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人格教育 · 第二章 對優越感的追求及其對教育的意義
繼人格統一性之後,關於人性的另一個重要心理學事實就是對於優越感和成功的不懈努力。這種努力自然與自卑感直接相關,如果我們不自卑,我們應該沒有任何想超越自己目前處境的欲望。對優越感的追求和感到自卑,這兩個問題是同一心理現象的兩個方面,但是為了方便闡述,將它們分開來討論。這一章,我們將對追求優越感及其對教育的意義進行明確闡述。
首先,人們可能會問,追求優越感是否像我們的生物本能一樣是與生俱來的。對此,我們必須給出的答案是這是一個不大可能成立的假設。我們確實不能說追求優越感是任何明確意義上的本能。但是,我們必須承認追求優越感存在一定的生物基礎。而且,這種基礎肯定存在於胚胎核心之中,並且有一定的發展可能性。也許我們可以用最恰當的方式來解釋,那就是人類本性和優越感的追求發展緊密相連。
當然,我們知道,人類活動是局限在一定範圍內的,而且有一些能力,我們永遠也無法獲得。例如,人類絕不可能獲得像狗一樣的嗅覺能力,也不可能用我們的肉眼覺察到光的紫外線。但是,有一些功能性的能力,我們通過努力就可以繼續發展。而且我們可以從這些努力就能達到的能力中,發現了追求優越感的生物學根源,也發現了個體心理演變的整個來源。
就目前我們所了解的,這種在任何情況下都追求優越感的強烈欲望和動力,在大人和小孩之中都很普遍,而且無法根除。人的本性無法忍受這種長期的屈服和低下;人類甚至推翻了自己的上帝。這種被藐視和被貶低的感覺,這種不安全感以及自卑感總是會促使人產生想高人一等、達到更高水平的欲望,以便獲得心理補償和完善自我。
我們可以證實,兒童一些特殊的行為活動就是環境力量的作用。這樣的環境助長了兒童的自卑感、軟弱感和不安全感。反過來,兒童的這些感覺又刺激影響了他自己全部的心理活動。於是,兒童便決定擺脫這種糟糕的狀態,努力達到更高的水平層次,以獲得一種平等感甚至優越感。兒童的這種努力向上的願望越強烈,他們給自己設定的目標也就越高,並以此來尋求可以證明自己具備這種較高能力的證據,但是這些能力往往超出了人類的能力範圍。由於兒童有時會獲得實現這種目標來自各方面的支持和幫助,於是他便勾勒出一幅近似於上帝的藍圖,想像自己無所不能。小孩對於上帝的幻想,表明了他自己已經被一種類似於上帝的優越感思想所控制。這種情況通常會發生在那些感覺自己特別脆弱的兒童身上。
這裡有一個14歲小男孩的案例,他意識到自己的心理問題非常嚴重。當被問及他自己的童年印象時,他回憶說,在6歲的時候意識到自己還不能吹口哨時,他感覺極為痛苦。可是某一天當他走出自己家時,他突然成功地吹了口哨,他感覺非常驚奇,以至於相信這是上帝附身,讓他吹口哨。這個案例清楚地表明,感到自己很軟弱和感到自己是接近於上帝的那種存在,這兩方面之間關係密切。
個體對於優越感的渴望,與他的一些明顯的性格特徵緊密聯繫。我們可以通過觀察一個小孩對優越感的這種渴望來揭示他的全部野心。如果這種自我肯定(即追求優越感)的欲望變得格外強烈,就會衍生出一些嫉妒之心。這種類型的小孩很容易形成一種希望自己的競爭者遭受各種噩運的心理。有時候他們不僅只是懷有這種邪惡的想法(這常常會引發精神疾病),還會去傷害對手、給他們製造麻煩、甚至有時還會表現出明顯的犯罪特徵。這樣的一個小孩會中傷誹謗、泄露內部秘密和貶低同伴,以此來提升自己的存在價值,如果他正在被別人所關注,那麼這些行為就會表現得尤為明顯。他認為應該沒有人超過他,因此對他來說,不論是他提升自我價值,還是貶損他人價值都無關緊要,都只是獲得優越感的一種手段而已。如果這種對權力的欲望變得過於強烈,他們就會變得心懷惡意,心存報復。這樣的兒童總是表現出一副挑釁和好鬥的態度,他們外在的具體表現是眼露凶光、突然爆發憤怒、隨時準備和假想敵戰鬥的摩拳擦掌。對於這些以優越感為目標的兒童來說,參加一場考試是一件極其痛苦的事情,因為這種測試會輕易地暴露出他們無價值。
