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講英國史 · 第十五章 溫徹斯特的亨利——亨利三世統治下的英格蘭
就算有哪位英國貴族還記得被謀殺的亞瑟 [1] 有個姐姐——也就是那位被關在布里斯托爾修道院的「布列塔尼的美少女」埃莉諾 [2] ,他們也已不再提及她和她的王位繼承權了。已故篡位者 [3] 的長子亨利 [4] 被英格蘭的元帥彭布羅克伯爵 [5] 帶到了格洛斯特 [6] ,年僅十歲就被迅速加冕。由於王冠同國王的其他寶藏一起丟失在了洶湧的海水中,而儀式進行得如此匆忙竟無暇趕製一頂新的,他們只好將一個樸素的金圈作為替代品戴在了亨利頭上。「我們曾是這個孩子父親的仇敵,」彭布羅克伯爵、這位真正的紳士對出席的少數貴族說,「我們的恨意他理應受之,但這孩子是無辜的,他如此年幼,我們應當對他友善並給予他保護。」念及自己也尚且幼小的孩子,貴族們的心都軟了下來,低頭齊頌:「亨利三世萬歲!」
隨後,大議會在布里斯托爾 [7] 召開,再次修訂了大憲章 [8] 。考慮到國王過於年幼而無法獨自統治英格蘭,他們賦予了彭布羅克伯爵攝政權。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擺脫法國王子路易 [9] 並且將那些仍舊支持路易的貴族們拉攏至自己麾下。路易在英格蘭很多地方都有很大的勢力,其中就包括倫敦。此外,他還控制了萊斯特郡的索雷爾山城堡。在一系列小型衝突和停戰協議後,彭布羅克伯爵包圍了城堡。路易王子派遣了一支由六百個騎士和兩千名士兵組成的軍隊來解圍。伯爵無法對抗這股勢力,只好撤退。法國王子的軍隊在在戰火和搶掠中大搖大擺耀武揚威而來,又在戰火和搶掠中離開,前往林肯。林肯很快就淪陷了,但這座城鎮中,一位名叫妮古拉﹒德﹒凱威爾的英勇孀婦守衛著自己的城堡,她頑強抵抗,以至於擔任指揮官的法國伯爵發現必須圍困住它才行。就在圍困城堡之時,有消息稱彭布羅克伯爵率領四百個騎士、兩百五十個十字弩士兵以及一支士飽馬騰的軍隊正在逼近。「可有什麼好擔心的?」這位伯爵說道,「要攻擊一座四周都有圍牆的城池?英格蘭人真是瘋了!」英國人就是這麼做了,但沒有蠻幹,反而採取了一種非常睿智的做法。他們將敵人引到林肯的窄巷或路面坑窪的偏僻小徑中,以困住騎兵,進而給敵人造成重創。伯爵叫囂著只要活著就永不向英格蘭叛賊屈服,遂被誅殺,其他所有人都投降了。這場被英國人戲稱為「林肯集市」的勝利的結局,同其他的勝利一樣——普通人被毫不留情地處決,騎士和紳士們交了贖金然後平安歸家。
路易的妻子、卡斯蒂利亞的美人布蘭切 [10] ,準備了一支由八十艘船組成的艦隊,從法蘭西趕去營救丈夫,不料卻在泰晤士河迎面撞上了一支由四十隻好壞參半的船組成的英格蘭艦隊。英格蘭艦隊英勇迎戰,法蘭西有六十五艘船在戰鬥中被擊沉。這場慘敗徹底終結了法蘭西王子打勝仗的希望。於是一紙協議在蘭貝斯 [11] 達成,英方會釋放法國王子和他的軍隊並確保他們安全回到法國,前提是目前仍追隨路易的英國貴族們必須重新效忠英格蘭。對路易而言,他必須離開了,這場戰爭使他一貧如洗,甚至不得不向倫敦的市民借錢以籌措回家的路費。
在隨後的日子裡,彭布羅克伯爵本人致力於公正地治理國家,並使那些在壞國王約翰統治時期反目成仇的人們握手言和。他推進了大憲章的進一步完善,也重新修訂了森林法 [12] ;若一名農民在皇家森林裡殺死了一頭牡鹿,將不再被判死刑,只需監禁即可。若這名攝政伯爵能夠多為英格蘭效力幾年該是件多好的事,但天不遂人願。幼王加冕不到三年,彭布羅克伯爵就去世了。今天,我們仍舊可以在倫敦的老聖殿教堂看到他的墳墓。
