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箴言 · 弟子箴言卷九
益陽胡達源清甫。
明禮教
禮曰: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又曰: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統同,禮辨異,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蓋人之喜怒哀樂,發皆中節,則人心之和,即天地之和也,即所謂樂也。人之貴賤尊卑,各安定分,則人心之序,即天地之序也,即所謂禮也。是禮樂即人而具,無事不有,無時不存者也。先王教人之法,禮樂為先。後世禮經尚存,而樂律漸不可考,吾故專言禮教,而兼及乎樂焉。
夫子告子張曰:爾以為必鋪几筵升降、酌獻酬酢,然後謂之禮乎?爾以為必行綴兆,興羽籥,作鐘鼓,然後謂之樂乎?言而履之,禮也,行而樂之,樂也。聖人言此,見禮樂之切於人,而人之行禮樂,即在日用之間耳。不然,樂節禮樂,學者將從何處下手?
禮是中正的意思,樂是和平的意思。中正而無和平之意,便是禮勝則離;和平而無中正之意,便是樂勝則流。如此看禮樂覺得親切,故禮樂不可斯須去身。
程子曰:天下無一物無禮樂。且如置此兩椅,一不正,便是無序,無序便乖,乖便不和。細釋此言,日用之間,無非禮樂之流行矣。
人於尊卑上下,循分盡禮,秩然肅然,及至內安外順,和氣充塞,禮樂四達矣。周子曰:禮,理也,樂和也。陰陽理而後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萬物各得其理而後和,故禮先而樂後。
莊敬日強,安肆日偷。蓋肢體安肆,則神氣怠弛,故人當燕閒之時,多有疏懈,容貌莊敬則神。氣強固,故人當賓祭之時,彌覺肅清。禮者,固人肌膚之會,筋骸之束也。此語最為親切有味。
壹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徑,舟而不游,凡可以辱其身者不為也。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凡可以羞其親者不道也。故君子一言一動,莫敢不敬也。<
禮之範圍處,似小而所關實大,似迂而所系實遠。故曰禮者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以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
冠義曰:冠者,禮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於廟。見於母,母拜之,見於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與為禮也。成人也者,將責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禮行焉,故不可以不重也。自冠禮不講,不責以成人之禮,即不知成人之道,無以激發志氣,遂至悠忽終身,豈非父兄之責與?
昏義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是以昏禮、納宋、納鴈以為採擇之禮。問名、問女之名字。納吉、得吉卜而納之。納徵、納幣以為聘。請期,昏姻日期。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其始則教以德容言功,謹婦職者如此其詳;其繼則隆以共牢含卺,將愛敬者如此其至。既又共饗奠酬,申之以著代,成之以婦順。順於舅姑,和於室人,而後當於其夫,而家道成矣。易曰: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可不敬哉!
順於舅姑,可以愜夫子事親之心;和於室人,可以贊夫子齊家之道。如是而後當於夫。當猶稱也,有稱滿之意焉。
男有淑配,女有賢夫,此婚姻之大慶也。或者以勢利為重,攀援依附,不論男女之相配,而計財禮服飾之多少,甚至貧富相形,稱貸而辦,不數年間,衣食闕如,何益於男,何益於女?而為此淺俗之事乎?亦可謂不知大體者矣。禮曰: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言所聘之幣,皆有定製,不可侈也。從宜從俗,守禮者當斟酌行之。
女之嫁也,必敬必戒,而適高門者益謹;婦之歸也,必欽必順,而事大族者愈恭。故曰:嫁女必須勝吾家者,娶婦必須不若吾家者。
女之賢,婿之福也;媳之賢,家之福也。愛女過於愛媳,其情私,愛媳直如愛女,其見大。
禮始於謹夫婦,莫先於嚴男女之別。男女有別,則禮義廉恥之大閒立矣。閭閻貧約之家,內外或無限隔,不相迴避;即富貴閥閱之家,亦有禮教不嚴,男女雜坐,習俗相沿,恬不為怪,越禮之事即由此起,可不戒乎?內則曰:男不言內,女不言外,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其相授,則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而奠之,而後取之。春秋傳曰: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雲有別也。
姊妹之親,天屬也,而有同席共食之嫌;嫂叔之親,人屬也,而有授受不親之戒。制禮之意,蓋謂雖親必嚴,雖微必謹,惟其別耳,況其疏且遠者乎?故別之一字,所以立千古人道之閒,即以判萬世人禽之界。
絲麻布帛,婦成之;委積蓋藏,婦守之。古禮之責於婦人者如此。後世糟糠之婦,每有躬親勞苦,朝夕不遑;至於膏梁之女,則多自耽安逸,晚寢晏起,琴棋書畫之事,即或留心,無濟於用,而絲麻布帛,委積蓋藏,漠然罔知所措,婦職不修,未可以為訓也。知禮者申明以教之,可以止淫,可以成家,可以正俗。
內則曰: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夫人子之身,父母之身也。身且不敢自有,況敢有私財乎?若父母異財,互相假借,則是有子富而父母貧者,父母飢而子飽者。賈誼所謂借父耰?,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不孝不義,孰甚於此!
