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翼真 [標點本] · 大學翼真卷四
德清胡渭撰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問:明德是心?是性?曰:心與性自有分別,靈底是心,實底是性。性便是那理,心便是盛平聲。貯、該載、敷施、發用底。心屬火,緣它是個光明發動底物,所以具得許多道理。如向父母,則有那孝出來,向君,則有那忠出來,這便是性。如知道事親要孝,事君要忠,這便是心。張子曰:心統性情。此說最精密。朱子語類。下同。
問:仁、義禮、智是性,明德是主於心而言?曰:這個道理在心裡,光明照徹,無一毫不明。
明德,謂本有此明德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其良知良能本自有之,只為私慾所蔽,故暗而不明。所謂明明德者,求所以明之也。譬如鏡焉,本是個明底物,緣為塵昏,故不能照,須是磨去塵垢,然後鏡復明也。
人皆有個明處,但為物慾所蔽,剔撥去了,只就明處漸明將去。然須致知格物,方有進步,識得本來是甚麼物。
渭按:人物之所同者,理也;所不同者,心也。故中庸「天命之謂性」,兼人物而言。而大學之明德,則惟人得形氣之正而有之。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此「幾希」者,即大學所謂「明德」。存之者,明之也。故下文即言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語類云:「凡天地之間,眼前所接之事,皆是物,然有多少不甚緊要底事。舜看來惟是於人倫最緊要。人倫庶物,即大學所格之物也。舜生而知之,物不待格而自格,德不期明而自明。在學者則必格物以致其知,而後本體之明可得而復也。」
厚齋王氏曰:「大學之親民當作新,猶金縢之新逆當為親也。蓋傳寫之誤。」困學紀聞:
「幾亭陳氏龍正曰:親民之必為新民也,何居?親可施於親,不可施於民也。」孟子曰:「於民也,仁之而弗親。」親民是兼愛己。書曰:「百姓不親。」親者,自相親也,猶雲「小民親於下」也。聖人親親,墨氏親民,佛氏親物。親親則功至於百姓而恩及禽獸矣。親民則不得不薄其親矣,親物則不得不棄其親矣。或曰:「親親子百姓子之義,何以異於親?」曰:「子者,養育訓迪之耳。親則愛敬兼隆,所以殊也。君子之於子與百姓也,固有用敬時,為其為親之枝也,為其為邦之本也,又別一義也。」墨氏欲親民,視其親亦如民耳,故忍於薄親;佛氏欲親物,視其親亦一物耳,故忍於棄親。「親」「新」二言之間,乃吾道異端之界學言。
渭按:陽明言「親民」不當作「新」,其說曰:下文治國平天下處,皆於「新」字無發明,如雲「親賢樂利」,「如保赤子,好民好,惡民惡,此之謂民之父母」,皆是親字意。親民兼教養說,新民便覺偏。此說似是而非,愚請奉學記以正之。記曰:「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學乎!」又曰:九年大成,然後可以化民易俗。此大學之道也。夫化民易俗,可以言新,不可以言親,是大學之治人,元以教化為主也。即以此篇論之,明明德於天下,齊治平之事也。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謂之親民其可乎?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可謂於「新」字無發明乎?
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此令民為善去惡,又可謂於「新」字無發明乎?唯絜矩主養而言,故有父母斯民之說,然亦在興孝興弟不倍之後,是大學之道,養前豫有教,與他書不同也。況傳者歷引五「新」字,正為「新民」而設,安得據「如保赤子,民之父母」,以證「親」不當作「新」乎?幾亭謂親可施於親,不可施於民,親民乃墨者之道,則又踞巔之論矣。墨近於佛,宜陽明之默契焉也。或問:「他書言治道者,皆先養後教,大學獨以教國為先,而繼之以絜矩,何也?」渭曰:教亦有淺深之別,傳之所以釋新民者,教之深者也,舉其全功而言之也;傳之所以釋齊治平者,教之淺者也,就其始事而言之也,舉其全功而言之,故必如湯之日新又新,武王之作新,文王之新命,以至親賢樂利,各得其所,而後為新民之極。就其始事而言之,則不過盡吾孝弟慈之道,以教於家而成於國,使之興起其善端,此道之以德之事,而齊之以禮,猶其後焉者也。蓋王者繼亂之餘,人心陷溺,風俗大壞,必先自明其德,以示之標準,俾有所觀感而興起,以去其舊染之污,而後可以施吾不忍人之政。不然,則雖有良法美意,而人心不正,法之所立,弊輒隨之,而國卒不可得治矣。此君子所以立教為急也。若夫謹庠序,興禮樂,則又在衣帛食肉、不飢不寒之後,所謂勞來匡直,輔翼使自得之,漸民以仁,摩民以義,使之浹於肌膚,淪於骨髓,而禮樂可興者,傳皆未之及也。故曰就其始事而言之也。蓋絜矩乃道德之後,齊禮之前,中間一段愛養之政事。其實大學之道,始終以化民易俗為主,故謂之「新民」,不可謂之「親民」,「親」當作「新」。無可議也。
德之在己而當明,與其在民而當新者,則又皆非人力之所為。而吾之所以明而新之者,又非可以私意苟且而為也。是其所以得之於天,而見於日用之間者,固已莫不有本然一定之則。程子所謂「以其義理精微之極,有不可得而名者」,故姑以至善目之。而傳所謂君之仁、臣之敬、子之孝、父之慈、與人交之信,乃其目之大者也。眾人之心,固莫不有是,而或不能知,學者雖或知之,而亦鮮能必至於是而不去。此為大學之教者,所以慮其理雖粗復而有不純,己雖粗克而有不盡,且將無以盡夫修己治人之道,故必指是而言,以為明德新民之標的也。欲明德而新民者,誠能求必至是,而不容其少有過不及之差焉,則其所以去人慾而復天理者,無毫髮之遺恨矣。朱子或問:「止至善」包明德、「新民」,已也要止於至善,民也要止於至善,在他雖未能,在我之所以望他者,則不可不如是也。語類。下同。
