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古錄 · 總論
藥有五味宜忌
岐伯曰:木生酸,火生苦,土生甘,金生辛,水生咸。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耎。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此五味各有所利。四時五臟,病隨所宜也。
五欲 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腎欲咸。此五味合五臟之氣也。
五宜 青色宜酸,肝病宜食酸;赤色宜苦,心病宜食苦;黃色宜甘,脾病宜食甘;白色宜辛,肺病宜食辛;黑色宜咸,腎病宜食咸。此五色合五味,以配五臟之所宜者也。
五禁 肝病禁辛,宜食甘;心病禁咸,宜食酸;脾病禁酸,宜食咸;肺病禁苦,宜食酸;腎病禁甘,宜食辛。時珍曰:五欲者,五味入胃,喜歸本髒。有餘之病,宜本味通之。五禁者,五臟不足之病,畏其所勝,而宜其所不勝也。
五走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氣澀收,胞得酸而縮卷,故水道不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食令人變嘔。苦入下脘,三焦皆閉,故變嘔也。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多食令人悗心。甘氣柔潤,胃柔則緩,緩則蟲動,故悗心也。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多食令人洞心。辛走上焦,與氣俱行,入留心下,故洞心也。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多食令人渴。血與咸相得則凝,則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干也。
五傷 酸傷筋,辛勝酸。苦傷氣,咸勝苦。甘傷肉,酸勝甘。辛傷皮毛,苦勝辛。咸傷血,甘勝咸。
五過 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肉胝傷䐢而唇揭。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皮槁而毛拔。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平,骨痛而發落。筋脈沮絕,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心氣抑,脈凝滯而變色。
時珍曰:五走五傷者,本髒之味自傷也,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也。五過者,本髒之味,伐其所勝也,即髒氣偏勝也。
藥有補瀉
肝苦急(血燥故急),急食甘以緩之。肝欲散(木喜條達),急食辛以散之,以辛補之(以散為補),以酸瀉之(以斂為瀉)。 心苦緩(緩則散逸),急食酸以收之。心欲耎,急食咸以耎之,以咸補之(按:水能克火,然心以下交於腎為補,取即濟之義也),以甘瀉之。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脾欲緩(舒和),急食甘以緩之,以甘補之,以苦瀉之。 肺苦氣上逆(火旺克金),急食苦以瀉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酸補之,以辛泄之。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堅固則無狂盪之患),急食苦以堅之,以苦補之,以咸瀉之。此五味與五臟補瀉之義也。
藥有升降浮沉
味薄者升 甘平,辛平,辛微溫,微苦平之藥是也。
氣薄者降 甘寒,甘涼,甘淡寒涼,酸溫,酸平,咸平之藥是也。
氣厚者浮 甘熱,辛熱之藥是也。
味厚者沉 苦寒,咸寒之藥是也。
氣味平者 兼四氣四味,甘平,甘溫,甘涼,甘辛平,甘微苦平之藥是也。
李時珍曰:酸咸無升,甘辛無降,寒無浮,熱無沉,其性然也。而升者引之以咸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巔頂。此非窺天地之奧,而達造化之權者,不能至此。且一物之中,有根升稍降,生升熟降,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藥有君臣佐使
