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年間 · 四 又一種特殊職業—當兵
一、從車戰到騎戰步戰
我們在讀《三國志演義》的時候,對於其中所寫的戰爭的故事,都曾發生過很深的興趣的吧。讀著讀著,在我們眼前仿佛看見了一彪人馬,為首一員大將,穿戴著紅紅綠綠的盔甲戰袍,騎著高頭駿馬。遠處塵頭大起,又一隊人馬飛馳而來了。於是兩陣對圓,雙方通名報姓,鼓角齊鳴,兵對兵,將對將地廝殺起來。—這種情況和現代的使用大炮、飛機、坦克、機關槍的戰爭是何等的不同啊。
但是在如《三國志演義》中所寫的戰爭情況以前,還有更古的一種戰爭情況。那便是在春秋戰國時期的車戰。那時的戰士都乘在用馬駕著的車子上,每一輛車子上大概可以容納十個人到二十個人。軍力的大小就以兵車數量的多寡來計算。我們很容易想像,這種車戰是很不方便的,在一片平原的中原地帶,用這種車子來打仗固然還可能,但一到山嶽地帶便不免發生困難了。而且使用車戰就不免限制了兵力的擴展,因為在古代的生產能力下,要大量製造兵車恐怕比現代國家大量製造坦克更要困難得多的。
但在戰國時期,已漸漸學會了騎戰和步戰。車戰慢慢地不占重要地位,而且終於在歷史上絕跡了。
從車戰發展到騎戰步戰,這還不只是表示作戰方式的改變,而且在這裡面還反映著戰士成分的改變。
原來在春秋時期,當戰士是一種特殊的權利,只有屬於貴族身份的才能享受這種權利,一般人民只在作戰時臨時叫去當夫役,沒有資格做正式的戰士。那時當兵並不是專門的職業,所有的貴族都學過射御,作戰時便都能出征。而且當時雖然是列國並立,但軍隊並不屬於國家所有,而是屬於貴族世家所有的。合併各貴族世家的戰士才成為一國的軍隊。要置辦那樣華麗的戰車,高貴的甲冑兵器,也只有貴族才有這能力。當時在作戰中很講究禮節,雖然殺人的時候也還是一樣無情。那也是貴族軍隊的特色。這種由貴族組成的軍隊,自然不會很龐大。
在春秋時期的戰爭中,一方的軍力常不過數萬人(兵車數千乘),但到了戰國時期,出動兵力要以十萬計了。戰爭中的屠殺也是規模宏大而程度殘酷了。如秦將白起,在和趙國戰爭中,據說曾一次坑死了趙兵四十多萬。很顯然的,在這時候軍隊的成分已有不同,從征已不是貴族的特權而是加在人民身上的義務了。所以軍隊的數量才能夠龐大起來。車戰也就不得不讓位於以步戰為主的軍隊了。這種變化也是合於專制統一國家產生的需要的。
假如我們從《三國志演義》一類的小說中看古代戰爭,我們不免要上一個當,因為從這些小說中所描寫的戰爭情況看來,好像只有大將與大將交鋒,兵卒反而不占重要的地位。這其實只是寫小說的人的不顧事實的描寫,因為在任何時期的戰爭中,軍隊的基本力量總是兵士。作戰的武器、方法、戰略、戰術越進步,就越需要更大量的軍隊。像近代戰爭中,作戰軍隊出動到數百萬人之多,固然是中國古代戰爭中從未有過的事;但在中國古代戰爭中,軍隊數量的多少,兵士品質的高下,士氣的盛衰,同樣是在戰爭中具有決定作用的。在臨陣交鋒時,將斗固然也是一種方式,但並不是主要的一種;決不像舊小說中所寫的那樣,輕易地把兩個大將在陣前「大戰三百回合」,好像每一次戰鬥都只是取決於兩個大將的械鬥的勝敗似的。其實「一將功成萬骨枯」,戰爭的勝敗畢竟還取決於這些「枯骨」的。