問:明明德是自己事,可以做得到極好處,若新民則在人,如何得他到極好處?曰:且教自家先明得盡,然後漸民以仁,摩民以義,如孟子所謂「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使自得之,又從而振德之。」如此變化,他自解到極好處。渭按,章句說至善雲「事理當然之極」,此極字從無所不用其極得來,亦即「皇極」之極。極舊訓中,朱子改訓「至」,猶易之太極,天之北極也。皇建其有極,即明明德之止於至善;會其有極,歸其有極,即新民之止於至善。或問「過不及之差」句,只帶過說,朱子初不以中訓至善也。蓋中與至善本無二理,然言中則或有如子莫執為我、兼愛之間以為中者,又或有如莊周之「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者,督,中也。子莫之執中,與執一賊道者無異。莊周之緣督,則又不論義理,專計利害,而流為小人之中庸矣。不若以至善為事理當然之極,以人之止於至善為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者,為深切而著明也。俗講以無過不及為止至善,是得其皮毛而不得其骨髓者也。
世教既衰,人心陷溺,見說天理人慾,便以為腐儒之迂談,不知君子小人之分途,未有不由此四字者。樂記有「滅天理而窮人慾」句,則此四字本之古昔先民,非宋賢臆說也。以「必至於是」為不安於小成,義尚寬緩,不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說得十分真摯,使學者知下手做工夫處也。「性即理也」,此言非創自程子。樂記「不能反躬,天理滅矣」,鄭注云:「理猶性也。」可見自漢以前,已訓理為性矣。故章句解「至善」曰「事理當然之極」,又曰「天理之極」。而或問以為此理乃上帝所降之衷,烝民所秉之彝,劉子所謂「天地之中」,夫子所謂「性與天道」,子思所謂「天命之性」,孟子所謂「仁義之心」。然則至善也者,即虛靈不昧中所具之眾理也。孟子道性善,其源蓋出於此。先儒謂大學不言性,何歟?朱子以止至善為明德、新民之標的。標的,謂樹侯也。射者必先諦視正鵠,而後內志正,外體直,以求其必中,豈姑先發矢而徐求正鵠之所在乎?以是知三綱領重「明明德」,尤重「止至善」。苟不能求「事理當然之極」,則其所以修己者,必淪於虛無寂滅之教;所以治人者,必流為權謀術數之學。枉說「明明德」,枉說「新民」,總與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之道全無干涉,非但安於小成而已。三代以下,所以無善治者,緣人慾分數多,天理分數少耳。故朱子答陳同甫書曰:「同甫名亮,永康人。」以漢高帝、唐太宗能建立國家,傳世久遠,便謂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敗論是非,但取其獲禽之多,而不羞其詭遇之不出於正也。千五百年之間,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牽補,過了時日。其間雖或不無小康,而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也。時同甫專講事功之學,謂學成人而不必於儒,攪金銀銅鐵為一器而主於適用,故朱子以書規之,篇末有云:「聖人者,金中之金也,純乎天理。學聖人而不至者,金中猶有鐵也。少雜人慾。漢祖、唐宗用心行事之合理者,鐵中之金也,欲多理少。曹操、劉裕之徒,則鐵而已矣。全是人慾。夫金中之金,乃天命之固然,非由外鑠,淘擇不淨,猶有可憾。今乃無故棄捨自家光明寶藏,而奔走道路,向鐵?邊查礦中撥取零金,不亦誤乎?」蓋由同甫不知止至善之義,入手工夫便差,謂格物致知,故溺於功利之說而不能自返也。經於「明德」「新民」但歷陳其條目,而「止至善」則既有「知止」節以原其始,又有「物格」節以要其終,一章之中三致意焉,深切著明,無過於此。說者猶謂三綱領只一明明德,而不以止至善為重邪?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知止」是識得去處,既識得,心中便定,更不他求。如行路,知得從這一路去,心中自是定。如求之此,又求之彼,即是未定。定、靜、安、慮、得五字,是功效次第,不是工夫節目。才「知止」,自然相因而見。語類。下同。
定、靜、安相去不遠,但有淺深耳。與中庸動變化相類,皆不甚相遠。定以理言,故曰有;靜以心言,故曰能。靜是就心上說,安是就身上說。
答李敬子。燔書曰:經之所言,是學之等級,然知有淺深,得有大小,存乎其人,難以一槩論也。朱子文集。
雙峰饒氏魯曰:譬之秤,「知止是識得秤上星兩,慮是將來秤物時又仔。細看能得是方秤得輕重的當,定、靜、安在事未至之前,慮是事方至之際。四者乃知止所以至能得之脈絡。」次崖林氏曰:「此靜比常說不同,此是知邊靜。日用之間,動靜不一,此靜固自如也。」又曰:「靜所以欲作知者,蓋此條自能得以前尚在知一邊,能得以後方是行著直略切。」
少墟馮氏從吾曰:「心不妄動」四字解「靜」字,真發古人所未發。蓋身不妄動易,心不妄動難,人心原是神明不測活潑潑地底,豈能不動?只不妄動便是靜,非塊然如槁木死灰,然後為靜也。此吾儒異端之辨。夏雨蒼澍曰:或詰「知止」節當作何安頓,澍曰:此節朱子未說明節旨,觀「物格」節章句自明。蓋「知止」「物格」兩節,自其分者言之,「知止」節序,綱領得力之所由;「物格」節序,條目得力之有漸;自其合者言之,則綱領得力處,必於條目之所得力者見也。故「知止」節雖言綱領,卻是說「知至」與「意誠」等項知行界限處,有此一段層次;「物格」節雖言條目,卻是申言知止之由與得止之序。今觀「物格」節章句云: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意誠」以下則皆得所止之序也。即此四語,可見「知止」節當安頓在「知至」與「意誠」等項界限之內。
渭按:至善為明新之標的,「知止」如射者覷著紅心,一毫不差,定是用志不分,乃疑於神靜。安是內志正,外體直;慮是臨發時持弓矢,審固得,則一發而中,巧力兼到矣。
