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講英國史 · 第三十三章 查理一世統治下的英格蘭
查理寶貝 [1] 在二十五歲那年就登上了王位,成為查理一世。此人和他的父親不同,他本身的性格非常平易近人,舉止既高貴又端莊。不過,他跟他的父親一樣,對於國王的權力有著異常誇張的定義,而且這父子倆都是靠不住、沒擔當的人。假如查理能夠言出必行的話,他的故事或許會以另一種方式結尾。
他所關心的頭等大事就是打發那個目中無人的新貴白金漢 [2] 到巴黎去,將亨麗埃塔·瑪利亞 [3] 帶過來做他的王后。厚顏無恥的白金漢死性不改,居然趁這個機會向年輕的奧地利王后 [4] 示愛,當他的企圖遭到法蘭西朝臣、紅衣主教黎塞留 [5] 的阻撓之後,他被氣得鼻孔直冒煙。英格蘭百姓非常願意接受他們的新王后,並準備在對方來到這片異鄉的時候對她報以熱烈的歡迎。可是這位王后對新教深惡痛絕,還帶來了一群討厭的教士。這些傢伙不但唆使她做出了一些荒唐透頂的舉動,還使用各種討人嫌的辦法吸引民眾的注意力。所以,大家很快就對這幫人產生了厭惡。查理在位期間,她可沒少挑唆國王(查理還對她寵愛有加呢)跟他的臣民過不去;對他而言,要是這位王后未曾出生,或許倒是件好事呢。
現在,大家需要了解的是,國王查理一世原本就立志要做個高高在上、大權在握、不受任何人問責的君主,加上王后也在一旁煽風點火,所以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之後,他決定對議員們進行打壓,以擴大自己的權力。另外,大家還要明白一件事:即便是追求這樣一個足以給任何帝王帶來毀滅的錯誤理念,查理國王也一直尋求歪門邪道,而不是採取直截了當的措施。
儘管仔細思考了英西聯姻的事情之後,下議院和百姓們都對這場戰爭的正義性持懷疑態度,查理國王一心想跟西班牙開戰。急不可耐,他通過非法手段籌集了戰爭所需的費用,然後草率興兵,結果在加的斯慘敗——要知道,這可是他登上王位的第一個年頭啊!為了搶劫財物,英軍曾將一支遠征隊派往加的斯 [6] ,但由於行動失敗,他們不得不向國會申請撥款。雙方見面以後,國王很不客氣地告訴議員們,「趕快把錢給他,否則國會沒有好果子吃。」眾議員聽了這話,態度更不客氣,他們乾脆彈劾了國王的寵臣白金漢公爵,理由是他曾多次引發強烈的民怨並造成嚴重的冤案(這一點都沒誣陷他)。國王為了替他解圍,沒等拿到自己所需的錢款就解散了國會。當議員們請求國王三思並寬限幾天的時候,國王回答道:「不行,一分鐘也不能等。」然後,他便開始通過其他途徑撈取錢財,以下就是其中幾種:
他私自徵收桶稅和磅稅 [7] ,可是從法律上講,未經國會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都不得徵收這兩種稅款。他號召沿海城鎮的百姓給一支武裝艦隊提供裝備,並要他們負擔這支船隊三個月的花銷。他還要求民眾一起做貢獻,借給他一大筆錢,至於他會不會償還就很值得懷疑了。如果窮人不肯答應,就會被逼參軍,成為戰士或水手。如果紳士們不肯答應,就會被關進大牢;托馬斯·達內爾爵士、約翰·科比特、沃爾特·厄爾、約翰·赫維寧漢,以及埃弗拉德·漢普登五位先生就是因為不肯從命而被國王的樞密院下令逮捕的 [8] 。他們被關入了監獄,理由只是「國王高興」。後來,人們開始在法庭上嚴肅質疑一個問題:這算不算是違反《大憲章》 [9] 的行為呢?國王這樣做是否侵犯了英格蘭人民的最高權利呢?對此,國王的律師答道:不算。因為侵犯英格蘭民眾權益是錯誤的行為,而國王是不會做錯事的。逆來順受的法官選擇了支持這番有違道德的鬼話。從這時候起,國王與百姓之間就出現了嚴重的裂痕。
出於這些緣故,召集新的國會勢在必行。百姓們敏感地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受到了威脅,便推選那些以堅決反對國王而聞名的人物做議員。可是國王也決意要踢開一切絆腳石,早就不辨是非。國會組織起來之後,他趾高氣揚地向議員們發表了長篇大論的演說,卻只告訴了對方一件事:自己召集他們的唯一目的就是要錢。可是這些議員意志堅決、行事果斷,他們知道自己有能力打壓國王的囂張氣焰,因此並不把他的話放在心上。接著,他們向國王出示了一份文件,其內容包括禁止國王再下令向英格蘭自由民貸款,也不許迫害拒絕貸款的百姓拿錢或將他們打入監獄;還有,國王也不得以特許或特令的形式拘捕任何英格蘭自由民,因為這是違反國家法律、侵犯民眾自由和權利的行為。這份在歷史上占據重要地位的文件就是《權利請願書》 [10] 。起初國王對這項請願做出了回應,企圖把責任推脫得一乾二淨,可是接下來下議院的議員們向國王展現了他們打算繼續彈劾白金漢的決心,驚慌不已的國王這才給出新的答案,說願意接受他們對自己提出的所有條件。然而,他不僅事後多次在這些問題上出爾反爾、少廉寡恥,甚至當時就做出了一件卑鄙虛偽的舉動:他隱瞞了第二次答覆,只把自己第一次給出的答覆公開發表。這樣一來百姓們就會認為國會並沒有打敗他。
此時此刻,為了滿足自己受損的虛榮心,白金漢這個害人精已經把英格蘭同時捲入與法蘭西和西班牙的兩場戰爭里。這麼卑劣的理由、這麼無恥的禽獸,可有時候它們偏偏就能點燃一次戰火!但白金漢命中注定要在這世上做的缺德事也就這麼多了。一天早上,他正打算走出自己的宅子去坐馬車,與他同行的是一位名叫弗賴爾的陸軍上校。趁著他扭頭去跟上校說話的空當,一名行刺者將一把匕首狠狠地刺入了他的心臟。這一切就發生在白金漢家的大廳里。由於白金漢剛在樓上跟幾名法蘭西貴族起過爭執,他的侍從立刻對那些人起了疑心,差點把他們抓住打死。正當眾人亂作一團的時候,真正的兇手拔出劍來,高聲喝道:「是我乾的!」這個人叫約翰·費爾頓 [11] ,是一名信奉新教的退役軍官;他已經逃到了廚房,本可以不費吹灰之力脫身。約翰說自己跟公爵之間沒有任何私人怨懟,殺掉對方只是為國除害。他出手非常精準,因為白金漢只來得及喊了一聲「混蛋」;他剛拔掉匕首,就被桌子絆住,倒地而亡了。
儘管也許有人會覺得這件事一點也不複雜,樞密院卻為了這樁謀殺案,大張旗鼓地調查了約翰·費爾頓。約翰告訴那些人,自己跑了七十英里的路來刺殺白金漢,至於目的自己已經解釋過了。尊貴的多塞特侯爵來到約翰面前,「好心好意」地威脅他:不說實話就把他送上肢刑架;但約翰卻警告侯爵大人說,要是他們真敢這樣做,他就指控侯爵是他的同夥!國王很不高興,迫不及待地想用肢刑架來折磨約翰,然而此時法官們卻發現刑訊逼供有違英格蘭的國法——遺憾的是他們沒能早點發現這一點,於是約翰因謀殺罪而被直接處決了。雖說他為英格蘭除去了一個最放蕩、最卑鄙、最無恥的王宮寵臣,讓這個國家不再受其擺布,但是謀殺就是謀殺,千真萬確,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否認。
接下來,一個非常與眾不同的人物出現了,那就是來自約克郡的貴族托馬斯·溫特沃斯爵士 [12] 。他在議院裡呆過很長時間,信奉專制而傲慢的行為準則,可自從被白金漢侮辱過之後,他的立場就向人民那邊偏移了。國王非常需要托馬斯這樣的人,因為他不僅發自內心地支持國王的事業,而且具備很強的能力;於是國王先是把他封做男爵,後來又讓他當了子爵,並賦予他很高的職務,將他徹底收買了過來。
可是,國會依然存在,而且沒那麼容易被收買。約翰·埃利奧特爵士 [13] 是個偉大的人物,他在遞交《權利請願書》的行動中表現十分積極;在一六二九年一月二十日這一天,他又提出了幾項有力的決議,對國王的幾名主要爪牙表示了強烈反對,並號召下議院議長 [14] 進行投票表決。議長給他的答覆是,「他在其他方面也受制於國王。」說罷,他就要起身離座——按照下議院的規矩,單單這一個動作就代表議長要休會,但霍利斯 [15] 和瓦倫丁 [16] 兩位議員先生眼疾手快地摁住了他。議員們頓時亂成一鍋粥,許多人拿出了武器,一時間到處都是明晃晃的刀劍。此時,這裡所發生的一切已經傳到了國王耳朵里,他命令自己的侍衛長即刻前往下議院,破門進去。可等侍衛長進去的時候,幾項決議已經通過了投票,議會也休會了。沒過多久,約翰·埃利奧特爵士和那兩個把議長按在座位上的議員就被傳喚到了樞密院。由於三人聲稱他們沒必要在議院以外的地方對自己在議院裡說過的話做出解釋,他們被關進了倫敦塔 [17] 。後來,國王來到議會發表了一場演講,宣布解散議員們,還把這些人稱為「毒蛇」——但這一舉動是否給他帶來什麼好處,至少我從沒聽說過。
國王的心胸一向都特別狹窄,加上那三人不肯為自己所做的事道歉,更不肯以此來換取自由,他就再也無法原諒他們的冒犯舉動了。當爵士等人提出由王座法庭 [18] 來審訊自己的時候,國王甚至使用卑鄙手段,把他們在各個牢獄間挪來挪去,好讓提審他們的法令無法通過法律程序送到他們手上。最後,他們終於來到了法庭,被罰了一大筆錢,還被判處入獄,但至於什麼時候獲釋,就要看國王的心情了。後來,約翰·埃利奧特爵士的健康嚴重惡化,他急需換一個能呼吸到新鮮空氣的地方,於是他請求國王放了自己;對此國王給予的回答是他請求的措辭還不夠卑微(牝豬陛下的稱呼給這位國王倒也挺合適)。爵士又讓自己年幼的兒子送上了另一份請願書,他在信中謙卑地提出,如果國王肯讓他出去養病,等痊癒之後自己便會回到獄中;可國王依然沒有理會他的懇求。最後,爵士死在了倫敦塔里,他的子女上書請求將父親的遺體帶到康沃爾,跟家族的先人們葬在一起。國王回答說:「約翰·埃利奧特爵士在哪個教區逝世,就把他的遺體埋在當地的教堂吧。」在我看來,這一切都很符合一位小心眼國王的行事作風。