這個事實表明,測試必須針對不同的兒童而對症下藥。同一個測試對於所有的孩子並不意味著是同一件事。我們經常可以發現,對於那些覺得測試是個繁重任務的小孩,他們會在測試中一會兒臉紅,一會兒臉色蒼白,言語結巴顫抖,害羞恐懼,四肢無力,大腦也會變得一片空白。有些學生只有在跟別人一起時才敢回答,而他們一個人則完全不敢回答,因為他們會覺得別人正在看著自己。他們對於優越感的渴望在遊戲的角色扮演中也展露無遺。在騎馬的遊戲當中,如果其他的小朋友扮演的是騎馬的人,那些強烈的優越感作祟的小朋友將不允許自己扮演馬的角色。他總是想扮演騎馬人的角色,總試圖去領導和支配別人。但是如果由於他們自己缺乏足夠經驗,這次無法勝任一個騎馬人的角色,那麼他們就會通過擾亂別人的角色而破壞整個遊戲使自己得到滿足。此外,如果他們接連不斷地遭受挫折打擊,那麼他們就會因此而失去勇氣,其野心也會受挫,由此,他所面臨的任何新環境,都會使他躊躇不前,而不是刺激他勇於向前。
那些雄心勃勃、尚未被挫敗氣餒的兒童將會對各種形式的競爭遊戲和比賽躍躍欲試,不過,如果他們失敗了,也會表現出同樣的驚慌失措。我們可以從孩子所喜歡的遊戲、果實、歷史人物形象、現實人物中同樣看出他們渴望得到自我肯定的程度及其方向。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有些成年人也會對拿破崙崇拜有加,而拿破崙也非常適合做這些有雄心壯志成年人的偶像。沉迷於狂妄自大的白日夢,其實是一種懷有強烈自卑感的體現。這種自卑感刺激那些遭遇挫折和體驗失望的人尋找現實之外的、精神和心理上的自我滿足和自我陶醉。
如果我們更進一步地觀察這些兒童追求優越的不同方向時,可以明顯將其劃分為幾大種類。我們顯然無法精確地劃分,因為兒童在追求優越方面千差萬別,種類不計其數,而我們主要是藉助於兒童所表現出來的對自己信心大小來進行劃分。有些兒童自身的成長還沒有因為對優越感的追求而被阻擾。他們會將這種對優越感的追求轉化成對有益的成就感的奮鬥,他們試著取悅老師、遵守秩序和保持整潔,發展成為一個正常的學校兒童。可是以我們的經驗可知,這樣的兒童並不占大多數。
當然也存在這樣的小孩,他們想超越別人,而且,在他們的努力超越中,常常會有令人不解的執著和緊張。通常,在這樣的追求努力中,常常會帶有過度的野心,但是這卻容易被人們所忽略,因為我們已經習慣於認為野心是一種美德,並以此激勵孩子做更進一步的努力。這通常是錯誤的,因為一個兒童的過度野心會阻礙其健康成長。這種過度的野心,使兒童產生無法快速達到目標的緊張感,一段時間內他暫且可以忍受,但如果持續的時間過長,這種緊張感就不可避免地會成為孩子過重的負擔。如此一來,小孩可能會花太多的時間在書本上,而不參加其他課外活動。這些孩子常常會迴避其他問題,僅僅因為他們受到膨脹的雄心影響,只想在學校裡面學習名列前茅。對兒童的這樣一個發展,我們不會完全滿意,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孩子的身心無法得到健康茁壯的成長。
這樣的兒童安排自己的人生和生活,只是為了可以超越他人,其實這並不是適合他成長發展的最佳方式。我們應該不斷提醒他,不要花太多的時間在書本上、應該走出去呼吸外面的新鮮空氣、去和朋友玩以及安排自己做其他的事情。當然,這樣的孩子和那些發展正常的孩子一樣也不占大多數,但他們的行為出現的次數卻足夠頻繁。