一動一靜者,心之妙也,未有一於靜而不動者,但不妄動即為靜,妙在加一「妄」字。孟子之不動心,亦謂不妄動也;告子之不動心,則強制之使不動,而此心為冥頑不靈之物矣。易所謂「艮其限,列其夤,危薰心」者也。少墟以此為吾儒異端之辨,信夫!語類一條云:「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此最是難進處,多是至安處住了。「安而後能慮」,非顏子不能慮去。「得」字雖甚近,然只是難進,挽弓到臨滿時,分外難開。今按:此條看「慮」字地位盡高,猶說「誠意」章以荀子之偷心為自欺也,恐亦是朱子未定之論。慮乃思之精審者,「安而後能慮」,是此身暇豫自得,到臨事時不慌不忙,更將平日之所已知者,隨時觀變審處一番,非必大賢而後能之也。若顏子之慮,直是擇乎中庸,其知則聞一知十,其得則卓爾欲從人,必如此而為能慮,則中材以下,將終身無得止之日矣,有是理乎?故「知止」及定靜安慮得等字,俱要看得徹上徹下。知有淺深,得有小大,存乎其人之分量。其在下學,苟有一事識至善之所在,便是知止;有一事行來合乎天理,而無人慾之私,便是得止。譬如米,一石是,一斗亦是,一升亦是,但夾雜秕糠塵垢,即不可以為米耳。
雨蒼謂:此節當安頓在知至之下,意誠之上,知行界限處,真可謂特識,絲絲入扣,經緯燦然。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孔氏穎達曰:明德本也,親民末也。格致始也,誠意以至天下平終也。
「明德」「新民」兩物而內外相對,故曰「本末」。「知止」能得,一事而首尾相因,故曰「終始」。或問
問事物何分別?曰:對言則事是事,物是物,獨言物則兼事在其中。知止能得,如耕而種而耘而斂,是事有個首尾如此。「明德」是理會己之一物,新民是理會天下之萬物,以己之一物對天下之萬物,便有個內外本末。語類虛齋蔡氏清曰:「知止」「知」字深,「知所先後」「知」字淺,此「知」字又在「知止」之前。
雨蒼曰:或疑明德當先,知止又當先,二者畢竟孰先?對曰:明德以知止為先,知止以知明德之止為先,
此節是結上兩節,非領下兩節也。舊於下兩節分頂知先知後說,不思「知先」雲者,知明德知止為先也,豈古之節專言「明德知止」之事邪?「知後」雲者,知「新民能得」為後也,豈物格節專言「新民能得」之事邪?漫無義理,而以一二字為聯絡說破,當同聲一笑。彥升按:盧玉溪以此「先後」二字起下文六「先」字、七「後」字,陸稼書已辨其非。
渭按:物有本末,本即身,末即家國天下也。朱子不欲於結綱領處預透條目中字面,故曰明德為本,新民為末,猶之孔疏以格致為始,誠意至天下平為終,而章句更之曰「知止為始,能得為終」,以此結上非起下故也。或疑物是體段,事是工夫,不當於體段上夾帶「明新」二字工夫語,因欲改章句曰「德為本,民為末,明為始,新為終」。然則修身為本,身對家國天下而言,亦體段也,當亦刪去「修」字邪?且大學三綱領,吃緊在止至善,知止能得,其可抹殺乎?陋儒妄談,不足當一吷也。
朱子說事有終始,實根柢於孟子。孟子以始條理為智之事,終條理為聖之事,智即是知,聖即是得,而末復歸重於智,尤可見知止為始,在所當先也。語類云:始條理是致知,終條理是力行。如中庸說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與大學「物格、知至,這是始條理;如篤行與誠意、正心、修身以下,是終條理。王方麓樵紹聞編曰:人未有不先知所止而能得所止者,此孟子所以有巧力之譬也。雖孔子之時,亦以為惟其知之至,故其行之盡。若伯夷、伊尹、柳下惠,則雖各極其一節以至於聖,而猶未可謂得其所止,則惟其蔽於始,是以缺於終也。是猶射者不習於教法之巧,而徒恃其有力,謂吾能至於百步之外,而不計其未嘗中也。渭按:此說自好,但就聖人分上說,不足以該學者之事。經意本為出乎仁,入乎不仁,更無中立之地。事君不如舜,便是賊其君;治民不如堯,便是賊其民。」故學者欲做明新工夫,必先求至善之所在。語云:「差之毫厘,繆以千里。」其始擇焉而不精,其終必流為雜學,豈但如三子之蔽於始,缺於終而已哉?語類云:「三子清處和處亦皆過,卻是天理中流出,無駮雜。」
此「道」字,謂聖人之道,與章首「道」字不同。尹和靖曰:「學者,所以學為人也。學而至於聖人,亦不過盡為人之道而已矣。為人之道,豈有外於人倫者哉?聖人,人倫之至也。」朱子答王子合書曰:「道即理也。以人所共由而言,則謂之道;以其各有條理而言,則謂之理。其目則不出乎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間,而其實無二物也。」此條說「道」字,最親切有味。「近」字即違道不遠意。「知所先後」,非徒知之而已。才知之,便下手做本始工夫,當務為急,不敢躐等。由是而之焉,則道矣,故曰近道。金仁山云:「方是見得在面前,而未行於道上,所以只曰近道。」此說非也。大學章句序云:「大學之書,古之大音泰。學所以教人之法也。」故大學之道,說者謂即古大學教人之法。愚竊以為不然。此章前三節是孔子所以教人之法,後四節以「古之」二字領起,方是大學中所以教人之法。蓋自周衰而學校之政廢,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而以其道設教於洙泗之間,三千之徒皆授業焉。故自言其教法如此,而援古大學之教法以實之。序所云「獨取先王之法,誦而傳之,以詔後世」者,後四節是也。經意若曰: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即吾所謂「明明德」之「止於至善」者也;齊家、治國、平天下,即吾所謂「新民」之「止於至善」者也。物格知至,即吾所謂「知止」;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即吾所謂「得止」也。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即吾「物有本末,知所先後」之說也。古大學之教法有八,而夫子括之以兩端,曰「明明德」,曰「新民」,約而該矣。若夫「止於至善」,則又於明、新二者究其精微之蘊,發古人所未發。故傳昔歷引詩、書之言「明德」、「新民」、止至善者,以證其說之有所本,而非一人之私言也。使三綱領亦是大學中之成語,則第四節言八條目,復貫以「古之」二字,不亦贅乎?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所謂明明德於天下者,自明其明德而推以新民,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人皆有以明其明德,則各誠其意,各正其心,各修其身,各親其親,各長其長,而天下無不平矣。或問:新安陳氏。曰:不言各格物致知者,民可使由,不可使知之意也。親親長長,即齊家之大者。問:「明德之功,果能若是,不亦善乎?然以堯、舜之聖,閨門之內,或未盡化,況謂天下之大,能服堯、舜之化而各明其德乎?」曰:「大學明明德於天下,只是且說個規模如此,學者須有如此規模,不如此便是欠了。且如伊尹思匹夫不被其澤,如己推而納之溝中,伊尹亦只大槩要恁地,又如何使得無一人不被其澤。又如說比屋可封,也須有一家半家不恁地者,只是見得自家規模自當如此,不如此不得,到做不去處,卻無可奈何。規模自是著恁地,工夫便卻用寸寸進。」語類。新安吳氏浩曰:由此推之,則治國是欲明明德於一國,齊家是欲明明德於一家也。
