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春秋左氏贅言 · 讀春秋左氏贅言卷之八

荊溪後學王升著 同邑後學吳騤校 成公 經:夏,臧孫許及晉侯盟於赤棘。元年。 魯自斷道之盟,始背齊事晉,知齊之必將侵伐我也,故為此盟,為禦敵計耳。傳謂齊將出楚師,非也。夫語勢則齊強而魯。弱,語地則齊近而楚遠。齊欲侵即侵,欲伐即伐,何仰於楚哉? 傳:晉郤克帥師八百乘,諸大夫分將之,以救魯、衛,及衛地。韓獻子將斬人,郤獻子馳將救之,至則既斬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告其仆曰:吾以分謗也。以韓子戮人,為受誅乎?則不可救,救之是失法也。以為不受誅乎,則不可徇,徇之,是增謗也。夫謗可息也,不可分也,分之,是文彼之過,無益於彼,而反重之也。 經: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巳酉,及國佐盟於袁婁。 此與屈完來盟,其跡似矣,而書之不同,何也?屈完心服求盟,原不受詞於君,故不稱楚子使而曰來盟於師,順詞也,易詞也。國佐之來,其君命之以賂,曰不可,則聽客所為,非心服請盟也,故稱齊侯使而曰如師,重詞也,難詞也。桓公退師召陵,而與完盟,則有禮矣,曰盟於召陵,予是盟也。今諸大夫言悖而出,國佐揖而去之,諸大夫恐失賂也,追至袁婁,而僅得與之盟。榖梁謂鞍去齊五百里,袁婁去齊五十里,是魯、晉之使追佐累日,幾至齊之國門而始及盟之也。故特書曰及,再言國佐,深譏之也。夫一戰勝齊,求盟宜在齊也,今敗者不欲盟,而勝者反汲汲欲之,不亦可鄙之甚哉! 經:十有一月,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於蜀。 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於蜀,卿不書,匱盟也。於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故曰匱盟。蔡侯、許男不書,乘楚車也,謂之失位。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許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於諸侯,況其下乎?詩曰:不解於位,民之攸暨。其是之謂矣。俱二年。 蜀之盟。從楚者十一國,蓋不待於宋、於申,而中國諸侯已為。楚有矣,可勝慨耶!然是盟經並稱人,則似微者。傳謂皆列卿也,以其匱盟,故稱人。匱盟之說,未為失旨。但以蔡、許二君乘楚王之車而不書,則繆矣。夫楚王不行,則其車不出,二君安得乘之?假令有此車,楚人亦何故強使二幼君乘之哉?夫聖人書此,正以見中國。諸侯背盟主而竊與外夷盟之罪,豈問其乘車失位,而遂不得列於諸侯也耶?左以蔡、許楚之與國而不見此盟,故附會為此說,而不自知其誣也。 經:二年八月壬午,宋公鮑卒。 三年二月乙亥,葬宋文公。 按傳稱宋文始厚葬,君子謂華元、樂舉於是乎不臣,加之罪也。何加爾?以其葬期七月加之也。夫經之書葬,五月、三月者為多,五月得禮,三月已速矣。又有甚者,則二月而葬,若鄭襄公,不逾月而葬,若鄭穆公是也。六月而葬,如衛穆,則巳緩矣。又有甚者,則七月而葬,如宋文、衛靈,八月而葬,若鄭厲,九月而葬,若齊桓是也。速者譏其不懷,緩者惡其怠事,如是而巳。宋文之久不葬,蓋華元奔晉、楚之役,二年十一月與楚嬰,齊盟蜀矣。三年正月,又會晉侯伐鄭焉。二月伐鄭,而歸,乃克葬其君耳,非無事而坐待七月之期也。苟責其遠從金革之事,而葬君不以禮,彼亦何辭?乃信左氏之誣,而謂死益其侈,棄君於惡,彼其肯受之乎?大抵春秋載葬期之緩者,皆緣事故,皆以非禮示譏耳,不謂其僭侈而用王禮也。