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易詳說 [標點本] · 讀易詳說卷十

宋李光撰 下經兌至未濟䷹兌下兌上兌:亨,利貞。 兌之能「亨」,以澤說物也。以澤說物,非特物亨己,亦亨焉。說物者,不以情感則正矣。以情感物,未有出於正者。卦體一陰在外,二剛在內,內剛而外柔,以此說物,則不入於佞邪,而其道亨矣。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兌之為義,孔子以一言釋之曰:「說」也。蓋兌為澤,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故為萬物之所說也。「兌」之為卦,一陰處乎上,二陽處乎下,外柔而內剛也。聖人涉世,外曲而內直,外柔而內剛,內不失己,外不絕物,無往而不通,以正說人,故曰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也。湯、武革命,南巢牧野之戰,勞民犯難,而民忘勞忘死者,豈以力驅之哉?能盡說之道,得其心而已。古之興大役,動大眾,未有下不說從而能成功者。秦之長城,隋之遼東,二役興而天下亡矣。說道之大,民皆相勉勵以從上之命,何事而不可成乎?聖人所以大之也。象 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澤,陂澤也,人所資以為灌溉之利。禹貢曰「九澤既陂,雲夢」之類是也。澤不相麗,或有時而竭涸,以澤麗澤,相繼不絕,故其為利無窮。君子體此象,相與講習,見所未見,聞所未聞,故其心悅也。孟子曰:「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朋友講習,互相滋益之,樂以發明其理義,故無窮也。然則聖人所以悅民者,能使知其理義之所在,然後可用也。不然,安能使之犯難而忘其死乎?初九:和兌,吉。象 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初九居兌之初,為說之始,在下而能以剛正自處,有孚信之德而無邪諂之行,和而不同,無所阿比,所以得吉。士方未遇,而專以和柔為行,或疑其邪諂,初能履剛守正,眾所孚信,故曰「行未疑也」。「未疑」者,未有可疑之行也。九二,孚兌,吉,悔亡。象 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兌主子說,說物者常失於不正。九二上比於六三,陰柔小人而己,比之宜有悔也。然履忠信,和而不同,非為邪也,是以吉而其悔可「亡」也。士非見信於人之難,自信為難。能自信其志,則雖舉世非之,不能阻也;權利誘之,不可移也;白刃臨之,不可屈也,此信道篤而自知明者也。六三,來兌,凶。象 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三陽位,而六以陰柔居之,不正也。以象邪佞不正之人,欲以非道媚悅正直之君子,必為所斥遠,其凶宜矣!君子小人,猶水火燥濕之不同。以帝堯之聖,猶畏壬人;孔子之聖,亦曰遠佞。是知邪佞之人急於求進,是亦在上者有以來之,非剛明之君子,未有不為所眩者。唐明皇之悅李林甫,德宗之悅盧杞,亦其資適相逢爾。六三為兌主,自處非正,故小人得以乘之,此有間而可入也。如好色、好貨、好田獵、好用兵,以致陂池苑囿之觀,各因其所好而投之,故象 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以急於求說而自處非中正之位,說不以道,至亡國敗家,其凶可知矣。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象 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六三來兌。此最佞邪之人,如蠅之營營,驅之復來者。九四以剛直處近君之位,欲有以排卻之,而未知計之所出,故擬議商度,不遑寧處。然「終?有喜」者,遇九五剛明之君也。不然,其身之不暇保,憂未艾也。故象言「九四之喜,有慶也」。喜在我,慶在一人與天下也。邪佞之人,聖人之所甚疾也,知之非難,去之實難。以周公之聖,猶不免見疑於成王,觀鴟鴞之詩,其心之靡寧可知矣。心之靡寧,以王室之靡寧也。然則九四一爻,非周公其孰當之?九五,孚於剝,有厲。象 曰:「孚於剝」,位正當也。 剝,陰消陽之卦,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之時,故指剝為小人。九五為兌說之主,小人以邪道說其君,或以聲色,或以貨利,阿諛順旨,惟意所適,非剛明之君,未有不為所惑者。九五剛明之主也,聖人特於此致其戒慎之意,言信於小人,則危道也。