古代(《卡依於斯·格拉絮斯》,1792年;《蒂莫萊翁》,1791年),或取材於民族歷史(《查理九世》,1789年;《讓·卡拉》,1791年),但都洋溢著革命精神,影射時政。然而,除了過時的形式外,這些豐富的應時劇無一能流傳後世。
一些與革命運動直接有關聯的新形式應運而生。文學藝術為鬥爭服務,它通過報章雜誌和議會及俱樂部的講壇表現出來。然而這些新形式同歷史的關係比文學更為緊密。
如夏托布里昂所說,政治雄辯是「革命的成果,它在革命過程中無需培養就能自動發展起來」。確實,雄辯是革命的一種新的文學形式。雄辯受到啟蒙哲學的培育,有時很抽象,充滿了對古代的回憶;有時不免富於誇張,而通常又是熱烈和燃燒著激情的。米拉波到1791年4月2日去世前始終以他那運用自如的力量、他那強壯的體魄和剛勁的醜陋統治著制憲議會的講壇。他《關於1/4捐稅》和反對破產的演說(1789年9月24日),以及他對控告者的回答(1790年5月22日)一直堪稱佳作。韋尼奧的雄辯更加優美、流暢,這位吉倫特派的雄辯家喜歡大段發揮和在公共場合拋頭露面,並樂意使用普通的修辭手法,如重複,譬喻,回顧希臘、羅馬等。丹東以即興演說著稱,他不太考慮演講藝術和篇章結構。他的風格類似米拉波(人們給他的外號是「平民的米拉波」)。羅伯斯庇爾的雄辯儘管常常缺少自發性(他總是預先精心準備他的演說),但他卻以邏輯性強和原則的堅定性,以及熱烈而有節制的激情使人信服。聖茹斯特的雄辯術更為有力,他的文體有時更為艱澀,充滿了經過精心推敲的句子(如「把自由變得冷酷無情」)。在資產階級共和國時期,政治雄辯的學院氣變得較重,漸漸失去了光彩。到了執政府專制時期,雄辯之風告終。
由於新聞自由,政治新聞業從1789年起得到了巨大發展。1792年以後實際上對報刊有所限制,但仍然阻擋不了其發展趨勢。舊制度時期以文學為特色的刊物(《法蘭西報》是周刊;《信使》為月刊)由新聞報刊所取代。它們無疑是革命時期真正的文學形式。保王派的報紙被迅速淘汰。里瓦羅爾為之撰稿的《全國政治報》從1790年起停刊;《使徒行傳》於1791年10月停刊;魯瓦尤神甫的《國王之友》於1792年5月停刊。從1789年起,愛國者的報刊在政治和文學上占據統治地位。它們主要是:埃利澤·盧斯塔洛的《巴黎的革命》、馬拉的《巴黎政論家報》(從第6期開始改為《人民之友報》)以及卡米耶·德穆蘭的《法國和布拉邦特的革命》。此外還有米拉波的《普羅旺斯郵報》(1789—1791年)、孔多塞為之撰稿的《巴黎編年史報》(1789—1793年)、布里索的《法蘭西愛國者報》(1789—1793年)以及羅伯斯庇爾在1792年5—8月出版的《憲法捍衛者報》。共和二年霜月 (1793年12月),卡米耶·德穆蘭創辦了後來只出過7期的《老科爾得利報》。在這些政治新聞報刊上可以看到革命雄辯的特點,如對主義執著追求,激烈地論戰,比較講究修辭,引述古代歷史。《老科爾得利報》的第3期仿佛就是塔西佗文章的改寫。平民新聞的主要代表是馬拉的報紙以及1790年11月由埃貝爾創辦的《迪歇納老爹報》。埃貝爾是一位滿腔熱情、富於想像的優秀記者。他文體色彩濃艷,努力反映人民的願望並成為其代言人。熱月政變後,報刊從整體上看是反雅各賓的和保王的。以上這些大量的政治報刊能保留下來的很少。值得一提的有3份:創辦於共和二年花月的《哲學、文學與政治旬報》;潘庫克的《民族報》(又名《世界導報》),它創刊於1789年11月24日,至1803年改為官方報紙;《辯論與法令報》,它的第1期出版於1789年8月29日,其後來的歷史相當悠久。
如果說大革命在文學創作方面不可否認地受到一些制約,那麼在藝術領域裡卻出現了能夠滿足偉大時代和廣大公眾要求的表現形式。在繪畫、音樂、國家節日慶典的布置圖和壯麗場面等方面,大革命都達到了藝術的最高峰。這些藝術不是以引起少數玩賞家的興趣,而是以激發團結一致的人民的革命熱情為目的的。
經常有人指責大革命破壞了文物。如果說確實有許多文物遭到破壞,那麼歷屆革命議會為保護國家藝術遺產所作的努力卻是始終如一的。在制憲議會時期,文物委員會曾派代表到全國各地考察和審定一切值得保護的文物。在國民公會時期,公共教育委員會和臨時藝術委員會也起到同樣的作用。1791年5月26日,制憲議會責成盧浮宮匯集一切科學和藝術傑作。共和二年雪月27日(1794年1月16日),國民公會決定這一藝術寶庫由4個部分(繪畫、雕塑、建築、古代文物)組成的博物館加以保管。亞歷山大·勒努瓦爾把大量藝術珍品,尤其是因民眾憎恨王政而摧毀的聖德尼修道院[2]里的雕像,集中到小奧古斯坦修道院。共和二年果月15日(1794年9月1日),國民公會以此為基礎創建了法國文物博物館。
藝術家也獲得了解放。在達維德的推動下,他們從1790年起對於法蘭西學院法蘭西學院壟斷羅馬學校和美術作品展覽表示了強烈的不滿。美術作品展覽從1791年起向全體藝術家開放。1793年8月8日,繪畫與雕塑學院和其他所有學術院、大學同時被取消。在這一領域裡,革命的衝擊也使創作者的靈感為之一新。
1793年的美術作品展覽說明上寫道:「莊嚴樸素的共和派也許感到驚奇,為什麼在歐洲聯盟包圍自由之土的時刻,我們仍然致力於藝術……我們決不同意這句名諺:戰火之下無藝術。我們很願意重提一件往事:在被圍困的羅德斯城中,普羅托熱納[3]專心描繪著一幅傑作。」
在最危急的時刻,這短短几行字表明了整個革命時期鼓舞著大多數藝術家的精神力量。藝術不能脫離爭取自由的總鬥爭。1793年3月19日,在向國民公會贈送一幅表現米歇爾·勒佩勒蒂·埃因投票贊成處死國王而被刺殺的油畫時,達維德宣告:
「我們每人都應以大自然賦予的才華為祖國盡責。儘管形式不同,但大家的目標必須是一致的。真正的愛國者應該竭盡全力用一切手段啟發同胞,不斷向他們呈現英雄主義和德行的最崇高表現。公民們,上天把財富贈給了他所有的孩子,他要求我用繪畫的手段表達我的靈魂和思想。」
達維德(1748—1825年)作為畫家和共和國節日的組織安排者統治著革命藝術。遵循溫凱爾曼的教導(他出版於1764年的《古代藝術史》在1766—1793年曾3次被譯成法語),達維德轉向仿古。他在描繪只能感覺得到的顏色和掌握易於理解的形式上達到了高超的技藝。達維德同法國18世紀的藝術傳統決裂。他首先以古代的系列作品出名:《賀拉斯三兄弟宣誓》(1784年)於1791年在美術作品展覽中重新和《蘇格拉底之死》(1787年)、《布魯圖斯》(1789年)一起展出。此外還有《薩賓婦女》(1799年)以及完成於1800年至1804年的《列奧尼達斯》。達維德一度曾放棄描摹古代形象,讓他的藝術為革命服務。他勾畫了《網球場誓約》的草圖(1791年在美術作品展覽會展出),繪製了國家節日慶典的許多布置圖,創作了《自由的殉道士勒佩勒蒂埃》和《馬拉之死》。在畫中,馬拉躺在浴缸里,身上蓋了一幅被單,胸膛被刺穿,為國殉難。畫面上可以看到馬拉赤裸的上身和流血的傷口,纏著白色馬德拉斯布的腦袋垂在肩上,嘴角仿佛發出了痛苦的微笑,在下垂著地的手裡還緊握著他用來寫作的筆。地上是兇手的匕首……這幅動人的名畫懸飾在國民公會大廳。它頌揚公民的高尚品德,喚醒代表們警惕救國事業所處的危險。從達維德的古代畫到他的革命畫,其統一性來自高尚的精神和英雄主義氣概。