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嗚呼!此人子哀慟急切之時,如有一亳未盡之心,悔將何及哉!回憶先慈湯恭人,乙卯大故時,家大人方在病中,四弟亦患時疾,痛苦莫勝。五七弟年皆弱小,環泣床下,而吾知識昏聵,棺木既非良材,灰漆亦未堅固,不孝之罪,終身無可補救,悔何及哉!讀禮者必須慎之。
王制曰: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左傳曰: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蓋士之禮,逾月即葬,庶人之禮,事具即葬,有故亦許至三月,逾三月則不可也。乃有惑於風水之說者,遲延數年,留伏屍於室家之內,積陰氣於城郭之中,死者不得歸土,生者何以自安?且葬師之說,以為子孫貧富貴賤、壽天賢愚,皆繫於此,而其術又各不同,爭論紛紜,無時可決。獨不思昌盛之家,其祖宗並不謀地,謀地之家,其子孫未必昌盛。何也?心地可發,陰地從之,天理不昧,地理成之,求其心之所安,勿惑於說之無據者而已矣。
然則地可不擇乎?曰:陵谷變遷,或為耕犁所侵,或為流水所盪,或近城郭,或鄰屋宇,皆非安靜長久之區。司馬溫公不云乎,孝子之心,慮患深遠,恐淺則為人所掘,深則濕潤速朽,故必求土厚水深之地而葬之,所以不可不擇也。
釋道之說,不必攻也。追薦之事,斷不可信。溫公曰:世俗信浮屠,誑誘,於始死及七七百日,期年再期,除喪,飯僧,設道塲,或作水陸大會,寫經造像,修建塔廟,云為死者減彌天罪惡,必升天堂,受種種快樂;不為者必入地獄,剉燒春磨,受無邊波咤之苦。殊不知人生含血氣,知痛癢,或剪爪剃髮,從而燒斫之,巳不知苦。況於死者,形則入於黃壤,朽腐消滅,與木石等,神則飄若風火,不知何之。借使剉燒春磨,豈復知之?且浮屠所謂天堂地獄者,亦以勸善懲惡也,苟不以至公行之,雖鬼可得而治乎?其言可謂深切著明,有識者信之。
禮曰: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故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尊卑上下,祭有定分,不可越也;籩豆牲醴,祭有定物,不可略也。春露秋霜,祭有定時,不可忽也。尤必加之以儼恪,而後可通於鬼神。故其齋也,儼若思之,其祭也如將見之。
程子曰:某嘗修六禮,大略家必有廟,廟必有主,月朔必薦新,時祭用仲月,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禰,忌日遷主,祭於正寢。猶正堂也。凡事死之道,當厚於奉生者。人家能存此等事數件,雖幼者可使漸知禮義。司馬溫公曰:國家時祭用孟月,私家不敢用,故用仲月。
朔旦,家廟用酒果,望日用茶,重午、中元、九日之類,皆名俗節。大祭每位用四味,請出木主,俗節止二味,酒止一上。此朱子之說,緣情定禮,申其愛敬之誠而己。韓魏公嘗行之於俗節,薦以時食,則謂之節祠雲。
居喪於四時正祭則不敢舉,而俗節薦享,則以墨衰行之。蓋正祭三獻受胙,非居喪所可行,而俗節則惟普同一獻,不讀祝,不受胙也。此朱子之說,謂居喪者雖不行祠廟之正祭,而俗節薦享,亦有所不敢忽焉。
忌日祭,只祭一位。是日人子思念其親,不飲酒,不食肉,不聽樂,素服以居,夕寢於外,故君子有終身之憂也,故忌日不樂。
禮經無墓祭之文,自漢代有上陵禮,厥後遂以成俗。唐世禮重拜掃,每逢寒食日,田野道路,士女徧滿,皆上墳塋,故詩有墳上無新上,此中白骨應無主之句。朱子謂先正皆言墓祭不害義理,是人情有不能恝然於祖宗者,即禮意之所以緣情而生者也,而必曰墓祭非古乎?
