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講英國史 · 第三十五章 「快樂國王」查理二世統治下的英格蘭

查理二世 [1] 的統治如此放蕩不羈,在英格蘭歷史上可謂前無古人。您看看他的肖像,一張醜陋黝黑的臉上頂著個碩大的鼻子,您可能想像得出他在懷特宮的宮廷里,身邊全是王國里最遊手好閒的浪蕩子們(雖然他們的身份都是大人和貴婦人),他們飲酒賭博,談吐粗惡,揮霍無度。鑒於當時流行把查理二世叫做「快樂國王」,我就試著給您大體描述一下這位「快樂紳士」在「快樂英格蘭」坐著「快樂王位」的那段「快樂時光」里都做了些什麼「快樂」的事。 他做的第一件快樂的事情,自然是宣稱自己是史上最偉大、最英明、最高貴的國王之一,如同神聖的太陽一樣,照亮了昏暗的大地。第二件快樂歡欣之事,則是國會以極其謙卑的態度給了他一百二十萬英磅的年收入,並給予他終生收取桶酒稅和進出口稅 [2] 的權力——為了廢除這兩項陳舊而富有爭議的稅項,人們曾經做了多麼英勇的鬥爭啊!在蒙克將軍 [3] 被封為阿爾比馬爾伯爵、其他一些保皇派也得了類似的封賞之後,他們又接著動用法律來處置那些與前任國王之死相關的人(也就是所謂的弒君者)。十人被「快樂地」處死了,他們中的六個是法官,一個是議會的人,還有哈克上校 [4] 以及另一位皇家近衛隊的指揮官,最後是一個名叫休·彼得斯的牧師,他曾經全力反對死去的國王。這些處刑真是「快樂」極了:殘忍至極的行刑者重新啟用了那些被克倫威爾 [5] 廢除掉的可怖刑罰。受難者被活活剖出心臟,挖出的肚腸則在本人面前焚燒;行刑者一邊揉搓著沾滿前一個死者鮮血的污穢雙手,一邊拿下一個受害人取樂;死者的頭顱和活人共乘一輛雪橇一同前往刑場。然而,無論這位君主多麼令人「快樂」,他都無法強迫任何一位將死之人說出為自己行為懺悔的言語。相反,他們最讓人難忘的話語卻是,即便重新來過,他們也不會選擇其它道路。 作為最忠實的共和黨人之一,哈里·文爵士 [6] 曾出示過不利於斯特拉福德 [7] 的證據;如今他也受到了審判,罪名確立且將遭處刑。極力為自己辯護之後,他被帶到倫敦塔山上的絞刑架前。在這裡,他原本準備在民眾面前發表一番演講,可講稿卻被收走撕掉,震天的鼓號聲淹沒了他的聲音。由於弒君者們臨刑前平靜的話語給人民留下的印象實在過於深刻,在絞刑架下準備鼓號已成了傳統,他們一張口就接著敲鼓。對此,哈里·文只說了這麼一句話:「人都快死了,卻連句話都不讓說,這可真糟糕啊!」說罷他英勇就義。 繼這些「愉快」的場景之後,還有更「快樂」的一幕要上演。在前任國王的周年忌日那天,奧利弗·克倫威爾、艾爾頓 [8] 和布拉德肖 [9] 的屍體都被人從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墳墓里掘了出來,拖去了泰伯恩刑場,在絞刑架上掛了整整一天,隨後被斬首。想像一下,奧利弗·克倫威爾的腦袋被放在竿頂,供一群殘忍的人觀賞——要知道在奧利弗活著的時候,這些人里可沒人敢和他對視半秒以上!等您讀完這段統治的故事之後,請您想一想被人從墳墓里拖出來的奧利弗·克倫威爾統治下的英格蘭,再想想「快樂君主」統治下的英格蘭;相比之下他就像個快樂的叛徒 [10] ,一次又一次地出賣了祖國。 當然,他們也沒放過奧利弗的妻子和女兒,儘管她們都是極優秀的女人。當時那些卑鄙的教士們把她們長眠於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屍體挖了出來。同時被掘出來的還有皮姆 [11] 以及英勇無畏的布萊克老元帥 [12] 的屍骨,它們早已破碎散落,和兩位女士的屍體一起被扔進了深坑——這真是英格蘭永遠的恥辱。 教士們之所以做出這般可恥的行徑,是因為他們希望在這段統治時期能夠徹底掃除任何不信奉國教的人,希望所有人無論個人意願如何,都只用同一本祈禱書、同一種禱告儀式。對於新教教會來說,這可真是種諷刺,因為它反抗天主教教會的起因就是它認為人們在宗教信仰方面有各持己見的權力。然而他們不僅採取了高壓政策,還制定了一本祈禱書,裡面收錄了勞德大主教 [13] 的極端言論。他們甚至還通過了一項法案 [14] ,禁止非國教教徒在任何自治機構擔任任何職位。於是,獲得勝利後,教士們很快也像國王一樣快樂了。再加上這時軍隊已被解散,國王已獲加冕,從此一切將順利無阻。 現在我得說說國王的家庭了。他剛登上王位不久,弟弟格洛斯特公爵和妹妹奧蘭治公主 [15] 就在幾個月內因天花相繼去世,另一個妹妹亨麗埃塔公主 [16] 則嫁給了法蘭西國王路易十四的弟弟奧爾良公爵。弟弟約克公爵詹姆斯 [17] 成為了海軍上將,後改信了天主教。詹姆斯是個陰鬱沉悶、脾氣暴躁的傢伙,對極醜陋的鄉下女人情有獨鍾。他在非常丟臉的情況下迎娶了克拉倫登伯爵 [18] 的女兒安妮·海德。伯爵當時是國王的重臣,但他絕非那種矜持的角色;相反,他在骯髒不堪的宮殿里做盡了齷齪的勾當。不過現在非常重要的事是,國王自己也該結婚了。各個外國君主們並不在乎這位女婿的性格,紛紛要把女兒許配給他。葡萄牙國王願意把女兒布拉干薩的凱瑟琳 [19] 嫁給他,並奉上五萬英磅,而支持這樁婚事的法蘭西國王還又額外提供了五萬英鎊的貸款。西班牙國王則讓他在十二位公主里任選一位,還同時許諾了其他好處。不過還是錢的魅力占了上風,凱瑟琳來到了英格蘭參加自己快樂的婚禮。 整個宮廷擠滿了浮誇的放蕩男人和無恥女人,凱瑟琳快樂的丈夫想盡一切辦法激怒、羞辱她,直到她同意與這些卑賤的傢伙成為好朋友,甘願屈尊與他們為伍。帕爾默女士是宮廷中最有權勢的壞女人之一,她先被國王封為卡斯爾梅恩夫人,後來又被封為克利夫蘭公爵夫人,在國王的整個統治時期中都對他有極大的影響力。此外還有一位名叫莫爾·戴維斯的快樂女士,她是劇院的舞女,後來成了帕爾默女士的對手。她的另一位對手則是內爾·格溫 [20] ,她原先就是個賣橘子的女孩,後來做了演員。她的確是個好女孩,但據我所知最糟的是,她好像真心喜歡國王;第一任聖奧爾本斯公爵便是她的孩子。還有個快樂的侍女被國王封為了朴次茅斯公爵夫人,她的兒子也效仿前例被封為了里士滿公爵。總而言之,做個平民也不是件壞事。 混跡在這些快樂的女士和一些同樣快樂(也同樣無恥)的貴族紳士當中,「快樂國王」感到快樂極了,結果他很快就花光了十萬英鎊。然後為了掙點零花錢,他做了樁愉快的買賣:他把敦刻爾克以五百萬里弗赫 [21] 的價格賣給了法蘭西國王。每當我想到奧利弗·克倫威爾在面對外國勢力時為英格蘭贏得的尊嚴,想到他如何為英格蘭奪來了這個敦刻爾克,我就不禁深深地感到,如果「快樂國王」也因此步上父親的後塵,那將再合適不過了。 儘管他沒繼承一點兒他父親的優點,在不講信用這一點上他倒是嫡傳。當他從布雷達給國會寫信的時候,他曾信誓旦旦地承諾,說任何真誠的宗教見解都應得到尊重。可等到權力一穩固,他就立刻通過了史上最糟糕的議會法案之一 [22] 。該法規定任何在指定日期前不鄭重認同英國國教祈禱書的教役者將被革職,並被剝奪教會職務。這導致兩千名誠實的人被逐出聖會,落入極度的貧困和不幸之中。隨後國王又出台了一部無恥的法律,叫做《非國教教徒秘密聚會法令》 [23] 。根據規定,任何人——只要年滿十六歲——不得出席任何不使用《公禱書》的宗教活動;初犯者判三個月監禁,再犯則為六個月,三犯將被流放。這項法案把各個可怕的地牢填了個人滿為患。 蘇格蘭長老會成員們也毫無建樹。一個卑鄙的國會被組建起來;它通常被人們叫做醉酒國會,因為它的主要成員很少有醒著的時候。該國會議員們聯合起來制定法律對抗長老會,強迫所有人在宗教問題上保持一致。阿蓋爾侯爵 [24] 相信國王是個講信用的人,便向他投了誠,但作為一個有錢人,他的敵人們對他的財富可是垂涎已久。