然而,18世紀的藝術繼續存在。特別「敏感」的畫家格勒茲(1725—1805年)仍活著,此外還有更為細巧而又是無可比擬的畫家弗拉戈納爾(1732—1806年)和喜歡描繪廢墟的浪漫主義畫家于貝爾·羅貝爾(1733—1898年)。羅貝爾的某些作品表現了現代生活的確切含艾。普律東(1758—1823年)和達維德一樣醉心於描摹古代形象,但是他的作品裡已經表現出浪漫主義前期的某些特徵。最後,在雕塑領域裡有以仿古雕像並尤其以人物塑像著稱的烏東(1741—1828年)。
音樂方面也表現出同樣的雙重性。通過格雷特里(1741—1813年)和達萊拉克(1753—1809年),18世紀的傳統得到了繼承。但與此同時,革命的激情使得靈感和方法為之一新。戈塞克(1733—1829年)、梅於爾(1763—1817年)以及格雷特里創作了大量讚歌,在國家節日時由龐大的群眾合唱隊演唱,歌頌愛國主義熱情和共和國的公民責任感。《7月14日之歌》的曲調取自戈塞克為瑪麗-約瑟夫·謝尼埃的《聯盟節頌歌》譜的曲,它始終是最優秀的歌曲之一。梅於爾為瑪麗-約瑟夫·謝尼埃的歌詞譜寫的《出征歌》和《馬賽曲》一樣,都是熱月反動時期和督政府時期共和派戰士對抗保王派歌曲《人民的覺醒》的戰歌。戈塞克首先倡議成立國立音樂研究院,該倡議於共和二年霧月18日(1793年11月8日)被國民公會採納而得以實現。共和三年熱月16日(1795年8月3日)這所研究院改名為音樂學院,以「演奏和教授音樂」為目的,其領導核心由5名督察員組成:戈塞克、格雷特里、梅於爾、勒絮爾和謝呂比尼。這足以說明,在這一領域和其他領域一樣,各種形式平分秋色,18世紀的藝術和新的表現形式在一起共處。
因此,知識界和藝術界同整個社會一樣,其特點是既有決裂也有繼承。理性主義和傳統,智慧和感情互相衝突。古典藝術形式始終占統治地位,但是浪漫主義已經開始探索自己的道路。瑪麗-約瑟夫·謝尼埃翻譯了奧西昂的作品。斯塔爾夫人在1800年申明她偏愛北方文學:「北方人民遭受的苦難比享受到的樂趣更多。但他們的想像力卻因此更為豐富。」這時還出現了無視時代苦難,以騎士和行吟詩人為主題的、關於「美好的古代」的傳說。這種傳說很快又加上了夏托布里昂大力宣揚的對傷感的天主教的追憶。通過這種感覺和思想的更新,貴族和流亡者隱隱約約地尋找使自己融合進新秩序的辦法。新的資產階級同樣懷有尋求穩定的願望。它並不關心思想意識,對原則也很漠然,只考慮享受和往上爬。因此,它特別要求維護既得的新特權:這也是革命事業的主要成果。要求社會穩定的願望超過了思想意識的對立。富有的資產階級和平靜下來的貴族準備支持能保障他們優勢地位(這種優勢地位或是新近取得的或是部分地恢復的)的強有力政權。
Ⅱ.資產階級國家
革命摧毀了舊制度建立在神授權力理論基礎上並保障貴族特權的君主專制國家,代之以建立在國民主權和公民平等原則基礎上的自由和世俗國家。按照納稅多寡來執行這些原則,從而使新建立的機構和革命後的社會結構協調一致。因此,新國家只能是一個保護新統治階級特權的資產階級國家。
1. 國家民主權和納稅組織
8月4日夜晚實現了在法律方面摧毀舊的國家機器。所有公民不論出身如何一律平等。「各省、公國、地方、縣、市和居民區的特權」也都被永久取消。買賣官職被廢除。1789年11月3日的法令決定無限期關閉各級法院,包括最高法院。一切限制國家權力的因素都被掃除,包括特權、中間體;地方主義、舊自主的殘餘等。舊的國家機器垮台了。經過根本的改造,國家以嶄新的面貌出現了。
國家的改造及其權力的削弱源於國民主權這一原則。國家不再是君主的私有產業,當家做主的人民是國家的本源。根據天賦權利的理論,社會建立在其成員之間自由契約的基礎上;從此,國家也建立在政府和被統治者之間契約的基礎之上。因此,國家必須為公民服務,正如1789年人權宣言第2條指出的,國家應該保證維護人的天賦權利。1791年的憲法把君主置於國民之下,把執行機構從屬於立法機構,並把權力嚴格分開。通過選舉,它把國家機器置於公民手中。於是,中央權力因公共機構重新組織而被削弱。在地方,自治也取代了中央集權。1789年12月14日關於市政府組成的法律,12月22日關於初級議會和行政議會組成的法律,都規定了最廣泛的權力分散。國家被解除了武裝,稅收不再由它掌握,維護治安也由各市政當局負責。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然而是資產階級的國家。國民主權只掌握在納稅人手中,積極公民依附於顯貴,國家成為資產階級的私產。貴族的反抗和內外戰爭考驗了這個新的結構。但它自1792年8月10日後便不復存在。
國家權力的加強是和革命政府的建立與穩固同時實現的。1792年8月10日王政垮台後,執行機構得以在新的基礎上重建。不折不扣地貫徹國民主權的原則和實行普選把國家擴大到全民的範圍,而恐怖又消滅了敵對分子。在這個新的社會基礎上,共和二年的雅各賓民主國家不得不再次成為專權的國家,為了拯救國家必須這樣。它的專權主義還因1789年事業的兩個特點,即理性主義和個人主義而得到加強。但這兩個特點直到1793年才取得了合乎邏輯的後果。根據理性主義,國家機構必須服從於一種嚴格合乎邏輯的思想。國家是理性的工具。任何人和事都必須服從理性,它的權威大為加強。根據個人主義,中間體、組織與社團都被取消。新國家只承認個人,並直接掌握他。面對權力不受任何限制的國家,公民的權利不再得到保障。「自由的專制主義」建立後,公民就無能為力了。羅伯斯庇爾在共和二年雪月5日(1793年12月25日)關於《革命政府的原則》的報告裡,對此作了解釋:
「立憲政府主要關心公民的自由;而革命政府則關心公共自由。在立憲制度下,幾乎只需保護公民不受濫用公共權力的損害;而在革命制度下,公共權力本身被迫實行自衛以對付各個亂黨的攻擊。」
因此,在雅各賓派看來,環境可以使恢復國家權威和中央集權合法化。1793年9月29日的最高限價法把經濟領導權交給了國家。共和二年霜月14日(1793年12月4日)的法令則把一切法定社團和公務人員置於救國委員會的直接監督之下,把警察總局置於領導之下。然而,雙重的矛盾破壞了共和二年雅各賓的專權國家。統制經濟把產業主、生產商同僱工、消費者對立起來。此外,雅各賓的集權觸犯了無套褲漢要求直接民主的自然傾向。救國委員會的專政把民眾活動分子置於嚴格紀律約束之下,並且鎮壓拒絕服從的人。共和二年的雅各賓國家並不像1791年的資產階級自由國家那樣建立在某個階級的社會基礎上,因此它很不穩固。熱月9日以後,大廈崩塌了。