此外,在同一班級的兩個小學生之間也常常會存在暗中競爭的情況。如果我們有機會對這種現象近距離地觀察體會,將會發現,這種競爭會導致這兩個兒童形成一些令人討厭的性格特徵。他們將會變得妒忌羨慕別人,而一個獨立、和諧的人將不會存在這樣的個性特徵。這些妒忌的兒童看到別的孩子取得成功就會惱怒生氣,當別人優於他們時,他們會開始出現緊張、頭痛、胃痛等各種不良症狀。當別的小孩受到表揚時,他們就會鬱悶地走開,他們自然永遠也不會去誇獎別人。這是一種妒忌的表現,但這並沒有充分地體現出這類孩子過度的野心。
這樣的小孩無法與班級同學融洽相處。因為他們事事都想占主導地位,即使是一個普通的遊戲,他們也不願意在其中屈居下位。由此導致的結果是,他們不喜歡集體遊戲,並以傲慢的態度對待同學們。每一次和同學接觸,都會使他們自己感到不開心,因為與同學接觸得越多,越會使他們覺得自己的地位不穩固。這樣的兒童永遠都不相信自己可以取得真正的成功,而且當他們感覺自己處於不穩定的氛圍中時,很容易表現得驚慌失措。他們會被別人加之於自己的期望所累,更會被自己對於自己的期待而壓得喘不過氣。
這些小孩可以很敏銳地感到家庭賦予他們的各種期望。對於每一個給予他們的任務,他們都會懷著興奮和緊張的心情去完成,因為他們覺得在家長眼裡,自己是優於他人的,是「眾人矚目的傑出人物」。他們感受著加於自身期望的重負,而且只要環境有利,他們將會願意一直擔負著這種重負前行。
如果人類有絕對真理的庇佑,可以有幸發現一種使小孩免於受這些難題困擾的完美解決方法和理論,那麼我們的周圍將再也不會存在這些問題兒童。但是我們沒有這樣一個理論,我們也不能為兒童安排學習這種理論的理想環境,因此,很明顯,這些兒童所背負的急切期望就是一個格外危險的定時炸彈。他們所背負的這種過度的雄心,將會使他們在面臨困難時的感受,完全區別於那些沒有背負此雄心的小孩的感受。我們這裡所說的困難,是指那些不可避免的困難。保護一個小孩免受這些困難干擾的希望渺茫。部分原因是,我們的理論並不適合每一個孩子,它還需要進一步發展,需要不斷地尋求改進。還有部分原因可歸咎於小孩的自信被他們自己膨脹的野心所擊潰。他們失去了足夠的勇氣來面對和克服這些困難。
那些野心過大的孩子只關心最終的結果,因為那是對他們成功的認可。如果最終的成功沒有得到別人的認可,那麼他們是不會滿足的。我們知道,對一個孩子來說,在許多情況下,困難出現時保持心理的平衡,遠比立即著手克服這些困難更重要。一個被迫變得野心過度的小孩並不會了解這些,他只覺得沒有了別人對自己的仰慕和認可就無法生活下去。結果,他只能依賴於別人意見而活,而且這樣的小孩比比皆是。
我們可以看到,沒有丟棄心理的平衡感是多麼重要,這點可以在那些與生俱來帶著器官缺陷的兒童案例中得以最好的體現。當然,這種例子隨處可見。那些非常習慣用左邊行動的孩子比用右邊行動的孩子發展得更好,這一點很少有人知道。在我們慣用右手的文明中,一個左撇子孩子要面對很多困難。而我們很有必要採取一些措施來發現孩子是習慣用右手還是左手。有些孩子在寫作、閱讀和畫畫方面有特殊困難,且在使用雙手方面顯得非常笨拙,這樣的孩子幾乎無一例外地都是左撇子。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但不是十分確鑿的方法來判別一個孩子是習慣右手還是左撇子。這個方法就是讓孩子交叉雙手,左撇子的孩子交叉雙手時,通常左手大拇指會位於右手大拇指之上。我們會驚奇地發現,竟然有數量驚人的人,他們是天生的左撇子,但他們自己卻不知道這一事實。
當我們研究大量的左撇子兒童的生活史時,我們就會發現這樣一些事實:首先,這些孩子通常被視為是笨拙的或拙劣的(我們總是安排用右手做事情,所以這樣的看法不足為奇)。為了理解他們的處境,我們只需要設想一下,假設我們已經習慣於右手交通法則,而在我們試圖穿越左手交通法則(例如英格蘭和阿根廷)的街道時是多麼令人困惑。一個左撇子小孩會發現自己所處的情況更加糟糕。如果他們全家人都習慣用右手的話,他的左撇子不僅干擾了家庭的正常生活,也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當他在學校開始學習寫字時,他發現自己在這方面處於平均水平以下。因為小孩自己和別人都不了解真正的原因,因此他受到了責罵、收到了糟糕的分數、常常受到懲罰。小孩無法解釋自己的這種差距,只能認為自己在這方面的能力比別的小孩弱一些。這樣,他就會感覺被別人藐視和貶損,也會在某些方面感到自卑或者沒有能力與別人競爭。由於他在家也會因為笨拙而被家人責罵,這就更加使他確信自己的能力不足。
