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講英國史 · 第二十章 亨利四世——博林布羅克統治下的英格蘭
在理察二世 [1] 統治期間,威克利夫 [2] 依舊不遺餘力地和氣焰熏天、老奸巨猾的羅馬教皇 [3] 及其黨羽進行鬥爭;這在英格蘭掀起了一陣軒然大波。新任國王亨利四世 [4] 要麼是想獲得教士們的擁護,要麼是想擺出一副虔心信教的姿態,好矇騙上帝,讓他相信自己不是篡位者;兩種推測的可能性都很高,我也不知道究竟誰真誰假。然而,毋庸置疑,亨利剛登上王位的時候,的確曾裝模作樣,對羅拉德派 [5] 的信徒——即威克利夫的追隨者們進行嚴厲打擊,儘管他的父親「根特的約翰 [6] 」(有人懷疑他並不反對威克利夫)在思想上高度認同威克利夫。同樣可以肯定的是,把持有異見的人活活燒死以示懲戒,這種殘暴而令人唾棄的做法,也是亨利首先從國外引入英格蘭並確立為習俗的。火刑是「神聖宗教審判所」 [7] 的刑罰之一,這個組織雖以「神聖」為名,卻干出最骯髒、最無恥的勾當,使全人類都為之蒙羞;它的存在讓我們這群上帝的信徒看上去更像是一群惡魔。
正如您所知,亨利四世這個國王當得名不正言不順。他的伯父克拉倫斯公爵 [8] 一脈其實還有一個年僅八九歲的孩子——馬奇伯爵小愛德華·莫蒂默 [9] ;就世襲制度而言,他才是真正的王位繼承人。可是,亨利不僅將自己的兒子 [10] 封做威爾斯親王,還把少不更事的馬奇伯爵連同他的小弟弟一起軟禁在溫莎堡 [11] ,並且霸占了他們的財產。接下來,他又命令國會拿出方案來處置已遭罷黜的國王理察二世,後者則完全聽天由命,只說希望亨利堂兄能夠「網開一面」。國會的答覆是最好能找個人跡罕至的地方把他關起來,嚴禁他人探視;亨利採納了這個建議。現在,全英格蘭的人都開始清楚地意識到,理察二世沒幾天好活了。
那時候的國會毫無原則,還整天吵吵嚷嚷不得消停。議員們為了爭論誰是忠臣、誰是小人,誰矢志不渝、誰中途變節而吵得不可開交。據說曾有一次,四十名議員同時將手套擲於地上以示挑戰。事實上他們全都是些心口不一的卑鄙小人,今天效忠這個,明天效忠那個,實際上卻不管對誰都懷有二心。沒過多久,他們就又開始圖謀不軌了。大家商量好,先邀請國王到牛津 [12] 去觀看比賽,然後出其不意地逮捕他,再結果了他的性命。他們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13] 里召開了幾次秘密會議,弒君大計就這樣出爐了。可是其中一名參與者拉特蘭伯爵 [14] 卻出賣了大家,國王既沒有去觀看比賽,也沒有呆在溫莎(陰謀者們發現自己陰謀敗露,便迅速跑到那裡,企圖捉住國王),而是回了倫敦。他發布公告,稱這群人個個都是叛徒,並率領著浩浩蕩蕩的軍隊前去平叛。陰謀家們躲到了英格蘭西部,為理察國王喊冤叫屈;但是百姓們卻群起而攻之,把這些人全都殺掉了。這件事加速了理察二世的死亡。至於他是被人僱傭殺手害死,還是被活活餓死,亦或是聽說了兄弟們(他們也參與了陰謀)的死訊絕食而死,就沒人知道了。不過無論如何理察是死了,他的遺體被放在聖保羅大教堂 [15] 示眾,但屍體全身都被遮住了,只露出下半張臉。他是被國王下令處決的,這一點我十分肯定。
可憐的理察的法蘭西妻子當時只有十歲,她的父親查理 [16] 聽說了女兒的不幸遭遇,並得知她在英格蘭無依無靠之後,便失去了理智:在過去的五六年當中,他已經發過好幾次瘋了。於是,法蘭西的勃艮第、波旁兩位公爵 [17] 開始接手處理這位可憐姑娘的事情,可他們除了想從英格蘭撈些好處之外,別的什麼都不放在心上。由於理察出生在波爾多 [18] ,所以當地人民對他有著某種狂熱的的情感。他們以上帝的名義起誓,稱他是全英格蘭最偉大的人(這的確言過其實了),還發誓要讓英格蘭人付出沉重的代價。不過,當他們考慮到自己乃至全法蘭西的平民百姓都讓本國的王公貴族們給剝削得傾家蕩產,相對而言,英格蘭的統治要比法蘭西強上千百倍時,人們的激情冷卻下來;兩位公爵雖然都是了不起的大人物,卻也不能沒有民眾的支持。於是,接下來,英法兩國開始談判,法蘭西人要求對方把可憐的小王后送回巴黎,並歸還她的全部首飾和共計二十萬法郎的財產。亨利國王表示自己一百二十個願意交出小公主,拿出首飾也行,可他無論如何就是不肯付錢。於是,儘管王后毫髮無傷地回到了巴黎,但她最終沒能拿回應該屬於自己的財產。再後來,勃艮第(法蘭西國王的表親 [19] )和奧爾良(法蘭西國王的弟弟 [20] )兩位公爵開始為這件事發生衝突,法蘭西人民的日子更不好過了。