雨蒼曰:「明明德於天下」,只說得使天下皆明其明德,若推本己德之明,便礙先修等語。
虛齋蔡氏曰:齊家之道,必篤恩義,使父子、兄弟、夫婦皆歡然有恩以相愛;必正倫理,使父子、兄弟、夫婦皆燦然有文以相接。次崖林氏曰:齊家、治國、平天下,俱要兼化之處之說,不但平天下為然。或問是隨傳發明,不可因此謂齊家治國中無處之意。
修身須兼身之所具所接說,傳中視聽食是就所具說,孝弟慈是就所接說。
渭按,絜矩乃治國之道,然即在一家之中,亦斷不可少。苟無絜矩之道以處之,則親疏貴賤之際皆不得其分願,而情義乖離從此起矣。大學之教,明倫為重,修身似只須就所接說,然未有一身之五官四體不能管攝,而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之間能盡其道者。故洪範五事,論語四勿,實修身之要也。正修章亦舉視聽食。
心者,氣之精爽。語類。下同。
問:人心形而上下,如何?曰:如肺肝五臟之心,卻是實有一物。若今學者所論操舍存亡之心,則自是神明不測。故五臟之心受病,則可用藥補之,這個心則非菖蒲、茯苓所可補也。問:如此,則心之理乃是形而上否?曰:心比性則微有跡,比氣則自然又靈。
問:先生嘗言心不是這一塊,某竊謂滿體皆心也,此特其樞紐耳。曰:「不然。此非心也,乃心之神明升降之舍。人有病心者,乃其舍不寧也。」
渭按,正心兼動靜言,未發無所偏倚,已發無所乖戾,便是心之得其正,其工夫只在存養省察。
問:「意是心之運用處?是發處?」曰:「運用是發了。」問:「情亦是發處,何以別?」曰:「情是性之發,意是心之發;情是發出恁地,意是主張要恁地。如愛那物是情,所以去愛那物是意;情如舟車,意如人去使那舟車一般。」李夢先問情意之別。曰:「情是會做底,意是去百般計較做底,意因有是情而後用。」
敬齋胡氏居仁曰:意者,心有專主之謂。大學解以為心之所發,恐未然。蓋心之發情也,惟朱子訓蒙詩言「意乃情專所主時」為近。彥升按:好善惡惡是情,要為善要為惡是意。次崖林氏曰:正心是心之應物得其當,誠意是發心真實要為善。惟真實要為善,則此心都在義理上了,日間應接,始可隨事求理,使得其當。若不真實要為善,則此心全在物慾上,如何使他應接當理?緣應接不當理,只是喜怒憂懼之發不得其當,卻非惡也。意不誠,全是個惡人了。身有大病,不說疥癬,所以緊要在誠意。
雨蒼曰:意者,心之所發,或誤作一念萌動。試看誠是實用其力,便知意非偶然一念。如明明德章句內「所發」二字,便指一念萌動說。彼發處屬情,此發處屬意,情則無心感觸,意則有心主張也。意有善惡,此處指為善去惡之意說,專是好一邊。彥升按,章句「因其所發」,言其本體之明有時發見,語類所謂「忽然間閃出這光明來」也。心之所發,是言心意交關處。渭按:說誠意者有二誤:一是以意為一念之萌動,一是不知所誠之意專在善一邊。胡云峰曰:心發而為意,便有善有不善,不可不加夫誠之之功。蓋因傳有「好惡」二句,遂錯認意有善有惡,不知自格物致知以後,明知善之當為而惡之不可為矣,豈復有為惡之意?章句雲「知為善以去惡」,則意專在善一邊。善惡以事言,其實與不實以意言。「己所獨知」雲者,謂知其意之實與不實,非知其事之善與不善也。「謹之於此,以審其幾」者,謂審其實與不實之幾,非審其善與不善之幾也。若為惡之意,則惟恐去之不速,豈可更實之邪?蔡虛齋曰:意者,心之萌也。心該動靜,意只是動之端。心之時分多,意之時分少,俗講皆由此而誤。不知誠意乃力行之始,欲將此善意實措諸行事,而無一毫之不力。如此事須一日方了,則一日之意當誠;須一月方了,則一月之意當誠。即延至一歲二歲亦然,豈謂方動時一誠,而其後遂無不誠邪?中庸曰: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此義正可與誠意參看。物猶事也,誠意直與其事為始終,非偶然一念之誠也。雨蒼最剖得分明。彥升按:不實便是惡,然是善中之惡,與全是惡不同。
象山陸氏九淵曰:欲明明德於天下,是入大學標的,格物致知是下手處。中庸言博學、審問、慎思、明辨,是格物之方。衛湜禮記集說:
渭按,象山此言,粹然一出於正,與程、朱無異,豈其時尚未為狂禪所惑乎?
或問於程子曰:「學何為而可以有覺也?」程子曰:「學莫先於致知,能致其知,則思日益明,至於久而後有覺爾。書所謂思曰睿,睿作聖,董子所謂勉強學問,則聞見博而智益明,正謂此也。學而無覺,則亦何以學為也哉!」或問。下同。
或問:「忠信則可勉矣,而致知為難,奈何?」程子曰:「誠敬固不可以不勉,然天下之理不先知之,亦未有能勉以行之者也。」故大學之序,先致知而後誠意,其等有不可躐者。苟無聖人之聰明睿智,而徒欲勉焉以踐其行事之跡,則亦安能如彼之動容周旋無不中禮也哉?惟其燭理之明,乃能不待勉強而自樂循理爾。夫人之性本無不善,循理而行,宜無難者。惟其知之不至,而但欲以力為之,是以苦其難而不知其樂耳。知之而至,則循理為樂,不循理為不樂,何苦而不循理以害吾樂也邪?昔嘗見有談虎傷人者,眾莫不聞,而其間一人神色獨變,問其所以,乃嘗傷於虎者也。夫虎能傷人,人孰不知?然聞之有懼有不懼者,知之有真有不真也。學者之知道,必如此人之知虎,然後為至耳。若曰知不善之不可為而猶或為之,則亦未嘗真知而已矣。
致知、誠意,是學者兩個關。致知乃夢與覺之關,誠意乃善與惡之關。透得致知之關則覺,不然則夢;透得誠意之關則善,不然則惡。語類。下同。
致知所以求為真知,真知是要徹骨都見得透,因其所已知,推之至於無所不知。
致知分數多,如博學、審問、慎思、明辨,四者皆致知,只篤行一件是行。致知有甚了期?