資產階級的自由國家又得以恢復。經濟擺脫了國家的控制。共和三年憲法回到了制憲議會的自由體制。納稅人選舉制把人民大眾排除在政權之外。經過共和二年民主的嘗試後,顯貴們的階級意識變得更加強烈了。如果說共和三年憲法恢復了三權分立,並且剝奪了執行機構的一切財權,那麼它卻強化了國家的權力,並且保持了一定程度的集權。督政府負責共和國的內外安全,掌握武裝力量(憲法第144條)。它可以簽發傳票和逮捕證(憲法第145條),任命專員監督和保證法律在各級行政和司法機構得以實施(憲法第147條)。行政權並不完全分散,市政當局服從省政府;省政府服從部長。擁有很大權力的督政府特派員直接同內政部長保持聯繫,在各級行政機構代表政府並確保它的權威。在實踐中,對國家權力的維護更表現在直接任命大批在理論上由選舉產生的行政機構和法院,擴大規章制定權,加強警察機器及其專斷權方面。由於人民大眾被納稅人選舉制排除在外,貴族尚未順從,一部分資產階級敵視當局,因此督政府時期國家的社會基礎極為狹窄。由此導致了對憲法的蹂躪,共和五年果月以及共和六年花月兩次選舉結果被宣布無效。這在某種程度上造成立法機構服從於執行機構。各姐妹共和國的執行機構得到加強,在荷蘭、瑞士、羅馬都如此。每年一度的選舉保留了自由體制的特點,卻造成執行機構不斷受議會多數變化的制約,從而導致它的癱瘓。1799年,對外戰爭和雅各賓派勢力的抬頭使資產階級認為必須最終加強執行機構,這就是霧月政變的由來。
共和八年的憲法以自行加聘取代了選舉,最終制服了立法機構,並把行政權力集中在首席執政官的手裡。1789年人們夢寐以求的自由國家終結了。軍事獨裁雖然剝奪了他們的政治權利,卻捍衛了顯貴們的社會優勢。新的專權國家不久就把社會基礎擴大到歸附於它的貴族。而它仍然是一個資產階級的國家。
2.世俗化與政教分離
遵循著事態發展的必然邏輯,革命逐漸用一個世俗的、與宗教分離的國家代替了王位與祭壇結合的神權國家。
享有特權的公共崇拜制度首先代替了國家宗教。制憲議會最初根據人權宣言第10條只是對此予以容忍。但是到1790年4月13日,制憲議會認為「它對信仰和宗教觀點沒有、也不能有任何權力」,因此拒絕繼續把天主教視為國教。1790年7月12日通過的教士法仍然承認天主教對公眾信仰的壟斷。戶籍、教育、救濟等事業仍在教會掌握之中。由教士法引起的教會分裂成為促進演化的重要因素。對反抗派教士的鬥爭和對憲政派教士越來越強烈的仇視漸漸打擊了教會,繼而對宗教本身也帶來了損害。
國家世俗化在1792年8月10日之後取得了決定性的進展。8月18日,鑒於「一個真正自由的國家不能容忍任何行會」,立法議會取消了從事教育和救濟的宗教團體。各醫院和慈善機構、各學院和大學的財產都被出售。教育和救濟全部實行世俗化。8月18日的法令還規定,除了司祭在執行職責時外,其他任何人一律禁止穿著法衣。8月26日,反抗派教士被勒令在15天內離開法國,否則就被流放到圭亞那。尤其是,1792年9月20日立法議會決定實行戶籍世俗化,從此把它交給各市政當局管理。同一天,鑒於「婚姻只是一種世俗的契約」,「離婚的權力來自個人自由,而不可解除的契約將是不幸的」,立法議會規定允許離婚。
政教分離是內戰和拋棄基督教信仰導致的結果。起初,國民公會曾同憲政派教會和解,在它1792年11月30日的致詞里否認自己有意剝奪公民「由教士法規定派給他們的司祭」。1793年6月27日,國民公會宣布將教士的待遇列入公債。但是它對待反抗派教士比立法議會更為嚴厲。1793年4月23日,它下令把他們立即流放到圭亞那。不久,憲政派教士被懷疑為保王派和溫和派。漸漸地,仇視的措施越來越明確。從1793年7月起提出了教士的婚姻問題。8月12日,國民公會決定「天主教司祭不再因結婚而被免職」,結過婚的教士可以重新或繼續履行聖職。1793年10月5日決定採用革命曆法,建立10日休息一天的制度,接著又拋棄了基督教信仰。這是政教分離的決定性階段。儘管共和二年霜月16日(1793年12月6日)的法案莊嚴地重申信仰自由,教堂仍然被關閉。這種實際狀況在熱月9日後得到認可。根據康邦的提議,共和二年第2個無套褲漢日(1794年9月18日),國民公會通過法案決定共和國從此不再支付「任何宗教信仰的費用和教士的薪俸」。這是不言而喻地廢除了教士法,實行了政教分離。
共和三年風月3日(1795年2月21日)的法律嚴格規定了政教分離的體制。共和國不為任何的宗教信仰支付費用,法律不承認任何司祭,宗教的一切公共活動和外部表現都被禁止。然而牧月11日(1795年5月30日),國民公會允許自由使用未出讓的教堂設施,但同時規定各種崇拜都可以使用。共和四年葡月9日(1795年9月29日)的法令把所有這些措施法律化,並強迫司祭宣誓「忠於並服從共和國各項法律」。為打擊反抗派教士,國民公會通過共和四年霧月3日(1795年10月25日)的法令堅持1792年和1793年的法律。督政府在共和五年果月19日(1797年9月5日)法律的第24條及後面幾條里重申了以上原則。與此同時,督政府雷厲風行地推行了世俗化。共和六年芽月14日(1798年4月3日)的法令規定在公共生活的各方面必須使用共和曆,熱月17日(1798年8月4日)建立了10天一休的制度,果月13日(1798年8月30日)又規定了旬末日的慶祝辦法。在這一階段的末期,天主教會影響和威望的衰落已經不可否認,它表現為四分五裂的教會窮困潦倒並開始瓦解,宗教活動衰退以及平民各階層中不信教人數增長。教會和革命在思想意識上不能調和,因此它們始終是互相敵對的。
由於社會穩定的需要以及全國大多數人對傳統宗教的懷念致使執政府時期的宗教得到迅速恢復。但是,波拿巴把宗教看作使社會服從的手段,把教會看成政府的工具。因此,雖然他承認天主教是大多數法國人的宗教,但拒絕給它以國教的地位。他通過組織條例把教會緊緊置於國家控制之下。政教分離消失了1個世紀,但是國家仍然是世俗的。
3.國家各部門
革命完全重建了國家機器,使新的行政、司法和財政機構同資產階級社會及自由國家的總原則協調一致。
各地方行政機構由制憲議會根據合理的計劃重建起來。國民主權的原則得到了貫徹。行政長官由選舉產生。權力分散就由此得以實現。中央政權不能專橫地對待代表人民主權的地方機構。地方機構都經選舉產生並集體行使權力,因而使得行政機構有所削弱。此外,頻繁的選舉也引起了不穩定。根據1791年憲法,各省、縣級行政機構每兩年更換其成員的一半,各市鎮級行政機構每年更換一半成員。根據共和三年憲法,每年各省行政機構更新1/5,市鎮行政機構更新1/2。在這種情況下,要組成一個精通業務的行政班子是困難的,在各市鎮和農村地區尤其如此。各省和縣的行政機構主要從資產階級里招聘人才,而各市鎮的行政人員則主要來自手工業主、小業主和自由職業者等中產階級。1793年,在縣級、尤其是市鎮級出現了民主化傾向,甚至連無套褲漢也能參加政權。在農村,由於缺乏有能力的人才,市鎮政府的組建通常很困難。因此共和三年憲法決定建立區級政府,由每個市鎮出一正一副兩名負責人員組成。但是這一做法沒有成功。
然而中央集權的傾向在機構合理化過程中已經開始萌發。1793年革命的危機加速了這一進程。革命政府建立了常設行政機構,並且通過清洗實際上用任命取代了選舉。共和二年霜月14日(1793年12月4日) 的法令規定在各市縣級行政機構設立「國家官員」。他們負責每10天向政府的兩個委員會匯報1次。辦公機構得到加強並實行了民主化。
