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講英國史 · 第十九章 理察二世統治下的英格蘭

理察 [1] 接替父親「黑太子」 [2] 登上王位、成為理察二世的時候,還是個十一歲的小男孩。由於他父親的勇敢無畏,全英格蘭的人都對他讚不絕口,宮廷上下的親王貴婦更是將他夸做諸位王子當中最英俊、最聰明、最了不起的人物——儘管在那些人口中,王子們沒有一個不是天底下最英俊、最聰明、最了不起的人。可這樣卑躬屈膝的奉承實在不大可能讓理察從中學出什麼好來,而且註定了他的人生絕對無法擁有幸福快樂的結局。 蘭開斯特公爵 [3] 是小國王的叔叔,因為民間傳言說他出生在根特 [4] ,所以大家都叫他「岡特的約翰」。據說這位公爵對王位也有幾分覬覦之意,可由於人們對「黑太子」念念不忘,對他卻沒什麼興趣,公爵便只剩下對自己的侄兒俯首稱臣的份兒了。 因為和法蘭西的戰爭還沒有分出勝負,英格蘭政府需要錢來支持後續的開銷,於是,前任國王統治時期開始徵收的「人頭稅」又攤派到了百姓們頭上:英格蘭所有十四歲以上的居民不論男女,每年都要繳納十二便士(即三枚四便士銀幣),牧師們交得更多;唯一享有豁免權的人是叫花子。 毋庸贅言,英格蘭民眾遭受嚴酷壓迫已經不是一兩天的事了。在在這片哺育了他們的土地上,平頭百姓不過是地主的階下奴而已,歧視和虐待是他們的家常便飯。然而,大概是法蘭西的暴動事件(我曾在上一章提到過)激發了他們的勇氣吧,此時的英格蘭人民也開始認真思考,覺得自己不該再繼續忍氣吞聲了。 埃塞克斯郡 [5] 的百姓們揭竿而起,拒絕繳納人頭稅;由於遭到政府官員的殘酷鎮壓,他們竟還殺了幾個官員。與此同時,在肯特郡 [6] 的達特福德鎮 [7] ,有一名稅務員正挨家挨戶地徵收稅款。他來到磚瓦匠沃特·泰勒 [8] 的家裡,索要其女兒的份額,瓦匠的妻子告訴他孩子還不到十四歲。稅務員隨即獸性大發,殘忍地侮辱了沃特的女兒(全國各地的稅務員都曾經干過這種事)。小姑娘發出了哀嚎,她的媽媽也尖叫不止。正在附近做工的沃特聞聲後衝上前來,一下子就把稅務員打死了。只要是做父親的,不管平時怎樣老實巴交,遇見這種情況都會做出相同的舉動。 當地居民立刻團結起來,發動了起義,並推選沃特·泰勒為起義軍領袖;埃塞克斯的百姓們也在牧師傑克·斯特勞 [9] 的帶領下拿起了武器。雙方匯合後,先是從監獄裡救出了另一位牧師約翰·保爾 [10] ,接著便朝布萊克希思 [11] 進發,沿途不斷有窮苦百姓加入他們,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人組成了一支龐大的隊伍。據說他們打算消滅一切私有財產權,建立一個人人平等的國度。我倒覺得這不大可能,因為這些人曾在路上攔截過往行人,要求對方發誓效忠人民和國王理察;而且他們也根本不可能僅僅因為對方身居高位,就去傷害那些從來不曾動過自己一根手指的人:他們駐紮在布萊克希思的時候,國王的母親去找躲在倫敦塔 [12] 里避難的小兒子,途中必須經過營地,她只消親吻了幾張鬍子拉碴的骯髒面孔,就毫髮無傷地離開了;這些人也嚷嚷著以表達他們對王室成員的敬愛。第二天,起義軍全體向倫敦橋 [13] 進發。 隊伍在半路上遇見一處吊橋,倫敦市長威廉·沃爾沃思 [14] 為了阻止起義軍進城,下令把它收了起來。可是他們很快就用威脅的手段迫使市民放下了吊橋,然後一面高呼,一面衝上了大街小巷。他們砸開了監獄的大門,燒掉了蘭貝斯宮 [15] 的官方文件,並破壞了蘭開斯特公爵位於斯特蘭德大街 [16] 的住宅薩沃伊宮 [17] ——那可是全英格蘭最漂亮最壯觀的王室建築!他們還放火燒了神殿中的書籍和文檔,鬧了個天翻地覆。這些暴行中有不少是在起義者在喝醉酒之後實施的——那些市民一心想要保全自己的其他財產,因而十分樂意敞開自己那藏滿了瓊漿玉液的酒窖;可即便在喝醉的時候,起義者也很注意自己的舉止,沒有順手牽羊。有人從薩沃伊宮偷了一隻銀杯藏進懷裡,他們瞧見後氣壞了,竟把對方連人帶杯子什麼的一同扔進河裡,活活淹死了他。 早在起義者開始搞破壞之前,年少的國王就曾被人帶出來跟他們談判;可是,他和隨行人員都被震天的怒吼嚇破了膽,居然又一路抄近道逃回了倫敦塔。這樣一來,起義者們就更加無所顧忌了。