於是他被以叛國罪進行了審判,罪證則是幾封他表達個人觀點的私人信件;侯爵在信中表明——可能他也確實是這麼想的——比起現在這個快樂虔誠的國王,他更偏愛已故護國主的政府。最終侯爵與另兩位有名的長老會誓約派成員一同被處決。長老派昔日的朋友、叛徒夏普 [25] 出賣了他們,自己則當上了聖安德魯斯大主教;他的任務是教導蘇格蘭人喜歡上各位主教。 國內已是這般「歡樂」狀態,「快樂國王」又發動了對荷蘭的戰爭。開戰的主要原因是荷蘭人干涉了一家以約克公爵為首要成員的、從事金粉和奴隸交易的非洲公司。經過最初的戰事之後,公爵率領一支由九十八艘戰船和四艘火戰船組成的艦隊駛往荷蘭海岸,與擁有不少於一百一十三艘船的荷蘭艦隊交戰 [26] 。在雙方的激戰中,荷蘭損失了十八艘船,犧牲了四位上將和七千兵士。但岸上的英格蘭人聽到消息的時候可沒有心情狂歡。 因為當年這個時候,一場大瘟疫 [27] 在倫敦城中爆發了。早在一六六四年冬天,城中就有流言說在倫敦周邊那些衛生狀況不佳的地方,已有一些人因瘟疫而去世。但那時候不像現在這樣,新聞並不會公開發布,所以這些流言有的人信,有的人不信,很快就被淡忘了。然而到了一六六五年五月,城鎮裡開始傳言,說聖賈爾斯已爆發大規模瘟疫,死亡人數眾多;流言很快成為可怕的事實。倫敦城外的道路擠滿了想努力逃出被感染地區的人群,他們不惜重金僱傭各種運輸工具。由於疾病的傳播速度上升得太快,病人的房門不得不被關閉,以阻斷他們和生者之間的傳播途徑。這些房子門上都畫了紅色十字架,上面寫著「主啊,請憐憫我們!」街道則一片荒蕪,公路上雜草叢生,空氣中一片死寂。夜幕降臨時,能聽到低沉的隆隆聲,那是運屍體的車輪聲。運屍人蒙著面,嘴前擋著布,他們一邊搖著鈴,一邊用莊嚴的嗓音叫道:「把屍體抬出來!」在火把的映照下,裝進車裡的屍體被埋進了一個個又大又深的坑裡,沒有任何宗教儀式;大家都很害怕,不敢在這可怖的墳墓邊多呆一秒。在巨大的恐懼中,孩子們離開了父母,父母棄子女而去,確診生病的人無助而孤獨地死去。有人被雇來的護士刺死或勒死;行兇者搶走所有錢財,連病人所躺的病床都被偷走。有人則發了瘋,從窗戶跳出跑過大街,在痛苦和瘋狂中跳進河裡。 不過這還不是那個時代唯一的恐怖事件。邪惡放蕩的人們在極度絕望中坐在小酒館中高聲放歌,他們在喝酒的時候發病,出門便一命嗚呼。膽小而迷信的人們相信自己看到了超自然現象——天空中燃燒的劍、巨大的手臂和標槍。還有人佯稱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看到成群的鬼魂在淒涼的深坑邊久久徘徊。一個瘋子頂了滿滿一盆燃著的炭在頭頂,赤身裸體地走在街上,大叫著說自己是個先知,受命前來宣布這是主對邪惡倫敦的復仇;另一個瘋子則走來走去,嘴裡喊著:「還有四十天,倫敦就要毀滅啦!」第三個瘋子沒日沒夜地不停大叫,嗓音深沉沙啞,激起了幽暗街道里的迴響:「哦,偉大可怕的上帝啊!」他的話讓病人們毛骨悚然。 七月、八月、九月,大瘟疫愈演愈烈。人們在街頭燃起大火,希望阻斷傳染,但此時又下起了大雨,澆滅了火勢。後來,在秋分這日——也就是日夜等長的這一天,這個季節常見的大風終於颳了起來,淨化了不幸的城鎮。死亡人數開始減少,紅十字也慢慢消失了,逃亡者陸續返城,商鋪也相繼開門,蒼白驚恐的面容開始出現在街道上。大瘟疫蔓延於英格蘭各地;僅在封閉、衛生狀況惡劣的倫敦,它就奪走了十萬人的生命。 然而在此期間,「快樂國王」依舊快樂、依舊無用。在此期間,放蕩的貴族紳士們和無恥的小姐們以他們快樂的方式跳舞、嬉戲、飲酒、相愛或相恨。 剛剛過去的苦難也沒能讓政府學會仁慈。當國會在牛津集會時(他們還不太敢回倫敦),他們做的頭幾件事之一就是制定了《五英里法令》 [28] ;該法令的目標是那些可憐的、在大瘟疫期間依然回來安撫不幸的人們的教役者。根據這條卑鄙的法律,他們不得在任何學校任教,也不允許進入距離任何城市鄉鎮五英里之內的區域。這註定是要餓死他們啊! 不過瘟疫並沒有波及到出航的海軍。如今法蘭西國王已與荷蘭結盟,儘管在英格蘭和荷蘭打仗期間,法蘭西海軍除了觀戰什麼都沒做。荷蘭贏了一仗,但英格蘭很快就贏得了另一場更大的戰役 [29] 。魯珀特王子 [30] 是一個英格蘭上將,他在有個起風的晚上來到了英吉利海峽,想要找法蘭西上將並給他尋點事做,因為法蘭西上將之前太清閒了。可大風卻愈刮愈猛,最終變成風暴,把他刮到了聖海倫島。那是一六六六年九月三日的晚上,正是這場大風煽起了倫敦大火。 大火起於倫敦橋附近的一家麵包店;現在那裡豎起了紀念碑,以紀念那場熊熊烈焰。大火不斷蔓延,不斷燃燒,整整持續了三天三夜。夜晚比白晝還明亮;白天,人們看到巨大的煙雲,晚上便是直衝雲霄的火焰,如同一座高塔,照亮了方圓十英里內的土地。炙熱的灰燼升上天空,又如雨點般落到遠方。飛揚的火星將大火帶得更遠,一下子又點著了二十處地方。教堂的尖塔碎裂倒塌,成百上千的房屋化為灰燼。夏日極其炎熱乾燥,街道又甚是狹窄,大部分房屋還是木頭、灰泥所制。任何方法都無法阻止熊熊大火,只能任由它燒盡更多房屋,直到從倫敦塔到聖殿閂這一路全部化為廢墟,一萬三千座房屋和八十九座教堂全部化為灰燼,大火才熄滅。 這次大火的造訪真是糟糕至極;二十萬受災民眾蒙受了巨大損失和痛苦,他們不得不在夜晚露宿戶外,或是在泥土與稻草倉促搭建的小屋裡過夜。道路被壞掉的貨車堵了個水泄不通——這些都是人們用來努力救出物品的。但從長久來看,這場大火還是給這座城市帶來了不少好處的,因為從廢墟上重建起來的倫敦城得到了不少改善:它變得更規整、更寬敞、更整潔細緻了,衛生狀況也因此改進了許多。要不是因為裡面住了這樣一群人的話,倫敦或許還可以更乾淨一些。即便到了現在——差不多兩百年後——這些人依舊存在,他們自私、頑固、愚昧;即使再來場大火,我也不認為他們會去履行義務的。 天主教教徒被指控是倫敦大火的縱火者;有一個瘋了多年的可憐的法蘭西人,他甚至承認自己是親手點燃第一棟房子的犯人。但這些懷疑都沒有依據,這場大火是意外。長久以來,紀念碑上的銘文都將其歸咎於天主教徒,但現在這些文字已被移除了,因為這些終歸是邪惡愚蠢的謊言。 第二部分 在人們飽受瘟疫和大火折磨的這段「愉快時光」里,「快樂國王」繼續快樂地酗酒、賭博,把議會的戰爭用款悉數揮霍在寵臣身上。結果勇敢的英格蘭海軍也「快樂地」失去了希望,餓死街頭;而荷蘭人則在德·威特元帥 [31] 和德·勒伊特元帥 [32] 的帶領下進軍泰晤士河,沿著梅德韋河而上一直到阿普諾。他們燒毀了警戒艦,摧毀了船上不堪一擊的火炮;整整六個星期,他們在英格蘭沿海為所欲為,然而那些本能阻止荷蘭人暴行的英格蘭船艦大多既沒火藥也沒炮彈。在這「愉快的」統治期間,公職人員和他們的國王一樣愉快地揮霍著公款。當他們被委以錢財去資助國防戰備時,這些傢伙就用全世界最快樂、最優雅的方式把這些錢放進自己的口袋。 這個時候的克拉倫登伯爵已經像那些壞國王手下肆無忌憚的大臣們一樣做了不少惡事。他的政壇對手企圖彈劾他,但並未成功。隨後國王就安排他卸去英格蘭的職務,前往法蘭西養老。他雖撰文自我辯護了一番,但最後還是照做了。他在國內損失不大,在法國安度了七年之後,壽終正寢。 繼他之後掌握大權的便是所謂的「卡巴爾」政權。被這麼稱呼是因為它的成員分別是克利福德勳爵、阿林頓伯爵、白金漢公爵(一個惡棍,卻是國王手下最有權勢的寵臣)、阿什利勳爵和勞德戴爾公爵;這五個人名字的首字母合起來正好讀作「卡巴爾」(Cabal),日後衍變成陰謀之意 [33] 。此時法蘭西正在攻打佛蘭德,於是「卡巴爾」的當務之急便是去與荷蘭簽訂停戰條約,以便與西班牙聯合對抗法蘭西。