共和三年憲法通過恢復納稅人選舉制把行政壟斷權歸還給顯貴資產階級。但它還企圖通過向各省市級行政機構任命政府特派員來強化國家行政機構。此外,督政府在各方面繼續努力改組行政機構,這方面有內政部長弗朗索瓦·德·納夏托的突出業績為證。波拿巴的軍事獨裁正是部分地建立在這種機構改革的基礎上。但是,選舉仍然保持,不穩定局面繼續存在,有時還有不稱職的現象。通過共和八年雨月28日(1800年2月7日)的法律,波拿巴取消了選舉,建立了一支由他任命的官員隊伍。他就這樣穩定了行政機構,加強了它為專權國家服務的能力。
司法機構由制憲議會根據和行政機構同樣的原則進行了改組。但在這方面,選舉沒有造成同樣的困難。根據1790年8月16日的法律,法官由選舉產生,任期6年,連選得連任,任何「沒有在法院裡當過5年法官或司法人員的人」都不得當選。
共和三年憲法把任期縮短為5年。這些措施仍然旨在維護法官隊伍的穩定和權能。在刑事訴訟程序方面,制憲議會表現出極大的自由主義。沒有任何機構負責追查罪犯,檢察院被取消了。除了初步預審外,訴訟程序是公開的。控告和審判兩重陪審團的建立保護了被告的權益。
司法組織自然也承受了當時形勢的衝擊,它同國家結構朝著同一方向演變。國民公會取消了關於被選資格在能力方面的條件。只要年滿25歲就能當選。在這種情況下,訴訟程序趨於簡化。行政機構同時把司法權也抓在手裡。革命政府實現了權力的集中和統一,司法機構同它的分離狀況實際已告結束。恐怖主義司法體系的特點是:一方面建立了程序簡便的特別法庭;另一方面取消了普遍法的保障。在督政府時期,司法組織並非沒有受到這種做法的左右。督政府被憲法授予簽發傳票和逮捕證的權力。特別法庭以軍事法庭的形式繼續存在,以審判朱安黨或雅各賓派等政治反對派。
最後,革命事業在法典方面並沒有完成。大革命摧毀了封建法和教會法並反對羅馬法,企圖訂立一套全國統一的法律。1790年8月,制憲議會通過法案決定建立「一部由簡單、明了、符合憲法的法律組成的法典」。1791年9月25日通過一部刑法,28日通過鄉村法。1793年8月,在最危急的時刻,國民公會討論了由康巴塞雷斯代表立法委員會提出的民法草案。各屆革命議會在這方面即使未能大功告成,卻也碩果纍纍。關於一些基本問題的「綱舉法」為後來奠定了基礎:婚姻和離婚,繼承和立遺囑權,農村土地所有權和典押。在這方面,熱月派政府和督政府時期與山嶽派立法相比明顯後退。在繼承方面,法律的追溯性被取消了。
這樣,執政府時期出現了法律的穩定性,它體現了社會的穩定。恢復對法官的任命和逐漸恢復檢察院使國家的權力得以加強。
制憲議會建立的財政制度主要表現為實行稅務平等和設立3大直接稅(土地稅、動產稅和營業稅)。由於取消了間接稅,國家失去了重要的經常性的財源。因為一切財政機構都被廢除,課稅基數的制定與徵收都由各市政當局負責,所以國家在財政方面的權力被削弱。事態的發展使國家權威的強化曾一度受阻。
國民公會時期對制憲議會制定的稅務制度進行了改革。1793年3月12日取消了營業稅,並決定對工商業收入徵收動產稅。由於內戰,1793年的稅收減少,山嶽派的國民公會便決定徵收革命捐,並且進行強迫借款。該措施於1793年5月20日原則通過,9月3日具體落實。其總數確定為10億,根據累進的比例向收入超過1 500法郎(單身者超過1 000法郎)的公民借款。熱月黨又回到制憲議會確定的體制,並於共和四年果月6日(1796年8月23日)恢復了營業稅。為了同貶值進行鬥爭,共和三年熱月2日(1795年7月20日)的法律規定,土地稅的一半由按票面價值的指券繳納,另一半由按1790年價格的穀物繳納。共和七年,整個稅務體制由督政府時期的議會兩院進行了徹底改造。根據霜月3日(1798年11月23日)的法律,動產稅率有了很大提高。霧月1日(1798年10月22日)法律規定的營業稅改變了課稅基數的基礎,霜月4日(1798年11月24日)的法律決定設立第四種直接稅——門窗稅。同時還改革了註冊稅(霜月22日,即1798年12月12日的法律)和印花稅(霧月13日,即1798年11月3日的法律)。這些基本立法的主要部分在以後一個多世紀裡一直有效。這樣,有產者得到了滿足,國家的收入則仍然下降。但是,議會兩院拒絕恢復間接稅,只滿足於徵收菸草稅,公路稅(又稱買路錢)和公共車輛的座位稅。
稅金上繳情況不好在很大程度上要應歸咎於制憲議會確定的徵收制度。因為根據這一制度,負責收稅的市政當局不可能使用任何強制手段。共和六年霧月22日(1797年11月12日)的法律決定在各省建立由特派員組成的直接稅收辦事處,幫助各市政當局進行一切「與直接稅的課稅基數、徵收以及訴訟有關的工作」。這還不是專門的行政機構,而是一個普通的檢察機關。
在督政府時期,國家財政權力的強化有很大進展。波拿巴只滿足於在許多方面使用前人創造的工具。他用專制國家取代了自由國家,建立起一個只隸屬於中央政權的有效的財政機構,不久又製作出作為土地稅唯一合理依據的土地冊。這樣,他進一步完善了督政府建立的制度。由於最終穩定了有產者的信心,他使國家的威信得到恢復。第一帝國時期間接稅(包括鹽稅)的恢復標誌著稅收制度演變的終結,也表明專權國家的強大。
Ⅲ.民族統一和權利平等
法國大革命賦予某些名詞以嶄新的革命意義。「民族」就是其中之一。當敵人的炮火在瓦爾米即將摧毀法國防線時,凱萊曼在普魯士人面前喊出了「民族萬歲」的口號,使敵人驚訝不已。這一口號傳遍了志願軍隊伍,使得敵人猶豫了。歌德指出:「此時此地,開始了世界歷史的新紀元。」
從1789年起,「民族」這個詞就有了新的涵義。在激動的心靈里,在信念和希望所鼓舞的自發群眾運動里,它的涵義進一步明確。民族是一個整體,全體公民都匯成一體。等級和階級都不復存在,全體法國人組成了法蘭西民族。這個關鍵的字眼響徹在集體靈魂的深處,解放出潛在的力量,提高了人們的思想境界。但是,在這個字眼掩蓋下,新秩序的現實迅速形成。費迪南·布呂諾在他的《法語史》里指出:「民族」屬於那種能「使人們產生幻覺的詞」。民族的社會涵義隨著革命的發展而演變。如果說,在革命期間民族統一有了不容爭辯的進展,那麼權利的不平等卻在新的民族國家裡造成一個根本矛盾。由於它建立在納稅制度狹窄的範圍內和私有制基礎上,所以,實際上它把廣大人民群眾排除在外。
1.統一的進展
在革命過程中,法蘭西民族在統一的道路上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新的機構組成一個在行政和經濟上統一的國家框架。在反對貴族和歐洲聯盟的革命鬥爭中,民族意識大為增強。
制憲議會進行的機構合理化改革,革命政府恢復中央集權以及督政府在行政方面的努力摧毀了自治和地方主義,建立了統一國家的一整套機構,從而完成了舊制度王朝未竟的事業。同時,通過公民人人平等、1790年的聯盟運動、雅各賓俱樂部各地分部的發展、1793年反對聯邦主義的鬥爭以及人民團體的代表大會或中央大會,一個「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民族的意識在覺醒,並逐漸形成。