以唐太宗之明,且不能去宇文士及之佞,然其所尊信者,房、杜、王、魏之流,故小人不得行其志耳。象 曰:「孚於剝」,位正當也。以九居五,此乾剛之主也。乾剛之主,宜信任君子,乃孚於小人,然不至於亡者,以居正當之位,雖密比小人,無能為也。世之小人,當明主在上,威權不移於群下,度未有以勝君子,亦能隱其奸慝而勉於從善,故象 曰:「孚於剝,位正當也。」上六:引兌。象 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兌以說為主,以說道進者,多陰邪之人。而剛正之士,動多忤物,使之事主,則面折廷爭,如周昌、汲黯之徒,豈以諛悅為心哉?兌之六三,小人之在下者,故曰「來」。兌下卦為內,柔自外來也。上六,小人之在高位者,故曰「引」。兌自上引其類也。上與三雖非正應,而以邪道合者,處兌之終,居卦之上,宜旁招俊乂,汲引眾賢,以盡說道之正,則利澤施於天下矣。上六陰柔小人,其所汲引者,不過其黨類耳,安能光亨天下乎?故象 曰:「上六引兌,未光也。」䷺坎下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渙」者,散也。險難既除,渙然冰釋。肅宗平安史之難,德宗釋奉天之圍,此渙之時也。「渙」則亨矣,內可以「假有廟」以示孝治之本,外可以「涉大川」,而成濟險之功。是二者非出於正固,則離叛之心未易合,故曰:「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此所以貴乎「利貞」也。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坎下巽上為「渙」。「渙」所以「亨」,以「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也。凡卦,三陽三陰者有九,陽上陰下,皆自否而來,三復三變而成九卦,渙其一也。以九四之剛,來居坤之中而成坎,柔既得剛,則其心亨而不困窮矣。以六二之柔,上居於四而成巽,剛既得柔,則能巽順而上同矣。當渙之時,上下相濟,君臣比合,何患而不除?何難而不解乎?其道大亨於天下,故「假有廟」而祖考來假,涉大川而險難以濟也。「閔予小子,嗣王朝廟」之詩,蓋在成王釋喪即政之始;清廟祀文王,亦在周公既成洛之後。然則「王假有廟,王乃在中」者,蓋言九五得中正之位,故能居渙之中,以拯天下之「渙」,而泮離者得所歸焉。「利涉大川,乘木有功」者,「巽」為木,涉川者,非假舟楫,其能濟乎?上巽下坎,有乘木濟川之象。巽為木。濟險之道,非可以力勝,惟「巽」以入之,則無往而不利矣,故曰「乘木有功」也。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於帝,立廟。 水之性本靜且止,泛濫流衍,或鼓為濤瀾者,風撓之也。先王體此象以合天下之散離,亦靜以止之耳。享帝立廟,天下之心有所宗矣。享於帝則天神可以感格,立廟社,則神鬼有所依憑,而況於人乎?古之立國者,必先立廟社,所以系人心之道莫重乎此。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初六以柔弱之資,居坎險之下,欲以拯難出險,非藉剛健之才不能也。九二雖在險中,而其才實剛健。二又互震,震為作足,有壯馬之象。故初能承之,所以能拯天下之渙離,致遠涉險而不困也。象曰:「初六」之「吉」,順也。二有剛德,初能承之,故曰「順也」。夫弱能御強,柔能制剛,非至順者能之乎?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象 曰:「渙奔其機」,得願也。九二雖剛陽,而陷於坎險之中,非濟以柔順,未易脫也。故下憑於初,然後悔可亡也。機者,人所憑以安者也。以九二之剛,乃下憑於初,宜有悔也,而在險難之中,不有所助,何能自拔乎?奔者,行之速也。在危險之中,欲就安全,其去之可不速乎!孔子去魯,遲遲其行者,去父母國之道也。孟子三宿而後出晝,於予心猶以為速,欲以行道,未知所稅駕也。田文之脫秦,馮道之去虜,足以當此爻矣。象 曰:「渙奔其機」,得願也。奔就所安,出險逃難,憂虞散釋,願斯得矣。六三,渙其躬,無悔。象 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渙其躬」者,渙止於躬,未能及物,僅得無悔而已。六三居坎之上,上將出乎險難,而未離乎險難也。自三至五成艮,「艮其身」,止諸躬也。六三以陰柔不中正之才,而上九處高亢無位之地,雖為正應,非能相濟以大有為也,使能免其一身之憂虞而已。象 曰:「渙其躬」,志在外也。巽為外卦,上又處乎卦外,三居於內而志乃在外,是懷貳心以事上者,豈真有意為國者哉?不過為全身之計耳。