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講英國史 · 第三十六章 詹姆斯二世統治下的英格蘭
詹姆斯二世 [1] 十分惹人厭。跟他一比,就連最優秀的歷史學家們都覺得還是他哥哥查理 [2] 更令人欣慰一些。在短暫的任期內,他致力於在英格蘭復興天主教。這個愚蠢而偏執的頑固追求使得他的統治生涯很快就畫上了句號。
他首先向委員會保證,他將努力維持政府在教會和國家層面同時存在的狀態,就像法律建立的那樣,並將盡心捍衛和支持教會。這番動人的發言贏得了大眾的一片叫好,不管是在布道壇還是在其他地方,人們都對國王的信守承諾讚不絕口。可讓這些輕信了國王的人們始料未及的是,他建立了一個秘密委員會專門用來處理天主教事務,它的一個主要成員是一個名叫彼得神父 [3] 的、禍害人的耶穌會會士。國王欣喜涕零地收下了法蘭西國王給他的第一筆五十萬里弗赫 [4] 的津貼,然而,鑒於他是個本性卑鄙的人,且懷著既吝嗇又自傲的複雜心緒,所以儘管兜里揣著法蘭西國王的錢,他卻總是熱切地表現出他的獨立。他在哥哥查理二世的保險箱裡找到了兩份支持天主教會的文書,並把它們給公開發表了(雖然我覺得這不會有什麼用);他還公開參加彌撒。儘管做了這麼多過分的事,極盡諂媚的議會竟還給了他一大筆錢,這讓他相信自己上任後可以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於是他下定決心要胡鬧一番。
在講述重要事件之前,讓我們先來說說泰特斯·奧茨 [5] 的事情。加冕禮兩周後,他因偽證罪受到審判。除了要繳納大筆罰款外,他還被判兩次站上頸手枷,第一天從奧德門 [6] 一路受鞭刑到新門監獄,兩天後又從新門監獄到泰伯恩刑場,而且在有生之年他每年都要上頸手枷五次。事實證明,這可怕的判決對這無賴還真有效。第一天,泰特斯被鞭打得站不起來,於是被人用雪橇拖著從新門監獄去了泰伯恩刑場,一路上還繼續忍受著鞭刑。這個惡棍身體還真硬朗,經歷了這番折磨之後也沒死掉,後來在還活著的時候受到了寬恕,得到獎賞,不過再也得不到信任了。那幫人裡面僅存的另一個活口便是丹傑菲爾德,但他可就沒這麼幸運了。從新門監獄到泰伯恩刑場的路上,他差點被鞭打致死,不過這還不算,格雷律師學院一名殘暴的律師用手杖戳他的眼睛,他因此喪命。當然這個兇惡的律師也受到了審判,得到了應得的處罰——他被處死了。
詹姆斯一登基,阿蓋爾 [7] 和蒙茅斯 [8] 就從布魯塞爾來到鹿特丹,參加一個蘇格蘭流放者組織的會議,著手策劃在英格蘭進行一場起義。他們達成一致,決定讓阿蓋爾帶兩名英格蘭人在蘇格蘭登陸,蒙茅斯公爵則和兩個蘇格蘭人一同前往英格蘭。
阿蓋爾率先採取了行動。他讓可靠的信使翻山越嶺,把血十字 [9] 傳遍每一個部落——這是那些野蠻的高地人首領激起族人鬥志的傳統習俗——他本想募集至少兩三千名高地人,但由於他的兩名手下在奧克尼群島被捕,英格蘭政府注意到了他的企圖,阻撓了募集行動。在帶著小支部隊前往格拉斯哥的途中,他又被幾名隨從出賣。阿蓋爾雙手被縛在身後,再次被送進愛丁堡城堡關了起來。詹姆斯重提他那羞人的不公判決,要求三天之內處死他。阿蓋爾似乎還擔心著又會被套上靴狀刑具,不過他多慮了——因為這次國王直接砍了他的頭。他的頭顱被插在愛丁堡監獄的樓頂。他被捕的兩名手下里有一位是老兵朗博爾德 [10] ,他正是萊府 [11] 的主人。阿蓋爾英勇受刑後還不到一周,傷勢嚴重的朗博爾德就接受了審訊,以防他在那之前死掉,讓國王失望。最終國王還是殺了他,但在那之前他堅強地為自己辯護,說他可不相信上帝會讓大多數人做背負馬鞍、口咬韁繩的坐騎,而讓少部分腳蹬馬靴的人用馬刺去踢他們。我完全同意朗博爾德的看法。
蒙茅斯公爵一來是有事耽擱了,二來又閒逛耗掉了些時間,所以等到他在多塞特郡的萊姆登陸時已經比阿蓋爾晚了五六個星期。他手下有個倒霉的貴族叫沃克的格雷,後來就是這傢伙把本可成功的遠征給毀了。剛一登陸,蒙茅斯立刻在鬧市中心樹起自己的旗幟,宣稱國王是個暴君、天主教篡位者,以及一些其他我也不知道的。他用國王的種種惡行來指控他,但也編造了一些莫須有的罪名,比如火燒倫敦城、毒殺前任國王之類。通過這些辦法,他召集了大約四千名兵士,向很多強烈反對天主教的新教徒所在的湯頓 [12] 行進。這裡的人們不論貧富都歡迎蒙茅斯的到來。他穿過街道時,女人們從窗戶里向他揮手致意,所到之處灑滿鮮花,溢美之詞不絕於耳。此外還有二十位精心打扮的年輕淑女身著盛裝款款而來,將她們親自用白皙的雙手裝飾過的《聖經》以及一些別的禮物送給他。
