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翼真 [標點本] · 大學翼真卷五
德清胡渭撰
康誥曰:「克明德。」
東陽許氏謙曰:「明」字即上「明」字,「德」字包「明德」字。
大甲曰:「顧?天之明命。」
新安吳氏曰:言德則命在其中,故釋「明德」曰「人之所得乎天」;言命則德在其中,故釋「明命」曰「天之所以與我,而我之所以為德」。
雙峰饒氏魯曰:靜存動察皆是顧,
「明命」即「明德」,上「明」字卻在「顧?」二字中。帝典曰:「克明峻德。」
虛齋蔡氏曰:或以「峻德」為「光被四表,格於上下」者,非也。蓋「明峻德」只就帝堯一身言,故下文方說「親睦九族,平章百姓,協和萬邦」。今之言「明峻德」者,只可說其德之明有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卻是正意。若說出外,便是新民境界矣。
「峻德」是極言明德之量,峻如「峻極於天」之峻。彥升按:朱子以堯典「九族既睦」是堯一家之明德,「百姓昭明」是堯一國之明德,「黎民於變時雍」是堯天下之明德。真西山以堯典為大學之宗祖,而首揭之以冠衍義一書,是堯典首節與大學首章實相為表里也。蓋大學孔氏之遺書,祖述堯、舜,此其尤大彰明較著者,皆自明也。
虛齋蔡氏曰:著此一句以別新民。小注以「為仁由己」釋之,本文無此意,觀章句己「德」二字尤可見。
渭按,自明對「明明德於天下」而言,「明明德於天下」即新民也。上三引證「明明德」,下三引證「新民」,中間不得不著此句,以清其界限。或以此句與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對,非也。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新定。邵氏甲曰:日日盥頮,人所同也。日日沐浴,恐未必然。內則篇記子事父母,不過五日燂湯請浴,三日具沐而已。斯銘也,其殆刻之盥頮之盤歟?
渭按:此義雖小,然必如此說,方與日日又日之意相協,當從之。彥升按:大戴踐阼篇武王有盥盤之銘,而無浴杅之銘,可見湯盤必是盥盤。
欲新民,未有不先自新者,湯銘或重在自新,然亦未始不可兼新民。而傳者斷章取義,以證經之「新民」,則以三新字屬民,如放勛命契之意,亦未有以見其必不然也。自新即自明,上文已有,似不必再加提醒。
以新民為明明德於天下,經之所有也;以明明德為自新,經之所無也。經之所無,愚未敢信。唐誥曰:作新民。
孔氏曰:作新民者,周公使康叔作新殷民也。周公當作武王。武王之封康叔也,以商之餘民染紂污俗而失其本心也,故作康誥之書而告之以此,欲其有以鼓舞而作興之,使之振奮踴躍,以去其惡而遷於善,舍其舊而進乎新也。或問
某氏曰:解「作」字為振起,義固不差;解「新民」為「自新之民」,理卻未是。觀康誥之文,首言文王克明德,至此乃以「新民」為結語,正當與大學之「明德」、「新民」同說。「新」乃已與「新」之,非民自新也。蔡氏書傳解「作新民」為「作新斯民」,又曰:此言明德之終也。大學言明德亦舉「新民」以終之。又陳大猷亦解為「作新天下之民」。二家書傳俱成於注文之後,蔡沈又文公之門人,皆不以「自新之民」為是,蓋公論也,學者宜從之。四書辨疑:元人撰,今逸其姓名。渭按:康誥「作新民」下繼之曰:「嗚呼!封,敬明乃罰。」其後又曰:「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殺越人於貨,睯不畏死,罔弗憝。」又曰:「封,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於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於弟弗念天顯,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於弟。惟吊音的。吊,至也。茲不於我政人得罪,天惟與我民彝大泯亂,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由是觀之,殷民之惡,內則不孝不慈不恭不友,民彝大泯亂;外則殺越人於貨,孟子所謂「不待教而誅」者。武王方使康叔刑茲無赦,而猶謂之曰「自新之民」,無是理也。然雖如此,武王又恐康叔之專任刑罰以治亂民也,故首以文王之明德慎罰為訓,而告之以「作新民」。