歷代專制王朝是殫心竭力想法來組成、維持和控制一個合於他所需要的軍隊。為了要維持自己的政權,無論對外對內,都不能缺少軍隊的力量。前面已經說過,統一的官僚系統不能組成或者腐敗渙散,那就使得這一代專制王朝無法維持其統治;而倘若統一的軍隊不能組成或者腐敗渙散,那就更是專制王朝敗滅的命運的徵兆。
在這裡,我們要談到三方面的問題,那是在歷代封建專制政治下的軍隊中的三個最根本的、難以解決的問題。第一,兵源的問題,就是怎樣源源不絕地獲得大量的兵卒;第二,軍權的問題,就是專制國家怎樣來控制軍隊;第三,軍費的問題,就是如何養活這龐大的軍隊。軍隊的強弱、兵卒的品質、士氣的盛衰,也就由這幾個問題來決定。
二、當兵變成了專門職業
當兵專業化的現象,是在我們考察秦漢以後歷代軍隊的時候,首先值得注意的事情。當兵成為專門的職業,甚至因而獲得在社會上的特殊身份和法律上的特殊地位,老死不能改業,往往連帶到子孫也只能擔負這種職業。—自秦漢以後,各代兵制雖然變更甚多,但是這樣的職業兵是基本的形態。假如讀書做官是一種專門的職業,而且是一種最高貴的職業,那麼當兵同樣也是一種專門的職業,然而是一種最低賤的職業。「士農工商兵」,這樣的說法雖是後來興起的,但很可表明從前在中國社會上「士」與「兵」這兩種人的身份地位。這就是說,讀書(做官)與當兵,一高一下,都是和從事生產勞動的多數人民隔離開來的特殊的人所擔任的事。
向來的歷史家認為,在有些朝代,如漢代、唐代曾實行過兵民不分的徵兵制度,但其實名義上雖是兵民不分,在實質上常仍是職業兵,而且很快地就公開轉變為職業兵的制度,並不能發展到如近代意義的真正的徵兵制。
為了要打破職業兵的制度,徵兵制本是最好的方法。徵兵制是使通國的人都有當兵的義務,按照一定期限施以軍事訓練,有戰爭時即加以徵用,訓練期滿或戰事完畢仍各遣回自己的本業。那麼自然不會有當兵專業化和兵民對立的現象;附帶的,在軍隊的動員復員上許多困難問題也可減少。但是要實行徵兵制,必須具備許多政治社會上的前提條件。在從前的封建專制主義時代,專制國家和人民既處於對立的情況下,社會的身份等級制度又相當嚴格,要認真實行普遍的義務兵役—徵兵制,實在是不可能的事情。最通常實行的制度只是募兵制,而從募兵制下就只能產生職業兵。
我們不妨先從被稱為徵兵制的漢初和唐初的兵制說起。
關於西漢初年的兵役制度的歷史記載留傳下來的極其簡略。我們只知道,當時的情形是:從法律上說,人民中每個人似乎都有在一定期限內當兵的義務,一切軍隊中的兵員都不是固定的,戍守邊疆也由內地的人民輪流前去擔任。這在形式上看來似乎確是徵兵,但實際上卻並不然,因為同時有著出錢就可免役的定製,漢初人稱之為「更賦」。所謂「更」即指兵役,因為兵士是要經常更易的。其實「更」的名目有三種。一曰「卒更」,那就是按照法定期限,親去當兵;二曰「踐更」,就是富者用一定的價錢(每月二千錢),雇窮人代為從役;三曰「過更」,那是專行於戍邊的,名義上雖說人人都有戍邊去的義務(一說每人戌三天,又一說三月,恐以前一說為確),但實則既遠去戍邊,總難以立即回來,所以不去的人都交三百錢給政府,政府拿來給予戍邊的人,使他們長期幹下去。由此可見,當時軍隊中的兵士其實只是一部分的窮人,他們既被強制地服著自己名分上的兵役,又在受僱傭的情形下代替其他許多人的兵役。他們中大多數人恐怕都是一經服兵役,即終身在行伍中了。由此可見,在實行這種制度時,已經有漸漸走向職業兵的趨勢。這制度在名義上也只實行了六十年,到了漢武帝時,便只能公開實行募兵制了。