岐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 張元素曰:為君者,最多。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藥之於證,所主同者,則各等分,或雲力大者為君。 李東垣曰:凡藥之所用,皆以氣味為主。補瀉在味,隨時換氣。主病為君,假令治風,防風為君。治寒,附子為君。治濕,防已為君。治上焦熱,黃芩為君。中焦熱,黃連為君。兼見何證,以佐使藥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
藥有根莖花實苗皮骨肉
元素曰:凡藥根之在土中者,中半已上,氣脈之上行也,以生苗者為根。中半以下,氣脈之下行也,以入土者為稍。病在中焦與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稍。根升稍降,人之身半已上,天之陽也,用頭。中焦,用身。身半已下,地之陰也,用稍。雖一藥,而根稍各別。用之或差,服亦咸效。 藥之為枝者,達四肢。為皮者,達皮膚。為心為干者,內行藏府。質之輕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腎。中空者,發表。內實者,攻裡。枯燥者,入氣分。潤澤者,入血分。此上下內外,各以其類相從也。
時珍曰:草木有單使一件者,如羌活之根,木通之莖,款冬之花,葶歷之實,敗醬之苗,大青之葉,大腹之皮,郁李之核,櫱木之皮,沉香之莭,蘇木之肌,胡桐之淚,龍腦之膏是也。有兼用者,遠志、小草、蜀漆、常山之類是也。有全用者,枸杞甘菊之類是也。有一物兩用者,當歸頭尾,麻黃根莭,赤白伏苓,牛膝春夏用苗,秋冬用根之類是也。羽毛鱗介,玉石水火之屬,往往皆然,不可一律論也。
藥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視之,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弘景曰:古方用藥,亦有相惡相反者並用,乃不為害,非妙達精微者,不知此理。又如半夏有毒,須用生薑,取其相畏相制也。 宗奭曰:牛黃惡龍骨,而龍骨得牛黃尤良,此因其制伏故也。 東垣曰:防風能制黃耆,黃耆得防風,其功愈大,乃相畏相使也。
時珍曰:藥有七情。獨行者,單方,不用輔也。相須者,同類不可離也,如人參、甘草、黃櫱、知母之類。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兩不相合也。相殺者,制彼之毒也。古方多有用相惡相反者,蓋相須相使同用者,帝道也。相畏相殺同用者,王道也。相惡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經有權,在用者識悟爾。
藥有土地所出真偽新陳
宗奭曰:凡用藥,必須擇土地所宜者為真。如上黨人參,川西當歸,齊州半夏,華州細辛,東壁土,冬月灰,半天河水,熱湯,漿水之類,其物至微,其用至廣,蓋亦有理,若不推究厥理,治病徒費其功。
杲曰:凡諸草木昆蟲,產之有地;根葉花實,採之有時。失其地,則性味少異;失其時,則氣味不全。又況新陳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倘不擇而用之,其不效者,醫之過也。 陶隱居《本草》言:狼毒、只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須陳久者良,其餘須精新也。然大黃、木賊、荊芥、芫花,槐花之類,宜陳久,不獨六陳也。
藥有宣通補洩輕重澀滑燥濕十種
宣劑 徐之才曰:宣可去壅,生薑、橘皮之屬是也。 杲曰:感六滛之邪,欲傳入里,三陰實而不受,逆於胸中,天分氣分,窒塞不通,而或噦或嘔,所謂壅也。三陰者,脾也。故必破氣藥,如姜、橘、藿香、半夏之類,瀉其壅塞。 從正曰:仲景言:春病在頭,大法宜吐,是宣劑,即涌劑也。凡風癎,中風,胸中諸實痰飲,寒結胸中,熱郁,上而不下,久則嗽喘滿脹,水腫之病生焉,非宣劑,莫能愈也。吐中有汗,如引涎追淚嚏鼻,凡上行者,皆吐法也。 時珍曰:壅者,塞也。宣者,布也,散也。鬱塞之病,不升不降,傳化失常。或郁久生病,或病久生郁,必藥以宣布敷散之,不獨涌越為宣也。是以氣鬱有餘,則香附、撫芎之屬以開之;不足,則補中益氣以運之。火郁,微則山巵、青黛以散之,甚則昇陽觧肌以發之。濕郁,微則蒼朮、白芷之屬以燥之,甚則風藥以勝之。痰郁,微則南星、橘皮之屬以化之,甚則瓜蒂、黎蘆之屬以涌之。血郁,微則桃仁、紅花以行之,甚則或吐或利以逐之。食郁,微則山查、神曲以消之,甚則上涌下利以去之。皆宣劑也。
