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的人生 · 五· 文章寸心

張愛玲 《都市的人生》
詩與胡說 夏天的日子一連串燒下去,雪亮,絕細的一根線,燒得要斷了,又給細細的蟬聲連了起來,「吱呀,吱呀,吱」。 這一個月,因為生病,省掉了許多飯菜,車錢,因此突然覺得富裕起來。雖然生的是毫無風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蓆子上滾來滾去,但在夏天,閒在家裡,重事不能做,單只寫篇文章關於Cezanne的畫,關於看過的書,關於中國人的宗教,到底是風雅的。 我決定這是我的「風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談起詩來了。 周作人翻譯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詩:「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細節密,頃刻之間,隨即天明。」我勸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輕性智識份子」的典型,她看過之後,搖搖頭說不懂,隨即又尋思,說:「既然這麼出名,想必總有點什麼東西罷?可是也說不定。一個人出名到某一個程度,就有權利胡說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第一次看見他的詩,是在雜誌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魚》,那倒不是胡說,不過太做作了一點。小報上逐日笑他的時候,我也跟著笑,笑了許多天。在這些事上,我比小報還要全無心肝,譬如上次,聽見說顧明道死了,我非常高興,理由很簡單,因為他的小說寫得不好。其實我又不認識他,而且如果認識,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為他是這樣的一個模範文人,歷盡往古來今一切文人的苦難。 而且他已經過世了,我現在來說這樣的話,太豈有此理。但是我不由得想起《明月天涯》在新聞報上連載的時候,我非常討厭裡面的前進青年孫家光和他資助求學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親總要大魚大肉請他吃飯表示謝意,添菜的費用超過學費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孫家光敘述她先夫的操行與不幸的際遇,報上一天一段,足足敘述了兩個禮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讀下去,純粹因為它是一天一天分載的,有一種最不耐煩的吸引力。我有個表姊,也是看新聞報的,我們一見面就罵《明月天涯》,一面嘰咕一面往下看。顧明道的小說本身不足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眾讀者能夠接受這樣沒顏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的成功,至少是有點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惡痛疾的鴛蝴派相提並論,想必他是再生氣的。我想說明的是,我不能因為顧明道已經死了的緣故原諒他的小說,也不能因為路易士從前作過好詩的緣故原諒他後來的有些詩。但是讀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樣想法了,覺得不但《散步的魚》可原諒,就連這人一切幼稚惡劣的做作也應當被容忍了。因為這首詩太完全,所以必須整段地抄在這裡: 傍晚的家有了烏雲的顏色 風來小小的院子裡 數完了天上的歸鴉 孩子們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飯時妻的瑣碎的話 幾年前的舊事已如煙了 而在青菜湯的淡味里 我覺出了一些生之淒涼 路易士的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樣的潔淨,淒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眼界小,然而沒有時間性,地方性,所以是世界的,永久的。譬如像: 黯色之家浴著春寒 哎 縱有溫情已迢迢了 妻的眼睛是寂寞的 還有《窗下吟》里的: 青青的,平如鏡的戀 卻是那麼遼遠 那遼遠 對於瓦雀與幼鴉們 乃是一個荒誕 這首詩較長,音調的變換極盡婷婷之致。《二月之窗》寫的是比較朦朧微妙的感覺,倒是現代人所特有的——載著悲切而悠長的鷹呼,冉冉地,如一不可思議的帆。而每一個不可思議的日子,無聲地,航過我的二月窗。 在整本的書里找到以上的幾句,我已經覺得非常之滿足,因為中國的新詩,經過胡適,經過劉半農,徐志摩,就連後來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絕路。用唐朝人的方式來說我們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經給人說完了,用自己的話呢,不知怎麼總說得不像話,真是急人的事。可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好詩也有。倪弘毅的《重逢》,我所看到的一部份真是好:——三年前,夏色癱軟就在這死市你困憊失眠夜夜色磅礴言語似夜行車你說未來的墓地有夜來香我說種『片刻之戀』吧用字像「癱軟」,「片戀」,都是極其生硬,然而不過是為了經濟字句,壓得緊,更為結實,決不是蓄意要它「語不驚人死不休」。我尤其喜歡那比方,「言語似夜行車」,斷斷續續,遠而悽愴。再如後來的疲於喧譁看不到後面,掩臉沉沒末一句完全是現代畫幻麗的筆法,關於詩中人我雖然知道得不多,也覺得像極了她,那樣的宛轉的絕望,在影子裡徐徐下陷,伸著弧形的,無骨的白手臂。詩的末一句似是純粹的印象派,作者說恐怕人家不懂:「你盡有蒼綠。」 但是見到她也許就懂了,無量的「蒼綠」中有安詳的創楚。然而這是一時說不清的,她不是樹上拗下來,缺乏水份,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綢緞上的折枝花朵,斷是斷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應該。 所以活在中國就有這樣可愛:髒與亂與憂傷之中,到處會發現珍貴的東西,使人高興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聽說德國的馬路光可鑑人,寬敞,筆直,齊齊整整,一路種著參天大樹,然而我疑心那種路走多了要發瘋的。還有加拿大,那在多數人的印象里總是個毫無興味的,模糊荒漠的國土,但是我姑姑說那裡比什麼地方都好,氣候偏於涼,天是藍的,草碧綠,到處是紅頂的黃白洋房,乾淨得像水洗過的,個個都附有花園。如果可以選擇的話,她願意一輩子住在那裡。要是我就捨不得中國——還沒離開家已經想家了。 (一九四四年八月) 有幾句話同讀者說 我自己從來沒想到需要辯白,但最近一年來常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寫的文章從來沒有涉及政治,也沒有拿過任何津貼。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謂「大東亞文學者大會」第三屆曾經叫我參加,報上登出的名單內有我;雖然我寫了辭函去,(那封信我還記得,因為很短,僅只是:「承聘為第三屆大東亞文學者大會代表,謹辭。張愛玲謹上。」)報上仍舊沒有把名字去掉。 至於還有許多無稽的謾罵,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辯駁之點本來非常多。而且即使有這種事實,也還牽涉不到我是否有漢奸嫌疑的問題;何況私人的事本來用不著向大眾剖白,除了對自己家的家長之外仿佛我沒有解釋的義務。所以一直緘默著。同時我也實在不願意耗費時間與精神去打筆墨官司,徒然攪亂心思,耽誤了正當的工作,但一直這樣沉默著,始終沒有闡明我的地位,給社會上一個錯誤的印象,我也覺得是對不起關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說集重印的時候寫了這樣一段作為序。反正只要讀者知道了就是了。 《傳奇》裡面新收去的五篇,《留情》,《鴻鸞禧》,《紅玫瑰與白玫瑰》,《等》,《桂花蒸 阿小悲秋》,初發表的時候有許多草率的地方,實在對讀者感到抱歉,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經過增刪。還有兩篇改也無從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會做詩的,去年冬天卻做了兩首,自己很喜歡,又怕人家看了說:「不知所云」;原想解釋一下,寫到後來也成了一篇獨立的散文。現在我把這篇《中國的日夜》放在這裡當作跋,雖然它也並不能夠代表這裡許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為一個傳奇末了的「餘韻」,似乎還適當。 封面是請炎櫻設計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張時裝仕女圖,畫著個女人幽幽地在那裡弄骨牌,旁邊坐著奶媽,抱著孩子,仿佛是晚飯後家常的一幕。可是欄杆外,很突兀地,有個比例不對的人形,像鬼魂出現似的,那是現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裡窺視。如果這畫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氣氛。 (一九四七年) 自己的文章 我雖然在寫小說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論。近來忽然覺得有些話要說,就寫在下面。 我以為文學理論是出在文學作品之後的,過去如此,現在如此,將來恐怕還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覺,則從作品中汲取理論,而以之為作品的再生產的衡量,自然是有益處的。但在這樣衡量之際,須得記住在文學的發展過程中作品與理論乃如馬之兩驂,或前或後,互相推進。理論並非高高坐在上頭,手執鞭子的御者。 現在似乎是文學作品貧乏,理論也貧乏。我發現弄文學的人向來是注重人生飛揚的一面,而忽視人生安穩的一面。其實,後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們多是注重人生的鬥爭,而忽略和諧的一面。其實,人是為了要求和諧的一面才鬥爭的。 強調人生飛揚的一面,多少有點超人的氣質。超人是生在一個時代里的。而人生安穩的一面則有著永恆的意味,雖然這種安穩常是不完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時候就要破壞一次,但仍然是永恆的。它存在於一切時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說是婦人性。 文學史上素樸地歌詠人生的安穩的作品很少,倒是強調人生的飛揚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還是在於它是以人生的安穩做底子來描寫人生的飛揚的。沒有這底子,飛揚只能是浮沫。許多強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興奮,不能予人以啟示,就是失敗在不知道把握這底子。 鬥爭是動人的,因為它是強大的,而同時是酸楚的。鬥爭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諧,尋求著新的和諧。倘使為鬥爭而鬥爭,便缺少回味,寫了出來也不能成為好的作品。 我發覺許多作品裡力的成份大於美的成份。力是快樂的,美卻是悲哀的,兩者不能獨立存在。「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詩,然而它的人生態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歡壯烈。我是喜歡悲壯,更喜歡蒼涼。壯烈只有力,沒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劇則如大紅大綠的配角,是一種強烈的對照。但它的刺激性還是大於啟發性。蒼涼之所以有更深長的回味,就因為它像蔥綠配桃紅,是一種參差的對照。 我喜歡參差的對照的寫法,因為它是較近事實的。《傾城之戀》里,從腐舊的家庭里走出來的流蘇,香港之戰的洗禮並不曾將她感化成為革命女性;香港之戰影響范柳原,使他轉向平實的生活,終於結婚了,但結婚並不使他變為聖人,完全放棄往日的生活習慣與作風。因之柳原與流蘇的結局,雖然多少是健康的,仍舊是庸俗;就事論事,他們也只能如此。 極端病態與極端覺悟的人究竟不多。時代是這麼沉重,不容那麼容易就大徹大悟。這些年來,人類到底也這麼生活了下來,可見瘋狂是瘋狂,還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說里,除了《金鎖記》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徹底的人物。他們不是英雄,他們可是這時代的廣大的負荷者。因為他們雖然不徹底,但究竟是認真的。他們沒有悲壯,只有蒼涼。悲壯是一種完成,而蒼涼則是一種啟示。 我知道人們急於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來滿足自己嗜好。他們對於僅僅是啟示,似乎不耐煩。但我還是只能這樣寫。我以為這樣寫是更真實的。我知道我的作品裡缺少力,但既然是個寫小說的,就只能儘量表現小說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們創造出力來。而且我相信,他們雖然不過是軟弱的凡人,不及英雄有力,但正是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這時代的總量。 這時代,舊的東西在崩塌,新的在滋長中。但在時代的高潮來到之前,斬釘截鐵的事物不過是例外。人們只是感覺日常的一切都有點兒不對,不對到恐怖的程度。人是生活於一個時代里的,可是這時代卻在影子似地沉沒下去,人覺得自己是被拋棄了。為要證實自己的存在,抓住一點真實的,最基本的東西,不能不求助於古老的記憶,人類在一切時代之中生活過的記憶,這比摻望將來要更明晰,親切。於是他對於周圍的現實發生了一種奇異的感覺,疑心這是個荒唐的,古代的世界,陰暗而明亮的。回憶與現實之間時時發現尷尬的不和諧,因而產生了鄭重而輕微的騷動,認真而未有名目的鬥爭。 Michael Angelo的一個未完工的石像,題名《黎明》的,只是一個粗糙的人形,面目都不清楚,卻正是大氣磅礴的,象徵一個將要到的新時代。倘若現在也有那樣的作品,自然是使人神往的,可是沒有,也不能有,因為人們還不能掙脫時代的夢魘。 我寫作的題材便是這麼一個時代,我以為用參差的對照的手法是比較適宜的。我用這手法描寫人類在一切時代之中生活下來的記憶。而以此給予周圍的現實一個啟示。我存著這個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說「時代的紀念碑」那樣的作品,我是寫不出來的,也不打算嘗試,因為現在似乎還沒有這樣集中的客觀題材。我甚至只是寫些男女間的小事情,我的作品裡沒有戰爭,也沒有革命。我以為人在戀愛的時候,是比在戰爭或革命的時候更素樸,也更放恣的。 戰爭與革命,由於事件本身的性質,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寫戰爭與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敗在技術的成份大於藝術的成份。和戀愛的放恣相比,戰爭是被驅使的,而革命則有時候多少有點強迫自己。真的革命與革命的戰爭,在情調上我想應當和戀愛是近親,和戀愛一樣是放恣的滲透於人生的全面,而對於自己是和諧。 我喜歡素樸,可是我只能從描寫現代人的機智與裝飾中去襯出人生的素樸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過於華靡。但我以為用《舊約》那樣單純的寫法是做不通的,托爾斯泰晚年就是被這個犧牲了。我也並不贊成唯美派。但我以為唯美派的缺點不在於它的美,而在於它的美沒有底子。溪澗之水的浪花是輕佻的,但倘是海水,則看來雖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飽蓄著洪濤大浪的氣象的。美的東西不一定偉大,但偉大的東西總是美的。只是我不把虛偽與真實寫成強烈的對照,卻是用參差的對照的手法寫出現代人的虛偽之中有真實,浮華之中有素樸,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連忘返了。雖然如此,我還是保持我的作風,只是自己慚愧寫得不到家。而我也不過是一個文學的習作者。 我的作品,舊派的人看了覺得還輕鬆,可是嫌它不夠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覺得還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夠嚴肅。但我只能做到這樣,而且自信也並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夠寫得真實些。 還有,因為我用的是參差的對照的寫法,不喜歡採取善與惡,靈與肉的斬釘截鐵的衝突那種古典的寫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時候主題欠分明。但我以為,文學的主題或者是可以改進一下。寫小說應當是個故事,讓故事自身去說明,比擬定了主題去編故事要好些。許多留到現在的偉大作品,原來的主題往往不再被讀者注意。因為事過境遷之後,原來的主題早已不使我們感覺興趣,倒是隨時從故事本身發現了新的啟示,使那作品成為永生的。就說《戰爭與和平》罷,托爾斯泰原來是想歸結到當時流行的一種宗教團體的人生態度的,結果卻是故事自身的展開戰勝了預定的主題。這作品修改七次之多,每次修改都使預定的主題受到了懲罰。終於剩下來的主題只占插話的地位,而且是全書中安放得最不舒服的部分,但也沒有新的主題去代替它。因此寫成之後,托爾斯泰自己還覺得若有所失。和《復活》比較,《戰爭與和平》的主題果然是很模糊的,但後者仍然是更偉大的作品。至今我們讀它,依然一寸寸都是活的。現代文學作品和過去不同的地方,似乎也就在這一點上,不再那麼強調主題,卻是讓故事自身給它所能給的,而讓讀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 《連環套》就是這樣子寫下來的,現在也還在繼續寫下去。在那作品裡,欠注意到主題是真,但我希望這故事本身有人喜歡。我的本意很簡單:既然有這樣的事情,我就來描寫它。 現代人多是疲倦的,現代婚姻制度又是不合理的。所以有沉默的夫妻關係,有怕致負責,但求輕鬆一下的高等調情,有回覆到動物的性慾的嫖妓——但仍然是動物式的人,不是動物,所以比動物更為可怖。還有便是姘居,姘居不像夫妻關係的鄭重,但比高等調情更負責任,比嫖妓又是更人性的。走極端的人究竟不多,所以姘居在今日成了很普遍的現象。姘居生活的男人的社會地位,大概是中等或中等以下,倒是勤勤儉儉在過日子的。他們不敢大放肆,卻也不那麼拘謹得無聊。他們需要活潑的,著實的男女關係,這正是和他們其他方面生活的活潑而著實相適應的。他們需要有女人替他們照顧家庭,所以,他們對於女人倒也並不那麼病態。《連環套》里的雅赫雅不過是個中等的綢緞店主,得自己上櫃檯去的。如果霓喜能夠同他相安無事,不難一直相安下去,白頭偕老也無不可。他們同居生活的失敗是由於霓喜本身性格上的缺陷。 她的第二個男人竇堯芳是個規模較好的藥材店主,也還是沒有大資本家的氣派的。和霓喜姘居過的一個小官吏,也不過僅僅沾著點官氣而已。他們對霓喜並沒有任何特殊心理,相互之間還是人與人的關係,有著某種真情,原是不足為異的。姘居的女人呢,她們的原來地位總比男人還要低些,但多是些有著潑辣的生命力的。她們對男人具有一種魅惑力,但那是健康的女人的魅惑力。因為倘使過於病態,便不合那些男人的需要。她們也操作,也吃醋爭風打架,可以很野蠻,但不歇斯底里。她們只有一宗不足處:就是她們的地位始終是不確定的。疑忌與自危使她們漸漸變成自私者。這種姘居生活中國比外國更多,但還沒有人認真拿它寫過。鴛鴦蝴蝶派文人看看他們不夠才子佳人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他們既不像愛,又不像嫖,不夠健康,又不夠病態,缺乏主題的明朗性。 霓喜的故事,使我感動的是霓喜對於物質生活的單純的愛,而這物質生活卻需要隨時下死勁去抓住。她要男性的愛,同時也要安全,可是不能兼顧,每致人財兩空。結果她覺得什麼都靠不住,還是投資在兒女身上,囤積了一點人力——最無人道的囤積。霓喜並非沒有感情的,對於這個世界她要愛而愛不進去。 但她並非完全沒有得到愛,不過只是摭食人家的殘羹冷炙,如杜甫詩里說:「殘羹與冷炙,到處潛酸辛。」但她究竟是個健康的女人,不至於淪為乞兒相。她倒像是在貪婪地嚼著大量的榨過油的豆餅,雖然依恃著她的體質,而豆餅里也多少有著滋養,但終於不免吃傷了脾胃。而且,人吃畜牲的飼料,到底是悲愴的。 至於《連環套》里有許多地方襲用舊小說的詞句——五十年前的廣東人與外國人,語氣像《金瓶梅》中的人物;賽珍珠小說中的中國人,說話帶有英國舊文學氣息,同屬遷就的借用,原是不足為訓的。我當初的用意是這樣:寫上海人心目中的浪漫氣氛的香港,已經隔有相當的距離;五十年前的香港,更多了一重時間上的距離,因此特地採用了一種過了時的辭彙來代表這雙重距離。有時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過份了。我想將來是可以改掉一點的。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 寫什麼 有個朋友問我:「無產階級的故事你會寫麼?」我想了一想,說:「不會。要末只有阿媽她們的事,我稍微知道一點。」後來從別處打聽到,原來阿媽不能算無產階級。幸而我並沒有改變作風的計劃,否則要大為失望了。 文人討論今後的寫作路徑,在我看來是不能想像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選擇的餘地似的。當然,文苑是廣大的,遊客買了票進去,在九曲橋上拍了照,再一窩蜂去參觀動物園,說走就走,的確可羨慕。但是我認為文人該是園裡的一棵樹,天生在那裡,根深蒂固,越往上長,眼界越寬,看得更遠,要往別處發展,也未嘗不可以,風吹了種子,播送到遠方,另生出一棵樹,可是那到底是艱難的事。 初學寫文章,我自以為歷史小說也會寫,普洛文學,新感覺派,以至於較通俗的「家庭倫理」,社會武俠,言情艷情,海闊天空,要怎樣就怎樣。越到後來越覺得拘束。譬如說現在我得到了兩篇小說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與人物的輪廓,連對白都齊備,可是背景在內地,所以我暫時不能寫。到那裡去一趟也沒有用,那樣地匆匆一瞥等於新聞記者的訪問。最初印象也許是最強烈的一種。可是,外國人觀光燕子窠,印象縱然深,我們也不能從這角度去描寫燕子窩顧客的心理吧? 走馬看花固然無用,即使去住兩三個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無用,因為生活空氣的浸潤感染,往往是在有意無意中的,不能先有個存心。文人只須老老實實生活著,然後,如果他是個文人,他自然會把他想到的一切寫出來。他寫所能夠寫的,無所謂應當。 為什麼常常要感到改變寫作方向的需要呢?因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複。以不同的手法處理同樣的題材既然辦不到,只能以同樣的手法適用於不同的題材上——然而這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經驗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幾個人能夠像高爾基像石揮那樣到處流浪,哪一行都混過?其實這一切的顧慮都是多餘的吧?只要題材不太專門性,像戀愛結婚,生老病死,這一類頗為普遍的現象,都可以從無數各各不同的觀點來寫,一輩子也寫不完。如果有一天說這樣的題材已經沒的可寫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沒的可寫了。即使找到了嶄新的題材,照樣的也能夠寫出濫調來。 存稿 我寫文章很慢很吃力,所以有時候編輯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來,他就說:「你有存稿,拿一篇出來好了。」久而久之,我自己也疑心我的確有許多存稿囤在那裡,終於下決心去搜羅一下。果然,有是有的。我現在每篇摘錄一些,另作簡短的介紹。有誰願意刊載的話,盡可以指名索取——就恐怕是請教乏人。 年代最久遠的一篇名喚《理想中的理想村》,大約是十二三歲時寫的。以前還有,可惜散失了。我還記得最初的一篇小說是一個無題的家庭倫理悲劇,關於一個小康之家,姓雲,娶了個媳婦名叫月娥,小姑叫鳳娥。哥哥出門經商去了,於是鳳娥便乘機定下計策來謀害嫂嫂。寫到這裡便擱下了,沒有續下去。另起爐灶寫一篇歷史小說,開頭是:「話說隋末唐初時候。」我喜歡那時候,那仿佛是一個興興轟轟橙紅色的時代。我記得這一篇是在一個舊帳簿的空頁上起的稿,簿子寬而短,分成上下兩截,淡黃的竹紙上印著紅條子。