由於國內仍然有不少人支持征服蘇格蘭的行動,國王便率軍前往泰恩河 [21] ,要求蘇格蘭國王對發誓效忠自己。碰了釘子之後,他又跑到愛丁堡 [22] ,但也沒取得什麼建樹,因為軍隊供給不足,而蘇格蘭雖然沒有正面宣戰,卻始終對他小心提防,國王只好打道回府。這次出征亨利不但沒燒一座村莊、沒殺一個平民,而且還格外注意約束軍隊,不讓士兵們惹是生非。這件事不僅被視為他的不朽功績,還在那個殘酷時代開創了偉大的先例。
英格蘭和蘇格蘭邊境上的百姓剛打了一年的仗,曾經幫助亨利登上王位的諾森伯蘭伯爵 [23] 也開始造起反來——八成是嫌亨利再也無法滿足他那些非分之念了吧。不過這件事的起因還要從威爾斯的歐文·格倫道爾 [24] 先生說起。此人曾經在一所律師學院 [25] 念過書,還在前任國王手底下做過事;歐文的鄰居是個貴族,位高權重,且和現任國王沾親帶故,他奪走了歐文在威爾斯的財產。歐文想要討回公道,結果卻一無所獲,於是他開始用武器說話,被剝奪公民權以後,遂自封威爾斯國王。他還假扮成巫術師,不僅騙過了愚昧的威爾斯百姓,連亨利國王都被他唬住了——因為亨利曾三次遠征威爾斯,三次都鎩羽而歸:一次是敗於當地居民的勇猛彪悍,一次是天公不作美,還有一次是敗於能征善戰的格倫道爾;可他總以為自己是栽在對方的巫術上。格倫道爾把格雷勳爵 [26] 和埃德蒙·莫蒂默爵士 [27] 關進了監獄,並允諾格雷的親友可以花錢把他贖回去,而莫蒂默就沒有這麼好的待遇了。這就惹怒了亨利·珀西 [28] 。此人生性急躁,人稱「爆炭」,據說他為此事大動肝火,因為他既是諾森伯蘭伯爵的兒子,也是莫蒂默的姐夫;於是珀西和父親,還有其他幾個人,加入了歐文·格倫道爾的陣營,和他一起反抗亨利。毫無疑問,這件事並非他們結盟的真正原因,大概只是個藉口罷了。這個強大的聯盟里還包括斯克羅普 [29] 和道格拉斯伯爵 [30] ,前者是約克大主教,後者則是個既有權勢又有敢想敢做的蘇格蘭貴族。國王也迅速做出反應,於是兩支軍隊就這樣在什魯斯伯里 [31] 狹路相逢了。
雙方兵力的數量都在一萬四千上下。由於老諾森伯蘭伯爵身體不適,所以叛軍便由他兒子一人領導。為了迷惑敵人,國王只穿了普通的鎧甲,另有四名貴族戴著王室徽章。敵軍發起了猛烈的進攻,那四名貴族都戰死沙場,王旗栽倒在地,年輕的威爾斯親王 [32] 面部也受了重傷。可他是有史以來最勇猛、最優秀的戰士之一,王室軍隊被他奮力廝殺時的勇氣所感染,大家很快就團結起來,把敵人打得潰不成軍。由於「爆炭」珀西因腦部中箭而死,叛軍眨眼間就全軍覆沒了,國王一舉得勝。老諾森伯蘭伯爵在聽聞兒子的死訊之後很快便舉手投降,於是國王赦免了他的全部罪過。
然而,關於這次叛亂還有一點尾聲需要交代:一是歐文·格倫道爾退踞威爾斯,二是在無知的百姓中間流傳出一種可笑的說法,稱理察二世還活在世上。至於那些人為什麼會去相信這等無稽之談,則實在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把前任國王的宮廷小丑(他們的容貌確有些相像)錯認成了理察本人。看來,理察不僅生前給國家惹出了一大堆麻煩,連死後也不肯讓大家安生。可這還不是最糟糕的——有人偷偷把小馬奇伯爵和他的弟弟從溫莎城堡裡面帶走了。人們把兄弟倆捉了回來,並得知拐走他們的是一個名叫斯潘塞 [33] 的女士。這位夫人的哥哥就是先前參與密謀殺死亨利國王的拉特蘭伯爵,不過如今他已經搖身一變,成了約克公爵;斯潘塞聲稱公爵大人也參與了謀劃這次行動。後者雖然沒有因此而送命,卻被剝奪了所有的財產。後來,老諾森伯蘭伯爵和那個同樣參與過叛亂的約克大主教斯克羅普,聯合幾名貴族共同策劃了另一個行動:他們把國王的種種罪狀都寫到了各個教堂的門板上。可是國王早就對這些人早有戒心,他迫不及待想剷除他們,於是就把他們全部抓了起來,還砍掉了大主教的腦袋。要知道,以前英格蘭還沒有依法處死過哪個位高權重的教士呢!可如今國王心意已決,他一聲令下,大主教便丟了性命。