可這邊條約還沒簽,一直夢想能夠繞開議會、隨心所欲花錢的「快樂國王」就趕忙向法蘭西國王道了歉,一再聲稱這些事情和自己毫無關係,還偷偷和法蘭西國王定了協議,從他那裡領取了兩百萬里弗赫的撫恤金,此後每年還能再拿到三百萬;這樣一來,他徹底變成了一個無恥的寄生蟲。國王還答應拋棄盟友西班牙,和荷蘭開戰,並準備在合適的時機宣布自己信奉天主教。這位虔誠的國王前不久還對信奉天主教的弟弟哭訴說自己多麼想成為天主教徒。如今,鑒於他已決定一旦情況允許,就迅速成為天主教徒,這樁背叛自己國家的陰謀算是終於「快樂地」得逞了。能把事情做到了這個份上,就算他長了十顆快樂的腦袋也不夠給劊子手砍的。 不過這些事情要是被人知道了,他那唯一的一顆快樂的腦袋可就保不住了,所以他嚴守秘密。隨後法蘭西與英格蘭就聯手向荷蘭宣戰,但就在這個時候,一個非同尋常的人出現了;後來此人在英格蘭歷史上對這個國度的宗教和自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並在多年努力之後粉碎了法蘭西的整個計劃。他就是奧蘭治親王——拿騷的威廉 [34] 。他的父親是上一代奧蘭治親王,也叫威廉 [35] ,母親則是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的女兒。那時他雖是個剛剛成年的小伙子,但卻果敢無畏、聰穎冷靜。他父親生前太遭人厭惡,所以荷蘭人剝奪了他應有的繼承權(繼承的職位是總督),轉而把大權交給了約翰·德·威特,由他來教導年幼的親王。然而現在的年輕親王日益受人喜愛,以至於約翰·德·威特的哥哥科尼利厄斯 [36] 被誣告企圖殺死親王,並被判流放。約翰乘馬車去監獄接哥哥前去流放,但那裡聚集了一大群暴徒,他們殘忍地殺害了兩兄弟。這下政府的管理權就到了親王手中,他才是人民真正的選擇。從此,支持新教的他就帶著極大的熱情開始了與著名的孔戴將軍 [37] 和蒂雷納將軍 [38] 所率領的法蘭西勢力的抗爭。戰爭打了整整七年,最終雙方在奈梅亨簽訂協議,但細則太多,這裡就不再贅述了。總之,奧蘭治的威廉可以說在全世界範圍內樹立了一個良好的形象,然而與此同時,「快樂國王」還在變本加厲地折騰,只為了那一年十萬英鎊的撫恤金(後來還翻了倍)就對法蘭西國王極盡諂媚、惟命是從。此外,法蘭西國王還通過他那腐敗的大使收買我們英格蘭的議會成員來為其所用。儘管這位大使會寫下他在英格蘭活動的賬目,但我覺得這本賬不可盡信。所以在「愉快統治」中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法蘭西國王才是這個國家真正的君主。 不過英格蘭就要苦盡甘來了,因為那位威廉——也就是奧蘭治親王就要帶來美好的時代了(但他皇叔可不這麼覺得)。他來到英格蘭,見到了約克公爵的長女瑪麗 [39] 並迎娶了她。接下來我們就會知道這段婚姻引發了什麼事情,以及它為什麼永垂青史。 雖然她已故的母親是天主教徒,但公爵的這個女兒和她的妹妹安妮 [40] 信奉新教;除她們之外,公爵其餘六個子女都夭折了。後來安妮嫁給了丹麥國王的弟弟喬治親王。 為了防止您誤以為「快樂國王」是個脾氣好(不過一切順著他的意思來的時候他脾氣是不錯)、正直向上的人,我得跟您說說一位下議院議員約翰·考文垂爵士 [41] 的遭遇。在一次關於是否該向劇院徵稅的辯論中,他不慎冒犯了國王。國王有個出生在國外的私生子,被封為蒙茅斯公爵 [42] 。二人合謀要「愉快地」報復一下這位爵士。一天夜裡,他們派十五名全副武裝的士兵伏擊孤身一人的爵士,用小刀割掉了他的鼻子。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國王的寵臣白金漢公爵也被懷疑做過一件類似的勾當:奧蒙德公爵 [43] 在一次晚宴歸途中被他安排的刺客暗算,險些喪命。但奧蒙德公爵的兒子奧索里伯爵 [44] 十分勇敢,他深信白金漢公爵有罪,所以即便公爵站在國王身邊,他依舊當庭對他說:「閣下,我很清楚您就是暗算我父親的幕後黑手。我警告您,他老人家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您必要付出代價:以後不管在哪兒碰面,我都會開槍打您!就算您站在王座後面我也照打不誤。既然我今天敢當著陛下的面這麼說,那麼您最好也想清楚,我可不是光說說嚇唬您的。」這還真是一段快樂的時光啊。 在這段時期,有個叫布拉德的傢伙吃了豹子膽,竟企圖和兩個同夥一起偷竊存放在倫敦塔中的王冠、金球和權杖,結果被抓了現行。這個強盜是個愛吹牛的無賴,被捕後宣稱自己就是那個企圖謀殺奧蒙德公爵的兇手,還說自己本來想趁國王在巴特西洗澡的時候把他也給殺了,可是一國之君的威嚴震住了他,於是就沒下手。鑒於那時候國王已是一副病懨懨的模樣,所以我才不信這個無賴的鬼話。但至於國王是不是聽信了奉承,還是他確實知道是白金漢指示布拉德殺了公爵,我們就不得而知了。能確定的只有一件事:他寬恕了這個竊賊,還在愛爾蘭(國王的出生地)給他封了個頭銜,每年能領五百鎊。國王還讓他在宮廷與放蕩無恥的貴族和小姐們見面,成了這些人的寵兒——我堅信就算國王介紹給他們的是撒旦,他們也會這般重視他的。 通過相當不體面的方式,國王本來就獲取了一筆撫恤金,可他還想要錢,於是不得不召開數次議會。會上,新教徒們的主要目標就是挫敗信奉天主教的約克公爵。公爵已經二婚,他的新任妻子是莫代納公爵年僅十五歲的的姐姐 [45] ,同樣信奉天主教。在挫敗公爵一事上,他們甚至得到了新教反對者的支持;要知道這對他們來說可是個玉石俱焚的行為:將有權勢的天主教教徒驅逐下來,就等於斷了他們自己獲得權勢的路子。國王其實是個天主教徒,但他的目標是偽裝成新教徒,於是他向主教們宣誓自己對英國國教無比忠誠。可他自己心裡清楚,他的信仰早就賣給法蘭西國王了。他要對與會人員和所有效忠皇室的人連哄帶騙,夢想著能夠變成一個大權在握的暴君,那樣他就可以大大方方地承認自己是個無賴了。法蘭西國王太了解這個快樂的寄生蟲了,所以這時候他就在議會上周旋於國王的對手以及國王和國王的盟友之間,與兩方面皆有密謀。 人們擔心萬一約克公爵登上王位,他就會在國內重振天主教;卑鄙狡猾的國王自然也裝出憂心的模樣,於是這就導致了非常糟糕的後果。倫敦城裡有一位博士名叫湯奇,他是個呆板的教士,最終栽在了一個叫泰特斯·奧茨 [46] 的人的手裡。這傢伙可是臭名昭著;他謊稱從國外的耶穌會士那裡得知了一個謀殺國王、重振天主教的大陰謀。於是倒霉的湯奇博士引薦了泰特斯·奧茨,讓他在委員會面前接受嚴肅的審查,結果他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編了些荒唐至極的故事,還影射了約克公爵夫人的秘書科爾曼。然而,雖然他對科爾曼的指控毫無根據,雖然你我都十分清楚真正危險的陰謀是法蘭西國王和「快樂國王」本人一手策劃的,但科爾曼的一些文件和書信中卻碰巧出現過褒獎血腥瑪麗 [47] 的統治和侮辱新教的內容。泰特斯真是幸運,因為這些內容似乎可以證實他的言論。可好戲還在後面:治安法官埃德蒙伯里·戈弗雷爵士是第一個審查他的人,不想卻被發現死在了普里姆羅斯山附近。這就讓人們確信是天主教教徒殺了他,儘管我覺得他肯定是抑鬱發瘋而選擇了自殺。不管怎麼說,人們為他舉行了一場隆重的新教葬禮;泰特斯則被稱作「救國英雄」,得到了一年一千兩百鎊的撫恤金。 奧茨的邪惡計劃剛得逞不久,又出現了一個名叫威廉·貝德洛的惡人。為了得到懸賞殺害戈弗雷的兇手的五百鎊獎金,他站出來指認說這是兩名耶穌會士和其他幾人在王后的指使下犯下的罪行。奧茨也加入了他的行列,和這個新告密者一塊兒厚顏無恥地指控可憐的王后犯有叛國罪。但這還不夠:隨後又出現了第三個告密者,他和前兩個是一路貨色。