人們的敬意鼓舞了他。他自稱國王,向布里奇沃特進發。可到了這兒蒙茅斯才沮喪地發現,費弗沙姆伯爵率領的政府軍就在附近,自己根本沒什麼有力的盟友,他開始考慮要不要解散軍隊全力逃跑。但在那個倒霉的格雷勳爵的建議下,他們還是決定夜襲國王的軍隊。國王他們駐紮在一片叫塞奇莫爾的沼澤旁。率領騎兵的人依然是那個倒霉的貴族,他一點兒也不勇敢;上了戰場之後,他剛遇到一條深溝就立刻打了退堂鼓。儘管這些支持蒙茅斯的鄉下人舉著他們的長柄鐮刀、棍棒和乾草叉這類不像樣的武器英勇廝殺,但他們很快就被訓練有素的士兵擊潰,四散逃開了。蒙茅斯公爵避人耳目,趁亂逃走;但倒霉的格雷勳爵第二天一早就被捉住,而另一名被捕的同黨則交代說四個小時前他還和公爵在一塊兒。一番嚴密搜查之後,公爵被發現了。他喬裝成農民,藏在蕨草和蕁麻遮蔽的溝里,口袋裡有幾顆地上撿來充飢的豌豆。除此之外,他身上只帶了幾份文件和幾本書,其中一本是他自己寫的奇怪的雜集,裡面有符咒、歌集、食譜和禱文。他徹底失敗了。他可憐兮兮地給國王去了封信,懇求國王見見他。當人們把他送到倫敦,綁起來覲見國王的時候,他雙膝跪地爬向國王,可謂顏面盡失。詹姆斯從不寬恕憐憫任何人,所以對這個發表萊姆宣言的傢伙更不會心軟。他對這個苦苦哀求的人說,做好赴死的準備吧。
一六八五年七月十五日,這個受民眾愛戴的不幸的人被帶到倫敦塔山執行死刑。圍觀人群人頭攢動,屋頂都站滿了看熱鬧的人。蒙茅斯在塔里的時候和妻子見過面,他妻子是巴克盧公爵的女兒。不過他常常提起的人卻是另一位他愛得更深的女性——哈麗雅特·溫特沃思小姐;她是他臨終前最掛念的人之一。在把腦袋擱上墊頭木之前,公爵摸了摸斧子的邊緣,然後告訴劊子手說,他擔心斧子不夠鋒利、不夠重。劊子手說斧子沒有問題,公爵便說:「我希望你小心點兒。我可不想遭遇拉塞爾勳爵 [13] 那樣可怕的情況。」劊子手被這話弄得緊張起來,顫抖著砍了一下,卻只是在他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蒙茅斯公爵一臉責備地抬頭看著他。劊子手又砍了一下,再一下,然後他把斧子一扔,驚恐地尖叫道他做不到。但執行吏恐嚇他說他若不繼續砍,便要砍掉劊子手的頭。劊子手重新撿起斧子,砍了第四下,第五下。這顆可憐的腦袋終於落地了,三十六歲的詹姆斯,也就是蒙茅斯公爵,死了。他是個華麗優雅的男人,有很多優點,頗受坦誠的英格蘭人的喜愛。
在蒙茅斯叛亂之後,政府所犯下的惡行在英格蘭歷史上寫下了最黑暗最可悲的一頁。可憐的農民們損失慘重,四散流亡,他們的首領們也都已被捕,人們覺得這樣一來無情的國王也該滿意了吧。其實卻不然。他放任一幫禽獸不如的人去收拾這些可憐的農民,其中有個叫科洛內爾·柯克的傢伙曾經對付過摩爾人,他手下的士兵和他本人一樣兇殘成性。人們稱他們為「柯克的羊羔」,因為他們的旗幟上有一隻羊,那是基督教的符號。這些人面獸心的傢伙所犯下的暴行實在令人髮指,在這裡我無法詳述。我只要說說這些事情就足以展現他們的可惡:除了極其殘忍的燒殺搶掠,逼迫人們用全部家當換來他們的饒恕之外,柯克最愛的娛樂項目之一就是飯後和軍官們一起喝酒,為國王乾杯,同時看著一批囚犯吊在窗外作消遣。當瀕死的囚犯雙腳痙攣時,他就說應該給這些人的舞蹈配上音樂,於是命令人們吹吹打打起來。聽聞這些暴行之後,可惡的國王竟告訴他說自己「對他的行動非常滿意」。但最讓國王感到愉快的還是傑弗里斯 [14] 的行動。他現在是個貴族,帶著另外四名法官一路西行去審判那些叛亂相關者。國王高興地把這叫做「傑弗里斯運動」。生活在那裡的人們至今無法忘記那次暴行,將其稱作「血腥審判」。