於是攝政權被瓜分了。曾被國王約翰任命為溫切斯特主教的彼得·德·羅什 [13] ,被委託照顧尚且年幼的君主,而行使皇權的權力則被賦予了休伯特·德·伯格伯爵 [14] 。這兩位打一開始就互相看不慣的名士,很快發展成了仇人。當年幼的國王到了可以獨自執政的年紀時,彼得﹒德羅什發現休伯特的權勢越來越大,一怒之下便請辭出國了。於是,在接下來近十年的時間裡,休伯特獨攬了大權。
但想要獲得一位國王十年的持續垂愛太難了。這位國王也不例外。隨著年紀的增長,他表現出了和父親驚人的相似性:虛弱、易變、優柔寡斷,他唯一的好處就是不殘暴。這時德·羅什已經歸國,十年未見的國王重新對他投以青眼,冷落了休伯特。國王需要錢,相比之下休伯特則因自己的寵愛變得很富有,因此國王開始討厭休伯特。最後他聽信讒言,或者是裝作聽信的樣子,認為休伯特侵占了皇家財產,並要求休伯特交出一份報告詳細描述自己的在職經歷。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愚蠢的指控聲稱休伯特用魔法獲得了國王的喜愛。休伯特清楚地知道面對這種荒謬的指控他無法為自己辯駁,他的宿敵定要置他於死地,於是他逃到了默頓修道院。國王大怒,找來倫敦市長並對他說:「帶兩萬市民,把休伯特·德·伯格給我從修道院拖出來,帶到我面前來。」這位市長匆匆動身,但都柏林的大主教(他是休伯特的朋友)警告國王說修道院是個神聖的地方,若他膽敢在那裡作惡,一定會受到教會的懲罰,國王因此改變心意並召回了那位市長,並宣布休伯特有四個月的時間來準備辯護,在此期間他是安全且行動自由的。
儘管我認為休伯特早已了解了這個世道,但他還是相信了國王的許諾,在這些條件下離開了默頓修道院去探訪自己的妻子——一位當時居住在聖埃德蒙伯里的蘇格蘭公主 [15] 。
休伯特前腳剛離開這座避難所,他的仇敵們就立刻說服軟弱的國王派一名叫做戈弗雷﹒德·克朗的爵士去抓捕他,這位爵士手下有個叫做「黑幫」的三百人流氓團伙。他們在埃塞克斯的小鎮布倫特伍德發現了休伯特。正在熟睡的休伯特跳下床,跑出了屋子,逃往教堂,跑上祭壇,把雙手置於十字架上。可戈弗雷爵士和「黑幫」根本不在乎教堂、祭壇或者十字架,他們把劍架在他脖子上,一路把他拖到了教堂外,然後找來一個鐵匠給他帶鐐銬。鐵匠(我真希望我知道他的名字!)被帶來了,他渾身的皮膚都被鍛造的煙熏得黝黑,因為走得太快還喘著粗氣;「黑幫」成員退到一旁把犯人讓出來,他們大聲咆哮著:「鐐銬給我打得粗點,結實點!」鐵匠撲通一聲跪下了,可並不是向著「黑幫」,他說:「這是勇敢的的休伯特·德·伯格伯爵啊!他在多佛爾城堡奮戰,擊敗了法國的軍隊,為國家貢獻了這麼多!要是你樂意,你可以殺掉我,但我永遠也不會給休伯特·德·伯格伯爵造鐐銬!」
但「黑幫」從來不知何為愧意,不然他們也許會為此而感到羞愧。他們輪番毆打了鐵匠並咒罵了他,然後把衣衫襤褸的伯爵綁在了馬背上,帶著他一路揚長奔向倫敦塔。但是,這種褻瀆教會聖地的做法令大主教無比義憤,膽怯的國王很快就命令「黑幫」將伯爵又帶了回來,同時命艾塞克斯的治安官看守,以防他逃離布倫特伍德教堂。於是乎,這位治安官在教堂周圍挖了條深溝,還種上了高高的籬笆,日夜看守著教堂。當然「黑幫」和他們的首領也日夜不離,猶如三百零一匹黑狼。三十九天過去了,休伯特·德·伯格伯爵始終沒有邁出教堂一步。到了第四十天的時候,他再也受不了無止境的飢餓和寒冷,把自己交給了「黑幫」。他們再次將他帶到倫敦塔。審訊中,他拒絕辯解,但最後結局已定,他要放棄所有受封的土地,永遠被監禁在迪韋齊斯城堡,他們把這座城堡叫做「自由監獄」,由四位貴族各自指派一名騎士看管。