他們繼續肆意妄為,凡是沒有在第一時間表示擁護理察國王和百姓的人都被砍了腦袋;還有那些人緣差的、在他們看來不是自己人的,只要落在他們手裡,一律性命不保。他們的暴行就這樣持續了一整天,後來國王發出公告,說要在麥爾恩德 [18] 接見他們,並滿足其要求。 前往麥爾恩德跟國王見面的起義者共計六萬人,他們心平氣和地向國王開出了四個條件:第一,起義軍及其子女、還有他們所有的後代,從此擺脫農奴身份;第二,土地的租金要有固定的價碼、支付形式以現金代替勞動力;第三,起義者應和自由民一樣,享受在所有市場及公共場合自由買賣的權利;第四,他們過去犯下的罪行一概不許追究。毫無疑問,這些要求沒有任何特別過分的地方!年輕的國王也裝模作樣地表示這些條件合情合理,還讓三十名文書按照起義軍的意思,連夜寫出了一份契約。 可是,沃特·泰勒並不滿足於此。他希望能廢除整部森林法,便趁著其他人面見國王的機會闖入倫敦塔,殺掉了司庫和大主教——前一天起義軍四處搞破壞的時候,人們就嚷嚷著要砍這兩個人的腦袋了。沃特和他的手下甚至還用劍去刺威爾斯王妃的床墊,為的是確認沒有敵人藏在下面,要知道當時王妃還在床上躺著呢。 就這樣,沃特和他的部下繼續手握兵刃,騎著馬兒滿城巡視。第二天早上,國王策馬來到了史密斯菲爾德 [19] ,陪同他的是一支五六十人的小隊伍,市長沃爾沃思也是其中一員。他們在距離稍遠的地方看見了沃特一行人。沃特對自己的隨從說:「國王在那邊,我去跟他談談,把咱們的要求說給他聽。」 於是沃特策馬上前,開了腔。「陛下,」他說道,「我的人在那邊,您都看到了吧?」 「看見了,」國王答道,「問這個做什麼?」 「是這樣,」沃特說,「那些人可全都聽我指揮,他們發過誓,我說一,他們絕不說二。」 後來,當談到當時的場景時,有人說沃特曾伸手去抓國王的馬韁,還有人說看見他手裡把玩著自己的匕首 [20] 。可我認為,他也就是跟國王說話的時候火氣大了些,態度也比較粗暴,可那是他生性如此。除了這些,沃特應該什麼都沒幹。至少在市長先生「英勇地」拔出短劍、刺向他喉嚨的那一刻,他既沒打算動粗,也沒有做好還擊的準備。負傷的沃特從馬背上跌下來,國王的一名隨從迅速結果了他的性命。沃特·泰勒就這樣死去了。趨炎附勢的諂媚者們將這件事描述成一次大捷,直到今天還偶爾能聽見有人為這件事歌功頌德。然而沃特是個勤快人,他吃了太多苦頭,實在是被逼無奈,才選擇鋌而走險;從古至今,總有些寄生蟲馬屁精為他的失敗感到幸災樂禍,而沃特的人格與勇氣實在比那些傢伙強上千百倍。 一見他倒地不起,沃特的同伴馬上拉起弓弦,打算替他報仇雪恨。幸好年輕的國王在危急時刻保持了鎮靜,否則連市長帶他本人都會在頃刻間殞命,成為泰勒黃泉路上的同伴。只見國王驅馬上前,一面奔向沃特的隨從,一面呼喊「泰勒是個叛徒,我來做你們的領袖」。眾人大驚,不由得一片譁然。然後大家就一路跟著這孩子,直到在伊斯靈頓 [21] 遇見大批士兵。 這次起義的結局跟當時大多數民變沒什麼兩樣。國王剛一脫險,便收回了自己所有的承諾,以前做過的事也全都不算數了。近一千五百名起義者受到了嚴格的審判(大多在埃塞克斯),並被人以極其殘酷的方式處死。其中許多人被送上了絞刑架,屍體就吊在那裡,用來恫嚇百姓;後來,有些死者的親友在傷心之餘把遺體放下來送去火化,國王便下令將剩下的屍體用鎖鏈捆起來——把人吊死後再綁起來示眾的野蠻習俗就是從這時候開始出現的。國王在這件事中表現出的虛偽狡詐實在太可鄙了,我覺得,相比之下,沃特·泰勒絕對真誠可敬得多。 此時的理察已經十六歲了,他的妻子安妮公主 [22] 來自波西米亞,是個出類拔萃的人物,大家都叫她「善良的安妮王后」。可她卻沒能找到一個配得上自己人品的丈夫:在身邊人的阿諛奉承、巧言令色之下,國王已經變成了一個心存狡詐、揮霍無度、縱情聲色的壞小伙兒。 在這段歷史時期存在著兩位教皇 [23] (好像一個還不夠讓人煩似的!),他們之間的爭吵給歐洲帶來了數不勝數的麻煩事兒。蘇格蘭依舊不讓人省心,英格蘭國內則充滿了猜忌與懷疑。有人設下圈套守株待兔,就有人隨機應變見招拆招——因為親戚們的勃勃野心總讓國王提心弔膽,尤其是他的叔叔蘭開斯特公爵,雙方黨羽各不相容,勢如水火。後來公爵跑到卡斯提爾 [24] 去,吵著要當國王,但國內的矛盾卻並沒有因此而緩解,因為當時理察的另一位叔叔格洛斯特公爵 [25] 愛跟他唱反調,還煽動國會提出要求,將國王的親信們免去職務。