用墨筆寫滿了一張,有個親戚名喚「辮大侄侄」的走來看見了——我那時候是七歲吧,卻有許多二十來歲堂房侄子——他說:「喝!寫起《隋唐演義》來了。「我覺得非常得意,可是始終只寫了這麼一張,沒有這魄力硬挺下去。(似乎我從九歲起就開始向編輯先生進攻了,但那時候投稿新聞報本埠附刊幾次都消息沉沉,也就不再嘗試了,直到兩年前。) 再歇了幾年,在小學讀書的時候,第一次寫成一篇有收梢的小說。女主角素貞,和她的情人游公園,忽然有一隻玉手在她肩頭拍了一下,原來是她的表姊芳婷。她把男朋友介紹給芳婷,便釀成了三角戀愛的悲劇。素貞憤而投水自殺。小說用鉛筆寫在一本筆記簿上,同學們睡在蚊帳里翻閱,摩來摩去,字跡都擦糊塗了。書中負心的男子名叫殷梅生,一個姓殷的同學便道:「他怎麼也姓殷?」提起筆來就改成了王梅生。我又給改回來。幾次三番改來改去,紙也擦穿了。 這是私下裡做的。在學校里作文,另有一種新的台閣體,我還記得一行警句:「那醉人的春風,把我化成了石像在你的門前。」《理想中的理想村》便是屬於這時期的。我簡直不能相信這是我寫的,這裡有我最不能忍耐的新文藝濫調:「在小山的頂上有一所精緻的跳舞廳。晚飯後,乳白色的淡煙漸漸地褪了,露了明朗的南國的藍天。你可以聽見悠揚的音樂,像一幅桃色的網,從山頂上撒下來,籠罩著全山。——這裡有的是活躍的青春,有的是熱的火紅的心,沒有頹廢的小老人,只有健壯的老少年。銀白的月踽踽地在空空洞洞的天上徘徊,她仿佛在垂淚,她恨自己的孤獨。——還有那個游泳池,永遠像一個慈善的老婆婆,滿臉皺紋地笑著,當她看見許多活潑的孩子像小美人魚似的撲通撲通跳下水去的時候,她快樂得爆出極大的銀色水花。她發出洪亮的笑聲。她雖然是老了,她的心是永遠年青的。孩子們愛她,他們希望他們不辜負她的期望。他們努力地要成為一個游泳健將。——沿路上都是蓬勃的,甜笑著的野薔薇,風來了,它們扭一扭腰,送一個明媚的眼波,仿佛是在時裝展覽會裡表演時裝似的。清泉潺潺地從石縫裡流,流,流,一直流到山下,聚成一片藍光瀲灩的池塘。在薰風吹醉了人間的時候,你可以躺在小船上,不用劃,讓它輕輕地,仿佛是怕驚醒了酣睡的池波,飄著飄著,在濃綠的垂柳下飄著。——這是多麼富於詩意的情景喲!」 雖然我不喜歡張資平,風氣所趨,也不免用了兩個情感洋溢的「喲」字。我有個要好的同學,她姓張,我也姓張,她喜歡張資平,我喜歡張恨水,兩個時常爭辯著。 後來我就寫了個長篇的純粹鴛蝴派的章回小說,《摩登紅樓夢》。回目是我父親代擬的,頗為像樣,共計五回: 滄桑變幻寶黛住層樓 雞犬升仙賈璉膺景命 弭訟端覆雨翻雲 賽時裝嗔鶯叱燕 收放心浪子別閨圍 假虔誠情郎參教典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屬 淒涼泉路同命作鴛鴦 音問浮沉良朋空灑淚 波光駘蕩情侶共嬉春 陷阱設康衢嬌娃蹈險 驪歌驚別夢遊子傷懷 開端寫寶玉收到傅秋芳寄來的一張照片: 「寶玉笑道:『襲人你倒放出眼光來批評一下子,是她漂亮呢還是——還是林妹妹漂亮?』襲人向他重重地瞅了一下道:『哼!我去告訴林姑娘去!拿她同外頭不相干的人打比喻——別忘記了,昨天太太囑咐過,今兒晚上老爺乘專車從南京回上海,叫你去應一應卯兒呢,可千萬別忘了,又惹老爺生氣。』」 寫賈璉得官: 「黑壓壓上上下下擠滿了一屋子人,連趙姨娘周姨娘也從小公館裡趕了來了,趙姨娘還拉著袖子和鳳姐兒笑著嚷:『二奶奶大喜呀!』鳳姐兒滿臉是笑,一把拉著寶玉道:『寶兄弟,去向你璉二哥道個喜吧!老爺栽培他,給了他一個鐵道局局長幹了!』 寶玉擠了進去,又見賈母歪在楊貴妃榻上,鴛鴦蹲在小凳上就著煙燈燒鴉片,琥珀斜簽倚在榻上給賈母捶腿賈璉這時候真是心花一朵朵都開足了,這一樂直樂得把平時的洋氣派洋禮節都忘得乾乾淨淨,退後一步,垂下手來,恭恭敬敬給賈政請了個安,大聲道:『謝二叔的栽培。』」 鳳姐兒在房中置酒相慶, 「自己坐了主席,又望著平兒笑道:『你今天也來快活快活,別拘禮了,坐到一塊兒來樂一樂罷!』三人傳杯遞盞賈璉道:『這兩年不知鬧了多少饑荒,如今可好了。』鳳姐瞅了他一眼道:『錢留在手裡要咬手的,快去多討兩個小老婆罷!』賈璉哈哈大笑道:『奶奶放心,有了你和平兒這兩個美人胎子,我還討什麼小老婆呢?』鳳姐冷笑道:『二爺過獎了!你自有你的心心念念睡里夢裡都不忘記的心上人放在沁園村小公館裡,還裝什麼假惺惺呢?大家心裡都是透亮的了!』賈璉忙道:『尤家的自從你去鬧了一場之後,我聽了你的勸告,一趟也沒有去過,這是豐兒可以作證人的。』鳳姐道:『除了她,你外面還不知養著幾個堂子裡的呢!我明兒打聽明白了來和你仔仔細細算一筆總帳!』平兒見他倆話又岔到斜里去了,連忙打了個岔混了過去。」 賈珍帶信來說尤二姐請下律師要控告賈璉誘姦遺棄,因為他「新得了個前程,官聲要緊」,打算大大詐他一筆款子。 賈璉無法籌款,「想來想去唯有向賈珍那裡去通融通融,橫豎這事起先是他也有一份兒在內的,諒他不至堅拒。」賈珍挪了尤氏的私房錢給他,怕他賴債,託詞是向朋友處轉借來的。 底下接寫主席夫人賈元春主持的新生活時裝表演,秦鍾智能的私奔,賈府里打發出去的芳官藕官加入歌舞團,複寫賈珍父子及寶玉所追求;巧姐兒被綁;寶玉鬧著要和黛玉一同出洋,家庭里通不過,便負氣出走,賈母王夫人終於屈服。 「襲人叫寶玉到寶釵處辭行,寶玉推說:『姨媽近來老不給人好臉子看。』後來他自己心裡也覺不過意,問襲人道:『寶姐姐有什麼怪我的話嗎?』襲人道:『我怎麼知道你們的事呢?』寶玉長長地嘆了一口氣。」臨行的時候,寶黛又拌了嘴,鬧決裂了,一時不及挽回,寶玉只得單身出國去了。 這是通俗小說,一方面我也寫著較雅馴的東西。中學快畢業的時候,在校刊上發表了兩篇新文藝腔很重的小說,《牛》與《霸王別姬》。《牛》可以代表一般「愛好文藝」的都市青年描寫農村的作品,也許是其志可嘉,但是我看了總覺不耐煩: 祿興銜著旱菸管,叉著腰站在門口。雨才停,屋頂上的濕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黃泥潭子,汪著綠水。水心疏疏幾根狗尾草,隨著水淌,輕輕搖著淺栗色的穗子。迎面吹來的風,仍然是冰涼地從鼻尖擦過,不過似乎比冬天多了一點青草香。 祿興在板門上磕了磕菸灰,緊了一緊束腰的帶子,向牛欄走去。在那邊,初晴的稀薄的太陽穿過柵欄,在泥地上勻鋪著長方形的影和光。兩隻瘦怯怯的小黃雞抖著黏濕的翅膀,走來走去啄食吃。牛欄裡面,積滿灰塵的空水槽寂寞地躺著,上面鋪了一層紙,曬著乾菜。 角落裡,乾草屑還存在。柵欄有一面磨擦得發白,那是從前牛吃飽了草頸項發癢磨的。祿興輕輕地把手放在磨壞的柵欄上,撫摸著粗糙的木頭,鼻樑上一縷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淚水泛滿了眼睛。 祿興賣掉了牛,春來沒有牛耕田,打算送兩隻雞給鄰舍,租借一隻牛。祿興娘子起初是反對的:「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給人牽去了,又是銀簪子又該輪到這兩隻小雞了!你一個男子漢,只會算計我的東西!」 牛到底借來了,但是那條牛脾氣不好,不服他管束。祿興略加鞭策,牛向他沖了過來,牛角刺入他的胸膛,他就這樣地送了命。 又是一個黃昏的時候,祿興娘子披麻戴孝送著一個兩人抬的黑棺材出門。她再三把臉貼在冰涼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亂髮揉擦著半乾的封漆。她那柔馴的戰抖的棕色大眼睛裡面充滿了眼淚;她低低地用打顫的聲音說:」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會吃會做的壯牛活活給牽走了銀簪子陪嫁的九成銀,亮晶晶的銀簪子接著是我的雞還有你還有你也讓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覺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戀的東西都長了翅膀,在涼潤的晚風中漸漸飛去。 黃黃的月亮斜掛在煙囪口,被炊煙薰得迷迷鎊鎊,牽牛花在亂墳堆里張開粉紫的小喇叭,犬尾草簌簌地搖著栗色的穗子。展開在祿興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個漫漫的長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雞聲和祿興的高大的在燈前晃來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該是多麼寂寞的晚上呵! 去年看了李世芳的《霸王別姬》,百感叢生,想把它寫成一篇小說,可是因為從前已經寫過一篇,當時認為動人的句子現在只覺得肉麻與憎惡;因為擺脫不開那點回憶,到底沒有寫成。那篇《霸王別姬》很少中國氣味,近於現在流行的古裝話劇。項羽是「江東叛軍領袖」。虞姬是霸王身背後的一個蒼白的忠心的女人,霸王果然一統天下,她即使做了貴妃,前途也未可樂觀。現在,他是她的太陽,她是月亮,反射他的光。他若有了三宮六院,便有無數的流星飛入他們的天宇。 因此她私下裡是盼望這仗一直打下去的。困在垓下的一天晚上,於巡營的時候,她聽到敵方遠遠傳來「哭長城」的楚國小調。她匆匆回到營帳里去報告霸王,但又不忍心喚醒他。 「他是永遠年青的人們中的一個;雖然他那紛披在額前的亂髮已經有幾根灰白色,並且光陰的利刃已經在他堅凝的前額上劃了幾條深深的皺痕,他的睡熟的臉依舊含著一個嬰孩的坦白和固執。」 霸王聽見了四面楚歌,知道劉邦已經盡得楚地了。「虞姬的心在絞痛,當她看見項王的倔強的嘴唇轉成了白色。他的眼珠發出冷冷的玻璃一樣的光輝。那雙眼睛向前瞪著的神氣是那樣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寬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夠覺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動,她又覺得一串冰涼的淚珠從她手心裡一直滾到她的臂彎里。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會流淚的動物。 他甩掉她的手,拖著沉重的腳步,歪歪斜斜走回帳篷里。她跟了進來,看見他傴僂著腰坐在榻上,雙手捧著頭。蠟燭只點剩了拇指長的一截。殘曉的清光已經透進了帷幔。 「給我點酒。」他抬起眼來說。 當他捏著滿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盞在手裡的時候,他把手撐在膝蓋上,微笑看著她。 「虞姬,我們完了。看情形,我們是註定了要做被包圍的困獸了,可是我們不要做被獵的,我們要做獵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最後一次的行獵了。我要衝出一條血路,從漢軍的軍盔上面踏過去!哼,那劉邦,他以為我已經被他關在籠子裡了嗎?我至少還有一次暢快的圍獵的機會,也許我的獵槍會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了一隻貴重的紫貂一般。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軟甲,你得跟隨我,直到最後一分鐘。我們都要死在馬背上。」 虞姬不肯跟他去,怕分了他的心。他說:「噢,那你就留在後方,讓漢軍的士兵發現你,把你獻給劉邦吧!」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進了她的胸膛。 項羽衝過去托往她的腰,她的手還緊抓著那鑲金的刀柄。項羽俯下他的含淚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緊緊瞅著她。她張開她的眼,然後,仿佛受不住這樣強烈的陽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們。項羽把耳朵湊到她的顫動的唇邊,他聽見她在說一句他所不懂的話:「我比較歡喜這樣的收梢。」 等她的身體漸漸冷了之後,項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來,在他的軍衣上揩抹掉血漬。然後,咬著牙,用一種沙啞的野豬的吼聲似的聲音,他喊叫:「軍曹,軍曹,吹起號角來!吩咐備馬,我們要衝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萊塢電影的作風了。 後來我到香港去讀書,歇了三年光景沒有用中文寫東西。為了練習英文,連信也用英文寫。我想這是很有益的約束。現在我又寫了,無限制地寫著。實在是應當停一停了,停個三年五載,再提起筆來的時候,也許得有寸進,也未可知。 論寫作 在中學讀書的時候,先生向我們說:「做文章,開頭一定要好,起頭起得好,方才能夠抓住讀者的注意力。結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們大家點頭領會。她繼續說道:「中間一定也要好——」還未說出所以然來,我們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當我將一篇小說寫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終於搖搖頭撕毀了的時候,我想到那位教師的話,不由得悲從中來。 寫作果然是一件苦事麼?寫作不過是發表意見,說話也同樣地發表意見,不見得寫文章就比說話難。古時候,紙張筆墨未經發明,名貴的記錄與訓誨,用漆寫在竹簡上,手續極其累贅麻煩,人們難得有書面發表意見的機會,所以作風方面力求其簡短含蓄,不許有一句廢話。後來呢,有了紙,有了筆,可以一搖而就,廢話就漸漸多了。到了現在,印刷事業發達,寫文章更成了稀鬆平常的事,不必鄭重出之。最近紙張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變化,執筆者不得不三思而後寫了。 紙的問題不過是暫時的,基本問題還是:養成寫作習慣的人,往往沒有話找話說,而沒有寫作習慣的人,有話沒處說。我並不是說有許多天才默默無聞地餓死在閣樓上。比較天才更為要緊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說來,活過半輩子的人,大都有一點真切的生活經驗,一點獨到的見解。他們從來沒想到把它寫下來,事過境遷,就此湮沒了。也許是至理名言,也許僅僅是無足重輕的一句風趣的插諢,然而積少成多,究竟是我們文化遺產的一項損失。舉個例子,我認識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對於老年人的脫髮有極其精微的觀察。 她說:中國老太太從前往往禿頭,現在不禿了。老太爺則反是,從前不禿,現在常有禿的。外國老太太不禿而老太爺禿,為什麼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結論:舊時代的中國女人梳著太緊的髮髻,將頭髮痛苦地往後拉著,所以易禿。男子以前沒有戴帽的習慣,現在的中國男子與西方人一般的長年離不開帽子,戴帽於頭髮的健康有礙,所以禿頭的漸漸多了。然則外國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禿呢?外國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壓在眉心,忽而釘在腦後,時時改變位置,所以不至於影響到頭皮的青春活力。諸如此類,有許多值得一記的話,若是職業文人所說,我就不敢公然剽竊了,可是像他們不靠這個吃飯的,說過就算了,我就像拾垃圾一般地拾了回來。 職業文人病在「自我表現」表現得過度,以致於無病呻吟,普通人則表現得不夠,悶得慌。年紀青的時候,倒是敢說話,可是沒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會上有了地位,說出話來有相當份量,誰都樂意聽他的,可是正努力地學做人,一味地唯唯否否,出言吐語,切忌生冷,總揀那爛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紀大了,退休之後,比較不負責任,可以言論自由了,不幸老年人總是嘮叨的居多,聽得人不耐煩,任是入情入理的話,也當做耳邊風。這是人生一大悲劇。 真是缺乏聽眾的人,可以去教書,在講堂上海闊天空,由你發揮,誰打呵欠,扣誰的分數——再痛快也沒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請人吃飯,那人家就不能不委曲一點,聽你大展鴻論,推斷世界大戰何時結束,或是追敘你當年可歌可泣的初戀。《笑林廣記》里有一個人,專好替人寫扇子。這一天,看見朋友手搖一把白摺扇,立刻奪過來要替他寫。那朋友雙膝跪下。他攙扶不迭道:「寫一把扇子並不費事,何必行此大禮?」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寫,我是求你別寫。」聽說從前有些文人為人所忌,給他們錢叫他們別寫,像我這樣缺乏社會意識的,恐怕是享不到這種福了。李笠翁在《閒情偶寄》里說:「場中作文,有倒騙主司入彀之法。開卷之初,當有奇句奪目,使之一見而驚,不敢棄之,此一法也。終篇之際,當以媚語攝魂,使之執卷流連,若難遽別,此一法也。」又要驚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穩住了人,似乎是近於妾婦之道。由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討論作者與讀者的關係。 西方有這麼一句成語:「詩人向他自己說話,被世人偷聽了去。」詩人之寫詩,純粹出於自然,腦子裡決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們的學校教育卻極力地警告我們,作文的時候最忌自說自話,時時刻刻都得顧及讀者的反應。這樣究竟較為安全,除非我們確實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曠世奇才。要迎合讀者的心理,辦法不外這兩條:(一)說人家所要說的;(二)說人家所要聽的。說人家所要說的,是代群眾訴冤出氣,弄得好,不難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輿論對於左翼文學有一點常表不滿,那就是「診脈不開方」。逼急了,開個方子,不外乎階級鬥爭的大屠殺。現在的知識分子之談意識形態,正如某一時期的士大夫談禪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會說,說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這毛病的,這可以說是「男人病」的一種,我在這裡不打算多說了。退一步想,專門描寫生活困難罷。固然,大家都抱怨著這日子不容易過,可是你一味地說怎麼苦怎麼苦,還有更苦的人說:「這算得了什麼?」比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無從訴苦了。那麼,說人家所要聽的罷。大家願意聽些什麼呢?越軟性越好——換言之,越穢褻越好麼?這是一個很普遍的錯誤觀念。我們拿《紅樓夢》與《金瓶梅》來打比方罷。拋開二者的文學價值不講——大眾的取捨並不是完全基於文學價值的——何以《紅樓夢》比較通俗得多,只聽見有熟讀《紅樓夢》的,而不大有熟讀《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銷路廣的小說,家傳戶誦的也不是「香艷熱情」的,而是那溫婉,感傷,小市民道德的愛情故事。所以穢褻不穢褻這一層倒是不成問題的。 低級趣味不得與色情趣味混作一談,可是在廣大的人群中,低級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論的事實。文章是寫給大家看的,單靠一兩個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爭取眾多的讀者,就得注意到群眾興趣範圍的限制。作者們感到曲高和寡的苦悶,有意地去迎合低級趣味。存心迎合低級趣味的人,多半是自處甚高,不把讀者看在眼裡,這就種下了失敗的根。既不相信他們那一套,又要利用他們那一套為號召,結果是有他們的淺薄而沒有他們的真摯。讀者們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覺得了。要低級趣味,非得從裡面打出來。我們不必把人我之間劃上這麼清楚的界限。我們自己也喜歡看張恨水的小說,也喜歡聽明皇的秘史。將自己歸入讀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們所要的是什麼。要什麼,就給他們什麼,此外再多給他們一點別的——作者有什麼可給的,就拿出來,用不著扭捏地說:「恐怕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罷?」那不過是推諉。作者可以儘量給他所能給的,讀者儘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紅樓夢》大多數人於一生之中總看過幾遍。就我自己說,八歲的時候第一次讀到,只看見一點熱鬧,以後每隔三四年讀一次,逐漸得到人物故事的輪廓,風格,筆觸,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現在再看,只看見人與人之間感應的煩惱。——個人的欣賞能力有限,而《紅樓夢》永遠是「要一奉十」的。「要一奉十」不過是一種理想,一種標準。我們還是實際化一點,談談寫小說的甘苦罷。寫小說,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夠痛痛快快哭一聲,倒又好了,無奈我所寫的悲哀往往是屬於「如匪浣衣」的一種。拙作《傾城之戀》的背景即是取材於《柏舟》那首詩上的: 亦有兄弟,不可以據。 憂心悄悄,慍於群小。 觀閔既多,受侮不少。 日居月諸,胡迭而微? 心之憂矣,如匪浣衣。 靜言思之,不能奮飛。 「如匪浣衣」那一個譬喻,我尤其喜歡。堆在盆旁的髒衣服的氣味,恐怕不是男性讀者們所能領略的罷?那種雜亂不潔的,壅塞的憂傷,江南的人有一句話可以形容:「心裡很『霧數』。」(「霧數」二字,國語裡似乎沒有相等的名詞。) 是個故事,就得有點戲劇性。戲劇就是衝突,就是磨難,就是麻煩。就連P. G. Wodenhouse那樣的滑稽小說,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誘入煩惱叢中,愈陷愈深,然後再把他弄出來。快樂這東西是缺乏興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樂,所以沒有一齣戲能夠用快樂為題材。像《浮生六記》,《閨房記樂》與《閒情記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無怪話劇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點失了真。 寫小說,是為自己製造愁煩。我寫小說,每一篇總是寫到某一個地方便覺得不能寫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青的時候》,剛剛吃力地越過了阻礙,正可以順流而下,放手寫去,故事已經完了。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這樣的罷?生命即是麻煩,怕麻煩,不如死了好。麻煩剛剛完了,人也完了。 寫這篇東西的動機本是發牢騷,中間還是兢兢業業地說了些玩話。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願守在「文字獄」裡面呢?我想歸根究底還是因為文字的韻味。譬如說,我們家裡有一雙舊式的朱漆皮箱,在箱蓋裡面我發現這樣的幾行字,印成方塊形: 高州鍾同濟 鋪在粵東省城城隍廟左便舊倉巷 開張自造家用皮箱衣包帽盒發客 貴客光顧請認招牌為記 主固不誤 光緒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撐著箱子蓋看了兩遍,因為喜歡的緣故,把它抄了下來。還有麻油店的橫額大匾「自造小磨麻油衛生麻醬白花生醬提尖錫糖批發」。雖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們也像是隔了一層,略有點神秘。 然而我最喜歡的還是申曲里的幾句套語:「五更三點望曉星,文武百官下朝廷。東華龍門文官走,西華龍門武將行。文官執筆安天下,武將上馬定乾坤」 照例這是當朝宰相或是兵部尚書所唱,接著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種種問題。若是夫人所唱,便接著「老身」的自敘。不論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們具有同一種的宇宙觀——多麼天真純潔的,光整的社會秩序:「文官執筆安天下,武將上馬定乾坤!」思之令人淚落。 (一九四四年四月) 談看書 近年來看的書大部份是記錄體。有個法國女歷史學家佩奴德(Regine Pernoud)寫的文蓮娜王后傳——即《冬之獅》影片女主角,離婚再嫁,先後母儀英法二國——裡面有這麼一句:「事實比虛構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戲劇性,向來如此。」這話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過事實有它客觀的存在,所以「橫看成嶺側成峰」,的確比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時候愛看《聊齋》,連學它的《夜雨秋燈錄》等,都看過好幾遍,包括《閱微草堂筆記》,儘管《閱微草堂》的冬烘頭腦令人髮指。 多年不見之後,《聊齋》覺得比較纖巧單薄,不想再看,純粹記錄見聞的《閱微草堂》卻看出許多好處來,裡面典型十八世紀的道德觀,也歸之於社會學,本身也有興趣。