在那裡度過了將近一年的時候,他聽說昔日為敵的主教的一名追隨者要被任命為看守。伯爵害怕自己可能會被殺,在某個暗夜裡爬上了城牆,從高高的城牆頂上跳入護城河中,而後安全上岸,並在另一座教堂中覓得庇護。此時有一些貴族正集結在威爾斯密謀反抗國王,他們派出一支馬隊把他從這裡接走了。最後他得到了國王的諒解並恢復了原有的封地,但他自此隱居,沒再渴望過官居高位,也不再奢求國王的青睞。休伯特·德·伯格伯爵的傳奇至此劇終,畫上了比許多寵臣們的一生更美滿的句號。
那些貴族們之所以奮起反抗是因為無法忍受溫切斯特主教的傲慢行徑。自從發現國王心裡非常討厭父親被迫簽署的大憲章後,主教就極力支持他反對大憲章。而且,比起英國人主教更喜歡外國人。加之他公開宣稱英國貴族的地位比法國貴族低,這就導致英國貴族們怨聲載道。而當國王發現教會支持外國人後,擔心王位不保,就把主教和他的外國夥伴打發走了。但當他和普羅旺斯伯爵的女兒——一位名叫埃莉諾 [16] 的法國小姐結婚後,他又重新對外國人掛起了笑臉。婚禮上女方來了很多親戚,在宮廷里舉行了盛大的家庭聚會,帶走了太多的好東西和非常多的錢。這些人拿走了英格蘭人的錢之後還對他們趾高氣昂。。於是膽大的英國貴族們公然低聲提起大憲章中的一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合理的寵臣應遭到驅逐。然而對此那些外國人卻輕蔑地笑道:「英國的法律關我們什麼事?」
法國國王腓力 [17] 駕崩後,路易王子繼位,然而他才統治了不到三年就匆匆離世,隨後和他同名的兒子 [18] 登上了王位。這位新國王非常溫和,簡直是世界上最不像國王的人。亨利國王的母親伊莎貝拉 [19] 非常希望(當然她抱著某種敵意)英格蘭同這位國王開戰。由於亨利國王只是那些知道如何利用他的虛弱之人手中的傀儡,所以伊莎貝拉輕易地說服了他。但議會決定不給這場戰爭提供經費。為了挑釁議會,他裝了三十大箱銀子——我真不知道他能從哪裡弄來這麼多錢,極有可能是從慘兮兮的猶太人手中榨出來的——然後把它們裝船,並親自前往法蘭西開戰,隨行的有他的母親和兄弟理察,也就是聰明富有的康沃爾伯爵。但他最終還是一敗塗地,灰溜溜的回家了。
議會當然沒有因此而變得更有友好起來;他們指控國王浪費公共財產滿足外國人的貪慾。他們非常嚴厲,決定再不給他揮霍的機會;國王為此絞盡腦汁,並無恥地用一切藉口和武力手段掠奪臣民們的財產,於是大家都說他是英格蘭最剽悍的乞丐。儘管他聲稱加入了十字軍,想藉此弄到些錢,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根本無意參與東征,所以他一個子也沒有撈到。來來回回地爭辯了很多回之後,倫敦人已經對國王厭惡到了極點,而國王也惡意地回敬了他們的憎意。但無論是愛還是恨,都無益於現狀的改觀,接下來的九到十年里國王還是老樣子。最後貴族們正式提出,如果他能夠保證他們重獲自由,議會可以撥給他一大筆錢。
國王欣然同意。於是,在五月里的某一個晴天,一場大會在威斯敏斯特廳召開。所有的神職人員都穿上他們的聖袍並且每人手中都舉著一隻點燃的蠟燭,和貴族們一起站在那裡,然後坎特伯雷大主教宣布自此以後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違背大憲章都將被驅逐出教會。宣讀完畢後,所有教士都熄滅了手中的蠟燭以詛咒那些將要違背大憲章之人的靈魂。國王發誓一定遵守憲章,他說:「我起誓,以我作為一個男人、一個基督徒、一名騎士、一位國王的名義!」