新的經濟聯繫加強了民族的統一。封建的分散狀態被打破,國內的通行稅和關卡被廢除。「關卡後移」至政治邊界有助於國內市場的統一。保護主義的關稅使得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的競爭。在交通工具發展允許的範圍內,國內的自由流通促使並鞏固了各地區之間的經濟聯繫。經濟統一要求有統一的度量衡制度。1790年5月,制憲議會建立了度量衡委員會。1791年3月26日,它通過了新制度的基本原則:它將建立在「地球子午線長度和10進位制」的基礎上。德朗布爾和梅香在1792年測量了自敦刻爾克至巴塞羅那的子午線。阿維和拉瓦西埃確定了1容量單位的蒸餾水零度時在真空中的重量。1792年7月11日,這個委員會確定了長度和重量的學術名稱:米(mètre)和克(gramme)。1793年8月1日和1795年4月7日(共和三年芽月18日),國民公會通過了決定性的法案。1795年的法案確定米的長度為「從北極到赤道的子午線的1/10 000 000」;克的重量為「體積為1/100米的立方的純淨水在冰融溫度時的絕對重量。」
還需要把米制加以施行。在革命期間一拖再拖,始終沒能實行米制。執政府下令從共和十年葡月1日(1801年9月23日)起開始實行。但在實際生活中,新的度量單位只是很緩慢地才取代了舊制。
國民軍隊增強了民族意識,因而是統一的有力工具。制憲議會在這方面表現得很拘謹。它只是取消了民兵,並於1790年2月28日規定人人均可捐納軍銜。1791年3月9日關於前線部隊的組織法堅持了志願應徵制度。制憲議會同時使一種革命創舉——國民自衛軍合法化,可是它只限積極公民參加。1790年12月6日的法律規定了總原則,1791年9月19日的法律重申和進一步明確了這些原則。前線軍隊的瓦解和國王出逃時引起的戰爭威脅使制憲議會決心在國民自衛軍里動員10萬名志願軍組成營隊(1791年6月21日)。除了這些1791年的志願軍,立法議會也進行過徵兵。王政的傾覆、民族的危機以及無套褲漢走上政治舞台,這些因素決定性地促成了統一軍隊的組成。從1792年7月起,消極公民也被編入國民自衛軍,這使它成為真正的國民軍隊。1793年2月24日,國民公會下令徵兵30萬。從21日起,它就決定把原有的前線團隊和志願軍營隊進行混合編制。
實際上統一化的進展是緩慢的。只是在共和二年雪月19日(1794年1月8日)的法令里才明確規定了組編辦法。另外,雖然1793年8月23日進行了大規模動員,但並非所有法國男人都被征入軍隊服役。儘管徵調是普遍性的,但只有18至25歲的單身漢或無兒女的鰥夫才被徵召入伍。而且,第二年熱月黨的國民公會沒有進行任何徵召。可見,義務服役仍是一種例外。共和六年果月19日(1798年9月5日)通過的關於徵兵的儒爾當法,使義務兵役經常化了:
「每個法國人都是士兵」(第1條);
「徵兵的範圍是20—25周歲的全體法國人」(第15條)
但是立法機構關於具體徵召對象通過了一項特別法。並非全體夠條件的人都被徵召。尤其是,共和七年芽月28日(1799年4月17日)的法律納入了可以替補的原則。熱月14日(1799年7月2日),這項原則被取消。波拿巴為了滿足顯貴們的要求又把它恢復了。儘管有以上限制,混合編制以及每年一度的全國動員(實際上各階級都被徵兵,如共和七年和第一帝國時代)使軍隊真正地統一化和民族化了。誠然,在熱月政變後,反動勢力慢慢地改變了軍隊的公民精神。但是,武裝國民的原則仍然存在。只要勇敢就能迅速晉升仍是人民平等的象徵。在這兩方面,波拿巴繼承的無可比擬的戰爭工具始終是民族統一的基本因素之一。
法語也朝著同樣的方向演變。大部分法國人在1789年只講方言和土語,這在很大程度上使他們被排除在文化和政治生活的主流之外。制憲議會出於對地方自治的關心,捍衛了語言的地方特色。1790年1月14日,制憲議會下令把它的法令譯成在各地使用的所有方言。把戰爭民族化的國民公會卻致力於把法語變成全國通用的民族語言。因為語言的統一有助於民族的統一。各俱樂部和人民團體在這方面作了巨大努力。在俱樂部里,用法語表達被認為是愛國主義的表現。在恐怖時期,方言仿佛是反革命和歐洲反法聯盟的幫凶。為反對使用方言,如在阿爾薩斯,人們曾搞起過「語言恐怖」,聖茹斯特在那裡執行公務時曾對此積極倡導。共和二年雨月8日(1794年1月27日),巴雷爾以救國委員會的名義宣告廢除舊日的方言,他說:
「聯邦主義和迷信使用下布列塔尼語;流亡者和對共和國讎恨的人說德語……說君主國家和巴比倫塔相像是有道理的[4]。在民主國家裡,讓公民不懂民族語言因而不能監督政權,這就是出賣祖國……曾光榮地表達《人權宣言》的法語應該成為全體法國人的語言。我們應該把溝通思想的工具、革命最可靠的代表——共同語言交給全體公民。」
因此,國民公會規定一切公文和公證書必須使用法語,在居民講布列塔尼語、巴斯克語,義大利語和德語的各省份,10天之內將分別任命1名教師。熱月政變後,政府又開始寬容,不久又把公文都譯成方言了。在語言教學裡也表現出同樣的反動傾向:共和三年霧月27日(1794年11月17日)關於小學的法律規定要教授「基礎法語」,而在共和四年霧月3日(1795年10月24日)的法律里,教授法語隻字未提,甚至連用法語講授也未提及。取代拉丁語的民族語言只是在各中心學校和高等教育里才最終站住腳跟。民族統一在這個領域也帶有某種社會歧視。
最後,公民意識的形成有助於民族覺悟的提高。因此,歷屆革命議會對教育很重視,這是為了培養公民。在制憲議會期間,由各教區神甫在主日布道時宣讀議會的法令和通告。公共教育計劃中都包括閱讀和評價《人權宣言》與憲法的內容。共和二年霜月29日(1793年11月19日)的法律規定,最基礎的課本內容應是「人的權利、憲法、英勇和高尚行為」。熱月黨議會關於小學的法律也規定了同樣的教學內容(自然是共和三年的《人權宣言》與憲法)以及「共和道德基礎」教育。
盛大的國家節日符合這一目標。第一個國家節日是1790年7月14日的聯盟節。1791年7月11日,為慶祝伏爾泰的遺骸入祀先賢祠,由達維德按照古代葬禮設計的活動則成為第一次真正的哲學節。從此,每逢重大事件就舉行盛大紀念活動。屆時,畫家達維德、詩人瑪麗-約瑟夫·謝尼埃、音樂家戈塞克和梅於爾通常總要施展他們的藝術才華。1792年4月15日為自由節,1793年8月10日為共和國統一和不可分割節,共和二年牧月20日(1794年6月8日)為最高主宰節。共和二年花月18日(1794年5月7日)法令建立了對最高主宰的崇拜,規定了旬末節,並為慶祝革命光榮事件或頌揚「人們最寶貴、最有用的品德」創立了全國性盛大節日。共和三年霧月3日(1795年10月24日)關於公共教育組織的法案規定了7個全國性重大節日。共和三年的憲法原則上規定,國家節日的目的是「維繫公民之間的兄弟情誼,使他們忠於憲法、祖國和法律」。在督政府時期,最輝煌的節日是康波福米奧和平節,追悼奧什節和紀念盧梭節。1798年7月27日這一天,自由女神和藝術諸神在莊嚴華麗的禮儀中受到讚頌。