現在,十二年漫長的歲月過去了,國王始終堅定不移地追求著讓自己騎到人民頭上去的目標。他既不召開國會,也不讓議員們幫他管理國家。就算用一萬兩千冊書捲來為他歌功頌德(表揚他的書籍已經不少了),人們也無法改變或否認這樣一個事實:在長達十二年的時間裡,國王查理一世獨斷專制,不按法律行事,任意掠奪百姓的財物,而且只要有人敢冒險提出抗議,他就會肆無忌憚地對其施以懲罰。現在有一種頗為時髦的觀點,某些人覺得這位國王的統治事業被縮短了,但是我個人必須聲明,我覺得他在位的時間已經相當長了。
在剝奪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勞德 [19] 是國王的得力助手。勞德是個實誠人,見多識廣,判斷力卻不怎麼樣——因為有時候在同一個人身上,學問和理智可能完全不成比例。雖然勞德信奉新教,但他的觀點卻跟天主教徒極為相似,為此羅馬教皇甚至打算封他做紅衣主教,只要他願意接受這項恩惠就行。勞德把誓言、禮服、燃燒的蠟燭等東西看做宗教儀式中至關重要的元素,並往儀式中加入了大量鞠躬和嗅蠟燭的環節。他還把大主教和主教視為某種奇人,並且習慣性地對那些持相反意見的人進行狂轟濫炸式的反擊。因此,當一位名叫萊頓的蘇格蘭教士因為把主教們稱作廢物和人類虛構出來的東西而受罰時,勞德對上帝感激涕零,並陷入了狂熱的愉悅當中。那位教士戴著頸手枷接受鞭打,臉上燙著烙印,少了一隻耳朵,一隻鼻孔也被人割裂了。一個星期天的上午,勞德控告了一位名叫威廉·普林律師,理由是對方跟萊頓教士持有相似觀點。威廉律師被罰款一千英鎊,上了頸手枷,還在兩個不同場合分別被人割掉了一隻耳朵,最後他被判處了終身監禁。巴斯特維克是個內科醫師,他也是先被罰款一千英鎊,接著雙耳都被人割掉了,並在監獄裡度過餘生。有些人會告訴你,這些都是為了勸服他人而使用的溫和手段;而我卻認為更確切地說,它們都是意在恐嚇百姓的伎倆。
有些人會告訴你,在剝奪人民的經濟權益方面,國王同樣採取了溫和手段。但我依然認為它們都是恫嚇人民的花招。他不僅徵收桶稅和噸稅,還任意提高稅款的數額。雖然多年以來壟斷問題已經讓百姓們怨聲載道,可國王還是把壟斷權授予那些肯掏腰包的商人們。他還直接違反法律,對那些拒絕按照牝豬陛下 [20] 的公告辦事的百姓處以罰款。他恢復了不得人心的《森林法》 [21] ,並藉由森林使用權把私人財產據為己有。最惡劣的是,他決定收取一項叫做「造船費」的錢款,也就是用來供養艦隊的錢,而且不僅是沿海城鎮,全英格蘭各個郡縣都要出錢——因為他發現在歷史上的某些時期內,所有的郡縣都繳納過造船費。這筆造船費引發了百姓們的強烈不滿,倫敦市民約翰·錢伯斯拒絕拿出自己的那一份,於是市長大人把他關進了監獄,卻反被約翰告上了法庭。塞伊勳爵像個真正的貴族,也拒絕繳納這筆錢。不過,在「造船費」的反對者當中,最勇敢、最優秀的人物則要數白金漢郡的貴族約翰·漢普登 [22] 了。他是約翰·埃利奧特爵士的密友,國王徵收造船費的時候,他正跟下議院的那群「毒蛇」坐在一起議事。這件案子被提交至財務法院,由十二位法官來審理。國王的律師們故技重施,聲稱收取造船費不可能是錯誤的,因為國王不可能犯錯,不論他怎樣努力去嘗試犯錯都一樣——的確,這十二年來他還真是千方百計地嘗試犯錯啊!有七名法官認為這個觀點非常正確,漢普登先生必須交錢;另外五名法官則認為這個觀點錯到家了,漢普登先生無需交錢。結果,國王大獲全勝(他是這麼認為的),但他的成功也讓漢普登變成了全國最受歡迎的人物。現在事情演變成這樣糟糕的狀態,許多正直的英格蘭百姓都感到在國內呆不下去了,他們漂洋過海,移居到了美國的馬薩諸塞灣。據說漢普登本人及其親戚奧利弗·克倫威爾 [23] 也打算跟隨這樣一群人乘船離開,可是他們才剛剛登船,就讓一紙公告給攔住了。公告聲稱,商船船長未經王室特許不准攜帶此類乘客出海。可是,唉!要是國王放走他們,或許倒是件好事呢!總而言之,這就是英格蘭當時的狀況。至於蘇格蘭,就算是一個掙脫束縛的瘋子,干出的壞事也不會比勞德在那兒做的更多。他不遺餘力地強迫蘇格蘭人民接受自己對主教的看法,還有自己的宗教教派、禮節儀式等(一開始國王只是暗中協助他,但後來也親自出馬了),搞得當地百姓怒不可遏。為了保存自己的教派,他們建立起一個名為「神聖誓約 [24] 」的宗教組織,並在全國範圍內發動武裝起義。他們召集了所有的同伴,通過擊鼓來祈禱、布道,每天兩次;他們歌唱讚美詩,並在詩中把敵人比喻成自己聽說過的一切妖魔鬼怪;他們立下莊重的誓言,要用寶劍取走敵人的性命。起先,國王試圖用武力解決問題,後來改成了談判,然後他建立起一個蘇格蘭國會,可是一點效果都沒有。接著,國王試著讓斯特拉福德伯爵來幫忙;這位伯爵不是別人,正是以前的托馬斯·溫特沃思爵士,他做爵士的時候曾經管理過愛爾蘭。他在當地採用的也是極其專制的統治辦法,不過還是給那裡帶來了益處和繁榮。
斯特拉福德和勞德贊同以武力鎮壓蘇格蘭百姓,但其他參與議事的貴族們則認為最終還是得建立國會;國王很不情願地接受了後者的建議。於是,一六四零年四月十三日,人們看到了這樣一個奇特的景觀:一批議員出現在威斯敏斯特。這個國會被稱作「短期議會 [25] 」,因為它延續的時間非常短暫。正當議員們面面相覷,不知道誰敢開口說話的時候,一位皮姆先生 [26] 站起身來,向大家陳述了國王十二年以來的違法行徑,以及他給英格蘭造成了怎樣糟糕的局面。有了皮姆先生這個偉大的先鋒,其他議員也鼓起勇氣,暢所欲言,道出事實,儘管這花費了他們不少耐心,還要竭力保持平靜。國王有點害怕,便派人傳話說,如果議員們肯給他一筆錢供他支付某些費用,他就不再徵收造船費。雙方為這個問題爭論了兩天;後來,由於議員們拒絕在國王既不接受調查也不肯給出承諾的情況下答應他所有的條件,國王便解散了他們。
可是人們很清楚國王非馬上組織起一個國會不可,國王自己也開始察覺到這一點,儘管現在為時已晚。於是,九月二十四日這天,國王召集了一支軍隊到約克郡鎮壓蘇格蘭人民,可是他的士兵和英格蘭其他百姓一樣苦悶不安,於是國王將上議院的貴族們叫到約克郡,並告訴他們,自己要建立起一個新的國會,並要求議員們在十一月三日那天集合起來。此時「神聖誓約」的人馬已經強行闖入了英格蘭境內,還占據了幾個出產煤炭的北方郡縣。由於缺了煤炭什麼都做不成,再加上對手因絕望而激情高漲,國王的士兵根本無法有效地壓制他們,於是國王開始考慮跟蘇格蘭人談判。與此同時,那些北方郡縣向「神聖誓約」支付了一筆錢,要求他們老實點,不要打煤炭的主意。
關於短期議會的歷史到此就結束了。下面我們來看看長期議會 [27] 都干過哪些值得紀念的事情。
第二部分
一六四零年的十一月三日,長期議會的議員們聚集在了一起。同一個星期,斯特拉福德伯爵也從約克郡回來了,他非常敏感地意識到這群勇敢堅定的國會成員對自己沒有半分好感,因為他不僅背棄了人民為之奮鬥的事業,還親自上陣,處處跟人民的權利自由作對。為了安慰伯爵,國王告訴他議員們「不會傷害他一根頭髮」。可是就在第二天,下議院的皮姆先生就以叛國罪為名鄭重其事地彈劾了斯特拉福德伯爵。伯爵很快就被捕入獄,從他引以為傲的人生頂峰跌落下來。
三月二十二日,伯爵等著別人把他帶到威斯敏斯特廳 [28] 受審。儘管他病得厲害,還要忍受著劇痛的折磨,可他在自我辯護時表現出的過人才能和威嚴氣勢,讓人們懷疑他會真的勝訴。然而,審訊進行到第十三天的時候,皮姆向下議院出示了一份抄錄文件,內容是某次會議的記錄。這份文件是年輕的哈里·文爵士 [29] 在他父親(文首相,曾跟伯爵坐在同一個會議桌旁)的紅色天鵝絨櫃櫥里找到的。斯特拉福德在文件中清清楚楚地告訴國王,他已經擺脫掉所有的法律束縛和政府職責,可以任意擺布自己的人民了;伯爵甚至還補充道:「您在愛爾蘭還有一支軍隊,您可以派他們去迫使這個國家臣服。」雖然沒人說得清「這個國家」一詞指的究竟是英格蘭還是蘇格蘭,但國會卻一口咬定伯爵意指英格蘭;這就是叛國行為了。於是下議院當堂決定提出一個剝奪公權的法案,這樣就能宣布伯爵叛國罪名成立了;這方法比以彈劾的名義繼續審訊要好,因為彈劾伯爵需要先證明他的確有過叛國行為。
於是,一份法案很快出爐,得到下議院絕大多數人的贊同之後,議案遂被提交至上議院。由於無法確定這份議案能否得到上議院和國王的批准,皮姆便向下議院的議員們透露,說國王和王后兩人正跟軍官們密謀調動士兵轄制國會,還打算帶領兩百士兵進入倫敦塔,好讓伯爵逃走。國王跟軍隊勾結的事是一個勳爵的兒子抖落出來的,勳爵父子倆都叫做喬治·戈林 [30] 。這兒子是個壞蛋,本來也是陰謀的參與者之一,後來才投誠的。其實國王已經批准讓這兩百人進入倫敦塔,如果不是一位名叫鮑爾弗的勇敢的蘇格蘭長官拒絕放行,這些人就進去了。這些事情被公諸於眾之後,許多百姓在國會大廈外面掀起暴亂,大喊大叫著要處決斯特拉福德伯爵,因為他是國王欺壓百姓的主要幫凶之一。就在大家群情激奮的時候,那項議案得到了上議院的批准,並送到了國王面前請他拍板。同時送來的還有另外一份議案,規定未經議員同意,當時的國會就不能解散或休會。儘管國王對伯爵並沒有太深的感情,但他也不是不願搭救這位忠誠的奴僕;他只是有些不知所措而已。不過最終他還是同意了這兩份議案,雖然在內心深處他認為那份對斯特拉福德伯爵不利的議案既不合法也不公正。伯爵曾給國王寫信稱,說自己甘願為他而死,卻沒料到這位尊貴的主人竟會如此輕易相信自己說的是真心話;因此,公爵一得知自己的命運,便將手放在心口說:「千萬別相信王者的話!」