這個時期還發生過另一起不同尋常的事件:蘇格蘭的王位繼承人——年僅九歲的詹姆斯 [34] 落入了亨利手中。蘇格蘭國王羅伯特 [35] 讓自己的兒子詹姆斯乘船到法蘭西去,躲避他叔叔 [36] 的暗算,不料孩子卻在半路上被幾艘英格蘭遊艇帶走。結果,他在英格蘭監獄裡一呆就是十九年,在獄中成為了一名學者和著名詩人。
除了跟威爾斯及法蘭西偶有衝突之外,亨利國王當政的日子可謂風平浪靜。然而,大概是篡奪王位和害死自己可憐的表兄兩件事折磨著他的良心,亨利過得一點都不開心。據說威爾斯親王雖然既勇敢又慷慨,但卻生性毛躁,且放蕩不羈;他甚至還曾經用劍刺向王座法庭 [37] 的首席法官加斯科因 [38] ,就因為對方不肯徇私,堅持依法懲處他的一個酒肉朋友。有人說那位大法官當場下令把威爾斯親王關進監獄,而後者欣然從命;國王則歡呼道:「法官公正,兒子守法,身為國王,喜不自勝。」還有人說威爾斯親王曾經趁父親睡著的時候,把王冠從他的臥室里拿出來,戴在自己的頭上(莎士比亞將這個故事編寫成了精彩的戲劇)。但這些流言沒有一個靠得住。
國王的健康狀況一再惡化,臉生出大片大片的疹子,還患上了嚴重的癲癇,精神也一天不如一天。後來,國王去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正當他在聖愛德華 [39] 的神龕前做禱告的時候,癲癇症猛烈地發作起來;國王被抬進院長的房間裡之後,沒多久便咽氣了。有人曾預言他會死在耶路撒冷,可是從古至今威斯敏斯特和耶路撒冷絕不可能是同一個地方。不過,鑒於長期以來修道院院長的房間一直被人稱作「耶路撒冷聖廳」,人們就說這兩者是一回事兒,所以預言還是應驗了。
一四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亨利四世在登基十四年之後溘然長逝,享年四十七歲;他的遺體被安葬於坎特伯雷大教堂 [40] 。他一生結過兩次婚,跟原配妻子生育了四個兒子和兩個女兒。亨利當上國王之前就不是說一不二的人,還使用陰謀詭計奪取王位,後來自然就變本加厲,甚至頒布下駭人聽聞的律條,把教士們口中的異教徒活活燒死。從這些方面看來,他倒是跟歷代帝王一脈相承,真稱得上一位「有道明君」呢。
[1] 英格蘭的理察二世(Richard II of England,1367-約1400),「黑王子」愛德華的兒子,1377年起任英格蘭國王,1399年被迫退位。(譯註)
[2] 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約1320-1384),歐洲宗教改革的先驅。他主張各國教會應隸屬於本國國王,教宗無權向國王徵收賦稅;並建議國王沒收教會土地,建立擺脫教廷控制的民族教會;他還否認教士有赦罪權,要求簡化教會禮儀。(譯註)
[3] 指教皇烏爾巴諾六世(Urban VI,約1318-1389),1378至1389年間為羅馬天主教教皇,是最後一位未經樞機團選舉而出的教皇。(譯註)
[4] 英格蘭的亨利四世(Henry IV of England,1366-1413),「金雀花」王朝的第十代國王,由於出生在博林布羅克城堡而被人稱為亨利·博林布羅克或者博林布羅克的亨利,因為愛德華三世,所以亨利也聲稱自己有權繼承法蘭西王位。(譯註)
[5] 羅拉德派(Lollard),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的追隨者。第一批羅拉德派信徒以威克利夫在牛津大學的同事們為中心,由赫里福的尼古拉領導。(譯註)
[6] 岡特的約翰(John of Gaunt,1340-1399),第一代蘭開斯特公爵,愛德華三世的第四個兒子(第三個存活下來的兒子),儘管不是攝政王,但他在他的侄子理察二世即位初期對英格蘭政治影響巨大。(譯註)
[7] 神聖宗教審判所(Holy Inquisition),即羅馬宗教審判所(Roman Inquisition),13至19世紀天主教會偵察和審判異教徒的機構,旨在鎮壓一切反教會、反封建的異端,以及有異端思想或同情異端的人。(譯註)