國王對此的回應是,他絕不會因為這群傢伙而炒掉自己的奴僕,哪怕是廚房裡打雜的也不行。然而,一旦議員們下定決心要幹什麼事,國王再說什麼都無濟於事;結果在隨後的一年時間裡,理察不得不向本國的另一政府組織 [26] 低頭,這個組織由十四名貴族組成,為首者就是他的叔叔格洛斯特;事實上,組織里的所有成員都是他任命的。 但這些事情塵埃落定之後,國王逢人就說這一切從頭到尾都是不合法的,壓根不是自己的本意;他還把這些內容寫成聲明,偷偷找來法官在上面簽字。消息很快就不脛而走,並傳到了格洛斯特公爵的耳朵里。當國王進入倫敦城的時候,公爵率領四萬人馬前來迎駕,迫使國王承認自己的權威。國王拿公爵沒辦法,只得眼看著親信和寵臣一個個被人彈劾並慘遭殺害。其中有兩個人,老百姓給他們的評價截然相反:一個是首席法官羅伯特·特雷西利亞 [27] ,他使用一種叫做「血腥量刑」的方法來審判起義者,因此大家對他深惡痛絕;另一個是西蒙·伯利爵士 [28] ,他既是「黑太子」的至交好友,也是國王的家庭教師和監護人。為了保全他的性命,善良的王后甚至雙膝跪地向格洛斯特公爵苦苦哀求,可是伯爵對這個人又恨又怕(不知道背後是不是有什麼原因),他回答說,如果王后還在乎自己丈夫的王位,那就最好停止求情。這一切都是在國會的授意下進行的,有人說他們是完美國會 [29] ,也有人管他們叫殘忍國會 [30] ——其實還是後者比較貼切。 然而,公爵的勢力也不是千秋永駐萬代不滅的。在古老民謠《切厄維特丘陵上的追逐》 [31] 中所描述的著名戰役——奧特伯恩之戰 [32] 爆發的同一年,格洛斯特便倒了台。這年年底的某一天,國王在一次重大會議上冷不丁對他發問:「叔叔,我今年多大了?」「殿下,」公爵答道,「您今年二十二歲了。」「我都已經這麼大了?」國王說,「那麼,我自己的事我要自己做主!尊敬的勳爵,非常感激您往日的付出,以後就不勞您駕了。」緊接著,他還任命了新的大臣和司庫,並向眾人宣布內閣重新由他掌管。於是接下來的八年里,內閣成員對國王唯命是從,而後者則暗自下了鐵心,總有一天要找自己的叔叔格洛斯特報仇雪恨。 善良的王后最終還是撒手人寰,打算再婚的國王告訴議會說,自己要娶查理六世的女兒,即法蘭西的伊莎貝拉 [33] 。據法蘭西的侍臣說,這位伊莎貝拉公主雖然年僅七歲,但卻才貌雙全,是一位絕世佳人(英格蘭侍臣差不多也是這麼吹捧理察的)。儘管議員們對這樁婚事看法不一,但兩人還是結成了夫婦。他們的婚姻讓英法兩國維繫了二十餘年的和平,可英格蘭百姓卻對這場聯姻充滿了偏見。格洛斯特公爵巴不得藉此機會獲取民心,便拚命反對兩人的結合。他的舉動最終促使國王橫下心來,將醞釀已久的復仇計劃付諸實施。 他帶著一群隨從高高興興地來到了普萊舍城堡 [34] ,那是格洛斯特公爵位於埃塞克斯的宅邸。公爵不疑有他,走出房間,來到庭院中迎接貴賓。趁著國王跟公爵夫人交談的機會,眾人悄無聲息地逮捕了公爵並迅速離開,把他押上船去送到加來 [35] ,暫住在當地的一座城堡里。公爵的朋友,阿倫德爾 [36] 和沃里克 [37] 兩位伯爵也落入了相同的圈套,被關押在各自的城堡里。幾天後,他們被人以叛國罪告上諾丁漢 [38] 法庭。阿倫德爾伯爵被判處死刑,沃里克伯爵則被處以流放。後來,有信差給加來市的地方長官送來一紙文書,要求把格洛斯特公爵帶走受審。三天後,長官給出答覆,稱自己無法照辦,因為公爵大人已經死在了監獄裡。最後,法庭做出宣判,稱公爵犯有叛國罪,並將他的財產沒收,交給了國王;他們還拿出了一份不知是真是假的認罪書作為證據,說這是公爵在監獄裡向一位負責民事訴訟的法官供述的。事情的結果就是這樣,至於倒霉的公爵究竟是怎麼死的,就沒幾個人在乎啦。自殺、自然死亡、還是被國王派來的人扼死、或者用床墊悶死(地方長官的一個僕人事後曾這樣說),已經無從考證了。雖然人們對他的死法莫衷一是,但幾乎可以肯定,他是被自己的侄子下令處死的。在這一系列事件里,行動最積極的貴族中有一位是國王的表親,亨利·博林布羅克 [39] 。國王為了平息家族的舊日紛爭,將他封做赫里福德公爵;別看有的參與者現在對公爵喊打喊殺,可他們自己也曾在家族成員勾心鬥角的日子裡犯下過同樣的罪行。