學者要緊在求其放心。若收拾得此心存在己,自看得七八分了,本領處是非善惡已自分曉。惟到那變處及難處,更用子細研究。若那分曉底道理,卻不難見。
為善須十分知善之可好,若知得九分而一分未盡,只此一分未盡,便是鶻突苟且之根,少間說便為惡也不妨,便是意不誠。所以貴致知。
彥升按:章句釋明德云:「具眾理,應萬事。」或問釋「知」字云:「妙眾理,宰萬事。」胡云峰曰:「心之具眾理者,體之立而知有以妙之,則其用行。應萬事者,用之行而知有以宰之,則其體立。」雲峰此解極圓融。蓋心知一也,心之體用,因知而見。或言明德與知相為體用,意圓語滯矣。
程子曰:「格,至也。凡有一物,必有一理,窮而至之,所謂格物者也。」或問。下同。
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觀理,以格夫物。格者,極至之謂,如「格於文祖」之格,言窮之而至其極也。
黃氏震曰:晦庵之說既行,異端之辨交起,皆所不問。惟以格物為格去外物,其說本於大賢溫公,或者宗之,以格鬥為證,後學不能無疑。愚謂格之義皆至也。「格於皇天」,上至於天也。「格汝舜」,舜來至於前也。「七旬,有苗格」,有苗至於中國也。「惟先格王」,先王有極至之德也。若格鬥雲者,亦正以兩人親手而斗,彼此擊刺,皆至其身,非有間去聲。隔其間,故謂之格。安得以格鬥為「格去外物」之證哉?若曰格去外物,當用間隔,不當用感格之格。武夷胡氏既以格為格式,廬陵胡氏又以格有三義。謹按:格式之格,亦以法制於是而極,所謂規矩方員之至也。一以論語「有恥且格」為證,不思格乃感格,與吾無間隔,是亦至也。日抄
車氏若水曰:格物是窮理,不可易也。而以格為至,則有可紬繹者。格於上下,可以訓至,格物難以訓至。曰致知在至物,非辭也。愚嘗謂格者,比方思量之謂,此為是,此為非;此為正,此為邪;此為輕,此為重。今之諺,欲知輕重,則曰以秤格之。玉篇云:「格,至也,量也,度也。」廣韻亦然。彼之字義,多出於古時經注,以此訓格,正與今文合。腳氣集。
整庵羅氏欽順曰:「格」字,古注或訓為至,如「格於上下」之類;或訓為正,如「格其非心」之類。「格物」之「格」,二程皆以「至」字訓之,因文生義,惟其當而已矣。呂東萊釋「天壽平格」之「格」,又以為通徹三極而無間。愚按:通徹無間,亦「至」字之義,然比之「至」字,其意味尤為明白而深長。試以訓格於上下,曰通徹上下而無間,其孰曰不然?格物之格,正是通徹無間之意。蓋工夫至到,則通徹無間,物即我,我即物,渾然一致,雖合字亦不必用矣。困知記
方麓王氏曰:格,量度之也。雖出蒼頡篇,而于格物之義終覺不親切,不如訓至為妥。或曰:朱子於至上添一「窮」字,故可通,若但云「至事物之理」,則不成辭矣。余竊謂易文言云「知至至之」下,「至」乃著力字,則以格為至,亦可作著力字解,不得以此議朱子也。紹聞編:清瀾陳氏建曰:陽明講學,詆朱子解格物為義外,為支離。愚按孟子曰:舜明於庶物。易曰:知周乎萬物。大學曰:格物。三言一意。朱子訓格為至,周即至也。朱子之訓,深合聖經。學蔀通辨:雨蒼曰:格訓至,謂研究到盡頭處,如身親至之也。物訓事,謂當於事上求理,恐人泛求一草一木之間,故舉其切要者言之也。
渭按,格物二字僅見於大學,而傳中絕不道及,他書亦未之見。秦、漢以來,訓詁又缺,遂令千年聚訟,至今未定。然康成注禮記之「格物」及周禮之「鄉三物」,皆曰物猶事也。則物之訓事,無可疑者。唯格訓至,則至物似不成辭。紹聞編引文言「至之」,以為「至」亦可作「著力」字解,是或一義。愚則謂「格」雖訓「至」,比「至」字卻有力,猶之「克」雖訓「能」,比「能」字卻有力也。八條目皆古大學中教人之法。「格物」二字,今人以為難解,在當時只與上七者一樣,五尺童子皆能通曉,故傳者槩不下註腳。洎乎後世,訓詁不傳,則老師宿儒皓首窮經而不知其義。古書言語若此類非一處也。
「格」字諸家訓解終無定說,而愚有以信「格物」之為「窮理」者,以朱子之言決之也。朱子曰:「格物字義皆有據。至以他書論之,則文言所謂學聚、問辨,中庸所謂明善、擇善,孟子所謂知性、知天,又皆在乎固守力行之先,而可以驗夫大學始教之功為有在乎此也。」見或問數語,極其灑脫。知此意,則不必苦向「格」字索解,而其義自明。蓋格物致知雖二目,而通為一事。在誠意力行之先,自當為窮理,非扞御外物之謂也。彥升按:「格」字舊訓五:一訓「至」,釋詁。一訓「來」,釋言。一訓「升」,釋詁。一訓「正」,方言,說文。一訓「量度」。蒼頡篇。見選注。經史注與舊訓別者五:一是「感格」之「格」,商頌:「昭假遲遲。」「假」與「格」同,鮮于氏侁曰:「假,感格也。」一是「格鬥」之「格」,史記殷本紀「紂手格猛獸。」一訓舊法,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註:「格,舊法也。」一訓拘執,後漢鍾離意傳:「解衣就格。」註:「格,拘執也。」一訓標準,傅燮傳:「朝廷重其方格。」註:「格,猶標準也。」大學「格物」之格,鄭訓「來」。其知於善深,則來善物;其知於惡深,則來惡物。二程訓「至」,朱子章句同。涑水訓「扞格」之格,學記「扞格」,格,胡客反。註:「格讀如凍?之?。扞,堅不可入之貌。」姚江訓正。羅氏因東萊解「天壽平格」,謂此格字正是通徹無間之意。車氏從玉篇、廣韻,謂格是比方思量之謂。毛氏奇齡大學問同。竊謂格訓至,?撲不破。爾雅極、到格皆訓至。極既訓至,則至亦極也。至即有窮極之義,窮極物理,其解甚明。若訓為來,則下文「物格知至」說不去;以為「扞格」,則音義俱殊,且近禪理。訓正則知尚未致,何由正物之不正以歸於正?「通徹無間」,意雖明白,古無此訓。且似物格而非格物,唯量度之訓,于格物工夫切合,然其義差緩,終不若「至」字說得盡。
致知格物只是一事,非是今日格物,明日又致知。格物以理言也,致知以心言也。又曰:「格物是零細說,致知是全體說。」語類。下同。
格物致知,於物上窮得一分之理,則我之知亦知得一分;物理窮得愈多,則我之知愈廣。其實只是一理,才明彼,即曉此。
格物,十事格得九事通透,一事未通透不妨。一事只格得九分,一分不通透,最不可,須窮到十分處。問:「致知者,當就甚麼樣事推致其理?」曰:「眼前凡所應接底都是物,事事都有個極至之理。若知得到,便著定恁地做,更無第二著、第三著。止緣人見道理不破,便恁地苟簡,且恁地做也得,都不做得第一義。」問:「如何是第一義?」曰:「如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之類,決定著恁地,不恁地便不得。又如在朝須著進君子退小人,這是第一義,更無包含小人之理。惟見得不破,便道小人不可去,也有可用之理,這都是第二義、第三義,如何會好?若事事占得第一義,做甚麼剛方正大。且如為學,決定要做聖賢,這是第一義,便漸漸有進步處。若道自家做不得,且隨分依稀做些子,這是見不破。所以說道:不以舜之所以事君事君,賊其君者也;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賊其民者也。謂吾身不能者,自賊者也。」