[8] 指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Lionel of Antwerp,1338-1368),第一代克拉倫斯公爵,愛德華三世(倖存的)第三個兒子。(譯註)
[9] 愛德華·莫蒂默爵士(Sir Edward Mortimer,一說為埃德蒙·莫蒂默,1391-1425),第五代馬奇伯爵,其祖母親是克拉倫斯公爵之女菲莉帕·金雀花,因此他也有繼承權。(譯註)
[10] 指後來的亨利五世(Henry V of England,1386–1422),英格蘭國王,1413至1422年在位。
[11] 溫莎堡(Windsor Castle),位於英格蘭伯克郡的英國皇家居所;部分城堡追溯到十一世紀,由「征服者」威廉修建。(譯註)
[12] 牛津(Oxford),位於英格蘭東南部的牛津郡,是英格蘭最古老大學——牛津大學的發源地。(譯註)
[13]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 坐落在英國倫敦議會廣場西南側,正式名稱為「聖彼得聯合教堂」。它最初由篤信宗教的國王懺悔者愛德華於1050年下令修建,1065年建成。現存的教堂為1245年亨利三世時重建,以後歷代都有增建,直到15世紀末才告竣工。(譯註)
[14] 指蘭利的愛德華(Edward of Langley,1373-1415),拉特蘭伯爵,劍橋伯爵,約克公爵,愛德華三世的孫子。據說他曾於1399年底參與計劃謀殺亨利四世,後來卻出賣同伴,向亨利投誠,但是當時的資料在記錄這件陰謀的時候並沒有提到拉特蘭伯爵,他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就沒有定論。(譯註)
[15] 聖保羅大教堂(St.Paul's Cathedral),坐落於英國倫敦,位於倫敦泰晤士河北岸紐蓋特街與紐錢吉街交角處,巴洛克風格建築的代表,以其壯觀的圓形屋頂而聞名,是世界第二大圓頂教堂,它模仿羅馬的聖彼得大教堂,是英國古典主義建築的代表。(譯註)
[16] 指法蘭西的查理六世(Charles VI of France,1368-1422),1380至1422年在位。因20多歲時患上精神病而被稱作瘋狂者查理斯(Charles the Mad)。(譯註)
[17] 這裡指的應該是勃艮第公爵菲利普二世(Philip II,Duke of Burgundy,1342-1404)和波旁公爵路易二世(Louis II,Duke of Bourbon,1337-1410),是查理六世的兩位叔叔,曾在查理六世即位初期擔任攝政王。(譯註)
[18] 波爾多(Bordeaux),位於法蘭西西南部的港口城市,也是法蘭西第四大城市,位列巴黎、里昂、馬賽之後。(譯註)
[19] 這裡的勃艮第公爵應指「無畏者」約翰(John the Fearless,1371-1419),勃艮第的菲利普二世之子,於1404年繼任勃艮第公爵,隨後便於奧爾良公爵爭奪攝政王一職。(譯註)
[20] 奧爾良的路易一世(Louis I of Orléans,1372-1407),法蘭西國王查理五世的兒子,是查理六世的弟弟,在英法百年戰爭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譯註)
[21] 泰恩河(Tyne),位於英格蘭北部的河流,由北泰恩河和南泰恩河匯成,在紐卡斯爾下游注入北海,全長100多公里。(譯註)
[22] 愛丁堡(Edinburgh),英國著名的文化古城、蘇格蘭首府,位於蘇格蘭中部的福斯灣南岸。(譯註)
[23] 指亨利·珀西(Henry Percy,1341-1408),第一代諾森伯蘭伯爵,曾在平定威爾斯格倫道爾叛亂中立下戰功。(譯註)
[24] 歐文·格倫道爾(Owen Glendower,威爾斯語拼寫為Owain Glyndŵr,約1349/1359-約1416),曾領導1400年的威爾斯叛亂,是最後一位享有「威爾斯親王」稱號的威爾斯本地人。(譯註)
[25] 律師學院(Inns of Court),倫敦市內培養律師的專業機構。(譯註)