根據他的指控,一個叫斯泰利的天主教銀行家曾說過國王是世界上最大的流氓(這話其實說得不算太假),並聲稱要親手殺了他。於是這個銀行家立馬被審判行刑;科爾曼和另外兩人也沒能逃過一劫。還有個名叫普蘭斯的可憐天主教銀匠,貝德洛指控他也參與謀殺戈弗雷;這位銀匠屈打成招,還被迫供認了另三名「同夥」。儘管證據都是矛盾荒謬的,這五名被奧茨、貝德洛和普蘭斯起訴的耶穌會教士均被定罪行刑。接下來,這群無賴又審判了王后的醫師和三名僧侶,不過奧茨和貝德洛這時候覺得該收手了,所以這四人被無罪釋放。但民眾此時已經被搞得滿腦子都是天主教陰謀案,而且對約克公爵充滿反感,於是詹姆斯不得不聽從哥哥的書面命令,攜家人前往布魯塞爾,不過條件是他離開期間國王不可以把他的權力轉讓給蒙茅斯公爵。可事情遠遠不像國王想的那樣順利:下議院並不滿意這個結果,他們通過了一項議案,乾脆撤銷了約克公爵的王位繼承權。國王因此解散了議會;由於白金漢公爵如今站在了敵方那一邊,國王也拋棄了這位昔日的寵臣。 至於快樂統治期間的蘇格蘭,要想充分描述該國的悲慘遭遇,恐怕一百頁紙都不夠。那兒的人們不想要天主教主教,反而堅決擁護「神聖盟約」 [48] ,結果就遭到了血腥殘酷的迫害。暴虐的騎兵踐踏了整個國土,懲罰那些不去教堂的農民:拒絕揭發父親藏身之處的兒子被吊死在父親門前;一個個不願出賣丈夫的妻子被折磨致死;未經審判的人們被從田地和花園裡趕到大路上處死;囚犯的手指被綁上了點燃的火柴。他們還發明了一種叫做足枷的殘酷刑具,然後頻頻使用,其作用是用鐵楔把受害者的雙腿夾爛。證人和犯人都受到了同樣的折磨。監獄人滿為患;所有絞刑架上都掛著沉甸甸的屍體;整個國家到處是謀殺和搶劫。儘管如此,誓約的支持者們依然不願踏入教堂半步,堅持用他們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表達對上帝的崇拜。一群憤怒的蘇格蘭高地人從山脈中跑出來攻擊了這些新教同胞,但這些人和克拉弗豪斯的格雷厄姆 [49] 所率領的英格蘭騎兵比起來卻是小巫見大巫了。這些騎兵是蘇格蘭新教徒最殘忍、最貪婪的敵人,他們的惡名在蘇格蘭的每一寸土地上都遭人詛咒。夏普大主教助長教唆了所有這些暴行,但最後得到了報應。當時蘇格蘭人民的生活已處在水深火熱之中;當大主教乘著他的六套馬車穿過一片沼澤時,一群以約翰·鮑爾弗為首的傢伙正準備伏擊另一個壓迫者。看到夏普,他們立刻高喊著蒼天真是有眼,竟把大主教交到了他們手中。大主教被他們打得傷痕累累,最終悽慘地死去了。如果說這世上有人理應得到這種結局,那麼我覺得就是夏普大主教了。 雖然人們深深地懷疑就是「快樂國王」煽動了蘇格蘭人民——因為這樣一來他就有藉口迫使議會給自己一支比原先規模更大的軍隊,但這件事的確引發了很大的騷動。於是國王如願以償,他派出自己的私生子蒙茅斯公爵做為總指揮,命令他一旦遇到蘇格蘭叛軍(又稱輝格黨)就發起攻擊。蒙茅斯帶著一萬人從愛丁堡出發,在克萊德河上的博斯韋爾橋附近發現了駐紮的四五千叛軍。敵人很快就被擊潰。比起那個被用小刀削了鼻子的下議員,蒙茅斯對待這幫人的態度可算仁慈多了。但蘇格蘭叛軍真正的勁敵是勞德戴爾公爵,他派了克拉弗豪斯來了結他們。 約克公爵越來越不受歡迎,蒙茅斯公爵卻漸得人心。蒙茅斯要是沒有投票贊成重新提出的排除詹姆斯王位繼承權的議案就好了,可惜他投了,這讓國王很高興。國王總喜歡坐在上議院的爐火旁聽辯論,他說這就像看戲一樣精彩。下議院多數贊成通過了議案,由新教一派最佳領袖之一的拉塞爾勳爵移交上議院。然而議案在上議院卻遭到了駁回,主要是因為主教們替國王把這件事擺平了。於是對天主教陰謀的恐懼再次死灰復燃,恰好這時候又東窗事發:這次的主謀名叫丹傑菲爾德,是新門監獄裡放出來的囚犯;托這個所謂的「飯盒陰謀」的福,此人也變得名聲大噪。這個囚犯被一個名叫塞利爾太太的天主教護士從新門監獄裡保釋出來;他自己也信了天主教,還聲稱自己「知道」一個長老會暗殺國王的陰謀。這讓約克公爵非常高興,以為他和長老會互相憎恨著對方。於是他給了丹傑菲爾德二十基尼 [50] ,還把他送到王兄那兒去,卻不想這時他又推翻了所有說辭。這還不算,就在被送回新門監獄的當口,丹傑菲爾德竟突然發誓說是那個天主教護士給他灌輸了這個虛構的陰謀,他所知的實際上是一個天主教教徒謀害國王的陰謀,其證據就是藏在塞利爾太太家的飯盒裡的一些文件。公爵登時呆若木雞。這些文件當然能被找到——因為就是丹傑菲爾德自己放進去的;這個陰謀就因這飯盒而得名。不過最終護士經審判後被無罪釋放,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卡巴爾」議會成員之一阿什利勳爵如今已搖身變為沙夫茨伯里伯爵,他強烈反對約翰公爵繼承王位。此時下議院已經懷疑「快樂國王「和法蘭西國王之間有密謀,所以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他們該有多麼憤怒。絕望之中,他們不僅做出了排除王位繼承權的決定,還大片打擊天主教徒——我很難過,因為他們這種打擊是毫無公正可言的。他們甚至控告了天主教貴族斯塔福德勳爵,說他密謀殺害國王——要知道,這可是一位受人敬重的七十歲老人。證人不是別人,正是惡毒的奧茨和另外兩個同流之輩;證據和指控本身一樣既虛假又荒唐,但勳爵依舊被判有罪,在倫敦塔山被砍了頭。當他剛站上絞刑台的時候,沒人支持他;但當他竭力向人們表示他是多麼的無辜,以及他是怎樣受人陷害被送到這裡時,人民的善良本性被激發了起來,他們說:「我們相信您,閣下!上帝保佑您,閣下!」 在國王通過《王位排除法案》 [51] 之前,下議院一分錢也不會給他。不過由於他還能從主子法蘭西國王那裡拿到錢,所以他也不太把議員們當回事兒。他在牛津召開了一個議會,然後全副武裝、帶著一眾護衛前往出席,就好像有人要他性命一樣。他的對手們也戒備森嚴,聲稱國王的護衛中為數眾多的天主教教徒讓他們感到害怕。不過他們還是繼續堅持要通過《王位排除法案》,態度急切,嚇得國王拎起王冠和長袍扔進轎子,然後自己也趕緊跟著鑽進去,匆匆趕往上議院的會場並解散了議會。然後他就慌忙跑回了家,議會成員們也飛也似的地逃回家去了。 約克公爵當時正住在蘇格蘭。由於法律將天主教徒排除在公眾信任之外,他本該無緣任何公共職務,然而他卻被公開聘為國王在蘇格蘭的代表。於是他殘忍地壓迫了長老會誓約的支持者們,以滿足他那陰鬱凶暴的本性。有兩位分別叫做卡吉爾 [52] 和卡梅倫 [53] 的教役者,他們僥倖逃過了博斯韋爾橋一戰 [54] ,回到蘇格蘭,重新振奮了雖命運悲慘但仍勇敢不屈的長老會誓約支持者,並將其改名號為「卡梅倫派」。由於卡梅倫曾在公開場合聲稱國王是個背信棄義的暴君,在卡梅倫被殺之後,他那些不幸的手下也遭到了殘酷血腥的對待 [55] 。約克公爵很喜歡足枷這個刑具,以使用它為樂。他說如果刑架上的人願意大喊「上帝保佑國王」就饒他們不死,但是在目睹了親人、朋友和鄉鄰在「快樂統治」期間慘遭折磨甚至被謀殺之後,他們寧願死去;公爵讓他們如願以償。隨後,在獲得他快樂的兄弟的允許之後,他在蘇格蘭召開了一次議會。這議會首先利用無恥的欺騙手段,確立了保護新教、反對天主教的法律,可隨即又宣稱沒有任何條件應當或能夠阻止身為天主教教徒的公爵繼位。在這番兩面三刀的開場之後,議會又制定了一篇所有人都不能理解但必須按照它起誓的誓詞,以此來證明約克公爵信仰的宗教是合法的宗教。對此阿蓋爾伯爵說,如果國家的改變與新教和他所忠誠的對象相矛盾的話,就算他宣了誓,也不代表他贊成這些變化。因此他被指控為叛國罪,並在以蒙特羅斯侯爵為首的蘇格蘭陪審團面前遭受了審判,被判有罪。不過這一次他暫時逃過了絞刑架:他偽裝成一個男侍,混在女兒索菲亞·林賽的隨從中間逃走了。