雖然這幫人看上去全都墮落不堪,但那個時候的宮廷實在不缺少這樣的敗類。 這一切讓民眾怨聲載道,而且大家依然對英法聯姻感到憤憤不平。貴族們在見識到國王是怎樣目無法紀、滿腹狡詐之後,開始為自己捏一把冷汗。國王一天到晚除了沒完沒了的宴請和揮霍之外什麼都不干;他的隨從個個都穿金戴銀,就連最低等的奴僕也不例外;據說每天跟他同席吃喝的隨從多達一萬人。此外,他身邊還有一萬名弓箭手護衛,並靠著平民百姓的羊毛稅過著富足的生活,絲毫不覺得這樣手握大權、至高無上的生活會有什麼危險。作為一個國王,他可謂極盡兇殘傲慢之能事。 此時國王還剩下赫里福德公爵和諾福克公爵 [40] 兩位宿敵沒有剷除。就像對待其他敵人一樣,他對他們也不會置之不理。國王收買了赫里福德公爵,讓他當著議會的面指證諾福克公爵,說前不久兩人在布倫特福 [41] 德附近騎馬的時候,諾福克公爵曾對自己講過一些對國君不忠的話,還說諾福克公爵告訴自己,別的也就罷了,但國王的誓言是他最信不過的——我也覺得沒人會把國王的誓言當真。國王看在赫里福德公爵投誠的份兒上放了他一馬,而諾福克公爵卻被傳喚出庭為自己辯護。由於他拒不承認罪名屬實,並聲稱原告是騙子加叛徒,依照當時的慣例,兩位貴族都被關了起來,還要到考文垂 [42] 通過決鬥訴訟法來分辨真相。所謂決鬥訴訟法,也就是說誰能在搏鬥中取勝,大家就認為誰有理。這種荒唐的作法實際上意味著一個人只要身強力壯,就絕對不會理虧。人們為此準備了盛大的節日活動,無數人聚在一起,舉辦了多場遊行和表演節目。正當兩位戰士手持長矛準備向對方衝過去的時候,坐在亭子裡觀戰的國王把手裡的權杖一扔,中止了搏鬥。「罰赫里福德公爵流放十年,諾福克公爵終生流放。」國王如是說。赫里福德公爵被驅逐至法蘭西,並留在了當地。諾福克公爵則踏上了前往聖地 [43] 的朝聖之旅,後來心碎神傷的他在威尼斯與世長辭。 從那以後,國王繼續變本加厲地攫取錢財。赫里福德公爵被流放沒多久,他的父親蘭開斯特公爵就去世了;於是國王就像個強盜似的迅速獨吞了他所有的遺產——儘管他曾經鄭重許諾,在赫里福德公爵流放期間,如果他的父親有個三長兩短,其財產依舊由公爵繼承。法官們對國王怕得要命,只好昧著良心承認他的行為公正合法。然而,國王的胃口永遠也得不到滿足。他曾經裝腔作勢,一口氣廢除十七個郡縣百姓的公民權,就為了借收取罰款的名義聚斂錢財。總之,他什麼花招都使得出來,結果就連一向恭順的親信也開始對他耳語,說民怨已經沸反盈天。可他非但全然不把百姓們的抱怨放在心上,還偏偏選在這個時候離開國內,遠征愛爾蘭去了。 就這樣,國王留下叔叔約克公爵 [44] 作為攝政王代理國事,然後自己去了愛爾蘭。國王前腳剛走,他的堂兄——赫里福德的亨利(即赫里福德公爵)後腳就到了。他大老遠從法蘭西跑來,就是為了討回自己曾被野蠻剝奪的權利。諾森伯蘭 [45] 和威斯特摩蘭 [46] 的兩大伯爵很快就跟他站在了同一戰線;他的叔叔攝政王發現國王的所作所為不得民心,士兵們又堅決不願和亨利開戰,便帶著王室軍隊去了布里斯托爾 [47] 。亨利率領一支隊伍從約克郡 [48] (那是他登陸的地方)來到倫敦之後,也追隨攝政王的腳步而去。雙方把軍隊合二為一,一起朝布里斯托爾城堡進發——至於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就沒有人能說得清楚了。此時年輕的王后已經被三名貴族所擒。他們一攻克城堡,就立刻處死了那三個人。後來,攝政王留在了那裡,亨利則繼續向切斯特進軍。 這段時間以來,由於天氣惡劣,情報無法傳遞,國王始終不知道英格蘭國內發生了什麼事。等消息終於傳到了愛爾蘭,國王就派索爾茲伯里伯爵 [49] 回來處理此事。後者從康威 [50] 登陸,並召集了一批威爾斯人,可大家足足等了兩個星期也沒見到國王;威爾斯人可能打一開始就不怎麼待見他,他們很快就沒了耐心、各自打道回府了。後來,國王總算帶著全副武裝的軍隊從海岸登陸,但士兵們卻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沒過多久人就全跑光了。國王以為威爾斯人還留在康威,便喬裝成牧師的樣子,帶著兩位兄弟和幾個追隨者去了那裡。可是除了索爾茲伯里和一百名士兵之外,威爾斯人已經悉數離開了。