審判從溫切斯特開始。那裡有一位可憐的失聰老婦人名叫艾麗西亞·萊爾,她是一位審判過查理一世的法官的遺孀,丈夫在國外被保皇主義者暗殺了。老婦人被指控在宅中藏匿了兩個從塞奇莫爾逃出來的人。接連三次,陪審團都拒絕判定她有罪,但在傑弗里斯的恐嚇威懾之下,他們只好做出虛假的判決。拿到稱心的判決之後,傑弗里斯說道:「各位先生,如果我是你們,就算這位老婦人是我母親的話,我也照樣會給她定罪。」我相信他真會這麼做。當天下午,他命人將老婦人活活燒死。但在教堂的神職人員以及其他一些人士的干預下,火刑沒有執行,老婦人在一周後被斬首。作為對傑弗里斯的至高獎賞,國王任命他為大法官。他後來又去了多切斯特、埃克塞特、湯頓和韋爾斯。我們知道這個禽獸做出了這麼多不公而又殘忍的事情,可令人驚訝的是竟沒有人把他揍死在法官席上。不管是男是女,任何人被對手送到傑弗里斯面前都會被定為叛國罪。有人申訴自己無罪,卻被傑弗里斯命人拖出法庭,立刻給吊死了。這在囚犯當中引起了普遍恐慌,所以他們紛紛第一時間承認自己有罪。單單在多切斯特,傑弗里斯就在數日內吊死了八十個人。這還不算那些被處以鞭刑、流放、收監和被變賣為奴的人。他一共處決了兩百五十人,也有可能是三百人。
這麼多處決都是在受刑者的鄰里好友身邊進行的,地點遍布三十六個村鎮。屍體都被撕裂,扔進裝有煮沸的瀝青和焦油的大鍋里,然後掛在路邊、街旁,甚至還有教堂的頂上。觸目驚心的頭顱和肢體散發著怪味,地獄般的大鍋嘶嘶地冒著泡,驚恐的人們噙著淚水,這一切的一切都可怕得難以用語言描繪。有個被迫負責把殘骸放進黑鍋里的鄉下人從此就被人們稱作「煮夫湯姆」。負責執行絞刑的人從此則被稱作傑克·凱奇,因為傑弗里斯手下有個人叫這個名字,整天就不斷地執行絞刑。你可能聽說過很多關於法國大革命的可怕故事——這些故事確實又多又嚇人,但我覺得,無論那些瘋狂的法蘭西人在那個糟糕時代的所作所為再恐怖,也比不上我們這位英格蘭最高法官在國王特許下進行的「血腥審判」。
可這一切遠遠還沒結束。傑弗里斯既喜歡給他人帶來不幸,也喜歡給自己掙點外快。他大規模地販賣寬恕機會以中飽私囊。國王一次性把一千名囚犯交給自己的親信,讓他們為求得寬恕的金額討價還價。湯頓那些送《聖經》的年輕姑娘們則被交給了宮廷侍女們,於是這些尊貴的女士們就真的賣力地和那些姑娘討價還價起來。就在「血腥審判」進行得最如火如荼之時,國王正忙著賽馬取樂,玩樂的地點就在萊爾夫人被處決之處。傑弗里斯干盡了壞事之後回到家,被《皇家公報》大加褒獎了一番。當聽說傑弗里斯因醉酒和壞脾氣而病重的時候,可憎的國王竟然說全英格蘭再難找出他這樣的人才了。除此之外,倫敦的一位叫做科尼什的前郡長受到了卑鄙的審判,因參與萊府陰謀案而在能看到自家屋子的地方被吊死了。不過出庭作證的拉姆齊也是個惡棍,他這次給的證詞和在拉塞爾勳爵的審判中提供的證詞完全自相矛盾。同日,一位名叫伊麗莎白·岡特的富有寡婦在泰伯恩刑場被活活燒死,罪名是為一位可憐人提供庇護,卻不料這個被庇護的傢伙反過來檢舉了她。她親手把燃料放在自己周圍,好讓火焰快點燒過來。她用盡最後的氣力不卑不亢地說,她遵從了上帝神聖的要求,為無家可歸者提供庇護,而不是出賣他們。
絞刑、砍頭、火刑、烹煮、肢解,揭發、搶劫、流放、變賣為奴,國王在用這些方法蹂躪過不幸的國民之後,自然覺得自己想做什麼都可以。於是他迅速著手改換國家的宗教信仰,至於具體的做法,則是這樣的。
他首先試圖利用自己免於處罰的權力廢止《立誓法》 [15] ——這是一部禁止天主教徒成為公職人員的法律。他先試著讓一個天主教徒任職,結果十二個法官里有十一人支持他;於是他又找來另外三人做嘗試,他們都是牛津大學學院的高層,都信奉天主教,所以國王幫他們保住了地位並對他們表示支持。他還復興了可憎的教會委員會,撤了倫敦主教康普頓的職位,因為康普頓勇敢地反對他。他還懇求教皇給英格蘭派個大使,理智的教皇相當不情願地照辦了。他在各種場合公然在民眾面前粉飾彼得神父的形象,還在倫敦多地主張建造女修道院。他很樂意在街上甚至宮廷里能隨處見到按自己的習慣生活的修道士,並一直努力把身邊的新教徒換成天主教徒。他與議會成員中的要人進行私人會晤,將之取名為「密室會談」,希望說服他們接受他的設想。如果他們不接受,職位便會被撤去,或者就得自己辭職,空出的位置則讓給天主教徒。他還利用各種權力把軍隊里的新教軍官也換成了天主教徒。對自治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各郡的首席治安官他也動了同樣的手腳(不過首席治安官的調動並不太順利)。為了迫使民眾對這些事情忍氣吞聲,他派了一支一萬五千人的軍隊駐紮在豪恩斯洛荒地以示威懾,還公然在將軍的帳篷里舉行彌撒,教士們則在士兵當中賣力地勸服他們皈依天主教。已故拉塞爾勳爵的牧師約翰遜作為一個新教教士,在士兵當中傳閱一份文書,奉勸他們忠於信仰,卻因此被罰三次站上頸手枷,從新門監獄一路受鞭刑到泰伯恩刑場。國王還把親姐夫 [16] 請出了委員會——因為他也是新教徒。那位之前提到過的彼得神父被提拔做了樞密院委員。他把愛爾蘭交給了提爾康奈爾伯爵理察·塔爾博特 [17] ,這是個既卑微又放蕩的流氓。他在愛爾蘭替主人繼續進行這些偷天換日的勾當,還盤算著有一天要求得法蘭西國王的庇護。上至教皇,下至門房,任何一個頭腦清醒的天主教徒看到國王這番極端的舉動都能看出這人就是個頑固的蠢貨,他會親手毀了自己,毀了他想促成的事情。但他聽不進任何勸說,一條道走到黑,終而跌下了王座——這對英格蘭來說倒也是件幸事。