於是一些蘇格蘭議會的人提出要在愛丁堡當街鞭打這位女士。可即使是約克公爵本人都認為這刑罰都太重了。他心生慈悲(這種時候可不多見),表示這樣對待一位女士並不是英格蘭人的習慣。在那段快樂的時光里,能與蘇格蘭阿諛奉承之輩的卑鄙奴性相匹敵的,恐怕也只有英格蘭那些墮落惡徒的劣行了。 在搞定了這些「小事」之後,公爵就返回英格蘭。托他哥哥的福,他很快恢復了在議會中的地位和海軍上將的職位,儘管這是對法律的公然藐視。他在去蘇格蘭接家人的航行中撞上了沙洲,要是他淹死了,對國家來說可是一點兒損失都沒有。然而可惜的是,雖然他船上有兩百人喪生,但他自己卻和幾個朋友乘上小船逃跑了。勇敢無私的水手們目送他划船離開,歡呼了三次,然後自己卻永遠沉進了海底。 「快樂國王」擺脫了議會之後,便全速走上了暴政的道路。他處決了阿馬大主教奧利弗·普倫基特 [56] ,罪名是與法蘭西軍隊密謀,企圖在國內建立天主教——可這正是這位皇家賣國賊自己在做的勾當。他還想搞垮沙夫茨伯里勳爵,但未成功,於是他又轉而把魔爪伸向了全國各地的自治機構,因為一旦得手,他就可以自己選擇陪審團的成員、做出不公的裁決,還可以讓他想要的人回到議會。「快樂統治」造就了這一切,也造就了一位王座法庭的大法官——一個名叫傑弗里斯的酗酒無賴 [57] 。他面色泛紅、身形浮腫、體型嚇人、嗓音粗野,恐怕誰也沒見過比他更野蠻的人。這個野獸是「快樂國王」最喜歡的寵臣。為了表示對他的讚許,國王從自己手上褪下一枚戒指送給他。人們通常把這枚戒指叫做「傑弗里斯法官的血石」。國王派他從倫敦開始,到各地的自治機構去欺凌一番。套用傑弗里斯自己的優美說法,這是在「用他舌頭粗糙的一面舔舔他們 [58] 」。傑弗里斯的行動很徹底,不久這些機構就成了王國中最主要、最阿諛的團體。不過牛津大學並不在其列:這所傑出的學校在這個方面是不可觸犯的。 沙夫茨伯里伯爵(在國王對付他未果之後不久,他就去世了)、威廉·拉塞爾勳爵 [59] 、蒙茅斯公爵、霍華德勳爵 [60] 、澤西勳爵、阿爾傑農·西德尼 [61] 、約翰·漢普登 [62] (他是偉大的漢普登的孫子)以及其他若干人等在議會解散之後依舊時常碰面,商討如果國王要最大限度地實施天主教陰謀的話,他們要做如何應對。沙夫茨伯里伯爵是這個團體中最暴力的一個,他將兩個暴力分子吸納進了這個秘密團體——律師韋斯特和曾在共和軍服役的士兵拉姆齊。這兩人認識一個克倫威爾的老部下,名叫朗博爾德,他娶了一個麥芽商的寡婦,並因此在赫特福德郡霍茲登附近擁有了一座隱秘的住所叫做萊府 [63] 。朗博爾德告訴他們,國王往來紐馬基特時常常經過他的住地,所以這裡是射殺國王的絕佳之地。大家很喜歡這個點子,決定採納。但團體中有個人走漏了風聲,結果拉塞爾勳爵、阿爾傑農·西德尼、埃塞克斯伯爵 [64] 、霍華德勳爵、漢普登,以及一個名叫謝潑德的葡萄酒商人均被捕入獄。 拉塞爾 [65] 勳爵本可輕易逃走,但他不屑於這麼做,因為他自認為自己沒做錯什麼。埃塞克伯爵本來也能輕易逃走,但他唯恐拉塞爾勳爵會瞧不起他,所以也不屑出逃。但一想到霍華德勳爵是他不顧拉塞爾勳爵反對而介紹入伙的,而現在此人成了個可悲的叛徒,伯爵就覺得沉痛無比。埃塞克斯伯爵難以忍受這種包袱,終而在拉塞爾勳爵在老貝利 [66] 受審前選擇了自殺。 拉塞爾勳爵十分清楚已經沒有希望了,因為作為新教教徒,他一直都勇敢地反抗那虛偽的兄弟倆——一個在王位上,另一個則緊隨其左右。他的妻子是個極具貴族氣質的好女人:她在他受審的時候擔任秘書,在他入獄時寬慰他,在他臨死前一夜與他共進晚餐。她的愛與堅貞忠誠為她贏得了不朽的名聲。不出所料,他被判有罪,將在林肯律師學院的綠地被砍頭;那裡離他的家不遠。行刑前夜,在與孩子們告別之後,他一直和妻子在一起直到晚上十點。到了訣別的時刻,他親吻了她很多次,然後獨自在監獄裡坐了很久,依舊念著她的種種美德。當聽到屋外雨聲漸緊時,他冷靜地說:「這雨一下可要攪了明天的好戲,雨天砍頭可是一件無聊的事情。」午夜時分他脫衣入寢,一覺就睡到了四點;僕人叫醒了他,但在給他準備衣物的空檔,他又趁機睡了一會。他乘著自己的馬車去了刑場,身邊有兩位有名的神職人員陪伴;他們分別是蒂洛森和伯內特,一路輕輕地為他吟唱讚美詩。他平靜而堅定,就好像這只是一次普通的出行。他對圍觀人群之密集表示了驚訝,然後就把頭擱在了墊木上,就像枕上枕頭一樣。斧子砍了兩次才砍下他的頭。他高貴的妻子直到此時還在為他忙碌——這位心地真誠的女士將他交給她的那份遺言印製出來,四處散發;這些傳單讓英格蘭各地的正直人士熱血沸騰。 在這一天,牛津大學做出了讓自己聲名遠揚的舉動:他們假裝相信對拉塞爾勳爵的指控是正確的,並在一紙文書中將國王稱作是「耶和華的受膏者,就好比我們鼻孔中的氣」 [67] 。後來議會讓國王這個粗俗的劊子手把這張紙給燒掉了。這真是莫大的遺憾;我希望這張紙能被裱起來,掛在公共場合以供觀瞻,作為卑鄙的標記供人類唾棄。 然後就輪到阿爾傑農·西德尼受審了。審判由傑弗里斯主持,他像個深紅色的大蛤蟆,因憤怒而腫脹成一團。「我向上帝祈禱,西德尼先生,」這位「快樂統治」時期的大法官在宣布審判之後如是說,「我希望他能改改你的脾氣,好適應那邊的世界,因為我看你是一點兒都不適合這邊的世界。」「閣下,」囚犯鎮定地伸出一隻手臂,回應道,「測測我的脈搏,看看我是不是發狂了。感謝上帝,我從沒像現在這樣好脾氣過。」一六八三年十二月七日,阿爾傑農·西德尼在倫敦塔山被處決。他是個英雄,死得其所,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他是「為了自年輕的時候就開始為之奮鬥的、上帝常親自授以神諭的古老美好事業」而獻出了生命。 蒙茅斯公爵以王族的身份在國內四處週遊,與人民一同玩樂,給他們的孩子做教父,甚至為他們治療淋巴結核 [68] ,摸病人的臉以使他們痊癒——他做得像個真正的國王一樣好,這讓他的叔叔約克公爵非常嫉妒。蒙茅斯公爵的父親讓他寫信承認參與了謀害拉塞爾勳爵的陰謀,但他太過懦弱,剛一寫完就羞愧不已,把信又取回來了。因此他被放逐到了荷蘭,但很快又瞞著叔叔回來和父親見面。似乎他又重新獲得了「快樂國王」的恩寵,約克公爵則失了勢。但此時,死亡降臨了懷特宮快樂的走廊,這讓墮落無恥的紳士和小姐們都震驚無比。 一六八五年二月二日,星期一,這位快樂地領著撫恤金的法蘭西國王的僕人因中風跌倒。到了星期三他已病入膏肓,星期四時他知道了自己的病情之嚴重。由於他不願讓新教的巴斯主教給自己施洗,約克公爵屏退左右,小聲問哥哥要不要找個天主教教士來。對此國王回答道:「看在上帝的份上,弟弟,叫來吧!」公爵偷偷從後樓梯帶來了戴著假髮披著長袍的教士赫德爾斯頓;此人他在伍斯特之戰 [69] 後救過國王的命。於是公爵告訴國王,這位戴著假髮的高尚的人曾救過一次他的肉體,現在來拯救他的靈魂了。 快樂的國王又熬過了一晚,在後面一天也就是六日、星期五的中午之前死去了。他最後說的兩句話充滿人情味,這讓人們對他的記憶好了不少。當王后派人來傳話,說她實在身體欠佳不能來陪他、請他原諒時,他說:「唉,可憐的女人,她乞求我的原諒!是我該全心乞求她的原諒啊。把我的回應告訴她吧。」至於內爾·格溫,他則說:「別讓可憐的內莉挨餓。」 他去世時五十五歲,在位總共二十五年。 [1] 英格蘭的查爾斯二世(Charles II of England,1630-1685),當他父親查爾斯一世於1649年在懷特宮被處死之後,蘇格蘭議會立查爾斯二世為國王,卻遭到英格蘭議會反對。1651年,克倫威爾在伍斯特戰役中擊敗查爾斯二世的部隊,查爾斯便逃亡歐洲開始了流亡生涯,直到1660年才返回英格蘭並被擁立為王。