盛大世俗節日的演變也表明國民心態的發展在社會方面始終受到局限。
節慶活動的頂峰是在共和二年。當時的節日具有充分的國民意義。人民並不是列席者,而是參加者,是節日的基本因素。節日頌揚人民在民族生活中發揮的作用。這一新藝術的創造者達維德運用了造型藝術、繪畫與雕塑的一切手段。在龐大合唱團演唱或大規模器樂合奏中,音樂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服裝藝術和裝潢藝術也被利用起來。最後,由儀仗隊伍的排列布局把這些藝術綜合在一起。國家節日使具有共同愛國信仰和一致忠於共和國的全體人民煥發了最高的熱情。
隨著反動勢力的發展,盛大節日失掉了它的政治、社會內容。前不久在節慶中作主角的人民逐漸淪為配角,後來又成了觀眾,致使這些活動失去真正的國民性。不久,軍事檢閱和「官方」慶祝活動取代了國家節日。人民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國民團結不過是掩蓋權利不平等的幌子。
2.權利平等和社會現實
1789年《人權宣言》第1條宣告的權利平等在理論上是民族統一的強有力因素,第3條肯定的國民主權原則也如此。理論上宣告人人平等;廢除舊制度的社會等級賴以存在的個人或「團體」的特權;個人主義觀念在制憲議會涉及社會關係的成果中起主導作用,這一切都是構成一個平等社會和統一民族的基礎。但是,立憲派資產階級把財產權列入天賦權利,把經濟自由作為新的社會組織的原則。這樣它就在新社會裡埋下了一個無法克服的矛盾。同樣,在政治成果方面,國民主權原則和納稅人選舉制也是互相矛盾的。無疑,1789年資產階級提出權利平等的原則只是為摧毀貴族的特權。對於人民,平等只是在法律面前理論上的平等。不可能實行社會民主,政治民主也被拋棄。法律上的國民只局限在納稅資產階級的狹窄範圍內。
然而,人民大眾對權利平等卻有更具體的觀念,並且把資產階級只在理論上肯定的東西予以認真對待。他們要對1789年「偉大的希望」賦予真正的含義。民眾運動的積極分子從權利平等推斷出生存權利。他們認為,承認並落實人的生存權利將能使平民各階層和民族完全融合成一體。生計問題是提高覺悟的有力因素。全部財產權的後果,即經濟與利潤自由同權利平等原則和統一民族的構成是互相矛盾的。形勢的發展把這個問題提到首位,並迫使資產階級作出讓步。
1792年8月10日的革命通過普選和武裝無選舉權的公民把平民納入國民範圍,它標誌著政治民主的實現。同時,反對歐洲聯盟和鎮壓反革命鬥爭的需要加強了新的國民實體的社會性質。1793年6月24日的《人權宣言》儘管再次使用了資產階級關於財產權的定義(第16條),然而它在第1條里卻強調:
「社會的目標是人人幸福。政府的建立就是為了保證人人享受其天賦的、永不失效的權利。」
受救濟權和受教育權也得到承認(第21條與22條)。在1793年夏的政治、社會鬥爭中,民眾運動的領導人走得更遠。他們把財產權置於生存權之下,從而為包括民眾各階層在內的統一民族奠定了理論基礎。不久,他們從生存權又自然地引出了「享受的平等」的結論。
1793年8月20日,費利克斯,勒佩勒蒂埃代表各初級議會特派員在國民公會宣告:「法蘭西共和國僅建立在平等基礎上是不夠的,還必須使法律和風俗習慣密切配合以消除享受上的不平等。」
因此,共和二年人民大眾對限制財產權,肯定勞動權、享受救濟權和享受教育權提出了不懈的要求。
作為共和二年平等共和國特點的社會民主嘗試是難以持續的。在一直被肯定的私有制基礎上,以限制利潤為主要特點的統制經濟體制企圖把有產者和無產者,生產者和消費者,僱主和僱工的利益加以調和。對立不僅表現在主張自由經濟和主張物價管理的兩種人之間,甚至表現在無套褲漢內部。手工業者和小店主所堅持,幫工所嚮往的私有制原則,不僅同他們要求的物價管理和規定價格相矛盾,而且也同他們建立在個人勞動基礎上的有限財產權觀念背道而馳。這些大量矛盾導致了共和二年社會體制和革命政府的必然垮台。由於政治與社會民主被拋棄,曾一度擴大到人民大眾範圍的國民重新被限定在有產者和納稅資產階級共和國的狹窄框架內。
經濟自由使一切社會民主的嘗試和無套褲漢要求「享受的平等」成為泡影。經濟自由與權利平等之間的矛盾被「平等派密謀」的理論家巴貝夫和邦納羅蒂解決了。他們在批評生產資料私有化上邁出了一大步。共和四年霜月9日(1795年11月30日)發表的《平民宣言》放棄了只能持續一時的土地法,廢除了繼承權,並且特別規定取消地產權。「財富和勞動的公社」可以達到享受平等,它是獲得權利真正平等和實際的國民團結的先決條件。這些是後來引導社會主義理論家們思路的豐富思想源泉。
然而熱月黨資產階級不僅驚恐萬狀地拋棄一切社會民主的思想,而且還抹殺任何政治平等的痕跡。共和三年憲法恢復了納稅人選舉制,它的《人權宣言》特別明確指出:「平等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是保護,或是懲罰。」(第3條)。這只是公民權的平等。這就恢復起1789年的傳統,肯定了顯貴的,即至少是富裕有產者的國民範圍。1799年6—7月的民族危機威脅到資產階級國家脆弱的平衡。但是資產階級在社會與政治上的至尊地位再也不會被人民大眾所動搖。反動傾向迅速表現出來,這就是霧月18日政變的含義。民族仍局限在共和三年顯貴們規定的範圍內,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統一主要指機構的統一,而不是指國民的社會內含。
3.社會權利:救濟與教育
無套褲漢設想的權利平等必須消除生活條件的不平等。被救濟權只是這個總要求的一個方面,即確保每個公民的生計。通過要求受教育權,無套褲漢雄心勃勃地想和「有才能的人」平等,從而掌握自己的命運。但這兩重希望被資產階級革命化為泡影。舊制度下負責救濟的教會被沒收財產後,救濟事業被世俗化,並被制憲議會辦成一個公共機構。1790年,制憲議會建立起一個乞丐問題委員會,其理論是:社會有責任對其窮苦成員進行救濟,國家應對此負責,並予以負擔。1791年憲法的第1編(憲法保證的根本措施)規定建立「一個公共救濟的總機構,以扶養棄兒,幫助窮苦的殘疾人,並且為沒有工作的健康窮人提供就業機會」。
實際上,制憲議會無力在這方面進行全面改革。它只是維持現狀,僅僅不把醫院產業作為國有產業出售。然而,由於廢除了什一稅和封建捐稅,醫院的財源減少了。於是,議會努力用政府補貼予以補償。它所採取的僅有的兩條重大措施是1790年5月30日和8月31日通過的兩項關於建立慈善工場的法案。立法議會以公共救濟委員會代替了乞丐問題委員會,它在1792年8月19日取締了從事救濟事業的宗教團體,使形勢嚴重惡化。實際上,舊的醫院體制被摧毀後沒有建立任何新的機構來替補它。