但愚蠢輕率的國王沒有想到,國內的反抗情緒正日漸高漲。首先讓他碰壁的地方是劍橋大學。國王先在牛津任命了一位天主教系主任,沒有遭到什麼反對,於是又試著讓一位教士在劍橋成為文學碩士。但這招致了劍橋大學方面的反對,終而未果,他只得又回到他最愛的牛津。正好莫德林學院的院長去世了,於是國王就要求讓安東尼·法默先生接任院長一職,推薦理由只有一個——他也是天主教徒。牛津大學終於鼓起勇氣拒絕了。國王又換了個人選,卻依然遭拒。學院最後自行選擇讓一位霍夫先生做院長。出於報復,愚蠢的暴君懲罰了霍夫先生和另外二十五個人,將他們開除並宣布剝奪他們擔任教會美差的機會。然後他走出了自認最為高明的一步棋,可實際上正是這草率的最後一步把他推下了王位。
國王發表聲明,宣稱不應再設置宗教檢查和刑法,這樣可以更容易地推行天主教。但就連反對國教的新教徒也不再顧忌自己的立場,勇敢地和普通教會成員一起全力反抗國王的決定。國王和彼得神父決定於某個星期天在所有教堂宣讀這份聲明,並要求主教們傳播。主教們和受到冷落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商議後決定,他們不僅不會宣讀這份聲明,還要向國王請願撤銷它。大主教親自草擬了請願書,六位主教當晚就前往國王的寢宮將之面呈,這讓國王萬分震驚。第二天便是預定要讀聲明的星期天,一萬名神職人員中只有兩百人讀了聲明。國王什麼勸阻都聽不進,執意在王座法庭起訴了主教們。三周後,主教們被召入樞密院,並被判處關入倫敦塔。六人通過水路被送往那個悽苦的地方,而大批民眾則聚集起來,紛紛跪在地上落淚替他們祈禱。到達倫敦塔時,負責看守的軍隊長官和士兵請求得到他們的祝福。囚禁期間,士兵們每天都為了他們能獲得釋放而舉杯暢飲,大聲喊叫。他們來到王座法庭接受審判,檢查總長宣稱他們的重大罪名是責難政府和發表自己對國事的看法。同他們一道的還有很多群眾和大批貴族紳士。夜裡七點,陪審團走出來討論判決,除了國王以外所有人都覺得,他們寧可忍飢挨餓,也不想讓那個國王安插在他們當中的內奸得逞。那傢伙一心想給主教們治罪。經過一夜與這個內奸的激辯,陪審團在第二天早上回到法庭,宣判主教們無罪,威斯敏斯特大廳里響起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歡呼。歡呼聲在人群中傳遞,一路傳到了坦普爾柵門 [18] 和倫敦塔。不僅是東邊,西邊的人們也接到了消息,喜訊一直傳到了豪恩斯洛的軍營,在一萬五千名士兵中傳遞。當時愚蠢的國王正和費弗沙姆勳爵在一起,聽到大聲的呼喊後警覺地問這是怎麼回事。有人告訴他「沒什麼事,只是主教們被赦免了」,國王還是頑固地說:「你說這叫沒什麼事?這對他們來說簡直糟糕透了!」
在請願和審判的過程中,王后生了一個男孩,彼得神父認為這是聖威妮弗雷德的恩賜,但當國王的朋友開始擔心這孩子將來會成為天主教的王位繼承者(因為國王的兩個女兒都是新教徒)時,我懷疑這還跟聖威妮弗雷德有關嗎。鑒於這種擔心,讓什魯斯伯里伯爵、丹比伯爵、德文郡伯爵、拉姆利勳爵、倫敦主教、海軍上將拉塞爾和陸軍上校雪梨去邀請奧蘭治親王 [19] 來英格蘭。詹姆斯這個王家污點終於看到了危險,在恐慌中做出了很大的讓步,同時成立了一支四萬人的軍隊。但奧蘭治親王並不是詹姆斯二世能應付的。親王準備得相當充分,意志堅定。