考經文,前後所書見之矣。 經:梁山崩。 觀絳人之言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國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為之不舉,降服乘縵,徹樂出次,祝幣史辭以禮焉。其如此而已,雖伯宗若之何?此其大旨以山崩為適然,而人君僅以禮文應之,無復修省之實也。五行傳曰:陰乘陽,弱勝強,厥妖山崩。劉向曰:山崩者,臣下叛散之象。劉歆以為梁山之崩,亂亡之象,復而後征,是歲在鶉火,越十三歲,復在鶉火,而晉弒厲公。由是言之,山崩豈朽壤適然之故,而君臣修省,豈可徒以禮文而巳哉? 傳:宋公子圍龜為質於楚而歸,華元享之,請鼓譟以出,鼓譟以復入,曰:習攻華氏。宋公殺之。俱五年。 圍龜自楚歸,而請鼓譟以出入者,公子故態耳,而讒之者曰習攻華氏也。左氏以為圍龜自言天下豈有此愚人哉? 經:二月,辛巳,立武宮。 武宮者,武公之宮也,幾世矣?成公十一世之祖也,久毀之,宮則何以立?以鞍之役勝齊也。鞍之戰,何與於武公乎?蓋此公之得諡為武,有善戰拓地之功焉。行父以鞍之勝齊,必武公陰有以助之,故復立武宮以侈嘉績,遂終魯之世不復毀,此所以再見昭十五年也。然則可乎?宗廟積久,有毀無立?曰立者,不宜立也。 經:衛孫良夫帥師侵宋。 傳:晉伯宗、夏揚說、衛孫良夫、寧相、鄭人、伊雒之戎、陸渾蠻氏侵宋,以其辭會也。俱六年。據傳,有如許人侵宋,經何故獨言衛邪?舍鄭與戎、蠻猶可,晉為兵主,而可弗書邪?足知左氏信小說而背正經矣。傳又言說欲襲衛,以伯宗不可而止。夫與衛偕行,而反欲襲衛,非特主伯者所必不為,凡行兵者皆不為也。何也?為其先覺也。 經: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 傳:晉趙莊姫為趙嬰之亡故,譛之於晉侯,曰: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征。六月,晉討趙同、趙括。武從姫氏畜於公宮,以其田與祁奚。韓厥言於晉侯曰:成季之勛,宣孟之忠而無後,為善者其懼矣。三代之令王,皆數百年保天之祿,夫豈無辟王,賴前哲以免也。周書曰:不敢侮鰥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八年。 趙朔者,盾之子,而晉成公之壻,武則朔之子,而晉景公之甥也。朔妻既譛原屏,則止殺同、括可矣,何乃並奪朔所受之田乎?是時雖欒、郤征趙氏為亂,而武方幼孩,必不可指為預聞,何為並廢之乎?莊姫,景之親姊,獨不能一言庇其子乎?是皆可疑者也。故太史公作趙世家,不信左傳,而用當時傳聞之說,謂屠岸賈寵於靈公,積憾於盾,及景公三年,藉口討盾弒君之罪,遂殺朔、同、括、嬰齊而滅其族,仍索朔之孤,是以有程嬰、杵臼之事焉。又十五年,而武得報復,盡滅屠岸氏,始復其田邑。其說詳矣。然尤有可疑者。蓋如彼說,則所憾在盾之子,而及其諸弟耳。聖人不應舍朔而止稱殺同、括,一也。舉兵滅世卿之族,而君不與聞,二也。育孤甥於宮中,而人敢索之。賈雖柄寵,猶有欒、郤,且韓厥在焉,而豈其有此?三也。宮中之兒,外人提抱之,越十五年而後知,四也。且因韓厥之眾以脅諸將而見趙孤,則晉景之畏賈甚矣。夫愛賈而縱之不問,猶或可久也。若畏之而不敢問,則相猜相忌,不保朝夕。非君殺賈,則賈必弒君,何君臣晏安,遲遲十五年之久,然後假韓厥之眾,脅諸將而滅屠岸氏乎?凡此皆事理之難通者,而太史公輕信之,抑又何也?要之二書皆不可信,止宜以聖經為據。蓋同括恃其勛戚,晉君忌之,而欒、郤惡其妨巳,搆成其罪而殺之耳,故書晉殺其大夫,明其不當殺也。 傳:秋,鄭伯如晉。晉人討其二於楚也,執諸銅鞮。鄭人圍許,示晉不隱君也。是則,公孫申謀之曰:我出師以圍許,為將攺立君者,而紓晉使,晉必歸君。