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國家的出路 · 三 農民生計與農村運動
中國農民生計困難的原因,據我的分析,最要的不外下列數種。第一,他們的農場太小,平均不過24畝左右,還有許多農場,不到這個數目。第二,生產方法落伍,這可從農作物的收穫上面看得出來,無論是小麥、米、玉米或棉花,中國農民的成績,都遠不如他國農民。第三,交通不便,以致農民的出產品,在市場上得不到善價。假如農民要把他們的農產物運到價格較高的市場中去販賣,結果因為舊式交通工具運費的昂貴,恐怕也得不償失。第四,是副業的衰落,以前這些副業,是農民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現在因為許多副業的出產品,與外國工廠中的出產品或外國農場上的出產品相競爭,受優勝劣敗原理的支配而被淘汰,以致農民喪失了一筆重要的收入。這些副業,有的大約是不可挽救,如紡紗織布;有的還可以想法復興,如絲茶。以上這些原素,都是使農民的收入縮小的。假如這點小小的收入,農民可以完全用在自己的身上,那麼他們的生活,也不致如現在那樣窮困。他們所以走到現在這種地步的,就是在農民的四周,還有許多剝削他們的人及機關。這些剝削的勢力,使農民的生活更加困難的,不外下列數種。第一是地主,中國土地分配的不平均,是研究這個問題的人所公認的事實。一方面有窮無立錐之地的佃戶,另一方面有擁田數萬畝的地主。如最近農村復興委員會的調查,便發現江蘇的邳縣、阜寧、灌雲等縣,有五六萬畝以上的地主。這些人能夠不勞而食,便是因為另一方面,有許多苦耕而還免不了凍餒的佃農。第二種剝削的人,便是高利貸者。據中央農業實驗所的估計,全國借債的農家,約占56%,年利平均為三分四厘,最高的地方,如陝西,年利平均竟至五分一厘以上。這還是指平均數而言,特別的例子,比平均利率高几倍的,也是常見的事。第三種剝削所表示的形式,便是苛捐雜稅,這種情形,各地不一。最壞的地方,農民以一年的辛苦所得,拿來納稅,還是不夠,結果非售田產,賣什物,質房屋不可。不過苛捐雜稅的剝削,還是有限制的,還有那第四種無限制的剝削,便是股匪與劣兵的騷擾,他可以使原來是小康的農民,不走到傾家蕩產的境域不止。等到這些農民傾家蕩產之後,他們自己也從農民轉變為匪,來剝削那些還是靠耕田過日子的農民。第五種剝削農民的人,便是奸商,他們在售賣日常用品於農民的時候,故意高抬價格,以致農民花了十塊錢,還享受不到八塊錢的貨物。最後一種剝削農民的人,便是農民的子女。有許多農民,假如只有子女一二人,生活也還勉強維持,但因缺乏生育節制的知識,以致在四十左右的時候,不但子女有五六人或八九人,而且因為早婚的習慣,孫兒已有數人繞膝了。中國人每把子孫眾多,當作一種幸福,其實在農民的家庭中,這是苦惱的一個最大的來源。
以上這六種原因,造成中國今日的普遍農村破產。於是有一些志士仁人,出來提倡農村運動。現在各地的農村運動,風起雲湧,數得出來的,總在數十以上。他們的目標,自然不專為改進農民經濟狀況,但無論如何,救窮總是他們主要目標之一。經這許多人在各地的努力,對於農民的生計問題,不能說是全無影響。在現在這種農村運動已經成為一種時髦的時候,我願意誠懇地指出,就是中國農民的生計問題,不是現在各地的農村運動所能解決的。假如現在還有人迷信農村運動,可以解決中國農民的生計問題,將來一定會失望,會悲觀。
理由是很簡單的,中國的農民,占全人口80%左右,農村運動的力量所能達到的農民,在全體農民中,不過九牛之一毛,即使這些農民得救,對於大局還是無補。這一點還不算重要。最重要的,就是這個問題的性質,太於複雜,牽涉的方面太多,不是幾個私人的團體所能解決。譬如我上面所說的兵匪問題、地權問題、交通問題、苛捐雜稅問題等等,從事農村運動的人,對著他有什麼辦法?
中國現在的問題,最急切的一個,無疑的是統一問題。假如統一完成——我們希望他在最近的將來可以完成——之後,那麼接著來的主要問題,據我看來,便是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在最近的二三十年之內,全國的聰明才智,應當都集中在這幾個大問題上,各人就他的能力所及,在一個或幾個問題上,貢獻他的所能。所謂農民的生計問題,應當是經濟建設這個大問題的一部分。他不能單獨的解決,他只能與工業、礦業、運輸業、交通業、商業等問題一同解決。因為如此,所以我們應當把農村問題,放在經濟建設的大問題之下,同時再把經濟建設這個大問題,看作最近的將來,中國政治活動的一個主要目標。我們只能靠政治的力量,集中全國的人才,集中全國的力量,定下一個經濟建設的遠大計劃來,然後大家都朝這個方面去努力,中國各界的生計問題,才可得到一個根本的解決,到那個時候,農民的生計問題,自然也聯帶地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