隋唐的「府兵制」也被人指為徵兵。但其實相差更遠,而且府兵制在唐代也只實行於最初的數十年間。
這種府兵制在南北朝時北朝的最後兩個並立的朝代—北齊與北周,已開其端。北齊的軍制據說是規定所有的農民都要服兵役,其實行的具體情形,我們已不很清楚。北周的情形知道得較多,是從農民裡面一部分人家,戶有三丁抽一丁,免掉他們的租稅,使他們在農事之餘習練軍事,把他們編成軍隊,稱為府兵。很顯然的,這種府兵制不過是表示有一部分農民拿服兵役來代替他們對國家應繳納的賦稅。國家以大地主的身份向全體農民徵收地租,向大多數農民所收的地租是實物的田賦,而對於特別選出來的一部分的農民則課以服兵役的義務。這並不是普遍的義務兵役,說不上是徵兵制;只是在農民中有一部分人一身而兼農民與兵士二任。隋代繼承北朝的這種制度,唐初更普遍化地實行起來。其辦法,在基本上仍和以前一樣。但唐初實行這制度,沒有幾十年,其缺點已充分暴露了。府兵中逃亡現象很多,名列府兵內的殷實農戶更多不願出征,有事時則買貧戶來代替。尤其到了發生大規模戰爭時,府兵更不夠運用,不能不在原有府兵以外,另行徵募兵士,這就破壞了府兵制。而且府兵制的特色是兵士同時即農民,但若較長期地屯駐邊疆或經常作戰,兵士不能回到農田上,也就破壞了這制度。所以到了唐玄宗時,府兵制已全敗壞,不能不改行募兵了。
此外,在別的時期,在異族的統治的政權下,或在內亂時的軍閥統治下,常有強迫徵發農民去當兵的事情。如在漢初「七國之亂」時,吳王下令說,我年六十二,我子年十四,都要出征,所以全國人民中凡在十四歲到六十二歲的也都應一起出發。又如在南北朝時,北方胡人統治的國家中,常常為了發動一次戰爭,強迫地從治下農民中三丁抽一,或四丁抽二,甚至五丁抽三,來徵集兵士。又如在唐末五代時的地方割據的軍閥更是暴虐無道,只顧擴軍,不管人民死活,甚至有把一個區域中的全體壯丁都拖去當兵的事。我們倘以為這是動員生產勞動的人民去當兵,所以也可叫做徵兵制,那自然是完全不對的。因為這根本說不上是什麼制度,而只是無限度的強迫拉丁而已。既拉去以後,假如戰爭一直繼續下去,那些兵士也就永不能回到田地上去,而成為專門的職業兵了。
三、募兵·拉丁·世襲兵
這種強迫徵發的辦法不僅說不上是徵兵制,而且比募兵制更壞。各朝代最初實行募兵制時,其實都還含著改良的用意。要使人民肯來自動應募,也就不能不把兵士的待遇提高一些。譬如在漢武帝時,初行募兵制,其軍隊除了有一部分是由歸順的異族組成,其餘的據說都是「良家子」。所謂「良家子」的意思是出身於正式戶籍,本有正業,並非奴隸、罪犯、遊民一類人。其所以能使「良家子」自動應募,不外因為相當提高了士兵的待遇,並給以較優的出路的緣故。又如在東晉時,謝玄創行募兵制,建立了當時最強的一支軍隊,在淝水一戰中用少數兵力打退了北方苻堅的八十萬大軍的侵略。這固然因為是反對異族侵略的生死存亡的一戰,士氣易於振奮,但士兵的品質也很有關係。因為在這以前的軍隊,多半是由於強征奴僕而組成的,兵士的待遇和身份完全和奴隸一樣。謝玄用較好的待遇,用自願的方式,從人民中募集兵士,所以才創建了能用以抵禦外侮的軍隊。