孩子自然不會接受這種能力不足的感覺作為最終的失敗,但也有許多孩子在這樣令人沮喪的困難情況下放棄了努力和掙扎,從此一蹶不振。他們之所以放棄,是因為他們既沒有理解自己真正的處境,也沒有人向他們說明應該如何克服這種困難和問題,對於他們來說,繼續努力奮鬥是非常艱難的。因此,很多人的字跡潦草、難以辨認也可歸結為同樣的原因,即他們從未充分地訓練自己的右手。這個障礙是可以克服的,其中一個有力證據就是,人們發現很多左撇子最終也可以成為一流的藝術家、畫家和雕刻家等。儘管他們是先天的左撇子,但是通過強化訓練,他們已經具備靈活自如地運用雙手的能力。
有一種迷信認為,如果左撇子被訓練使用右手行動,那麼他們都會開始口吃,說話結巴。這種迷信可以用一個事實來解釋,因為左撇子小孩面對的困難非常之大,以至於他們失去了開口說話的勇氣。這也是為什麼在那些受到其他形式的挫折(精神病、自殺、犯罪、變態等)的人當中會有眾多的左撇子。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經常發現,那些已經克服了左撇子困難的人,在生活中也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這種情況在藝術領域中出現得非常頻繁。
無論左撇子這一單一特徵所表現的意義是多麼微不足道,但它仍然教會了我們無比重要的東西,即除非我們努力培養發展小孩的勇氣和毅力到一定程度,否則我們就無法判定小孩的能力和潛力。如果我們恐嚇小孩,剝奪了他們對於自己未來的美好希望,那麼小孩或許仍然有能力繼續前進,但是如果我們增加了小孩的勇氣,他們可能會實現更多更大的成就。
野心過度的孩子之所以會處於一個艱難的環境中,是因為人們總是習慣於通過他們所取得的成就來判斷他們,而不是通過他們迎接和戰勝困難的準備情況來判斷他們。在現代文明中,人們總是習慣性地關注可見的成功,而不是去關注全面深入的教育。我們知道,那種輕而易舉就獲得的成功非常容易消逝。因此訓練一個小孩野心勃勃是沒有益處的。相比之下,更重要的是鍛煉小孩擁有勇敢、堅韌和自信的品質,讓他認識到在面對失敗時要有永不氣餒的精神,而且,應該將這種挫敗當作一個新的問題去對待。當然,如果老師可以認識到小孩什麼樣的努力和追求是無益的,能夠意識到小孩起初是否作了足夠的準備和努力,那麼,再來培養小孩肯定會容易得多。
因此我們發現,對優越感的追求可以體現個體的某一性格特徵,例如爭強好勝。有的孩子追求優越感最初是以一種爭強好勝的態度進行的,但要他中途放棄,他做不到,因為已經有另一個孩子在前面超越了他很多,他的鬥志被激發了。很多教師就是遵循這個理論,或以此治療那些雄心表現嚴重不足的兒童,或給孩子不好的成績以喚起他們休眠的野心。如果孩子勇氣尚存,那麼這個方法偶爾會有用。然而,這種方法不建議普遍使用。對於那些學業已經臨近危險線的孩子,過低的分數會使他們變得非常困惑、完全不知所措,而且會因此而進入一種明顯的愚蠢遲鈍狀態。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以一種溫和、關愛和理解的方式來培養這些兒童,那麼我們總會驚訝地發現,他們會展現出一些我們未曾發覺的智力和能力。以這種形式轉變的孩子將會呈現出更大的野心,原因很簡單,他們害怕再跌回到以前的狀態。他們以前的生活方式和缺乏成就像警告一樣仍然歷歷在目,時時督促他們不斷地前進。在以後的生活中,他們中的許多人表現得好像被魔鬼附體;他們日夜操勞、不斷奔波、飽受過度工作所帶來的折磨,而且,他們認為自己一直做得都還不夠。