親王做好啟航英格蘭的準備兩周後,一股猛烈的西風阻止了船隊離港。雖然風停後船隊再次出發,卻又被一場暴風雨打散,不得不返航整修。一六八八年十一月一日,這一天終於颳起了東風,後來人們把這次的風稱為「新教的東風」。十一月三日,多佛爾和加來的人民看到了長達二十英里的船隊從兩地間的海峽中浩浩蕩蕩地駛過。到了五日,星期一,船隊在德文郡的托貝停靠,親王帶著由軍官和手下組成的光鮮隊伍向埃克塞特 [20] 進發。可是西部居民在「血腥審判」中受盡了折磨,早已心灰意冷,沒什麼人願意加入他們。招不到兵的親王都想著要無功而返了,於是他公開了貴族們寫給他的邀請信,作為自己此番出兵有理的證據。在這緊要關頭,一些貴族加入了他的隊伍,皇家軍隊也開始動搖。所有人簽訂了一份協議,約定凡簽署者都要彼此支持,共同捍衛三個王國的法律與自由,捍衛新教,捍衛奧蘭治親王。自那以後,事情就變得順利了。英格蘭的大城鎮接二連三地投靠了親王的陣營。牛津大學表示只要親王需要用錢,他們連牌子都可以融掉給他。親王知道,他現在沒什麼可擔心的了。
這時候的國王正可憐兮兮地四處奔波,這兒給人治治淋巴結核 [21] ,那兒檢閱檢閱軍隊,或者在哪兒流流鼻血 [22] 。小王子則被送去了朴次茅斯,彼得神父則箭一般迅速逃往法蘭西,教士和修士即刻遭到大規模驅逐。國王最重要的官員和朋友們也相繼棄他而去,投奔了親王,公主安妮也趁夜色從懷特霍爾宮逃了出來;倫敦主教到底是當過兵的人,他騎馬走在安妮前面,手中握著劍,鞍上別著槍,親自為她保駕。「救救我吧,上帝!」可憐的國王喊道,「連我自己的孩子都拋棄了我!」混亂中,他和幾個倫敦貴族爭論該不該召開一次議會,又指命其中三人去和親王談判,隨後便決定逃去法蘭西。他把小威爾斯親王從朴茨茅斯接回來,讓王后帶著王子在一個陰冷的夜晚乘敞篷船渡河前往蘭貝斯,最後安全逃走。這是十二月九日的夜晚。
十二月十一日凌晨一點,此時的國王已經收到了奧蘭治親王的信,信中闡明了他的要求。國王起了床,命睡在他房間的諾森伯蘭勳爵到平時早上起床的時間之前不要打開門。說完他便從小樓梯(我猜那個戴假髮穿長袍的教士就是通過這樣的樓梯見到他哥哥的)下樓,坐小船過了河,中途他把英格蘭的國璽順便扔進了河裡。然後他騎上事先備好的馬,和愛德華·黑爾斯爵士一同前往費弗沙姆,在那裡登上一艘海關的獨桅小船。小船的主人需要更多壓倉物,於是跑到謝佩島去找,結果被那裡的漁民和走私者圍住了船,因為他們懷疑國王是一個「瘦臉龐的耶穌會士」。他們搶了他的錢卻還不肯放他走,他只好告訴他們自己的真實身份,並說奧蘭治親王想要殺他,然後尖叫著說想要一艘船——然後他又哭了,因為他把據說是從耶穌十字架上取下的一塊木頭在騎馬的時候給丟了。他把自己交給了當地的郡首席治安官,拘捕他的消息傳到了正在溫莎的奧蘭治親王耳朵里——其實他只想擺脫掉國王,並不在乎他去了哪兒。於是國王被放走了,但他很擔心他們並沒有放過他。不過這也不是長久之計,所以國王又被帶了回來。在禁衛兵騎兵團的護衛下,他回到了懷特霍爾宮。他剛到的時候還迷迷糊糊的,就去聽了彌撒,並在晚飯前叫一個耶穌會士幫他做飯前禱告。
國王的落跑讓民眾陷入了相當混亂的狀況,他們認為軍隊里的愛爾蘭人會殺了新教徒。因此他們鳴響鐘聲,點起守夜篝火,燒了天主教教堂,四處尋找彼得神父和耶穌會會士。而教皇的大使則裝扮成男僕逃了出去。雖然百姓們連一個耶穌會會士都沒能找到,但是一個人卻在沃平發現一張浮腫的、醉醺醺的臉正從窗戶往下看。此人曾是傑弗里斯的法庭上被恐嚇作證的人,所以這張臉他記得很清楚,就算對方穿著水手的衣服,他也能認出這就是那個可惡的法官傑弗里斯。於是他抓住了這個醉漢。民眾保持了基本的道義,沒有將他碎屍萬段。大家只是來回推搡了他一會兒,然後就把驚恐萬分的傑弗里斯交給了市長。市長在他的尖聲乞求下,將他送進了倫敦塔。他最後死在了那裡。
民眾的混亂狀態還在持續著。他們點起篝火慶祝,就好像他們應該為國王的回歸感到高興似的。但國王只是短暫停留,因為懷特霍爾宮的英格蘭守衛被換成了荷蘭守衛,一位他的前任大臣告訴他,親王第二天就要來倫敦了,他最好去哈姆。可國王說哈姆又冷又濕,他寧願去羅切斯特。他自以為小算盤打得不錯,自以為這樣就可以從羅切斯特逃去法蘭西了。不過國王這點花花腸子一下子就被奧蘭治親王和他的朋友看穿;國王能夠自己離開,他們自然求之不得。於是國王在幾位貴族和荷蘭軍隊的看守陪同下乘皇家船隻前往格雷夫森德,仁慈的民眾們見到國王受辱,甚是憐憫——他們寬大為懷的品格可比國王高尚多了。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上,到了這般境地的國王還沒有意識到已經沒人要擁護他了。他愚蠢地穿過羅切斯特的花園,經梅德韋逃往法蘭西,和王后團聚。