但募兵制只是以利祿來誘人當兵,使當兵成為專門的職業,其流弊當然很大。
當兵的利祿究竟有限,而且戰爭頻繁,軍隊擴大時,兵士的待遇總是日形減低,結果自願來應募的人仍只是些社會上的無業游民、流氓、地痞之類。水旱災常使農村中出現大批流民,城市不能容納他們;他們沒有別的出路,其中的壯丁也就只好涌到當兵這個職業中去了。所以「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成為民間普遍流行的諺語,其來源顯然是有很悠久的歷史的。
釋放罪犯,使充兵役的辦法在秦代和漢初早已行過。漢武帝時,最初雖限於從「良家子」中募兵,但以後為了戰爭的需要,也不得不採取這辦法,常一次徵發囚徒或無業游民數萬人去打仗,甚至這幾乎成了擴大軍隊的惟一辦法。這種人本已流離失所,或被罪待死,自較樂於應募。但所謂發囚徒,發遊民,很顯然地已不純是自動應募,其中頗帶著強迫的性質。唐代於廢棄府兵制、改行募兵時,也曾走上強拉硬派的道路。有很多描寫唐玄宗時的情形的有名的詩篇都透露著這消息。譬如:客行新安道,喧呼聞點兵。借問新安吏,縣小更無丁。府帖昨夜下,次選中男行。中男絕短小,何以守王城!肥男有母送,瘦男獨伶俜。白水暮東流,青山猶哭聲。……(杜甫《新安吏》)
……翁雲貫屬新豐縣,生逢聖代無征戰。慣聽梨園歌管聲,不識旗槍與刀箭。無何天寶大徵兵,戶有三丁點一丁。點得驅將何處去?五月萬里雲南行。……(白居易《新豐折臂翁》)
這兩首詩,前一首所寫的還是府兵制沒有完全廢棄時的情形。「府帖」的選兵當是調遣原屬府內的農民,但這時的府兵制實已開始敗壞,所以府兵中多有「短小」不堪勝任的人在內。但也許這所說的「次選中男」,已經是從府兵以外的強征,也未可知。至於後一詩所記的那個人,毫未受過軍事訓練,更是強迫徵調。詩中雖用徵兵字眼,但完全不是現代意義的徵兵,而只是募兵制發展到了強派硬拉的情形。此外如杜甫的《石壕吏》詩篇,更明白說出「有吏夜捉人」,連老婦人也要捉去,這自然是拉去充夫役,更可見當時徵兵役時的強制情形。募兵而發展為事實上只能以遊民、流氓、竊盜為對象,又不能不以強制徵發的方式來補充,當然就是最壞的情況了。—而這正是在歷代封建專制政治下的一般情形。
既然募兵中成分本來多半是無業游民,那麼在每次戰爭以後要使之復員就是不可能的事。既已把這些人雇來當兵,就不得不繼續雇用他們。這些兵士,實際上都只能把當兵當做終身職業,除非他們因不願當兵而逃亡。一般說來,這種職業軍隊除了在作戰中瓦解流散或被消滅以外,是無法縮減的。唐宋元明清各代的軍隊都是這樣情形。唐末五代時,內戰更是連年不斷,軍隊大都由強拉而來,士兵逃亡甚多,這時還採取了在士兵臉上刻字的辦法,使他們永不能改業為民。宋代也還繼行這辦法。
在當兵成為終身職業時,行伍中遇有空缺,往往就把兵士的子弟補充,這本是很自然的事。但由此,兵士專業化的情形顯然是更加鞏固了。甚至有時這種世襲的辦法竟成為一種制度。如在唐代初年有所謂「父子軍」的,那是皇帝的近衛部隊,共三萬人,其中兵卒老死了,即以子弟填充,成為定例。明代初年的正規部隊名為「衛所」,其兵士都由開國時的軍隊中繼承下來,世代傳襲,規定不向衛所以外去徵募。不過這種衛所制度至明代中葉已敗壞,改行一般的募兵了。在那最重身份等級制度的魏晉時代,兵士的世襲制更是嚴格。當時的兵卒在法律上被特稱為「士」,以別於一般人民。他們不列入戶籍中,而有著特殊的「士籍」,並且「士家」只能和「士家」通婚姻。既入士籍之後,子子孫孫也都只能居於士籍中,也就是說,他們只好一直繼續著當兵,除非政府特許「除士名」,是斷不能改業的。