渭按:格物窮到第一義,方是十分處,方是至善之所在。若有一分未通透,即是第二義、第三義,少間說便為惡,亦不妨也。窮到第一義,便是事理當然之極,斯為至善;做得第一義,便是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斯為止於至善。
人多把這道理作一個懸空底物,大學不說窮理,只說個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會,如此方見得實體。且如作舟以行水,作車以行陸,今試以眾人之力,共推一舟於陸,必不能行,方見得舟果不能以行陸也。此之謂實體。
「窮理」二字,不若格物之為切便就事物上窮格,如漢人多推秦之所以失,漢之所以得,故得失易見。然彼亦無那格底意思,若格之而極其至,則秦猶有餘失,漢亦當有餘得也。
渭按:物猶事也,不出乎人倫日用之間。朱子解「物」字云:天道流行,造化發育,凡有聲色貌象而盈於天地之間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則其所以為是物者,莫不各有當然之則,而自不容已,是皆得於天之所賦,而非人之所能為也。今且以其至切而近者言之,則心之為物,實主於身,其體則有仁義禮智之性,其用則有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情,渾然在中,隨感而應,各有攸主而不可亂也。次而及於身之所具,則有口鼻耳目四肢之用;又次而及於身之所接,則有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之常,是皆必有當然之則,而自不容已,所謂理也。見或問。此條解物字最為親切,古人所格之物,盡於此矣。其下文所云「天地鬼神之變,鳥獸草木之宜」,則推廣言之。此等或九年知類通達後,自能觸物長智,必不以是為始教,而使學者泛然從事也。舟車是比況說,非存心器用之謂。彥升按:烝民之詩曰:「有物有則。」所謂物,即大學格物之物也。物之則,乃民所秉之常性,則所謂物,固不出乎人倫日用之間矣。朱子說:孟子引烝民之詩云:「有物有則」,莫不各有當然之則,所謂窮理者,窮此而已。
格物致知是極粗底事,天命之謂性是極精底事,但致知格物便是那天命之謂性底事,下等事便有上等工夫。
渭按,至善即天命之性也。格物不到知性處,即非第一義,不可謂知止。不可謂知之至,何由止於至善?故孟子集注以知性為物格,盡心為知至。或譏朱子不當以上達之功為下學之事,此妄言也。蓋一物各具一太極,萬物統體一太極,自其統禮者言之,則知性即孔子知天命地位,豈學者所易到?自其各具者言之,即一事格得通透,亦是知性。故朱子答張元德書云:「性可逐事言,心則舉其全體。」又答李守約問云:「就小處一事一物上理會得到,亦是知至。」可見上達即在下學中,故曰下等事便有上等工夫也。
或曰:「格物者,必物物而格之邪?將止格一物而萬理皆通邪?」程子曰:「一物格而萬理通,雖顏子亦未至此。惟今日而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積習既多,然後脫然有貫通處耳。」或問。下同。
窮理者,非謂必盡窮天下之理,又非謂止窮得一理便到,但積累多後,自當脫然有悟處。
格物非欲盡窮天下之物,但於一事上窮盡,其他可以類推。
或曰:「先求之四端,可乎?」曰:「求之情性,固切於身。然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
致知之要,當知至善之所在,如父止於慈、子止於孝之類。若不務此,而徒欲泛然以觀萬物之理,則吾恐其如大軍之游騎,去聲。出太遠而無所歸也。
格物莫若察之於身,其得之尤切。以上皆程子語。
昔聞延平先生之教,李侗,字願中,廷平人。以為為學之初,且當常存此心,勿為他事所勝。凡遇一事,即當且就此事反覆推尋,以究其理,待此一事融釋脫落,然後循序少進,而別窮一事。如此既久,積累之多,胸中自當有洒然處,非文字言語之所及也。」詳味此言,雖其規模之大,條理之密,若不逮於程子,然其工夫之漸次,意味之深切,則有非他說所能及者。惟嘗實用力於此者,為能有以識之,未易以口舌爭也。朱子語。
問:伊川說若一事上窮不得,且別窮一事,與延平李先生說如何?曰:這說自有一項難窮底事,如造化、禮樂、度數等,卒急難曉,只得且放住。李先生說是窮理之要。若平常遇事,這一件理會未透,又理會第二件,第二件理會未得,又理會第三件,恁地終身不長進。語類。下同。
渭按,伊川謂應接事物而處其當否,亦是窮理。然此頗似能慮在知止之後。章句曰:慮謂處事精詳。延平云:凡遇一事,即反覆推尋,以究其理。便說得穩當。朱子云:或考之事為之著,或察之念慮之微。上句亦屬臨事,下句更涉省察,學者不能無疑。不知考與察仍指思辨工夫,在知一邊,與行無涉。「考之事為之著」,即前所云就事物上理會,方見得實體。察之念慮之微,即曾子之隨事精察,其力行猶在後也。胸中有洒然處,非文字言語之所及,亦謂其自得之趣比講論更深長耳,非謂始初即不用文字言語也。若一向屏卻文字言語,便是西來不二法門,而非吾儒之所謂學矣。
如今說格物,只晨起開目時,便有四件在這裡,不用外尋,仁、義、禮、智是也。格物莫先於五品,
凡居處飲食言語,無不是事,無不各有個天理人慾,須是逐一驗過。
渭按:仁義禮智,皆性之德而具於心。五品是身之所接,居處、飲食、言語是身之所具,學者當格之物,盡於此矣。要其歸,則心之所具與身之所具,必欲窮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亦以明人倫故也。孟子言仁義智禮樂之實,不外乎事親從兄。又曰:「仁之於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智之於賢者也,命也,有性焉。」中庸亦言三達德,所以行五達道。然則四德之發見,舍人倫無所施可知矣。若夫身所具之理,則亦於身所接者見之,如禮經所言尊君事親、敬長之儀,凡耳聽目視、手持足行,何一非盡倫之事?大學之格物,格此五品而已。故孟子言庠序學校,皆所以明人倫,豈明倫之外,別有所為格物哉?