通劑 之才曰:通可去滯,通草、防己之屬是也。 完素曰:留而不行,必通以行之。如水病為痰澼之類,以木通、防己之屬攻其內,則留者行也。滑石、伏苓、芫花、甘遂、大戟、牽牛之類是也。 從正曰:通者,流通也。前後不得溲便,宜木通、海金沙、琥珀、大黃之屬通之。痺痛郁滯,經隧不利,亦宜通之。 時珍曰:滯,留滯也。濕熱之邪,留於氣分,而為痛痺癃閉者,宜淡味之藥,上助肺氣,下降通其小便。而洩氣中之滯,木通、豬苓之類是也。濕熱之邪,留於血分,而為痺痛腫注,二便不通者,宜苦寒之藥下引,通其前後,而洩血中之滯,防己之類是也。《經》曰:味薄者通,故淡味之藥,謂之通劑。
補劑 之才曰: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 杲曰:人參,甘溫,能補氣虛;羊肉,甘熱,能補血虛。羊肉補形,人參補氣,凡氣味與二藥同者,皆是也。 時珍曰:《經》云:精不足者,補之以味;形不足者,補之以氣。又云:虛則補其母,生薑之辛補肝,炒鹽之咸補心,甘草之甘補脾,五味子之酸補肺,黃櫱之苦補腎。又如伏神之補心氣,生地黃之補心血,人參之補脾氣,白芍藥之補脾血,黃耆之補肺氣,阿膠之補肺血,杜仲之補腎氣,熟地黃之補腎血,芎之補肝氣,當歸之補肝血之類,皆補劑也,不特人參、羊肉為補。
洩劑 之才曰:洩可去閉,葶藶、大黃之屬是也。 東垣曰:葶歷,苦寒,氣味俱厚,不減大黃,能洩肺中之閉,又泄大腸。大黃,走而不守,能洩血閉,腸胃渣穢之物。一洩氣閉,利小便;一洩血閉,利大便。凡與二藥同者皆然。 從正曰:實則瀉之,諸痛為實,痛隨利減,芒硝、大黃、牽牛、甘遂、巴豆之屬,皆瀉劑也。其催生下乳,磨積逐水,破經泄氣,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時珍曰:去閉當作去實。《經》云:實則瀉之,實則瀉其子,是矣。五臟五味皆有瀉,不獨葶藶、大黃也。肝實,瀉以芍藥之酸。心實,瀉以甘草之甘。脾實,瀉以黃連之苦;肺實,瀉以石膏之辛;腎實,瀉以澤瀉之咸是矣。
輕劑 之才曰:輕可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 從正曰:風寒之邪,始客皮膚,頭痛身熱,宜觧其表。《內經》所謂輕而揚之也。癰疽疥痤,俱宜觧表,汗以泄之,毒以薰之,皆輕劑也。凡薰洗蒸灸,熨烙刺砭,導引按摩,皆汗法也。 時珍曰:當作輕可去閉,有表閉、裡閉、上閉、下閉。表閉者,風寒傷營,腠理閉密,陽氣拂郁,不能外出,而為發熱惡寒,頭痛脊強諸病,宜輕揚之劑,發其汗,而表自觧也。里閉者,火熱鬱抑,津液不行,皮膚干閉,而為肌熱煩熱,頭痛目腫,昏瞀瘡瘍諸病,宜輕揚之劑,以觧其肌,而火自散也。上閉有二:一則外寒內熱,上焦氣閉,發為咽喉閉痛之證,宜辛涼之劑,以揚散之,則閉自開;一則飲食寒冷,抑遏陽氣在下,發為胸膈痞滿閉塞之證,宜揚其清而抑其濁,則痞自泰也。下閉亦有二:有陽氣陷下,發為里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行之證,但升其陽而大便自順,所謂下者舉之也。有躁熱傷肺,金氣膹郁,竅閉於上,而膀胱閉於下,為小便不利之證,以升麻之類,探而吐之,上竅通而小便自利矣,所謂病在下,取之上也。
重劑 之才曰:重可取怯,磁石、鐵粉之屬是也。 時珍曰:重劑凡四:有驚則氣亂,而魂氣飛揚,如喪神守者。有怒則氣逆,而肝火激烈,病狂善怒者,並鐵粉、雄黃之類,以平其肝。有神不守舍,而多驚健忘,迷惑不寧者,宜硃砂、紫石英之類,以鎮其心。有恐則氣下,精志失守而畏,如人將捕者,宜磁石、沉香之類,以安其腎。大抵重劑,壓浮火而墜痰涎,不獨治怯也。故諸風掉眩,及驚癎痰喘之病,吐逆不止,反胃之病,皆浮火痰涎為害,俱宜重劑以墜之。
滑劑 之才曰:滑可去著,冬葵子、榆白皮之屬是也。 完素曰:澀則氣著,必滑劑以利之,滑能養竅,故潤利也。 從正曰:大便燥結,宜麻仁、郁李之類。淋瀝,宜葵子、滑石之類。前後不通,兩陰俱閉也,名曰三焦約。約者,束也。宜先以滑劑潤養其燥,然後攻之。 時珍曰:著者,有形之邪,留著於經絡臟腑之間也,便尿濁帶,痰涎胞胎,癰腫之類是矣,皆宜滑藥以引去其留著之物,此與木通、豬苓,通以去滯,相類而不同。木通、豬苓,淡洩之物,去濕熱無形之邪。葵子、榆皮,甘滑之類,去濕熱有形之邪,故彼曰滯,此曰著也。大便澀者,波稜、牽牛之屬;小便澀者,車前、榆皮之屬。精竅澀者,黃櫱、葵花之屬;胞胎澀者,黃葵子、王不留行之屬。引痰涎自小便去者,則半夏、伏苓之屬。引瘡毒自小便去者,則五葉藤、萱草根之屬,皆滑劑也。半夏、南星,皆辛而涎滑,能洩濕氣,通大便。蓋辛能潤,能走氣,能化液也。或以為燥物,謬矣。濕去則土燥,非二物性燥者也。