所以專制統治者雖然要靠軍隊的力量來維持統治,但對於兵士,卻只能用強制的手段來使之永遠成為自己所運用的工具。這使兵士的地位更降低到了極點。魏晉時代的「士籍」的固定化,是維持兵額的方法,但也是把兵士的地位極端地降落了。唐末五代和宋時在兵士臉上刺字,也不啻視兵士如囚犯,因為這本來就是對待竊盜的方法。唐宋以後,雖然沒有魏晉時那樣嚴格的士籍制度,但是當兵的人及其子孫沒有資格應科舉考試,其社會地位正與當時最被賤視的倡家和優伶同樣的卑微。
在異族統治中國時,其基本的武力也是世襲軍隊。譬如清朝的八旗軍隊便是我們最熟悉的例子。蒙古人統治中國的元代也有以自己的部族兵組成的世襲軍隊,並且他們在招募來的異族軍隊中也建立了世襲制度。此外,在五胡亂華及遼金宋時期也都有同樣的情形。這種世襲兵本是遊牧民族中的部族兵的繼承;遊牧部族沒有專業的兵,每遇戰爭,人人都要拿起武器來。等到他們統治了中國後,原來的社會組織不得不瓦解,於是他們便把原來部族的武力繼續團結在世襲軍隊之中,使其永不致於渙散,成為維持種族的專制統治的最基本的武力。這種世襲兵,和魏晉時的兵剛好相反,是處於統治者的地位而坐食人民的供養,但其為固定的職業兵卻又是同樣的。
四、軍權的集中和分散
以上講的是兵源問題,現在我們來談在封建專制主義國家中怎樣統一軍權的問題。
固然政權統一是軍權統一的基礎,但同時維持統一的軍權也正是使統一的政權不致墜敗的一個必要條件。假如軍權分裂,地方勢力擁兵割據,那麼專制統一政權也就虛有其表,終於不得不崩潰。事實上,歷代專制統治者在政治上的弱點使他雖盡力來建立統一軍權,總是會遭遇各種困難而趨於失敗的。
漢朝到武帝時建立了空前集中的統一政權。他實行募兵制,也是集中軍權到國家手裡來的一個步驟,因為在這以前那種兵民較為合一的軍隊,事實上只是分散在地方上的「郡國兵」。中央由募兵制而建立了強大的集中的軍隊,郡國只便逐漸衰頹了。到了後漢光武帝,更明令廢止部國兵,似乎統一的軍權可以長此不墜了,但實際上不然。因為地方官吏也同樣可以募集兵士,造成私人軍隊。到了東漢晚年,中央政權腐敗渙散,各州刺史、郡太守更紛紛擴充私人軍隊,形成割據,屬於國家的軍隊反而漸漸沒有了。漢代也就在這情形下滅亡。
漢以後三百多年間,事實上沒有真正的中央統一的政權,因此軍隊也常屬於私家而不屬於國家。魏晉時期在分裂混亂的局面下,一切強宗豪族都編練自己的武力,兵士成為私人的奴僕。那時期兵士地位之所以特別降低,這也是原因之一。從東晉到南朝的宋齊梁陳,雖是在一較小地區內建立朝代,但軍權仍未統一在國家手裡。長江上游的荊州和下游的揚州有著兩個最強的武力集團。地方軍閥中,誰的力量最大,誰就起來覆滅現存的朝代而另創新朝,這幾乎成了定例。所以朝代更迭特別迅速。由此可見當時的軍權實際上都操在地方軍閥的手裡。