起誓不難,毀約更是容易。國王像他父親一樣,輕易地出爾反爾。他一拿到錢就故態復萌,很快地瓦解了那些仍抱有期望的人對他僅存的信任。錢花光的時候,他再一次不知廉恥地四處借討,不過這回他在羅馬教皇那裡遇到了困難。此事關係到西西里的王位。教皇說他有權力將這個王位轉給亨利國王的第二個兒子——埃德蒙王子 [20] 。可如果要轉讓的是還沒到手的東西,那麼受贈方要想得到它就有點麻煩了;現在遇到的就是這種情況。在年輕的埃德蒙王子獲得王位前,他必須先征服西西里。要征服西西里就需要有錢,所以教皇命令牧師們去籌錢,但他們已不像平時那樣言聽計從,牧師們因為他對義大利教士的過度恩寵而心懷不滿。同時他們也懷疑那個在七百所教堂有償布道的國王的皇家牧師——就算有教皇協助,他也不可能同時在七百所教堂講道。於是,「國王和教皇互相勾結,」倫敦主教說,「可能要把我的主教法冠拿走,一旦他們這麼做,我就會戴上士兵的頭盔進行反抗,我是一個子兒也不會出的!」伍斯特主教和倫敦主教一樣勇敢,他也拒絕出錢。當那些膽怯無助的教士們籌到的錢被花光的時候,國王既沒有享受到任何好處,也沒有讓埃德蒙王子離西西里王冠更近一步。這齣鬧劇的結局是,教皇將皇冠送給了法蘭西國王的弟弟(這位國王征服了西西里為自己贏得統治權),然後送給英國國王一份十萬英鎊的賬單作為沒有替埃德蒙王子贏得皇冠的代價。
國王現在處境十分悲慘;如果一個卑鄙荒謬的國王值得同情的話,我們或許都快要同情他了。很快,他聰明的弟弟理察 [21] 就從德國人手中買下了羅馬國王的頭銜;此後,他不再親近哥哥,也不再給他提供建議了。那些反抗羅馬教皇的教士們也加入了貴族們的陣營。而領導貴族的西蒙﹒德·蒙特福特 [22] ——也就是娶了亨利國王的姐姐的萊斯特伯爵,雖然本人是外國人,卻是英格蘭最反對外國寵臣的人。當國王隨後召見議會的時候,由這位伯爵帶領的貴族們全副武裝地來到了他面前。一個月後議會成員們在牛津再次集會的時候,這位伯爵已經成為他們的首領;國王不得不發誓同意組建一個由二十四位成員組成的政府委員會,其中一半成員由貴族們挑選,另外一半由他自己任命。
但幸運的是,他的弟弟理察回來了。理察首先做的是宣誓效忠政府委員會(如果他不這麼做,貴族們就不會同意他回到英格蘭)——當然他隨後就開始全力反對這個委員會。然後貴族們彼此之間開始爭吵,尤其是驕傲的格洛斯特伯爵和萊斯特伯爵,後者一氣之下出國了。這之後,人們開始對貴族們不滿,因為貴族們並沒有給他們帶來什麼好處。國王的機會似乎終於來了,他鼓足信心,亦或是從他兄弟那兒借了膽,告訴政府委員會他把這個委員會廢除了,至於他之前的誓言就忘了吧——這可是教皇允許的!隨後他捲走了鑄幣廠的所有錢,並且和長子愛德華 [23] 一起躲進了倫敦塔。在塔里他公布了教皇的一封信,向世人聲明這四十五年來他一直都是個公正出色的國王。
由於每個人都知道他一點兒也不公正出色,所以沒人在意這份聲明。巧合的是驕傲的格洛斯特伯爵離世了,他的兒子繼承了他的頭銜,並和萊斯特伯爵化敵為友。兩位伯爵把彼此的勢力融合在一起,攻下了許多皇家城堡,然後日夜兼程趕向倫敦。那些一直反對國王的倫敦市民們熱情歡迎他們的到來。國王本人則仍舊灰頭土臉地躲在倫敦塔里。愛德華王子則盡力趕去溫莎城堡。王后——也就是愛德華的母親——試圖從水路追隨他,但是那些打心裡憎恨她的人們在水中看到她的遊艇,紛紛跑到倫敦橋上向她投擲石塊和泥土,並且瘋狂地叫喊著,「淹死這個巫婆!淹死她!」這些人離得太近,倫敦市長只好把這位老夫人藏在聖保羅教堂里等待危險過去。