紀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顯宦,自然沒有《聊齋》的社會意識,有時候有意無意輕描淡寫兩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異代的讀者感到震動。例如農忙的季節,成群到外鄉「插青」的農婦,偶爾也賣淫,當地大戶人家臨時要找個女人,她們公推一個少婦出來,她也「冊首無語」。夥伴間這樣公開,回去顯然瞞不住,似乎家裡也不會有問題,這在中國農村幾乎不能想像,不知道是否還是明末兵燹,滿清入關後重大破壞的結果。手邊無書,可能引錯。這又已經六七年了,也說不定都纏夾,「姑妄言之」(紀昀的小標題之一)。 又有三寶四寶的故事:兩家鄰居相繼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寶四寶,從小訂了婚,大家嘲笑他們是夫妻,也自視為夫婦。十三四歲的時候逃荒,路上被父母賣到同一個大戶人家,看他們的名字以為是兄妹,鄉下孩子也不敢多說。內外隔絕,後來四寶收房作妾,三寶抑鬱而死。四寶聽見這消息,才哭著把他們的關係告訴別的婢媼,說一直還想有這麼一天團聚,現在沒指望了。長嚎了幾聲,跳樓死了。轉述這件新聞的人下評語說:「異哉此婢,亦貞亦淫,不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紀昀總算說他持論太嚴,不讀書的人,能這樣也就不容易了。 這裡的鬼故事有一則題作「噴水老婦」,非常恐怖:一個人宿店,夜裡看見一個肥胖的老婦拿著燙衣服用的小水壺,嘴裡含著水噴射,繞著院子疾走。以為是隔壁裁縫店的人,但是她進屋噴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臉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窺視,她突然逼近,噴濕了窗紙,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發現,才講出這件事。這故事有一種不可思議,而又有真實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個噩夢。但是《閱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說教氣息太濃,只有新疆的傳說清新渾樸,有第一手敘述的感覺。當地有紅柳樹,有一尺來高的小人叫紅柳娃,衣冠齊整,捉到了,會呦呦作聲哀告叩頭。放它走了,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遙遙叩首,屢次這樣,直到追不上為止。 最近讀到「棉內胡尼」的事,馬上想起紅柳娃。夏威夷據說有個侏儒的種族,從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島,土著稱為棉內胡尼(menehuni)。內中氣候最潮濕的柯文島——現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農——山林中至今還有矮人的遺民,晝伏夜出,沿岸有許多石砌的魚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溝渠小路,都是他們建造的。科學家研究的結果,棉內胡尼確實生存過,不過沒有傳說中那麼小。像愛爾蘭神話中的「小人」(little people)與歐洲大陸上的各種小精靈,都只是當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較瘦小。棉內胡尼與夏威夷人同種,是最早的一撥移民,西曆十二世紀又來了一撥,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們。柯艾島似乎是他們最後的重鎮,躲在山上晝伏夜出,有時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階平台等工程。據說只肯夜間工作,如果天明還沒完工,就永遠造不成。 後來他們大概絕了種,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舊有人在山間小路上看見怪異的侏儒,神出鬼沒。有個檀香山商人,到這荒山上打獵,夜間聽見人語聲,是一種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們這一行人始終沒看見這山谷里有人煙。檀香山又有個科學家到這島上收集標本,在山洞裡過夜,聽見像是釘錘敲打石頭的聲音,驚醒了在洞口張望,看見小徑上有一點燈光明滅。他喊叫著打招呼,燈光立即隱去。第二天早上看見地下補上新石頭,顯然在修路。以為是私販釀酒搬運下山,告訴老夏威夷人,卻微笑著說:「棉內胡尼只打夜工。」——見夏威夷大學葛羅夫。戴教授(A. Grove Day)所編《夏威夷的魅惑》(「The Speli of Hawaii)散文選。 人種學家瑟格斯(R. G. Suggs)說:「夏威夷的『棉內胡尼』傳說,在南太平洋有些別的島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島嶼也有。出自一個共同的神話底層夏威夷從來沒有過漆黑的侏儒。」原來棉內胡尼非常黑,會不會是指菲律賓小黑人?馬來亞、安達門群島、新幾尼亞、澳洲東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灣殘存的少數「矮人」,想必也是同種。現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卻是亞洲最早出現的人種之一,結集處分布很廣。戴教授說科學家「暫定」夏威夷有過矮人,大概因為夏威夷從未有過小黑人,所以認為與夏威夷人同種。同種而稍矮,似乎不會給傳得這麼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話,在他的書《泡麗尼夏的島嶼文化》裡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島統稱泡麗尼夏,書中說島人來自華南,廣州海南島一帶。因為漢族在黃河流域勢力膨脹,較落後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連鎖反應,波及到東南亞。 考古學發現四千年前華南沿海居民已經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開始向海外發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當時華南的文化,用石頭捶搗樹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樣——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麗尼夏——尤其是一種梯級形鑿子,柄部一邊削掉一塊,拿著比較伏手,是夏威夷石鑿的特徵,起源於華南內陸與沿海,亞洲別處都沒有。夏威夷人相信他們來自西方日落處一個有高山的島,「夕陽里的故鄉夏威基(Hawaiki)」,原來夏威基就是多山的華南越南海岸,也確是在西邊。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傳說有人駕著七級筏子回夏威基,兩層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來,也有的留在大陸被同化了。這樣說來,他們是最早的華僑,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賓,南下索羅門群島,也許另有一支沿東南亞海岸到印尼。西漢已經深入南太平洋,東漢從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發現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滄海一粟,竟沒錯過,又沒有指南針,全靠夜觀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顏色,雲的式樣。考古學家掘出從前船上帶著豬、雞、農植物種籽,可見是有計劃的大規模移民,實在是人類史上稀有的奇蹟。同一時代西方中東的航海家緊挨著海岸走,都還當樁大事。 我們且慢認僑胞。語言學家戴安(I. Dyen)根據計算機分析,認為夏威有人另有發源地,在索羅門群島東南,紐海不列地斯或邊克斯群島,島人打魚為生,約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賓、台灣通商,又不知道在東南亞什麼地方學到農業,印尼等地都還沒有。倒了過來自東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從亞洲出海東行的理論,——日本人相信他們的祖先來自東方日出處,不知道是否指這批東來的航海者。當地本來已經有土著,但是他們有理由對這一支引以為榮。許多民間傳說都像荷馬史詩一樣在近代證實了。 夏威夷人究竟是亞洲出去的還是西太平洋上來的,論爭還在進行中,是傾向後一說的較多:先向西發展到東南亞,再向東擴張,商朝中葉的時候發現塔喜堤,是少數人遇見風暴漂流去的,內中有印尼人。他們有計劃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遙,長程的都是颶風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魯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為一族。後來發現夏威夷,也是無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說與影片《夏威夷》中的壯舉。(見魏達(A. P. Vayda)編《太平洋的民族與文化》)事實往往就是這樣煞風景。 瑟格斯說夏威夷黑侏儒的傳說,許多別的島上都有,「出自一個共同的神話底層」,換句話說,是大家共同的意識下層醞釀出來的神話,也就是所謂「種族的回憶」。南太平洋島人的潛意識裡都還記得幾千年前在菲律賓、台灣、馬來半島遇見的小黑人。 夏威夷與塔喜堤語言大同小異,至今塔喜堤人稱下層階級的人為「棉內胡尼」,這名詞顯然是他們先有,帶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認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內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後移用在神話中的矮人身上,「是輕侮下層階級的表示」。 我覺得可能有個較簡單的解釋:夏威夷人稱神話中的矮人為「下等人」,因為矮人曾經被奴役,是下等人。非洲也有小黑人,躲在剛果森林裡很少露面,但是對當地的黑人一向臣服。黑人不但體力優越,已經進化到鐵器時代農業社會,小黑人打了獵來獻上野味,交換香蕉鐵器陶器。夏威夷人當初在東南亞,與小黑人也許是類似的情形。夏威夷神話里的矮人只肯做夜工,那是被迫服役,而又像非洲小黑人一樣怕羞,膽怯避人,所以乘夜裡來砌牆築路。如果是這樣,那麼「棉內胡尼」這名詞有一個時期兼指小黑人與下層階級,因為二者是合二而一的。塔喜堤人移植夏威夷,失去聯絡後,語言分別發展,各自保存了「棉內胡尼」兩個意義中之一,另一失傳。這樣似乎也還近情理。前面引戴教授書上說,棉內胡尼與歐洲民間傳說的小精靈一樣,不過是比較矮小的較早的居民。現在我們知道棉內胡尼其實不是夏威夷本土的,而是夏威夷人第二故鄉的小黑人。歐洲沒聽說有過小黑人。傳說的小人會不會也就是小黑人,也是悠遠的種族的回憶中的事,不在歐洲? 歐洲的小精靈裡面,有一種小妖叫「勃朗尼」(Brownbie,即「褐色的東西),人形而極小,是成年男子,脾氣好,會秘密幫助人料理家務,往往在夜間,人不知鬼不覺,已經繪做好了,與棉內胡尼的行徑如出一轍,不過一個在家裡當差,一個在戶外幹活。現代英美有一支女童子軍穿褐色制服,叫勃朗尼,顧名思義,是叫她們做主婦的助手。也有男童勃朗尼。又有勃朗尼牌子的廉價攝影機,後來凡是便宜的照相機都叫勃朗尼。美國人常吃一種粗糙的巧克力果仁糕,切小長方塊,也叫勃朗尼,諺語「勃朗尼工作」指無報償的辛勤工作,為人作嫁。兒童故事插圖上畫勃朗尼總畫他們穿著咖啡色的中世紀緊身呢襖,同色褲襪,通身褐色,其實「褐色的東西」指膚色的可能性較大。顯然是替白人服役的小黑人——小黑人都是棕色皮膚,不很黑。 歐洲沒有小黑人,這是亞洲還是非洲的?威廉·浩伍士(著有《人類在形成中》(Mankind in the Making))認為兩大洲的小黑人同是非洲黑人變小,亞洲的是從非洲去的,但也承認兩處的小黑人並不相像,倒反而是亞洲的比較像非洲黑人。非洲的小黑人頭大身小,臂長腿短,不像亞洲的勻稱。黑人實行多妻制,有時候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沒有肯嫁小黑人的,也吃不了剛果森林裡生活的苦處。——賽亞國(前剛果)今年二月初征了一千名小黑人入伍當兵,不知道是否吸收同化的先聲。 亞洲附近沒有真正的黑人,所謂「海洋洲黑人」如索羅門群島人並不鼻孔朝天、厚嘴唇,頭髮也不一定是密卷,也有波浪形或是直頭髮。亞洲小黑人頭髮卻與非洲大小黑人一樣。,身量高矮,兩千年左右就可以變過來,面貌毛髮卻不容易改變。浩伍士認為這種特殊化的頭髮,倘是適應環境分別進化,也不會這樣完全一樣。 他推測非洲小黑人是因為於旱避入森林,適應環境,才縮小的,在林中活動較便。然後沿著「熱帶森林帶」,一直擴展到南亞、東南亞,途中只有阿拉伯是沙漠,史前氣候雖然屢經變遷,始終沒有過熱帶森林,小黑人過不去。浩伍士也承認這是個疑問。但是他們縮小的原因並不確定,有人認為是缺乏鈣質與鹼。(見E. A. Hooton著《出身猿猴》「Up from the Appes)在森林裡藏身,是被大一號的人壓迫,那是他們的避難地區,起初到處住得,例如柏賽爾(J. Birdsell)等發現小黑人最初到澳洲遍布全大陸,顯然並不是必須依附熱帶森林。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黑人變小,也還是個疑問。根本黑人本身的來源就是個謎。至今沒有發現黑人遠古的化石骨殖。 這可能是因為黑人發源於西非熱帶森林內,氣候濕熱,骨骼很難保存。先有黑人還是先有小黑人,像「先有雞還是先有雞蛋」也是個謎。大小黑人並不怎麼相像,小黑人比亞洲小黑人還更不黑,也許是世代在森林裡曬不到太陽,變白了。膚色灰黃,至多淡褐色,有的眼睛也淡褐色,窄長臉,薄嘴唇,鼻孔不掀,比黑人眉骨高,頭圓,鬍子多,汗毛重,往往渾身紅毛。但是天生老相,臉上頸子上都是極深的皺紋,確是像「老縮了」的人。多數人種學家相信他們另有多毛的個子不矮的祖宗,不是黑人,黑人是後起的種族。中國春秋的時候,波斯人、迦太基人到西非,都說人口稀少,只有小黑人。(見庫恩(C. S. Coon)著《人類的故事》(「The Story of Man」))四十年代有個人種學家莫維斯(H. L. Movius)在地圖上劃了道線,沿著天山,下接喜馬拉雅山,到印度洋為止,人稱「莫維斯線」;過去一百萬年間,直到一萬年前最後一個冰河時代結束,這一帶地方都沒有人類,兩千英里的「無人區」,隔離了黃種白種人。只有夏季有個溫暖的走廊穿過新疆,可能突破莫維斯線——至少突破過一次,抵達山西,南邊也有一次從印度到印尼。但是直到一兩萬年前冰河解凍,莫維斯線以東可以說沒有白種人,只有黃種人與澳洲人種——澳洲土人是從東南亞下去的,本來華南也有——近兩年世界女網球單打冠軍賽選手伊鳳·古萊剛就是澳洲土人,大家也許都看見過照片,是個黑里俏的少女。土人都是波浪形黑頭髮,膚色蒼黑,不像黑人黑得發亮,也有金黃色捲髮,有些人種學家稱為早期白種人,體型也相近,毛髮特別濃重,像北海道的蝦夷。庫恩只承認蝦夷是白種,來歷不清楚,也許是最近一萬年內來到東北亞。他將澳洲土人列為另一主要人種,視為最古老的人類,還保留人猿時代有些特點,如多毛,眉骨特高等等。這兩派主張其實分別不大,因為另一派認為白人是最古老的人種,澳洲土人又是白人中最古老的一支。庫恩也將白人列為一個古老的人種。 他寫澳洲人種在東方與黃種人平分秋色,幾十萬年來邊界開放,華南兩廣是他們的接觸區。在與黃種人接觸之際或之前,不知道什麼時候,澳洲人種有一部分人變小了,成為海洋洲小黑人,與非洲小黑人不相干。 庫恩提出血型、指紋的研究作證。指紋的式樣分三種。我們小時候只聽見說有「螺」與「簸箕」的分別,螺是圓的,十隻手指上,螺越多越好,聚得住錢,但是又說「男人簸箕好,會賺錢,把錢鏟回家來。女人螺好,會積錢。」「手上沒螺,拿東西不牢,」老是掉在地下砸破了。第三種指紋卻沒有聽見過,叫「穹門形」,幾乎全是平行線,近指尖方才微拱,或為一個低塌的穹門。我們沒聽見說,大概因為少。全世界各種族,穹門形指紋沒有超過百分之八的。唯一的例外是非洲小黑人與南非另一種五短身材黃褐皮色的「布史門」人(Bush man),與幾個新近與小黑人通婚的黑人部落,穹門形占百分之十至十六。在歐洲、西亞、非洲、印度(限印度教徒),簸箕最多,占百分之五十二至七十五;包括非洲小黑人、布史門人,也包括蝦夷,印度人雖黑,也是白種。換句話說:白種人與非洲人簸箕最多。黃種人(包括印第安人)螺較多,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澳洲土人,海洋洲小黑人螺最多,最低限度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此從指紋上看來,海洋洲小黑人與澳洲土人是近親,而與非洲小黑人是毫無關係;凡是非洲人,都與白種人接近。莫維斯線以西,黑白種人顯然打成一片,但是內中非湘兩種矮人又自成一系。印第安人是一兩萬年前冰河時代末期從西伯利亞步行到美洲的,黃種成份居多,「紅種」這名詞已經作廢。 澳洲土人雖然黑,雖然長相像白種人,卻與黑白種人相距最遠,倒是黃種人居中。這也是符合庫恩書上,根據血型多寡排列的一張種族關係表。(書名《現今的種族》(「The Living Races」))。 個人的血型不是像父親就是像母親。中國從前判案,當堂滴血測驗父子關係,還真有點道理。當然如果像母親就冤枉了,但是也可能父母同型,而且遺傳性是父方的影響更強,所以還是出岔子的可能性不太大。 一個種族內,各種血型多寡的比率,以及指紋、耳蠟——黃種人耳蠟松碎,黑白種人耳蠟油膩,澳洲土人則未經調查——這幾種遺傳性,不是適應環境養成的,比較固定,用來判別種族比較可靠。但是也有人指出,可能移民年代太久,同族也會分道發展,異族接壤通婚,也會同化。而且血型多寡雖說與適應環境無關,有些血型——例如B型——對於有些流行病抵抗力較強。如果瘟疫流行,A、O血型的人大批死去,這地區B型的比率勢必增加,所以血型多寡還是受環境影響。根據血型等等推斷種族來源,也不能完全作準,只能供參考。 海洋洲小黑人與澳洲人種血型指紋相像,也許是長期雜居的結果。(剛恩(S. M. Garn)著《人類的種族》(「Human Races」))認為兩大洲小黑人可能是一個來源,也可能不是,「但是至少可以說:大概有個共同的原籍在太平洋岸」——指東亞沿海。胡騰相信澳洲土人是早期白種人摻入小黑人血液,現代人裡面最與蝦夷相近。蝦夷從前可能橫跨亞洲,蔓延到歐洲俄國西部都有。俄國農民大概蝦夷的成份很大。胡騰把小黑人分作「嬰兒型」與「成人型」(也就是老相)兩種。據他說,剛果森林裡兩種都有,新幾尼亞內地山上也兩種都有,馬來半島大概也都有。菲律賓、安達門群島只有「嬰兒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體毛鬍鬚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嬰兒型」大概後起。非洲與海洋洲都是兩種都有。他認為兩大洲小黑人同源,發源地應當是一個中間區域——亞洲。亞洲別的種族比他們高大健壯,又比他們進化,把他們排擠到邊遠地區,分投東西兩端,到他們現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並不矮,是最初還不分種族的人,比較接近早期白種人。多數人種學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騰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遠。「非黑人」也「非黃種」,因為黃種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種人比現在還更是「老毛子」。 胡騰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統,敘述他們在一兩萬年前遠足赴美的時候,黃種人、「澳、蝦」早期白人、現代型白人、與剛變小的小黑人都在東亞「轉來轉去」。不論小黑人變小是在亞洲哪一部分,從東亞去非洲,從西亞或南亞到東亞,新疆都是必經之地,應當有過小黑人。「紅柳娃」就是躲在紅柳樹林裡的小黑人,當然沒有後來傳說的那麼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會衣冠楚楚。把他們打扮成華麗的玩偶,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裝點。關內就沒有小人的傳說。筆記里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黃種人里的漢族始終與小黑人隔離,漢族擴展後,小黑人已經分投深山密林海島藏匿,東亞大陸上與小黑人共處過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沒在漢文化里,失落了種族的回憶。 新疆與俄屬中亞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還通行印歐系語言,大概是波斯話。印歐系語言最初傳入歐洲,是三四千年前從俄國南部帶到英倫三島,稱為早期賽爾梯克(Celtic)語言,大概是德國人帶去的。同時也帶到法國西班牙,後來羅馬興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歐洲神話里的小人似乎在愛爾蘭、威爾斯這兩個塞爾梯克國度傳說最盛,德國次之。顯然這民間傳說是跟著第一撥印歐語言西來,在拉丁國家就沒紮下根。英國本身被諾曼人征服過,多少有點拉丁化,對這些小精靈不太認真。荷蘭鄰近德國,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傳說,殖民美洲的時候帶到北美,寫進華盛頓。歐文的《李伯大夢》小說。格林童話《白雪公主與七矮人》裡面的,也同是與實際生活里的侏儒一樣大,頭大身小,發育不均,顯然就是胡騰所謂「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種——「嬰兒型」後起。 神話中的矮人當是傳說初期,還是小黑人的原形,後來逐漸加油加醬,種類繁複,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來高,都是渾身勻稱。字典上「勃朗尼」歸入小仙人(fairy)類,都是人形而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會飛。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樹梢飛躍,「會飛」大概是從這上面來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蟬翼式,透明,似有若無。小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壞,最小的只有兩三寸高,但是多數有「三尺之童」那樣——小黑人身長四嫡以上。我覺得這一點最有興趣,因為凡是臆造的小人國,小人總是至多一兩尺高,決不會只比我們矮那麼一截子。其實比例稍微改變一點,會有一種超現實的怪異感。專憑幻想就是想不到。這一點,西方電影戲劇也從來沒有表達出來,總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連灰姑娘的教母也沒扮出成年婦女的模樣,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員,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裝,顯得狼犺笨重。近代由於影劇的影響,已經漸漸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種穿綠的小人叫「艾爾夫」(elf),大都在山區——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愛捉弄人,所以漸漸給說成頑童,本來似乎多數是青壯年,在草叢中出沒,運氣好的人遇見他們,碰他們的高興,有時候會發現一小罐金子。聖誕老人有許多艾爾夫幫他製造玩具,分贈全世界兒童,這是近人附會。艾爾夫似乎不事生產,代表不馴服的小黑人,對人好起來非常好,但是喜歡惡作劇,容易翻臉。綠衣似是象徵性,住在樹林裡的原始人都擅於隱蔽自己,往往對面不見人,所以在傳說中變成穿著保護色的衣服,像俠盜羅寶漢麾下的「綠色人」。 又有一種醜陋的老頭子叫「諾姆」(gnome),住在地洞裡守礦或看管寶藏,像守庫神一樣,會嚇唬人,使可怕的事故發生。也像一群艾爾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題屢次出現,使人聯想到太平天國的藏鏹、北非維希政府埋藏的金條,都是戰敗國藏匿資金的傳說,引起無數掘寶的故事。顯然原始人在土地被占領後,轉入地下,也有他們珍視的東西埋在地里。