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 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天下渙離之時,必有強梗僭叛之徒,虐害生靈,圖危社稷者。聖人於此,欲收合人心,拯天下之泮渙,豈剛柔威武所能獨勝之哉?梁襄王曰:「天下烏乎定?孟子曰:定於一。孰能一之?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六四體巽居下,至柔弱也。處近君之位,而以柔巽為體,上輔剛健之君,是能渙其群」,合天下於一,而?至善之吉也。「渙有丘,匪夷所思」者,「丘」,不平之處也;「夷」,常也。天下泮渙,險難方殷,一旦欲?纇夷荒,使之適平,必有超然之見,消患於冥冥者,豈庸常思慮所能及哉!故「渙其群,元吉」,然後繼之以「渙有丘,匪夷所思」也。象 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消釋險難,至於「元吉」,則光矣。「坤」以六二一爻上行承五,君臣相合,以成散險之功,故其德光大也。唐陸宣公足以當之。方德宗之狩奉天,謀聽計從,所下制書,雖武人悍卒,無不感動流涕,李抱真之賊不足平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象 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大號」者,非常之號也。散天下險難以收合人心,不有非常之號,豈足以感動之!「渙汗」者,渙然而汗流以諭,浹洽於民心,如病之得汗,一出而不可反也。陸贄有言:「履非常之危者,不可以常道安;解非常之紛者,不可以常令諭。今假王者四㓙,僭帝者二豎,而欲紓多難,收群心,惟在赦令而已。奉天詔下,山東士卒聞者皆感泣思奮。」然則濟渙之道,豈不在號令乎?象言王居「無咎」,正位也。叛離之際,雖假號令以震動天下,然非真主正位以凝命,中天下而立,其誰肯信之?王郎之詔,非不足以欺天下也,漢之社稷卒歸光武者,豈非位號之正乎?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上九處巽之上,正應在六三之坎。巽為風,坎為血卦。血之在人,渙而散之則為榮衛,結而聚之則為癰疽。上九以剛陽處於渙外,離憂患遠矣。雖正應在三,三亦處險陷之上,無所繫纍,孰能害之?故如血之渙散也。去者,去其位也。既去其位而又遠出,此大臣不任事而能全身遠引者也,何「咎」之有?「渙」之為卦,當天下渙離,下欲求援於上之時也。上九有剛陽之才,?足以振物,而無兼濟之智,固不足與大有為也,但能「無咎」而已。象曰:「渙其血」,遠害也。志在遠害,保身之不暇,豈能拯天下之渙離哉?䷻兌下坎上「節」,亨,苦節,不可貞。 節者,中而已。裁其過與不及,使得其中者,節之道也。事得其節,則可以通行於天下,故節然後能「亨」也。立節太苦,非人情所堪,故不可以為貞也。苦節,如焦光、范粲之流是也。得其貞者,管寧是也。「貞」者,正也。苦節則失其正矣。「節」,分段支節之義,亨象。天下之事,有節則心通。「苦節不可貞」,占。苦,過也。如味之苦,人情所不堪,故不可固守。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節所以能「亨」者,剛柔分而剛得中也。兌下坎上陽上而陰下,男上而女下,卦之三剛三柔各不相過,剛柔於是而分矣。二、五之剛各得其中,以處君臣之正位,上下各得其節,此所以能通行於天下,而無過不及之患也。此節所以能「亨」也。「苦節不可貞」,孔子釋之曰:「其道窮也。」節至於苦,則其勢必不可行。顏子之簞食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此不失其正也,非苦也。伯夷、叔齊餓死首陽,立節雖苦,其道窮於一時,而伸於百世之下,則苦節豈不愈於喪節乎?聖人立卦之意,貴其可行,而不貴其難繼也。使聖人而貴其難行,則人有赴水蹈火而死者矣。故曰節者,中而已。「說以行險」者,險在外也。說以行之,則不蹈於險矣。此言九五居險之中,困而能「亨」也。「當位以節,中正以通」者,此論二五中正,各當其位,故陰陽得其節,而其道不窮也。「天地節而四時成」者,陰陽二氣,寒暑相循,如環之無端。春夏之發生,必節以秋冬之肅殺,然後歲功成焉。聖人體此象,「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此「節」之能「亨」,其道不窮而可貞者也。聖人制經國之術,必量入為出。上之用度有節,故不傷財;取於民有制,故不害民。夏後氏五十而貢,商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此三代取民之道也。