說到國王和貴族們的紛爭,以及貴族們彼此之間的衝突,我需要花費大量筆墨才能說清楚,您也要費不少精力才能讀明白。所以我簡而言之,只闡述一下這些紛爭中的大事件。有人提議請好心的法蘭西國王為他們做出裁決,決定他們究竟應該支持英格蘭的國王還是貴族。法蘭西國王認為英格蘭國王必須維護大憲章,而貴族們則必須放棄政府委員會以及議會在牛津所做的一切決定——那次議會被保皇黨輕蔑地稱為「瘋狂的議會」。但貴族們聲稱這些都是不公正條款,他們不會接受的。於是他們敲響了聖保羅教堂的大鐘,把倫敦市民們從睡夢中喚醒。在淒涼的鐘聲里,這些人在街道里組成了一支規模相當的軍隊。可是遺憾的是,他們的敵人並不是那些與之爭吵的保皇黨,而是悲慘的猶太人。至少有五百個猶太人慘遭殺害。他們假稱有些猶太人是國王陣營里的,他們在房間裡藏著一些恐怖的名為「希臘火焰」的炸藥用來進行破壞,這些炸藥遇到水的時候非但不會熄滅反而會燒得更旺。其實猶太人藏在屋子裡的是錢——這正是敵人們真正想要的,於是他們用搶劫和謀殺的方式達成了自己的目的。
萊斯特伯爵領導著這些倫敦人和別的武裝力量,追著國王一路來到薩塞克斯的劉易斯 [24] ——這裡是國王安營紮寨的地方。在跟國王開戰前,伯爵給他的士兵說道,亨利三世違背了如此多的誓言,已經是上帝的敵人了,所以他們都要在胸前帶上白色的十字架。這是在表明,他們不是在同基督徒開戰,而是在同土耳其人開戰。士兵們照做了,帶著白色的十字架衝鋒陷陣。國王則集結了英格蘭境內所有支持他的外國人,還有蘇格蘭的約翰﹒科明 [25] 、約翰﹒巴利奧爾 [26] 和羅伯特﹒德·布魯斯 [27] 以及他們所有的人馬。如果不是愛德華王子缺乏耐性、急於向倫敦市民復仇的舉措使他父親的軍隊陷入混亂的話,伯爵原本是會輸的。但戰爭的最終結果卻是王子本人被俘,國王以及他貴為羅馬王的弟弟也落得同樣下場;五千名英國士兵橫屍戰場。
因為這場勝利,教皇把萊斯特伯爵驅逐出了教會,但不論是伯爵本人還是臣民們都沒人在乎;大家都支持愛護他。這讓他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王,手中掌握著政府所有的權力,雖然他表面上表現得很尊重亨利三世,走到哪裡都帶著他,仿佛他是撲克牌上的瘸腿國王。他於公元一二六五年召開了議會;在這次議會上,英格蘭人民第一次真正享有選舉權。這一切為他贏得了人民越來越多的喜愛。
其他的很多貴族,尤其是隨著時間流逝變得越來越像他父親一樣驕傲的格洛斯特伯爵,嫉妒萊斯特伯爵的權勢和他所獲得的喜愛,開始密謀反對他。劉易斯之戰後,愛德華王子就作為人質一直被監禁著,儘管其他方面他仍能受到王子的待遇,但每次出門都會有萊斯特伯爵指定的人監視他。密謀反叛的貴族們想方設法偷偷告訴王子,他們會幫助他叛逃,並且擁他為首領,王子當然會發自內心地同意。
在他們商定好的那天,正餐後王子告訴他的隨從(當時他們在赫里福德):「午後天氣宜人,我想騎馬走段鄉間小路。」隨從們也覺得陽光下的騎行應該會非常愜意,於是他們一起愉快地出城了。當他們來到一片非常好的草場時,王子提議兩匹馬一組賽馬,賭哪一匹更快。隨從毫無戒心,全力參賽,直到馬兒筋疲力盡。然而王子卻沒有參與比賽,他只是坐在馬背上觀看、下注,就這樣度過了一個愜意的下午。太陽西沉時分,他們緩緩地登上一座小山,王子的馬精力十足而其他的馬都已十分疲憊,此時一個陌生人騎著一匹灰馬出現在山頭上並揮了揮他的帽子。「這個人想幹什麼?」隨從們紛紛問道。王子隨即揚鞭策馬,以最快的速度和那人一道離開了,一路騎到一群當時正在樹下等候的馬夫那裡;他們立刻將王子簇擁在中央。王子一路絕塵而去,只留下隨從在空蕩的路上面面相覷;他們的馬兒則耷拉著耳朵,喘著粗氣。