至於礦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來都秘不告人,淪陷後也許仍舊暗中守護,嚇退開礦的人,或者暗加阻撓,也不一定是老頭子出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 現代有個英文名詞:「祖利克的諾姆」,指瑞士銀行家——祖利克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為了吸收資金,特創隱名存戶制度,代守秘密,在國際金融界特別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還有一種隱形的叫「格軟木林」(gremlin),調皮淘氣,與這些小老頭子同屬妖魔類,都對人類不懷好意。韋布斯特字典上說:「二次世界大戰,有些飛行員說有格軟木林作祟,使飛機發生故障。」二十世紀中葉的空軍還相信這些,真是奇談,也可見這傳說實在源遠流長。格軟木林這名詞有時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國《新聞周刊》上,華盛頓「議會雇員格軟木林們」選出十大邋遢議員,衣著最不整潔,不入時。稱議會雇員為格軟木林,因為是議員各自雇用的幕僚與職員,默默無聞,做幕後工作,永不出頭露面,等於隱形小妖。汽車也有個新出的牌子叫格軟木林,號稱「成本最低的美國制汽車」,表示坦白,成本低當然廉價。取這名字是極言其小而神出鬼沒。原先的格軟木林當是小黑人被淘汰後剩下極少數遺民,偶爾下山偷襲,做破壞工作,事後使人疑神疑鬼。至今英美兒童還買來玩的有一種小型煙火,叫「仙光」(fairy lights),一尺多長的一根木籤握在手裡,另一端不斷地爆出藍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點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隨身攜帶火種。有些民族已經發現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樣鑽木取火,例如安達門群島的小黑人。這一群島嶼剛發現的時候,島上不許別的種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份最純,他們就不會取火。那更要把火種帶來帶去,不讓它熄火。又,草地上生一圈菌類,叫「仙環」(fairy 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牽手跳圓舞,像「步步生蓮花」一樣生出來的。蘑菇有時候有毒,這是小黑人絕跡後已經被美化,仍舊留下的一絲戒備的感覺。 這一大套傳說,內容複雜豐富,絕對不是《鏡花緣》或《葛利伐遊記》裡面的穿心國、大人國、小人國可比。是傳統,時間與無數人千錘百鍊出來的。傳到後來神話只有孩子們相信,成了童話。西方童話里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與能言的動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據小黑人創造的。美妙的童話起源於一個種族的淪亡——這具有事實特有的一種酸甜苦辣說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許多人種學的書,外行掉書袋,實在可笑。我大概是嚮往「遙遠與久遠的東西」(the far away and the long ago),連「幽州」這樣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為是古代地名,仿佛更遠,近北極圈,太陽升不起來,整天昏黑。 小時候老師圈讀《綱鑑易知錄》,「綱鑑」只從周朝寫起,我就很不滿。學生時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學的圖片,才發現了史前。住在國外,圖書館這一類的書多,大看之下,人種學又比考古學還更古,作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遠了。逃避本來也是看書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陽山外山」,至少推廣地平線,胸襟開闊點。 前文引庫恩等,也需要聲明一聲,庫恩在他本國聲譽遠不及國外,在英國視為權威,美國現在多數人種學家都攻擊他的種族研究跡近種族歧視。胡騰是哈佛教授,已經逝世,那本書是一九四六年改寫再版,年代較早,所以不像庫恩成為眾矢之的。我覺得時代的眼光的確變得很厲害,再如《金銀島》作者斯提文生,他有個短篇小說,不記得題目是否叫《瓶》(「The Bottle」),套《天方夜譚》神燈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寫土著有些地方看著使人起反感。這是因為現代人在這方面比前人敏感——當然從前中國人也就常鬧辱華,現在是普遍的擴大敏感面——但這是道德與禮俗的問題,不應當影響學術。庫恩書中一再說今後研究種族有困難,有人認為根本沒有種族這樣東西,只有遺傳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說黃種白種人智力較高,無形中涉及黑人教育問題,是美國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題目之一。其實庫恩認為黑種白種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滲雜,對於有種族觀念的白人是個重大的打擊。 但是反對派認為用骨骼判別種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無法查考,因此絕口不談來歷,只研究社會習俗,以資切磋借鑑,也就是社會人種學。 二次世界大戰末,是聽了社會人種學家的勸告,不廢日皇,結果使日軍不得不「齊解甲」,(見黑斯(H. R. Hays)編《自猿猴到天使》選集引言)可見社會人種學在近代影響之大。這本書特別提到瑪格麗。米德研究撒摩亞——也是個泡麗尼夏島嶼——的青少年,促進西方二十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當然中庸些——此後她研究新幾尼亞幾個部落,又發現兩性陽剛陰柔的種種分別大部分都是環境造成的。這學說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髮型衣飾上,以及男人帶孩子料理家務等等,不怕喪失男子氣。近十年來也許由於西方的一種彷徨的心理,特別影響社會風氣,難怪米德女士成為青年導師,婦運領袖,一度又提倡「擴展家庭」,補救原子家庭的缺點,例如女人被孩子絆住了,妨礙婦女就業。「擴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責任照應孩子,兒童也來去自由,鬧彆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種「夏威夷」制度,印尼馬來亞與泡麗尼夏諸島都有。熱帶島嶼生活比較悠閒,現代高壓的個人主義社會裡恐怕行不通。歷史是周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羨慕互助的好處。美國有些青年夫婦組織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親族為單位的還沒有,也住不長,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過得慣。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進,佛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擴展家庭」有許多長輩給孩子們作模範,有選擇的餘地,據說不大會養成各種心理錯綜,至少值得作參考。 西方剛發現夏威夷等群島的時候,單憑島人的生活情調與性的解放,風靡了十八世紀歐洲,也是因為狀貌風度正符合盧騷「高貴的野蠻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賞,舉國若狂。直到十九世紀中葉還又有「南海泡泡」(South Sea Bubble)大騙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熱,投資熱,英法義大利都捲入,不久泡泡破滅,無數人傾家蕩產,也有移民包下輪船,被送到無人荒島上,終年霖雨的森林中,整批、大批的人餓死病死。這些都是《叛艦喋血記》這件史實的時代背景。兩次拍成電影我都看過,第一次除了卻爾斯。勞頓演船長還有點記得,已經沒什麼印象。大致是照三十年代的暢銷書《邦梯號上的叛變》(諾朵夫、霍爾合著(Nordhoff&Hall))寫叛艦「覓得桃源好避秦」之後,就不提了。馬龍白蘭度這張影片卻繼續演下去,講大副克利斯青主張把船再駛回英國自首,暴露當時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們反對,當夜有人放火燒船,斷了歸路,克利斯青搶救儀器燒死。 燒船是事實,荒島當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島上克利斯青的後裔靠雕刻紀念品賣給遊客度日,一度到歐洲賣畫,五○年間向訪問的人說:當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國投案」,曾載《讀者文摘》。照一般改編劇本的標準來說,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個悲壯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 十八世紀英國法律本來嚴酷,連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殘忍,總也是因為帆船遠涉重洋,危險性太大,不是實在無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數是囚犯,或是拉夫拉來的酒鬼,不用嚴刑無法維持紀律。叛變不分主從,回國一定處絞,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願為社會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這批人以性命相托,剛找到了一個安身處,他倒又侃侃而談,要他們去送死。我看到這裡非常起反感,簡直看不下去。 名小說家密契納(著有《夏威夷》等;與前面提過的戴教授合著《樂園中的壞蛋》散文集(「Rascals in Paradise」)),寫太平洋上的異人,有的遁世,有的稱王,內中有鄭成功,也有「邦梯號」的布萊船長。布萊對於太平洋探險很有貢獻,並且發現澳洲與新幾尼亞之間一條海峽,至今稱為布萊海峽,可算名垂不朽。這本書根據近人對有關文件的研究,替他翻案。他並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島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領頭,帶著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們的戀人。但是叛變是臨時觸機,並沒有預謀。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鬱郁地想念他的綺薩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決定當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間特別炎熱,甲板上不斷人,都上來乘涼,他走不成。剛巧兩個當值人員都怠職睡熟了,軍械箱又搬到統艙正中,為了騰出地方擱麵包果樹——這次航行的使命是從南太平洋移植麵包果,供給西印度群島的黑奴作食糧,但是黑人吃不慣,結果白費工夫——克利斯青藉口有鯊魚,問軍械管理員拿到箱子鑰匙。更巧的是幾個最橫暴的海員都派在克利斯青這一班,午夜起當值。內中有三個在塔喜堤逃走,給捉了回來,共有七個人犯事挨過打,都在午夜該班。於是克利斯青臨時定計起事,其餘的員工有的脅從,有的一時迷亂,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那「拜倫型的大副」那年二十四歲,臉長得一副聰明相,討人喜歡,高個子,運動員的體格。布萊事後這樣描寫他:「身坯結實,有點羅圈腿,有出汗太多的毛病,尤其手上,甚至於凡是他拿過的東西都沾髒了。」布萊形容他自然沒有好話。騎馬過度容易羅圈腿,英國鄉紳子弟從前都是從小學騎馬。手汗多,似乎是有點神經質。 諾朵夫也寫他脾氣陰晴不定,頭髮漆黑,膚色也黑,再加上曬黑,黝黑異常——倒和綺薩貝拉是天生註定的一對。——諾朵夫認為他想單獨逃走是為了跟船長屢次衝突——因為對他不公,並不是主持公道——後來臨時變計,占領了這條船,宣布要用鐵鏈鎖住船長,送回英國治罪。同夥的船員一致反對回英,這才作罷。事後他與少年士官白顏談起,又強調他的原意是把船長解回英國治罪。最後與白顏等兩個士官訣別,還又托他們回國後轉告他父親,他本意是送船長回國法辦,雖然父親不會因此原宥他,至少可以減輕他的罪行。 再三鄭重提起這一點,但是船長究竟犯了什麼罪?鞭笞怠工逃跑的水手,是合法的。密契納代船長洗刷,但是也承認他「也許」剋扣伙食——吞沒九十磅乳酪,多報鹹肉,造假帳。至於扣食水,那是他太功利主義,省下水來澆灌麵包果樹。後來他第二次銜命去取麵包果,澳洲海洋探險家馬太,福林德斯那時候年紀還小,在那條船上當士官,後來回憶船上苦渴,「花匠拎水桶去澆灌盆栽,他和別人都去躺在梯級上,舐園丁潑撒的瓊漿玉液」。士官尚且如此,水手可想而知。 邦梯號上有個少年士官偷了船長一隻椰子,吃了解渴。船長買了幾千隻椰子,一共失去四隻,怪大副追查不力,疑心他也有份。在這之前幾天,派克利斯青帶人上岸砍柴汲水,大隊土人攔劫,事先奉命不准開槍,因為懷柔的國策。眾寡不敵,斧頭、五爪鐵鉤都給搶了去。土人沒有鐵器,異常珍視,拿去改制小刀。回船艦長不容分辯,大罵怯懦無用。 在塔喜堤,船長曾經把土人饋贈個別船員的豬只、芋類和土產一律充公,理由是船上只剩醃乾食品,需要新鮮食物調劑,土產可以用來和別處土人交易。大副有個土人朋友送了一對珠子,硬沒給他拿去。但是這都不是什麼大事,等回國後去海軍部告發,還有可說,中道折回押解交官,一定以叛變罪反坐。不但是十八世紀的海軍,換了現代海軍也是一樣。五十年代美國名著小說改編舞台劇電影《凱恩號叛變》(「The Caine Mutiny」)。本來是套《叛艦喋血記》,裡面一碗楊梅的公案與那四隻椰子遙遙相對,但那只是鬧家務,要不是戰時船長犯了臨陣怯懦的罪嫌,不然再也扳不倒他。 克利斯青不是初出道,過了許多年的海員生活,不會不知道裡面的情形,竟想出這麼個屎主意,而且十分遺憾沒能實行,可見他思路不清楚。影片中遲至抵達辟坎島後,才倡儀回國對質,更不近情理,因為中間有把船長趕下船去這回事,有十八個人跟去,全擠在一隻小船上,在太平洋心,即使能著陸,又沒有槍械抵禦土人,往西都是食人者的島嶼。這一個處置方法干係十九條人命,回去還能聲辯控拆船長不人道? 密契納這篇翻案文章純是一面倒,也不能叫人心服:「無疑地,福萊徹。克利斯青的原意是要把船長與忠心的人都扔到太平洋底,但是叛黨中另有人顧慮到後果,給了布萊一干人一線生機」這未免太武斷,怎見得是別人主張放他們一條生路,不是克利斯青本人?書中並沒舉出任何理由。而且即使斬草除根,殺人滅口,一年後邦梯號不報到,至多兩年,國內就要派船來查,這條規則,克利斯青比他手下的人知道得更清楚。 還有白顏等兩個士官、五名職工沒來得及上小船,擠不下,船長怕翻船,喊叫他們不要下來:「我不能帶你們走了!只要有一天我們能到英國,我會替你們說話!「克利斯青不得不把這幾個人看守起來。大船繼續航行,經過一個白種人還沒發現的島,叫拉羅唐珈,島上土人膽小,也還算友善,白顏不明白他為什麼不選作藏身之地,卻在英國人已經發現了的土排島登陸,土人聚集八九百人持械迎敵,結果沒有上岸,駛回塔喜堤,補充糧食,採辦牲畜,接取戀人,又回到土排島。這次因為有塔喜堤人同來,當地土人起初很友好。 他們向一個酋長買了塊地,建造堡壘。克利斯青堅持四面挖二丈深四丈闊的水溝,工程浩大,大家一齊動手,連他在內。不久,帶來的羊吃土人種的菜,土人就又翻臉,誓必殲滅或是趕走他們,一次次猛攻堡壘,開炮轟退。漸漸無法出外,除非成群結隊全副武裝。生活苦不堪言,住了兩三個月,克利斯青知道大家都恨透了這地方,召集會議,一律贊成離開土排島,有十六個人要求把他們送到塔喜堤,其餘的人願意跟著船去另找新天地。 密契納為了做翻案文章,指克利斯青拋棄同黨,讓他們留在塔喜堤,軍艦來了瓮中捉鱉,其實是他判斷力欠高明,大家對他的領導失去信心,所以散夥。回塔喜堤,諾朵夫認為是怪水手們糊塗,捨不得離開這溫柔鄉。大概也是因為吃夠了土人的苦頭,別處人生地不熟,還是只有塔喜堤。仗著布萊一行人未見得能生還報案,得過且過。克利斯青為了保密,大概也急於擺脫他們,把白顏一干人也一併送到塔喜堤上岸。第一次船到塔喜堤的時候,按照當地風俗,每人限交一個同性朋友,本地人對這友誼非常重視,互相送厚禮,臨行克利斯青的朋友送了他一對完美的珍珠,被船長充公未遂。這種交友方式在南太平洋別處也有,新幾尼亞稱為「庫拉」(kula)(見馬利腦斯基(B. Malinowski)日記)兩地的友人都是一對一,往來饋贈大筆土特產或是沿海輸入的商品,總值也沒有估計,但是如果還禮太輕,聲名掃地,送不起也「捨命陪君子」。收下的禮物自己銷售送人。這原是一種原始的商業制度,朋友其實是通商的對手方,也都很有大商人的魄力。連南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同樣的制度,直到本世紀五十年代還通行。都是交通不便,物物交易全靠私人來往,因此特別重視通商的搭檔,甚至於在父子兄弟關係之上(見哈納(M. J. Harner)著《吉伐若人》(「The Jivaro」))塔喜堤過去這風俗想必也是同一來源,當時的西方人容易誤解,認為一味輕財尚義。克利斯青最初準備隻身逃亡,除了拋撇不下戀人,一定也是憧憬島人的社會,滿想找個地圖上沒有的島嶼,投身在他們的世界裡。但是經過土排島之難,為了避免再蹈覆轍,只能找無人荒島定居,與社會隔離,等於流犯,變相終身監禁。 不管這是否他的決定,不這樣也決通不過。 白顏住在塔喜提一年多,愛上了一個土女,結了婚。英國軍艦來了,參加叛變的水手們被捕,白顏等也都不分青紅皂白捉了去。原來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預備當夜溜下船舷潛逃,在甲板上遇見白顏,托他回國代他探望家人,萬一自己這次遠行不能生還。白顏一口應允。克利斯青便道:「那麼一言為定。」不料船長剛巧走來,只聽見最後兩句話,事後以為是白顏答應參加叛變。 出事後,布萊指揮那隻露天的小船,連張地圖都沒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馬來群島,是航海史上的奇蹟。回國報案,轟動一時,英王破格召見。跟去的十八個人,路上死了七個,剩下十一個人裡面,還又有兩個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個操帆員,一個木匠。到了荷屬東印度,布萊提出控拆,把這兩個人囚禁起來,等到英國候審。結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飭了事,另一個無罪開釋。 布萊在軍事法庭上咬定白顏通謀。白顏的寡母不信,他是個獨子,好學,正要進牛津大學,因為醉心盧騷拜倫等筆下的南海,才去航海,離家才十七歲,這是第一次出海,與布萊是世交,他母親重託了他。案發後她寫信給布萊,他回信大罵他兒子無行。這母子倆相依為命,受了這刺激,就此得病,白顏回來她已經死了。 布萊對白顏是誤會,另外還有三個人,一個軍械管理員,兩個小木匠,布萊明知他們是要跟他走的,經他親口阻止,載重過多怕翻船,不妨留在賊船上,他回去竟一字不提。遞解回國途中,軍艦觸礁,來不及——解除手鐐腳銬,淹死了四個。這三個人僥倖沒死,開審時,又幸而有邦梯號上的事務長代為分辯,終於無罪開釋。布萊不在場,已經又被派出國第二次去南海取麵包果。 這時候距案發已經三年,輿論倒了過來,據密契納說,是因為克利斯青與另一個叛黨少年士官,兩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個法學教授,兩家親屬奔走呼號,煽起社會上的同情。而且布萊本人不在國內,有人罵他怯懦不敢對質,其實他早已書面交代清楚,並且還出版了一本書,說明事件經過。不管是為了什麼原因,也許是「日久事明」,軍事法庭第二次審這件案子,結果只絞死三名水手,白顏等三人判了死刑後獲赦。 十八世紀末,英國海軍陸續出了好幾次叛變,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後一次在倫敦首善之區,鬧得很大。但是鎮壓下來之後,都被忘懷了,惟有太平洋心這隻小型海船上的風波,舉世聞名,歷久不衰,卻是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族宣傳之力。我覺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這一次叛變是成功的。不能低估了美滿的結局的力量。主犯幾乎全部逍遙法外,享受南海風光,有情人都成眷屬,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曆一七八九年,同年法國大革命,從某些方面說來,甚至於都沒有它影響大。狄更斯的《雙城記》可以代表當時一般人對法國革命的感覺,同情而又恐怖憎惡,不像邦梯案是反抗上司,改革陋規,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在社會上,人生許多小角落裡,到處都有這樣的暴君。 布萊除了航海的本領確是個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樣都是常人,也是他成為一個象徵之後,才「天下之惡皆歸之」。 邦梯事件後二十年,顯然已成定論。船名成了他的綽號:「邦梯。布萊」。但是官運亨通,出事後回國立即不次擢遷——軍事法庭上法官認為有逼反嫌疑,責備了他幾句,那是沒有的事,影片代觀眾平憤的——此後一帆風順,對拿破崙作戰,又立下軍功。生平下屬四次叛變,連邦梯出事後歸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內。最大的一次叛亂,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爾斯州長,當地有個約翰。麥卡塞,現代澳洲教科書上都稱他為偉大的開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礎,但是同時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結駐軍通同作弊,與州長鬥法,手下的人散布傳單罵「邦梯。布萊」:「難道新南威爾斯無人,就沒有個克利斯青,容州長專制?」 布萊無子,有六個女兒,那次帶了個愛女與生病的女婿,到雪梨上任。現在的大都市雪梨,那時候只是個小小英屬地,罪犯流放所。布萊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時裝領袖,每次有船到,她母親從倫敦寄衣服給她。一次寄來巴黎流行的透明輕紗長袍,黏在身上。 法國大革命後開始時行希臘風的長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縫製,取其輕軟,而又樸素平民化,質地漸趨半透明。那時候不像近代透明鏤空衣料例必襯裡子,或穿襯裙,連最近幾年前美國興透明襯衫,裡面不穿什麼,廢除乳罩,也還大都有兩隻口袋,遮蓋則個。拿破崙的波蘭情婦瓦露絲卡伯爵夫人有張畫像,穿著白色細褶薄紗襯衫,雙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後,時裝發展下去,逐漸成為通身玻璃人兒,布萊這位姑奶奶顧慮到這是個小地方,怕穿不出去,裡面襯了一條長燈籠褲,星期日穿著去做禮拜,正挽著父親手臂步入教堂,駐軍兵士用肘彎互相抵著,喚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後笑出聲來。她紅著臉跑出教堂,差點暈倒。布萊大怒,沒有當場發作,但是從此與駐軍嫌隙更深。不久,他下令禁止軍官專利賣酒剝削犯人,掀起軒然大波,釀成所謂「甜酒之亂」(The Rum 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長,布萊躲在床下,給搜了出來,禁閉一兩年之久,英國派了新州長來,方始恢復自由,乘船回國。 諾朵夫書上末了也附帶寫「甜酒之亂」,但是重心放在白顏二十年後重訪塔喜堤,發現愛妻已死,見到女兒抱著小外孫女,因為太激動,怕「受不了」,沒有相認。這書用第一人稱,從白顏的觀點出發,一來是為了遷就材料,關於他的資料較多,而且他純粹是冤獄,又是個模範青年。側重在他身上,也是為了爭取最廣大的讀者群。無如白顏這人物,固然沒有人非議,對他的興趣也不大。書到尾聲,唯一興趣所在是邦梯號的下落。 白顏出獄後,曾經猜測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羅唐珈,是他早先錯過了的,一個未經白人發現的島。「過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這意見錯到什麼地步。」就這麼一句,捺下不提了。 讀者只知道未去拉羅唐珈,是去了哪裡,下文也始終沒有交代,根本沒再提起過。