走投無路之下,國王的兩個兄弟埃克塞特 [51] 和薩里 [52] 自告奮勇去見亨利,問他到底想怎麼樣。對理察忠心耿耿的薩里被關進了監牢,而埃克塞特這個偽君子,卻將繪有雄赤鹿的王室徽章從身上摘下,換上了亨利的玫瑰徽章。這樣一來,亨利的目的不言而喻,國王也沒有再派出信使前來詢問。 國王大勢已去,眾叛親離,四面楚歌。飢腸轆轆的他騎著馬四處遊蕩,輾轉在一座座城堡之間,希望能找些食物來填填肚子,結果卻一無所獲。可憐的國王只得回到康威,向諾森伯蘭伯爵投降。後者從亨利那兒過來,表面上來跟國王談條件,實際上卻是來逮捕他的;伯爵的兵馬就藏身在城堡附近。國王被他帶往弗林特城堡 [53] ,見到了自己的堂兄亨利。後者依然裝出一副畢恭畢敬的模樣,甚至還向國王屈膝行禮。 「親愛的蘭開斯特兄弟,」國王說道,「我非常歡迎你的到來(他當然非常歡迎了,不過要是對方缺了腦袋或者五花大綁出現在自己面前,那他就加倍歡迎啦)。」 「陛下,」亨利答道,「我來得有點兒早,不過,既然承您美意,我就告訴您我來此的原因。您的子民冷嘲熱諷,抱怨說您登基二十二年從來不施仁政。現在,如果上帝不反對的話,往後就讓我來替你更好地整治他們吧。」 「親愛的表兄,」國王低聲下氣地說,「只要你高興,我就求之不得了。」 話音剛落,便有人吹響小號,接著國王被人用一匹劣馬帶到切斯特 [54] 關了起來,對方還逼他發布公告,召集議員開會。後來,他們又把國王從切斯特押往倫敦。來到利奇菲爾德 [55] 的時候,國王試圖逃走,便順著窗戶溜到了花園裡;可一切都是徒勞,他終究還是被人捉住並關進了倫敦塔。沒有人可憐他,民眾的耐性也全部消磨殆盡,如今他們個個都毫不留情地指責國王。據說國王被關進塔里之前,就連他養的狗都離開了他,跑去舔亨利的手。 就在議員們聚集的前一天,一個代表找到了失勢的國王,提醒他曾在康威城堡 [56] 里答應過諾森伯蘭伯爵退位讓賢。國王表示自己非常願意兌現諾言,並簽署了文件,宣布放棄王權,人民也無需再效忠於他。一蹶不振的國王甚至還褪下自己的御用戒指,把它親手交給了志滿意得的亨利兄弟,並告訴他說,即便讓自己來任意指定繼任者,自己還是會把王位傳給他的。第二天的威斯敏斯特大廳 [57] 里,議員們齊聚一堂,國王的寶座卻空空如也,只有一塊金色的布料蓋在上面,旁邊坐著亨利。眾人聆聽了國王簽署的文件內容後,發出了陣陣歡呼,回音震盪在所有的大街小巷裡。呼聲略有平息之後,國王就被正式罷黜了。緊接著亨利站起身來,在自己的額頭和胸前比劃出十字架的形狀,宣布全英格蘭成為自己的領土;坎特伯雷和約克教區的大主教便將他送上了寶座。 群眾的呼聲再一次迴蕩在每一條街道上。此時此刻,根本沒有人記得理察二世曾經是最英俊、最聰明、最了不起的王子;眼下他正呆在倫敦塔里,跟那個死在史密斯菲爾德、屍身被王室馬群踐踏而過的沃特·泰勒比起來,他的境況要慘上千百倍(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沃特死後,人頭稅也成為了歷史。因為國王和王室專用的金屬匠們技術再高超,也無法鍛造出鐵鏈來絞殺人們對他的思念,於是人頭稅也就此作廢了。 [1] 英格蘭的理察二世(Richard II of England,1367-約1400),「黑王子」愛德華的兒子,1377年起任英格蘭國王,1399年被迫退位。(譯註) [2] 即伍德斯托克的愛德華(Edward of Woodstock,1330-1376),愛德華三世的長子,傑出的軍事指揮家。「黑太子」之名的來由有二說:一為,因其常穿黑色鎧甲,故被稱為「黑太子」;二說為,因其對阿基坦公國洗劫,並放縱士兵橫行不法,故法蘭西人認為他黑心腸,故稱之為「黑太子」。然而,不論何說,「黑太子」之名最早見於16世紀,在其有生之年,並沒有這樣的稱呼。他在世時,通常根據他的其出生地,稱其為伍德斯托克的愛德華(Edward of Woodstock)。(譯註) [3] 即岡特的約翰(John of Gaunt,1340-1399),第一代蘭開斯特公爵,愛德華三世的第四個兒子(第三個存活下來的兒子),因出生於比利時的根特市(Ghent,英語拼作Gaunt)而被稱為「岡特的約翰(John of Gaunt)」。儘管不是攝政王,但約翰在他的侄子理察二世即位初期對英格蘭政治影響巨大。 (譯註) [4] 根特(Ghent),比利時自治市,東弗蘭德省省會。位於斯凱爾特河和萊斯河匯合處,有運河通往北海。它既是法蘭德斯地區的中心城市,也是比利時西北部港市,重要的鐵路樞紐和港口。(譯註) [5] 埃塞克斯郡(Essex),位於英格蘭東南部,是一座名譽郡,曾是撒克遜七國之一。(譯註) [6] 肯特郡(Kent)位於英國英格蘭東南部,北臨泰晤士河河口灣,東瀕多佛爾海峽,西北與大倫敦毗鄰,首府梅德斯通(Maidstone)。(譯註) [7] 達特福德鎮(Dartford),位於英格蘭肯特郡西北部,達倫河流經鎮中心。(譯註) [8] 沃特·泰勒(Wat Tyler,卒於1381),1381年,英格蘭政府為了支付戰爭花費而向人民徵收人頭稅,農民在沃特·泰勒的領導下發動起義。同年6月14日,起義軍進入倫敦市四處搞破壞。理察二世同意接見他們並答應其部分要求;沃特和保爾等一小部分人則希望將起義進行下去,直到國王滿足他們的全部要求為止。6月15日,沃特面見國王,並於當天被處死。(譯註) [9] 傑克·斯特勞(Jack Straw,卒於1381),和沃特·泰勒、約翰·保爾同為1381年英格蘭農民起義領導人;也有人說這是沃特所使用的化名。(譯註) [10] 約翰·保爾(John Ball,約1338-1381),1381年英格蘭農民起義領導人之一。起義軍解散後,保爾被絞死並分屍,頭顱掛在倫敦橋上示眾。(譯註) [11] 布萊克希思(Blackheath),位於倫敦東南部的一片近郊區。(譯註) [12] 倫敦塔(Tower of London),現今的官方名稱是「女王陛下的宮殿與城堡,倫敦塔」(Her Majesty's Palace and Fortress, The Tower of London),將其作為宮殿居住的最後一位統治者詹姆士一世(1566年至1625年)。倫敦塔曾作為堡壘、軍械庫、國庫、鑄幣廠、宮殿、刑場、公共檔案辦公室、天文台、避難所和監獄,特別關押上層階級的囚犯。(譯註) [13] 倫敦橋(London Bridge),英國倫敦泰晤士河上一座幾經重建的大橋,地處倫敦塔附近,連接著南沃克自治市高街和倫敦市的威廉王大街,在歷史上被稱為倫敦的正門。(譯註) [14] 威廉·沃爾沃思(William Walworth,卒於1835),曾分別於1374-75年和1380-81年擔任倫敦市市長。(譯註) [15] 蘭貝斯宮(Lambeth Palace),坎特伯雷大主教在倫敦的居所。位於泰晤士河邊蘭貝斯區域,威斯敏斯特對面。教堂是宮殿最古老的一部分,建於1245年。全世界英國聖公會主教蘭貝斯會議大約每10年在這裡舉行一次。宮殿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嚴重破壞,但後來被修復。(譯註) [16] 斯特蘭德大街(the Strand),倫敦市的一條著名街道,一端始於特拉法加廣場,向東延伸至弗利特街,全長僅0.75英里左右。(譯註) [17] 薩沃伊宮(Savoy Palace),理察二世的叔叔、蘭開斯特公爵的宅邸,曾於1381年遭到農民起義軍的嚴重破壞,後於1512年重建,成為薩沃伊醫院。(譯註) [18] 麥爾恩德(Mile-end),位於英格蘭倫敦東區的行政區,距查林十字街3.6英里。(譯註) [19] 史密斯菲爾德(Smithfield),坐落在倫敦西北部,以其古老的肉產品市場而聞名(如今則是倫敦城區內唯一倖存的批發市場),同時也是處死異教徒和政治敵手的地方。(譯註) [20] 1381年6月15日,沃特與國王在史密斯菲爾德會面並進行談判,雙方達成協議,沃特及其帶領的起義軍接受賠償款,從此後遵紀守法,不得生事。事情快要辦完的時候,國王的一名僕人對沃特等人出言不遜,沃特試圖毆打對方,卻被倫敦市市長攔下;沃特又想用匕首反抗,市長身穿盔甲,躲過一劫,但他立刻用劍刺傷了沃特的頭頸;接著又有人上前將沃特刺成重傷。事後,市長想利用沃特殺一儆百,便將他從醫院病床上拖走,押至倫敦街頭公開斬首,還把頭顱掛在倫敦橋上示眾。(譯註) [21] 伊斯靈頓(Islington),英格蘭大倫敦下屬的32個倫敦自治市之一,位於倫敦中心偏北,是北倫敦與內倫敦的一部分。