(譯註) [2] 桶酒稅和進出口稅(tonnage and poundage),桶酒稅是對每桶進口的酒所徵收的稅,其中一桶為954升或252加侖,重達1016千克;進出口稅則是對於所有進出口貨物所徵收的稅,稅額取決於貨物價值,每一鎊貨物需上交一先令。進出口稅於1347年引進英格蘭,通常與桶酒稅聯繫在一起。(譯註) [3] 即喬治·蒙克將軍(George Monck,1608-1670),第一代阿爾伯馬爾公爵,英格蘭軍人、政治家,曾參與過鎮壓愛爾蘭反叛的戰爭、英格蘭內戰和盎格魯-荷蘭戰爭,是查理二世復辟的關鍵人物。(譯註) [4] 即弗朗西斯·哈克(Francis Hacker,卒於1660年),支持國會的英格蘭士兵,是向查理一世送達死刑書的三人之一。(譯註) [5] 即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1599-1658),英格蘭政治和軍事領袖,曾任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聯邦的護國公。出生於中產階級家庭,克倫威爾於17世紀30年代皈依清教,成為一個嚴格的清教徒,並在英格蘭內戰中支持代表議會黨派的「圓顱黨」。他是查爾斯一世的死刑簽署人之一,後被推選為英格蘭聯邦國護國公。英格蘭君主復辟之後,克倫威爾的屍體被掘出、用鐵鏈綁住,並被砍頭;其頭顱被挑在長槍尖上,放置在威斯敏斯特宮示眾直至1685年。後來克倫威爾的頭顱一直輾轉於各類私人收藏家和博物館手中,直到1960年才被重新安葬。(譯註) [6] 哈里·文爵士(Sir Harry Vane)即小亨利·文(Henry Vane the Younger,1613-1662),是老亨利·文(Henry Vane the Elder,1589-1655)的兒子。通常在提到兒子時都稱其為哈里·文以示區分。父子二人均為英格蘭政治家。(譯註) [7] 即托馬斯·溫特沃思(Thomas Wentworth,1593-1641),第一代斯特拉福德伯爵,英格蘭政治家,一直是查爾斯一世的支持者。然而當議會決定處死他時,查爾斯一世在處決書上籤了字。(譯註) [8] 即亨利·艾爾頓(Henry Ireton,1611-1651),英格蘭議會軍隊的將軍,奧利弗·克倫威爾的女婿。(譯註) [9] 即約翰·布拉德肖(John Bradshaw,1602-1659),英格蘭法官,負責審判查爾斯一世,後任英格蘭聯邦政府的第一任主席。(譯註) [10] 原文為「快樂的猶大」(a merry Judas),猶大(Judas)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最後背叛了耶穌,所以他在西方文化中是叛徒的代名詞。(譯註) [11] 即約翰·皮姆(John Pym,1584-1643),英格蘭國會成員、長議會領袖,反對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1642年,查理一世曾試圖在議院中逮捕皮姆等五人,這一事件是英格蘭內戰的導火線。(譯註) [12] 即羅伯特·布萊克(Robert Blake,1598-1657),聯邦時期最優秀的英格蘭軍事將領之一,被譽為17世紀最著名的英格蘭海軍元帥之一。1649年起任英格蘭聯邦海軍將軍(General at Sea),實際上在議會軍隊中並無海軍元帥(Admiral)一職,但海軍將軍的職責中也包括元帥的職責,所以布萊克一般被稱為「元帥」。他率領英格蘭艦隊參與了英格蘭內戰、第一次盎格魯-丹麥戰爭、突尼西亞州之戰和英格蘭-西班牙戰爭。(譯註) [13] 即威廉·勞德(William Laud,1573-1645),於1633至1645年間擔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對查爾斯一世的支持最終導致他在內戰期間被處死。(譯註) [14] 即1661年社團法案(the Corporation Act 1661),規定只有英格蘭國教教徒才能擔任公職。其中非國教教徒(dissenters)是對一切意見與英格蘭國教相悖的基督徒的統稱,其中包括長老會、清教徒、第五王朝主義者和貴格會等等。根據1662年統一法案,「nonconformist」則指任何不信奉基督教或英格蘭聖公宗(Anglican)的英格蘭國民,他們也是非國教教徒的追隨者。(譯註) [15] 即瑪麗·亨麗埃塔(Mary Henrietta,1631-1660),英格蘭的理查一世與第一任妻子、法蘭西的亨麗埃塔·瑪麗亞(Henrietta Maria of France,1609-1669)的長女,於1641年嫁給奧蘭治親王威廉二世(William II Prince of Orange,1626-1650)。他們的兒子便是日後英格蘭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England,1650-1702)。(譯註) [16] 即英格蘭的亨麗埃塔(1644-1670),英格蘭的理查一世與第一任妻子、法蘭西的亨麗埃塔·瑪麗亞(Henrietta Maria of France,1609-1669)最年幼的女兒,三歲時逃往法蘭西,在表親路易十四的宮廷避難,後嫁給路易十四的弟弟奧爾良公爵菲利普一世(Philippe of France,1640-1701)。勿將她與姐姐瑪麗·亨麗埃塔(注釋[15])混淆。(譯註) [17] 即蘇格蘭的詹姆斯七世,日後成為英格蘭的詹姆斯二世(James II of England,1633-1701),查理一世的次子,1685至1688年間是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國王。他是最後一位信奉天主教的英格蘭國王。(譯註) [18] 即愛德華·海德(Edward Hyde,1609-1674),第一代克拉倫登伯爵,英格蘭政治家和史學家。他於1640年進入短期議會,同年11月進入長期議會,最終於1658年成為英格蘭大法官;曾著有《英格蘭叛亂及內戰史》(History of the Rebellion and Civil Wars in England: Begun in the Year 1641)。他的孫女安妮成為日後的大不列顛女王。(譯註) [19] 布拉干薩的凱瑟琳(Catherine of Braganza,1638-1705),來自葡萄牙最古老的貴族家族,並從她父親開始成為葡萄牙王室。於1662至1685年間為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王后,但由於她是天主教教徒,並不受英格蘭人民的愛戴。她與查理二世沒有任何子嗣。(譯註) [20] 即埃莉諾·格溫(Eleanor Gwyn,1650-1687),英格蘭女演員,英格蘭國王查理二世的長期情婦。(譯註) [21] 里弗赫(livre)是法國古代貨幣單位,一里弗赫的價值等於一磅銀。(譯註) [22] 即《1662年統一法案》(The Act of Uniformly 1662),它規定了公眾祈禱的形式,並按照《公禱書》(Book of the Common Prayer)規範了所有的宗教活動。作為結果,2000餘名教會人員被迫辭職。(譯註) [23] 《非國教教徒秘密聚會法令》(The Conventicle Act)頒布於1664年,根據該法案,如果人數超過五名,非國教教徒則不能聚會,除非他們同屬於一個家庭。