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學術概觀 · 呂著《佛法與世間》(講稿)摘要[1] 與按語

呂秋逸先生依大乘學說,對佛法與世間關係問題,作一簡單解釋。 一、世間包括行、有情、器界三類,意指與人生有關之全部事實。從人類顛倒執著一方面而言,對於世間之認識,雜有名言之構想,染相之取著,惑業之系縛,在在違反人生向善之理想,故佛法斷言其不自在,斷言其為苦。但世間實相併非即以此等想、著、縛作本質,卻可使從想等遠離,達於純淨,故又謂之性寂。寂即涅槃。龍樹《中論》雲,世間與涅槃無有少分別。智論雲,世間之真際,即是涅槃。蓋循世間真際踐履得實,即是涅槃,並不視世間與涅槃對立也,佛法之肯定世間也,如此。 二、佛法運行於世間,意在出世。出非超越,只是植根於世間,而使世間轉向,趨於清淨而已。人生在顛倒執著中,不免沉淪、流轉,佛法則依世間實際,從世間興起,直注彼岸(涅槃),此一趨向彼岸之行,亦謂之涅槃。佛法既指示人生方向,即涉及人生問題之全面,不僅以生死一端為限。《華嚴經·離世間品》雲,心淨如虛空,永離一切有,行於世間事,其心無所依,究竟白淨行,亦令眾生然。可為此義註腳。 三、佛法出世之行,亦於人生意欲上有其根據。經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食應作廣義解。人生由食資取外境,充實自己,而有常樂我淨之要求,一切皆從開展向善(或向上)之意欲而來。此欲在佛法中謂之善法欲,以區別於貪慾。出世之行,導源於此,使人生離常等四倒(於無常執常等)成常等四德(於常得常等),完全契合於世間實相,故非同泛泛也。《法華經》雲,又諸大聖等,於一切世間,天人群生類,深心之所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即屬此意。至於《二分般若經·佛母品》謂,佛於眾生有恩如母,示以此世間實相,乃至空、無相、無願相(此即與上文所舉想、著、縛三者相反者)云云,是則佛法不但不破壞世間,並有安立世間之用矣。 按語(一): 原始佛教(俗所云小乘者)之後的大乘佛法如是如是。(梁漱溟印) 按語(二): 呂秋逸先生(澂)為歐陽竟無大師之高足,通習藏文梵文,學問淵博,每一說話都有根據,但此次答我之問則有意避開原始佛教出世間法的本旨,側重大乘教義而談,發揮善法欲之說,太偏於一面,不夠全面。信乎大乘菩薩不舍眾生,不住涅槃,出世而不出世。在小乘教(原始佛教)的基礎上來一個大翻案,但破二執離二取,終究是前提條件,必要點出而不容忽略,莫因救正流俗偏於出離之淺見而自己又有所偏失。 附註:二執者法執我執,二取者能取所取。 1981年9月12日梁漱溟識(印) [1] 此為呂秋逸先生答我詢問之件,似屬其門下游君筆跡。(梁漱溟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