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秀文存 · 答程演生(國學與國文)

陳獨秀 《獨秀文存》
演生先生: 手教謹悉。仆對於吾國國學及國文之主張,曰百家平等,不尚一尊;曰提倡通俗國民文學。誓將此二義遍播國中,不獨主張於大學文科也。大作何日告成?急欲一讀。謹復。 獨秀一九一七,二,一。 附程演生書 獨秀先生左右: 讀報得知足下近長北京大學文科,不勝欣祝:將於文科教授,必大有改革。西方實寫之潮流,可輸灌以入矣。其沉溺於陳舊腐淺古典文學及桐城派者,其亦聞而興起乎?萬望鼓勇而前,勿為俗見所阻。仆久欲作「予之中國近二十年文學觀」一文,因循未果,然他日終必質之足下以評論之。余不盡宣。 程演生啟 再答常乃悳(古文與孔教) 乃悳先生: 讀來書不厭詳求,好學精思,至佩,至佩! 行文本不必禁止用典,惟彼古典主義,乃為典所用,非用典也,是以薄之耳。 孔學優點,仆未嘗不服膺,惟自漢武以來,學尚一尊,百家廢黜,吾族聰明,因之錮蔽,流毒至今,未之能解;又孔子祖述儒說階級綱常之倫理,封鎖神州:斯二者,於近世自由平等之新思潮,顯相背馳,不於報章上詞而辟之,則人智不張,國力浸削,吾恐其敝將只有孔子而無中國也。即以國粹論,舊說九流並美,倘尚一尊,不獨神州學術,不放光輝,即孔學亦以獨尊之故,而日形衰落也。(人間萬事,恆以相競而興,專占而萎敗。不獨學術一端如此也。) 足下謂叔孫通、劉歆等依託儒家,乃投世主之好,以為進身之途。足下當思世主於九流百家中,何以獨好儒家也?足下既謂近世儒者以唐、虞禪讓為今之民選為非,何以又言《禮運》所載大道之行一節,非今日共和政體所能躋及耶?所謂大道之行,天下為公,乃指君主禪讓而言,與民主共和,絕非一物。足下豈謂貴族共和制度,有加於民之共和耶? 以行政言,仁政自優於虐政,以政治言,仁政之傷損國民自動自治之人格,固與虐政無殊;以治亂言,王政之治乃一時的而非永久的,乃表面的而非裡面的。共和之治,乃永久的而非一時的,乃裡面的而非徒表面的也。若共和之亂,乃過渡時代一時之現象,且為專制餘波所釀成,決非真共和自身之罪惡。足下有云:「其所謂亂,專制之亂,而非共和之亂也」,可謂一語破的矣。吾人於上陳理由,未能徹底了解,故於共和立憲政體,遂無信仰。無信仰遂無決心。口共和而腦專制,此政象之所以不寧也。若夫圖一時之苟安,昧百年之大計,重現象而輕理想,大非青年之所宜,至為足下不取焉。 獨秀一九一七,二,一。 附常乃悳書 獨秀先生大鑒: 年假滿來都,購《新青年》第四號讀之,知曩者狂妄之言,已蒙登錄,且加以指正矣,欣感何極!雖然,猶有未喻於懷者,故敢卒陳其所見,幸垂教焉。 以史概應用之文,定名自是不當,前書不過假定,取便行文耳。然文學之文,與應用之文,究不可以不分,則先生固是其言矣。文學美文,雖不專在駢體與用典,然駢體與用典之文,不能謂為非美文也。駢文不過體裁之異,尚不足道,若古典之為物,則竊以為不善用之,固足以束縛性情,牽強失真,善用之,卻可以助文章之省簡。譬如敘一事,狀一物,以常文說之,累累數十言未必能盡且肖,取相類之古典一二語代之足矣。蓋古典之為用,頗似專門名詞。名詞括物之德,古典狀事之情,一也。特是苟專恃古典為生活而成之文,則誠有如先生所言,易傷文學之天才者,惟因此遂全禁古典,似不必耳。二十世紀雖為物質文明之時代,然精神生活,究不能全然拋棄。則文學美術之文,亦何可少乎? 至仆對於孔學之觀念,有數語可以概括之。即仆信孔學之實質,與宗教之實質,全然殊科;又信孔子之言,未嘗專主於專制政體。至孔子之道,果適於現在生活與否,仆未嘗取孔氏之書盡讀而曉其義,不敢斷言。然私心竊以為世界過去之聖哲,無論何人所稱道之學說,未有能與後世之生活完全適合者,亦未有完全不能適合者。孔子亦其中一人也,則何能外此公例哉? 先生以為漢、唐諸儒,可以不依託道法楊、墨,而獨依託孔子。仆謂此當分兩等人觀之。如叔孫、劉歆之屬,此輩心志,不過假學問為干祿之具,值所師為儒者,或世主好儒,遂因緣以為進身之途耳。是孔道自孔道,此輩自此輩,不足論也。乃若韓愈以及唐、宋諸儒,其必目所期,未嘗不以繼道統者自命,獨惜所得為孔道之一部而非全體,所見為孔子之雅言而非微言。是故謂唐、宋諸儒所學與孔道之一部適相吻合可也,謂孔道之一部與帝制有關亦猶可也,遂謂孔道即與帝制有不可離散之因緣,是以分概全,未為可也。