國王辦事一向拐彎抹角、拖泥帶水,他花了整整一天時間,給上院議員寫了封長度為一頁稿紙的信,讓年輕的威爾斯親王把它送了過來。他在信中懇求對方勸勸下院議員,「讓那個可憐人在嚴密的監禁下度過一生,直到自然死亡」。在這封信的附言中他又說,「要是他非死不可,那就做做好事,把刑期推遲到周六。」如果說先前伯爵的命運還有些許變數的話,那麼國王這份卑微而吝嗇的求情已足以一錘定音。第二天,即五月二十日,伯爵就被人帶往倫敦塔山處死了。
勞德大主教,就是那個特別喜歡切人耳朵、割人鼻孔的傢伙,現在也被囚禁在了倫敦塔。當伯爵從他的窗前經過,準備前往刑場的時候,勞德依照伯爵的請求,在窗口為他獻上了祈禱。這兩人是親密無間的戰友,都堅決地站在國王的戰線上。伯爵曾在二人掌權的時候給勞德寫信稱,讓拒絕繳納造船費的漢普登先生在公開場合遭受鞭刑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可是,那些耀武揚威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伯爵帶著尊嚴和英雄氣概踏上了不歸路。監獄長官擔心人們會把伯爵碎屍萬段,便建議他坐進一輛停在倫敦塔大門處的馬車,但是伯爵回答說,對他而言,死在斧頭下面跟死在百姓手中並沒有什麼區別。就這樣,他踏著堅定的腳步,帶著莊嚴的神情繼續前進,從眾人面前經過的時候,他還不時向對方脫帽致意;人群鴉雀無聲。伯爵在絞刑架上發表了一通演講,稿子是他事先準備好的幾條筆記(伯爵被砍頭以後,那張紙還擺在原地)。後來,行刑者一斧子下去,伯爵就身首異處了,終年四十九歲。
處死伯爵這項英勇無畏的舉動,還有議員們提出的其他著名議案,這一切的根源其實都是那位長期公然濫用職權的國王(就像過去一樣)。所有涉及以非法形式向人民徵收造船費等款項的地方管理者和其他官員都落了個「失職」的名聲。漢普登的判決書被撤銷,判他有罪的法官們被迫繳納了大筆保證金,表示願意接受國會做出的一切決定。其中一名法官被捕入獄;當別人來捉拿他的時候,他還在高等法院裡安坐。勞德也遭到了彈劾,那些被人割耳裂鼻的受害者則成功獲釋。國會還通過了一項議案,規定每三年召開一次議會;如果國王及其官員沒有下令召開,則由議員們自行集合開會,這是他們自己的權利與權力。人們為這些喜訊張燈結彩,還舉行了盛大的慶祝活動,全國上下一片沸騰。毋庸置疑,議員們也利用了百姓的激動情緒,並不擇手段地擴大其影響;但是大家應該始終牢記一點:在這漫長的十二年中,國王的確不遺餘力地嘗試研究自己是否真的會做錯事。
這段時間以來,宗教人士一直在高聲疾呼,稱主教不該在議院占據一席之地。這引來了蘇格蘭人民的強烈反對,英格蘭百姓對此也看法不一。考慮到這個,再加上對議員們將會廢除絕大多數稅收的愚蠢期望,有些人的立場竟時不時地動搖了起來,偏向了國王那邊。
我堅信,在這段時間,或者說在他生命中大多數日子裡,如果國王能夠獲得任何頭腦正常之人的信任,他就可以拯救自己、保住王位。可是,英格蘭的軍隊才剛一解散,他就又像以前那樣,跟官員們狼狽為奸了:幾名官員起草了一份對國會領導人不利的請願書,國王在文件上簽字同意;這成了他與官員勾結的確鑿罪證。蘇格蘭軍隊解散還不到四天,國王就去了愛丁堡——以當時條件來說,這個速度算是相當快了——他又耍起陰謀詭計,而且這一次幹得非常隱秘,以至於人們很難判斷他的真正目的是什麼。有人認為國王是想拉攏蘇格蘭議員,這一點他的確做到了:許多蘇格蘭貴族和掌權者收受了國王的禮物和恩惠,歸入了他的帳下;還有人覺得國王是想搜尋證據,證明英格蘭的國會領導投敵叛國、找蘇格蘭人來幫助他們。可不管國王到蘇格蘭的目的是什麼,他這一趟都基本白跑了。當時,蒙特羅斯伯爵 [31] 因圖謀不軌而正在蹲監獄,此人膽大包天,國王在他的唆使下,居然企圖綁架三位出逃的蘇格蘭勳爵。英格蘭國會的某個國會委員跟在國王身後監視著他,把此次「事件」(他是這樣稱呼它的)記錄下來交給了議員們。這在國會中又掀起了一陣軒然大波,議員們為自己的人身安全憂心忡忡,不過也可能他們只是裝裝樣子而已。這些人給總指揮官埃塞克斯伯爵 [32] 寫了封信,要求對方派人保護自己。
除此之外,國王還可能在愛爾蘭也設下了陰謀。不過人們並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也許他是想拉攏愛爾蘭人想瘋了,就幫助他們發動了一場起義;王后很可能也參與其中。不管這些是真是假,愛爾蘭人的確興起了一場兇殘而野蠻的叛亂;在這次謀反活動中,他們還在當地教士的慫恿下,對部分英格蘭民眾施以暴行,男女老少都未能倖免。若非目擊者賭咒發誓,沒有人會相信這等慘絕人寰的事竟是真的。這次暴亂中是否真有一兩千新教徒被謀殺,我們不得而知;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其殘暴程度絲毫不亞於史上任何一場野蠻民族間的廝殺。
國王從蘇格蘭回到國內,決定放手一搏,為贏回自己失去的權力做一番掙扎。他相信,通過賄賂和施恩,蘇格蘭人是不會反對他的。倫敦市的市長大人盛宴款待了國王,讓他以為自己能夠重新得到英格蘭國民的愛戴。可是,要想湊夠一個國家的人口數目,就要好多好多市長大人加在一起才行。國王很快就發現自己想錯了。
可是,早在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之前,皮姆、漢普登等人就用一份文件激起了議員們對國王的強烈反對。這份著名文件叫做《大諫章》 [33] ,裡面揭露了國王的種種不法行徑,但是把導致這些行為的罪名都扣在了國王那些壞心腸的謀臣頭上。直到這份文件獲得了國會的認可、被送至國王面前的時候,國王依然認為自己有足夠的實力來解除鮑爾弗管理倫敦塔的職務,讓一個道德敗壞的混蛋來取代他。可是下院議員馬上對此表示反對,國王只得作罷。就在這時,長期以來反對主教的呼籲聲進一步高漲。年邁的約克大主教在去往上議院的途中還險些丟了性命——一群暴民捉住了他,對他拳打腳踢、一頓猛揍,因為這傢伙實在蠢到家了,居然去呵斥一名正在高喊「主教滾開」的小男孩。於是,約克主教派人把城裡所有的主教都請了過來,要他們在一份申訴書上簽名,說既然以後他們再也無法在保證生命安全的情況下前往國會履行職責,那麼在他們缺席期間國會做出的一切舉動都是不合法的。主教們請國王把這份申訴書交給上議院,國王照做了。結果這幫主教集體遭到下議院的彈劾,被關進了倫敦塔。
然而國王非但沒有從這件事中得到警示,相反,由於國會中存在一些溫和黨派人士,對這些激烈手段表示反對,國王的膽子也大了起來。一六四二年一月三日,他採取了人類歷史上最魯莽的行動。
國王沒有徵求別人的意見,就自作主張把首席檢察官派往上議院,控告某些議員犯了叛國罪,其中包括金博爾頓勳爵 [34] 、亞瑟·哈茲爾里格爵士 [35] 、登齊爾·霍利斯,約翰·皮姆(由於他手握重權,體格健壯,人們都叫他皮姆王)、以及約翰·漢普登、威廉·斯特羅德 [36] 等人 [37] 。他們都是深受百姓愛戴的國會領導,但國王對其深惡痛絕。他命人進入這些人的住宅,查封了他們的文件。與此同時,他還派信使到下議院去,要求議員們立刻把這五位先生交出來。議員們的回應是:只要對方能說出控告五位先生的合法理由,他們自然會現身的。接著,眾人就當場休會了。
第二天,上院議員派人進城稟告市長大人,說國王侵犯了他們的特權,大家一舉一動都沒有安全感。接下來,由於未能逮捕那五名議員,國王便親自來到了上議院,與他同行的還有全體侍衛和兩三百個貴族及士兵,大多數人都帶了武器。國王讓這些人留在大廳,只在侄子的陪伴下進入了議院。他脫掉帽子,向議長的位子走去。議長 [38] 起身離座,國王則站在座位前,不動聲色地環視四周。片刻過後,國王才說自己是為那五名議員而來。見沒人接茬,國王便喊出了約翰·皮姆的名字。還是沒人答話,國王又叫出了登齊爾·霍利斯的名字。回答他的依舊是一片沉默,國王便問議院議長,那五個議員在什麼地方?議長雙膝跪地,勇敢地回答說,自己是議院的奴僕,除非有議院的命令,否則自己什麼都沒看見,什麼都不會說。國王聞言後更受打擊,便說自己要親自搜查,因為那些人犯了叛國罪。他拿上帽子,在議員們的竊竊私語中離開了。
得知這一切之後,外面的人立刻著手行動起來,其速度快得無法用語言描述。為了安全起見,那五名議員已住進了位於市內科爾曼街的一棟房子裡。那裡整晚都有人替他們站崗放哨;事實上,整座城市到處都有人手持武器把守警戒,就像一座軍營似的。到了上午十點,國王已經被自己的所作所為嚇住了,他只帶了六名勳爵來到市政廳,對百姓發表了一通演講,希望他們不要窩藏那些被他指控為賣國賊的人。到了第二天,他又發布公告緝捕那五名議員,可國會根本沒把這當回事兒。五天以後,他們興師動眾,以非常隆重的禮節將這五名議員請到了威斯敏斯特。到了這時,就算國王不為自己的安全著想,他也被自己的魯莽行事嚇得心驚肉跳;於是他帶著王后和兒女,離開懷特宮逃到了漢普頓宮 [39] 。