彥升按,先王以詩、書、禮、樂造士,大學之格物,當不外此。然四術皆所以明倫,言明倫而四術固在其中矣。
答陳齊仲書曰:格物之論,伊川意雖謂眼前無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須有緩急先後之序。如今為學而不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於一草木一器用之間,此是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飯也。文集。下同。雜學辨曰:呂氏大臨曰:「草木之微,器用之別,皆物之理也。求其所以為草木器用之理,則為格物。草木器用之理,吾心存焉,忽然識之,此為物格。」愚按:伊川先生嘗言:「凡一物有一理,物之微者亦有理。」又曰:「大而天地之所以高厚,小而一物之所以然,學者皆當理會。」呂氏蓋推此以為說而失之者。程子之為是言也,特以明夫理之所在,無間於大小精粗而已。若夫學者之所以用功,則必有先後緩急之序,區別體驗之方,然後積習貫通,馴致其極。豈以為直存心於一草木器用之間,而與堯、舜同者,無故忽然自識之哉?此又釋氏聞聲悟道、見色明心之說,殊非孔子遺經、程氏發明之本意也。
渭按:伊川雖雲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隨即有大軍游騎出太遠而無所歸之戒。又曰:
格物莫若察之於身。其開示學者可謂至矣。呂氏不察,遂有存心草木器用之說,朱子辟之,十分痛快。而陽明乃詆朱子格物為義外,且託言少時曾格官舍中竹子,幾成心疾,豈未見朱子此等議論乎?易繫辭傳曰: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本義云:此聖人窮理之事也。包犧作易,觀象於天,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便是此種本領。舜明於庶物亦然。此聖人格物之極功,豈學者所能為?而朱子云:天地鬼神之變,鳥獸草木之宜,莫不有以見其所當然與其所以然者。蓋以理無不在,論格物之規模固當如此耳。詩、書、禮、樂之中,此等義理亦無不該載。然大學始教,必不以此為課程。言格物者,姑舍是可也。
居甫問:「格物窮理,但理自有可以彼此者。」曰:「不必如此看。理有正有權,今學者且須理會正如娶妻必告父母,學者所當守。至於不告而娶,自是不是,到此處別理會。」如事君匡救其惡,是正理。伊川說納約自牖,又是一等。今於此一段未分明,卻先為彼引走。如孔子說危行言孫,當春秋時亦自如此。今不理會正當處,才見聖人書中有此語,便要守定不移,駸駸必至於行孫矣。此等風俗,浙江甚盛,殊可慮。語類。下同。
問:「大學次序,在聖人言之,合下便都能如此,還亦須從致知格物做起。但他義理昭明,做得來恐易。」曰:「也如此。學只是聖人合下體段已具,義理都曉得,略略恁地勘驗一過,其實大本處都盡了,不用學,只是學那沒緊要底。如中庸言: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不能焉。人多以至為道之精妙處,若是道之精妙處有所不知不能,何以為聖人?這至只是道之盡處,所不知不能,是沒緊要底事。他本領元無欠闕,只是古今事變,禮樂制度,便也須學。」
答張敬夫書曰:聖人所以能無不學,無不師,而一以貫之,便有一個生而知之底本領。不然,則便是近世駁雜之學,而非所以為孔子。文集。
渭按:權是道理,上面更有一重道理,唯聖人能行權格物,未得其正而遽求夫權,是學者而以聖人自居也,其流為詭隨。聖人一以貫之,故能無所不學。格物而先講古今事變、禮樂制度,是以聖人之餘事,為學者之始事也。其弊為駁雜,故朱子深以為戒。
二泉邵氏寶曰:「萬物皆備於我,故致知在格物。物可盡格乎?堯、舜之智不徧物,急先務也。」簡端錄。
景逸高氏曰:「有物必有則。則者,至善也。窮至事物之理,窮至於至善處也。」高子遺書。下同。
格物不至極處,多以毫釐之差,成千里之謬。
孟子說「聖人,人倫之至」,又說「不堯不舜」,便賊君賊民。聖人,人倫之至,豈人人可為?人不為聖人,豈便至賊君賊民?不知人倫之至處,正是人人可能處,乃人之性也。所謂仁也,出乎此即是不仁,中間更無站立處,所謂窮至事物之理者如此。
幾亭陳氏曰:君親,物也。思忠思孝,所以為格君親也。耳目,物也,思明思聰,所以為格耳目也。大抵格物也者,格其處此物焉者。若就君親耳目而求之,是執物也。物莫要於人倫,而萬物皆後;物莫普於人倫,而萬物多該。王文成少時,乃欲執竹而格之,又不格其所以種此竹者、用此竹者,是執最緩之物,而又失其格之之方也,自應致病。格物何病?學言。下同。詳說反說皆格也,思之慮之皆格也。所說所思慮者,必物也。遠取諸萬類,近取諸吾身,莫非物也。但物無窮,吾安得窮其無窮?不過細吾心,竭吾才,就人倫日用切且大者窮究之,使無遺蘊,而余固可觸類而通矣。明乎近則舉遠,察乎經則達權,其他泛者瑣者,雖有所存而不論,不害其為物格也。雖明日晴,後日雨,此草何名,此鳥何出,聖人有所不知焉,不害其為知至也。雖契不攻於治水,棄不深於明刑,皋不精於播種,不害其為知至也。故格物之功,可以無不包舉,無不通貫,而實未嘗屑越其精力於泛濫瑣碎之歸,又何慮萬物之不勝格乎?
渭按:二泉、景逸、幾亭三先生之論格物,折衷程、朱之言,粹然一出於正,不涉於汗漫,而亦不囿於淺近。有明三百年中,如此識解,未可多得也。
朱子曰:致知格物是窮此理,誠意正心修身是體此理,齊家治國平天下是推此理。要做三節看。語類新安陳氏櫟曰:大學八條目,格物為知之始,致知為知之極,誠意為行之始,正心修身為行之極,齊家為推行之始,治國平天下為推行之極。不知則不能行,既知又不可不行。誠正修行之身也;齊治平,行之家國與天下也。知行者,推行之本;推行其知行之驗歟?虛齋蔡氏曰:中庸之學問思辨者,格物致知也;所謂篤行者,誠意正心修身也。或曰篤行兼齊治平,非也。中庸云云,止言誠身之事也。雨蒼曰:此節亦不是舉古人之學以為程式,還是說古大學之所以教夫人者如此。觀朱子補格物致知傳中,「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八個字,余可類推。渭按:此節言明德新民,而止至善在其中;下節言知止能得,而明德新民在其中。或曰:看此節未見有止至善意。渭曰:明德新民雖未必皆止於至善,而自古大學言之,則其所以教人者,無一不出於至善,猶之仁敬孝慈信,亦有不得為至善者,而自文王言之,則所止無非至善也。故知此節申首節之意,兼有止至善在其中也。
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朱子曰:致知者,理在物而推吾之知以知之也。知至者,理雖在物,而吾心之知已得其極也。語類。下同。