傳有之:明於天地之性者,不可惑以神怪,明於萬物之理者,不可罔以非類。朱子曰:人之禍福,皆是自取,未有不為善而以諂禱得福者也,未有不為惡而以守正得禍者也。故曰淫祀無福。
鄉飲酒之禮,揖讓之節行焉,絜敬之心著焉,長幼之序辨焉,孝弟之道立焉。貴賤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故曰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斯禮不行,鄉人無所觀法,而爭慢之心生矣,何以遠於斗辨,而免於人禍哉?
情莫狎於鄉鄰,禮莫疏於里黨,飲酒而不亂者鮮矣。記曰:朝不廢朝,暮不廢夕,無沈酣之時,故無曠廢之事。此禮之大防也,不獨在鄉宜然,在朝尤宜懍之。
小宛之詩,以壹醉日富為戒,而歸之敬爾儀;賓筵之詩,以是謂伐德為戒,而歸之維令儀。惟其有酒德,是以有令儀。彼亂儀而失德者,可不儆乎?
繼嗣者,所以承祭祀,重宗支也,不得以財產為念,計財產,則爭端起矣。譜牒者,所以收宗族,篤恩義也,不得以攀援為心,涉攀援,則族屬混矣。
堂階不可越也,示人以等級之大閒;名分不可干也,示人以尊卑之定分。故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野俗之人,見行禮者肅然起敬;強悍之子,見守禮者恬然自平。何也?禮由心生,其心敬者,其容亦敬;其心平者,其氣亦平。
富貴之所以驕淫,不能以禮自節也;貧賤之所以懾怯,不能以禮自立也。有理義以主乎內,斯境遇不移於外。故曰: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志不懾。
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斂容正色,端莊外著者恭也;閑邪主一,惕畏中存者敬也。裁抑自居,確守持盈之戒者,撙也;儉約不放,常遵中正之規者,節也。卑以自牧,不欲上人者,退也;推以與人,不居其有者,讓也。六者失其一,而禮有不明者矣。
禮有本有文,情者,其本也。享食之文,揖遜拜跪,其本則敬而已。喪紀之文,擗踴哭泣,其本則哀而已。祭祀之文,祼獻酬酢,其本則誠而已。即其本而觀之,日用三牲,可以為養,啜菽飲水,亦可以為養;襲冒絞?,可以為葬,斂手足。形亦可以為葬,庭實旅百可以為享,瓠葉免首,亦可以為享。區區之文,不患其不該也。鄭漁仲先生嘗詳論之,蓋禮本於人情,情生而文隨之,與其情不足而文有餘也,不若文不足而情有餘也。
禮之為用,大矣哉!用之於身,則動靜有法,而百行備焉;用之於家,則內外有別,而九族睦焉;用之於鄉,則長幼有倫,而俗化美焉;用之於國,則君臣有敘,而政治成焉;用之於天下,則諸侯順服,而紀綱正焉。按溫公此言,實見得禮之為用,周通無間,隨時隨地,行之則順,失之則亂,所以示天下後世學者守禮之要也。
宮室衣服、車旗器用之有等也,冠昏喪祭、朝聘射御之有儀也。即器以觀理,無非法象之所寓;即文以觀義,無非道義之所藏。奢者不得 無度之心,儉者不得就苟簡之節,奇者不得以亂常,衰者不得以害正。夫先王制禮之意,周矣至矣。然必思之而後知所以教,守之而後知所以禁,學者其可忽乎哉?