五月十一日這天,那五名議員昂首挺胸,在人們的簇擁下坐船一臉肅穆地來到威斯敏斯特。河上到處都是船,把水面都給遮住了。駁船滿載著全副武裝的士兵,把五位議員團團圍住,隨時準備不惜一切代價保護他們。一大批民兵在其指揮官斯基龐 [40] 的帶領下沿著斯特蘭德街行進,以便在必要之時為這支小小艦隊提供幫助。他們身後則是一片人山人海,把街道都給堵住了;眾人不斷高喊著反對主教和羅馬天主教徒的口號,經過懷特宮的時候,他們還不無輕蔑地嚷道:「國王陛下怎麼樣了?」上議院外面人聲鼎沸,裡面倒是鴉雀無聲。皮姆先生站起身來,對議員們講述了城內百姓盛情歡迎他們的場面。聽了他的描述後,議員們立刻把那些治安官請進來表示感謝,並懇求指揮官斯基龐能每天帶領民兵團把守下議院。後來,四千名士兵騎著馬從白金漢郡趕來,主動要求加入保衛下議院的行列。他們還帶來了一份請願書要呈交國王,對漢普登先生所受到的傷害表示抗議,因為漢普登是他們的同鄉,且深受百姓愛戴與敬仰。
國王動身前往漢普頓宮的時候,跟隨他出城的隨駕侍衛和貴族將其一路送至泰晤士河畔金斯頓區。第二天,迪格比勳爵乘著六駕馬車,從漢普頓宮捎來了國王的話,說他同意接受這些人的保護。議員們說此舉無異於向整個王國宣戰,於是迪格比勳爵逃到了國外。議員們很清楚,國王老早就開始變著法子動用武力來對付他們了,而且他還偷偷派紐卡斯爾伯爵到赫爾 [41] ,對當地的一座存有重要武器和火藥的軍用倉庫加以保護;因此他們立刻把精力全部集中到控制國家軍事力量上來。在那個時代,每個郡縣都擁有各自的彈藥庫,以供當地的民兵團或自衛隊存放武器跟火藥。於是,議員們提出了一項議案,要求給予國會任命各郡首席治安官——也就是那些民兵的指揮者——的權力(截止到此時,這個權力一直歸國王所有);國會有權將國內所有要塞、堡壘及警衛部隊交給議員們信任的地方官吏掌管。此外他們還通過了一項法令,剝奪了主教們的表決權。國王同意了那項議案,但是儘管他說自己很願意指派那些國會向他推薦的人選,他還是拒絕交出郡首席治安官的任命權。當彭布羅克伯爵詢問國王,他是否會在這個問題上姑且妥協時,國王回答道:「上帝作證,絕對不會!」結果,他就跟國會開戰了。
國王年輕的女兒 [42] 早就跟奧蘭治親王訂了婚。於是,王后以送她到未婚夫的國家為藉口,也安全地離開了英格蘭,但實際上她的目的是通過典當皇家珠寶來召集一支支持國王的軍隊。由於海軍事務大臣身體欠佳,下議院便提名沃里克伯爵來代行其職,為期一年。國王本想任命另一個貴族,但下院議員對此不予理睬。結果,沃里克伯爵未經國王批准,就當上了海軍事務大臣。國會還直接向赫爾的官員下達命令,要求將那座軍用倉庫遷移至倫敦;國王則徑直去了赫爾,打算親自掌管那個倉庫。但是赫爾市民不肯讓他進城,地方官也不肯讓他進城堡。這時議員們也已作出決定,但凡上下議院通過的內容,即便國王不肯同意,也照樣可稱為法令,而且跟那些經由國王批准的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國王自然對此表示抗議,還發出通告,說人們無需遵守這樣的法令。在參議院多數成員及許多下院議員的照料下,國王在約克郡安頓下來。大法官帶上國璽投靠國王之後,議員們又做出了一枚新的國璽。這個時候,王后派來了一艘滿載武器和彈藥的船,國王也寫信向別人借高利貸。與此同時,議員們則組織起二十個步兵團和七十五個騎兵部隊,百姓們也自願拿出現款、金銀和大大小小的珠寶首飾來資助他們——已婚婦女甚至把自己的婚戒都捐了出來。任何議員,只要能從自己任職的地區召集起軍隊或軍團,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指定士兵們的服裝樣式和色彩,這支軍隊也由該議員指揮。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奧利弗·克倫威爾組織了一隊騎兵 [43] ——他們意志堅定、裝備優良,史上最優秀的士兵大概就是這樣了。
在部分行動中,這批史上著名的議員偺越了以前的法規和習俗,向那些煽動暴亂的民眾團體做出妥協、提供幫助,某些人由於跟那群受人愛戴的領導者意見不一,還被議員們蠻橫地關進了監獄。但是話說回來,大家應該永遠記住:是國王為所欲為長達十二年在先;如果不先給這十二年畫一個句號,就沒有人能將那個時代導回正軌。
第三部分
國王查理一世和長期議會之間大動干戈,進行了將近四年的內戰 [44] 。要想把這場戰爭完全記錄下來,足可以寫滿好幾本書,而且每本都是大部頭,因此,我就不再多費唇舌來講述它的細節了。英國的老百姓又要在自己的國土上同室操戈,真是件讓人難過的事;不過,雙方都很講究人道、克制和榮譽,這還是能讓人感到幾分安慰的。跟國王手下的士兵(這些傢伙參戰就是為了賺錢,根本不在乎戰爭的起因)相比,國會一方的戰士在這些方面的表現要優秀得多。可是國王軍隊中的貴族和鄉紳作戰勇猛,對國王忠心耿耿,讓我們不得不為其行為獻上最崇高的敬意。其中有許多天主教徒,他們之所以站在國王這邊,是因為王后對天主教的虔心信奉。
假如國王是個心胸開闊的人,那麼他也許就能慧眼識珠,重用其中一些勇士,讓他們來指揮軍隊。然而事實剛好相反,他依然死死抱著王權高於一切的老想法,把權力交給了自己的兩個侄子——魯珀特親王 [45] 和莫里斯親王 [46] ;他們都是王室後裔,千里迢迢從國外趕來幫助國王。要是這兩個人不攙和,或許反而對國王比較有利,因為魯珀特親王是個辦事衝動急躁的傢伙,他腦子永遠只有一個念頭:衝上戰場,把身邊的敵人打得落花流水。
國會大軍的總指揮是埃塞克斯伯爵 [47] ,他既是一名勇敢的軍人,也是一位富有正義感的君子。就在戰爭爆發前不久,某些愛管閒事的法學院學生和喧鬧的士兵、店老闆及其學徒、還有大街上的平民百姓在威斯敏斯特產生了些許磨擦。由於學徒的頭髮都比較短,國王的支持者們便將那群人喚作「圓顱黨 [48] 」,那些人則反過來把對手稱為「騎士黨 [49] 」以示反擊,意思是這夥人明明做事張狂跋扈,卻偏要裝出一副十足的軍人風範來。如今人們開始用這兩個詞來區分內戰雙方了。保皇派還把國會旗下的士兵稱為「反賊」、「流氓」,國會那邊的人則一面把對方叫做「惡棍」,一面以「聖徒」「正直者」自居。
戰爭終於在朴茨茅斯市爆發;在那裡,那個雙面叛徒戈林又一次偏向國王的立場,不想卻被國會的軍隊圍困在城中。於是,國王發布公告,說埃塞克斯伯爵及其手下官員都是叛徒,並號召忠於自己的臣民帶上武器,於八月二十五日到諾丁漢來跟自己會面。可是到了那一天,來找他的忠實臣民寥寥無幾,再加上當時天氣陰沉、狂風大作,連王室旗幟都被颳倒了,整個過程都顯得慘兮兮的。接著,在班伯里附近的紅馬谷、布倫特福德、迪韋齊斯、查爾格雷夫場(漢普登先生在此戰中一馬當先,率軍殺敵,結果身負重傷,不到一星期就去世了)、紐伯里(國王陣營里最優秀的貴族之一、福克蘭勳爵 [50] 在此戰中犧牲)、萊斯特、內斯比、溫切斯特,還有約克郡附近的馬斯頓荒原、紐卡斯爾,以及英格蘭和蘇格蘭的許多地方,都發生了重要的交戰。在這些戰役中,雙方都有勝有敗;這一次,國王大獲全勝;下一次,又換成國會凱旋而歸。但是絕大多數繁華的重要城鎮都反對國王;當倫敦需要加強防衛的時候,社會各階層人士,上到王公貴婦,下至男女勞工,全部一齊動手努力工作,大家都心甘情願、幹勁十足。國會那邊最有名的領導人是漢普登、托馬斯·費爾法克斯爵士 [51] ,還有最出類拔萃的奧利弗·克倫威爾及其女婿艾爾頓 [52] 。
對百姓而言,整場戰爭勞民傷財,不僅讓他們恨得咬牙切齒,還使其倍感痛苦,因為幾乎所有的家庭都因戰爭出現了裂痕:有的家庭成員支持一方,有的則力挺另一方。總之人們翹首以盼,一次又一次渴望著和平的降臨。雙方陣營里也各有一些有識之士,希望能阻止這場戰爭。於是,國會派人來跟國王議和了。他們分別在約克、牛津(國王自己在這裡組織了一個小小的國會),以及阿克斯布里奇三個地方舉行了會談,但是最終無功而返。在這幾次談判過程中,國王面臨著重重困難,但他依然將自己的才幹發揮得淋漓盡致。他勇敢、沉著、頭腦冷靜,且不乏智慧,可他始終未能擺脫性格中的老毛病,嘴裡連半句實話都沒有。歷史學家克拉倫登勳爵 [53] 是國王最忠實的崇拜者之一,他認為國王曾不幸對王后許諾,說未經她的同意自己絕不跟對方和解;而這個保證必將被國王反覆拿來做推托之詞。國王向來說話不算數,什麼時候都一樣。為了金錢,他跟雙手沾滿鮮血的愛爾蘭叛軍簽署了休戰協議,還邀請對方的兵團幫助自己對抗國會。在內斯比戰役 [54] 中,國會軍找到了國王的秘密櫥櫃,裡面藏著他和王后之間的來往書信。國王在信中清清楚楚地告訴她,自己只是假裝賞識那些「雜種」議員,佯稱要跟他們談判,藉此騙取對方的信任。現在,他對議員們的稱呼已經由原先的「毒蛇」升級為「雜種」了。議員們還發覺,國王早已跟洛林公爵私下勾結,目的是得到一支一萬人馬的外國軍隊。計劃受挫之後,他又派自己忠心耿耿的友人格拉摩根伯爵 [55] 到愛爾蘭去,和當地的天主教勢力達成秘密協議:對方答應派一萬名愛爾蘭士兵給他;作為回報,國王將對天主教提供大力支持。當時的愛爾蘭發生過許多小規模戰鬥,一名好戰的愛爾蘭大主教就在一次衝突中被殺,人們在他的馬車裡發現那份協議之後,國王可恥地否認了一切,還在那位忠誠的伯爵朋友遭到叛國罪的指控時拋棄了對方。更卑劣的是,國王用自己高貴的手交給伯爵一份密令,上面卻有些許空白不曾填寫,明顯是為了給自己留條退路。