這許多經驗教訓,使得以後各統一的政權更要力求採取較嚴密的方法來統一軍權。他們的基本方法就是使將和兵分離。因為在那時的政治情況下,一支軍隊倘從招募、訓練,以至領導作戰,一直在一個將領手裡,那麼這軍隊就會成為私人的勢力,而有可能脫離國家的控制。隋唐的府兵制就是使兵將分離的制度。平時府兵分居全國各地受訓練,一旦有戰事時,由政府臨時派出大將,調動若干府的兵力由他指揮,戰事結束後,兵散回各府,將仍回朝廷。明代的衛所制是同樣的情形。所以一般稱讚府兵制和衛所制的都說他們有兩個優點,除了後面將提到的不必耗財養兵那一點以外,還有一點,就是將不能擅兵權。清代的綠營兵雖然不合於前一點,還是發餉養兵的,但也滿足了後一要求。因為清朝本是把八旗軍隊當作基本武力的,對綠營這完全由漢人組成的部隊深加防範,所以在平時綠營的組織系統很散漫,戰時則抽調各地綠營兵,集合成軍,派將統領,目的無非使其不能結合成為一個特殊的力量。
這種制度雖似嚴密,但是並不能發生久遠的效果。事實上,只有中央統一的專制政權在政治上很鞏固的時候,才能實行這種控制軍隊的辦法。假如政治上已經渙散,這種辦法也就根本無法維持。而且在遇到戰事頻繁、邊疆多事的時候,固定的將和固定的部隊連接在一起的情形更無法避免。唐代便是個最顯著的例子。府兵制在天寶年間已完全廢棄。為了控制邊疆上的地區,不得不在邊疆設駐經常的重兵,從而形成了「方鎮」的軍閥勢力。中央漸失去控制方鎮的「邊兵」的力量,便只好力求擴充中央直屬的「禁軍」。而且因為害怕帶兵的人叛離中央,多委派投順的番將做方鎮長官(節度使),而把禁軍之權交給宦官。統治者以為番將和宦官被重用,當可因感恩圖報而忠順不貳,但結果禁軍在宦官手裡日益腐敗,而番將雄踞各方鎮,造成自己的勢力以後,也不肯安分了。安祿山、史思明(兩個當節度使的番將)的叛亂差一點滅亡了唐朝。安史之亂雖經平定,但是唐朝後期藩鎮勢力終不能剷除,當時全國所有的軍隊大部分都在這些藩鎮軍閥手裡,他們各自招募軍隊,選拔軍隊中最強悍的人做官佐,認他們做自己的乾兒子。他們就是用這種方式來維持私人的軍隊,而憑藉這軍隊力量來形成割據。這種情形繼續了一百多年,終於使唐朝滅亡,繼之的五代十國的形勢,其實仍是唐末藩鎮割據形勢的發展。
宋代因為鑑於唐代的覆轍,所以採取了更嚴格的方法,根本不使地方上有軍隊。宋太祖「杯酒釋兵權」的有名的故事就是為了剝奪地方將領的兵權。宋代統治者在全國各地募兵,把強壯的都送到中央去充「禁兵」,老弱的才留在地方上為「廂兵」,但又並不給以真正的軍事訓練,所以實際上可說是地方上並沒有兵。地方和邊疆需要軍隊鎮守,都派禁軍去擔任,又不時加以調動,使得軍隊不能常駐一地,邊疆守將也不能經常統帶同一個軍隊。—但是宋代的方法雖然避免了唐代的覆轍,卻造成了雖養巨額軍隊,國勢日益不振的現象。
這實在是封建專制主義的軍隊中的一個基本矛盾。軍隊倘若由固定的將領來訓練指揮,常不免於脫離國家的控制,但若實行了兵將分離的方法,卻又必然減削作戰時的戰鬥力,因為在那樣的政治之下,以當兵為職業的士兵並不會有什麼國家觀念,他們往往只在一個較有能力的將領的統帥之下才能訓練成精兵,在作戰時也多半只有「為主將效死」的觀念。南宋初年,岳飛、韓世忠的軍隊能夠對金人取得較多的勝利,正因為他們的軍隊已不是過去的「禁兵」和「廂兵」,而是他們自行招募和訓練的,所以當時有「岳家軍」一類的稱號。