蓋欲康叔先盡教化之道,以去其舊染之污,必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也。故曰:「汝陳時臬事,罰蔽殷彝,用其義刑義殺,勿庸以次汝封。」孔傳曰:「勿用以就汝封之心所安。」然則武王命康叔時,殷紂之遺風未變,義刑義殺,終不可廢,自新之機安在哉?「新」字屬工夫,正是經文之「新民」,當從孔疏、或問解。「作新民」者,言當鼓舞振作,以新其舊染污俗之民也。洛誥曰「明作有功」,益卦初九爻辭曰「利用為大作」,與此「作」字意正同。經之「明德」、「新民」字皆出於康誥,憲章文、武,於此驗其一端矣。「親民」之「親」當作「新」,更無可疑。
傳引五「新」字,專為經之「新民」而設,而章句所解,無一與經合者,故陽明遂謂「親」不當作「新」。今熟玩康誥全篇,知殷民實未嘗有自新之機,或問說較長。朱子先成章句,後著或問章句說,偶不及更定,亦容有之。此等非大節目,少為變通,似不妨也。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新民之極,和天命也。新語類:
渭按,先儒以虞、芮質成之歲為文王受命之年,此說最有理。傳曰:虞、芮之君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斑白者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觀此,則其時文王之民可謂新之極矣,天命安得不隨之以新也哉!彥升按:詩箋言大王聿來胥宇而國於周,王跡起矣,而未有天命,至文王而受命,言新者,美之也。箋不遠稱后稷而近述大王者,據詩本言周邦,故以大王之遷岐而國始號周者言之也。周本紀述虞、芮質成之事云: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故云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言稱王非也,言受命是也。質成之明年伐犬戎,又明年伐密須,又明年敗耆國,又明年伐邗,又明年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而有聲之詩因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則謂受命在質成之歲者信矣。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極即至善之雲也。用其極者,求其止於是而已矣。或問:渭按:傳六引詩、書,各有一「極」字在內,蓋聖人之所以明德新民者,無非至善,不必專指「克明峻德」為明明德之極,「其命維新」為新民之極也。所引雖有淺深始終之次第,然亦不可太泥。極在古聖人用之者,責成在君子,故曰「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經首節章句云:「言明明德、新民,皆當止於至善之地而不遷。」此節章句云:「自新、新民,皆欲止於至善。」「自新」即「明明德」,則此節為總結上七節,不與「皆自明也」對,無疑矣。
朱子以「皆自明也」結上三引書為一章,釋「明明德」;以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結上三引詩書為一章,釋「新民」。然「無所不用其極」即「止於至善」,斷無偏指「新民」之理,故不得不以盤銘為「自新」以通其義。傳者之本意,恐未必如此。今按此八節通是釋經第一節,故合為一章,而以「無所不用其極」句總結上七節,則盤銘之三「新」字,亦不必專屬自新矣。右八節當為一章,釋經第一節。「康誥曰」至「皆自明也」,釋「在明明德」。「湯之盤銘」至「其命維新」,釋「在新民」。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釋「在止於至善」。詩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此以民之止於邦畿,而明物之各有所止也。或問雨蒼。曰:舊謂第一節單說「止」字者,非也。若論詩中「止」字,只作「居」字解,與至善何涉?若論傳者引詩之意,則以民各有所當止之地,比物各有所當止之處。所謂「當止之處」,指至善言也。朱子釋知止「止」字云:「止者,所當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與此正同。引詩不重在民能止邦畿,重在邦畿為民所當止之地。此處未說到人去止至善,只說物各有至善。「物」猶事也。若在人去止上說,便礙下兩節。