最後,在一六四六年四月二十七日這天,國會大軍從四面八方圍困了牛津市,並逐漸逼近了過來。身在城內的國王意識到自己必須立刻逃走,一秒鐘都不能耽擱。於是,這天夜裡,國王改變髮型和鬍鬚的樣式,換了僕人的衣服,背後繫著斗篷騎馬奔出了城外,身邊只有一個對他忠心耿耿的僕人和一名熟悉道路的當地牧師做為嚮導。國王一路朝倫敦的方向疾馳,但跑到哈羅之後,他改變了計劃,轉而向蘇格蘭軍營奔去——至少表面看來是這樣。由於蘇格蘭士兵已經受邀前來幫助國會軍隊,所以當時的英格蘭境內有大批他們的人馬。國王幹什麼事都特別喜歡耍花招,因此很難確定他這樣做的用意是什麼。可是不管怎樣,他確實這樣做了,並找到蘇格蘭大將軍利文伯爵 [56] ,向他投降。伯爵彬彬有禮地接待了這名犯人。國會與蘇格蘭當局就如何處理國王進行了協商,雙方一直商量到第二年二月。後來,鑒於國王既不肯答應國會將那箇舊的民兵火藥庫出讓二十年,也不肯答應蘇格蘭承認「神聖盟約」的合法性,蘇格蘭不得不交出了國王,換取了一大筆錢作為他們施援的回報和士兵的報酬。國會指派幾個人帶走國王,把他送到他自己的一座宮殿里,即位於北安普敦郡奧爾索普群島的霍姆比宮。
沒等到這場內戰結束,約翰·皮姆就去世了。人們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57] 為他舉行了隆重的葬禮——這些榮耀都是他所應得的,因為他和漢普登二人為英格蘭百姓爭取權利自由立下了汗馬功勞。戰爭剛結束沒多久,埃塞克斯伯爵就因在溫莎森林裡獵鹿的時候受熱過度而病逝了;人們以同樣隆重的儀式把他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關於那個勞德大主教我已不想再提,可是又不得不提:他在戰爭結束以前就被人送上絞刑架處死了。對他的審訊持續了將近一年之後,人們還無法確定控訴他的罪名是不是相當於叛國罪——這項最殘暴的君王們最喜歡使用的可惡罪名。國會還提出了一項剝奪公權法案來對付他。勞德是一個對他人懷有深刻偏見的害人精,而且如你所知,他酷愛割耳裂鼻之刑,受害者不計其數。但是他在臨刑前表現得十分平靜,正如一位勇敢無畏的老先生。
第四部分
一旦控制住國王,國會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處理掉軍隊,但奧利弗·克倫威爾在軍中的權力變得越來越大了。這不僅僅因為他具備高超的才幹和勇氣,還因為他用一種類似蘇格蘭清教教徒的方式,立誓要坦誠待人並言出必行,這讓他在士兵之間受到極大的歡迎;他們對主教們的厭惡程度不亞於他們對教皇的。不過鑒於那時候的士兵、鼓手和號手都有動輒就發表冗長布道和演說的惡習,我無論如何也不會加入到那支軍隊里去。
那麼如果這樣一支軍隊空閒下來,誰能保證他們不會說國會的壞話甚至反抗國會呢?國會對此也不確定,於是議員們決定解散大半士兵,並把剩下的派往愛爾蘭平亂;如此一來,英格蘭本土上就只剩下一支規模很小的軍隊了。但士兵們並不同意被解散,除非國會答應他們的條件。當他們發現國會打算強行解散軍隊時,軍隊自作主張,做出了一個相當出人意料的舉動:在四百個騎兵的陪伴下,一個名叫喬伊斯的下級騎兵軍官在一天夜裡闖進國王位於霍爾姆比宮的房間,他一手拿著帽子一手拿著手槍,勒令國王跟他走。國王倒是不介意,只是要求喬伊斯應該在第二天早晨公開要求他這麼做。於是第二天一早國王就來到宮殿台階的最上面,身邊滿是他自己的手下和國會指派的護衛,當著這些人的面國王問喬伊斯:「你有什麼權力帶我走?」對此喬伊斯回答道:「軍隊給我這樣的權力。」「你有任何書面命令嗎?」國王接著問。喬伊斯指了指那四百騎騎兵:「這就是我的命令書。」「好吧,」國王笑著說,「我從來沒讀過這樣一份命令書,但它的內容的確清晰明了。這真是一群優秀的紳士,我很久沒享受到這樣的人的陪伴了。」喬伊斯問國王他想住在哪兒,國王說紐馬基特,於是他們——連同那四百個騎兵——就朝紐馬基特奔去。對此國王笑著說,他可以跟喬伊斯或任何一個騎兵換班,騎馬到哪兒都行。
在這個時候,我認為國王的確相信軍隊還是站在他這一邊的。當費爾法克斯將軍、奧利弗·克倫威爾和艾爾頓前來勸他回到國會的監管之下時,他就是這麼回答的。他願意保持現狀,而且態度相當堅決。當軍隊逐漸逼近倫敦並企圖以此威脅國會妥協時,國王也跟著去了。英格蘭的存亡竟然取決於一群全副武裝的士兵,這可真是可悲可嘆。不過眼下正是國王生命中的重要時刻,他當然選擇支持軍隊而不是試圖控制他的國會,儘管後者有更加合法的權力和理由。不過在此我必須補充一點,那就是在如何對待國王的問題上,軍隊的確比國會更加友善恭敬:他們不但允許國王保留自己的僕從、在多個宅子裡參加奢華的宴會,還准許他前往雷丁附近的卡弗舍姆府看望他的孩子並與之度過兩日的時光。相比之下,國會卻對他非常苛刻,他們只允許他外出騎馬和打球。
實際上,即使在這個時刻,如果國王能夠博得人們的信任,那麼他有可能還有救。就連奧利弗·克倫威爾都明確地說,除非國王享有他應有的權利,否則沒人能夠安心度日。他對國王還算友善;當查爾斯與孩子們團聚的時候,奧利弗也在場,並因那種令人憐憫的場面而深受感動。他時常面見國王;國王搬進漢普頓宮之後,他還經常與他一起在宮殿的長廊和怡人的花園中散步、交談。對克倫威爾來說,這一切其實都威脅著他在軍中的威信和地位。然而國王依舊在暗地裡希望能夠取得蘇格蘭人的幫助;當他確定要加入蘇格蘭人的時候,他立刻疏遠了他的新朋友們和軍隊,並告訴軍官們他們沒有他就不行。而且,就在他許諾克倫威爾和艾爾頓說只要他們肯幫他奪回原先的地位,他就讓他們成為貴族的同時,他還在給王后的信中寫他打算絞死他們。後來克倫威爾和艾爾頓均宣稱他們早就被私下告知了這封信的存在;它被縫在馬鞍里,將在某一天晚上被送往霍爾本的「藍野豬」旅店,從那裡再前往多佛爾。於是克倫威爾和艾爾頓假裝成普通士兵找到那裡,他們坐在旅店院子裡喝酒,直到一個拿著馬鞍的男人出現在那個地方;他們用刀子打開馬鞍,便發現了那封信。我覺得這個故事非常可信,因為奧利弗·克倫威爾曾告訴國王的一個忠僕說國王不值得信任,如果他出了什麼事的話,國王絕對不會幫他。然而,即使在那之後,克倫威爾依舊信守對國王許下的諾言。當他得知一些士兵密謀抓住國王時,他立刻通知了他。我相信,克倫威爾誠心誠意地希望國王能夠逃到海外,這樣他就能輕鬆地擺脫他了,而不是增添更多的麻煩和風險。顯而易見的是,奧利弗本人跟軍隊的關係也沒好到哪到哪:一些部隊強烈反對他和所有支持他的人,以至於奧利弗不得不當著自己部隊的面槍決了一個人,以儆效尤。
收到奧利弗的警告之後,國王急忙逃出了漢普頓宮;猶豫了良久之後,他最終來到位於懷特島的卡里斯布洛克城堡。一開始,他倒是還算自由自在,可即使在那兒他還假裝遵守同國會的協定,同時暗地裡和蘇格蘭官員通信,叫他們派一支軍隊南下至英格蘭幫他奪回王位。這種串通蘇格蘭的行為打破了他與國會的協定,於是國會就將他貶為囚犯。不過他的地位降得還不夠快,因為他還有時間密謀逃跑:王后在懷特島附近安排了一艘船,國王打算趁夜乘這艘船出逃。
但在指望蘇格蘭這件事上,他註定會失望。蘇格蘭教士們認為國王和蘇格蘭官員之間的協議對該國宗教不利,所以他們處處宣傳這項協定的不是。結果,蘇格蘭只召集起一支很小的軍隊並送往英格蘭,可他們實在做不了什麼。雖然英格蘭也有一些保皇派揭竿而起,還有一些來自愛爾蘭的優秀士兵也加入進來,但他們在克倫威爾和費爾法克斯率領的國會軍面前沒有任何勝算。國王的長子、威爾斯親王也帶著十九艘戰艦(一些英格蘭戰船也投奔了他)從荷蘭過來助戰,但最終無功而返。在這場內戰中最值得一提的事件是兩位偉大的保皇派將領被國會軍將軍殘忍地處決了。這二人分別是查爾斯·盧卡斯爵士 [58] 和喬治·萊爾爵士 [59] ,他們忍受著飢餓和痛苦死守在科爾切斯特,支撐了整整三個月。當查爾斯·盧卡斯爵士被槍決之後,喬治·萊爾爵士親吻了他的屍體,然後對執行槍決的士兵說:「走近點,這樣你肯定能打中我。」「我敢保證,喬治爵士,」其中一個士兵回答道,「我們肯定一槍命中。」「哦?」他笑著說道,「可我曾經不止一次距離你們更近,我的朋友們,可你們都沒打中我。」
這時候軍隊又要求國會交出七名惹惱了軍隊的議員,但國會已經受夠了軍隊的威脅,他們一致同意不再與國王有任何聯繫。可第二次內戰(僅進行了六個月)才剛剛落下帷幕,議員們就派去一些官員找到國王商議協定。那時的國王還算自由,他被准許居住在懷特島上一棟私人宅子裡;他盡責地與國會商談,其通情達理的程度贏得了所有人的讚嘆和欽佩。最後,他同意了對方的一切要求,包括暫時廢除主教(在此之前他可是堅決反對這一條的)以及將主教們的土地轉為王家財產。然而,當他最好的朋友們與官員們一起奉勸他放棄一切以求自保時,他又故伎重演,試圖逃跑。雖然嘴上說不是,但他依舊和一些朋友和愛爾蘭的天主教教徒保持著聯繫。而且他曾親自寫道,他妥協的唯一原因是為逃跑爭取時間。
事情發展到這個關頭,軍隊已決意與國會決一死戰,於是上行至倫敦。但這時的國會已經不怕他們了,在霍利斯的大膽帶領下,他們一致投票決議國王的妥協已經足夠確保國家的和平了。聽聞此事之後,里奇上校和普賴德上校帶著一隊騎兵和一隊步兵來到下議院。到達之後,普賴德上校手持一份寫滿對軍隊不利的議員名字的單子站在休息室里,當議員們入場的時候他就一個個地指出來,然後將他們全部看管起來。後來這件事情被人們戲稱為「普賴德的肅反」。這時克倫威爾還帶著他的部隊遠在北方,但當他回來之後,他認可了這兩人的行為。
軍隊囚禁了一些議員,又趕走了另一些;這麼一來,下議院的成員就只剩下五十人左右了。很快,這五十來個人就投票決定,如果一個國王與自己的人民和國會宣戰,他就犯了叛國罪。下議院將這份決議送到上議院,要求以叛國的罪名審理國王。當時上議院共有十六名成員,他們全員否決了下議院的決定。於是下議院乾脆自己通過了議案,宣稱自己才是這個國家的最高政府,他們將審判國王。