韓、岳等人統領這些軍隊並非和宋政權對立,而是增強了抵抗外侮的力量,照理應能為宋政權所贊助。但因為宋政權擔心軍權的旁落比擔心失地不能收復更甚,所以秦檜的計謀被採用,岳飛冤死,而南宋只能一直往下地走向亡國。從宋以後,各代都沒有再發生像唐末藩鎮割據那樣嚴重的情形,這固然是唐以後中央專制政權日益強固的表現,但是像宋代那樣地追求統一軍權,卻只落得兵惰國弱的結果,仍是在明清兩代繼續重演的現象。如清朝的國家軍隊—八旗與綠營到後來全部衰朽到極點,不堪作戰,在剿滅太平天國時,只能依靠新起的所謂「湘軍」、「淮軍」,而湘軍、淮軍事實上已成了私人的勢力。由這種湘淮軍的傳統繼承下去,更一直引導到了民國成立後「北洋軍閥」的割據,軍隊完全成了私人爭權奪利的工具,其影響的可怕,更是我們所十分熟悉的了。
五、「養兵千日」
如上所述的制度,就使得國家經常養著大量的軍隊。為了「用在一朝」,必須「養兵千日」,這也是在職業兵制度下的必然現象。
正如官僚膨脹的現象一樣,專制政治的職業軍隊也同樣不能免於無限膨脹。如在唐代晚年,雖然有很多區域已在藩鎮割據之下,中央政府能統治的地區很小,但也因為內戰頻繁,非養大量的兵不可。憲宗時養兵八十三萬,到穆宗時相距不過十餘年,兵數已增為九十九萬。宋代開國初年,全國兵數不超過四十萬,但五十餘年後,真宗天禧年間,已近一百萬,又二十多年後,在仁宗慶曆年間,竟達一百三十萬之多。要養活這樣多的常備軍,不是很容易的事。唐憲宗時,政府所能征賦稅的地區,只有一百四十多萬戶,平均以兩戶人家養一個兵。穆宗時供賦稅戶數雖增到三百三十五萬,但因兵數也在增加的緣故,平均起來,一個兵仍只靠三戶人家來養活。宋代因為外寇入侵,國境日蹙,而軍隊卻不斷增加,所以養兵之費最多的時候達全部國家歲入的六分之五。
官僚和軍隊本是專制統治權力的兩大支柱,對於專制統治下的人民實在沒有好處,但人民卻必須承受這負擔,拿自己的血汗來養活他們。結果是人民負擔不起,國家也對這龐大的養兵費感到棘手。
所以從來的政治家都企圖實現一種制度,能使軍隊在平常時候自己養活自己,不必動用國庫。漢代的屯田制,唐代的府兵制,和明代的衛所制的所以被人讚揚,這也是一個主要原因。明太祖行衛所制後,曾自誇道:「我養了百萬的兵,卻不費百姓的一粒米。」這種種制度雖有不同,但不外是令兵士除打仗的任務以外,更須自負種田的任務。
漢代戍守邊疆被目為苦差,武帝以後多徵發囚徒,使去邊地開荒,兼負戍守之責。到了三國時,因為內戰造成大量軍隊,人民又多死喪流亡,耕地荒棄,所以曹操把屯田制推行於內地;起初也收到了安定社會秩序的效果,但到了後來,兵士因為被迫著替國家負當兵種田的雙重苦差,其社會地位乃落到一般公民以下。唐代府兵制已如前述,是選出一部分農民,使其一面種田,一面即在農隙受軍事訓練。明代的衛所也是屯田的性質。—這種種辦法,在不能實行徵兵制時,未始不是好辦法;但是在封建專制主義政治下,究竟難以繼續推行。屯田制下的兵,比起一般農民來,多一種當兵的義務,同時又比被雇用的職業兵多一種束縛,即是他們對國家還處於佃農或農奴的地位,而直接受著經濟的剝削。明代衛所制下,兵士耕種所獲不僅供養自己,也供養軍官,而且出征時必須攜帶的各種用具,一概全由士兵自備。這在當時的政府看來固然很合算,但在兵士看來,究不是樂於從事的。所以屯田制、衛所制終究還是行不通,不能不為純粹的僱傭兵制所代替。府兵制雖似較好,因兵士可以免除賦稅而自行耕種,但也如前所述,行之不久,即已廢棄了。
