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 · 十六

格雷厄姆 《第三人》
最初的安排都是按照計劃進行的。我們推遲了逮捕溫克勒,他又從第二區回來了,直到庫勒接到了警告。馬丁斯很享受他跟庫勒的短暫會面。庫勒不僅毫無尷尬地跟他打了招呼,反而還帶著不少施惠者的腔調:「哦,馬丁斯先生,很高興見到您。請坐。我很高興您和卡洛韋上校之間一切都進展順利。很直率的一個人,卡洛韋。」 「不順利。」 「對於我讓他知道你見過科赫,我敢肯定你不會有任何誤解吧。我當時是這麼想的——如果你是無辜的,那你馬上就能自證清白,而要是你有罪,那麼我對你頗有好感這一事實也不應當成為一種阻礙。公民自有其應盡的義務。」 「比如在驗屍調查中做偽證。」 庫勒說:「哦,這都是過去好久的事了。恐怕你還在生我的氣吧,馬丁斯先生。這事兒你得這麼看——作為一個公民,你是有所效忠的——」 「警方已經把屍體給挖出來了。他們就要來抓你和溫克勒了,我要你向哈利發出警告……」 「我不明白。」 「哦,不,你明白。」而且他也很明顯明白了。馬丁斯掉頭就離他而去了,他一刻也不想再看那張和善的慈善家般的臉了。 直到這時才算給陷阱里設下了誘餌。在研究了下水道系統的地圖後我得出結論,一家咖啡館,只要靠近和其他一樣布置成廣告亭的大下水道主入口,就是最有可能把萊姆引來的地點。他只要再一次從地底下冒出來,走上五十碼,把馬丁斯帶回來,然後再次遁入混沌的下水道世界就行了。他一點都不知道這種隱遁術已經被我們獲悉了:他或許知道下水道警隊有一次巡邏會在午夜前結束,而下一次要到兩點才開始,因此在午夜的時候馬丁斯坐在那個又小又冷、能看得見廣告亭的咖啡館裡,一杯接一杯地喝著咖啡。我借給他一支左輪手槍;我派人埋伏在儘可能靠近廣告亭的地方,而下水道警隊也已經做好了準備,等零點一敲過就會封閉進人孔,然後開始從城市邊緣向中心拉網排查。但我的意圖——如果能做到的話——是不等他鑽回地下就抓住他。這樣能省去不少麻煩——也降低馬丁斯的風險。於是,如我所說,馬丁斯坐在了咖啡館裡。 風又颳了起來,不過倒是沒把雪給帶來。它冰冷冷地離了多瑙河而來,在咖啡館邊上長滿草的小方空地上,把雪像波浪頂端的浪花般揚起。咖啡館裡沒有暖氣,馬丁斯坐在那裡,雙手依次在一杯——其實已數不清第幾杯了——代用咖啡上取著暖。通常我有一個手下在咖啡館裡陪他,但我每隔二十分鐘左右會看不出規律地派人進去替換他們。一個多小時過去了。馬丁斯早就放棄了希望,我也是。我等在隔了幾條街的一部電話旁邊,身邊有一隊下水道警察在有需要的時候隨時準備鑽入地面。我們要比馬丁斯幸運,因為我們暖暖和和地穿著遮到大腿的靴子和緊身短大衣。有一個人在胸口綁了個汽車頭燈一半大小的小探照燈,另一個人帶了兩根羅馬焰火筒。電話鈴響了,是馬丁斯打來的。他說:「我已經凍得奄奄一息了。現在都一點一刻了,再等下去還有什麼意義嗎?」 「你不該打電話,你必須留在視線中。」 「這種髒兮兮的咖啡我都已經喝了七杯了,再喝我的胃就受不了了。」 「他要是來的話就不能再拖下去了。他不會想碰到兩點那班巡邏的。再堅持一刻鐘,不過別再碰電話了。」 這時,只聽馬丁斯突然說道:「基督啊,他來了!他——」接著電話就斷了。我對助手說:「發信號守住所有的進人孔,」然後又對下水道警隊說,「我們下去。」 當時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馬丁斯正在給我打電話的時候,哈利·萊姆突然走進了咖啡館。如果他聽到過什麼的話,我也不知道他聽到了哪些。不過光是看到一個在維也納被警察通緝而又沒有朋友的人在打電話,應該就足以對他構成警告了。還不等馬丁斯放下聽筒,他就扭頭走出了咖啡館。說來也巧,那會兒正好咖啡館裡沒有我的人。一個剛走,另一個在人行道上剛要進去,哈利·萊姆和他擦身而過往小亭子走去。