所以越看到後來越覺得奇怪,憋悶得厲害,避重就輕,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滿。 這本書雖然是三十年代的,我也是近年來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後才有這耐性看它。報刊上看到的關於邦梯號的文字,都沒提到發現辟坎島的經過。在我印象中,一直以為克利斯青這班人在當時是不知所終,發現辟坎島的時候,島上有他們的後裔,想必他們都已終天年。最後看見密契納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後廿年左右——就在白顏訪舊塔喜堤的次年——英艦已經發現辟坎島,八個叛黨只剩下一個老人,痛哭流涕「講述這塊荒涼的大石頭上兇殺的故事」,講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殘酷,「不顧人權」,正是他指控布萊的罪名。綺薩貝拉在島上給他生了個兒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魯濱遜漂流記》裡面魯濱遜星期五遇見一個土人,就給他取名「星期五」。孩子顯然是在叛變後五個多月誕生。次年十月底,產子一年後,綺薩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個女人,強占一個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人開槍打死。 叛艦的故事可以說是跟我一塊長大的,儘管對它並不注意。看到上面這一段,有石破天驚之感。其實也是縮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島孤懸在東太平洋東部,距離最近的島也有數百英里之遙,較近復活節島與南美洲。復活節島氣候很涼,海風特大,樹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數農植物都不能種,許多魚也沒有,不是腴美的熱帶島嶼,但是島上兩族長期展開劇烈的爭奪戰。叛艦初到辟坎島,發現土人留下的房屋,與復活節島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復活節島人逃避來的。 有一尊斷頭的石像,顯然有追兵打到這裡來。但是結果辟坎島並沒有人要,可見還不及復活節島,真是一塊荒涼的大石頭,一定連跟來的塔喜堤人都過不慣。也不怪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國自首。 他在土排島與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爺脾氣發作,變得與布萊一樣招恨,那也是歷史循環,常有的事。主要還是環境關係,生活極度艱苦沉悶,一天到晚老是這幾個人,容易發生磨擦。也許大家心裡懊悔不該逞一時之快,鑄成大錯,彼此怨懟,互相厭恨,不然他死後為什麼統統自相殘殺,只剩一個老頭子? 老人二十年後見到本國的船隻,像得救一樣,但是不免畏罪,為自己開脫,反正罵黨魁總沒錯。——書上沒說他回國怎樣處分,想必沒有依例正法。——當然,島上還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無對證。所說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屬實,不過島上的女人風流,也許那有夫之婦是自願跟他,不是強占。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當然也一樣嚴重。總計他起事後只活了不到兩年,也並沒過到一天伊甸園的生活。 老人的供詞並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關於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約而同絕口不提,因為傳說已經形成,克利斯青成為偶像,所以代為隱諱——白蘭度這張影片用老人作結,但是只說叛黨自相殘殺淨盡,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軀——只有密契納這一篇是替船長翻案,才不諱言大副死得不名譽。諾朵夫書上如果有,也就不會是三十年代的暢銷書,那時候的標準更清教徒式。但是書上白顏自雲十八年後發現叛艦不是逃到拉羅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這件事,這章法實在特別,史無前例。看來原文書末一定有那麼一段,寫白顏聽到發現辟坎島的消息,得知諸人下場,也許含糊地只說已死。 出版公司編輯認為削弱這本書的力量,影響銷路,要改又實在難處理,索性給刪掉了,給讀者留下一個好結局的幻象,因為大多數人都知道辟坎島上有克利斯青一干人的子孫。 在我覺得邦梯案添上這麼個不像樣的尾巴,人物與故事才完整。由一個「男童故事」突然增加深度,又有人生的諷刺,使人低徊不盡。當然,它天生是個男童故事,拖上個現實的尾巴反而不合格,勢必失去它的讀者大眾。好在我容易對付,看那短短一段故事也就滿足了。 郁達夫常用一個新名詞:「三底門答爾」(snetimental),一般譯為「感傷的」,不知道是否來自日文,我覺得不妥,太像「傷感的」,分不清楚。「溫情」也不夠概括。英文字典上又一解是「優雅的情感」,也就是冠冕堂皇、得體的情感。另一個解釋是「感情豐富到令人作嘔的程度」。近代沿用的習慣上似乎側重這兩個定義,含有一種暗示,這情感是文化的產物,不一定由衷,又往往加以誇張強調。不怪郁達夫只好音譯,就連原文也難下定義,因為它是西方科學進步以來,抱著懷疑一切的治學精神,逐漸提高自覺性的結果。 自從郁達夫用過這名詞,到現在總有四十年了,還是相當陌生,似乎沒有吸收,不接受。原因我想是中國人與文化背景的融洽,也許較任何別的民族為甚,所以個人常被文化圖案所掩,「應當的」色彩太重。反映在文藝上,往往道德觀念太突出,一切情感順理成章,沿著現成的溝渠流去,不觸及人性深處不可測的地方。現實生活里其實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鹽式,好的文藝里,是非黑白不是沒有,而是包含在整個的效果內,不可分的。讀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斷。題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著:「是這樣的。」再不然是很少見的事,而使人看過之後會悄然說:「是有這樣的。」我覺得文藝溝通心靈的作用不外這兩種。二者都是在人類經驗的邊疆上開發探索,邊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現代西方態度嚴肅的文藝,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門答爾」。近來的新新聞學(new Journalism)或新報道文學,提倡主觀,傾向主義熱,也被評為「三底門答爾」。「三底門答爾」到底是什麼,說了半天也許還是不清楚。粗枝大葉舉個例子,諾朵夫筆下的《叛艦喋血記》與兩張影片都「三底門答爾」,密契納那篇不「三底門答爾」。第一張影片照諾朵夫的書,注重白顏這角色,演員掛三牌。第二張影片把白顏的事跡完全刪去,因為到了六十年代,這妥協性的人物已經不吃香。電影是群眾傳達器,大都需要反映流行的信念。密契納那篇散文除了太偏向船長,全是史實。所謂「冷酷的事實」,很難加以「三底門答爾」化。 當然忠實的紀錄體也仍舊可能主觀歪曲,好在這些通俗題材都不止一本書,如歷史人物、名案等等,多看兩本一比就有數。我也不是特為找來看,不過在這興趣範圍內不免陸續碰上,看來的材料也於我無用,只可自娛。實在是浪費時間,但是從小養成手不釋卷的惡習慣,看的「社會小說」最多,因為它保留舊小說的體裁,傳統的形式感到親切,而內容比神怪武俠有興趣,仿佛就是大門外的世界。到了四十、五十年代,社會小說早已變質而消滅,我每次看到封底的書目總是心往下沉,想著:「書都看完了怎麼辦?」 在國外也有個時期看美國的內幕小說,都是代用品。應當稱為行業小說,除了「隔行如隔山」,也沒有什麼內幕。每一行有一本:飛機場、醫院、旅館業、影業、時裝業、大使館、大選籌備會、牛仔競技場、警探黑社會等。內中最好的一本不是小說,講廣告業,是一個廣告商傑利·戴拉范米納(Della Femina)自己動筆寫的,錄音帶式的漫談,經另人整理刪節,還是很多重複,書題叫《來自給你們珍珠港的好人》,是作者戲擬日制電視機廣告。 行業小說自然相當內行,沾到真人實事,又須要改頭換面,避免被控破壞名譽。相反地,又有假裝影射名人的,如《國王》(The King)借用已故影星克拉克蓋博綽號,寫歌星法蘭仙納屈(《戀愛機器》——前ICBS電視總經理吉姆。奧勃瑞,綽號「笑面響尾蛇」)務必一望而知是某人的故事,而到節骨眼上給「掉包」換上一般通俗小說情節,騙騙讀者,也絕對不會開罪本人。這都煞費苦心,再加上結構穿插氣氛,但是我覺得遠不及中國的社會小說。 社會小說這名稱,似乎是二十年代才有,是從《儒林外史》到《官場現形記》一脈相傳下來的,內容看上去都是紀實,結構本來也就鬆散,散漫到一個地步,連主題上的統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種自然的趨勢。清末民初的諷刺小說的宣傳教育性,被新文藝繼承了去,章回小說不再振聾發聵,有些如《歇浦潮》還是諷刺,一般連諷刺也沖淡了,止於世故。 對新的一切感到幻滅,對舊道德雖然懷戀,也遙遠黯淡。三十年代有一本題作《人心大變》,平襟亞著,這句話在社會小說里是老調。但是罵歸罵,有點像西方青年人的口頭禪「愛恨關係」,形容有些作者對自己的背景,既愛又恨,因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不過在這裡「恨」字太重,改「憎」比較妥帖。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與插圖像是十年代末或二十年代初,文筆很差,與三十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夢》還是什麼夢的同樣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開場仿佛也都是兩個青年結伴到上海觀光。後一部寫兩個同學國光、錦人,帶著國光的妹妹來滬,錦人稍有闊少習氣。見識了些洋場黑幕後,受人之託,同去湖北整頓一個小煤礦。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錦人想出一個辦法,買了草蓆鋪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聽見隔壁蓆子趕咐作聲,發現帳房偷開鐵箱。原來是帳房舞弊,所以蝕本。查出後告退,正值國民軍北上,掃清了一切魍魎。以北伐結束,也是三十年代社會小說的公式。錦人與國光的妹妹相處日久發生情愫,回鄉途中結婚,只交代了這麼一句。妹妹在書中完全不起作用,幾乎從來不提起,也沒同去湖北。顯然是「國光」的自述,統統照實寫上。對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讚成,也不便說什麼。 這部書在任何別的時候大概不會出版,是在這時期,混在社會小說名下,雖然沒有再版,料想沒有蝕本。寫到內地去,連以一個大都市為背景的這點統一性都沒有。它的好處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實事的記載一樣,沒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沒有墓志銘式的鄭重表揚,也沒富有創業心得、夫婦之道等等。只是像隨便講給朋友聽,所以我這些年後還記得。 《廣陵潮》我沒看完,那時候也就看不進去,因為刻畫得太窮凶極惡,不知道是否還是前一個時期的影響,又「三底門答爾」,近於稍後的「社會言情小說」,承上啟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會小說。這些書除了《廣陵潮》都是我父親買的,他續娶前後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來,已經一本都沒有,所以十二三歲以後就沒再看見過,當然只有片斷的印象。後來到書攤上去找,早已絕跡。將張恨水列入「社會言情小說」項下,性質不同點。他的《春明外史》是社會小說,與畢倚虹的《人間地獄》有些地方相近,自傳部分仿佛是《人間地獄》寫得好些,兩人的戀愛對象雛妓秋波梨雲也很相像。《人間地獄》就絕版了。寫留學生的《留東外史》遠不及《海外繽紛錄》,《留東外史》倒還有。 社會言情小說格調較低,因為故事集中,又是長篇,光靠一點事實不夠用,不得不用創作來補足。一創作就容易「三底門答爾」,傳奇化,幻想力跳不出這圈子去。但是社會小說的遺風尚在,直到四十年代尾,繼張恨水之後也還有兩三本真實性較多。那時候這潮流早已過去,完全不為人注意。 一個是上海小報作者的長篇連載,出單行本,我記性實在太精,人名書題全忘了,只知道是個胖子,常被同文嘲罵「死大塊頭」——比包笑天晚一二十年,專寫上海中下層階級。 這一篇寫一個舞女嫁給開五金店的流氓,私戀一個家累重的失業青年,作為表兄,介紹他做帳房,終於與流氓脫離預備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這樣平淡的結局意想不到地感動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寫北大一個洗衣女,與一個學生戀愛而嫌他窮。作者姓王。又有個大連的現代釵頭鳳故事,著著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氣得誰也造不出來,看來都是全部實錄。 社會小說在全盛時代,各地大小報每一個副刊登幾個連載,不出單行本的算在內,是一股洪流。是否因為過渡時代變動太劇烈,虛構的小說跟不上事實,大眾對周圍發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難說,題材太沒有選擇性,不一定反映社會的變遷。小說化的筆記成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換姓,下筆更少顧忌,不像西方動不動有人控訴誹謗。寫妓院太多,那是繼承晚清小說的另一條路線,而且也仍舊是大眾憧憬的所在,也許因為一般人太沒有戀愛的機會。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報編輯,晚上八點鐘到報館,叫一碗什錦炒飯,早有電話催請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寫幾百字發下去——至少這是他們自己筆下樂道的理想生活。小說內容是作者的見聞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籃里便是菜」,來不及琢磨,倒比較存真,不像美國的內幕小說有那麼許多講究,由俗手加工炮製,調入罐頭的防腐劑、維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這仿佛是怪論——在西方近人有這句話:「一切好的文藝都是傳記性的。」當然實事不過是原料,我是對創作苛求,而對原料非常愛好,並不是「尊重事實」,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種韻味,其實也就是人生味。而這種意境像植物一樣嬌嫩,移植得一個不對會死的。 西諺「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實」,作名詞用,一般譯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義的意味,與原意相去太遠,還是腦筋簡單點譯為「真事」或「事實」比較對。馬克。吐溫說:「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是因為小說只能用有限的幾種可能性。」這話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為我們對這件事的內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況都有許多因素在內,最熟悉內情的也至多知道幾個因素,不熟悉的當然看法更簡單,所以替別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種因素又常有時候互為因果,都可能「有變」,因此千變萬化無法逆料。 無窮盡的因果網,一團亂絲,但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可以隱隱聽見許多弦外之音齊鳴,覺得裡面有深度闊度,覺得實在,我想這就是西諺所謂the ring of truth——「事實的金石聲」。庫恩認為有一種民間傳說大概有根據,因為聽上去「內臟感到對」(「internally right」)。是內心的一種震盪的回音,許多因素雖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覺得它們的存在。 既然一聽就聽得出是事實,為什麼又說「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豈不自相矛盾?因為我們不知道的內情太多,決定性的因素幾乎永遠是我們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連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夢的感覺,總稍微有點不對勁,錯了半個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這意外性加上真實感——也就是那錚然的「金石聲」——造成一種複雜的況味,很難分析而容易辨認。 從前愛看社會小說,與現在看紀錄體其實一樣,都是看點真人實事,不是文藝,口胃簡直從來沒變過。現在也仍舊喜歡看比較可靠的歷史小說,裡面偶爾有點生活細節是歷史傳記里沒有的,使人神往,觸摸到另一個時代的質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紀,僕人都不敲門,在門上抓搔著,像貓狗要進來一樣。 普通人不比歷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書,從不同的角度寫他們,因而有立體的真實性。尤其中下層階級以下,不論過去現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階級,熟悉情形的,等到寫起來也可能在懷舊的霧中迷失。所以奧斯卡·路易斯的幾本暢銷書更覺可貴。 路易斯也是社會人種學家,首創「貧民文化」(culture of poverty)這名詞,認為世代的貧窮造成許多特殊的心理與習俗,如只同居不結婚,不積錢,愛買不必要的東西,如小擺設等。這下層文化不分國界,非洲有些部落社會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個家庭》,然後專寫五家之一:《桑協斯的子女》(「The Children of Sanchez」),後者一度醞釀要拍電影,由安東尼昆、蘇菲亞羅蘭飾父女,不幸告吹。 較近又有一本題作《拉維達》(「La 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詞,寫玻多黎各一個人家,母女都當過娼妓,除了有殘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選中這一家,並不知道這一層,發現後也不注重調查「生活」,重心全在他們自己的關係上。其間的「恩怨爾汝來去」也跟我們沒什麼不同。 內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與前兩本一樣,用錄音帶記下來,刪掉作者的問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說各人口吻不同,如聞其聲。有個中國社會學家說:「如果帶著錄音器去訪問中國人就不行。」其實不但中國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說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個古國,玻多黎各也許因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較原始。奇怪的是《拉維達》里反而是女人口沒遮攔,幾個男人——兒子女婿後父——都要面子,說話很「四海」,愛吹,議論時事常有妙論,想入非非。也許是女人更受她們特殊的環境的影響,男人與外界接觸多些,所以會說門面話,比較像別國社會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著眼熟。 福南妲講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說:「他有一樣不好:他不讓我把我的孩子們帶來跟我們一塊住。」下一頁她敘述與另一個人同居:「我們頭兩年非常快樂,因為那時候我的孩子們沒跟我一塊住。」前後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閒閒道出,兩次都是就這麼一句話,並不引人注意,輕重正恰當。她根本不是賢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環境關係,為了孩子們也是慪氣,稍大兩歲,後父又還對長女有野心。 長女索蕾妲是他們家的美人,也是因為家裡實在待不下去,十三歲就跟了三十歲的亞土若,「愛得他發瘋」,他到手後就把她擱在鄉下,他在一家旅館酒巴間打工,近水樓台,姘妓女,賭錢,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飯。他開過小賭場,本來帶幾分流氣。幾次鬧翻了,七八年後終於分開,她去做妓女養活孩子們——她先還領養了個跛足女嬰,與自己的孩子一樣疼。他一直糾纏不清,想靠她吃飯,動小刀子刺傷了她,被她打破頭。但是她貼他錢替他照顧孩子,倒是比娘家人盡心。她第一次去美國,拖兒帶女投親,十分狼狽,一方面在農場做短工,還是靠跟一個個的同鄉同居,太受刺激,發神經病入院,遣送回籍。斷羽歸來,家裡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亞土若對她態度好,肯幫忙。所以後來她在紐約,病中還寫信給他,不過始終拒絕複合。 亞土若談他們離異的經過,只怪她脾氣大,無理取鬧,與小姨子挑唆。直到後半部她兩個妹妹附帶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後也屢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姦,用小刀子對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槍,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彈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訴法官是他開槍,判監禁六個月。他實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給錢,改變主張想靠她吃飯。原來他是為了隱瞞這一點,所以謊話連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為了捉姦坐牢,他說是回家去拿手槍去打死一個仇人,索蕾妲勸阻奪槍,誤傷手指,驚動警察,手槍沒登記,因此入獄。 入獄期間恐怕她不貞,因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於室,而且這時期關於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來就對她說:「我們這次倒已經分開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話編得面面俱到。 故事與人物個性的發展如同抽繭剝蕉。他寫給兩個小女兒的信——有一個不是他的——把她們捧成小公主。孩子們也是喜歡他,一個兒子一直情願跟他住在鄉下。索蕾妲姊弟有個老朋友馬賽羅也說他確實給這些孩子們許多父愛。旁人眼中看來,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賞識他有膽氣。但是他做流氓沒做成,並且失業下鄉孵豆芽,感慨地說他無論做什麼事結果都失敗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愛上了一個賊,漂亮,熱情,但也是因為他比周圍的人氣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戀愛,同居後不再當娼妓。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鋪,是他們這一夥不久以前偷過的,這次店主在等著他。他第一個進去,店主第一槍就打中他的胸部,同黨逃走了。第二天她跟著他姑母去領屍,到醫院的太平間,屍身已經被解剖,腦子都掏了出來擱在心口上,她擁抱著他,發了瘋,一個月人事不知。 據她的九歲養女說:是他去偷東西,被警探包圍,等他出來的時候開槍打死的。她二妹說的又不同:他無緣無故被捕,裝在囚車裡開走了,過了些天才槍斃,索蕾妲兩次都暈厥過去。