於是國王被帶到赫斯特城堡然後嚴加看管起來。這棟房子孤零零地立在海中的一座島嶼上,只有海潮退去時,一條兩英里長的崎嶇小路才能顯露出來,將它和漢普郡的海岸連接起來。從那兒他又被轉移到溫莎;國王在溫莎受到了粗暴的對待,而且就連進餐也要在士兵的看管下,還沒有僕人服侍。然後他又被帶到倫敦的聖詹姆斯宮,並被告知審判將在第二天進行。
在一六四九年一月二十日的這個星期六,這個頗有紀念意義的審判開始了。下議院將參與審判的人數定為一百三十五,其中包括下議院議員、軍隊軍官、律師和普通公民。高級律師約翰·布拉德肖 [60] 被指派為主法官;審判地點則定於威斯敏斯特大廳。大廳二層,主法官坐在紅色天鵝絨的椅子上,頭戴一頂掛著一圈鐵片的帽子以保護自己的安全。其他成員坐在旁邊的長椅上,也戴了帽子。國王的椅子放置在主法官座位的正對面,兩張椅子上都覆蓋著天鵝絨。他從聖詹姆斯宮輾轉到懷特宮,又走水路來到審判廳。
他進入大廳,先是鎮定地掃視了一圈看了看整個法庭和前來圍觀的大批民眾,然後他才坐下,但不久後他又站起來看了看。在「以叛國罪起訴查爾斯·斯圖爾特」的訴訟狀的宣讀過程中,他甚至微笑了好幾次;他拒絕承認法庭的權威,因為上議院議員並不在場,而沒有上議院的國會就不能稱之為國會。此外,國王也必須在場,但國王應有的位置卻空空如也。對此,布拉德肖回答道,法庭當然有合法的權力,它的權威就是上帝和王國的權威;說罷他就宣布休庭,直至周一。到了那一天,審理工作繼續進行,並維持了整整一星期。又一個星期六來臨了,當國王穿過大廳走向他的席位時,一些士兵和其他幾個人沖他大喊「還我們公道!」並要求處死他。同一天,布拉德肖脫下往日的黑衣換上一身大紅的袍子,活像個生氣的蘇丹王;他宣判了死刑。當國王走出法庭時,只有一名士兵對他說:「願上帝保佑您,先生。」可隨即這位士兵就被長官狠狠抽了一巴掌。國王則說他覺得對他所犯下的錯誤來說,這判決太重了。在審判中,當他倚著自己的手杖時,銀色的手杖頭突然掉了下來;這個小小的意外似乎讓他非常不安,因為他認為這預示著他將失去自己的腦袋。事到如今他也不得不承認,一切都結束了。
被帶回懷特宮之後,他派人來到下議院,傳話說鑒於他的死期將近,他希望他們准許他與孩子們再見上一面。下議院同意了。周一,他被帶回聖詹姆斯宮;他還留在英格蘭的兩個孩子——十三歲的伊麗莎白公主和九歲的格洛斯特公爵原本住在布倫特福德附近的錫永宮裡,但他們如今被帶了過來好與父親道別。那真是個令人動容的悲傷場面:國王擁抱親吻了這兩個可憐的孩子,將兩個鑲著鑽石的印章作為小禮物送給了公主,又讓他們替他向他們母親致意(但王后真配不上他們,因為她沒過多久就改嫁給自己的情人)。最後,國王告訴孩子們他將為「這個國家的法律和自由」而死。我必須聲明事實並非如此,但我敢保證他的確是這麼認為的。
那一天荷蘭使節也來了,來為不幸的國王求情——畢竟,我們都希望國會能饒他不死,但荷蘭人沒得到任何答覆。其他求情的人還包括蘇格蘭官員以及威爾斯親王:後者以王位繼承人的身份送來一封信,說他願意接受國會提出的任何條件。王后也送來一封類似的信件替國王說好話。
即使如此,死刑執行書還是在那一天被簽署生效了。據說當奧利弗·克倫威爾拿著筆走到書桌前簽名的時候,他猛一抽鋼筆,卻不小心將鋼筆水甩在一個站在他身邊的政府官員的臉上。當時那個官員還沒簽名;按照故事裡說的,當輪到他簽名的時候,他也用同樣的方式甩了克倫威爾一臉鋼筆水。
那一夜國王睡得很好,絲毫不在意這是他人生的最後一夜。一月二十日早晨,距黎明還有兩個小時的時候,他起來了,仔細地為自己更衣。他穿了兩件襯衣,以防自己會因為寒冷而顫抖,最後還把頭髮梳得紋絲不亂。負責送達死刑書的是三個軍官:哈克上校、亨克斯上校和費耶爾上校。十點鐘,哈克上校來到門前,通知國王是時候前往懷特宮了。國王走路速度向來很快,他這一天也用同樣的速度穿過庭院,並用同樣的聲音對護衛們命令道:「快速前進!」到了懷特宮之後,他被帶到他的私人臥室里享用早餐,但由於已經領了聖餐,他拒絕再吃任何別的東西。正午,當教堂的鐘敲了十二下的時候(因為斷頭台還沒準備好,所以他得等著),他終於在好心的賈克森主教的勸說下吃了一點麵包,喝了一點紅葡萄酒。他才剛吃完,哈克上校就拿著執行書走進房間,傳喚查理·斯圖爾特。
之後,他穿過了懷特宮的長廊。他曾經不止一次走過這個地方,但先前的長廊燈火輝煌,人頭攢動,錦衣華服滿目皆是,歡聲笑語不絕於耳,和現在大不相同。失勢的國王一路前行,來到國宴廳中間那扇大窗戶前面。他從那裡出來,就站在了掛著黑色帷幕的斷頭台上面 [61] 。他看了看兩名身著黑衣、頭戴面具的儈子手,又看了看周圍的騎兵和步兵,眾人也默默仰臉看著他。他還看到無數圍觀者,人多得他一眼都望不到頭;他們也都看著他。他看了看他的聖詹姆斯宮,最後才將視線轉向斷頭台。當他發現墊頭木太低的時候,他似乎很不安;他問道:「就沒有更高一點的地方嗎?」然後他對台子上的人說,發動這場戰爭的人是國會而不是他,可是既然他和國會之間的不快已經過去了,那麼自己希望他們也是無罪的。只有一點,他說,他罪有應得;那就是他曾使另一個人遭受不公正的裁決。這裡他指的就是斯特拉福德伯爵。
他並不害怕死亡,但他的確很希望能夠輕鬆赴死。就在他講話的時候,有個人不留神碰了斧子,他立刻中止了原先的話題大喊道:「當心那把斧子!當心那把斧子!」他還對哈克上校說:「你得告訴他們,別讓我死得太痛苦。」對儈子手他則說:「我要說一小段禱告,等我說完了伸開雙手」——那是即將行刑的標誌。
他把頭髮攏起,全部藏到主教給他拿來的一頂白緞帽子下面,然後他說:「我有一個很好的理由,而且仁慈的主也站在我這一邊。」主教告訴他,僅需一步,他就可以從這個令人疲倦的世界裡解脫出去了;這最後一步雖然令人心悸,卻很短暫,而且能讓他一步登天,一下子從人間進入天堂。將外衣和胸前佩戴的「喬治」 [62] 交給主教之後,國王說出了他的臨終之言:「記住!」隨後他就跪下,把頭擱在木樁上,伸出雙手;片刻之後他就被處死了。人群中只發出了一聲痛哭的呼叫。士兵們要麼坐在馬上要麼站在地上,他們原本一動不動,宛如一座座雕塑一般;可這個時候他們卻突然行動起來,驅趕人群清理街道。
就這樣,同斯特拉福德伯爵一樣,查爾斯一世也在他四十九歲這一年丟了性命。雖然我對他深感同情,但對於「他是人民的殉道者」這種說法我實在不敢苟同,因為長久以來人民都是他以及他的王權理念的殉道者。不過在決定誰是殉道者這方面,我認為他確實也是一個糟糕的評判者——他甚至曾將那位臭名昭著的白金漢公爵稱為「國王的殉道者」。
[1] 英格蘭的查理一世(Charles I of England,1600-1649),1624年起繼任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聯合王國國王,與國會矛盾升溫後於1649年被判處死刑,是唯一一個通過法定程序被處死的英格蘭君王。(譯註)
[2] 指喬治·維爾利斯(George Villiers,1592-1628),詹姆斯一世的寵臣。詹姆斯的喜愛使喬治平步青云:1615年,他被授予騎士爵位;1616年被封做華頓男爵(Baron Whaddon)和維利爾斯子爵(Viscount Villiers);1617年成為白金漢伯爵(Earl of Buckingham);1618年成為白金漢侯爵(Marquess of Buckingham);1623年成為考文垂伯爵(Earl of Coventry)和白金漢公爵(Duke of Buckingham)。(譯註)
[3] 法蘭西的亨麗埃塔·瑪麗亞(Henrietta Maria of France,1609-1669),前法蘭西國王亨利四世與第二任妻子梅迪奇的瑪麗的小女兒,路易十三的小妹妹。(譯註)
[4] 即奧地利的安妮(Anne of Austria,1601–1666),西班牙國王腓力三世的長女,1615年嫁給法蘭西國王路易十三。(譯註)
[5] 即阿爾芒·讓·迪普萊西·德·黎塞留(Armand Jean du Plessis de Richelieu,1585–1642),紅衣主教,並擔任法蘭西國王路易十三的國務卿,是大仲馬著名作品《三個火槍手》中的主要人物之一。(譯註)
[6] 加的斯(Cádiz),西班牙沿海城市,位於加的斯灣東南側,是西班牙南部主要海港之一。這裡指的是發生於1625年11月1日至7日之間的英格蘭加的斯遠征,起因是查理一世向西班牙公主瑪麗亞·安娜(Maria Anna of Spain,1606-1646)求婚遭到拒絕。該遠征以英格蘭大敗而告終。(譯註)
[7] 桶稅和磅稅(tonnage and poundage),舊時英國對進出口的每桶酒及每磅羊毛等徵收的稅款。桶稅和磅稅最先由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二世開始徵收,後被1787年的《關稅統一法》(the Customs Consolidation Act of 1787)廢除。(譯註)