澀劑 之才曰:澀可去脫,牡蠣、龍骨之屬是也。 完素曰:滑則氣脫,如開陽洞泄,便溺遺失之類,必澀劑以收斂之。 從正曰:寢汗不禁,澀以麻黃根、防風。滑泄不已,澀以豆蔻、枯礬、木賊、罌粟殼。喘嗽上奔,澀以烏梅、訶子。凡酸味同乎澀者,收斂之義也。然此種皆宜先攻其本,而後收之可也。 時珍曰:脫者,氣脫也,血脫也,精脫也,神脫也。脫則散而不收,故用酸澀溫平之藥,以斂其耗散。汗多亡陽,精滑不禁,泄利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遺,久嗽亡津,皆氣脫也。下血不止,崩中暴下,諸大亡血,皆血脫也。牡蠣、龍骨、海螵蛸、五倍子、五味子、烏梅、榴皮、訶黎勒、罌粟殼、蓮房、椶灰、赤石脂、麻黃根之類,皆澀藥也。氣脫兼以氣藥,血脫兼以血藥,及兼氣藥。氣者,血之帥也。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此神脫也。非澀藥所能收也。
燥劑 之才曰:燥可去濕,桑白皮、赤小豆之屬是也。 完素曰:濕氣滛勝,腫滿脾濕,必燥劑以除之,桑皮之屬。濕勝於上,以苦吐之,以淡滲之,是也。 時珍曰:濕有外感,有內傷。外感之濕,雨露嵐霧,地氣水濕,襲於皮肉筋骨,經絡之間。內傷之濕,生於水飲酒食,及脾弱腎強,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風藥可以勝濕,燥藥可以除濕,淡藥可以滲濕。洩小便,可以引濕。利大便,可以逐濕。吐痰涎,可以祛濕。濕而有熱,苦寒之劑燥之。濕而有寒,辛熱之劑燥之,不獨桑皮、小豆為燥劑也。濕去則燥,故謂之燥。
潤劑 之才曰:濕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屬是也。 完素曰:津耗為枯,五臟痿弱,榮衛涸流,必濕劑以潤之。 時珍曰:濕劑當作潤劑。枯者,燥也,陽明燥金之化,秋令也。風熱怫甚,則血液枯涸,而為燥病。上燥則渴,下燥則結,筋燥則強,皮燥則揭,肉燥則裂,骨燥則枯,肺燥則痿,腎燥則消,凡麻仁、阿膠之屬,皆潤劑也。養血,則當歸、地黃之屬。生津,則麥門冬、栝樓根之屬。益精,則蓯蓉、枸杞之屬。若但以石英為潤藥,則偏矣。
凡藥色青,味酸,氣臊,性屬木者,皆入足厥陰肝、足少陽膽經。 色赤,味苦,氣焦,性屬火者,皆入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經。 色黃,味甘,氣香,性屬土者,皆入足太陰脾、足陽明胃經。 色白,味辛,氣腥,性屬金者,皆入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經。 色黑,味咸,氣腐,性屬水者,皆入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經。 十二經中,惟手厥陰心包、手少陽三焦經,無所主,其經通行於足厥陰、少陽。厥陰主血,諸藥入肝經血分者,併入心包。少陽主氣,諸藥入膽經氣分者,併入三焦。命門相火,散行於膽、三焦、心包絡,故入命門者,併入三焦。此諸藥入諸經之部分也。
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其入諸經,有因形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睪丸而入腎之類。有因性相從者,如屬木者肝,屬水者入腎,潤者走血分,燥者入氣分,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之類。有因氣相求者,如氣香入脾,氣焦入心之類。有因質相同者,如藥之頭入頭,干入身,枝入肢,皮行皮。又如紅花、蘇木汁,似血而入血之類。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藥有以形名者,人參、狗脊之類是也。有以色名者,黃連、黑參之類是也。有以氣名者,豨薟、香需之類是也。有以味名者,甘草、苦參之類是也。有以質名者,石膏、石脂、歸身、歸尾之類是也。有以時名者,夏枯、款冬之類是也。有以能名者,何首烏、骨碎補之類是也。