照這一說,大概是他犯竊案的時候殺過人,所以處死刑。索蕾妲講的最羅曼諦克。她母親的姨媽本來說她愛扯謊,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實不盡。反正不管是當場打死還是槍決,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著開膛破肚檢驗,而且連大腿都剖開了,顯然是醫學研究,不是警方驗屍,地點也不會在醫院太平間。如果是把罪犯的屍首供給醫校解剖,也沒那麼快。看來這一節是她的狂想。她後來病中擔憂死了沒人收屍,給送去解剖,寧可把遺體贈予波多黎各熱帶疾病研究院,不願白便宜了美國人:「讓他們拿他們自己的雞巴去做實驗。」念念不忘解剖,也許是對於賣身的反感與恐怖壓抑了下去,象徵性地聯想到被解剖。她發精神病的時候自己抹一臉屎,似乎也是譴責自己。她第二次還鄉,衣錦榮歸,在紐約跟一個同鄉水手邊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廠做工,混得不錯。但是她家裡覺得她攀高,嫌髒,老是批評這樣那樣,相形之下使人心裡難受。帶來的禮物又太輕,都對她淡淡的,邊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臉,喝得醉貓似的,她認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樂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過年,與賣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賺了五十元美金。在紐約也常需要撈外快貼補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說邊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們,他們吵了起來。是這樣:她回波多黎各去了一趟,邊尼狄托發現她在那邊跟一個美國人睡過。她還是個有夫之婦!但是那次邊尼狄托幹了件事,我不喜歡。他等我回去了之後打她。這我不喜歡。 我可從來沒跟他提起過。夫妻吵架,別人不應當插一腳。我後來倒是跟索蕾妲說過。我告訴她她做錯了事,她要是不改過,以後我不去著她了。我說不應該當著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應當等沒人的時候。「 這一段話有點顛三倒四,思路混亂。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後打老婆——是怪他打她,還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頁第一段述及姊夫打姊姊,他不干涉;姊夫打二姊,雖然是二姊理虧,他大打姊夫。可見他並不反對打老婆,氣的是等他走後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豈不更叫他下不來台?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誡大姊的話:等沒有人的時候再吵架? 下一頁他說:「我不喜歡我的姊姊們。她們光是一個男人從來不夠。她們喜歡尋歡作樂。但是不管怎麼樣,我是愛我的姊妹們。我不讓任何人當著我說她們的壞話。有時候我甚至於夢見她們」他常夢見在泥潭裡救出索蕾妲,她滿身爬著蛇。前文自相矛盾處,是他本能地衛護姊姊,遷怒姊夫。書中人常有時候說話不合邏輯,正是曲曲達出一種複雜的心理。「 這種地方深入淺出,是中國古典小說的好處。舊小說也是這樣鋪開來平面發展,人多,分散,只看見表面的言行,沒有內心的描寫,與西方小說的縱深成對比。縱深不一定深入。 心理描寫在過去較天真的時代只是「三底門答爾」的表白。此後大都是從作者的觀點交代動機或思想背景,有時候流為演講或發議論,因為經過整理,成為對外的,說服別人的,已經不是內心的本來面目。「意識流」正針對這種傾向,但是內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動念,在腦子裡一閃的時候最清楚,要找它的來龍去脈,就連一個短短的思想過程都難。記下來的不是大綱就是已經重新組織過。一連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飄忽的東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喬伊斯的神來之筆,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這並不是低估西方文藝,不過舉出寫內心容易犯的毛病。 奧斯卡·路易斯聲明他這書是科學,不是藝術。書中的含蓄也許只是存真的結果。前兩本更簡樸,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來,特加一個新形式,在自序中說明添雇一個墨西哥下層階級女助手,分訪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時候還留宿,事後記下一切,用第三人稱,像普通小說體裁,詳細描寫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簡單的描寫。幾篇自述中間夾這麼一章,等於預先布置舞台。 第一章,蘿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兒克茹絲初出場:「克茹絲十八歲,皮膚黑,大約只有四嫡九導高。她一隻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厲害。脊骨歪斜,使她撅著屁股,雙肩向後別著,非常不雅觀。」她給母親送一串螃蟹來:「『有個人在那兒兜來兜去賣,他讓我買便宜了,』克茹絲說。『他大概是喜歡我,反正他也就剩這幾隻了。』」談了一會,她說她要去推銷獎券:「不過我要先去打扮打扮。賣東西給男人就得這樣。他們買東西就是為了好對你看。」她家裡人都沒答這碴。不久她銷完了回來了,已經換過衣服,穿著粉紅連衫裙,領口挖得極低,鞋也換了粉紅夾綠兩色涼鞋。「她雖然身體畸形,看著很美麗。」這是蘿莎的意見,說明克茹絲並不完全是自以為美。蘿莎從來不下評語,這也許是唯一的一次,因為實在必需,不說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這時候剛發現她肉感。豐艷的少女的肢體長在她身上,不是沒有吸引力,難免帶著一種異樣的感覺。克茹絲的遭遇當然與這有關。 至於為什麼不直說,一來與蘿莎的身分不合,她對這家人家始終像熟人一樣,雖然冷眼旁觀,與書中人自述的距離並不大。在這裡,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現日常生活的一種渾渾噩噩,許多怪人怪事或慘狀都「習慣成自然」,出之於家常的口吻,所以讀者沒有牛鬼蛇神「游貧民窟」(slumming)的感覺。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讓讀者自己下結論,像密點印象派圖畫,整幅只用紅藍黃三原色密點,留給觀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別鮮亮有光彩。這一派有一幅法國名畫題作《賽船》,畫二男一女,世紀末裝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劃小船競渡,每次看見總覺得畫上是昨天的事,其實也並沒有類似的回憶。此外這一派無論畫的房屋街道,都有「當前」(immediately)的感覺。我想除了因為顏色是現拌的,特別新鮮,還有我們自己眼睛剛做了這攪拌的工作,所以產生一種錯覺,恍惚是剛發生的事。看書也是一樣,自己體會出來的書中情事格外生動,沒有古今中外的間隔。 《拉維達》等幾本書在美國讀者眾多,也未見得會看夾縫文章,不過一個籠統的印象,也就可以覺得是多方面的人生,有些地方影影綽綽,參差掩映有致。也許解釋也是多餘的,我是因為中國小說過去有含蓄的傳統,想不到反而在西方「非文藝」的書上找到。我想那是因為這些獨白都是天籟,而中國小說的技術接近自然。 太久沒有發表東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釋來解釋去,羅唆到極點。以前寫的東西至今還有時候看見書報上提起,實在自己覺得慚愧,即使有機會道謝,也都無話可說,只好在這裡附筆致意。 (一九七六年) 談看書後記 上次談看書,提到《叛艦喋血記》,稿子寄出不久就看見新出的一部畫冊式的大書《布萊船長與克利斯青先生》,李察浩(Hough)著,刊有其他著作名單,看來似乎對英國海軍史特別有研究。自序裡面說寫這本書,得到當今皇夫愛丁堡公爵的幫助。叛艦逃往辟坎島,這小島現代也還是在輪船航線外,無法去,他是坐女皇的遊艇去的。前記美國名小說家密契納與夏威夷大學戴教授合著一文,替船長翻案,這本書又替大副翻案。這些書我明知陳穀子爛芝麻,「只可自怡悅」,但是不能不再補寫一篇,不然冤枉了好人。 原來這辟坎島土地肥沃,四季如春,位置在熱帶邊緣上,因此沒有熱帶島嶼惱人的雨季。以前住過土人,又棄之而去,大概是嫌小,感到窒息,沒有社交生活。西方有個海船發現這小島,找不到港口,沒有登陸。克利斯青看到這段記載,正合條件,地勢高,港口少,容易扼守,樹木濃密,有掩蔽。而且妙在經緯度算錯了幾度,更難找。到了那裡,白浪滔天,無法登岸,四周一圈珊瑚礁,鐵環也似圍定。只有一處懸崖下有三丈來長一塊沙灘,必須瞄準了它,從一個彎彎扭扭的珊瑚礁缺口進去,把船像只箭直射進去,確是金城湯池。 他起先選中土排島,也是為了地形,只有一個港口,他看定一塊地方建築堡壘,架上船上的炮,可以抗拒追捕英艦,一方面仍舊遙奉英王喬治三世,取名喬治堡,算是英殖民地。 先到塔喜堤去採辦牲畜,也是預備多帶土人去幫同鎮壓當地土著,但是只有寥寥幾個男子肯去,女人更不踴躍。二十幾個叛黨中只有四個比較愛情專一,各有一個塔喜堤女人自視為他們的妻子,包括綺薩貝拉。除了這四個自動跟去,又臨時用計騙了七個,帶去仍舊不敷分配。沒有女人的水手要求准許他們強搶土排島婦女,克利斯青不允,一定要用和平的手段。他們不服,開會讓他們民主自決,六個人要回塔喜堤。 他保證送他們去,說:「我只要求把船給我,讓我獨自去找個荒島棲身,因為我不能回英國去受刑,給家裡人丟臉。」同夥唯一的士官愛德華楊發言:「我們再也不會離開你的,克利斯青先生!」有人附和,一共八個人仍舊跟他。為了缺少女人而散夥,女人仍舊成問題。把解散的人員送到塔喜堤,順便邀請了二十幾個土著上船飲宴,有男有女。克利斯青乘夜割斷鐵錨繩索,張帆出海,次晨還推說是訪問島上另一邊。近午漸漸起疑,發急起來,有一個年青的女人竟奮身一躍,跳下樓船,向遙遠的珊瑚礁游去,別人都沒這膽量,望洋興嘆。一共十八個女人,六個男人,內中有兩個土排島人,因為與白人關係太密切,白人走了懼禍,不得已跟了來。但是有六個女人年紀太大,下午路過一個島上來了只小船,就交給他們帶了去,剩下的女人都十分羨慕。 船上第一樁大事是配封,先盡白人選擇,原有配偶的四人中,只有水手亞當斯把他的簡妮讓給美國籍水手馬丁,自己另挑了一個。九個白人一夫一妻,六個土人只有一個有女人,兩個土排島人共一個妻子,其餘三人共一個。他們風俗向來浪漫慣了的,但因此倒也相安無事。 船過拉羅唐珈島,這島嶼未經發現,地圖上沒有,但是人口稠密,不合條件。克利斯青也沒敢停留太久,怕這些女人逃走。到了辟坎島,水手琨托提前放火燒船,損失了許多寶貴的木材不及拆卸,也是怕她們乘船逃走。她們看見燒了海船,返鄉無望,都大放悲聲,連燒一天一夜,也哭了一天一夜。 海上行舟必須有船主,有紀律,否則危險。一上了岸,情形不同了,克利斯青非常識相,也不攬權。公議把耕地分成九份,白人每人一份,六個土人是公用的奴僕。家家豐收,魚又多,又有帶來的豬羊,大桶好酒,只有一宗不足,這島像海外三神山一樣,海拔過高,空氣稀薄,雖然還不至於影響著人類的生殖力,母雞不下蛋。有一天鐵匠威廉斯的妻子爬山上樹收集鳥蛋,失足跌死,他非常傷慟。 愛德華楊與克利斯青的友誼漸趨慢性死亡,原因是克利斯青叛變是聽了楊的話,後來越懊悔,越是怪楊,而他從一開頭起就已經懊悔了。在辟坎島上,他的權力漸漸消失,常常一個人到崖頂一個山洞裡坐著,遙望海面,也不知道是想家,還是摻望軍艦。其實他們在土排島已經差點被擒——走之前一個月,有個英國船夜間路過,看見島上燈火,如果是白天,一定會看見邦梯號停泊在那裡。那時候布萊也早已抵達東南亞報案。他上山總帶著槍,也許是打算死守他這「鷹巢」,那山洞確是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但是他到哪裡都帶著槍,似乎有一種預感。 叛變前夕他本來預備乘小筏子潛逃,沒走成。黎明四點鐘,另一士官司徒華來叫他換班,勸他不要逃走,簡直等於自殺——有鯊魚,而且土人勢必欺他一個人。又說士兵對船長非常不滿,全靠他在中間調停,「你一走了,這班人什麼都幹得出來。」 克利斯青到甲板上值班,剛巧專拍船長馬屁的兩個士官海籟、黑吳誤點未到。楊來了,也勸他逃走太危險,船上群情憤激,什麼都幹得出,「你不信,試試他們的心。現在正是時候,都睡著,連海籟、黑吳都不在。你對你班上的人一個個去說,我們人手夠了,把船拿下來。你不犯著去白冒險送命,叫布萊跟他的秘書還有海籟、黑吳這四個人去坐救生艇,也還比你的小筏子安全。」說罷又下去了。 克利斯青聽他這兩個朋友分別勸他的話,竟不謀而合,其實司徒華的話並沒有反意,但是他一夜失眠之後,腦海如沸,也不及細辨滋味。四點半,他終於決定了,用小刀割斷一根測量海底深度的繩子,繩端繫著鉛塊,下水會直沉下去。他拴在自己頸項上,鉛塊藏在襯衫里,準備事不成就跳海。 五點鐘,他去跟琨托與馬丁說,這兩人剛巧在一起。琨托是水手中的激進派,立刻自告奮勇下統艙通知夥伴們。美國人馬丁起初猶疑,隨即答應參加。後來馬丁乘亂里把手裡的火槍換了只布袋,跟著船長一干人走下小船,被忠貞的木匠頭子喝住:「你來幹什麼?」答說「跟你們走。」被木匠大罵,琨托等聽見了,怕別人效法馬丁,人心動搖起來,用火槍指著他,逼他回到大船上。可見馬丁本不願意,只是不敢拒絕,不然怕他走漏風聲,可能馬上結果了他。其實跟這兩個水手一說,就已經無可挽回了。事後克利斯青對楊冷淡了下來,楊當然也氣。當時完全是為他著想,看他實在太痛苦,替他指出一條路。楊比他還小兩歲,那年才二十二歲,受過高深教育,黑黑的臉,有西印度群島血液,母方與歷史上出名哀艷的蘇格蘭瑪麗女王沾親。二十來歲就斷送了前程,不免醇酒婦人。他與亞當斯兩人最與土人接近,餘人認為他們倆與幾個土人「換妻」。這亞當斯大概過去的歷史很複雜,化名斯密斯,大家只知道他叫斯密斯。 土人的三個女人又死了一個。鐵匠威廉斯喪偶後一直鬱郁獨處,在島上住了一年半,去跟克利斯青說,他要用武力叫土人讓個女人給他。 「你瘋了——他們已經六個人只有兩個女人。這一定會鬧出人命來。傑克,勸你死了這條心,」克利斯青說。 威廉斯又去逐一告訴別人,都這麼說,他沉默了幾星期,又來恫嚇懇求,大家聽慣了他這一套,也不當樁事。有一天,他要求召集全體白人,當眾宣稱:「我走了。你們有你們的『太峨』(土語,指好友,每人限一男一女兩個),有你們的孩子,我什麼都沒有。我有權利離開這裡。你們不肯給我一個女人,我只好到別處去找,寧可被捕,手鐐鐵銬回英國絞死,也不要再在這島上待下去了。」 大家面面相覷。「你坐什麼船走呢?」 「救生艇。只有這條船能出海。」 「給了你我們怎麼打漁?」白人只會駕救生艇,坐土製小船不安全。 「既然不給我女人,船應當歸我。」(按:他們是沒提,打魚還是小事,他這一出去,遲早會泄漏風聲帶累大家。) 克利斯青商量著說:「我們只好依傑克。」問他要哪一個女人。 「隨便南西還是瑪瑞娃,哪個都行。」 克利斯青拿兩隻小木棍子叫他抽籤,一隻長的代表瑪瑞娃,短的代表南西。他抽中短的。 當晚南西與她的丈夫塔拉廬在他們房子裡吃晚飯,看見九個白人拿著火槍走來,塔拉廬早知來意。南西本來早就想離開他,去陪伴那孤獨的白人,不然她和瑪瑞娃跟別的女人比起來,總覺得低一級似的。 「南西,你去跟傑克威廉斯住,他太久沒有女人了,」克利斯青說。 南西點點頭,塔拉廬早已跑了,就此失蹤。有兩個土人說他躲在島上西頭。白人從此都帶著槍,結伴來往的時候多些。估計土人都不穩,只有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梅納黎比較可靠。 隔了幾天,女人們晚間在一棵榕樹下各自做飯,一面唱歌談天。綺薩貝拉與花匠勃朗的女人聽見南西低唱:「這些人為什麼磨斧頭?好割掉白人的頭。」兩個女人悄悄地去告訴她們丈夫。克利斯青立即荷槍實彈,獨闖土人下了工聚集的房子,除了梅納黎都在,塔拉廬也回來了,先也怔住了,然後緩緩走過去,彎腰去拾地下最近的一把斧頭。克利斯青端槍瞄準他,頓時大亂,塔拉廬與一個塔喜堤同鄉奪門而出。克利斯青的槍走火,沒打中,也返身逃走。 三天後,女人們在海邊釣魚,南西被她丈夫與那同鄉綁架了去。克利斯青召集白人,議決塔拉廬非處死不可,派梅納黎上山,假裝同情送飯,與南西裡應外合,殺了她丈夫,次日又差他誘殺另一個逃走的土排島人。六個土人死剩四個,都懾服,但是琨托與他的朋友麥柯喝醉了常打他們。女人除了綺薩貝拉都對白人感到幻滅。這些神秘的陌生人,坐著大船來的,衣著華美,個個豪富熱情,現在連澡都懶得洗,衣服早穿破了沒有了,也跟土人一樣赤膊,用皮帶系一條短裙子,頭戴一頂遮陽帽,赤腳,舉止又粗鄙獸性。她們都更想家了。 一年後又有密謀,這次瞞著所有的女人與梅納黎。土人沒有槍械,但是楊與亞當斯常跟他們一同打獵,教會了他們開槍,也有時候借槍給他們打鳥、打獵——家畜都放出去自己找吃的,省得飼養,小島上反正跑不了,要殺豬再拿槍去打死一隻。這時候正是播種的季節,那天除了楊和亞當斯都下田去了,幾個土人先悄沒聲爬行,爬到禍首威廉斯後面,腦後一槍打死。馬丁聽見槍聲,有人問起,他猜打豬。一個土人接口喊叫道:「噯,打了個大豬!叫梅納黎來幫著抬。」 梅納黎去了,就被脅從,一同去殺克利斯青,也是腦後一槍斃命,麥柯知道了,飛奔去報信給綺薩貝拉,她正分娩,第三胎生了個女兒,她頎長美貌,是個酋長的女兒。克利斯青給她取這名字,因為他有個親戚叫綺薩貝拉,英國附近有個美麗的小島是她的產業,所以也是個海島的女主人。 馬柯與琨托同逃。九個白人殺了五個,消息已經傳了出去,村中大亂。亞當斯跑回家去預備帶點糧食再上山,四個土人都埋伏在他家裡,但是開槍走火,被他負傷逃走。他們追到山上,忽然一個土人喊話,叫他回來,答應不傷害他,因為「楊先生叫留下你給他作伴」。 至此方才知道是楊主謀。他先還不信,但是自忖在荒山上饑寒交迫,又受了傷,遲早落到他們手裡,不如冒險跟他們回去。 押著他回村,楊已經占了克利斯青的房子,女人都聚集在那裡。亞當斯的妻子替他求情,土人放了他,走了。 「你為什麼幹這事?」他問楊,說得特別快,好讓這些女人聽不懂。 「反正他們自己總有一天會幹出來的,不如控制住爆炸。」楊說。 他大將風度,臨陣不出帳篷。他指出現在女人不愁不夠了,他早已看上綺薩貝拉,預備娶作二房,再加上南西;琨托與馬柯還沒死,但是他們倆的女人歸亞當斯。這是他鼓舞亞當斯的話,但是並沒下手。 女人都在舉哀,埋葬死者。土人爭奪女人,楊只冷眼看著。一星期後有天晚上,梅納黎與另一個土人提摩亞為了楊妻蘇珊吃醋,大家不過在唱歌吹笛子,也並沒怎樣,但是梅納黎竟殺了提摩亞(按:可能是後者罵梅納黎是白人走狗,僥倖饒了他一命,還要爭風),逃入山中,投奔琨托、馬柯。二人疑心有詐,又殺了梅納黎。 楊打發蘇珊給他二人送了封信去,信上說他要殺掉剩下的兩個土人,他們可以回來了。 二人不敢輕信。楊果然用美人計,叫花匠勃朗的寡婦勾引一個土人,預先囑咐她留神不要讓他頭枕在她手臂上,黑暗中差另一個女人去砍他的頭。女人力弱,切不斷,楊只好破例親自出馬,同夜把另一個土人也殺了。 琨托、馬柯回來了,天下太平,女人重新分過,但是她們現在不大聽支配,從這張床睡到那張床上。琨托、馬柯沒有土人可打,就打土女。女人們發狠造海船回鄉,但是談何容易。子女多了,救生艇坐不下,殺光了白人也還是回不去。 兩個酒鬼,馬柯終於跌死了,琨托的妻子也同樣墜崖而死,也不知道是否她男人推的。 他索取另一個女人簡妮——亞當斯的前妻,讓了給馬丁,馬丁被殺後又收回——恫嚇亞當斯與楊。他們當他瘋子,合力殺了他,也心下悚然,知道再這樣下去,只剩他們倆也仍舊兩雄不並立。於是都戒了酒,皈依宗教。 亞當斯識字不多,叫楊教他讀書。楊已經患了嚴重的哮喘病,楊死後他能念祈禱文,帶領一群婦孺做禮拜,兼任家長與牧師。耶穌受難日是一個星期五,復活節前從一個星期三起禁食四十日。他熱心過度,誤以為每星期三、星期五禁食。土女都是「大食佬」,因此一到中年都非常胖,但是對他這件虐政竟也奉行不誤。 十幾年後,一隻美國船獵捕海獅,路過辟坎島,亞當斯好容易遇見可談的人,又不是英國人,不礙事,源源本本全都告訴了船長。當時美國獨立戰爭還未結束,六年後英美戰事告一段落,英國海軍部才收到這船長的一封信,交給一個書記歸檔,就此忘懷了。 同年美國軍艦在南美一帶劫取英國捕鯨船,英國派了兩艘軍艦去遠道攔截,剛巧又重新發現辟坎島。老水手亞當斯五十多歲已經行走不便,叫幾個青年攙扶上船參見長官,前事統統一本拜上。兩個指揮官見他如此虔誠悔過,十分同情,代表本國海軍聲稱不要他回國歸案,尤其賞識克利斯青的長子星期五——原名星期四,因為他父親忘了太平洋上的國際日期線,少算了一天。——這兩個軍官這樣寬大為懷,擅自赦免叛變犯,原因想必是出事後二十多年,輿論已經代克利斯青一干人平反,連官方態度也受影響。 本世紀三十年間通俗作家諾朵夫、霍爾合著《邦梯號三部曲》,第三部「辟坎島」內容其實與上述大同小異,除了沒有楊幕後主使一節。自序列舉資料來源:老水手亞當斯的敘述,前後共四次——美國捕海獅船與英國軍艦來過之後,十一年後又告知另一個英國船長畢啟,此後四年,又告訴一個法國人;此後二十年,根據琨托的兒子口述,出版了一本書,又有一本是根據另一個水手米爾斯的女兒,又有畢啟著書與另一本流行的小冊子。直接間接全都來自亞當斯——孩子們也都是聽他講的——而各各不同。兩個作者參看「一切現存的記載」,列出時間表,採用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後。他們二位似乎沒看見楊主謀的版本。 亞當斯這樣虔誠的教徒,照理不打謊語。如果前言不對後語,當是因為顧念亡友——楊生前也已經懺悔了——而且後來與外界接觸多了點,感覺到克利斯青現在聲譽之高,遺孀綺薩貝拉卻曾經失身於殺夫仇人,儘管她是不知道內情——女人孩子們都不知道。可能最後兩次非官方的訪問,他都顧忌較多,沒提楊在幕後策動。兩次訪問中間隔了四年,六十幾歲的人記性壞,造出來的假話一定出入很大。孩子們聽見的難免又有歧異。 這些潔本的內容,可以在這篇小說里看出個大概:鐵匠威廉斯私通塔拉廬之妻(即南西),被自己的妻子得知,上山採集鳥蛋的時候跳崖自殺了。威廉斯想獨占南西,克利斯青不允。結果爭風吃醋對打,牽入其他土人白人。克利斯青為了息事寧人,不得不叫南西在二人之間選擇一個,她選中威廉斯。塔拉廬企圖報復未果,反被她伺機毒死。太平了一個時期,又為了分田,土人沒份,淪為奴隸,克利斯青反對無效,土人起事,殺了克利斯青等五人。 土女報夫仇,乘土人倦臥殺掉了幾個。這樣,楊的陰謀沒有了,又開脫了克利斯青的責任,也沒有共妻,唯一的桃色糾紛也與土人叛亂無關——最後這一點大概是諾朵夫等的供獻,將分田移後,本來一到就分,改為「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後」。沒有土地才反叛,並不是白人把女人都占了去,所以是比亞當斯更徹底的潔本,但是這樣一來,故事斷為兩截,更差勁了。 美國小說家傑姆斯密契納那篇散文上說:近人研究有關文件,發現克利斯青喪妻後強占土人的妻子,被本夫開槍打死,這一說與李察浩、諾朵夫等的敘述全都截然不同,顯然在這一個系統之外。只有他說綺薩貝拉頭胎生了個兒子之後一年就病逝。密契納的成名作是《南太平洋故事》,此後曾經與一個「南太平洋通」合編一部寫南海的散文選,又有長篇小說《夏威夷》,本人也搬到夏威夷居住多年,與夏威夷大學教授合著的這本散文集裡談邦梯案,也是近水樓台,總相當有根據,怎麼會鬧出張冠李戴的笑話,把鐵匠的風流案栽派到克利斯青頭上?這話究竟是哪裡來的? 亞當斯自動向官方交代辟坎島上的一系列血案,總該是據實指楊主謀。兩個軍艦艦長的報告,是否在三十年間所謂「一切現存的記載」之列?從十九世紀初葉英政府的立場看來,楊唆使土人屠殺自己的同胞,是個「英奸」,影響白種人的威望。還有共妻,雖然只限土人之間,卻是白人分派的,克利斯青脫不了關係。實際上,威廉斯有句話值得注意:「你們有你們的『太峨』,有你們的孩子,我什麼都沒有。」顯然他們將同居的女人視為「太峨」而不是太太。是後來的潔本顧體面,而且在荒島上也大可不必注重形式,才徑稱之為妻。李察浩因之,那是按現代尊重異族婦女的觀點。這才有「共妻」「換妻」聳人聽聞的名目。但是就連這樣,當時如果傳出去也已經不成話,世外桃源成了淫窟,叛艦英名掃地。於是把那兩份報告隱匿了起來,還有那美國捕海獅船長的那封信,想必也找出來對過了,證明亞當斯的自白屬實,一併歸入秘密檔案,直到本世紀七十年間,殖民主義衰落,才容許李察浩看到。 英國皇室子弟都入海軍。愛丁堡公爵本來是希臘王族,跟他們是親上加親,早先也做過英國海軍軍官,一向對海軍有興趣,又據說喜歡改革。也許是經他支持,才打通這一關。 過去官方隱諱辟坎島上的事,或者不免有人略知一二,認為是與克利斯青有關的醜聞,傳說中又稍加渲染附會,當時有這麼一段記載,為近人發現——密契納這一說,除非是這來源。 李察浩這本書號稱揭穿邦梯案疑團,也確實澄清了諸人下場,卻又作驚人之論,指船長大副同性戀愛。這話也說不定由來已久,密契納那篇文章就提起他們倆關係密切,比別人親近。也許因為那篇是第一個著眼於肇事原因的細微,所以有點疑心別有隱情,但是直到最近,同性戀在西方還是輕易不好提的。 兩人年紀只相差十歲。認識那年,克利斯青二十歲,做過兩年海員,找布萊太太娘家舉薦,布萊回說「不列顛尼亞號」船員已經額滿。克利斯青寫信給他說,情願與水手同住,學習各種勞作,唯一的要求是與士官一同吃飯。經布萊錄用,把所有的航海技能都教會了他。 他第二次出海,中途升作二副,大副名叫艾華慈。再下一次,布萊調任邦梯號船長,他是布萊的班底,當然跟去。