(譯註) [24] 即阿奇博爾德·坎佩爾(Archibald Campell,1629-1685),第九代阿蓋爾伯爵,新教徒,因為對於宣誓一事含糊不清而遭到詹姆斯等人憎恨並被放逐;最終因參與了蒙茅斯叛亂而被處死。(譯註) [25] 即詹姆斯·夏普(James Sharp,1618-1679),是蘇格蘭教會的教役者(Minister),後任聖安德魯斯大主教。他曾是「長老會」的支持者及「決議派」領袖之一,卻支持在教會事務上國王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因此在「長老會」相關的作品中,他一般被刻畫成神聖盟約的死敵。(譯註) [26] 即洛斯托夫特戰役(Battle of Lowestoft),發生於1665年6月13日,屬於第二次盎格魯-荷蘭戰爭,以英格蘭勝利而告終。(譯註) [27] 倫敦大瘟疫( Great Plague of London)是一場於1665至1666年間發生在英格蘭的大規模傳染病。超過10萬人死於這次瘟疫之中,足足相當於當時倫敦人口的五分之一。該次的疾病後來被確認為是淋巴腺鼠疫,是一種由鼠疫桿菌造成並以跳蚤為載體的細菌感染。(譯註) [28] 《五英里法令》(the Five Mile Act)制定於1665年,根據該法案,任何被逐出教會的教士不得居住在距離教區五英里之內的區域,除非他們發誓再也不反對國王和國教。(譯註) [29] 分別指四日戰役(Four Day's Battle)和聖詹姆斯日戰役(St Jame's Day Battle)。前者發生於1666年6月11至14日,是第二次盎格魯-丹麥戰役中歷時最久的戰役,以荷蘭勝利而終;後者發生於1666年7月25日,在蒙克將軍和魯珀特王子的聯合指揮下,英格蘭海軍取得決定性的勝利,荷蘭損失慘重。聖詹姆斯日戰役也被稱為兩日戰役(Two Day's Battle)(譯註) [30] 即萊茵的魯珀特王子(Prince Rupert of the Rhine,1619-1682),一位德國王子,他的母親波西米亞的伊麗莎白(Elizabeth of Bohemia,1596-1662)是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的長女。(譯註) [31] 即約翰·德·威特(Johan de Witt,1625-1672),17世紀中後期的荷蘭政治家,與日後進入英格蘭王室家族的奧蘭治家族為敵,最終被奧蘭治家族的支持者暗殺。(譯註) [32] 即米希爾·德·勒伊特(Michiel de Ruyter,1606-1676),荷蘭歷史上最著名的將軍之一,是17世紀的盎格魯-荷蘭戰爭中的重要將領,率領荷蘭軍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勝利。(譯註) [33] 「卡巴爾」(Cabal或cabala)一詞最早源自希伯來語Kabbalah,是猶太教中的一套神秘教義,解釋造物主與宇宙之間的關係。它本意為「接收」,卻在西歐衍變成「隱秘」。在英格蘭的查理二世統治之間,由第二代克利福德勳爵托馬斯·克利福德(Thomas Clifford,1630-1673)、第一代阿林頓伯爵亨利·貝內特(Henry Bennet,1618-1685)、第二代白金漢公爵喬治·維利爾斯(George Villiers,1628-1687)、阿什利勳爵安東尼·阿什利·庫珀(Anthony Ashley Cooper,1621-1683)和第一代勞德戴爾公爵約翰·梅特蘭(John Maitland,1616-1682)所組成的議會選取每人稱號的首字母為名,構成了「卡巴爾」一詞。由於該議會於1670年一手策劃了多佛爾秘密協定(Treaty of Dover),如今該詞便有了「陰謀組織」之意。(譯註) [34] 即英格蘭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England,1650-1702),威廉二世和英格蘭公主瑪麗·亨麗埃特的兒子,蘇格蘭的威廉二世、奧蘭治的威廉親王三世,曾任奧蘭治親王和英國國王。他的妻子是英國女王瑪麗二世,為他的共治者。拿騷(Nassau)在歷史上則是神聖羅馬帝國中的一個日耳曼邦國,1255年拿騷第一次被分割,因此接下來幾個世紀中出現了好幾個稱為拿騷的邦國,其中一個是「拿騷—迪倫堡(Nassau-Dillenburg)」,奧蘭治—拿騷家族即由此衍出。(譯註) [35] 即奧蘭治親王威廉二世(William II Prince of Orange,1626-1650),於1641年娶了英格蘭國王查爾斯一世的長女瑪麗·亨麗埃塔為妻。(譯註) [36] 即科尼利厄斯·德·威特(Cornelius de Witt,1623-1672),約翰·德·威特(Johan de Witt,1625-1672,本章注釋[31])的哥哥,最終同弟弟一起被同一組織暗殺。(譯註) [37] 即路易二世·德·波旁(Louis II de Bourbon,1621-1686),第四代孔戴親王(Le Prince de Condé),外號為「大孔戴」(le Grand Condé),法國軍人和政治家,孔戴家族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他是17世紀歐洲最傑出的統帥之一。(譯註) [38] 即亨利·德·拉圖爾·得·奧弗涅(Henri de La Tour d'Auvergne,1611-1675),蒂雷納子爵。是六大法國大元帥(Maréchal général des camps et armées du roi)之一。(譯註) [39] 即英格蘭的瑪麗二世(Mary II of England,1662-1694),詹姆斯二世與王后安妮·海德的長女。她與表兄威廉三世——也就是奧蘭治親王結婚,後與之一同成為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共治者;她的祖父即第一代克拉倫登伯爵愛德華·海德(Edward Hyde,1609-1674,詳見本章注釋[18])。(譯註) [40] 即大不列顛的安妮女王(Anne,Queen of Britain,1665-1714),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女王,詹姆斯二世與王后安妮·海德的次女。(譯註) [41] 約翰·考文垂爵士(Sir John Coventry,約1636-1685),英格蘭政治家和下議院議員,因為針對國王的風流韻事開了句玩笑而被偷襲(據說是國王指示)。(譯註) [42] 即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1649-1685),第一代蒙茅斯公爵,是國王查理二世與其情婦露西·華爾特的私生子。(譯註) [43] 即詹姆斯·巴特勒(James Butler,1610-1688),第一代奧蒙德公爵,當查理二世被流方時他伴隨在他身邊,日後成為英格蘭和愛爾蘭政界的重要人物。(譯註) [44] 即托馬斯·巴特勒(Thomas Butler,1634-1680),奧蒙德公爵長子,第六代奧索里伯爵,愛爾蘭政治家,官至英格蘭海軍中將。(譯註) [45] 即莫代納的瑪麗(Mary of Modena,1658-1718),信奉天主教,是約克公爵也就是後來的詹姆斯二世的第二任妻子。她的弟弟弗朗西斯科·德斯特二世(Francesco II d'Este,1660-1694年、)在1662年至1694年間為莫代納公爵。