彥升按:詩傳云:「畿,疆也。」箋云:「止,猶居也。王畿千里之內,其民居安。」曾南豐云:「人於其所歸赴則止焉。商之盛時,邦畿千里,民所歸赴也。」許東陽云:「王畿居天下之中,四方之人環視內向,皆欲歸止於其地,惟民之所止也。」箋但言畿內之民,而曾許兼言四方之民者,按殷武篇云:「商邑翼翼,四方之極。」傳云:「商邑,京師也。」箋云:「極,中也。商邑之禮俗,翼翼然可則傚,乃四方之中正也。」以是言之,王畿首善之地,四方取則,有至善之象,故引此詩以見人皆有當止之所。止,居也。所當止之地,乃指至善。
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雲峰胡氏曰:此傳不特釋止至善,並「知止」「能得」皆釋之,故首引孔子之言曰「知其所止」,而章句於下文亦以知其所止與所以得止至善之由言之。
渭按:雲峰雖未知大學無闕文,而其言已暗合格致,並釋在此章之意矣,讀之快絕。
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此謂知本。本,當作「止」。此謂知之至也。
引文王之詩,而繼以君臣父子與國人交之所止,何也?曰:此因聖人之止,以明至善之所在也。蓋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是以萬物庶事,莫不各有當止之所。但所居之位不同,則所止之善不一。故為人君,則其所當止者在於仁;為人臣,則其所當止者在於敬;為人子,則其所當止者在於孝;為人父,則其所當止者在於慈;與國人交,則其所當止者在於信。是皆天理人倫之極致,發於人心之不容已者,而文王之所以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者,亦不能加毫末於是焉。但眾人類為氣稟物慾之所昏,故不能常敬而失其所止。唯聖人之心,表里洞然,無有一毫之蔽,故連續光明,自無不敬,而所止者莫非至善,不待知所止而後得所止也。故傳引此詩,而歷陳所止之實,使天下後世得以取法焉。學者於此,誠有以見其發於本心之不容已,而緝熙之,使其連續光明,無少間斷,則其敬止之功,是亦文王而已矣。詩所謂「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刑文王,萬邦作孚。」正此意也。或問。下同。五者之目,詞約而義該矣。子之說乃復有所謂究其精微之蘊,而推類以通之者,何其言之衍而不切邪?曰:舉其德之要而總名之,則一言足矣。論其所以為是一言者,則其始終本末,豈一言之所能盡哉?得其名而不得其所以名,則仁或流於姑息,敬或墮於阿諛,孝或陷父,而慈或敗子,且其為信,亦未必不為尾生、白公之為也。又況傳之所陳,姑以見物各有止之凡例,其於大倫之目,猶且闕其二焉,苟不推類以通之,則亦何以盡天下之理哉?
為人君止於仁,仁亦有幾多般,須隨處看這一事合當如此是仁,那一事又合當如彼是仁。為人臣止於敬,敬亦有多少般,不可止道擎跽曲拳是敬,如陳善閉邪,納君無過皆是敬。若止執一,便偏了,安得謂之至善?語類:
亭林顧氏炎武曰:致知者,知止也。知止者何?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是之謂止。知止,然後謂之知至。君臣父子國人之交,以至於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是之謂物。日知錄:
雨蒼曰:嘗疑聖經所言止至善,兼明明德、新民言也。今所言仁敬孝慈信,似專指明明德,未及新民,豈不遺卻一邊?及看傳之後二章,見孝弟慈三者,以之修身,即以此齊家治國平天下,乃始恍然知仁敬孝慈信五者,非僅明明德之止至善也,實兼言新民之止至善也。吾又以知格物莫切於人倫,而意誠以下舉不外乎此也。嗚呼!學道者可以悟矣。
渭按,此節承上兩節落脈當云:觀詩及夫子之言,可見每一物必有至善之所在,而人不可不知其所止矣。然人必如何而為知所止乎?