藥有因其性為用者,有因其所勝而為制者,有氣同則相求者,有氣相尅則相制者,有氣有餘而補不足者,有氣相感而以意使者,有質同而性異者,有名異而實同者。故蛇之性上竄而引藥,蟬之性外脫而退翳,虻飲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所謂因其性而為用者如此。弩牙速產,以機發而不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築下也,所謂因其用而為使者如此。浮萍不沉水,可以勝酒;獨活不搖風,可以治風,所謂因其所勝而為制也如此。麻木殼而治風,豆水殼而治水,所謂氣相同則相求者如此。牛土畜,乳可以止渴疾;豕水畜,心可以鎮恍惚,所謂因其氣相剋則相制也如此。熊肉振羸,兔肝明視,所謂其氣有餘補不足也如此。鯉之治水,騖之利水,所謂因其氣相感則以意使者如此。蜜成於蜂,蜜溫而蜂寒;油生於麻,麻溫而油寒,茲同質而異性也。蘼蕪生於芎,蓬虆生於覆盆,茲名異而實同者也。如此之類,不可勝舉。又有法象毛羽之類,生於陽而屬於陰;鱗甲之類,生於陰而屬於陽。空青法木,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色赤而主心;雲母法金,色白而主肺;磁石法水,色黑而主腎;黃石脂法土,色黃而主脾,故觸類而長之,莫不有自然之理也。
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 華佗曰:湯可以蕩滌臟腑,開通經絡,調品陰陽。丸可以逐風冷,破堅積,進飲食。散可以去風寒暑濕之邪,散五臟之結伏,開腸利胃。 杲曰:湯者,盪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緩也,舒緩而治之也。凡治至高之病,加酒煎;去濕,以生薑;補元氣,以大棗;發散風寒,以蔥白;去膈上痰,以蜜。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氣味厚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去下部之痰,其丸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稠麵糊,取其遲化,直至中下,或酒或醋,取其散之義也。凡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以薑汁稀糊,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餅,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蠟丸,取其難化而旋旋取效,或毒藥不傷脾胃也。 元素曰:病在頭面及皮膚者,藥須酒炒;在咽下臍上者,酒洗之;在下者,生用。寒藥須酒浸曝干,恐傷胃也。當歸酒浸,助發散之用也。 嘉謨曰:製藥貴在適中,不及則功效難求,太過則氣味反失。火制四,煅、炮、炙、炒也。水制三,漬、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是也。酒制升提;姜制發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住痛;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潤枯生血;蜜制,甘緩益元;陳壁土製,竊真氣,驟補中焦;麥麩皮製,抑酷性,勿傷上膈。烏豆湯,甘草湯,清曝並觧毒,致令平和。羊酥油、豬脂油,塗燒咸滲骨,容易脆斷。去穰者,免脹;抽心者,除煩。大概具陳,初學熟玩。 之才曰:湯中用酒,須臨熟時下之。 孟詵曰:凡服百藥,忌食其心,心有毒也。 時珍曰:凡諸草木藥,及滋補藥,並忌鐵器,金性尅木之生髮氣,肝腎受傷也,惟宜銅刀竹刀修治乃佳。且亦有忌銅器者,宜用銀器瓦罐為妙。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 弘景曰:今藥中單行一兩種有毒,只如巴豆、甘遂、將軍,不可便令盡劑。如《經》所云: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從此至十,皆以梧子為類。其中又有輕重,且如狼毒、鉤吻,豈如附子、芫花輩耶?此類皆須量宜。 宗奭曰:須有此例,更合論人之老少虛實,病之新久深淺,藥之多毒少毒,斟量之,不可執為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