出了事之後,輿論後來於布萊不利,飽受攻擊,艾華慈也寫信給他,罵他自己用人不當,說他們共事的時候,克利斯青在花名冊上「列為炮手,但是你告訴我要把他當作士官看待你瞎了眼看不見他的缺點,雖然他是個偷懶的平庸的海員,你抬舉他,待他像兄弟一樣,什麼機密事都告訴他,每隔一天在你艙房裡吃午晚兩餐。」在不列顛尼亞號上,他有船長的酒櫥鑰匙,在甲板上當值,每每叫人去拿杯酒來,吃了擋寒氣。 克利斯青兄弟很多,有個哥哥愛德華跟他最親近。他告訴他哥哥,布萊是「從來沒有過這麼好的教師」,不過「火性大,但是我相信我學會了怎樣哄他」。 邦梯號上除了兩名花匠,都是布萊一手任用的。事務長傅萊亞——其實是船長,但是海軍加派軍官作指揮官,位居其上,稱大佐(凱普騰),所以近代船長通稱凱普騰——與船醫都不是他的私人,本來不認識。他規定這兩個人陪他一塊吃飯,但是談不攏,鬧意見,那胖醫生又是個酒鬼,布萊對他非常不滿。克利斯青晚間仍舊常到他艙房談天或吃飯。出海不到一個月,一進了大西洋,就把克利斯青提升作大副,代理少尉——布萊自己的官階也不過是少尉,稱「大佐」不過是照例對指揮官客氣的稱呼。——副錨纜員莫禮遜通文墨,記載這件事,認為越過傅萊亞頭上,是侮辱傅萊亞。布、傅二人交惡,已經幾乎不交談,但是傅對克利斯青始終沒有憎恨的表示,這是因為克利斯青並沒有沾沾自喜,遇事總還是站在士兵一邊。論理他做大副經驗不夠,而且平時雖賣力,憂鬱症一發作就怠工,不過人緣好,上上下下只有布萊的僕人不喜歡他。 出航十個月,快到塔喜堤了,布萊終於不再與傅萊亞和醫生一桌吃飯,各自在艙房用膳。到了塔喜堤,醫生醉死了。 布萊在塔喜堤極力結交王室,國王割出一塊地,給他們種植麵包果,預備裝盆帶走。布萊派克利斯青帶人保護花房,在果園旁高坡搭起帳篷,都有女人同居。克利斯青結識綺薩貝拉前也濫交,染上了性病。 布萊住在船上,也勻出一半時間與國王同住,常請國王王后上船吃飯。他逐日記下當地風俗,盛讚塔喜堤是世界第一好地方,只不贊成有些淫舞陋俗與男色公開。 他是跟大探險家庫克大佐(Captain Cook)起家的。庫克在南太平洋這些島上為了顧到自己身份,不近女色,土人奉若神明。布萊也照辦,不免眼紅下屬的艷福。有五個多月之久,他不大看見克利斯青,見了面就罵,幾次當著國王與王室——都是最注重面子與地位的——還有一次當著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並且告訴他克利斯青並不是副指揮官,不過是士兵。——這些青年士兵都是見習軍官,只算士兵,比水手高一級,犯規也可以鞭笞。克利斯青的代理少尉,倒是一回去就實授,如果一路平安無事。 自從離開塔喜堤,布萊顯然心理不正常,物質上的占有欲高達瘋狂程度。路過一島,停泊汲水,五爪鐵鉤被土人搶去,船上備而不用的還有好幾隻,但是布萊小題大做,效法庫克當年常用的扣人勒贖之計,把五個酋長留在船上,索取鐵鉤。回說是另一個島上的人拿的,早已駕舟遠鏞。相持不下,布萊開船把五個人帶走,許多小舟號哭跟隨,跟到晚上,只剩一隻小船,船上都是女人,哭著用刀戳自己,滿頭滿身長血直流,也不知道是「哀毀」還是自明心跡。布萊終於只得放酋長們下小船,五個人都感泣,輪流擁抱他。他自以為結交了幾個一輩子的朋友,莫禮遜記載這件事,卻認為他們是忍辱,無法報復,下次再有船來,如果人少會吃他們的虧。 大家買椰子,布萊買了幾千隻堆在甲板上。「你看這堆椰子是不是矮了?」他問傅萊亞。 「也許是水手來來往往踩塌了。」傅萊亞說。 布萊查問,克利斯青承認他吃了一隻。 「你這狗!你偷了一半,還說一隻!」召集全體員工大罵,罰扣口糧,主食芋頭只發一半,再偷再扣一半。 一向拿傅萊亞與木匠頭子出氣,離開塔喜堤後換了克利斯青。當天下午在甲板上遇見,又罵了一頓。木匠頭子後來看見克利斯青在流淚,知道他不是娘娘腔的人,問他怎麼了。 「你還問,你沒聽見說怎樣對待我?」 「待我不也是一樣。」 「你有保障(指他是正規海軍人員)。我要是像你一樣對他說話,會吃鞭子。如果打我一頓,兩個人都是個死——我抱著他跳海。」 「好在沒多少時候了,」木匠頭子勸他。 「等到船過努力峽(澳洲邊緣海峽,地勢險惡,是航海的一個難關),船上一定像地獄一樣。」 又有人在旁邊聽見他二人談話,聽見克利斯青說:「情願死一萬次,這種待遇不能再受下去」,「不是人受得了的」。 當晚布萊氣平了,卻又差人請克利斯青吃飯,他回掉了。 天明起事,士官中有個海五德,才十六歲,嚇呆了坐在自己艙房裡,沒跟著走,後來克利斯青把他們幾個中立分子送到塔喜堤,與海五德家裡是世交,臨別托他給家裡帶信,細述出事經過,又秘密告訴他一些話,大概是囑咐他轉告兄長愛德華,但是這話海五德並沒給他帶到,也從未對任何人說過。 托帶的秘密口信不會是關於性病——船上差不多有一半人都是新得了性病,而且容易治。李察浩認為是告訴他哥哥他與船長同性戀,在塔喜堤妒忌他有了異性戀人,屢次當眾辱罵,傷了感情,倒了胃口,上路後又一再找碴子逼迫於他,激變情有可原。照這樣說來,叛變前夕請吃晚飯,是打算重拾墜歡。十八世紀英國海軍男風特盛,因為論千的拉夫,魚龍混雜。男色與獸奸同等,都判死刑,但是需要有證人,拿得出證據,這一點很難辦到,所以不大有鬧上法庭的。但是有很多罪名較輕的案件,自少尉、大副、代理事務長以下,都有被控「非禮」、「企圖雞姦」的。 海五德是邦梯號上第二個寵兒。他是個世家子,美少年,在家裡父母姊妹們將他當個活寶捧著。布萊在船上給他父親去信報告他的成績,也大誇這孩子,「我像個父親一樣待他,他一舉一動都使我愉快滿意。」叛變那天他沒露面,兩個士官海籟、黑吳下去拿行李,見他一個人坐著發怔,叫他趕緊一塊跟船長走,沒等他回答,先上去了,結果他並沒來。布萊回到英國,海五德的父親剛逝世,新寡的母親寫信給布萊,回信罵她兒子「卑鄙得無法形容」。此後海五德在塔喜堤當作叛黨被捕回國,家裡托人向他問明底細,極力營救。海五德經過慎重考慮,沒替克利斯青秘密傳話,因為怕牽涉到自己身上,而且指控布萊犯了男色,需要人證物證,誣告和罪名差不多一樣嚴重。 以上是男色之說的根據。 克利斯青第一次跟布萊的船出去,船上的大副說他「非常喜歡女人。對於女人,他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傻的年青人之一」。可見他到處留情而又痴心,性心理絕對正常。鬧同性戀除非是旅途寂寞?李察浩肯定他與布萊有「深邃熱情的關係」,相從四年,也就愛了布萊四年。但是他對哥哥給布萊下的評語:「火性大,但是我相信我學會了怎麼哄他」,顯然不過是敷衍上司。 布萊譴責塔喜堤人公然同性戀愛,當然可能是假道學。好男風的人為社會所不容,往往照樣娶妻生子,作為掩蔽。再看他的婚姻史:他父親在海關做事,他在學校里功課很好,但是立志加入海軍,先做水手,靠畫地圖的專長,很快地竄了起來,算是出身行伍。他認識了一個富家女子,到海上去了兩年回來才向她求婚,訂了婚一個短時期就結婚,兩人同年二十六歲。他喜歡享受家庭之樂。太太不怎麼美,但是很活潑,有張畫像,一副有說有笑的樣子。布萊在畫像上是個半禿的胖子,卻也堂堂一表,只是酸溜溜地帶著嘲笑的神氣。 他太太既幫夫又健筆,老是給娘家有勢力的親戚寫信代他辯護,寫了一輩子。他老先生的是非特別多,遠在邦梯案十年前,婚前跟庫克大佐出去,就出過岔子。 那次航行,庫克發現了夏威夷。當時夏威夷人口過剩,已經很緊張,被他帶了兩隻大船來,耽擱了些時,把地方上吃窮了。國王與眾酋長表面上十分周到,臨行又送了大批豬只糧食。出海剛巧遇到風暴,兩隻船都損壞了,又沒有好的港口可以停泊,只好折回。夏威夷人疑心他們去而復回不懷好意,於是態度突變,當天已經連偷帶搶,但是國王仍舊上船敷衍慰問,次晨發現一隻大救生艇失竊,庫克立即率領海軍陸戰隊,去接國王上船留作人質,等交回救生艇再釋放。又派布萊與李克門少尉巡邏港口,防止船隻外逃,有企圖出海的「趕他們上岸」。開火與否大概相機行事。 庫克上岸,沿途村人依舊跪拜如儀。問國王何在,便有人引了兩個王子來,帶領他們到一座小屋門前,肥胖的老國王剛睡醒,顯然不知道偷救生艇的事。邀請上船,立即應允。 正簇擁著步行前往,忽聞海灣中兩處傳來槍聲,接著大船開炮。一時人心惶惶,都抬石頭,取槍矛,穿上席甲,很快地聚上三千人左右。一路上不再有人叩首,都疑心是劫駕。 海軍陸戰隊攔不住,人叢中突然有個女子沖了出來,站在國王面前哭求不要上船,是一個寵妃。兩個酋長逼著國王在地下坐下來。老王至此也十分憂恐,庫克只好丟下他,群眾方才讓他們通過。將到海灘,忽有土人的快船來報信,說海灣里槍炮打死了人。原來是布萊開槍追趕一隻船,大船上發炮是掩護他。李克門因也下令開槍,打死了一個酋長。當下群情憤激,圍攻庫克一行人,前仆後繼,庫克被小刀戳死,跟去的一個少尉僅以身免。另一個少尉在海邊接應,怯懦不前,反而把船退遠了些。但是事後追究責任,大家都知道是最初幾槍壞事。如果不是布萊先開槍,李克門比他還更年青,絕對不會擅自開槍。布萊不但資格較老,做庫克的副手也已經兩年了。金少尉繼任指揮,寫報告只歸罪於土人,但是後來著書記載大名鼎鼎的庫克之死,寫開槍「使事件急轉直下,是致命的一著」。這書布萊也有一本,在書頁邊緣上手批:「李克門開火,打死了一個人,但是消息傳到的時候,攻擊已經完畢。」不提自己,而且個個都批評。 那次是他急於有所表現,把長官的一條命送在他手裡,僥倖並沒有影響事業。十年後出了邦梯案,不該不分輕重都告在裡面,結果逮回來的十個人被控訴,只絞死三個。海五德案子一了,他家裡就反攻復仇,布萊很受打擊。又有克利斯青的哥哥愛德華代弟弟洗刷。克利斯青與大詩人威治威斯先後同學,愛德華一度在這學校教書,教過威治威斯。威治威斯說他是個「非常非常聰明的人」。愛德華訪問所有邦梯號生還的人,訪問記出了本小冊子,比法庭上的口供更詳盡。布萊二次取麵包果回來,又再重新訪問這些人,也出小冊子打筆墨官司。但是他的椰子公案已經傳為笑柄。上次丟了船回來倒反而大出風頭,這次移植麵包果完成使命回來,竟賦閒在家一年半,拿半俸,家裡孩子多,支持不了。 此後兩次與下屬涉訟,都很失面子,因為不是名案,外界不大知道。他太太不斷寫信代為聲辯。晚年到澳洲做州長,她得了怔忡之疾,不能同去。「甜酒之亂」他被下屬拘禁兩年,回國後還需要上法庭對質,勝訴後年方六十就退休了,但是一場官司拖得很久,她已經憂煎過度病卒。他這位太太顯然不是單性人用來裝幌子的可憐蟲。她除了代他不平,似乎唯一的遺憾是只有六個女兒,兩個患痴呆症,一對男雙胞胎早夭。 布萊的身後名聲越來越壞,直到本世紀三十年間上銀幕,卻爾斯勞頓漫畫性的演出引起一種反激作用,倒又有人發掘出他的好處來。邦梯號繞過南美洲靴尖的時候,是英國海軍部官場習氣,延誤行期,久不批准,所以氣候壞,剛趕上接連幾星期的大風暴,驚險萬分。全虧布萊調度有方,鼓勵士氣無微不至,船上每層都生火,烤乾濕衣服,發下滾熱的麥片與沖水的酒,病倒的儘可能讓他們休息,大家也都齊心。他一向講究衛生,好潔成癖,在航行日錄上寫道:「他們非得要人看著,像帶孩子一樣。」不管天氣冷熱,颳風下雨,每天下午五時至八時全體在甲板上強行跳舞,活動血脈,特地帶了個音樂師來拉提琴。在艱苦的旅程中,他自矜一個水手也沒死,後來酗酒的醫生過失殺人,死掉一個,玷污了他的記錄,十分痛心。 船到塔喜堤之前,他叫醫生檢查過全體船員,都沒有性病。此後克利斯青在塔喜堤也傳染上了,有潔癖的布萊還苦苦逼他重溫舊夢?這是同性戀之說的疑竇之一。 邦梯號上的見習士官全都是請託介紹來的,清一色的少爺班子,多數是布萊妻黨的來頭,如海五德是他丈人好友之子,海籟是他太太女友的弟弟。他這樣一個精明苛刻的能員,卻冒險起用這一批毫無經驗的公子哥兒,當然是為了培植關係,早年吃夠了乏人援引的虧。連克利斯青在內,他似乎家境不如門第,但也是托布萊丈人家舉薦的,論經驗也不堪重用。布萊這樣熱中的人,靠裙帶風光收了幾個得力門生,竟把來權充孌童,還膽敢隱隱約約向孩子的父親誇耀,未免太不近情理。書中不止一次引他給海五德父親信上那句話作證:「他一舉一動都使我愉快滿意」,是想到歪里去了。 至於克利斯青秘密托海五德傳話,如果不是關於同性戀,是說什麼?他這麼一個多情公子,二十二三歲最後一次離開英國之前,戀愛史未見得是一張白紙,極可能有秘密婚約之類的事。現在知道永遠不能回國了,也許有未了的事,需要托他哥哥愛德華。事涉閨閣,為保全對方名譽起見,愛德華根本否認海五德帶過秘密口信給他,海五德也不辯白,因此別人都以為是他把話給吃掉了。 當然這都是揣測之詞,說沒有同性戀,也跟說有一樣,都不過是理論。要證據只有向叛變那一場的對白中去找,因為那時候布萊與克利斯青當眾爭論三小時之久,眾目睽睽之下,他二人又都不是訓練有素的雄辯家,律師或是名演員。如果兩人之間有點什麼曖昧,在這生死關頭,氣急敗壞,難免流露出來。若問兵變不比競選,怎有公開辯論的餘裕,這場戲根本紊亂散漫而又異樣,非但不像傳奇劇,還有點鬧劇化。布萊被喚醒押到甲板上,只穿著件長襯衫——也就是短睡袍——兩手倒剪在背後綁著,匆忙中把襯衫後襟也縛在裡面,露出屁股來。克利斯青一隻手裡牽著這根繩子,另一隻手持槍,上了刺刀。有時候一面說話,放下繩子,按著布萊的肩膀,親密地站在一起,像兩尊並立的雕像。 起先他用刺刀嚇噤布萊:「閉嘴!你一開口就死了。」但是不久雙方都抗議,輪流嚷一通。邱吉爾等兩個最激烈的船員也發言,逐個發泄一頓。話說多了口乾,三心兩意的美國人馬丁竟去剝了一隻柚子,餵給布萊吃。 克利斯青也覺口渴,叫布萊的僕人下去到船長艙房裡多拿幾瓶甜酒來,所有武裝的人都有份。又吩咐「把船長的衣服也帶上來」。僕人下去之前先把布萊的襯衫後襟拉了出來。(按:大概因為聽上去預備讓他穿著齊整,知道代為整衣無礙。) 布萊希望他們喝醉了好乘機反攻,不然索性酒後性起殺了他。但是並沒醉,原定把他放逐到附近一個島上,小救生艇蛀穿了底,一下水就沉了,克利斯青只得下令放下一隻中號的,費了四十分鐘才放下去。晨七時,這才知道有不止二十個人要跟布萊走。對於克利斯青是個大打擊,知道他錯估了大家的情緒。如果硬留著不放,怕他們來個「反叛變」。不留,船上人手不夠,而且這隻救生艇至多坐十個人。錨纜員與木匠頭子力爭,要最大的一隻。楊自從一開始代他劃策後就沒露面,這時候忽然出現了一剎那,拿著槍,上了刺刀,示意叫他應允。他把那隻大的給了他們。 他的一種矛盾的心情簡直像哈姆雷特王子。邱吉爾想得周到,預先把木匠頭子的工具箱搬到甲板上,防他私自夾帶出去,不料他問克利斯青要這箱子,竟給了他。邱吉爾跟下小船去搶回來。琨托靠在欄杆上探身出去叫喊:「給了他,他們一個月內就可以造出一隻大船。」救生艇上一陣掙扎,被邱吉爾打開箱子,奪過幾件重要的工具,扔給琨托。 他這裡往上拋,又有人往下丟。守中立的莫禮遜擲下一根纜繩,一隻鐵鉤,又幫著錨纜員柯爾把一桶食水搬下小船,臨行又把牛肉豬肉在船欄杆上扔下去。柯爾拿了只指南針,琨托攔阻道:「陸地看都看得見,要指南針做什麼?」另一個最兇橫的水手柏凱特竟做主讓他拿了去。作者李察浩認為是故意賣人情,萬一被捕希望減罪。走的人忙著搬行李糧食,都叫叛黨幫忙,臨了倒有一半人熱心幫助扛抬,仿佛討好似的。 是否都是預先伸後腿,還是也於心不忍?跟這些人又無仇無怨,東西總要給他們帶足了,活命的希望較大。 只有琨托與邱吉爾阻止他們帶槍械地圖文件。克利斯青也揮舞著刺刀叫喊:「什麼都不許拿走!」沒有人理睬。最後柯爾用一隻表、一隻口哨換了四把刀防身。 青年盲樂師白恩還坐在中號救生艇里,也沒有人通知他換了大號的。只聽見亂鬨鬨的,也不知道怎麼了,他一個人坐在那裡哭。 克利斯青在布萊旁邊已經站了快三小時,面部表情痛苦得好幾個人都以為他隨時可以自殺,布萊也是這樣想。 傅萊亞等幾個禁閉在自己艙房裡的人員都帶上來了。布萊手腕上的繩子已經解開,許多人簇擁著趕他下船。他還沒走到跳板就站住了,最後一次懇求克利斯青再考慮一下,他用榮譽擔保,永遠把這件事置之度外。 「我家裡有老婆,有四個孩子,你也抱過我的孩子。」他又說。 「已經太晚了。我這些時都痛苦到極點。」 「不太晚,還來得及。」 「不,布萊船長,你但凡有點榮譽觀念,事情也不至於鬧到這地步。是你自己不顧老婆孩子。」 叛黨與忠貞分子都聽得不耐煩起來,他們倆依舊長談下去。 「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布萊說。 柯爾插嘴解勸,克利斯青回答他:「不,我上兩個星期一直都痛苦到極點,我決定不再受這罪。你知道這次出來布萊船長一直把我當只狗一樣。」 「我知道,我們都知道,可是你罷手了吧,看在上帝份上!」 有這麼一秒鐘,琨托、邱吉爾都怕克利斯青真會軟化——他已經一再讓步,自願把小船拖到島上。 傅萊亞也懇求,建議把布萊手鐐腳銬看管起來,改由克利斯青做指揮官。琨托、邱吉爾最怕這種妥協辦法,大呼小叫把他聲音蓋了下去。傅萊亞一直打算伺機收復這條船,起先就想跟布萊一同挑撥群眾反攻,克利斯青怕他搗亂,把他關在艙房裡,他又要求看守讓他到炮手艙中談話,叫他拒絕跟船長坐小船走。 「那豈不是把我們當海盜辦?」 傅萊亞主張囚禁布萊,由克利斯青接任,也還是他那條詐降之計。神出鬼沒的楊,永遠是在緊要關頭驚鴻一瞥,此刻又出現了,拿著槍。 「楊先生,這不是鬧著玩的,」布萊說。 「報告船長,餓肚子不是鬧著玩的。我希望你今天也吃夠了苦頭。」楊在叛變中一共只說了這兩句話。 大號救生艇已經坐滿了人。克利斯青又指名叫回三個人,一個修理槍械的,兩個小木匠,少了他們不行,職位較高的又不放心。三人只得又走上跳板。 「反正已經坐不下了,」布萊安慰他們,「小子,別怕,我只要有一天回到英國,我會替你們說話。」 傅萊亞要求讓他也留下來,布萊也叫他不要走,但是克利斯青硬逼著他下去。布萊最後向克利斯青說:「你這樣對待我,回報我從前對你的友誼,你認為是應當的?」 克利斯青感到困擾,臉上看得出猶疑的神氣。「這——布萊船長——就是嘍!就是這一點——我實在痛苦——。」布萊知道再也沒有別的話可說,默然下船。 這最後兩句對白值得玩味。如果他們有過同性戀的關係,布萊又還想利用職權逼他重溫舊夢,他還會感念舊恩?早已抵消了。書中在他回答之前加上一段心理描寫:他困惑,因為報復的代價太高,同船友伴極可能死掉一半,另一半也永遠成了亡命者,但是底下答覆的語氣分明是對布萊負疚,扯不到別人身上。李察浩似乎也覺得這一節對白證明他們沒有同性戀,推翻了他的理論,因為不得不加以曲解。 撇開同性戀,這本書其實把事件的來由已經解釋得相當清楚。叛變與事後自相殘殺同是楊唆使。書中稱為「這陰暗的人物」,只是一個黑色剪影。他是這批人裡面唯一的一個青年知識分子,在辟坎島上把能記憶的書全都寫了下來。近代名著《凱英號叛變》裡面也有個類似的角色,影片中由弗萊。麥克茂萊演,是個文藝青年,在戰艦上任職,私下從事寫作。大家背後抱怨船長神經病,他煽動這些青年軍官中職位最高的一個——范強生飾——鼓勵他叛變,後來在軍事法庭上受審,竟推得乾乾淨淨。這本書雖然是套邦梯案,比李察浩的書早二十年,不會知道李的事,純是巧合,不過是諷刺知識分子誇誇其談,不負責任。楊比他複雜,為了朋友,把自己也葬送在裡面,後來也是因為失去了這份友誼而銜恨。不知道是否與他的西印度血液受歧視有關? 叛變固然是楊的主意,在這之前克利斯青已經準備逃亡。 問題依舊是他與布萊之間的局面,何至於此? 這條船特別擠,船身不到九丈長,中艙全部闢作花房,因為盆栽的麵包果樹濺上一滴海水就會枯萎。剩下地方不多,擠上差不多五十個人。現代港台一帶的機帆船也許有時候更擠,但是航程短,大概只有潛水艇與太空船上的情形可以比擬。布萊嘮叨,在這狹小的空間內被他找上了,真可以把人嘀咕瘋了。 克利斯青人緣奇佳,布萊一向不得人心,跟庫克的時候也就寡言笑,三句不離本行。同性的朋友也往往是「異性相吸」,個性相反相成。布萊規定傅萊亞與醫生跟他一桌吃飯,顯然也需要年紀較大、閱歷深些的人作伴,無奈他實在跟人合不來,非得要像克利斯青這樣的圓融的青年迎合著他,因此師徒關係在他特別重要。當然也是克利斯青能吃苦,粗細一把抓,沒有公子哥兒習氣,他自己行伍出身的人,自然另眼看待。但是邦梯號一出大西洋就破格提升,李察浩認為是他們這時候發生了更進一層的關係,其實是針對傅萊亞。如莫禮遜札記中所說,越過傅萊亞頭上,是一種侮辱。 一到塔喜堤,布萊什麼都交給下屬,也不去查考——也許是避免與他們那些女人接觸——連救生艇蛀穿了也直到叛變那天才發覺。他非常欣賞當地的女人,而一人向隅,看不得大家狂歡半年,一上船就收拾他們。對克利斯青卻是在塔喜堤就罵,想必因為是他的人,所以更氣他。克利斯青「爬得高跌得重」,分外羞憤。恩怨之間本來是微妙的,很容易就一翻身倒了個過。至於有沒有同性戀的暗流,那又是一回事,即有也是雙方都不自覺的。 三十年間諾朵夫等二人寫《叛艦喋血記》,叛逆性沒有現在時髦,所以替克利斯青掩飾,再三聲明他原意只是把布萊手鐐腳銬押送回國法辦。「手鐐腳銬」是傅萊亞提出的處置布萊的辦法,但是當然沒有建議克利斯青送他回國自投羅網。改為克利斯青的主張,把他改成了個渾小子,腦筋不清楚。 這本書最大的改動是加上一個虛構的白顏,用他作第一人稱,篇幅也是他占得最多,是主角身份,不僅是敘述者。歷史小說用虛構的人物作主角,此後又有《永遠的琥珀》,但那是公認為低級趣味的,而《叛艦喋血記》在通俗作品中評價很高。自序里說明白顏是根據海五德創造的。海五德為什麼不合適,沒提,當然是因為他在事變中態度曖昧,理由是年幼沒經過事。他十六歲,但是很聰明,後來在塔喜堤住了兩年,還編字典。那天的短暫痴呆症似是劇烈的內心鬥爭,暫時癱瘓了意志。也許是想參加叛變而有顧慮,至少希望置身事外。 白顏就完全是冤獄,本來是跟布萊走的,不過下去理行李的時候,想抓住機會打倒看守奪槍,所以來遲一步,救生艇已經坐滿了人。布萊叫他不要下船,答應回國代為分說。這是借用其他三個人的事,小木匠等三人已經上了小船又被克利斯青喚回。被喚回是沒辦法,換了遲到的人,布萊多少有點疑心,不會自動答應代為洗刷,而又食言。 兩位作者為了補這漏洞,又加上事變前夕布萊恰巧聽見白顏與克利斯青在甲板上談話,又偏只聽見最後一句「那我們一言為定」,事後思量,誤以為是約定謀反,因此回國後不履行諾言,將白顏列入叛黨內。叛變兩章根據在場諸人口述,寫得生龍活虎,只有這一段是敗筆,異常拙劣牽強。 我看的是普及本,沒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見李察浩的書,船員名單上沒有白顏,才知道原來沒有這個人。這才恍然大悟,為什麼所有白顏正傳的部分都特別沉悶乏味:寡母請吃飯,初見布萊;母子家園玫瑰叢中散步談心;案發後,布萊一封信氣死了美而慧的母親;出獄回家,形單影隻,感慨萬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號上人才濟濟,還有個現成的敘述者莫禮遜,許多史料都來自他的札記。他約有三十多歲;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著長長的黑頭髮。傅萊亞顯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反叛變」,他根據常識回答「已經太晚了」。但是他第一個動手幫助船長一行人,向救生艇上投擲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觀冷靜大膽,簡直像個現代派去的觀察者。在法庭上雖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撐腰,兩人都應對得當,判絞獲赦。但是在小說家看來,這些人統不合格,必須另外編造一個定做的小紙人,為安全便利起見,長篇大論寫他,都是任誰也無法反對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紀加大三歲,到了公認可以談戀愛的年齡,不致於辜負南海風光,使讀者失望。但是就連這場戀愛也無味到極點,只夠向當時美國社會各方都打招呼,面面俱到。船員中只有他與塔喜堤女人結婚,而他這樣母子相依為命,有沒有顧慮到母親是否贊成,竟一字不提。雖然是土俗婚禮,法律上不生效,也並沒有另外結婚,而她也識相,按照電影與通俗小說中土女與東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時死去,免得偕同回國害他為難。他二十年後才有機會回塔喜堤,聽見說她早已亡故,遺下他的一個女兒,就是那邊走來的一個高大的少婦,抱著孩子。一時百感交集,沒認女兒外孫,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讀者起反感。一段極盡扭捏之致。 不過是一本過時的美國暢銷書,老是鍥而不捨地細評起來,跡近無聊。原因是大家都熟悉這題材,把史實搞清楚之後,可以看出這部小說是怎樣改,為什麼改,可見它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時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種活力,為了要普遍的被接受,而削足適履。它這一點非常典型性,不僅代表通俗小說,也不限西方。 續集《辟坎島》沒有另起爐灶換個虛構的主角,就不行。 雖然口口聲聲稱綺薩貝拉為克利斯青太太——大概是依照亞當斯晚年的潔本的口吻——言語舉止也使人絕對不能想像她跳草裙舞,但還是改得不夠徹底,還是這樣的句子:克利斯青反對威廉斯獨占土人之妻,建議另想辦法,說:「你難道沒有個朋友肯跟你共他的女人?」令人失笑。並不是諾朵夫等只會寫男童故事;二人合著的南太平洋羅曼斯還有《颶風》,寫早期澳洲的有「植物學灣」,製成影片都是賣座的名片。辟坎島的故事苦於太不羅曼諦克,又自有一種生命力,駕馭不了它。在李察浩書中這故事返樸避真,簡直可能是原子時代大破壞後,被隔離的一個小集團,在真空中,社會制度很快的一一都崩潰了,退化到有些獸類社團的階段,只能有一個強大的雄性,其餘的雄性限未成年的。辟坎島人最後靠宗教得救,也還是剩下的唯一的一個強大的雄性制定的。 近來又出了部小說《再會,克利斯青先生!》寫布萊垂涎海五德,妒忌克利斯青與海五德同性戀愛。辟坎島上土人起事,克利斯青重傷未死,逃了出來,多年後一度冒險回英國,在街上重逢海五德,沒有招呼,此後仍舊潛返辟坎島與妻兒團聚,在他常去的崖頂山洞裡獨住,不大有人知道。男色是熱門題材,西方最後的一隻禁果,離《叛艦喋血記》的時代很遠了,書也半斤八兩,似乎銷路也不錯。雖然同是英國出版,作者顯然沒有來得及看見李察浩的書。 弗洛依德的大弟子榮格(Jung)給他的信上談心理分析,說有個病例完全像易卜生的一齣戲,又說:「凡是能正式分析的病例都有一種美,審美學上的美感。」(見《弗洛依德、榮格通信集》,威廉麥檜McGuite)編——這並不是病態美,他這樣說,不過因為他最深知精神病人的歷史。別的生老病死,一切人的事也都有這種美,只有最好的藝術品能比。 (一九七六年) 丈人的心 這是個法國故事,法國人的小說,即使是非常質樸,以鄉村為背景的,裡面也看得出他們一種玩世的聰明。