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云云,此仁敬孝慈信五者,皆至善之所在,而文王連續光明,無不敬而安所止,此謂知止,此謂知之至也。知止以理言,知至以心言,學者當法文王之意在言外。亭林云:知止然後謂之知至,何其與鄙見不謀而合也。彥升按:文王生知,其「知止」、「知至」在「緝熙」二字內。詩三百篇,凡句末用語助者,其韻必在語助之上。即以「止」字言之,採薇云:「採薇採薇,薇亦柔止。曰歸曰歸,心亦憂止」,連用二「止」字,則「柔」與「憂」為韻。舵杜云:「日月陽止,女心傷止,征夫遑止」,連用三「止」字,則「陽」與「傷」、「遑」為韻。今文王之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假哉天命,有商孫子」,惟用一「止」字與「子」為韻,則「止」非語助可知。詩集傳以此「止」字為語辭,誤也。「敬止」之「止」,正與「止至善」之「止」同,故傳者引以為證。若「止」字果為語助,豈可借用,古人無此斷章之法也。
「知本知止」二句,或是訛字在先,時師據經修身為本,而移其第以附之;或是錯簡在先,傳寫者因後有此謂知本,而誤以「止」為「本」,此皆不可知。而「本」當作「止」則無可疑者,以「知本知至」絕無干涉故耳。詳見第三卷。章句說完此節正意,復補出「知其所止」,此「本」當作「止」之一證也。或問論此二句之所繋,曰:考之經文,初無再論「知本」「知至」之雲者,則知屬之經後者之不然矣。觀於聽訟之章,既以「知本」結之,而其中間又無「知至」之說,則知再結聽訟者之不然矣。是朱子之意,亦以「知本」「知至」不相干涉,故補傳改「知本」為「物格」,此又本當作「止」之一證也。問:傳既並釋「格物」,何不言此謂物格?渭曰:格物致知雖二目而通為一事,言物格則知止在其中,言知止則物格亦在其中,但此三節釋經「知止」節,故言「知止」而不言「物格」,且言「知止」,則與前「知其所止」相應,而本節數「止」字亦相聯絡,尤為深切而著明也。然則淇澳二節釋經「物格」節,何以亦不言物格?曰:此二節並釋八條目,不可單舉物格,故亦不言也。此章前三節釋經「知止」節,後兩節釋經「物格」「知至」節,而錯簡二句,更定在此,結上起下,妙合自然。從來說此節者皆重「敬」字,此亦是講學門面通套話,其實傳者之意,尤重「緝熙」二字,「緝熙」即上蔡所謂常惺惺者,惟其緝熙,是以無不敬也。重「緝熙」方與前一「知」字、後二「知」字緊相關會。
問:朱子云「聖人不待知所止而後得所止」,則「知止」不當屬文。王渭曰:此意休錯會了。朱子謂聖人生知,不待用格致之功而自然得止耳,非謂聖人不知止也。敬止是得止,五者是歷陳所止之實,而其源則在緝熙,故以二「知」字結之。
君臣父子國人是「物」字大註腳;仁、敬、孝、慈、信,是「至善」二字大註腳。格物者,格此而已;知止者,知此而已。一切泛濫瑣碎之說,皆可以掃卻。
格物莫先於人倫,予既已知之矣。雨蒼云:意誠以下,舉不外乎此,更見得透徹。大學之教,致知知此,力行即行此,故曰:庠序學校,皆所以明人倫。人倫明於上,明明德之事也;小民親於下,新民之效也。淺說云:「仁、敬、孝、慈、信,皆至善之所在。體之於己,則為明明德之止於至善;推之於人,則為新民之止於至善。」數言盡之矣。
彥升按:日知錄以止於仁五者為知止之實,下雲「是之謂止,知止然後謂之知至」。雖未嘗明言
「此謂知本」二句當在「止於信」下,而其意則已為此二句作安頓之所,並本當作「止」,亦不啻為之改正矣。翼真蓋與之暗合雲。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復引淇澳之詩,何也?曰:上言止於至善之理備矣,然其所以求之之方,與其得之之驗,則未之及,故又引此詩以發明之也。夫如切如磋,言其所以講於學者已精,而益求其精也;如琢如磨,言其所以修於身者已密,而益求其密也。此其所以擇善固執,日就月將,而得止於至善之由也。恂慄者,嚴敬之存乎中也;威儀者,輝光之著乎外也。此其所以睟面盎背,施於四體,而為止於至善之驗也。盛德至善,民不能忘,蓋人心之所同然。聖人既先得之,而其充盛宣著又如此,是以民皆仰之而不能忘也。盛德,以身之所得而言也;至善,以理之所極而言也。切磋琢磨,求其止於是而已矣。或問:
「問:切磋琢磨是學者事,而盛德至善乃指聖人言之,何也?」曰:「後面說得來大,非聖人不能,此是連上文文王於緝熙敬止說,然聖人也不是撒手掉臂做到那處,也須學始得。如孔子所謂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此有甚緊要,聖人卻憂者,何故?惟其憂之,所以為聖人,所謂生而知之者,便只是知得此而已。故曰: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語類。
答江德功書曰:盛德至善,盛也,至也,皆無以復加之詞,而上下文規模氣象皆聖人事,則此不得獨為賢人事矣。且賦詩斷章,此但取其詠嘆不忘之意,與衛武公初無干涉也。文集。
新安吳氏曰:理在事物則為至善,身體此理而有所得,則為盛德。如君之至善是仁,能極其仁,即君之盛德也。明德是得於稟賦之初者,盛德是得於踐履之後者,亦只一理而已。
雲峰胡氏曰:此章釋知止能得,又兼八條目於其中。學是格物致知之事,自修是誠意正心修身之事,賢親樂利是化及於家國天下。
渭按:此節與下節釋經第五節之義,其承上落下語脈當云:文王無不敬而安所止,聖人之事也。若君子,則知止豈無其由,而得止豈無其序哉!於是引詩而釋之。學謂格物致知,此知止之由也。自修謂誠意正心修身。恂慄則心正而物格,知至意誠不待言矣。威儀則身修而盛德至善,民不能忘,明明德之事全,而新民之事起矣。故下節又以賢親樂利,證盛德至善之餘澤被諸家國天下者,為新民之止於至善也。此皆得止之序也。由是觀之,此章不但釋止至善,並釋格物致知;亦不但釋格物致知,並意誠以下撮括於其中。大學無闕文,信矣。緝熙敬止是堯、舜性之之事,盛德至善是湯、武身之之事。初須著直略切學修工夫,及其知之成功則一也,故朱子亦以聖人言之。
問:君子以何者為學?曰:大學之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講習討論,亦在此四術而已。然則所學者維何?曰: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之道,即上文仁、敬、孝、慈、信之類是也。鄭康成注學記曰:「所學者聖人之道,在方策。」夫方策所載,不外乎詩、書、禮、樂,如必以文字言語為陳跡,而靜坐觀心以為學,此便是西來不二法門,而子路「何必讀書」之對,當奉為萬世之格言矣。
講習討論,謂先講後習,又從而討論之也。大約講習是求其當然而不容已者,討論是究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講習在學問一邊,與人共之,易曰「君子以朋友講習」,曾子曰「君子以文會友」是也。討論在思辨一邊,其功由己。論語「世叔討論之」。注云:「討,尋究也。」孟子曰:「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論世知人,便是討論之事。其於禮樂既講習,亦須加討論。
講習是隨文了義,討論則參驗彼此,融貫古今,直窮到萬理一原處,便是物格知至。
大司成論說在東序,所謂講也。學必講而後明,不講則誦其文而不知其義,雖孔子亦以為憂。習是身親其事,如小樂正教干,籥師教戈,大師詔弦誦,執禮者詔禮,典書者詔書,皆習也。下至射、御、書、數亦須習。此乃切實體驗,與空言不同。或曰:此「學」字屬知一邊,子以習為身親其事,得無涉於行乎?渭曰:習與行相似而實z不同。效之於平日為習,施之於臨事為行。如今贊禮者,先期演禮,只可謂之習;及供朝會、祭祀、擯相禮,乃謂之行。漢叔孫通起朝儀,與其弟子百餘人為緜蕞野外,習之月余,此習也,非行也。及諸侯群臣朝十月,以此禮施之長樂宮,乃謂之行。習仍在知一邊,與篤行無涉也。古人所謂讀書者,兼講習討論而言之,故朱子解此「學」字不復言誦讀,非謂初不事誦讀而遂可講習討論也。或曰:讀書不足以為學。