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蕻良細說紅樓夢 · 訪「十七間半房」
最近,收到馬允升先生來信。馬先生是蒜市口——相傳是曹雪芹故居——所謂「十七間半房」的主人。他要我向有關方面呼籲,把這處傳說為曹家的房宅,作為研究曹雪芹家世的「實物」,保存下來。
收到來信時,我正在翻閱《楝亭集》,曹寅有《題徐文長畫》詩一首:
歲歲看花向洛陽,
老來拼得為花忙。
不知斷送春多少,
始解燕支是艷妝。
曹寅從徐文長畫中得到啟發,覺得青年時代過眼煙雲的生活,真有「無事忙」的意味兒。這首詩感染了我,我現在既病且忙,應該攬事越少越好。但是,既承託付,禁不住須饒舌一番。
1984年春天,中國歷史檔案館張書才同志約我到蒜市口「十七間半房」去考察。承房主人馬允升先生熱情接待講解,使我們知道了一些第一手資料。現在耀群找出她當時現場拍攝的照片,對照馬允升先生隨信寄來的有關房屋的平面圖,當年考察的情形,重又浮現在我眼前:
那次訪問,進大門後就由一條小夾道往裡走,大概走了有數十米遠光景,便看到四扇屏門。上面寫著「端方正直」四個大字。待到院中,看到兩邊廂房檐下各有一塊扇形小匾。一邊寫的是「端寧」,一邊寫的是「小憩」,還刻有「臣某某」的小印,但已辨認不清是何人印記,沒法作進一步判斷。東西廂房前檐內又各有一塊橫形小匾。據馬允升先生近期來信說,正房前檐內木方上有「富貴平安」,東廂房前檐內木方上有「日月增光」,西廂房前檐內木方上有「紫氣東來」等等。這些和以上提到的小匾額是否同時所題也很難說。把它們逗攏在一起,也不易給人一個具體的概念。
從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上看,隋赫德《細查曹房地產及家人情形奏摺》中稱:「曹家屬蒙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產人口酌量撥給。」雍正把曹在京房產人口賜給了隋赫德。此時才從隋赫德口中吐出一些殘羹冷飯,給曹家維持生活(房屋有鮮魚口一所、蒜市口一所)。
隋赫德稱,經過細查(雍正怕曹家隱匿轉移財產)曹家房屋並家人住房有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
順便說明一下,「家人」在這裡也包括家奴在內,也就是有頭面的「家生子」奴才。如《紅樓夢》中寫的「林之孝家的」那些人物就是。上諭、奏摺中所稱曹「家人吳老漢」,隋赫德「家人滿福」等,都可證明這一點;又如:李煦抄沒入官時,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錢仲璿等男女二百餘名,一同遭受變賣。其中李煦家屬先是十五名,後因死亡三人,上報時只有十二口人,其餘都應入「家人」項內。可見,二百餘名不都是李煦家屬成員,是把家人錢仲璿等及其家口都計算在內的。
因此,曹家財產入官時,有房屋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也應如此看待。曹一家本來人丁不旺,又未析居,不可能分住在十三處。這裡應該是按曹家的房產權來說的。又據馬允升先生來信說,這十七間半房前半部都是門臉用房,臨街還有做招牌的大柱,曾經是座「染坊」。
據《康乾遺俗軼事飾物考》(完顏佐賢編著)認為,清代一般住宅「七品以下多住清水排房、起脊瓦房,正房三間兩耳,三東,三西,三南,左右串堂四合院」。「十七間半」是符合這種格局的。曹家房產已經入官,現在是皇上恩恤賜還養贍(雍正還表示這是憐老恤幼的意思)之所,這種格局按說已經差不離兒了。房屋前面還有「染坊」,這點也值得探討。當然曹家不會自己開染坊,但曹家家人是否會「近水樓台」有開染坊的可能呢?記得我小時候,聽老人稱大染坊為「印染局」,大藥房為「藥局子」。在北京,染坊最初是否也有官營性質,或須請領執照才得開業等情況,我沒有研究過。如果有這種歷史過程,希望有人提出來,也許會從中得到意外的收穫。同時,也希望古建築學家能夠去考察一下,敲定這房屋的年齡,到底它已經歷了多少春秋?那會對此院落的考定有所幫助。
年來病魔纏身,行走不便,對這房屋不能作再度訪察。僅憑記憶所及,拉雜寫出,只是想能和曹雪芹搭上邊兒,有近似值的房屋都能保存下來,將來在「紅樓之旅」中列為一個環節,我想是值得的。
1990年10於西壩河
(原載《北京政協》,1991年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