王子在拉德洛和格洛斯特伯爵回合。萊斯特伯爵帶領一部分軍隊以及愚蠢的老國王待在赫里福德。他的一個兒子——也叫西蒙﹒德·蒙特福特,阿娥和另一部分軍隊在薩塞克斯;阻止兩軍會合是王子的首要任務。於是他夜襲了蒙特福特,打敗他並搶走了他的旗幟和財產,把他關在位於沃里克郡的家族城堡、肯納爾沃斯堡里。此時他的父親,也就是還不了解狀況的萊斯特伯爵,正帶著自己的軍隊和國王前往赫里福德跟兒子會合。在八月的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他來到了伊夫舍姆鎮;這是一座被美麗的埃文河滋養著的小鎮。伯爵焦慮地看著凱尼爾沃思,當他遠遠地看見自己的旗幟正在接近時,他不禁喜笑顏開。但當他發現旗幟已在敵手時,他說:「一切都結束了。願上帝垂憐我們的靈魂吧,因為我們的身體即將屬於愛德華王子!」
但他仍像一名真正的騎士那樣戰鬥。坐騎被殺後,他就站著迎戰。這一場激戰後,屍橫遍野。身著盔甲的老國王騎著一匹根本不聽指揮的戰馬,帶著他四處亂竄到他不想去的地方,不但擋了別人的路,還差點被自己兒子的人敲破腦袋。他叫喊著:「我是溫切斯特的哈里 [28] 。」聽到他呼喊的王子抓住了他的韁繩將他帶出了險境。萊斯特伯爵仍舊在英勇戰鬥,直到他最喜歡的兒子亨利被殺,他最好的朋友的屍體橫在他的面前,直到他摔倒在地,他仍用手中的劍堅持戰鬥著。最終,他們砍碎了他的屍體,並把它作為禮物送給了一位貴婦——我認為她一定非常令人討厭,因為她是他最卑鄙的敵人的妻子。但他們無法粉碎他在那些忠誠之人的腦中留下的記憶;很多年後,人們還是一如既往地熱愛他,尊他為聖徒,一直稱呼他為「正義的西蒙爵士」。
雖然萊斯特伯爵死了,但他為之奮鬥的理想仍在,即使國王獲勝的那一刻也不能使之湮滅。亨利發現無論他有多討厭大憲章,也不得不遵守它,就連制定法律也得遵照萊斯特伯爵的先例,最終總是要寬容溫和地對待人民——即使對方是那些長期反對他的倫敦市民。在這些完成之前,起義不斷,但都被種種手段鎮壓了,愛德華王子盡其所能地恢復了和平。亞當﹒德·古爾東爵士是最後一位武裝反對派,但王子在一片樹林裡單槍匹馬地打敗了他,並慷慨地放過了他的性命,最後他們成為了朋友。亞當爵士也知恩圖報,自此以後一直衷心為他的征服者效勞。
當王國的紛爭平靜下來時,愛德華王子和他的表兄亨利 [29] 接過十字架,和很多英國貴族騎士一起前往聖地東征。四年後,羅馬國王逝世,次年(也就是公元一二七二年),他的哥哥、弱勢的英格蘭國王也駕崩了。亨利三世死時六十八歲,統治了五十六年。和生前一樣,他的死也平淡無奇。在歷史上那麼多國王當中,他算是非常不起眼的一個。
[1] 即亞瑟一世(Arthur I,生於1194,可能卒於1203),布列塔尼公爵,是前公爵傑弗里二世和女公爵康斯坦絲的遺腹子。傑弗里是亨利二世之子,年幼於理查一世,年長於約翰。1190年,亞瑟被伯父英格蘭國王理查一世立為王儲,此舉意味著王位的繼承人將是亞瑟,而非理查一世的弟弟約翰。亞瑟被囚禁於魯昂城堡後自1203年起失去記載,真實命運不詳。(譯註)
[2] 布列塔尼的埃莉諾(Eleanor of Brittany,約1184-1241),第五代里奇蒙女伯爵,是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的四子傑弗里和布列塔尼女公爵康斯坦斯的長女,因美貌出眾而被稱作布列塔尼的美少女(Fair Maid of Brittany)、布列塔尼的少女(Damsel of Brittany)、布列塔尼的珍珠(PearlofBrittany)或布列塔尼的美人(Beauty of Brittany)。自1203年起成為包括英格蘭、安茹、阿基坦在內的廣大領地的女繼承人,所以對「無地者」約翰和堂弟亨利三世來說,埃莉諾無疑是個威脅,因此她自1202年起被囚,成為被囚最久的英格蘭王室成員。(譯註)