[8] 即英格蘭法律史上的「五騎士案(Five Knights' case)」。1626年,國會解散之後,國王查理一世開始使用各種手段聚斂錢財,包括強制性借貸。1627年,托馬斯·達內爾、約翰·科比特、沃爾特·厄爾、約翰·赫維寧漢,以及埃弗拉德·漢普登五人因拒絕拒絕借款而被捕入獄。他們請求王座法庭保護其人身權益,但首席檢察官卻回答說他們是因「國王下了特令」而被捕的。最後,由於習慣法對國王的特權不具備約束力,法庭判決國王勝訴。1628年的《權利請願書》澄清了事實,對國王的特權做出了限制。(譯註)
[9] 大憲章(拉丁語為Magna Carta,英語為the Great Charter),是英國最初於1215年訂立的拉丁文政治性授權文件;但在隨後的版本中,大部分直接挑戰英國王室絕對權力的條目被刪除;1225年首次成為法律;1297年的英文版本至今仍然是英格蘭威爾斯的有效法律。大憲章是封建貴族用來對抗英國國王(主要是針對當時的約翰)權力的封建權利保障協議。大憲章要求王室放棄部分權力,尊重司法過程,承認王權受法律的限制。大憲章是英國在建立憲法政治這一長遠歷史過程的開始。(譯註)
[10] 1628年3月,查理一世為解決財政問題,提出征收特殊捐稅。要求遭國會拒絕後,他就實行「強迫借貸」,嚴懲拒絕繳費者。國會也不甘示弱,於1628年通過了《權利請願書》。全文共有8條,包括列數國王濫用權力的行為;重申過去限制國王徵稅權利的法律;強調未經國會同意,國王不得強行徵稅和借債;重申《大憲章》中有關保護公民自由和權利的內容,規定非經同級貴族的依法審判,不得逮捕、監禁、流放任何人,不得剝奪其財產或施以其他傷害;規定海陸軍隊不得駐紮於居民住宅,不得根據戒嚴令任意逮捕自由民等等。查理一世批准了這一請願書。它是國會爭取自由和權利的勝利果實。但查理接受《權利請願書》只是權宜之計,並無意真正執行它。當國會批准補助金後,查理一世因國會反對他徵收噸稅和磅稅而惱羞成怒,遂下令解散國會,英格蘭進入無國會的專制統治時期,《權利請願書》也被廢棄。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後,國會對《權利請願書》重新解釋,賦予其新的內涵,並把它認定為英國憲法的淵源之一。(譯註)
[11] 約翰·費爾頓(John Felton,約1595–1628),陸軍軍官。1628年8月23日,他在朴茨茅斯的灰狗酒吧(Greyhound Pub)里(而不是在公爵的宅邸內)刺殺了白金漢公爵喬治·維爾利斯。約翰被捕後,樞密院企圖用肢刑架逼供,但遭到了法官們的集體反對。同年11月29日,約翰被押往泰伯恩刑場處死。此人也出現在大仲馬著作《三個火槍手》內。(譯註)
[12] 托馬斯·溫特沃斯爵士(Sir Thomas Wentworth,1593–1641),第一代斯特拉福德伯爵,英格蘭政治家,查理一世的支持者。他曾於1632至1639年管理愛爾蘭,被召回英格蘭之後,便成為查理的重要謀臣,並試圖壯大保皇派的力量來對抗國會。當國會判處他死刑後,查理在死刑執行令上籤了字,托馬斯遂被處死。(譯註)
[13] 約翰·埃利奧特爵士(Sir John Eliot,1592–1632),英格蘭政治家。因維護國會權力而被查理一世囚於倫敦塔,直到去世。(譯註)
[14] 即約翰·芬奇(John Finch,1584–1660),第一代芬奇男爵,英格蘭法官,政治家,於1621至1629年間擔任下院議長。(譯註)
[15] 登齊爾·霍利斯(Denzil Holles,1599–1680),第一代霍利斯男爵,英格蘭作家,政治家。1642年,查理一世企圖違反憲法拘捕登齊爾等五名下院議員,引發了內戰。(譯註)
[16] 班傑明·瓦倫丁(Benjamin Valentine),英格蘭議員,生卒年不詳。(譯註)
[17] 倫敦塔(Tower of London),現今的官方名稱是「女王陛下的宮殿與城堡,倫敦塔」(Her Majesty's Palace and Fortress, The Tower of London),將其作為宮殿居住的最後一位統治者詹姆士一世(1566年至1625年)。倫敦塔曾作為堡壘、軍械庫、國庫、鑄幣廠、宮殿、刑場、公共檔案辦公室、天文台、避難所和監獄,特別關押上層階級的囚犯。(譯註)
[18] 王座法庭(Court of King's Bench),英國歷史上的一個法院體系,起源於愛德華一世時期,主要審理刑事案件;後與歷史上的普通訴訟法院、理財法院合併成為高等法院的一個庭,即「王座庭(King's Bench Division)」,如果執政君主為女性則稱為「后座庭(Queen's Bench Division)」。由於該法院一開始就是代表國王本人審案,故而擁有著極高的權力。(譯註)
[19] 威廉·勞德(William Laud,1573–1645),1633至1645年擔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對查理一世的支持最終導致他在內戰期間被處死。(譯註)
[20] 即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James VI of Scotland,1566-1625),1567至1626年間為蘇格蘭國王,並於1603年同時繼承英格蘭王位,成為英格蘭的詹姆斯一世(James I of England)。在其統治期間,賦稅和壟斷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查理一世是他的兒子和繼任者。(譯註)
[21] 約翰·漢普登(John Hampden,約1595–1643),英格蘭政治家。(譯註)
[22] 森林法(Forest Laws),由征服者威廉立下的一系列法律,意在保護森林中的獵物和它們的棲息地。(譯註)
[23] 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1599-1658),英格蘭政治和軍事領袖,曾任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聯邦的護國公。出生於中產階級家庭,克倫威爾於17世紀30年代皈依清教,成為一個嚴格的清教徒,並在英格蘭內戰中支持代表國會黨派的「圓顱黨」。他是查理一世的死刑簽署人之一,後被推選為英格蘭聯邦國護國公。英格蘭君主復辟之後,克倫威爾的屍體被掘出、用鐵鏈綁住,並被砍頭;其頭顱被挑在長槍尖上,放置在威斯敏斯特宮示眾直至1685年。後來克倫威爾的頭顱一直輾轉於各類私人收藏家和博物館手中,直到1960年才被重新安葬。(譯註)
[24] 神聖盟約(solemn League and Covenant)又叫國民誓約(National Covenant),是1643年蘇格蘭和英格蘭議員為維護長老會(新教的一個分支)制所簽訂的盟約。在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三國之爭中(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1639-1651),很多蘇格蘭人加入「長老會」(新教的一個分支)並拒絕主教和羅馬天主教的監督制進入蘇格蘭,但由於該組織在是否該給國王參與教會事務的權力的問題上產生分歧,它繼而被分成兩個派別:「抗議會」(Protesters)和「決議派」。(譯註)
[25] 短期議會(Short Parliament),指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在位時,1640年4月13日至5月5日期間的英格蘭國會。(譯註)
[26] 即約翰·皮姆(John Pym,1584-1643),英格蘭國會成員、長議會領袖,反對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1642年,查理一世曾試圖在議院中逮捕皮姆等五人,這一事件是英格蘭內戰的導火線。(譯註)
[27] 短期議會的解散激起了人民的憤怒。群眾在倫敦舉行示威活動,並衝進了大教主洛德的住宅。同時蘇格蘭起義軍也於1640年8月發動強大的攻勢。走投無路的查理一世只得再次下令召開議會。11月3日,新議會開幕。這屆議會維持了13年之久,史稱「長期議會」。(譯註)
[28] 威斯敏斯特廳始建於1097年,是威斯敏斯特宮(也就是現英國國會)現存最為古老的部分,長73.2米,跨度20.7米,時為歐洲最大的廳室,歷史上主要用做司法運行,重大審判,皇家儀式等。(譯註)
[29] 哈里·文爵士(Sir Harry Vane)即小亨利·文(Henry Vane the Younger,1613-1662),是老亨利·文(Henry Vane the Elder,1589-1655)的兒子。通常在提到兒子時都稱其為哈里·文以示區分。父子二人均為英格蘭政治家。(譯註)
[30] 父親指喬治·戈林(George Goring,1585–1663),第二代第一任諾里奇伯爵(Earl of Norwich),英格蘭政治家、軍人。兒子指喬治·戈林(George Goring,1608–1657),英格蘭保皇派軍人。1641年,一些駐守在約克郡的軍官提議向國王和國會上書請願,要求維護王權,但是有人建議採取暴力手段;為了當上中將,喬治·戈林建議,在斯特拉福德伯爵受審期間向倫敦進軍,以此恐嚇國會;由於提議遭到同僚的反對,戈林把眾人的計劃泄露給了芒喬伊·布朗特(Mountjoy Blount),後者又間接把消息傳遞給約翰·皮姆。(譯註)