今按,子路對夫子曰:「何必讀書,然後為學?」是夫子之教,固以讀書為學也,但不可徒事記誦耳。朱子論讀書之要曰:「大抵觀書先須熟讀,使其言皆若出於吾之口;繼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於吾之心,然後可以有得耳。」至於文義有疑,眾說紛錯,則亦虛心靜慮,勿遽取捨於其間。先使一說自為一說,而隨其意之所之,以驗其通塞,則其尤無義理者,不待觀於他說而先自屈矣。復以眾說互相詰難,而求其理之所安,以考其是非,則似是而非者,亦將奪於公論而無以立矣。大抵徐行卻立,處靜觀動,如攻堅木,先其易者而後其節目,如解亂繩,有所不通,則姑置而徐理之。此讀書之法也。見文集。分別眾說,先去其尤無義理者,次去其似是而非者,正與切磋之義相發明。可見古人之讀書,元非徒呻其占讀,曰覘畢之謂。呻,吟諷之聲也。占,視也。畢,簡也。言但吟諷其所占視之簡牘,不能通其縕奧也。「佔畢」俗作「呫嗶」,大謬。然不記得文字,何由施講習討論之功?故誦讀亦不可廢也。彥升按:朱子或問又云:「骨角脈理可尋,而切磋之功易,所謂始條理之事也。玉石渾全堅確,而琢磨之功難,所謂終條理之事也。」此論固精,然必知之至,然後行之盡,必知止乃能得止,則功之易者,視功之難者,尤為吃緊。語類說切磋琢磨云:「恰似剝了一重,又有一重,其工夫之精密,總是一般。」
論語樊遲問修慝,注曰:「慝,惡之匿於心者。修者,治而去之。」即此自修之修字。夫子之言修慝,曰「攻其惡,無攻人之惡」。「攻」如攻玉之攻,尤與琢磨之義合。章句云:「誠其意者,自修之首。」可見自修兼正心、修身,不止誠意。自欺及四有、五辟,皆惡之匿於心者,不可不治而去之也。
克治是修字正義,然不先之以省察,則何由知其為惡而克治之?故章句多言省察。誠意章云:「必謹之於此,以審其幾。」正修章云:「一有之而不能察,則欲動情勝。」又曰:「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修齊章云:「惟其所向而不加察焉,則必陷於一偏。」可見省察是緊要關頭,此心不容有頃刻昏昧也。瑟,嚴密貌。僩,武毅貌。嚴是敬,敬而無失,則嚴且密矣。武是強,強而不息,則武且毅矣。存疑云:「切磋是理欲上挑剔得十分明。琢磨是這私慾洗颳得十分盡。下此等工夫,把自己身分上許多私意妄念,都打疊潔潔淨淨了。此心惺惺,終日欽欽,盡在天理上。譬如馭六轡於康莊,矜持把握,更無走逸,此即所謂恂慄。」愚竊謂小宛之卒章曰:「溫溫恭人,如集於木。惴惴小心,如臨於谷。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此數句以狀恂慄,頗當
宣著盛大,是總釋「赫喧」,不可分貼「威儀」,即文言所謂「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孟子所謂「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充實光輝,表里洞徹,便是盛德至善,所謂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者也。
吳氏季子云:「吾觀武公年九十餘,猶且敕其臣以箴儆己之過失,則其切磋琢磨者可知矣。如抑之一詩,既曰敬慎威儀,維民之則,又曰溫溫恭人,維德之基,則瑟僩、赫喧者,可想矣。迨其沒也,國人思之,而極其尊稱曰睿聖武公。所謂有斐君子,終不可?兮,信乎不可誣也。」顧麟士深取此說,以為仁敬孝慈信,既以文王言,賢親樂利既以文、武言,則此同一釋詩,何不可以武公言?所見亦是。武公之為聖人與否,吾不敢知,但傳者前後所引詩、書,無非聖人之事,蓋欲學者以聖人為法,必不落第二義,故朱子於此節亦以聖人言之。且詩人之頌其君,容有溢美之詞,武公雖未必為聖人,而詩人之所言,已是聖人之事,傳者隨文而釋之,但取其義之有當於止至善,不必契勘武公之為聖人與否也。所釋皆詩之本義,亦非斷章。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引烈文之詩,而言前王之沒世不忘,何也?曰:賢其賢者,聞而知之,仰其德業之盛也;親其親者,子孫保之,思其復育之恩也;樂其樂者,含哺鼓腹而安其樂也;利其利者,耕田鑿井而享其利也。此皆先王盛德至善之餘澤,故雖已沒世,而人猶思之愈久而不能忘也。上文之引淇澳,以明明德之得所止言之,而發新民之端也;此引烈文以新民之得所止言之,而著明明德之效也。或問