這一篇小說講到阿爾卑斯山上的居民,常會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裡,種種危險。一老翁,有一個美麗的女兒,翁擇婿條件太苛刻,大家簡直拿他沒辦法,有一個青年,遇到機會,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個比較狡猾的青年,卻定下計策,自己假裝陷入絕境,使老者救他一命,從此這老者看見他就一團高興,吻他、擁抱他、歡迎他,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這老人是怎樣的一個英雄。 看看那一個有恩於自己的,卻像見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於是把女兒配給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結婚前,喝醉了酒,說出真心話,老人知道受騙,把女兒收回了——但這是太惡俗的尾巴。 (原刊1945年4月3日上海《小報》) 憶胡適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給胡適先生,另寫了封簡訊,沒留底稿,大致是說希望這本書有點像他評《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鄭重收藏,但是這些年來搬家次數太多,終於遺失。幸而朋友代抄過一份,她還保存著,如下: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二十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飢餓」,——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工夫。 你寫月香回家後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丟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麻餅)吃起來咵嗤咵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頁寫的那條棉被,如175、189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189頁寫棉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你這本小說出版後,得到什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將來我一定特別留意。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160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205頁的「六十八嘍」相差太遠,似是小誤。76頁「在被窩裡點著蠟燭」,似乎也可刪。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你不要見笑。我讀了你的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了不少益處。」——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什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 平安 胡適敬上 一九五五年一月廿五(舊曆元旦後一日) 適之先生的加圈似是兩用的,有時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時候是語氣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槓子。講到加槓子,二○、三○年代的標點,起初都是人地名左側加一行直線,很醒目,不知道後來為什麼廢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別國文字可以大寫。這封信上仍舊是月香。書名是左側加一行曲線,後來通用引語號。適之先生用了引語號,後來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線。在我看來都是「五四」那時代的痕跡,「不勝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著,所以僥倖還在: 適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興到極點,實在是非常大的榮幸。最使我感謝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樣仔細,您指出76頁敘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刪,確是應當刪。那整個的一章是勉強添補出來的。至於為什麼要添,那原因說起來很複雜。最初我也就是因為《秧歌》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國讀者的口味——尤其是東南亞的讀者——所以發奮要用英文寫它。這對於我是加倍的困難,因為以前從來沒有用英文寫過東西,所以著實下了一番苦功。寫完之後,只有現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給代理人,嫌太短,認為這麼短的長篇小說沒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兩章(原文是從第三章月香回鄉開始的),敘王同志過去歷史的一章,殺豬的一章。最後一章後來也補寫過,譯成中文的時候沒來得及加進去。 160頁譚大娘自稱八十一歲,205頁又說她六十八歲,那是因為她向兵士哀告的時候信口胡說,也就像叫化子總是說「家裡有八十歲老娘」一樣。我應當在書中解釋一下的。您問起這裡的批評界對《秧歌》的反應。有過兩篇批評,都是由反共方面著眼,對於故事本身並不怎樣注意。我寄了五本《科歌》來。別的作品我本來不想寄來的,因為實在是壞——絕對不是客氣話,實在是壞。但是您既然問起,我還是寄了來,您隨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丟下。一本小說集,是十年前寫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寫的,我這次離開上海的時候很匆促,一本也沒帶,這是香港的盜印本,印得非常惡劣。還有一本《赤地之戀》,是在《秧歌》以後寫的,因為要顧到東南亞一般讀者的興味,自己很不滿意。而銷路雖然不像《秧歌》那樣慘,也並不見得好。我發現遷就的事情往往是這樣。 《醒世姻緣》和《海上花》一個寫得濃,一個寫得淡,但是同樣是最好的寫實的作品。我常常替它們不平,總覺得它們應當是世界名著。《海上花》雖然不是沒有缺陷的,像《紅樓夢》沒有寫完也未始不是一個缺陷。缺陷的性質雖然不同,但無論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個志願,希望將來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緣》譯成英文。裡面對白的語氣非常難譯,但是也並不是絕對不能譯的。我本來不想在這裡提起的,因為您或者會擔憂,覺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會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過是有這樣一個願望,眼前我還是想多寫一點東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實行的話,一定會先譯半回寄了來,讓您看行不行。 祝近好 張愛玲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紐約不久,就去見適之先生,跟一個錫蘭朋友炎櫻一同去。那條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塊房子,門洞裡現出樓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曬著太陽,我都有點恍惚起來,仿佛還在香港。上了樓,室內陳設也看著眼熟得很。適之先生穿著長袍子。他太太帶點安徽口音,我聽著更覺得熟悉。她端麗的圓臉上看得出當年的模樣,兩手交握著站在當地,態度有點生澀,我想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使我立刻想起讀到的關於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們倆都很喜歡炎櫻,問她是哪裡人。她用國語回答,不過她離開上海久了,不大會說了。 喝著玻璃杯里泡著的綠茶,我還沒進門就有的時空交疊的感覺更濃了。我看的《胡適文存》是在我父親窗下的書桌上,與較不像樣的書並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變》、《海外繽紛錄》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適文存》則是坐在書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親看了胡適的考證去買來的。《醒世姻緣》是我破例要了四塊錢去買的。買回來看我弟弟拿著捨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給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從第三本看起,因為讀了考證,大致已經有點知道了。好幾年後,在港戰中當防空員,駐紮在馮平山圖書館,發現有一部《醒世姻緣》,馬上得其所哉,一連幾天看得抬不起頭來。房頂上裝著高射炮,成為轟炸目標,一顆顆炸彈轟然落下來,越落越近。我只想著: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個時期跟我父親借書看,後來兄妹鬧翻了不來往,我父親有一次扭怩的笑著咕嚕了一聲:「你姑姑有兩本書還沒還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點不好意思的說:「這本《胡適文存》還是他的。」還有一本蕭伯納的《聖女貞德》,德國出版的,她很喜歡那米色的袖珍本,說:「他這套書倒是好。」她和我母親跟胡適先生同桌打過牌。戰後報上登著胡適回國的照片,不記得是下飛機還是下船,笑容滿面,笑得像個貓臉的小孩,打著個大圓點的蝴蝶式領結,她看著笑了起來說,「胡適之這樣年輕!」 那天我跟炎櫻去過以後,炎櫻去打聽了來,對我說:「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我屢次發現外國人不了解現代中國的時候,往往是因為不知道五四運動的影響。因為五四運動是對內的,對外只限於輸入。我覺得不但我們這一代與上一代,就連大陸上的下一代,儘管反胡適的時候許多青年已經不知道在反些什麼,我想只要有心理學家榮(Jung)所謂民族回憶這樣東西,像「五四」這樣的經驗是忘不了的,無論湮沒多久也還是在思想背景里。榮與弗洛伊德齊名。不免聯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來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殺死的。事後他們自己諱言,年代久了又倒過來仍舊信奉他。 我後來又去看過胡適先生一次,在書房裡坐,整個一道牆上一溜書架,雖然也很簡單,似乎是定製的,幾乎高齊屋頂,但是沒擱書,全是一疊疊的文件夾子,多數亂糟糟露出一截子紙。整理起來需要的時間心力,使我一看見就心悸。 跟適之先生談,我確是如對神明。較具體的說,是像寫東西的時候停下來望著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較近真實。適之先生講起大陸,說「純粹是軍事征服」。我頓了頓沒有回答,因為自從一九三幾年起看書,就感到左派的壓力,雖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樣,我永遠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響不止於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代。我一默然,適之先生立刻把臉一沉,換個話題。我只記得自己太不會說話,因而梗梗於心的這兩段。他還說:「你要看書可以到哥倫比亞圖書館去,那兒書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時候我雖然經常的到市立圖書館借書,還沒有到大圖書館查書的習慣,更不必說觀光。適之先生一看,馬上就又說到別處去了。 他講他父親認識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幫過他父親一個小忙。我連這段小故事都不記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們家裡從來不提祖父。有時候聽我父親跟客人談「我們老太爺」,總是牽涉許多人名,不知道當時的政局就跟不上,聽不了兩句就聽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興趣起來,一問我父親,完全否認。後來又聽見他跟個親戚高談闊論,辯明不可能在籤押房撞見東翁的女兒,那首詩也不是她做的。我覺得那不過是細節。過天再問他關於祖父別的事,他悻悻然說:「都在爺爺的集子裡,自己去看好了!」我到書房去請老師給我找了出來,搬到飯廳去一個人看。典故既多,人名無數,書信又都是些家常話。幾套線裝書看得頭昏腦脹,也看不出幕後事情。又不好意思去問老師,仿佛喜歡講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時候我姑姑還小,什麼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著問:「怎麼想起來問這些?」因為不應當跟小孩子們講這些話,不民主。我幾下子一碰壁,大概養成了個心理錯綜,一看到關於祖父的野史就馬上記得,一歸入正史就毫無印象。 適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書攤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沒有買。又說正在給《外交》雜誌(「Foreign Affairs」)寫篇文章,有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他們這裡都要改的。」我後來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錄,看有沒有登出來,工作忙,也沒看。 感恩節那天,我跟炎櫻到一個美國女人家裡吃飯,人很多,一頓烤鴨子吃到天黑,走出來滿街燈火櫥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別乾淨,霓虹燈也特別晶瑩可愛,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樂,但是吹了風回去就嘔吐。剛巧胡適先生打電話來,約我跟他們吃中國館子。我告訴他剛吃了回聲吐了,他也就算了,本來是因為感恩節,怕我一個人寂寞。其實我哪過什麼感恩節。 炎櫻有認識的人住過一個職業女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軍辦的,救世軍是出名救濟貧民的,誰聽見了都會駭笑,就連住在那裡的女孩子們提起來也都訕訕的嗤笑著。唯有年齡限制,也有幾位胖太太,大概與教會有關係的,似乎打算在此終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稱中尉、少校。餐廳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鮑艾里(TheBowery)的流浪漢,她們暫時收容的,都是酒鬼,有個小老頭子,藍眼睛白鎊鎊的,有氣無力靠在咖啡爐上站著。 有一天胡適先生來看我,請他到客廳去坐,裡面黑洞洞的,足有個學校禮堂那麼大,還有個講台,台上有鋼琴,台下空空落落放著些舊沙發。沒什麼人,幹事們鼓勵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誰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進去,看著只好無可奈何的笑。但是適之先生直贊這地方很好。我心裡想,還是我們中國人有涵養。坐了一會出來,他一路四面看著,仍舊滿口說好,不像是敷衍話。也許是覺得我沒有虛榮心。我當時也沒有琢磨出來,只馬上想起他寫的他在美國的學生時代,有一天晚上去參加復興會教派篝火晚會的情形。 我送到大門外,在台階上站著說話。天冷,風大,隔著條街從赫貞江上吹來。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鎊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眯眯的老是望著,看怔住了。他圍巾裹得嚴嚴的,脖子縮在半舊的黑大衣里,厚實的肩背,頭臉相當大,整個凝成一座古銅半身像。我忽然一陣凜然,想著:原來是真像人家說的那樣。而我向來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腳」,否則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來沒穿大衣,裡面暖氣太熱,只穿著件大挖領的夏衣,倒也一點都不冷,站久了只覺得風颼颼的。我也跟著向河上望過去微笑著,可是仿佛有一陣悲風,隔著十萬八千里從時代的深處吹出來,吹得眼睛都睜不開。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適之先生。我二月里搬到紐英倫去,幾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請到南加州亨享屯。哈特福基金會去住半年,那是AP超級市場後裔辦的一個藝文作場,是海邊山谷里一個魅麗的地方,前年關了門,報上說蝕掉五十萬。我寫信請適之先生作保,他答應了,順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還給我,經他通篇圈點過,又在扉頁上題字。我看了實在震動,感激得說不出話來,寫都無法寫。 寫了封簡訊去道謝後,不記得什麼時候讀到胡適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時,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為本來已經是歷史上的人物?我當時不過想著,在宴會上演講後突然逝世,也就是從前所謂無疾而終,是真有福氣。以他的為人,也是應當的。 直到去年我想譯《海上花》,早幾年不但可以請適之先生幫忙介紹,而且我想他會感到高興的,這才真正覺得適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來眼睛背後一陣熱,眼淚也流不出來。要不是現在有機會譯這本書,根本也不會寫這篇東西,因為那種愴惶與恐怖太大了,想都不願意朝上面想。 譯《海上花》最明顯的理由似是跳掉吳語的障礙,其實吳語對白也許並不是它不為讀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亞東版附有幾頁字典,我最初看這部書的時候完全不懂上海話,並不費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亞東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樣絕版了。大概還是興趣關係,太欠傳奇化,不sentimental。英美讀者也有他們的偏好,不過他們批評家的影響較大,看書的人多,比較容易遇見識者。十九世紀英國作家喬治·包柔(George Borrow)的小說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進去——但是迄今美國常常有人講起來都是喬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訴他們中國過去在小說上的成就不下於繪畫瓷器,誰也會露出不相信的神氣。要說中國詩,還有點莫測高深。有人說詩是不能誦的。小說只有本《紅樓夢》是代表作,沒有較天真的民間文學成份。《紅樓夢》他們大都只看個故事輪廓,大部分是高鶚的,大家庭三角戀愛,也很平常。要給它應得的國際地位,只有把它當作一件殘缺的藝術品,去掉後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結局的考證。我十二三歲的時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釣游魚」,忽然天日無光,百樣無味起來,此後完全是另一個世界。最奇怪的是寶黛見面一場之僵,連他們自己都覺得滿不是味。許多年後才知道是別人代續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藉口,解釋他們態度為什麼變了,又匆匆結束了那場談話。等到寶玉瘋了就好辦了。那時候我怎麼著也想不到是另一個人寫的,只曉得寧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詩行令部分。在美國有些人一聽見《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說:「這麼晚……差不多是新文藝了嘛!」也像買古董一樣講究年份。《海上花》其實是舊小說發展到極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負的結構,倒是與西方小說共同的。特點是極度經濟,讀著像劇本,只有對白與少量動作。暗寫、白描,又都輕描淡寫不落痕跡,織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質地,粗疏、灰撲撲的,許多事「當時渾不覺」。所以題材雖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並無艷異之感,在我所有看過的書里最有日常生活的況味。 胡適先生的考證指出這本書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會一笠園。我想作者不光是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詩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會寫大觀園似的氣象。凡是好的社會小說家——社會小說後來淪為黑幕小說,也許應當照novel of manners評為「生活方式小說」——能體會到各階層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別,是對這些地方特別敏感,所以有時候階級觀念特深,也就是有點勢利。作者對財勢滔天的齊韻叟與齊府的清官另眼看待,寫得他們處處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贊這人物,除了為了插入一首菊花詩,也是像「詩婢」,間接寫他家的富貴風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齊韻叟撞見小贊在園中與人私會,沒看清楚是誰。回目上點明是一對情侶,而從此沒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將來「小贊小青挾資遠遁」,才知道是齊韻叟所眷妓女蘇冠香的婢女小青。丫頭跟來跟去,不過是個名字而已,未免寫得太不夠。作者用藏閃法,屢次借回目點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極准,這是唯一的失敗的例子。我的譯本刪去幾回,這一節也在內,都仍舊照原來的紋路補綴起來。 像趙二寶那樣的女孩子太多了,為了貪玩、好勝而墮落。而她仍舊成為一個高級悲劇人物。窩囊的王蓮生受盡沈小紅的氣,終於為了她姘戲子而斷了,又不爭氣,有一個時期還是回到她那裡。而最後飄逸的一筆,還是把這回事提高到戀夢破滅的境界。作者儘管世俗,這種地方他的觀點在時代與民族之外,完全是現代的,世界性的,這在舊小說里實在難得。 但是就連自古以來崇尚簡略的中國,也還沒有像他這樣簡無可簡,跟西方小說的傳統剛巧背道而馳。他們向來是解釋不厭其詳的,《海上花》許多人整天蕩來蕩去,面目模糊,名字譯成英文後,連性別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換了一批人。我們「三字經」式的名字他們連看幾個立刻頭暈眼花起來,不比我們自己看著,文字本身在視覺上有色彩。他們又沒看慣夾縫文章,有時候簡直需要個金聖歎逐句夾評夾注。 中國讀者已經摒棄過兩次的東西,他們能接受?這件工作我一面做著,不免面對著這些問題,也老是感覺著,適之先生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