如果我們還記得個體心理學的主導思想,那麼所有這一切就變得清晰多了。個體心理學認為,每個個體的人格(兒童以及成年人)都是一個統一的整體,而且這種整體人格的行為表現和個體逐漸建立起來的行為模式是一致的。如果要判斷一個個體的行為,但是卻脫離了行為者的整體人格,那麼這是極其不恰當的,因為一個特定的或單一的行為可以從多方面來解釋,此時就會出現判斷的不確定性。但是,假如我們通過其整體性格,來理解學生的一個特定的行為或動作,那麼這種不確定性就會立即消失。例如上課拖延可以理解為他對學校所布置的任務不可避免的一種反應。孩子的這種反應其實只是意味著他更願意對學業置之不理,而不是費心去滿足完成學校的任務和要求。實際上,他做了他能做的一切來違背學校的要求。
從孩子的這種觀念出發,我們就可以理解「惡劣」學生的整個概況。如果孩子對優越感的追求不但不符合學校的要求,還表現為拒絕學校的要求時,我們看到,此時悲劇發生了。孩子的一系列典型的行為問題和症狀開始出現,並且愈演愈烈,最後逐漸變得無可救藥甚至倒退不前。這些小孩可能越來越像一名宮廷小丑,經常扮演惡作劇,引人發笑,除此之外,他很少做別的。他或者會惹惱同伴,或者懶惰逃學,最後墮落,或者與社會上行為惡劣的同伴廝混度日。
這時我們發現,我們不僅掌握著學生在學校中的命運,還掌握著他們以後的個人成長和發展。學校提供的教育和培訓,對個人未來的生活模式起著決定性作用。學校處於家庭和社會生活之間,因此學校有機會糾正孩子在家庭教育中所培養的錯誤的生活方式,有責任使孩子為了適應社會生活而作好準備,也有責任確保孩子在社會這個大管弦樂隊中和諧地扮演好自己的個人角色。
當我們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學校的作用就會發現,學校一直試圖根據不同時代的社會理想來教育和塑造個體。在歷史上,貴族、宗教、階級和民主學校相繼出現,這些學校其實總是根據時代和統治者的要求來教育孩子們。如今,為了適應社會理想的轉變,學校教育也必須作出改變。因此如果今天的成年人的理想標準是成為自主、自律和勇敢的男人或女人,那麼學校必須作出相應調整以培養這樣一個趨於理想的個人。
換言之,學校不能將自身當作教育的最終目的,學校必須牢記,它應該為社會,而不是為學校自身來教育學生。這樣,學校一定不能忽視那些自己放棄成為學校楷模、成為理想學生的兒童。這些孩子追求優越感的欲望不一定弱於其他孩子。他們只不過將注意力轉移到其他容易取得成功的事情上。在這些事情中,他們沒必要束縛自己,而且他們相信這些事情無論是對是錯,都比較容易取得成功。這可能是因為他們在幼年時,就已經不知不覺地訓練自己在這些事情上進行過探索,並取得了成功。因此,他們或許不可能成為傑出的數學家,但可能在體育運動方面比較突出。教育者永遠都不應該貶低孩子在任何其他方面的突出成就,而是應該用它作為教育的一個突破口,來鼓勵孩子在其他領域追求同樣的進步。如果教育者一開始就從孩子某一方面的長處出發,用他們自己取得的成就來鼓勵他們繼續努力,讓他們相信,在其他方面也可以取得同樣的成功,那麼教育者的任務會更容易完成。這就好像誘導孩子從一個碩果纍纍的牧場轉戰到另一個充滿可能性的牧場。而且,除了那些遲鈍弱智的孩子外,所有的孩子都有能力成功地應對他們的學校任務,因此,教育者要做的就是幫助兒童克服那些只是人為設置的障礙。這一人為障礙之所以產生,是因為人們將孩子抽象的學業和成績及學校表現作為評判兒童的基礎,而不是將最終的教育目標和社會目的作為評判標準。作為小孩來說,這種障礙還反映出他們缺乏自信。而且,因為他們缺乏自信和勇氣,使他們對優越感的追求,沒有一個合適的表現方式,由此便導致了孩子的行為可能會偏離有益的社會活動。