秦、隋之君,至窮奢極欲,府庫空竭而百姓離叛,卒以亡天下者,由不知立制度以為節,故海內蕩然也。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澤之儲水,民資以為灌溉之利者,過與不及,則有泛溢竭涸之虞。君子體此象,以「制數度」而「議德行」,則無不中節。多寡之數,長短之度,非有以制之,則權衡度量皆失其平矣。德有剛柔,行有邪正,君子立德制行,務適於中而已。皋陶曰:「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則德與行未嘗不相因而相濟也。議者審其剛柔緩急,與夫行藏進退,不使有過與不及也。初九,不出戶庭,無咎。象 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戶庭」者,戶外之庭,戶在內者,此門內之庭也。「不出戶庭」,以言慎密之至也。初以陽剛在下,方節之初,有陽剛之才,而上雖有應,險難在外,不可往也。自守以正,慎密而不出,此盡節之道,故可以「無咎」也。孔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孔子釋此一爻,推明「不出戶庭」之意。蓋處節之初,當制數度、議德行之始,故慎密如此。聖人出處語默,適於時而已,非知乎治亂存亡之幾微者,曷足以語此哉?故象 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九二,不出門庭,凶。象 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九二居中正之位,當可以行之時,又有能為之才,而「不出門庭」,則失其幾會矣。二於變卦為「震」,「震」為足,有可行之象而不行,失時之極,皆凶之道。此節之不得其中者也。「豐」之上六曰:「豐其屋,蔀其家,?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當豐大之時,處於明動而不履其位,其「凶」宜矣。與此九二時異而象同也。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象 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以六居三,陰柔而處於陽位,又下乘九二之剛,而上承坎險,所謂「險在前」也。此可節之時而不節,禍災之至,將誰咎乎?此爻與九二相反,夫時可以有為而失其幾會,與時之不可而強行,皆足致凶咎。九二以陽而居陰,六三以柔而寓剛,其不中正一也。「嗟若」者,嘆惜之聲,悔無及之象也。小人極其奢靡,以快意於一時,卒至財殫力竭,窮無所歸,皆其自取,雖知憤嘆,將誰咎乎?六四:安節,亨。 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人臣以自處陰柔為正,六四居近君之位,當多懼之地,能卑遜以承上,安於臣節者也。人固有徼名取譽,刻偽矯揉,為難能之行,若公孫弘之流,然非其性之所安,則近於詐妄,此聖賢之所深嫉也。「安節之亨」,以承上為道,漢萬石君足以當之。文、景恭儉之主,而奮以恭謹稱,可謂能承其上矣。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象 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五以陽剛而履尊位,為節之主,發號施令,莫不中節。在己無矯激之行,故心逸而日休;在人無愁苦之事,故安居而樂業,吉孰如之!孔子所謂「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者也。以斯而往,孰不尊尚之!象 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人之立節,不可過也,過則為苦節;不可不及也,不及則為失節。九五能守及中之節,故上下內外無不說從,以得中正之位故也。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象 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上六以陰柔處坎陷之極,已出乎險中,宜有以自適,而守節過中,為難行之行,不知變通以趨時之宜,其凶宜矣。若能幡然悔悟,則其凶可亡。比之他卦悔亡之說,辭同而意異也。象 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上六處節之終,固守而不知變,取窮之道也。