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律 · 吏部
凡婦見夫外入,故拈針線,兀坐不語。及再三詢之,一推而起。擬坐以無故不朝參公座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慵拈倦繡,只念遠人。默坐低頭,為懷遊子。未有室家靜好,琴瑟和諧。見良人而轉嗔,聞溫言而添恨者也。婦德無極,女怨無終。律以朝參,正斯壺范。
凡婦有病在床,仍令腹婢稽查丈夫與妾偶語等情。擬坐以納交近侍官員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珠沉玉碎,肯使鸞鏡塵埋。柳折花殘,不許鶯簧舌囀。即曰關心者亂,奚須壁後置人。若雲在家必聞,夫豈沙中偶語。今乃輾轉反側,殊多密探之煩。而迷夢沉吟,只廑他山之慮。官箴有玷,自當屏絕於遐荒。壺范斯懲,庶不患深於跋扈。
凡婦每見人之內眷,必苦勸不可令夫納妾,娓娓不倦。擬坐以同僚代判文案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畫樓秘閣,共談閫內之私。密室柔情,細訴胸中之壘。聯床握手,附耳訂謀。豈誠永漏話長,只為深閨計遠。老榼衣缽,官家勿使空閒。少婦傳燈,阿郎決難二室。比目何堪瘤贅,並頭胡可駢枝。第彼婦各具肺腸,豈容人而參帷幄。家有制度,此屬越庖。自謀已非,代人難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