馬丁斯從咖啡館裡出來,看到了我的人。如果他大聲喊出來,事情就變得容易了,不過我想當時那人不是做盤尼西林黑市生意,正要往街下面逃的萊姆;當時那人是哈利。馬丁斯猶豫了一下,這點時間正好夠萊姆走到了亭子後面。然後他才喊了出來:「是他!」可萊姆已經遁入地下了。 在我們的腳下,躺著一個不為我們大多數人所知的多麼陌生的世界啊:我們生活的世界之下是一片有著瀑布和奔騰河流的洞穴之地,那裡也和地面上的世界一樣,有著潮漲潮落。如果你讀過艾倫·夸特曼 [22] 的冒險經歷,尤其是他沿著通往米洛西斯城的地下河的那段旅程,你就能想像出萊姆這片最後的根據地了。寬度有泰晤士河一半的主下水道水流在一個巨大的圓拱中奔淌,許多小支流匯入其中,這些小支流是從高處如瀑布般跌落的,在跌落的過程中得到了淨化,因此只有在位於旁支的隧道中才能聞到異味。下水道的主流聞起來甘甜清新,帶著一縷淡淡的臭氧味道。黑暗之中,到處都是水流瀉落與奔流的聲響。馬丁斯和那個警察來到地下河流的時候正是最高潮位剛剛過去:開始只露出鐵樓梯的弧形,然後是短短的一段樓梯,低到必須彎腰才能通行,再然後淺淺的水的邊緣只沒過雙腳了。我的手下用手電筒沿著水流的邊緣照去說「他朝那兒跑了」,就像一股較深的支流在變淺的時候會在邊緣留下一堆垃圾,污水會在牆邊平靜的水面上留下一層由橘子皮、香菸盒之類的東西構成的浮渣,而萊姆在這層浮渣中所留下的痕跡就像泥潭中的足印般確鑿無誤。我的手下用左手拿著手電筒照亮前方,右手則拿著槍。他對馬丁斯吩咐道:「躲在我身後,先生,那個雜種也許會開槍。」 「那為什麼你又該站在前面呢?」 「這是我的工作,先生。」走著走著,水已經沒過了他們一半的小腿,那個警察用手電筒照著前下方污水邊緣那被擾動過的痕跡。他說:「可笑的是那個雜種根本就沒有任何機會。所有的進人孔都有人守著,而且我們已經封鎖了進入俄管區的道路。所有我們的人現在要做的就是從進人孔進到下水道的支流管道中去拉網搜捕。」他從口袋裡拿出一隻哨子吹了吹,從很遠的地方,時而這裡,時而那裡,傳來了回復的哨音。他說:「他們已經都下來了,我是說下水道警隊。他們熟悉這地方就像我熟悉托特納姆法院路一樣。真希望我老婆現在能看到我。」他邊說邊揚起手電朝前方照了照,只照了一下,可就在這一下的時候有一槍突然打了過來。手電筒從他的手裡飛了出去,掉落在了支流的污水裡。只聽他罵了一句:「這個該死的雜種!」 「你受傷了嗎?」 「只是從我手上擦過,休息一個禮拜。來,拿著,先生,這兒是另一把手電筒,我把手包紮一下。別朝上照,他在某一條支流的通道里。」有好長一段時間那聲槍響一直在不停迴響:待到最後一絲回聲消退淨盡,一聲哨音在前方響起,馬丁斯的夥伴以哨音做了回復。 馬丁斯說:「說來也怪——我甚至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貝茨,先生。」他在黑暗中發出一聲低笑,「這不是我通常的節拍。你知道馬蹄鐵樂隊嗎,先生?」 「知道。」 「那格拉夫頓公爵呢?」 「知道。」 「世上的節拍可多著呢。」 馬丁斯說:「讓我走在前面吧。我覺得他不會朝我開槍的,我想跟他說話。」 「我得到過命令要照顧好您,先生。當心。」 「沒事兒。」他從旁邊繞到貝茨前面,走的時候一腳踏進了支流中一處更深的地方。等他來到前面後喊道:「哈利。」名字頓時激起一片回聲。「哈利,哈利,哈利!」回聲順著支流一路傳向遠方,在黑暗中激起了一片哨音的合鳴。他又喊道:「哈利,出來吧,沒用的。」 一個近得讓人大吃一驚的聲音兀然響起,兩人不由得馬上貼住了牆。「是你嗎,老夥計?想要我幹什麼?」 「出來吧,雙手舉過頭頂。」 「我沒有手電筒,老夥計,我什麼都看不見。」 「當心,先生。」貝茨說。 「貼緊牆。他不會朝我開槍的。」馬丁斯說完對著前方喊道,「哈利,我要用手電筒照了。