䷼兌下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象 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象 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象 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九五:有孚孿如,無咎。象 曰:「有孚孿如」,位正當也。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凶。象 曰:「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過」,過之小者。聖人涉世,豈有過乎?欲矯世勵俗,則不可無過。過無大小,過而得其正,則君子也;過雖小而不正,則小人也。「小過」所以「利貞」也。「小過」自「中孚」而來,六爻相變,上下反合。「中孚」則柔在內而剛得中,「小過」則剛在內而柔得中,皆指二五也。「小過」柔在外而得中,故「可小事」;剛在內而不中,故不可大事也。「小過」之世,陰柔得位而為主,上下皆小人也。君子於此時,有「飛鳥」之象焉。鳥飛而遺其音,猶君子當遐舉遠引,而棄其聲名之時也。二剛在內,君子也。四雖上承於五,而進則犯上,故「不宜上」。二能承三,三退則得所承,故「宜下」也。因時乘理,知難而退,吉孰如之?故「大吉」也。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過而後亨,不過則否矣。周公誅管、蔡以安王室,蓋不誅則王室危矣。周公之過,不亦宜乎?故過而後能「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者,時可以過,而不過則失其幾。趨時之宜,其不正乃所以為正也。二與五皆得中正之位,陽為大,陰為小,故「小往大來」為「泰」,而「大往小來」為「否」。「柔得中」,是小者得中,故「小事吉」也。三四處非其位,「剛失位」,故「不可大事」也。若「大過」之世,則二五得位,故獨立不懼,遁世無悶。剛過而中,大者過也,故可大事也。卦體有飛鳥之象,四陰據有為之地,如鳥之翼。二陽居內,其腹背也。沖舉者,翼也。鳥之頡頏上下,翼實制之。小過之時,君子處無用之地,小人得時。當斯時也,知不可有為,則消聲匿跡,安於卑位,則吉矣。象 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豫卦言「雷出地」「奮豫」。雷之出地,物皆悅豫。山上有雷,則其聲必震,驚遠而懼邇,所以為小過。雷本以震物,非過之大,過恭、過哀、過儉,無傷於德,特未中乎禮之宜耳。「行過乎恭」,萬石君是也;喪過乎哀,曾參是也;用過乎儉,晏平仲是也。此過之小者,君子有時而為之,所以矯正一時誕謾流蕩之俗,是皆有補於世教,聖賢君子不可免之過也。初六,飛鳥以凶。象 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初以陰柔處於「艮」下,可止者也,而正應在四,四為動初,性復剛躁,既牽於所應,不能靜止,如鳥之飛,未知所棲宿,則有矰繳之禍,凶之道也。飛鳥迅疾,其離網罟畢弋之患,間不容髮,其可救乎?故象曰「不可如何」也。「不可如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巳!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象 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六二以陰居陰,臣子之道也。當小過之世,宜有過者,小過之世,以中為所遇也。配祖者,妣也;承君者,臣也,皆謂二也。二下配乎祖而上應於君,二與初相比,與五相應,陰柔在下而不敢越,故曰「遇」也。為臣而能盡臣道,不敢過而當臣之分,何咎之有哉!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象 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三以陽剛而處下卦之上,上六以陰柔而為之正應,此君子小人異趨而苟合者。九三恃其剛正,徑情直行而不為過防之謀,必為所害矣。「戕」,賊害之也。小人常有害君子之心,能深思慮患而過防之,或可免咎,不然,其凶必矣,故曰:「從或戕之,凶也。」既為小人所害,雖有明智之士,不能為之計矣,故象 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如何者,言末如之何也已。