所以,一般說來,歷代的軍隊是由國家把國庫中的收入—也就是人民的血汗的聚斂,來養活的。而且既養著大量的軍隊,倘不拿來對外作戰,就不免鬧亂子,成為內戰的一個因素。一旦發生對外戰爭或內戰,自然又使耗費格外增加了。所以養兵費和戰費的支出激增,常成為促成歷代政府財政危機的一個主要原因。
在這裡,我們還不要忘記官僚的作用。當官僚腐蝕著整個專制統治,破壞其財政的時候,軍隊也同樣受到他的勢力的支配。明末軍隊和清代的綠營最充分表現著這種情形。所有的軍官幾乎都拿軍職當做撈錢的機會,向上報告兵額時以少報多,向下發給軍餉時橫加侵占,因此政府雖然耗費巨款養兵,而士兵的待遇總是很低。本來,當軍隊不斷擴大之際,除了皇帝的近衛軍隊,或統治者特別培養的基幹武力(如清朝之八旗),一般軍隊中額定的餉額是很低很低的。
當兵既成為專門職業而和一般生產人民截然分離,又因平日待遇微薄,更無自尊心,所以一到作戰時,自然說不到愛護人民的軍紀。由此,兵士更成為一般人民害怕、憎恨和賤視的對象。「賊來如梳,兵來如篦」,這兩句在明清兩代非常流行的諺語,充分表現出封建專制統治者所培養出來的軍隊在民眾間所造成的印象。
由此不難明白,為什麼封建統治者雖然「養兵千日」,但到了最緊急的「一朝」,他的軍隊卻並不能發揮很大的作用。固然在漢唐明清各代也有所謂武功極盛、軍力很強的時期,但都只能維持一個較短的時期。漢晉宋明各代所遇到的遊牧部族的入侵,本非很強大的力量,漢唐宋元明清各代又都發生過農民起義,這種農民自發的騷動,起初也只好算是烏合之眾,但就在這種並不太強的敵對力量前面,封建專制統治者平日所蓄養的百萬雄軍,常常一朝渙散,土崩瓦解!
當然,軍事上的危機(具體地表現於將驕兵惰,士兵的逃亡,組織力的渙散,戰鬥力的消失等……)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政治上。在和人民根本對立的封建專制主義的統治下,只能採用以強拉硬派方式為補充的募兵制,造成與人民分離甚至對立的職業軍隊,也就必然引起這種軍事危機。而軍事危機的加深,也就加速了封建專制主義在財政上、政治上的危機。
和這種職業的軍隊相對立的,有所謂人民的軍隊。我們從現在的戰爭經驗中,已懂得了只有人民的軍隊才是有力量的。但封建專制統治者當然建立不起來真正的人民的軍隊的。除了在春秋(以至戰國)時,軍隊的構成分子只是少數的貴族以外,歷代的軍隊的構成分子本都是人民,但封建專制統治者卻必須使這些兵士,雖然從人民中出來,卻成為以當兵為特殊職業、終身職業的人,而和一般人民隔絕開來。這是因為專制統治者並不願意讓他的軍隊真正去衛護人民的利益,他也不可能提出為人民所擁護的戰爭的目的。
但在中國歷史上有沒有過人民的軍隊呢?也不是絕對沒有。我們可以從農民起義和反外族侵略中看到人民以志願的方式結合起來的軍隊,那可以說是人民的軍隊的雛形。下面我們將另有機會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