規規矩矩地,出來吧,你沒有機會的。」他打開手電,二十英尺外,在光線和水的邊緣,哈利步入了視線。「雙手舉過頭頂,哈利。」哈利抬起手來開了槍,子彈彈在離馬丁斯的腦袋只有一英尺遠的牆面上,他聽見貝茨喊了起來。與此同時,一道探照燈光從五十碼外射來,照亮了整個隧道,罩住了哈利,然後是馬丁斯,然後是跌倒在水邊、被污水沖刷著腰部的貝茨那雙瞪得大大的眼睛。一個空煙盒被水流推送著擠進他的腋窩,逗留在了那裡。我帶著一隊人馬趕到了現場。 馬丁斯顫抖著站在那裡,俯對著貝茨的身體,哈利·萊姆在我們中間。我們不能開槍,怕傷到馬丁斯,探照燈的光晃了萊姆的眼睛。我們慢慢向前走,手裡的槍瞄準著尋找著機會。萊姆一會兒轉向這邊,一會兒轉向那邊,像只被車頭燈晃了眼的兔子。突然,他猛地縱身一躍,跳入了奔騰的支流中間的深水裡。等我們把探照燈緊跟著他照過去時,他已經潛入了水中。奔騰的污水迅速地帶著他前行,經過了貝茨的身體,游出了探照燈的範圍,進入了黑暗中。為什麼一個毫無希望的人連這隻多幾分鐘的生存都不肯放過呢?這算是一種好品質還是壞品質呢?我想不出來。 馬丁斯站在探照燈光的外沿,怔怔地望著下游。此時他已經把槍握在了手上,是我們之中唯一可以安全開槍的人。我以為我看到他要有所動作,於是對他喊道:「那兒,那兒,開槍。」他舉起槍來放了一槍,就像他許多年前在布里克沃斯公地聽到同樣的命令後開了槍一樣,也像當時一樣,沒有完全命中。一記痛苦的叫聲宛如裂帛般從洞穴遠處傳來:帶著責備,帶著乞求。「幹得好。」我喊了一句,然後在貝茨的身邊停了下來。他已經死了。我們把探照燈轉到他身上時,他的眼睛依舊空洞地睜開著。有人彎下身來,把空煙盒拿開,扔進了河水裡,煙盒打著轉向前漂去——這是一個黃色的金片牌香菸盒的殘片:他當然離開托特納姆法院路已經有很遠了。 我抬眼望去,馬丁斯已經走出視線,消失在了黑暗中。我喊他的名字,喊聲消失在了一片混沌的回聲中,消失在了地下河的奔騰與咆哮中。隨後我聽到了第三聲槍響。 馬丁斯後來告訴我:「我順著水流走下去尋找哈利,但肯定在黑暗之中和他錯過了。我不敢抬起手電筒,我不想引他再朝我開槍。他肯定是在某個支流通道的入口處被我的子彈給打到了。然後我想他沿著通道一路爬到了鐵樓梯的腳下。在他頭頂三十英尺的地方就是進人孔,不過他不會有力氣掀開蓋子的,就算掀開了警察也正在上面等著他。這些他肯定都知道,但他處於極大的痛苦中,就像動物要爬到暗處去死那樣,我想人都是要向著光明去的。他想死在家裡,而黑暗從來都不是我們的家。他開始拖著自己朝樓梯上爬去,但痛苦戰勝了他,他再也走不動了。是什麼讓他吹起了那幾句荒唐的調子,就是我曾經傻到以為是他自己寫的那個調子?他是想吸引我的注意嗎?他是想有朋友在身邊,哪怕是一個給他設下陷阱的朋友?還是他已經意識不清了,或者根本就沒有任何目的?不管怎樣我聽到他的口哨,又順著支流的邊沿走了回來,摸到牆的盡頭,然後順著通道一路來到他躺著的地方。我喊了聲『哈利』,口哨聲停了,就在我頭頂。我把手放到鐵欄杆上,一步步朝上走去。我還是有些擔心他會開槍。然後,只朝上走了三步,我的腳就踩到了他的手,他就在那裡。我把手電筒朝他照去:他沒有槍,肯定是在我的子彈擊中他的時候掉了。我剛開始以為他死了,但隨後就聽到他痛苦的啜泣。我喊了聲『哈利』,他用力睜開眼看著我的臉,想說話。我彎下腰來細聽。『傻瓜』,他說——就此為止了。我不知道他是在說他自己——作為某種悔罪,無論多麼微不足道(他是個天主教徒),或者是在說我——笑我那一千英鎊一年還要繳稅的收入,笑我雖然能想像出縱馬奔馳的盜牛賊,卻連一隻兔子也打不中?接著他又開始嗚咽起來。我再也聽不下去了,就朝他開了一槍。」 「我們會忘記這一點的。」我說。 馬丁斯說:「我永遠也不會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