(譯註) [46] 泰特斯·奧茨(Titus Oates,1649-1705),一手編造了詣在謀害查理二世的「天主教陰謀案」。(譯註) [47] 血腥瑪麗女王(Bloody Queen Mary)即英格蘭的瑪麗一世(Mary I of England,1516-1558),是英格蘭和愛爾蘭女王,都鐸王朝第四位君主,1553年至1558年在位。她於與其同父異母的弟弟愛德華六世死後繼承英國君主寶座,再次於英格蘭復辟羅馬天主教,取代她父親亨利八世提倡的新教盎格魯派。期間她下令燒死約300名宗教異端人士。此舉使她得到了「血腥瑪麗」的綽號。(譯註) [48] 神聖盟約(solemn League and Covenant)又叫國民誓約(National Covenant),是1643年蘇格蘭和英格蘭議員為維護長老會(新教的一個分支)制所簽訂的盟約。在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三國之爭中(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1639-1651),很多蘇格蘭人加入「長老會」(新教的一個分支)並拒絕主教和羅馬天主教的監督制進入蘇格蘭,但由於該組織在是否該給國王參與教會事務的權力的問題上產生分歧,它繼而被分成兩個派別:「抗議會」(Protesters)和「決議派」。(譯註) [49] 即克拉弗豪斯的約翰·格雷厄姆(John Graham of Claverhouse,1648-1689),第一代鄧迪子爵,蘇格蘭士兵和政治家,親英分子。(譯註) [50] 基尼(guinea)是1663年英國發行的一種金幣,等於21先令,於1813年停止流通。(譯註) [51] 《王位排除法案》(Exclusion Bill),在查理二世統治期間,王位排除危機(the Exclusion Crisis)發生於1678至1681年間。由於查理二世沒有任何合法子嗣,而他的弟弟約克公爵詹姆斯又是羅馬天主教教徒,議會要求解除詹姆斯的繼承權;同時一部分議員也提出由查理二世的私生子蒙茅斯公爵即位。(譯註) [52] 唐納德·卡吉爾(Donald Cargill, 1619-1681),蘇格蘭長老會成員,於1680年加入卡梅倫等人;在卡梅倫死後他繼續傳教,最終於1681年被捕,在愛丁堡接受絞刑。(譯註) [53] 理察·卡梅倫(Richard Cameron,約1648-1680),蘇格蘭軍事領袖,長老會成員。1680年,他因試圖重振長老會併到處宣傳該會教義而遭到政府追殺,最終死於蘇格蘭西南艾爾郡的艾爾德沼地。(譯註) [54] 博斯韋爾橋戰役(Battle of Bothwell Bridge)發生於1679年6月22日,蘇格蘭政府軍隊與支持長老會的「盟約者」在蘇格蘭南部拉納克郡的博斯韋爾附近相遇,最終以長老會失敗而告終。這張戰役象徵著長老會起義的終結。(譯註) [55] 1680年6月22日,卡梅倫與其追隨者在蘇格蘭西南艾爾郡的艾爾德沼地(Airds Moss)附近遭遇政府的追殺,後發生激戰。卡梅倫戰死。(譯註) [56] 聖奧利弗·普倫基特(Saint Oliver Plunkett,1629-1681),愛爾蘭阿馬大主教,是奧茲「天主教陰謀案」最後一個犧牲者。阿馬大主教一位為愛爾蘭教會最高的兩個大主教教位之一,另一個為都柏林大主教。(譯註) [57] 即喬治·傑弗里斯(George Jeffreys,1645-1689),威爾斯法官,後來被任命為大不列顛大法官(Lord Chancellor),貴族頭銜是韋姆的傑弗里斯男爵,被稱為「絞刑法官」(the Hanging Judge)。(譯註) [58] 此處為俚語,」to give somebody a lick with the rough side of one’s tongue」指的是嚴厲責備或痛罵某人。(譯註) [59] 威廉·拉塞爾勳爵(Lord William Russel,1639-1683),1683年因萊府陰謀(Rye House Plot)被叛國罪,後被處以死刑,據說行刑過程相當艱難,勳爵頗費了一番周折才死去。(譯註) [60] 即威廉·霍華德(William Howard,約1626-1694),第三代埃斯科里克的霍華德男爵,萊府陰謀的風聲傳出之後他立刻被捕,並在審判中公認出威廉·拉塞爾勳爵。(譯註) [61] 阿爾傑農·西德尼(Argernon Sydney,1628-1683),英格蘭政治家,反對查理二世政府,最終以叛國罪為名被處以死刑。(譯註) [62] 約翰·漢普登(John Hampden,1653-1696),他與威廉·拉塞爾和阿爾傑農·西德尼等人密謀推翻查理二世政府。1683年在萊府陰謀(Rye House Plot)敗露之後被捕,卻逃過死刑。他日後又參加推翻詹姆斯二世政府的革命,「光榮革命」一名也是由他而起。他的祖父約翰·漢普登(John Hampden,約1595-1643)也英格蘭政治家,是1642年查理一世試圖違憲逮捕的下議院五人之一,該事件引發了英國內戰。(譯註) [63] 即理察·朗博爾德(Richard Rumbold,1622-1685),克倫威爾派的士兵,參與了萊府陰謀,計劃謀殺查爾斯二世和他弟弟詹姆斯。(譯註) [64] 萊府(Rye House)即1683年萊府陰謀案的據點。輝格黨人的議會被解散後,一部分軍人密謀在萊府暗殺查爾斯二世和詹姆斯二世,但並未成功。萊府位於英格蘭赫特福德郡的霍茲登。(譯註) [65] 即亞瑟·卡佩爾(Arthur Capell,1631-1683),第一代埃塞克斯伯爵。他並沒有深入參與到萊府陰謀當中,但在陰謀暴露之後依舊被捕,後在獄中割喉自盡。有人說他的死是查理二世與詹姆斯所為,但這種說法並無什麼根據;另一說他因為不想透露萊府陰謀的細節而自盡。(譯註) [66] 老貝利(Old Bailey)是英國倫敦中央刑事法院的俗稱。(譯註) [67] 語出聖經舊約《耶利米哀歌》4:20(Lamentations 4:20),原句為「The breath of our nostrils, the anointed of the LORD, was taken in their pits, of whom we said, Under his shadow we shall live among the nations」:我們鼻孔中的氣、上帝的受膏者,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對此我們說道:「在他的陰影下,我們將活在列國之中」。該書講述公元前607年耶路撒冷被巴比倫王夷為平地的慘狀,先知耶利米寫下《哀歌》,為其國家和同胞的遭遇而哭泣。在該書中,耶利米認為耶路撒冷的災禍是人們無視上帝怒火所經受的懲罰,在第四章中,他特地強調了悔改的重要;如果不悔改的話,上帝就會施行懲罰。(譯註) [68] 淋巴結核病(King’s Evil),在中世紀的英格蘭和法國,人們普遍認為國王的觸摸能夠治癒這種疾病。在英格蘭,這種行為始於「懺悔者」愛德華統治期間;而法國則始於腓力一世(1052-1108)統治期間。(譯註) [69] 伍斯特戰役(Battle of Worcester)發生於1651年9月3日,是英格蘭內戰的最後一場戰役。在這場戰鬥中,奧利弗·克倫威爾和「圓顱黨」擊敗了查理二世的保皇派軍隊。(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