國民公會對救濟立法予以新的推動,但未能付諸實踐。1793年3月19日關於全面建立救濟機構基礎的法案指出:
「第一,只要健康,人人都有權利通過勞動獲得生計,對於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要予以無償的救濟;第二,由國家負責為窮人提供生計。」
1793年6月24日的《人權宣言》在第21條里重申了同樣的原則:「公共救濟是神聖的職責。社會應該保障不幸公民的生計,或是為他們提供就業,或是為喪失勞動能力者提供生活資料。」1793年6月28日—7月8日的法律同意為窮苦的或被遺棄的孩子、老人及窮人提供救濟。1793年10月15日「關於消滅行乞」的法律具體規定了「救濟工作」,但同時也決定建立對流浪漢的「鎮壓所」。這是仿效舊制度慈善事業的做法: 「禁閉窮人」和設立慈善工場。可是,財政困難極大地影響了政府和市政當局所作的努力。因此,在共和二年整整一冬,各人民團體不斷提出各種要求。共和二年花月22日(1794年5月11日)決定建立「全國慈善基金」的法律,描繪出無套褲漢心目中模糊的社會救濟制度輪廓,但這只限在農村實行:在各省對一小部分殘廢或超過60歲的農民與手工業者以及有子女負擔的母親或寡婦發放救濟。在各部被取消後,建立了一個公共救濟委員會。這是真正的救濟部,負責軍人救濟和醫療救濟的分配。共和二年獲月23日(1794年7月10日)的法令宣告「各醫院的資產和負債以及其他慈善機構」均為國有。這即是把救濟事業國有化了。接著是熱月黨執政。除了人民群眾希望的破滅,山嶽派的立法沒有留下任何東西。
熱月黨和督政府時期的資產階級更為現實、自私,它既不像制憲議會發表理論上的宣言,也不像國民公會制定宏大的計劃。它只是採取一些具體的措施。熱月黨歸還了尚未出售的醫院和濟貧院的財產。督政府認為把救濟事業國有化是不可能的,因此就把它市有化。共和五年葡月16日(1796年10月7日)的法律規定將醫院和濟貧院置於市政府的直接監督之下,其財務管理由一個行政委員會負責。這個委員會由市政府任命和監督,並被授權恢復被沒收的醫院產業。雖然這些委員會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各醫院的財務狀況通常很糟糕。共和五年霜月7日(1796年11月27日)的法律決定建立慈善辦公室,責成各市政府負責救濟窮人,其經濟來源是從演出收入中提取「窮人稅」(每法郎2蘇)。乞丐將被關起來。最後,共和五年霜月27日和風月30日(1796年12月27日和1797年3月20日)的法律規定,被遺棄的兒童將由醫院和濟貧院收容,其費用由國家負擔,然後在行政委員會的監督下,交給鄉村裡的農戶扶養。
這樣,革命後的救濟事業完全世俗化了。與制憲議會的雄心以及山嶽派國民公會的宏偉立法相比,督政府在原則方面有了明顯的後退。誠然,它確實想在財力許可的條件下把事情辦好。在這個範圍內它的努力是有效和持久的。但由於從傳統的慈善觀點出發,並且被納入督政府時期整個機構改革的範疇內,這種資產階級立法遠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願望,即改變享受不平等的狀況,也不能使他們能在社會方面和國民融為一體。
教育一直是歷屆革命議會關心的問題,但是它的改革卻使廣大民眾大失所望。制憲議會很早就宣布為全國建立新的教育體制。它還把「全體公民接受公共教育,免費享受人人必不可少的那部分教育」的原則列入了「憲法保證的根本措施」之內。實際上,它只是在1790年10月28日決定停止出售學校的產業和資助各中學,以保證現有各級學校的正常運轉。到了1791年9月10日制憲議會才聽取塔萊朗的報告,但並未予以討論。企圖做一番事業的立法議會建立起一個公共教育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制訂「公共教育全面組織」計劃。這一計劃由孔多塞於1792年4月20日與21日兩天在議會講壇上宣讀。這是歷屆革命議會通過的最重要的計劃,它以視野的寬闊和固有的樂觀主義反映出時代的特徵。它旨在通過教育發展一切能力和才華,「並由此建立公民之間事實上的平等」。這將能糾正納稅製造成的不平等。革命將以此促使「人類全面地、逐步地完善。這是任何社會機構都應為之努力的最終目標。」
立法議會沒有時間討論孔多塞的計劃。
國民公會把教育列入人權範圍之內:
「根據1793年6月24日的《人權宣言》第22條,教育為人人之必需。社會必須盡一切力量促進公共理智的進步,使全體公民都能接受教育。」
1793年7月13日,羅伯斯庇爾在國民公會宣讀了勒佩勒蒂埃·德·聖法爾若的「國民教育計劃」。計劃受盧梭思想的啟發,規定由國家壟斷教育。然而,民眾活動分子在1793年7月接受憲法的祝詞里,卻要求建立一種能對孩子同時進行公民教育和技術教育的教育制度。他們的願望直到共和二年霜月29日(1793年12月19日)關於「首批學校」的法案公布後才得以實現。法案決定建立免費的義務教育制,規定教育是自由的,但受國家監督,且分散在各地,這相當符合人民大眾的願望。但是尚需把這些付諸實踐。由於革命政府一直為戰爭所困,它對此無暇顧及。由於無套褲漢對教育曾寄予更大希望,並把它當作鞏固現制度、實現權利平等的手段,因而他們最終的失望更大。
熱月黨資產階級最初保持了山嶽派的事業。但漸漸地,它讓政策服從於本階級的利益,取消了免費和義務的原則。共和三年葡月10日(1794年10月1日),國民公會決定建立一所師範學校,對由各縣指定的具有高度公民責任感的1 300名青年進行為期4個月的培訓,結業後他們返回各地負責培養小學教師。共和三年霧月27日(1794年11月17日)的法律決定:在每1 000居民中建立1所小學,但不實行義務教育;教育建立在獨立於任何啟示宗教的共和道德基礎上;小學教師由縣政府指定的評審委員會挑選,其薪金由國家負擔;所有公民都有權利「在法定當局的監督下,開設私立的、自由的學校」。
中等教育對熱月黨資產階級更為重要,它關係到社會和新國家的幹部培養。根據拉卡納爾的報告,共和三年風月7日(1795年2月25日)的法案決定在各省建立一所「中心學校」,進行「科學、文學和藝術的教育」。學生上3個周期的課程:12—14歲,古代語言和現代語言、自然史、繪畫;14—16歲,數學、物理和化學;16—18歲,通用語法、純文學、歷史和法律。通過突出科學、法國語言和文學,教育實現了現代化。研究和普及以特有的方式在教育中結合起來。經教育評審委員會遴選的教師由各省行政長官任命。中心學校的教學大綱與方法同啟蒙時代的思想運動是一致的,其保守的反動傾向則表現在沒有免費制度。這一缺陷由於對「祖國的學生」發放獎學金而有所彌補。