國王不在期間,倫敦的貴族和名流召開了會議。國王走後第二天,親王就來到倫敦,召見了各位貴族,很快又召見了查理二世統治期間出席過議會的成員。這些名流們最終商定,王位因詹姆斯二世的個人行為而空缺,如果由天主教王子來繼承王位的話則不利於新教王國的安定與幸福。奧蘭治親王與王妃應成為國王和王后,直到二人均去世為止;隨後如果他們有子嗣的話則由他們的子嗣來繼承王位;若無子嗣,則由安妮公主和她的孩子來繼承;若她也沒有孩子,王位則應交給其他繼承奧蘭治親王頭銜的人。
於是,一六八九年一月十三日,親王和王妃登上了懷特霍爾宮的王座,從此開始了共同統治。英格蘭開始推行新教。至此,英格蘭偉大的光榮革命落下了帷幕。
[1] 英格蘭詹姆斯二世(James II of England,1633-1701),在蘇格蘭稱為詹姆斯七世,1685至1688年間是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國王。他是最後一位信奉天主教的英格蘭國王。(譯註)
[2] 英格蘭的查理二世(Charles II of England,1630-1685),蘇格蘭、英格蘭和愛爾蘭國王。早在1649年、其父親查理一世被處死之後,蘇格蘭議會就宣稱查理二世為國王,卻遭到英格蘭議會的反對,直到1660年、克倫威爾死後才重新登上王位,於1661年被正式加冕為英格蘭國王。(譯註)
[3] 即愛德華·彼得爵士(Sir Edward Petre,1631-1699),是一名耶穌會會士。他是詹姆斯二世的心腹。(譯註)
[4] 里弗赫(livre)是法國古代貨幣單位,一里弗赫的價值等於一磅銀。(譯註)
[5] 泰特斯·奧茨(Titus Oates,1649-1705),製造了「教皇陰謀」(Popish Plot),一場看似以謀殺查理二世為目的的虛假陰謀。(譯註)
[6] 奧德門(Aldgate),倫敦城牆最東側的城門。(譯註)
[7] 阿奇博爾德·坎佩爾(Archibald Campell,1629-1685),第九代阿蓋爾伯爵,因參與了蒙茅斯叛亂而被處死。(譯註)
[8] 即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1649-1685),第一代蒙茅斯公爵,查理二世和情婦露西·沃爾特的第一個私生子。(譯註)
[9] 血十字(fiery cross)是四端燒焦或染血的木十字架,是古代蘇格蘭高地人的氏族或部族聚眾出戰的信號。(譯註)
[10] 即理察·朗博爾德(Richard Rumbold,1622-1685),克倫威爾派的士兵,參與了萊府陰謀,計劃謀殺查理二世和他弟弟詹姆斯。(譯註)
[11] 萊府(Rye House)即1683年萊府陰謀案的據點。輝格黨人的議會被解散後,一部分軍人密謀在萊府暗殺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但並未成功。萊府位於英格蘭赫特福德郡的霍茲登。(譯註)
[12] 湯頓(Taunton),隸屬於英格蘭西南部的薩默塞特郡(位於德文郡以北),是此郡的最大城鎮。(譯註)
[13] 即威廉·拉塞爾勳爵(Lord William Russel,1639-1683),1683年因叛國罪被斬首,據說行刑過程相當艱難,勳爵頗費了一番周折才死去。(譯註)
[14] 即喬治·傑弗里斯(George Jeffreys,1645-1689),威爾斯法官,後來被任命為大不列顛大法官(Lord Chancellor),貴族頭銜是韋姆的傑弗里斯男爵,被稱為「絞刑法官」(the Hanging Judge)。(譯註)
[15] 《立誓法》(Test Act)是1673年頒布的英國法律,要求公職人員必須信仰英國新教。(譯註)
[16] 即奧朗治親王威廉二世(William II Prince of Orange,1626-1650),於1641年娶了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的長女瑪麗·亨麗埃塔為妻。(譯註)
[17] 理察·塔爾博特(Richard Talbot,1630-1691),第一代提爾康奈爾伯爵,1687至1688年間為愛爾蘭總督,愛爾蘭保皇派,詹姆斯黨派士兵。(譯註)