(譯註) [22] 波西米亞的安妮(Anne of Bohemia,1366-1394),理察二世的第一任妻子,父親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斯四世。這位王后心地善良,深得人民愛戴。她曾經多次為民請命,還替1381年農民起義的參與者求情。(譯註) [23] 指教皇烏爾巴諾六世(Urban VI,約1318-1389)和偽教皇克里蒙七世(Clement VII,1342-1394)。(譯註) [24] 卡斯提爾(Castile),位於伊比利亞半島中部卡斯蒂利亞地區的封建王國,由西班牙西北部的老卡斯蒂利亞和中部的新卡斯蒂利亞組成。它逐漸和周邊王國融合,形成了西班牙王國。現在西班牙的君主就是從卡斯蒂利亞王國一脈相傳。(譯註) [25] 指伍德斯托克的托馬斯(Thomas of Woodstock,1355-1397),第一代格洛斯特公爵,愛德華三世的第十三個兒子(也是他活到成年的五個兒子之一)。(譯註) [26] 指貴族上訴團(Lords Appellant),理察二世統治期間所建立的一個委員會。為了罷免理察的五名寵臣、從而抑制他殘暴而任性的統治,一批貴族組成了貴族上訴團。上訴團一開始只有三名成員,即伍德斯托克的托馬斯、理察·菲查倫,以及托馬斯·德·比徹姆。後來,亨利·博林布羅克(即後來的亨利四世)和托馬斯·德·莫布雷也加入了進來。1386年11月19日,他們建立起一個委員會,開始了對英格蘭為期一年的管理。(譯註) [27] 羅伯特·特雷西利亞(Robert Tresilian),1381至1387年擔任王座法庭首席法官。他在審判起義者時,強迫陪審員交出嫌疑犯的名單,並在判決時小題大做,採用異常嚴苛的量刑標準。結果共有19人被判處死刑,另有12人被處死並分屍。(譯註) [28] 西蒙·伯利爵士(Sir Simon Burley,1336–1388),理察二世在位時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他出身寒微,卻自幼和黑太子一起長大,後來成為理察二世的老師。(譯註) [29] 完美國會(Wonderful Parliament),指代1386年11月期間的英格蘭國會。為了阻止理察國王對羅伯特·德·維爾等心腹的過分寵愛,國會不顧理察的強烈反對,任命了14位特派員對王室經費進行審核,還罷免了理察的大法官邁克爾·德·拉·波爾。完美國會對後來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具有重要意義,它標誌著國王與貴族上訴團之間第一階段鬥爭的開始。理察對國會充滿敵意,並試圖以叛國為藉口將對方的支持者治罪,他的舉動最終導致了拉德科特橋之戰(Battle of Radcot Bridge)的爆發和殘忍國會的產生,甚至於理察在1399年被亨利推翻也可以看做是完美國會的直接影響。(譯註) [30] 殘忍國會(Merciless Parliament),這個術語由奧古斯丁教士亨利·奈頓(Henry Knighton)首次提出,指代1388年2月至6月的英格蘭國會。在這段時間裡,理察為了集中力量對付國內的敵人,便試圖用武力推翻貴族上訴團(未能成功),並向法蘭西求和;上訴團發起反擊,理察所有的寵臣幾乎都被問成了叛國罪,這些人大多被處死,少數被流放。後來,肯特發生了暴亂,約克公爵及其盟友也開始對一些死刑判決提出異議,國會遂被解散。(譯註) [31] 故事描述了英格蘭的諾森伯蘭伯爵珀西帶人到切厄維特丘陵狩獵,被蘇格蘭的道格拉斯伯爵視為入侵者,後者發起進攻以示還擊,血腥的交戰過後,僅有110人活下來。(譯註) [32] 奧特伯恩之戰(battle of Otterbourn),發生於1388年8月,蘇格蘭與英格蘭之間的邊境衝突之一。(譯註) [33] 瓦盧瓦的伊莎貝拉(Isabella of Valois,1389-1409),1396年,年僅6歲的她嫁給了理察二世,成為他第二任妻子。理察死後,她回到法蘭西,並於1406年嫁給查爾斯公爵,生下一個女兒後死去。(譯註) [34] 普萊舍城堡(Pleshey Castle),位於切姆斯福德市西北方,曾於1158年被拆毀,12世紀末重建。