鄭公子班聞叔申之謀,三月,子如立公子?。夏,四月,鄭人殺?,立髡頑。子如奔許。欒武子曰:鄭人立君,我執一人焉,何益?不如伐鄭而歸其君,以求成焉。晉侯有疾,五月,晉立大子州蒲以為君,而會諸侯伐鄭。鄭子罕賂以襄鍾、子然,盟於修澤,子駟為質。辛已,鄭伯歸。九年。 公孫申之謀,善返其君者也。使南宋諸臣而知出此,徽欽豈死於漠北乎? 傳:晉侯夢大厲,被發及地,摶膺而踴,曰:殺余孫不義,余得請於帝矣。壞大門及寢門而入。公懼,入於室,又壞戶。公覺,召桑田巫,巫言如夢。公曰:何如?曰:不食新矣。公疾病,求醫於秦。秦伯使醫緩為之。未至,公夢疾為二豎子。曰:彼良醫也,懼傷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醫至,曰:疾不可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達之不及,藥不至焉,不可為也。公曰:良醫也。厚為之禮而歸之。六月,丙午,晉侯欲麥,使甸人獻麥,饋人為之,召桑田巫,示而殺之。將食,張如廁,陷而卒。小臣有晨夢,負公以登天,及日中,負晉侯出諸廁,遂以為殉。好談鬼幻,左氏之癖久矣。然此篇所載,巫以明術殺身,醫以不療稱良,亦可為後世戒勸矣。 傳:鄭伯討立君者,戊申,殺叔申、叔禽。君子曰:忠為令德非其人猶不可,況不令乎?俱十年。 公孫申之死,與國朝于少保何異?所謂忠以賈禍,千古一轍也。雖然,謀國者主於忠而巳,至於得其人,不得其人,則時也。君子豈憂時之不偶而輟其忠哉? 經:夏,公會晉侯、衛侯於瑣澤。秋,晉人敗狄於交剛。 傳:宋華元克合晉、楚之成。 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癸亥,盟於宋西門之外,曰: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菑危,備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雍。謀其不恊,而討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胙國。 鄭伯如晉聽成,會於瑣澤,成故也。 狄人間宋之盟以侵晉而不設備。 秋,晉人敗狄於交剛。 冬,楚公子罷如晉聘,且蒞盟。 十二月,晉侯及楚公子罷盟於赤棘。十二年。 據傳,則宋鄉合晉楚之成,巳結盟於宋矣,此乃關夷夏之大故,而經可以不書乎?傳又言鄭伯如晉聽成,會於瑣澤,成故也,而經止稱公會晉侯、衛侯於瑣澤。非惟不見楚人,亦並沒鄭伯不書。經與傳南北何啻千里。夫晉景末年,伯令不立,諸侯咸貳,其使鍾儀合晉、楚之成,容或有之,然未就而景公卒,厲公初立,銳志霸功,方謀報秦圖狄以悚諸侯,顧肯狥華元之請,聽其臣。與楚人盟於宋,至冬又親與楚罷盟於赤棘哉?左氏之誣可知也。然則瑣澤之會何為者?私考以為公羊所謂沙澤是也。沙澤在沙鹿之間,北當狄境而西。連衛墟者也。晉侯遠為此會,蓋以魯、衛每被狄患特。與之謀狄耳,故遂遣偏師誘狄而敗之於交剛。此說可謂審矣。然則斯會也,斯敗也,以中國而謀夷狄,雖非盛舉,亦非春秋之所惡矣。 傳:秦桓公既與晉厲公為令狐之盟,而又背之。五月,丁亥,晉師以諸侯之師及秦師戰於麻隧,秦師敗績。曹宣公卒於師,曹人使公子負芻守,使公子欣時逆曹伯之喪。秋,負芻殺其大子而自立也,諸侯乃請討之。晉人以其役之勞,請俟他年。十三年。秦,強夷也。違盟,細故也,大合諸侯之師,而必於勝。曹,小國也,殺嫡篡立,大惡也。辭諸侯之討而憚於勞,是尚得為知類也乎?士燮知?韓厥,烏在其為晉之良也? 經:秋,叔孫僑如如齊逆女。 傳:曰:稱族,尊君命也。 經:九月,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 傳:曰:舍族,尊夫人也。