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河馬被煮死在水槽里 · 15 威 爾 • 丹尼森
星期天,我一直到六點鐘想吃晚飯了才去找阿爾。原因在於,我並不急著想聽他把星期六晚上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再講一遍。
我敲門的時候,阿爾還在睡覺。他說進來。我看到他躺在床上,窗簾拉著,房間裡很暗。我問他想不想吃晚飯,他說想,然後又閉上了眼睛。我坐下,打開燈,翻看一份我從地上撿起來的《紐約客》。
阿爾踢開毯子,一縱身下了地。他上床時衣服都穿著,只脫了鞋。他打了個哈欠笑了笑,到水龍頭前往臉上潑了點水,再梳了梳頭。
我在讀《紐約客》上的一個短篇報道,關於施拉夫特 [A58] 的兩個女人。
阿爾穿上一雙破鞋,我們出門去買吃的。我們在第六大道一家熟食店買了些硬麵包、火腿片、奶酪、蘋果和牛奶,然後回到阿爾的房間裡吃了起來。
阿爾說:「你知道,丹尼森,那女孩身上有吸血鬼。」
「芭芭拉?是啊,你注意到沒有,她嘴唇那麼紅,皮膚那麼白?干!很不正常。」
阿爾說:「我進屋看到他們躺在沙發上,就覺得她在吸他的命。」
「他們在一起肯定跟性沒多大關係,」我說,「這讓我感到恐怖。」
「他很蒼白。他的身體肯定不好。」
我們默默吃了一會兒,我已準備好聽阿爾講:為什麼菲利普要和這些女人攪在一起,雖然他明顯不愛她們;為什麼菲利普不能愛他;或者,有可能菲利普已經愛上他了,但他應該表達出來。阿爾果然說了這些,我則埋頭吃我的飯。
阿爾繼續說:「我覺得我無論如何也應該出海。他要是在船上看到我,或許還會很高興呢。」
我說:「我不清楚。想幹嘛幹嘛吧。我的建議是,待在這裡,自己搞點錢。他五六個星期就會回來。如果你能在他離開時,把大麻生意搞起來,那你以後就能給他提供點什麼了。」
阿爾說:「我不明白為什麼錢這麼重要。」
我不想再談這個話題,就什麼也沒說。阿爾說他第二天早晨肯定去弄大麻種子。
吃完晚飯,阿爾說他要去華盛頓廣場,問我是不是也想去,我說:「不了,我昨晚剛去過。」
我們在第五十二街上道了晚安,阿爾去第五大道坐公車。我到百老匯坐輕軌去喜來登廣場,然後回家。
丹尼•博爾曼十點左右打來電話,問他可不可以上來。我說可以。
我一打開門,他就鑽了進來,像個觸犯了眾怒、害怕得要命的歹徒。他吞下一口威士忌,就講起昨晚發生的事情。
他在一家酒吧里,看到有個海員亮出一大沓鈔票。丹尼和他混熟了,於是到這人家裡繼續喝。他們到了那裡,海員跟丹尼講,要不是因為在太平洋上受傷退伍,他現在還在軍隊里。丹尼說:「是啊,當然。」海員說:「哦,你不相信我參過軍?現在就給你看我參過軍。我的退伍證就在這裡。」他轉過身,在書桌抽屜里翻找起來。於是,丹尼用那根大頭短棒猛敲了他一下。這人的頭硬得很,居然晃著腦袋,喊叫起來。丹尼想從大門逃走,但這時人們已經跑到樓梯平台上來看出什麼事了。他只好從樓梯平台的窗子裡跳了出去,還好是二樓,這才逃了——就像報紙上說的那樣。但大頭短棒被他扔掉了。
他坐在那兒,手裡捏著空酒杯,又緊張又氣餒。
我說:「丹尼,兩百塊錢燒一棟房子,有興趣嗎?」
他面露喜色,說:「聽起來很不錯。」
我告訴他,我認識一個造船廠工人,這人覺得自己被一個女孩和她媽給坑了,想燒她們的房子,但又不能燒,因為自己的嫌疑太大。他願意付兩百塊找人干,是長島上的一棟木頭房子。
丹尼說:「她必須在屋裡嗎?如果是,那我不能幹。要燒個活人,兩百塊錢可不夠,不管她幹了什麼。」
我告訴他,不需要她待在家,那人會告訴他她什麼時候出門的。
丹尼說:「那小菜一碟。」
我說:「等一下,」 就去給那人打電話,但他不在。我把號碼給丹尼,叫他稍後再打。「就說威爾推薦你去修房子。我跟他說過,要是找到了人,會讓他自己和他聯繫的。」
丹尼謝了我,抄下了號碼。他說等他拿到錢,我這裡他會安排的。
我搓著手,說:「你看著辦吧。這活兒雖然簡單,但不是我路子上的。」 (我的路子是讓別人去擔風險,就像菲利普的老頭子那樣)
「我肯定這人沒問題,」我繼續說,「而且知道他住哪兒。錢不會有問題的,不過還是先拿一半定金。」
丹尼說:「你了解我的,威爾。」他起身要走。「對了,丟了棍子,很不好意思。」
我說:「哪兒的話,沒事的。我很高興你沒被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