孩子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會做什麼呢?他想到了一種逃避的方式。我們經常可以發現,孩子會傲慢地作出一些特殊的行為,如魯莽無理或頑固,這些行為自然不會贏得老師的表揚,但卻可以吸引老師的注意,或引起其他孩子對其仰慕。這樣一個孩子藉助於自己對別人製造的干擾,而常常把自己看成是一個無所畏懼的英雄或小巨人。
這種心理表現和偏離正規的行為,在孩子進入學校這個新環境時暴露無遺。儘管這些問題都是在學校裡面才浮出水面,但其根源卻並不在學校。學校除了其積極教育和糾正錯誤的使命外,從消極被動的意義上說,學校只是孩子早期的家庭教育弊端曝光的實驗站而已。
一個稱職的且善於觀察的老師,可以從孩子進入學校的第一天就可以看出孩子的很多方面。在一群孩子中,一個溺愛嬌慣的孩子會在新環境(學校)中立即凸顯,因為對他而言,新環境(學校)是非常痛苦和不愉快的。這樣的一個孩子,由於沒有和別人交往的實際經驗,因此他很有必要去主動交朋友。一個小孩最好在入校時就已經具備了如何與別人建立關係的知識。他不能只依賴於一個人而將其他所有人都排除在外。他在家庭教育的錯誤必須在學校得以糾正,當然,如果他來學校時就已經幾乎沒有與別人難以交往的問題,那就更好了。
對於一個在家裡被慣壞了的孩子,你不能指望他可以馬上就集中精力,專心於學校的學習和活動。這樣的一個孩子不可能專心。他會表現得寧願待在家裡也不願去學校,事實上他沒有「學校意識」。這種厭惡上學的跡象很容易被覺察。例如,父母早上必須哄孩子起來,他們必須不斷催促他做這個、做那個,他們會發現他吃早餐也是慢慢吞吞的等。這樣一個孩子好像已經構建了一個不可逾越的屏障來阻止自己的進步。
對於這種情況的治療和補救,與解決那些左撇子的問題是一樣的,即我們必須給予這些孩子時間去學習和改變。如果他們遲到了,我們不應該懲罰他們,因為這只會增加他們對學校的厭惡,只會使孩子更加確信自己不屬於學校。如果父母鞭打孩子,只是為了強迫孩子去上學,那麼,這個小孩不僅不想上學,還會尋找各種方式讓自己變得讓人更加難以忍受。當然,這些都只是逃避困難的方式,而不是實際面對和解決困難的方式。小孩對上學的厭惡、對於學業及學校問題的無能為力,在其每一個動作和行為及每一個時刻都會顯露無遺。他永遠都不想和他的書本在一起,還總會忘記、遺失它們。當有小孩這麼做時,我們可以確定他的學校生活並不如意。
如果我們進一步考察這些孩子,幾乎總會發現,他們對於能在學校實現任何程度的成功都不抱希望。這種自我低估並不完全是他們自己的過錯,而是周圍的環境,使得他們不抱希望,並且在這個錯誤方向上漸行漸遠。在家裡,有些家長在十分生氣的時候可能會預言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渺茫、稱他們愚蠢或一無是處。這些小孩只會發現,在學校所發生的只是驗證了這樣的預言或指責,他們也缺乏判斷力、分析能力(他們的長輩也經常缺乏這些能力)去糾正這種錯誤的看法和預言。因此,他們在作出嘗試之前甚至就已經放棄了努力。他們將由自己造就的失敗當作一個不可逾越的障礙,也將這種失敗當作是自己無能和低人一等的鐵證。