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 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小過之世,上下四陰二陽,處無用之地,是剛不勝柔,又履非其位,惟晦跡同塵,危行言遜,避禍可也。以陽剛而過於陰柔,弗敢過也,乃合其宜,故曰「無咎」。「弗過遇之」:方群陰用事、小人得路之時,求動而進,則危矣。故當戒慎恐懼,亦勿固守其靜貞而昧於幾權也。處小人之間,求進則為所擠陷,守節則為所忌嫉。蓋處位不當,姑靜以俟天道之復而已。故象 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言小人之過,其敗不旋踵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 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小過四陰而二陽,陰柔而處五,為小過之時,陰盛而不能有所施,有密雲之象。「西」,陰方也。以陰柔而處小過之時,雖得尊位,豈能流寬大之澤於天下?故如「密雲不雨」,失來蘇之望也。小畜之彖曰:「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小過之時,五為之主。「公」謂五也,「王」、「公」皆尊稱也。公弋而取彼在穴,失三驅之義。夫三驅之禮,禽逆未從,己則舍之,取其有向順之心。孔子弋不射宿,今乃取彼在穴,則物不得遁矣,故去「王」而稱「公」,斯小過之義也。象言「密雲不雨,已上」者,陰氣已上,至於盛極而陽不應,所以不能雨,成施物之功。上而能下,則及物矣。雨自上下者也,今上而不下,不能成雨,故曰「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象 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上六以陰柔而居震動之極,弗當於位,弗遇於理,過之極也。如鳥之飛,必離矰繳之患,凶其宜矣。君子制行,適於中而已。太卑與亢,皆致凶之道,故初與上皆「飛鳥」之象。初太卑而上亢極也。災由外來,眚自已取,皆凶之實也。象曰「弗遇,過之,已亢」者,動而過之。上下皆陰,處於卦極,於時為已亢也。四以陽承陰,知所尊事,故弗過遇之。上六以陰過中,過其君也,故弗遇過之。四所以得無咎,而上為已亢也。䷾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聖人身履險難,以撥亂興衰。既定之後,如乘舟已濟,此離下坎上卦之所以為既濟也。險難在上,非明者孰與濟之?「亨小」,言小者亨也。既濟之後,大者已亨,又能亨其小,則物無不亨矣。物無不亨,則天下安定,以正固守之,則可以永保其安矣。「初吉終亂」,言治安之難保也。此唐魏徵對太宗以守成之難於創業也。明皇用姚崇、宋璟則治,用李林甫、楊國忠則亂。德宗用陸贄則安,用盧把則危。以此知危亡之禍,當在既濟之後。古人所以不畏多難,而畏無難也歟?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既濟亨小,非所亨者小,蓋無小而不亨也,故曰「小者亨也」。陽大而陰小,故泰言「小往大來」。既濟三陽皆處三陰之下,以陽下陰,是大者既濟而能亨其小者也。當既濟之時,三陰三陽各當其位,二與四以陰居陰,三與五以陽居陽,此君子小人各得其所之象。故孔子釋「利貞」曰「剛柔正而位當也」。夫以明濟險,以柔濟剛,以陰濟陽,何往而不濟乎?故「初吉」也。既濟自泰卦而來,乾以二升而之五,坤以五降而之二,陰陽相易而成既濟。然水火之性,燥濕不同,非水滅火,則火亦能耗水。況水在火上,炎上潤下之性,豈能終止乎?惟道家龍虎顛倒之術,腎水之真火,心液之真水,交之有時,用之有數,然亦危道也。不然,長生不死之術,夫人而能為之矣。蓋既濟之後,復為未濟,循環無窮,乃能成道,未有止而不亂者。非達乎進退存亡之幾,明乎消息盈虛之理者,曷足以知此?象 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水在火上,所以相濟以成造物之功。然水火之性本不同也,若已濟而不知治亂安危之幾,則水火相息,有時而傾覆矣。君子體此象以思患而豫防之,故居安則慮危而不敢安其位;當治而思亂,則不敢有其治。豫防者,沉幾先物,必有超乎眾人思慮之外者,故危難既濟之後,又能消患於未萌之前。鴟鴞之詩曰:「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周公可謂知此矣。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象 曰:「曳其輪」,義無咎也。初以剛動之才,履險涉深,以應上者也。