故君子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十四年。 凡一人治一事而再舉者,前必稱名氏,以著其人,後止稱名,以從省文,此史冊之常體,非有所輕重於其間也。若再舉氏,則為複詞,而別有所謂矣。夫君命之。尊系將之者之為卿,而不繫於稱族也。夫人之尊,亦繫於以之者之為卿,而不繫於舍族也。僑如非卿而逆女而以夫人,皆非禮矣。故榖梁曰: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其義近之矣。傳末君子曰數語,頗得春秋之旨,然不當系之於此也。 經:癸丑,公會晉侯、衛侯、鄭伯、曹伯、宋世子成、齊國佐、邾人,同盟於戚。晉侯執曹伯,歸於京師。 傳:春,諸侯會於戚,討曹成公也,執而歸諸京師。書曰晉侯執曹伯,不及其民也。凡君不道於其民,諸侯討而執之,則曰某人執某侯,不然則否。 晉侯執曹伯,惜晉侯也。何惜乎?惜其執之之晚也。惜其列之於會而後執也。故使曹人得有詞於晉,然歸於京師,則禮之正矣。左氏曰:稱晉侯,不稱人,惡不及民也。是以負芻為猶可恕也。榖梁則反罪晉侯之執,而許曹伯之歸為歸之善者,是非益倒置矣。苟以為惡不及民,而春秋弗之罪,則世之弒君篡國而加惠於民者,皆可以免於誅討,而春秋誠鼓亂之書也巳。 經: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宋華元出奔晉。 宋華元自晉歸於宋,宋殺其大夫山,宋魚石出奔楚。 傳:秋,八月,葬宋共公。 於是華元為右師,魚石為左師,盪澤為司馬,向為人為大司寇,鱗朱為少司寇,向帶為太宰,魚府為少宰。盪澤弱公室,殺公子肥。華元曰:我為右師。君臣之訓,師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賴寵乎?乃出奔晉。二華,戴族也。司城,莊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魚石將止華元,魚府曰:右師反,必討,是無桓氏也。魚石曰:右師苟獲反,雖許之討,必不敢,且多大功,國人與之不反,懼桓氏之無祀於宋也。右師討,猶有戍在,桓氏雖亡,必偏。魚石自止華元於河上,請討,許之,乃反。使華喜、公孫師帥國人攻盪氏,殺子山。書曰:宋殺其大夫山,言背其族也。魚石、向為人、鱗朱、向帶、魚府出,舍於雎上。華元使止之,不可。冬,十月,華元自止之,不可,乃反。俱十五年。 木訥考據經文,謂經書元出奔晉,而傳謂止諸河上。魚石既許討山,則無罪也,而復出奔楚,此皆可疑是也。然余以為六桓強族也,殺公子肥,魚石必與聞者,但石在諸桓中稍為有識,故欲止元以存桓祀。觀其自謂右師討猶有戍在,則自知其罪明矣。故止元於河上,雖許元討,而元心猶疑,蓋畏其強也,復之晉訴之,資其力以反國,乃能討山而出諸桓。諸桓之出,元亦知其必不可留,而心亦不欲留之,但以魚石曾止巳,而陽為之禮耳。左氏於請討許之之下,略其自晉之文,而遽雲乃反,則失經文自晉歸之義,而不可通矣。或曰:石止元於河上之下,應有不可之晉四字,缺文耳。蓋元不聽石止,而之晉請討,其許之者,晉人許之也。若然,則自晉之旨益明,而石之奔楚,亦無可疑矣。 傳:六月,晉、楚遇於鄢陵,範文子不欲戰。郤至曰:子亦見先君之事,今我辟楚,又益恥也。文子曰:吾先君之亟戰也,有故。秦、狄、齊、楚皆強,不盡力,子孫將弱。今三疆服矣,敵楚而巳。唯聖人能外內無患。自非聖人,外寧必有內憂,盍釋楚以為外懼乎?十六年。 晉自邲之敗,楚人橫行於中國,向非鄢陵之役,則晉不為晉,而中國胥為夷矣。然範文子始不欲戰,將釋楚以為外懼者,知厲公非保功之主,或一戰而勝,則驕肆淫虐,禍且百出,國步彌艱矣。故戰勝之後,復立於戎馬之前,曰:君幼,諸臣不佞,何以及此!君其戒之!其慮至深遠也。