既然情況通常都是孩子一旦犯了錯,幾乎沒有可能糾正,既然孩子一心想要努力進取,但是依舊拖後腿,那麼,他們便會立刻放棄努力,將注意力轉移到為遠離學校而編造藉口上。孩子的逃學,也就是逃課,是最危險的跡象之一,也被當作是最惡劣的行為之一,他們通常都會因此而受到嚴厲的懲罰。於是孩子們覺得自己不得不變得狡猾、用歪曲事實來逃避責罰。不過,還會有一些方式誘導他們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例如,他們會在家裡偽造家長簽名,或篡改成績單等方式來蒙蔽老師家長。他們會向家裡撒一個彌天大謊,編造自己在學校的所作所為,其實,他們已經很久沒去學校上課了。在正常的學校上課時間,他們必須尋找一個藏身之處。不用說,他們常常發現這樣的隱藏地點早已有別的逃學孩子踏足。如果只是逃學,他們追求優越感的心理並不能得到滿足。這就驅使他們採取進一步的行動,確切地說就是進行違法行為,以此來滿足優越感。如此一來,他們在這條錯誤的道路上越走遠遠,最終發展成完全的犯罪行為。他們組成團伙、開始偷竊、學著進行性倒錯(sexual perversions)行為,以此,他們感覺自己成長很快。
既然已經跨出了這麼一大步,那麼現在他們就可以尋求更多的食材來滿足野心。由於他們的這種行為並沒被察覺,因此,他們覺得自己可以犯最狡猾的罪行。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如此多的孩子不放棄他們的犯罪生涯。他們會在這條犯罪道路上走得更遠,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在其他方面永遠不可能輕易取得成功。他們已經將一切有可能刺激他們做有益於社會活動的事情都排除在外。他們的野心不斷地被他們身邊不良同夥的行為所刺激,驅使自己開始作出非社會或反社會的行為。我們可以發現,一個有著犯罪傾向的孩子總是極端地狂妄自負。這種狂妄自負與野心有著同樣的根源,它迫使孩子不斷地用這種或那種方式來使自己顯得與眾不同。如果這樣的孩子不能在生活中的有用方面為自己尋得一處容身之所、一展所長時,他便會轉向生活中無用的一面。
這裡有一個男孩殺死了老師的案例。如果我們進一步調查這個案例就會發現,這個男孩具有以上所有的性格特徵。這個男孩被照顧得仔細周到,但過於神經緊張。他的監護人是一名女家庭教師,認為自己知道關於心理活動的表現和功用的所有知識。這個男孩對自己失去了信心,因為他曾雄心高漲,但現在卻無須他做任何事,他在家中的行為也被了如指掌,因此,他很有挫敗感,也就是說,他現在完全灰心氣餒了。家庭和學校生活都沒有填滿他的雄心和欲望,因此他便轉向了違法犯罪。通過殺害老師,他的雄心得以滿足,也擺脫了家庭老師和兒童教育指導專家的控制。由於社會上至今還沒有設立一種將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犯罪當作教育問題來治療的機構,也可以說,還沒有設立一種將這些犯罪行為當作心理糾正問題來處理的機構。
那些曾經做過有關教育工作的人都會非常熟悉這樣一個令人好奇的事實,即我們發現,在老師、官員、醫生和律師的家庭中小孩通常都是任性的。這種情況不僅會發生在那些不是很專業的教育家家庭中,也會發生在那些我們認為其觀點看法比較重要的人家裡。儘管他們擁有較高的教育專業權威,但這並不能為他們自己的家庭帶來安寧和有序。對此解釋就是,在這樣的家庭中某些重要觀點要麼被完全忽略,要麼沒有被完全理解。出現這種問題的原因部分是由於嚴格的家庭規章制度。作為教育者的父親,通過他們自己假想的權威,試圖將這些規章制度在家庭強行實施。如此一來,他們對孩子的壓迫過於嚴重,以致威脅到孩子的獨立性,實際上,這種壓迫也常常剝奪了孩子的獨立性。這樣,孩子們由於難以忍受這種壓迫,被迫激起了復仇的情緒,也喚起了他們對記憶中所受到的責罰行為的一起報復。必須謹記的是,這種父母刻意的嚴厲教育會導致他們對兒童的關注和監護過於頻繁。對於大多數孩子來說,這種監護也許是優點,但是,在這個教育者家庭中,孩子會想要一直處於焦點中心。他們將自己當作是一個展示的試驗品,他們認為別人對此負有責任,擁有決定權,別人應該為自己清除所有困難,而唯獨自己毫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