當既濟之初,物皆求濟,故不避險難而「曳其輪,濡其尾」,故得無咎也。輪,運車中者,履險故曳輪;尾,處獸後,涉河故濡尾。卦有自內適外者,則以初為尾,「遁」與既濟、未濟是也。象曰「曳其輪,義無咎」者,聖人救時之志,雖轍環天下,人莫得而議之,何咎悔之有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 曰:「七日得」,以中道也。上水下火,卦之為「既濟」。火之於水,妻道也。六二正應九五,故有「婦」之象焉。「茀」者,所以屏蔽而為容飾者也。婦人慾有所行,必有屏蔽之飾。「喪其茀」,無以屏蔽,勿可行也。「既濟」之時,雖君臣相應,然君當求臣以自濟,禮貌不至,幣聘不先,雖退而窮處可也。六二處中正之位,人君欲共濟天下,捨我其誰哉?故「勿逐,七日必得」也。象言「七日得,以中道」者,所履中正,志應在五,君臣之義終無失也。陰陽消長之理,不過七日,復卦言「七日來復」是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九三雖非君位,以陽寓陽,剛健之至,故以當高宗威武之君也。水火燥濕異性,有戰伐之象。「鬼方」,幽陰之方,遠役也。「三年克之」,疲憊之甚。傅說嘗誨以干戈省厥躬,則高宗之失,蓋在於此。使當時已有一傅說,必能諫止之。以此知高宗嘗用小人矣。故易舉以為萬世之戒。唐太宗伐遼之役,其勞人費財,後亦悔誤,乃嘆曰:「使魏徵在,必無此行。」然則興衰撥亂之主,既濟之後,乃欲貪土地,求貨財,用兵不已,以疲憊中國,未有不亂亡者,秦、隋之末是已。陸希聲曰:「三年然後克之。」言其功之晚也。君子居之,其力猶憊;小人用之,則必喪邦。水火之性,極則相反,猶君子小人也,豈不然哉! 六四,?有衣袽,終日戒。象 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六四處近君之位,人君恃以濟難,猶舟楫也。善濟莫如舟,非有以預備之,則有沉溺之變。先儒以「?」為「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以象危懼可畏之狀。聖人於既濟之時,思患而豫防之,無所不至。既有防患之具,又終日戒慎,惴惴然常若處漏舟之上,則禍亂何由而至乎?此處既濟之時也。四在高位,當既濟之後,功業已盛,主所疑也,非深自戒慎,其能免乎?自古人臣有濟難之才,功高位重而主不疑者,漢有張良,唐惟郭子儀,蓋其自處有道也。故象 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礿祭,實受其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九五為既濟之主,時方已濟,未有不湛溺者。聖人於此致其防微杜漸之意,故雖祭祀之間,未嘗不示以儉約,故殺牛之豐,不如礿祭之薄也。古之祭者,必有其時,天地鬼神,其可以非道於之乎?九五以一陽而處坎之中,中實而有孚信者也。聖人求福之道,孚信而已。祭祀以時,雖苹蘩之薦,二簋之薄,亦足以交神明。若徒繁文而誠不至,物豐而時未可,神其吐之矣。東西者,陰陽之位,東鄰謂紂,西鄰謂文王也。爻辭但言不如西鄰之礿祭,而孔子乃雲「不如西鄰之時」,則知殺牛為非時矣。使當其時,豈必皆用礿祭乎?時之既濟,守常足矣,而求福於非常,如祭之非時而徒事繁文者,未必?福。苟有誠信,「吉大來也」。六五履尊居正,其?福必矣。故象曰:「實受其福,吉大來也。」上六:濡其首,厲。象 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上以陰柔而處無難之極,湛於宴安而不知變,又無剛果能濟之才以乘剛履險,其危可知。居既濟之終,水火二姓各欲返其位,如泰之上六是已,故有濡首之象焉。聖王兼濟天下之道,必為長久之計。既濟之終而濡其首,若沉溺於宴安而不知返者,其危亡可立而待也。䷿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未濟雖陰陽各不當位,而上下內外有應,故有「亨」之理。方時多難,君臣同心,上下恊力,事無不濟者,此未濟所以「亨」也。狐雖多疑而小者勇決,眾皆疑而未濟,三陰得位而有應,此幾之可以自濟也,故曰「小狐汔濟」也。汔,幾也。「濡其尾,無攸利」者,欲濟而濡其尾,是終不能濟,故無所往而利也。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未濟以柔得中,故「亨」。六五以陰柔而居尊位,為未濟之主,將以求濟者也,而下有九二為之正應,當未濟之時,而得能濟之臣,如文王當紂之世,得閎夭、散宜生之流,卒以濟大難也。「小狐汔濟,未出中」者,此言九二雖有剛健之才,而未能出乎險中,故「濡其尾,無攸利」也。時之未可,而意在必濟,故終之實難,聖人所以貴乎有始有卒也。