若謂漢、唐諸儒獨依孔道,遂謂孔道即帝制之證,則張道陵未嘗不依託老子,摩門教未嘗不依託耶穌,將謂老子、耶穌亦嘗言符咒之術,善多妻之風耶?若謂孔子嘗稱帝制,與二氏之憑空依託不同,則孔子又嘗道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矣。今使有人衣狐貉之衣,食必姜醬,自以為是孔子之道,又以是教人焉,則亦遂謂孔子為口腹之鄙夫,可乎? 竊見孔子雖嘗言專制,而未嘗不言大同。如《禮運》所載「大道之行」一節,或有非今日共和政體所能躋及者。孔子生未開化之世,一言一動,胥以救時為亟,故不得不常言專制。如《詩》《書》與《禮》皆所雅言,而《詩》《書》與《禮》則皆專制之法,不可行於後世者也。(禮運一節,雖首稱大同之美,而其究歸於小康。蓋亦對證發藥之言也。)宋儒學行,誠有卓絕者。仆謂不第宋儒,即如韓昌黎者,吾人雖不是其《原道》之說,而其品行文章,亦實非後人之所及。特是品行自品行,學術自學術,不能以持躬之正,遂許其見道之篤,亦猶不能見道之篤,遂許其持躬之正。此理至明,無足贅也。 孔子生於二千年之前,其思想言論,不能以後世眼光論之,吾人固不必強為裝點,如近世儒者所為,甚至有以周、召共和為今之共和,以唐、虞禪讓為今之民選者。惟孔子未嘗專以君主專制為是,則證據鑿然,未可抹殺也。昔孟子以繼孔自命,跡其言行誠不必盡似孔子,獨其謂孔子為聖之時,則可謂深得孔子之奧。孔子之道可推行於後世者,一時字而已。其他一切則皆是枝枝葉葉,適於古者未必遂適於今也。 仆見本期論文中,有《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一篇。其中所言,仆幾無一語不五體投地。嘗謂今之尊孔者,其病在明知孔子非宗教家,又既知孔子之道,未必全適於後世,然因誤認今日社會道德之墮落,為亡棄舊學之故,思以孔道為補偏救敝之方,故不得不曲為之說,而以孔子為宗教,以孔教為國教之議遂興。此其數皆不明道德之真相,不通論理之思辯有以致之。故先生謂孔子不必尊,仆亦謂孔子不必尊。然謂孔子不必尊則可,謂孔學為純然專制之學,則猶未敢以為信也。 至於眾人專制一語,不過沿用俗稱。其實一人為暴,不過專制;眾人為暴,乃成亂治。專制之暴,為力尚微;亂治之暴,遂不可救。得失之數,蓋較然也。必謂一人可以為暴,眾人即不可為暴,竊謂所謂眾人者,不過較一人為眾而已,持較群氓,猶是少數。以少制多,雖謂非專制焉不可也。矧孔子所值之時,乃是眾人各自於其勢力範圍之中,而施其專制。此則確然為專制而非亂治也。 先生謂吾人寧取共和民政之亂,而不取王者仁政之治。此言蘊理至精,仆寧取妄有訾議?惟是國之施政,不第當問其欲不欲,尤當問其能不能。使國情而適於共和也,則從吾所欲,取共和可也;使國情而不足語此,吾人雖甚欲,其如不能何?(仆此言頗與籌安會人表面所持理由相同。然彼輩謂中國不能行共和,仆則謂吾民既能有辛亥倒清室之戰,復能有去歲爭人格之戰,則吾民非不能行共和者也。至開國艱屯,何國能免?要在吾民有以自奮而已。) 抑又聞之,共和民政無亂也。(真正之共和民政,亦未嘗無亂。其亂在挾多數之意以臨少數。穆勒「群己權界論」論之詳矣。然今日所謂共和民政雲者,既不足以語於真正大多數之民意,則為治為亂,固無系乎此耳。故可以不論。)其所謂亂者,必其鄰於專制者也。蓋今所謂共和民政之亂者,有二端焉耳。其一則蒙共和之名,行專制之實,如近世民賊大盜之所為,其為專制易見也。又其一則勢均力敵,莫能相下,或樹黨以互攻,或恣戮以快意,馴至如法國大革命後之恐怖時代,人人自危,有朝不保夕之虞,此固世俗所嘗目為共和民政之亂者。雖然,苟即其事而一審之,則知此皮相之見,未可據以為共和民政之罪符也。蓋其恣睢暴戾之現於外者,固若以大多數之民意行之,而其實則內幕之中發縱指示者,別有人焉。殺人者一人,被殺者又一人,此亦變象之專制耳。其所謂亂,專制之亂,而非共和之亂也。夫共和民政,固足以導吾人於能力發展之途,而共和民政之出乎軌道以外者,其不足以語此,抑亦明甚。 是故苟以共和與王政較,則去取之間,固人情所同;而以共和之亂,與王政之治相較,則仆寧取其治者以苟安旦夕耳。何則?既同有專制之實,同非自動之制,則除以治亂判去取外,尚有何法以軒輕於其間乎?此則愚見所及不敢苟為從同者山。為是為否,尚祈有以教之為幸。 即頌撰安。 常乃悳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