[3] 指亨利三世的父親、「無地者」約翰(John Lackland,1166-1216),亨利二世和阿基坦的埃莉諾的小兒子,1199年起任英格蘭國王。在他的統治中,諾曼底被法蘭西國王腓力二世占領,直接導致了英格蘭安熱萬帝國的崩塌,並未法蘭西卡佩王朝的崛起奠定了基礎。(譯註)
[4] 即英格蘭的亨利三世(Henry III of England,1207-1272),也被稱為溫切斯特的亨利,是「無地者」約翰的兒子和繼承人。在他的統治中,他始終就大憲章一事與貴族鬥爭。亨利三世是英格蘭歷史上統治時間超過五十年的五位君主之一。(譯註)
[5] 即威廉·馬歇爾(William Marshal,1147-1219),第一代彭布羅克伯爵,他被坎特伯雷大主教史蒂芬·蘭頓(Stephen Langton,1150-1228)形容為「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騎士」。曾先後服侍過四位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獅心王」理查、「無地者」約翰和亨利三世,並在亨利三世即位初期任攝政王。(譯註)
[6] 格洛斯特(Gloucester),位於英格蘭西南部的港口城市。(譯註)
[7] 布里斯托爾(Bristol),一座位於英格蘭西南部的沿海城市。(譯註)
[8] 大憲章(拉丁語為Magna Carta,英語為the Great Charter),是英國最初於1215年訂立的拉丁文政治性授權文件;但在隨後的版本中,大部分對英國王室絕對權力的直接挑戰條目被刪除;1225年首次成為法律;1297年的英文版本至今仍然是英格蘭威爾斯的有效法律。大憲章是封建貴族用來對抗英國國王(主要是針對當時的約翰)權力的封建權利保障協議。大憲章要求王室放棄部分權力,尊重司法過程,接受王權受法律的限制。大憲章是英國在建立憲法政治這長遠歷史過程的開始。(譯註)
[9] 即法蘭西的路易八世(Louis VIII of France,1187-1126),1223至1226年間為法蘭西國王。在「無地者」約翰統治時期,英國貴族曾因不滿國王的統治而邀請法蘭西王子路易前來統治英格蘭,卻因懷疑路易登上王位後會打壓英格蘭貴族而放棄了這個想法。(譯註)
[10] 卡斯蒂利亞的布蘭切(BlancheofCastile,1188-1252),西班牙卡斯蒂利亞國王阿方索八世的女兒,是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和阿基坦的埃莉諾的外孫女,於1223年加冕為法蘭西王后,並在其子路易九世統治期間兩度擔任攝政王。(譯註)
[11] 蘭貝斯(Lambeth),位於倫敦中部的一個行政區。(譯註)
[12] 森林法(Forest Laws),由征服者威廉立下的一系列法律,意在保護森林中的獵物和它們的棲息地,以供王室貴族狩獵使用。(譯註)
[13] 彼得·德·羅什(Peter des Roches,卒於1236年),來自法國北部,在「無地者」約翰和亨利三世期間任溫切斯特主教。(譯註)