渭按,其賢、其親、其樂其利,是前王所以新民者止於至善;賢之親之,樂之利之,是天下後世無一物不得其所。
蔡虛齋云:賢其賢者,先王有是德業之盛,是其賢也,吾則從而賢之,所謂「率由舊章」者也。親其親者,先王有是復育之恩,在我之身,是其親之所在也,吾則從而親之,所謂「子子孫孫勿替引之」者也。說「賢」「親」句最確。金仁山云:「樂其樂者,風清俗美,上安下順,樂其遺化也。利其利者,分井受廛,安居樂業,沐其遺澤也。」說「樂」「利」句最確。彥升按,或問以「後賢之聞而知之」為「賢其賢」,虛齋則以後王之率由舊章言之,兩說須兼。蓋率由與憲章及識大識小之倫,皆賢其賢也。或問以子孫保之為親其親,所親止及其身,須兼孔疏親其族親之說言之。蓋詩言「本支百世」,本既世為天子,支亦世為諸侯,保而勿替,皆是親其親也。或問以後民之含哺鼓腹為樂其樂,此與耕田鑿井之利,其利無大分別,不若仁山以樂其遺化言之為確。樂記曰:「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賈誼曰:「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氣樂。」以是言之,必教化行而風俗美,然後為樂。前王有是遺化,而民至今樂之也。
朱子以古本淇澳烈文二節移在止於信之下,所謂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
右五節為一章,前三節釋經第二節知止能得之義,後兩節釋經第五節知止之由與得止之序。本釋綱領「止至善」,而條目之格物致知亦在其中,元無闕文,不須補也。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或問聽訟無訟,於明德新民之義,何所當也?曰:聖人德盛仁熟,所以自明者,皆極天下之至善,故能大有以畏服其民之心志,而不敢盡其無實之辭。是以雖其聽訟無以異於眾人,而自無訟之可聽。蓋己德既明,而民德自新,則得其本之明效也。或不能然,而欲區區於分爭辨訟之間,以求新民之效,其亦末矣。此傳者釋經之意也。或問:
聖人固不會錯斷了事,只是他所以無訟者,卻不在善於聽訟,在於意誠心正,自然有以熏炙漸染,大服民志,故自無訟之可聽耳。如成人有其兄死而不為之衰,聞子皋將至,遂為衰。子皋又何嘗聽訟了致然,只是自有感動人處故耳。大學集編:
東陽許氏曰:本即「明明德」也。我之德既明,則自能服民志,而不敢盡其無實之言。如虞、芮爭田,不敢履文王之庭,是文王之德大畏民志,自然無訟。
虛齋蔡氏曰:「使」字當玩味,是孔子自說他要如此,故章句、或問皆以聖人言之。「使」字內面正有道理,便是能明明德以大畏民志也。
雨蒼曰:無訟便是親遜成風、刑錯不用世界,非民新之極不能。或雲未足以盡新民,談何容易!渭按,伏羲作易,便有一訟卦。序卦傳云: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蓋有血氣者必有爭心,故乾餱以愆,豕酒生禍,自古不能絕此患,訟豈易無哉!舜初即位,皋陶方施象刑,迨其後好生之德洽於民心,然後能不犯於有司。文王治岐,召伯猶聽訟於甘棠之下,即虞芮質成,亦一方之事耳。迨武王克商而有天下,成康繼之,然後能刑錯不用,無訟蓋若斯之難也。中庸引詩「奏假無言,時靡有爭」,而釋之曰:君子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鉞。此便是大畏民志氣象。新民而至於無訟,新之極矣。篤恭而天下平,亦不過如此,尚謂無訟為新民中之一事耶?總由晚宋時董、葉諸人以此章為釋格致,故吳氏季子有舉一以例其餘之說。試問其餘為何事?豈更有如無訟之大者哉?自此遞相祖述,貽誤至今。雨蒼獨能正之,愚特為敷暢其義雲。