晉君弗聽,卒罹於禍,宜矣。 傳:齊慶克通於聲孟子,與婦人蒙衣乘輦而入於閎。鮑牽見之,以告國武子。武子召慶克而謂之。慶克久不出,而告夫人曰:國子謫我。夫人怒。國子相靈公以會,高、鮑處守。及還,將至,閉門而索客。孟子訴之曰:高、鮑將不納君,而立公子角。國子知之。秋七月壬寅,刖鮑牽而逐高無咎。無咎奔莒。仲尼曰:鮑莊子之知不如葵,葵猶能衛其足。 鮑牽不在其位,可矣。居其位而欲孫言以免禍,君子之所不取也。是故牽之刖也,君無道而信讒也,所遭之不幸也,夫子閔之可矣,肯以葵足示譏? 傳:初,聲伯夢涉洹,或與已瓊瑰,食之,泣而為瓊瑰盈其懷,從而歌之曰:濟洹之水,贈我以瓊瑰。歸乎歸乎!瓊瑰盈其懷乎!懼不敢占也。還自鄭,壬申,至於貍脤而占之曰:余恐死,故不敢占也。今眾繁而從余,三年矣,無傷也。言之之莫而卒。 人之有夢,或為吉凶先兆可矣,若死生有命,豈系乎夢之占否耶?故聲伯之夢,使當時占之,亦必不死;使三年之後不占,亦必死矣。左氏喜談夢卜,故紀此。然其意似謂凶夢不可占,占之輒死者,尢為可笑。 經:晉殺其大夫郤錡、郤犨、郤至。 傳:欒書怨郤至,以其不從已而敗楚師也,欲廢之,使楚公子茇告公曰:此戰也。郤至實召寡君,以東師之未至也,與軍帥之不具也,曰:此必敗。吾因奉孫周以事君。公告欒書,書曰:其有焉。不然,豈其死之不恤,而受敵使乎?君盍嘗使諸周而察之?郤至聘於周,欒書使孫周見之,公使覘之,信,遂怨郤至。厲公將作難,郤錡欲攻公,曰:雖死,君必危。郤至曰: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信不叛君,知不害民,勇不作亂,失茲三者,其誰與我?死而多怨,將安用之?君實有臣,而殺之,其謂君何?我之有罪,吾死後矣。若殺不辜,將失其民,欲安得乎?待命而已,受君之祿,是以聚黨,有黨而爭命,罪孰大焉! 壬午,長魚矯以戈殺三郤,皆屍諸朝。巳上俱十七年。 鄢陵之役,欒書非不欲戰者,特欲固壘少待而至,即決戰耳。當時用書之策,亦必勝楚,則功必盡歸之。書至既決戰,復恃功矜誇,眾所不堪。觀其使周,而驟稱其伐單子,有溫、季其亡之語,蓋可知矣。書既病其揜巳之功,又忌郤氏之強橫,故用計殺之。然詳三郤之為人,至多可取,如免胄趨風,造次修外臣之禮,勇不作亂,瀕死存待命之節,亦足尚矣。不幸有功而驕,多聚怨而遘昏主,遂至殞身,惜哉! 經:庚申,晉弒其君州蒲。 傳:春,王正月,庚申,晉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厲公,葬之於翼東門之外,以車一乘,使荀?、士魴逆周子於京師而立之,生十四年矣。十八年。 據左氏,則欒書寔弒其君矣,而經文以晉弒為詞。杜預曰:君無道也。榖梁亦曰:稱國以弒,君惡甚矣。然則君而無道,固可弒歟?且晉君之惡者,無如靈公。靈之弒也,春秋歸獄於趙盾,謂其預聞乎故矣。夫盾之使穿也隱,夫子尚探其情而弗赦;書之使滑也顯,夫子反沒其名而弗誅。此何說也?曰:書偃使滑弒君,乃左氏傳聞之誤也。吳草廬氏謂二子將為廢置焉者也。蓋厲公無道,眾怒所歸,二子身為大臣,惴惴不自保,謀欲廢之而立周,謀未成,而程滑巳乘眾怒弒之矣,故不知者遂疑二子之使之也。周子立國,不替書偃,其非弒君明矣。聖人深原其情,知二子本志非弒,乃眾所欲弒者,故稱國以弒,而不輕以大惡加諸人,且以示人君之戒也。左氏好以傳聞之言,妄釋聖經之旨,其意謂春秋立文,非人可測,故其書弒君者,則多方開宥之,曰:是未嘗弒君也,失不嘗藥耳,亡不越竟耳,如趙盾、許世子止是也。實不書弒君者,則曲證以成之,曰:是真弒君者,因國人以弒之也,使程滑弒之也,如莒太子仆、欒書、范偃是也。誠若而言,則春秋一書,是非顛倒,黑白難明,而何以傳信於萬世哉? 讀春秋左氏贅言八卷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