然未濟終於必濟,以有上下之助也。水火之性,本相違而實相濟。未濟者,既濟之始,而既濟則未濟之終。坎離南北之正,相為終始者也。故曰:「未濟,男之窮也。」韓康伯曰:「剛柔失位,其道未濟,故曰窮也。」而程氏謂三陽皆失位,聞之成都隱者,此說本因於康伯,隱者之言,適相契耳。至王輔嗣釋履卦曰:「履,不處也。」亦謂陽爻皆以不處其位為吉。其說豈不甚妙?奚必它求哉?象 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火在水上為未濟,如乾在坤上之為否。水火相交,所以致用。今炎上者處乎上,潤下者處乎下,水火各行,坎、離不為用,何以成造化之功?火在水上,所以為未濟也。君子體此象,以慎獨而不敢交物,各居其方而不相紊也。天地?縕,萬物化醇,雲雷屯,乃君子經綸之時。聖人退藏於無用之地,何以慰生民之望乎?然則未濟者,非聖人之得已也。初六:濡其尾,吝。象 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險難之世,民方塗炭,非有絕人之才,未易濟也。初以陰柔居未濟之始,志欲有為而才不足,雖履危涉難,奮不顧身而為之,必有濡尾之憂,為可「吝」也。夫舉事必有首尾終始之象也。善慮事者,非始之難,終之實難。故曰:「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不能度才量力,徒勇於有為,而卒於不見成功,故可鄙吝也。極,終也。既濡其尾,則是不能克終,故象曰:「亦不知極也。」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人君當險難未濟之時,必資剛健中正之臣,然後能克濟大業。輪者,車所恃以行遠者也,非剛健中正者能之乎?九二之臣是也。九二上應六五之君,君之所恃,猶之車有輪也。險難未平,能驅馳經營,雖轍環天下,必正而後吉也。「曳其輪」者,盡力於經營,如周公之於成王是也。觀周公勤勞王家,處危疑之地,責深任重,而成王卒無所疑,非中以行正者能之乎?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象 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處險之極,以陰柔而居陽剛之位,以此求濟必不勝,動則危矣。然所應在上,水火之性,雖相剋而相濟,應於未濟之極,乃有可濟之道。坎離處南北陰陽之正,終必交際,故以涉大川為「利」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象 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九四當未濟之時,居近君之位,當以柔順為先,而九剛健,宜於有悔也。然能以剛行正,拯君之難,以盡臣道,故得吉而悔可亡也。鬼方,夷狄之險遠者也。「震用伐鬼方」,先聲所至,如雷之震動,此人臣假君之威權以震慴遐方,或不戰而屈人兵者,故雖三年之久而有賞於大國,如李牧之守雁門以備匈奴是也。異乎既濟之時,蓋既濟之時,守成而已。象 曰:「貞吉悔亡」,志行也。人臣未嘗無欲行之志,非信任之專,安能遂其素志哉!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 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興衰撥亂之主,非剛健之才未易濟也。而六五當未濟之時,雖陰無斷,而賴九二剛健中正之臣為之正應,四、上二陽相為夾輔,五處尊位,有文明之德,能虛己而任用之,故「貞吉」而「無悔」也。「無悔」者,直無可悔之事,非止「悔亡」而已。孟子以「有諸己之謂信」,積而至於充實而有光輝之大,五體離之中,有文明之象,故稱其「光」。而象曰「其暉吉」者,光之發散為暉,有「君子之光」,其散而見於外者不可掩也,吉孰大焉!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 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上九處未濟之終,當坎離之極,理在必濟,蓋無平不陂,無往不復,否終則當復泰矣。當斯時也,非可矯妄而處,中心誠實,盡夫樂天知命之道,以飲食燕樂而已,如此乃可無咎也。雖然,君子當未濟之時,安時處順可也,沉湎荒淫而不知止,則失其有孚之道矣。故象 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如阮嗣宗、劉伯倫之徒,豈足以濟物哉! 讀易詳說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