禮者,履也,誦而說之,禮之文也;踐而履之,禮之實也。學者通其說,以悉其節文,踐其實,乃切於日用。
有恭敬奉持之心,則所持者無或墜;有師保如臨之意,則所至者無不嚴。少儀曰:執虛如執盈,入虛如有人。
司馬溫公居家禮云:凡子始生,若為之求乳母,必擇良家婦人稍溫謹者。子能食,飼之,教以右手;子能言,教之自名及唱喏萬福安置。稍有知,則教之以恭敬尊長。有不識尊卑長幼者,則嚴訶禁之。六歲教之數與方名。男子始習書字,女子始習女工之小者。七歲,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始誦孝經、論語,雖女子亦宜誦之。自七歲以下,謂之孺子,早寢晏起,食無時。八歲,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以謙讓。男子誦尚書,女子不出中門。九歲,男子誦春秋及諸史,始為之講解,使曉義理。女子亦為之講解論語、孝經及列女傳、女誡之類,略曉大義。十歲男子出就外傅,居宿於外,讀詩、禮傳,為之講解,使知仁義禮智信。自是以往,可以讀孟、荀、楊子,博觀群書。凡所讀書,必擇其精要者而讀之。其異端非聖賢之書傳,宜禁之,勿使妄觀,以惑亂其志。觀書皆通,始可學文辭。女子則教以婉娩聽從及女工之大者。未冠笄者,質明而起,總角?面,以見尊長,佐長者供養,祭祀,則佐執酒食。若既冠笄,則皆責以成人之禮,不得復言童幼矣。按有家者莫貴於弟子之賢,而善教者莫先於童稚之際。書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孔子曰: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所謂禮者,絕惡於未萌,而起教於微眇也,可忽乎哉?
曹大家姓班氏,名昭,後漢平陽曹世叔妻,扶風班彪之女也。世叔早卒,昭守志教子,曹谷成人。長兄班固作漢書,未畢而卒,昭續成之。次兄班超出鎮西域,未蒙詔還,昭伏闕上書,乞賜兄歸。和熹鄧太后嘉其志節,詔入宮,以為女師,賜號大家。其女誡序云: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今四十餘載矣。戰戰兢兢,常懼屈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是以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後,乃知免耳。吾性疏愚,教導無素,恆恐子谷負辱聖朝,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實非鄙人庶幾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加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他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沈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因作女誡七篇,願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按大家完節撫孤,卓著今古,又能為兄續史,為兄上書,可不謂巾幗丈夫哉!若女誡者,其百代之女師乎?
先王重陰教,故婦人有女師,講明古語,稱引昔賢,令之謹守三從,克尊四德,以為夫子之光,不貽父母之辱。自世教衰,而閨門中竟棄之禮法之外矣。生閭間內,慣聽鄙俚之言;在富貴家,恣長驕奢之性,首滿金珠,體徧谷羅,態學輕浮,語習儇巧,而口無良言,身無善行。舅姑妯娌不傳賢孝之名,鄉黨親戚但聞頑悍之惡,則不教之。故。乃高之者,弄柔翰,逞騷才,以夸浮士;卑之者撥俗弦,歌艷語,近於倡家,則邪教之流也。閨門萬化之原,審如是,內治何以修哉?此呂新吾先生閨範序言也。古所稱曹大家女誡、蔡中郎女訓、宋尚宮女論語詳矣。先生特輯先哲嘉言善行,繪之圖像,令人觀感興起,而又為之贊言,以示激勸,使教女子者講明誦習,轉相論說,因以嗣徽音於往哲,而子道、婦道、母道,卓然可觀,豈非閨門之福哉!
男林翼校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