高等教育同樣受到熱月黨人的關注。舊的大學和研究院都被取消。1793年6月14日,山嶽派把王家花園加以改造,建立了自然博物館。其目的是「對公眾進行完整的自然史的教育,重點為農業、商業和藝術方面的成就」共和三年葡月7日(1794年9月28日),國民公會創建了中央公共工程學校,一年後改為綜合工科學校。葡月19日(1794年10月10日),根據格雷古瓦的報告,工藝博物館從此主要服務於實用科學,如存放機器和模型,它也是教授「使用對工藝有用的機器和工具」的一個教學機構。共和三年霜月14日(1794年12月4日)的法令決定在巴黎、蒙彼利埃和斯特拉斯堡建立3所「衛生學校」。此外,還有分別建立於共和三年芽月10日(1795年3月30日)和獲月7日(1795年6月25日)的東方語言專科學校和經線辦公室。為圓滿完成這一宏大事業,國民公會於共和四年霧月3日(1795年10月25日)決定建立國立科學與藝術研究院。研究院分為3個部分(物理與數學、道德與政治、文學與美術),其宗旨為「通過不間斷的研究、公布發明以及與專業團體和外國學術機構保持聯繫來完善科學與藝術」。研究院應該表現和發揚科學的統一性和關聯性。設立國立研究院的法律報告人多努宣告:「這是個能使科學與藝術永遠接近,並將它們置於進步與實利互相作用之下的制度,其結果之佳是不可估量的。」
共和四年霧月3日(1795年10月25日)關於公共教育組織的重大法律把以上各方面的創舉匯成一體:小學、中心學校、專科學校和國立研究院。但是反動勢力又有加強。繼義務之後,免費也被取消。國家只向小學教師提供住宅,其報酬則由學生負擔。督政府繼承了這項法律。它努力發展中心學校,使之在1796—1802年間得到很大發展。但是1802年,波拿巴把蓬勃發展的中心學校取消了。由於國家無錢到處開辦小學和培養必要的教師,私立的非世俗學校便發展起來。不過它們均被置於市政當局的監督之下。根據共和五年雨月17日(1798年2月5日)督政府的法令,「這種監督比任何時候都更為必要,因為必須制止大量私立學校教師向學生灌輸的有害原則四處蔓延」。
大革命末期,教育方面的業績雖然是宏偉的,但是還很不完善。教會的壟斷廢除了,教育實現了世俗化和現代化,但是在社會上它仍然是少數人的特權。共和二年風月,巴黎「無套褲漢區」要求緊急組織小學教育,「以便每個人都能獲得享受其全部天賦權利所必需的才能和德行」。這同孔多塞的偉大思想是一致的,即通過教育達到事實上的平等,並「真正實現法律規定的政治平等」。經過10年革命,現實同原來的希望還相差甚遠。
4.貴族對有產者國家的歸順
通過把一切有產者(資產階級和前貴族)納入納稅人的範圍內,民族的社會基礎在霧月政變前夕逐漸走向穩定。內戰和恐怖曾一度把為數眾多的流亡者和反抗派教士排除在民族統一之外。從督政府末期開始,他們重新回到民族範圍之內。
流亡者隊伍里感情的變化有助於貴族歸順新的民族。他們因堅持傳統的價值觀念、名譽觀或階級的自私心而離開法國。他們曾長期輕蔑地對待「民族」和「祖國」這些字眼。但是他們通過流亡生活的艱辛開始重新學習認識法國,對這個不再有「我的宗教和我的國王」而是有「土地與祖先」的新祖國產生感情。流亡時間愈長,對故土的懷念和遺憾就愈加強烈。流亡者被沒收了地產,他們現在發現了地產的感情價值。名譽觀以及對國王個人的忠誠讓位於對從孩提時代起的溫柔和傷感的懷念。巴黎成為國際城市,而流亡者發現了失去祖國的敏感現實。這個新主題在「憂傷和遺憾」中得到充分表現,在流亡者中迅速擴展,並為夏托布里昂《甜蜜的回憶》揭開了序幕。《基督教之真諦》的作者1802年寫道:「為了描繪人們在遠離祖國的地方感受到的這種精神上的頹喪,一般人說:這個人患了思鄉病。這是一種真正的病症,只有回歸祖國才能治癒。」
同時,貴族的政治歸順在土地所有制基礎上也在作準備。前制憲議會議員穆尼埃認為,產業應成為新秩序的支撐點。從1795年起他就觀察到,「現在大多數法國人所渴望的,除了恢復秩序以外,就是休息、個人安全和尊重財產」。他在1798年3月4日的一封信里寫道:「我看只有一種救國的辦法,即從財產權中尋求支持。」財產權的基礎改變了。穆尼埃意識到,它已經帶來新的穩定,因此必須順應這一新的現實。馬萊·迪龐在1799年1月25日的《不列顛信使報》上提出了歸順的基本條件:「接受對個人自由和財產權的保護形式。」
於是,經過10年革命,流亡貴族和資產階級有產者合流了。儘管過去種種因素曾使他們對立,現在他們卻通過故鄉和地產的秘密渠道協調一致,把法國土地和法蘭西祖國等同起來。他們毫不關心那些沒有產業,因而無法用土地概念使愛國主義具體化的人。通過改變土地所有制,革命確實使有產者與土地聯繫得更緊了。廢除封建捐稅、教會什一稅和出售國有財產使有地產的農民失去了一切革命精神,在他們和廣大無地產農民之間掘出了一道鴻溝,加強了他們同城市資產階級之間保守的聯盟。祖國在1789年還是個抽象的概念,其中的希望多於現實。現在,資產階級和富裕農民取得或加強了地產,因此祖國對於他們已經成為一個具體的概念和明確的形式了。這就是全權擁有的土地。愛國主義被抽掉了1789年的政治與社會內容,具體化為地產。流亡貴族則通過完全不同的道路恢復了比傳統偏見更有力的本能和感情價值,從而也使祖國的概念具體化,把它同土地等同起來。這為歸順於有產者的國家創造了條件。
波拿巴的事業在這方面完全符合上述兩種人的願望。他把社會穩定在土地的基礎上,從而把歸回的流亡者納入新的社會等級里。他在加強專制原則的同時逐步使貴族適應當初為反對他們而建立的新秩序。通過共和十年花月6日(1802年4月26日)元老院的法令,波拿巴為流亡者歸國敞開邊界,並且宣布要「用一切能團結法國人和安穩家庭的辦法來鑄造國內和平」。沒有任何東西像產業一樣能安穩家庭,能把資產階級的法國和貴族的法國聯合起來。
這樣,歸順的貴族被納入資產階級國家後,開始了新統治階級的各成分的融合。1789年人們為革命制定的目標之一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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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書中不少歷史事實取自東方各大帝國。作者的結論是:人的一切不幸是由於放棄了「自然宗教」,尤其是由於專制主義和神權統治的弊害。——譯者
[2] 聖德尼修道院建自7世紀,後為王室墓園,是帝王祭祀祖宗並在死後安放陵墓的地方。其中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很多,尤以文藝復興時期古墓為貴。大革命中曾受到一些損失。——譯者
[3] 普羅托熱納是古希臘亞歷山大大帝時代的名畫家,作品力求完善,往往經年累月始成。——譯者
[4] 根據《聖經》(《創世記》),巴比倫塔是人們為與天接近而建造的高塔。造塔之事驚動了上帝,它使人們的語言不再相通,從而導致建塔失敗。——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