蒙引云:「不可以聽訟為末,無訟為本,須把聽訟一句置了,只於無訟句內討出本末之意。蓋民之無訟者,民德之新也,末也;所以使無訟者,己德之明也,本也。必己之德明,然後民德始新而自無訟,本末先後瞭然矣。」又云:「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只是無訟處不是所以無訟處。大畏民志,所以使民無訟者也。」說約云:「小注諸家多雲無訟為本,聽訟為末,則先後字似難說,不成雲到得無訟,自能聽訟也。」且味章句本無此解,斷當以蒙引為正。余素主是說,兒子方騰心竊疑之,嘗舉以相質,以為「使無訟」與「聽訟」對,三字當囫圇看,不應拆作兩層。以「無訟為末」,「使」字為本,仍依章句、或問解為妥。今思之,其言亦頗有理。蓋大畏民志,理當在「無情者不得盡其辭」之前,故章句、或問皆倒說,以此二句總解「使無訟」也。今蒙引以上句為「無訟」,下句為「使無訟」,則似既無訟矣,而復有以使之,未免以辭害意,不若章句、或問之渾融為無弊也。然諸家以「無訟為本,聽訟為末」二語實誤。蓋無訟乃新民之效,明德意在「使」字內,曰「使無訟為本」可也。今除卻「使」字,而曰「無訟為本」,則末也而反為本矣,背理孰甚焉?聽訟一流,正首章或問所謂「不務明其明德,而徒以政教法度為足以新民」者,亦不可以聽訟直當大學之「新民」,而雲「聽訟為末」也。
此章當與論語「道齊」章參看。「聽訟」是政刑之治,「使無訟」是德禮之治。政刑之治,徒恃其末而不深探其本,故其效民免而無恥;德禮之治,修其本而末自舉,使民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故其效至於有恥且格。民免而無恥,則非心未革,不能無犯於有司,而聽訟之事不容已;有恥且格,則仁讓之風徧於閭里,而自無訟之可聽矣。此為治所以貴知本也。「聽訟」句雖輕,亦與「使無訟」對照。傳只言使無訟者之知本,而聽訟者之不知本自見於言外。古人文字如龍行空中,其頭尾鱗爪或隱或見,不可以晚近之格制論也。蒙引云:此謂知本,此指孔子所言也。章句謂觀於此言,便見明德為本,新民為末,故曰可以知本末之先後。或謂指孔子知本,此於本文似不費力,於章句則不合矣。以為孔子知本,則孔子豈止近道者哉?章句所以不如此解者,正自有說也。愚竊謂傳者釋詩之例,仁敬「孝」慈信貼文王說,學修、恂慄、威儀貼武公說,賢親、樂利貼文、武說,則大畏民志自當貼孔子說。大畏民志既屬孔子,則此謂知本亦當指孔子。孔子豈止近道?似不必如此拘泥。鴟鴞之詩,周公所作也,而孔子以為知道。夫以周公之聖,豈止知道者哉?知道可以語周公,則孔子之為知本,又何害也?
頃復思之,「無情者」二句,亦可推開一步說,不必粘定孔子。傳者之意若曰:由孔子之言觀之,則凡欲新民者,必先自明其明德,而有以畏服民之心志,使無情者不得盡其虛誕之辭,是則孔子之所謂使無訟而知為治之本者矣。如此說,則知本不必指孔子,而無聖人止於近道之嫌。然章句、或問皆有「聖人」字,則固以「無情者」二句為孔子之事矣。彥升按史記云:孔子在位聽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則孔子固嘗聽訟矣。其稱孔子「與聞國政,粥羔豚者弗飾賈,男女別於塗,塗不拾遺」,是即能使無訟之明驗也。「此」字緊承「大畏民志」說來,勢不得不屬孔子。章句為騎牆之解,未善也。欲如後說,則「無情者」二句便不當屬孔子。二說不可參用,擇一而從焉可也。右六句為一章,釋經第三節本末之義,而第六、第七節亦在其中。其不及終始者,何也?以知止能得與止至善一滾說在上章,故此不復釋終始也。蒙引云:傳只釋「本末」而不釋「終始」,意者釋止至善章「知止能得」之先後已在其中乎?是虛齋已見及此。
此謂知本,「本」當作「止」。此謂知之至也。
渭按,此二句當移在前章「止於信」之下。詳見第三卷
大學翼真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