[14] 休伯特·德·伯格(Hubert de Burgh,約1160-1243),第一代肯特伯爵,英格蘭大法官,在「無地者」約翰和亨利三世統治期間是位極具影響力的人物。(譯註)
[15] 即蘇格蘭的瑪格麗特(MargaretofScotland,1193-1259),蘇格蘭國王威廉一世的長女,於1221年嫁與休伯特·德·伯格;當時德·伯格為英格蘭攝政王。(譯註)
[16] 普羅旺斯的埃莉諾(Eleanor of Provence,約1223-1291),1236年起成為英格蘭王后,她大力支持亨利三世,卻因引入很多法蘭西貴族而遭到倫敦居民的憎恨。(譯註)
[17] 即法蘭西的腓力二世(Philip II of France,1165-1223),法蘭西卡佩王朝國王(1180年—1223年在位)。路易七世於1180年9月18日去世後,年僅十五歲的腓力二世成為法國國王。(譯註)
[18] 即法蘭西的路易九世(Louis IX of France,1214-1270),也被稱為聖路易(SaintLouis),於1226年起成為法蘭西國王。(譯註)
[19] 昂古萊姆的伊莎貝拉(Isabella of Angoulême,約1188-1246),於1200年成為英格蘭王后,是「無地者」約翰的第二位妻子。(譯註)
[20] 即埃德蒙「十字背」克勞奇貝克(Edmund Crouchback,1245-1296),因為曾在第九次十字軍東征中衣服背後繡著十字架而被稱為Crouchback,第一代萊斯特和蘭開斯特公爵,英格蘭國王亨利三世第二個存活到成年的兒子。(譯註)
[21] 即康沃爾的理察(Richard of Cornwall,1209-1272),「無地者」約翰的次子,第一代康沃爾伯爵,並於1257年起成為德國國王(即「羅馬人的國王」,KingoftheRomans),是當時歐洲最富有的人之一。(譯註)
[22] 西蒙·德·蒙特福特(Simon de Montfort,卒於1265年),第六代萊斯特伯爵,盎格魯-諾曼貴族,於1263到1264年間統領了第二次貴族戰爭,隨後成為英格蘭實際上的統治者。(譯註)
[23] 即英格蘭的愛德華一世(Edward I of England,1239-1307),也被稱為「長腿愛德華」或「蘇格蘭人的錘子」,亨利三世的長子。平定了英格蘭內部的反叛之後,他前往聖地參加了第九次十字軍東征,返回途中(1272年)得知其父的死訊,並與1274年回到倫敦並被加冕為英格蘭國王。(譯註)
[24] 劉易斯(Lewes),位於今英格蘭東薩塞克斯郡,是該郡郡治。(譯註)
[25] 約翰·科明(John Comyn,約1215-約1275),也被稱為約翰·科明一世,是蘇格蘭巴德諾赫勳爵,曾任加洛韋大法官。(譯註)
[26] 約翰·貝利奧爾(John Balliol,約1249-1314),1292至1296年間為蘇格蘭國王。(譯註)
[27] 羅伯特·德·布魯斯(Robert de Brus,約1210-1295),第五代安嫩代爾勳爵,蘇格蘭攝政王,1290至1292年間蘇格蘭王位的競爭者之一,他的孫子羅伯特·布魯斯(RoberttheBruce,1275-1329)最終成為蘇格蘭國王。(譯註)
[28] 在中英語中,哈里(Harry)是亨利(Henry)的一個變體。(譯註)
[29] 即阿爾曼的亨利(Henry of Almain,1235-1271),是亨利三世的弟弟、康沃爾伯爵理察的兒子。(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