(譯註) [35] 加來(Calais),法國北部港市,位於加來海峽省,瀕臨多佛爾海峽,是距離英格蘭最近的法國城鎮,也是法國最大的客運港,從倫敦到歐洲大陸的旅客,多在此登岸。(譯註) [36] 指理察·菲查倫(Richard FitzAlan,1346-1397),第四代阿倫德爾伯爵,1397年因和格洛斯特密謀囚禁理察二世而被捕,同年9月被處以極刑。(譯註) [37] 指托馬斯·德·比徹姆(Thomas de Beauchamp,1338-1401),第十二代沃里克伯爵,曾於1387年參與彈劾理察二世的親信,1397年被指控犯有叛國罪被判處終生流放曼島;卻在第二年被關入倫敦塔;1399年被亨利釋放。(譯註) [38] 諾丁漢(Nottingham),英國英格蘭中部的郡,面積2,165平方公里,首府諾丁漢。除西部為奔寧山脈山麓丘陵外,均為海拔60米左右的平原。當地有多座採煤城鎮,還是重要的農業區。(譯註) [39] 亨利·博林布羅克(Henry Bolingbroke,1367-1413),後成為英格蘭的亨利四世,1399到1413年在位。蘭開斯特公爵約翰的長子,出生在波林布魯克。曾支持堂兄理察二世鎮壓格洛斯特公爵叛亂。但是不久便由於霍爾福德公爵的挑撥,1395年被驅逐並沒收領地。(譯註) [40] 指托馬斯·德·莫布雷(Thomas de Mowbray,1366-1399),第一代諾福克公爵,1399年因瘟疫在威尼斯病逝。(譯註) [41] 布倫特福(Brentford),倫敦西部的城鎮,位於泰晤士河跟布倫特河的交匯處。(譯註) [42] 考文垂(Coventry),英格蘭西米德蘭郡城市。曾以紡織業馳名於世。地處英格蘭中心,面積97平方千米。(譯註) [43] 指基督教聖地耶路撒冷(Jerusalem)。(譯註) [44] 指蘭利的埃德蒙 (Edmund of Langley,1341–1402),第一代約克公爵,愛德華三世的兒子,約克王朝的創建者。(譯註) [45] 指亨利·珀西(Henry Percy,1341-1408),第一代諾森伯蘭伯爵,曾在平定威爾斯格倫道爾叛亂中立下戰功。(譯註) [46] 指拉爾夫·德·內維爾(Ralph de Neville,約1364–1425),第一代威斯特摩蘭伯爵。(譯註) [47] 布里斯托爾(Bristol),位於英格蘭西南部的郡,西臨愛爾蘭海,自中世紀起就是重要的商業港口。(譯註) [48] 約克郡(Yorkshire),位於英格蘭北部。(譯註) [49] 指約翰·蒙塔丘特(John Montacute,約1350–1400),第三代索爾茲伯里伯爵。亨利四世登上王位後仍然效忠理察的少數人之一。(譯註) [50] 康威(Conway,現拼寫為Conwy),威爾斯北部城市,著名的旅遊景區。(譯註) [51] 指約翰·霍蘭德(John Holland,約1352-1400),第一代埃克塞特公爵,「黑太子」的繼子。(譯註) [52] 指托馬斯·霍蘭德(Thomas Holland,1374-1400),第一代薩里公爵和英國紋章院院長(Earl Marshal),理察二世為他創造了這個爵位;他於1399年被捕,他的父親是「黑太子」的繼子,所以他算是理察二世的侄子。1399年之後,這個爵位就被取締了。(譯註) [53] 弗林特城堡(the castle of Flint),坐落於威爾斯東北部的弗林特郡,始建於1277年。(譯註) [54] 切斯特(Chester),英格蘭西北部城市,柴郡首府。(譯註) [55] 利奇菲爾德(Lichfield),英格蘭城市,位於斯塔福德郡東南部,以利奇菲爾德大教堂聞名。(譯註) [56] 康威城堡(Conway Castle),坐落於威爾斯北部海岸的中世紀防禦工事,由愛德華一世建造。(譯註) [57] 威斯敏斯特大廳(Westminster Hall),威斯敏斯特官邸遺址上目前尚存的最古老建築,始建於1097年。大廳占地面積約1850平方碼,是歐洲最大的中世紀無支撐屋頂式大廳之一。(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