[18] 坦普爾柵門(Temple Bar)是舊時倫敦城的入口,位於法學院前,為叛國者和其他罪犯首級示眾之處。(譯註)
[19] 即英格蘭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England,1650-1702),威廉二世和英格蘭公主瑪麗·亨麗埃特的兒子,蘇格蘭的威廉二世、奧蘭治的威廉親王三世,曾任奧蘭治親王和英國國王。他的妻子是英國女王瑪麗二世,為他的共治者。(譯註)
[20] 埃克塞特(Exeter)是英格蘭西南區域德文郡的城市。(譯註)
[21] 淋巴結核病(the King’s Evil),在中世紀的英格蘭和法國,人們普遍認為國王的觸摸能夠治癒這種疾病。在英格蘭,這種行為始於「懺悔者」愛德華統治期間;而法國則始於腓力一世(1052-1108)統治期間。(譯註)
[22] 流鼻血的事情據說是在奧蘭治親王成功入侵之後,詹姆斯二世嚇得精神崩潰,鼻血橫流,故有此說。(譯註)
第三十七章
我寫的這部小小的歷史書到這兒就接近尾聲了。至於在一六八八年著名的光榮革命之後所發生的事情,要想在這樣一本書里寫出來並讓讀者理解可不太容易。
總之,威廉 [1] 和瑪麗 [2] 共同統治了五年。善良的妻子去世後,威廉又獨自統治了七年。在他的統治當中,那個曾經被稱為英格蘭的詹姆斯二世 [3] 的可憐蟲在法蘭西去世了——那時是一七零一年九月十六日。他死前一直竭盡所能暗殺威廉(不過他所謂的「竭盡所能」也只是下一點點功夫而已),想要收復自己失去的領土。法蘭西國王宣布詹姆斯的兒子 [4] 為英格蘭的合法國王;他在法蘭西被稱作聖喬治騎士,在英格蘭則被叫作冒牌貨。在英格蘭和蘇格蘭——特別是在後者,總有一些頭腦發昏的人,時常打著冒牌貨的旗號造反,就好像這個國家還沒有受夠斯圖爾特王朝的統治似的!結果卻造成了無數死亡和悲痛。一七零二年三月七日,星期日,威廉國王意外墜馬身亡。他一直都是位勇敢愛國的親王,擁有卓越的才能。他行事冷峻,知己甚少,卻深深愛著自己的王后。當他去世的時候,人們發現他左臂上纏著的黑色緞帶里繫著一枚戒指,戒指里封存著王后的一縷秀髮。
威廉的繼任者是安妮公主 [5] 。她是位頗受歡迎的女王,她的統治延續了十二年。在安妮統治內的一七零七年五月,英格蘭與蘇格蘭結成聯盟,合併為大不列顛王國。從一七一四年到一八三零年統治大不列顛的則是喬治王朝的四位國王 [6] 。
一七四五年,當時的統治者是喬治二世,冒牌貨最後一次起事——不過這也是他最後一次露面。已入暮年的詹姆斯和詹姆斯黨派 [7] (他的同黨被如是稱呼)成員推舉出了他的兒子、人稱「年輕騎士」的查爾斯·愛德華 [8] 。說到斯圖爾特家族,就不得不說說蘇格蘭高地人:他們極好惹是生非,又生性固執,對查爾斯忠心耿耿,於是查爾斯也與他們聯合起來。為了把他推上王位,蘇格蘭人還發動過一場叛亂。在叛亂中,許多英勇無畏的紳士都獻出了生命。查爾斯·愛德華要想再次逃出國非常困難,因為敵方重金懸賞他的腦袋,但蘇格蘭人民對他極其忠誠。他和當年的查理二世一樣經歷了一番頗具傳奇性的冒險,最後逃到了法蘭西。當時產生了很多具有詹姆斯黨派時代特色、描寫他們情感的有趣的故事和歡快的歌曲。要不是有這項功勞,我覺得斯圖爾特家族對英格蘭完全就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在喬治三世統治期間,由於堅持強制對北美課以重稅,英格蘭失去了這片土地。這個幅員遼闊的國家在華盛頓的領導下獨立了,成為地球上最偉大的國家之一——美利堅合眾國。在我寫書的這個時代,美國有一項值得稱頌的過人之處,那就是無論其國民走到哪裡,都能受到政府的保護。這樣出色的表現實在值得英格蘭學習。我跟您私下裡講一句,在這方面,英格蘭可是從奧利弗·克倫威爾的時代開始就大不如人了。
一七九八年七月二日,也就是喬治三世在位時期,大不列顛與境況十分糟糕的愛爾蘭結成了聯盟 [9] 。
一八三零年,威廉四世 [10] 接任喬治四世的王位,然後一統治就是七年。一八三七年六月二十日,威廉四世的侄女、肯特公爵(喬治三世的四兒子)唯一的孩子維多利亞女王 [11] 登基。一八四零年二月十日,她嫁給了薩克森-哥達公國的阿爾伯特親王 [12] 。她很善良,備受人民愛戴。所以,現在我要像個傳布公告的人一樣,高聲喊出這句話來作為本書的結束語:
天佑女王!