[31] 即詹姆斯·格雷厄姆(James Graham,1612-1650),第一代蒙特羅斯侯爵,蘇格蘭貴族,曾為神聖盟約的一員,卻在英格蘭內戰中轉而支持查理一世。(譯註)
[32] 即羅伯特·德弗羅(Robert Devereux,1591–1646),第三代埃塞克斯伯爵,是英格蘭內戰中擔任國會軍隊(也稱「圓顱黨」)的第一任統帥兼首席指揮官。(譯註)
[33] 大諫章(Grand Remonstrance),形成於1641年,是英格蘭國會與專制主義鬥爭的重要文件。其內容包括列舉查理一世罪行,反對封建專制制度;宗教上反對天主教復辟;要求進一步改革,如實行工商業自由,政府對國會負責等。《大諫章》實質上是英國革命初期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的政治綱領。(譯註)
[34] 指愛德華·蒙塔古(Edward Montagu,1602–1671),第二代曼徹斯特伯爵,曾在英格蘭內戰期間擔任國會軍隊的重要指揮官。(譯註)
[35] 亞瑟·哈茲爾里格爵士(Sir Arthur Haselrig,1601–1661),英格蘭政治家,在內戰期間支持國會鬥爭,後為反對克倫威爾獨裁作出努力。(譯註)
[36] 威廉·斯特羅德(William Strode,1598–1645),英格蘭政治家。(譯註)
[37] 1642年1月3日,查理一世以叛國罪彈劾亞瑟·哈茲爾里格、登齊爾·霍利斯、約翰·皮姆、約翰·漢普登、威廉·斯特羅德等五人,並企圖違反憲法逮捕他們,內戰由此引發。(譯註)
[38] 即威廉·倫索爾(William Lenthall,1591–1662),英格蘭政治家。曾分別在短期議會和長期議會擔任伍德斯托克選區的議員,後被查理一世提拔為議長。(譯註)
[39] 漢普頓宮(Hampton Court Palace),前英格蘭王室官邸,位於倫敦西南部泰晤士河邊的里士滿(Richmond upon Thames)。(譯註)
[40] 菲利普·斯基龐(Philip Skippon,約1600–約1660),英格蘭軍人。內戰爆發前不久,國會封其為少將,指揮倫敦的民兵團對抗國王。(譯註)
[41] 全稱為赫爾河畔金斯敦(Kingston upon Hull),英格蘭城市,位於赫爾河與亨伯河灣交接處。(譯註)
[42] 即瑪麗·亨麗埃塔(Mary Henrietta,1631-1660),英格蘭的理查一世與第一任妻子、法蘭西的亨麗埃塔·瑪麗亞(Henrietta Maria of France,1609-1669)的長女,於1641年嫁給奧蘭治親王威廉二世(William II Prince of Orange,1626-1650)。他們的兒子便是日後英格蘭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England,1650-1702)。(譯註)
[43] 即克倫威爾的鐵騎隊(Cromwells』Ironside),國會派的騎兵,於17十七世紀由克倫威爾組建於英格蘭內戰之中。它的名字「鐵騎」來自克倫威爾本人的一個外號。(譯註)
[44] 即第一次英格蘭內戰(First English Civil War),發生於1642年至1645年間。1642年8月,查理一世在諾丁漢豎起軍旗,正式宣告第一次英格蘭內戰開始。該系列戰爭結束於1645年的伍斯特戰役,最終以國會的勝利結束,國王也成了國會的階下囚。(譯註)
[45] 即萊茵的魯珀特親王(Prince Rupert of the Rhine,1619-1682),一位德國親王,他的母親波西米亞的伊麗莎白(Elizabeth of Bohemia,1596-1662)是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的長女。魯珀特親王是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的侄子,在英格蘭內戰中擔任保皇派軍隊的騎兵指揮官。(譯註)
[46] 即普法爾茨的莫里斯親王(Maurice of the Palatinate,1620-1652),與魯珀特親王同為波西米亞的伊麗莎白(Elizabeth of Bohemia,1596–1662)的兒子,其祖父則為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譯註)
[47] 即羅伯特·德弗羅(Robert Devereux,1591–1646),詳見本章注釋[32]。(譯註)
[48] 「圓顱黨」(Roundheads),17世紀中期英格蘭國會中的知名黨派,大約出現並興盛於1642年至1651年的英國內戰時期。其最大特色是這些身為清教徒的國會成員,皆將頭髮理短,在外貌上與當時的權貴極為不同。因為沒有捲髮,頭顱相較之下顯得十分的圓,故有此名。「圓顱」一詞首次運用於1641年的一場國會辯論中。圓顱黨是國會政治中,首次以形象來達到政治目的與效果的黨派。此做法後來在民主國家,被許多政客以不同方式引用。(譯註)
[49] 「騎士黨」(Cavaliers)是英格蘭資產階級革命中的保皇派集團,主要成員是官僚和貴族。他們仿效中世紀的騎士,頭戴假髮,身佩長劍,故有此名。(譯註)
[50] 即盧修斯·卡里(Lucius Cary,約1610–1643),第二代福克蘭子爵,英格蘭作家、政治家。他曾在1640至1642年間擔任下議院議員,後死於第一次紐伯里戰役(First Battle of Newbury,1643年9月20日)。(譯註)
[51] 即托馬斯·費爾法克斯爵士(Sir Thomas Fairfax,1612–1671),第三代卡梅倫的費爾法克斯勳爵,曾在英格蘭內戰中擔任總司令並取得多次勝利,後因政見不同與其下屬奧利弗·克倫威爾產生分歧,並拒絕出席查理一世的審判。(譯註)
[52] 即亨利·艾爾頓(Henry Ireton,1611–1651),奧利弗·克倫威爾的女婿,曾於英格蘭內戰期間在國會軍隊中任將軍。(譯註)
[53] 即愛德華·海德(Edward Hyde,1609-1674),第一代克拉倫登伯爵,英格蘭政治家和史學家。他於1640年進入短期議會,同年11月進入長期議會,最終於1658年成為英格蘭大法官;曾著有《英格蘭叛亂及內戰史》(History of the Rebellion and Civil Wars in England: Begun in the Year 1641)。他的孫女安妮成為日後的大不列顛女王。(譯註)
[54] 內斯比戰役(Battle of Naseby),英格蘭內戰中的重要戰役。1646年6月14日,國會軍隊在托馬斯·費爾法克斯爵士和奧利弗·克倫威爾的指揮下打敗了國王的主力軍。(譯註)
[55] 即愛德華·薩默塞特(Edward Somerset,約1601–1667),第二代伍斯特侯爵,英格蘭保皇派貴族、發明家,並著有《發明的紀元》(the Century of Inventions)一書。(譯註)
[56] 亞歷山大·萊斯利(Alexander Leslie,1582–1661),第一代利文伯爵,蘇格蘭軍人。(譯註)
[57]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 坐落在英國倫敦議會廣場西南側,正式名稱為「聖彼得聯合教堂」。它最初由篤信宗教的國王懺悔者愛德華於1050年下令修建,1065年建成。現存的教堂為1245年亨利三世時重建,以後歷代都有增建,直到15世紀末才告竣工。(譯註)
[58] 查爾斯·盧卡斯爵士(Sir Charles Lucas,1613-1648),英格蘭保皇派軍人、指揮官,在第二次英格蘭內戰中奪取了科爾切斯特,卻在被圍困三個月之後向費爾法克斯投降,最終於1648年8月28日被槍決。1666年,他被追加了貴族頭銜。(譯註)
[59] 喬治·萊爾爵士(Sir George Lisle,約1610-1648),英格蘭保皇派軍人,與查爾斯·盧克斯爵士一同鎮守科爾切斯特,於1648年8月28日未經審判就被槍決。(譯註)
[60] 即約翰·布拉德肖(John Bradshaw,1602-1659),英格蘭法官,負責審判查爾斯一世,後任英格蘭聯邦政府的第一任主席。(譯註)
[61] 查理一世的行刑地被定在懷特宮國宴廳前,由於刑台被架高,所以他穿過大廳窗戶即可直接站在刑台上。(譯註)
[62] 這裡指的應是描繪著聖喬治屠龍場景的掛墜,一般由彩釉或珠寶鑲嵌製成,是嘉德騎士團(Order of the Garter)成員的身份象徵之一,通常被別在領子上。該裝飾通常比稱為「大喬治」(the Great George),與「小喬治」(the Lesser George)相對應;「小喬治」也描繪了聖喬治屠龍的場景,卻由黃金打造,一般佩戴在緞帶上。聖喬治是英格蘭的保護者,英格蘭國旗上的紅色十字架即為「聖喬治的十字架」(Saint George’s Cross)。(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