[26] 這裡指雷金納德·格雷(Reginald Grey,約1362-1440),第三代格雷·德·里辛男爵,時任威爾斯邊境長官。他和莫蒂默爵士被捕後,亨利花錢把格雷贖了回去,但卻拒絕替莫蒂默上交贖金。(譯註)
[27] 埃德蒙·莫蒂默爵士(Sir Edmund Mortimer,1376-1409),即上文中提到的馬奇伯爵愛德華(譯註[9])的叔叔,姐姐伊麗莎白嫁給了亨利·珀西(Henry Percy 「Hotspur」, 1364-1403)。在威爾斯叛亂中,莫蒂默為亨利四世二戰,被俘後,亨利四世卻禁止珀西家族為其繳納贖金,反而攫住莫蒂默的家產,為此莫蒂默轉而與格倫道爾結盟,珀西家族也揭竿而起。(譯註)
[28] 「爆炭」亨利·珀西(Henry Percy 「Hotspur」,1364–1403),第二代諾森伯蘭伯爵,而且是當時非常著名的軍人。(譯註)
[29] 指理察·斯克羅普(Richard le Scrope,約1350–1405),1398至1405年擔任約克大主教,1405年因參與叛變而被處死。(譯註)
[30] 指阿奇博爾德·道格拉斯(Archibald Douglas,1372–1424),蘇格蘭貴族兼軍閥,第四代道格拉斯伯爵。(譯註)
[31] 什魯斯伯里(Shrewsbury),位於英格蘭什羅普郡的城鎮,瀕臨塞文河。(譯註)
[32] 指未來英格蘭的亨利五世(Henry V of England,1386–1422),英格蘭國王,1413至1422年在位。(譯註)
[33] 指約克的康斯坦絲(Constance of York,1374-1416),格洛洛斯伯爵夫人,其父親為第一代約克公爵、蘭利的埃德蒙(Edmund of Langley,1341-1402),是愛德華三世的兒子。上文出現的蘭利的愛德華(譯註[14])是她的兄弟。(譯註)
[34] 蘇格蘭的詹姆斯一世(James I of Scotland,1394-1437),蘇格蘭國王。1406年2月,詹姆斯和一些貴族跟阿奇博爾德(第四代道格拉斯伯爵)的支持者發生衝突,因而來到蘇格蘭福斯灣的巴斯岩島避難;他在那裡待到3月中旬,才搭上一艘去往法蘭西的船。可是在英格蘭海岸附近遇上了海盜並被對方帶走,交給亨利四世。(譯註)
[35] 蘇格蘭的羅伯特三世(Robert III of Scotland,1337-1406),蘇格蘭國王,1390至1409年在位。(譯註)
[36] 這裡指的應該是羅伯特·斯圖爾特(Robert Stuart,約1340-1420),奧爾巴尼公爵,是羅伯特三世同父異母的兄弟,涉嫌造成了羅伯特三世的二兒子(存活下來的長子)的死亡,因此羅伯特三世將詹姆斯送往法蘭西。(譯註)
[37] 王座法庭(Court of King's Bench),英國歷史上的一個法院體系,起源於愛德華一世時期,主要審理刑事案件;後與歷史上的普通訴訟法院、理財法院合併成為高等法院的一個庭,即「王座庭(King's Bench Division)」,如果執政君主為女性則稱為「后座庭(Queen's Bench Division)」。由於該法院一開始就是代表國王本人審案,故有著極高的權力。(譯註)
[38] 威廉·加斯科因(William Gascoigne,1350–1419),亨利四世在位期間擔任王座法庭首席法官。他把威爾斯親王關進監獄的故事儘管生動而有特色,但並不可信;據說後者當上國王沒多久,加斯科因就被免職(一說辭職)了。(譯註)
[39] 聖愛德華(St. Edward),指「懺悔者」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or,1003–1066),英國的盎格魯-撒克遜王朝末代君主之一,1042年至1066年在位。亨利三世曾為了紀念他而重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譯註)
[40] 坎特伯雷大教堂(Canterbury Cathedral),位於英國肯特郡郡治坎特伯雷市,建於公元324年,是英國最古老、最著名的基督教建築之一。(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