[1] 即英格蘭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England,1650-1702),即蘇格蘭的威廉二世、奧蘭治的威廉親王三世,曾任奧蘭治親王和英國國王。他的妻子是英國女王瑪麗二世,為他的共治者。(譯註)
[2] 英格蘭的瑪麗二世(Mary II of England,1662-1694),詹姆斯二世的長女,以英格蘭、蘇格蘭與愛爾蘭女王的身份自1689年統治直至逝世。她與表兄威廉三世結婚,共同統治英國。(譯註)
[3] 英格蘭的詹姆斯二世(James II of England,1633-1701),蘇格蘭的詹姆斯七世,在1688年的光榮革命中被迫退位,是最後一位統治英格蘭的羅馬天主教君主。(譯註)
[4] 即詹姆斯·弗朗西斯·愛德華·斯圖爾特(James Francis Edward Stuart,1688-1766),威爾斯親王,被稱為「聖喬治騎士」(le Chevalier de Saint George)或「老冒牌貨」(the Old Pretender)。在1701年詹姆斯二世去世後,他的堂兄、法蘭西國王路易十四(Louis XIV of France,1638-1715)宣布他為合法的英格蘭國王。(譯註)
[5] 即大不列顛的安妮女王(Anne,Queen of Britain,1665-1714),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女王,詹姆斯二世與王后安妮·海德的次女。(譯註)
[6] 即大不列顛喬治一世(George I of Britain,1660-1727)、喬治二世(George II of Britain,1683-1760)、喬治三世(George III of the United Kingdom,1738-1820)和喬治四世(George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1762-1830)。喬治一世來自德國,他是漢諾威王朝的第一位英格蘭國王。(譯註)
[7] 詹姆斯黨派(Jacobitism)為支持斯圖爾特國王詹姆斯二世的一個政治團體,以羅馬天主教教徒為主,於1688至1746年間多次起義鬧事。其成員多來自蘇格蘭北部,他們不承認英格蘭議會對詹姆斯二世的罷黜,並希望通過詹姆斯二世恢復天主教教徒的地位,並維持蘇格蘭的氏族制度。(譯註)
[8] 查爾斯·愛德華·斯圖爾特(Charles Edward Stuart,1720-1788),又稱小王子查理(Bonnie Prince Charlie)或小冒牌貨(The Young Pretender),詹姆斯·弗朗西斯·愛德華·斯圖爾特的長子,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二世之孫。(譯註)
[9] 從此時起大不列顛王國(Britain)才成為「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或「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譯註)
[10] 聯合王國的威廉四世(William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1765-1837),喬治三世的小兒子,於1830年起統治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和漢諾威。由於沒有合法子嗣,在他死後大不列顛聯合王國王位轉由他的侄女維多利亞繼承。(譯註)
[11] 維多利亞女王(Queen Victoria,1819-1901),於1837年起為英格蘭、蘇格蘭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1876年起為印度女皇。喬治三世的孫女,威廉四世的侄女,是漢諾威王朝的最後一位統治者。(譯註)
[12] 阿爾伯特親王(Prince Albert,1819-1861),薩克森-科堡-哥達的阿爾伯特王子,維多利亞女王的丈夫和堂弟,後維多利亞女王專門為他創造了「王夫」(Prince Consort)這一頭銜。維多利亞女王去世後王位傳給了他們的兒子愛德華七世,從此開始了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的統治。一戰時期,未了平息國內的反德情緒,英國王室將薩克森-科堡-哥達(Saxe-Coburg and Gotha)改為溫莎(Windsor),現在的英國王室即是這個家族的延續。(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