問:知止便是知至否?曰:知止就事上說,知至就心上說。知止知事之所當止;知至則心之知識無不盡致。知未至,譬如一個鐵片,亦割得物事,只是不如磨得芒刃十分利了,一鍤便破。若知得切了,事事物物至面前,莫不迎刃而解。又曰:「未知得至時,一似捕龍蛇捉虎豹相似,到知得至了,卻恁地平平做將去。顏子有不善未嘗不知,便是知之至;知之未嘗復行,便是意之實。」又曰:「如顏子地位,豈有不善?所謂不善,只是微有差失,便能知之,才知之,便更不萌作。只是那微有差失,便是知不至處。」
李守約問:「物格知至,到曾子悟忠恕於一唯處,方是知得至否?」曰:「亦是如此,只就小處一事一物上理會得到,亦是知至。」
知至意誠,是凡聖界分關隘,未過此關,雖有小善,猶是黑中之白;已過此關,雖有小過,亦是白中之黑。學者到知至意誠,便如高祖之關中、光武之河內,到正心時已好了,只是就好裡面又有許多偏。如水已淘去濁,十分清了,又怕於清裡面有波浪動盪處。意未誠時,如人犯私罪,意既誠而心猶動,如人犯公罪,亦有間矣。
答吳晦叔書曰:大學之書,雖以格物致知為用力之始,然非謂不涵養踐履而直從事於此也,又非謂物未格、知未至,則意可以不誠,心可以不正,身可以不修,家可以不齊也。但以為必知之至,然後所以治己治人者,始有以盡其道耳。若曰必俟知至而後可行,則夫事親從兄、承上接下,乃人生之所不能一日廢者,豈可謂吾知未至而暫輟,以俟其至而後行哉?文集。雲峰胡氏炳文曰:章句「可得」二字,蓋謂知此理既盡,然後意可得而實,非謂知已至則不必加誠意之功也。意既誠則心之用可得而正,非謂意已誠則不必加正心之功也。然不曰知既盡然後實其意,意既實而後正其心者,蓋知行二者貴於並進,但略分先後,非必了一節無餘,然後又了一節,是當會於言意之表也。
雨蒼曰:第一個「而後」兩層節次,卻只有一層工夫,下面六個「而後」,便逐句有層次,亦逐件有工夫矣。或間「物格」節,向依順推效驗說,今依覆解上文說,如子之言,豈兩說皆不取邪?澍曰:順推效驗太說得現成,似物格後都沒有工夫。至覆解上文之說,出朱子或問,但據章句,只是申言「知止」節。或又曰:章句有云: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齊家以下,新民之事也。則此節何嘗不是申大學節邪?澍曰:八條目原都是三綱領註腳,但「古之」節是申大學節,兩節都以用功言也。「物格」節是申「知止」節,兩節都以成功言也。「大抵修身」以上四句,言八條目只完得明明德新民之事;「物格知至」四句,言八條目只完得知止得止之事。但古之節便分明德新民,若知止得止,須到物格節才說得。故澍直據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意誠以下則皆得所止之序也四句,而斷以此節為申知止節也。
此節申知止節,其落法當雲明德新民固必由知止而後得止,然知止豈無所由,而得止豈無其序哉!觀八條目,成功之次序可識矣。如此說下,庶與章句不背。
言綱領而必提知止一節者,恐人不曉得綱領所入首也;言條目而必增「物格」一節者,恐人以懸空求知止,以直捷為能得,不曉從條目循序求之也。渭按,章句用「可得」二字,見意誠以下逐件仍有工夫,非一知至而意遂無不誠之謂。語類一條云:大學看來雖止滔滔地說去,然段段致戒,如一下水船相似也,要柂要楫,即此意也。誠意章總注云:其序不可亂,而功不可闕。兩言盡之矣。
觀章句「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云云,則此節為申知止節,了無可疑。自近世有從饒氏之說者,以此節為順推功效;有宗或問之說者,以此節為覆解上文,而章句之本旨晦矣。於是有移「知止」、「物有」二節以為「格致」之傳者,決裂聖經,為害非小。唯雨蒼說得分明,不但董氏之改本可以永廢,即朱子之補傳亦可不用。蓋格物致知與止至善一滾釋在「邦畿」章內,元無闕文,無待於補也。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或曰:「治國平天下者,天子諸侯之事也,卿大夫以下,蓋無與焉。今大學之教,乃例以明明德於天下為言,豈不為思出其位,犯非其分,而何以得為為己之學哉?」曰:天之明命,有生之所同得,非有我之得私也。是以君子之心,豁然大公,其視天下無一物而非吾心之所當愛,無一事而非吾職之所當為,雖或勢在匹夫之賤,而所以堯舜其君、堯舜其民者,亦未嘗不在其分內也。又況大學之教,乃為天子之元子、眾子,公侯、卿、大夫、士之適子,與國之俊選而設,是皆將有天下國家之責而不可辭者,則其所以素教而預養之者,安得不以天下國家為己事之當然,而預求有以正其本、清其源哉?後世教學不明,為人君父者,慮不足以及此,而苟循於目前,是以天下之治日常少,亂日常多,而敗國之君、亡家之主,常接跡於當世,亦可悲矣!論者不此之監,而反以聖法為疑,亦獨何哉?大抵以學者而視天下之事,以為己事之所當然而為之,則雖甲兵錢穀、籩豆有司之事,皆為己也;以其可以求知於世而為之,則雖割股、廬墓、弊車、羸馬,亦為人耳。善乎張子敬夫之言曰:「為己者,無所為而然者也。」此其語意之深切,蓋有前賢所未發者。學者以是而日自省焉,則有以察乎善利之間,而無毫釐之差矣。或問
雨蒼曰:八條目莫重於致知誠意,以致知夢覺關也,誠意人鬼關也。此獨結歸修身者,言修身便總格致誠正工夫在內也。為本只是為齊治平之本,可見修身為本,即所謂明德為本,非八條目獨重修身之謂也。約其語意,猶雲一切皆以格致誠正,以修身為齊治平之本,最結得完密。
渭按:此亦是古大學之教,但有八條目,無知止能得之說,故言本末而不言終始,以物格知至為知止之由,意誠以下為得止之序,是朱子將條目貼入綱領語,非古時即有此義疏也。
彥升按:前人亦有以物格節為申知止節者,蒙引曾辨其非。今觀章句修身八句,確是第四節申第一節,第五節申第二節,以前四句修身齊家皆第四節中語,而屬明明德、新民、物格知至意誠皆第五節中語,而屬知止能得,其意可見也。然此特章句以條目貼綱領,在古大學之教,只是覆解上文耳。所以謂物格節申知止節者,非古大學之教所有之義疏,乃是孔子既言知止一節,而援古大學之教法以實之,見知止固有由,而得止又有序也。申只是實之之意。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以身對天下國家而言,則身為本,而天下國家為末;以家對國與天下而言,則其理雖未嘗不一,然其厚薄之分,亦不容無等差矣。故不能格物致知以誠意正心而修其身,則本必亂而末不可治。不親其親,不長其長,則所厚者薄,而無以及人之親長,此皆必然之理也。孟子所謂於所厚者薄,無所不薄,其言蓋亦本於此雲。或問
答江德功書曰:「所厚者,謂父子兄弟骨肉之恩,理之所當然,而人心之不能已者,今必外此而厚其身,此即釋氏滅天理、去人倫以私其身之意也。必若是而身修,則雖至於六度萬行具足圓滿,亦無以贖其不孝不弟之刑矣。」文集。當時有以所厚謂身者,德功以書問,故朱子答之如此。渭按,此結上條目兩節,即申前結綱領之一節。「未之有也」,結得十分斬截,其下不容增一語。古本以知本、知至二句連綴於此,真是畫蛇添足,其為錯簡無疑。而世或篤信之,以為不可移易,何也?右七節為一章,朱子以為孔子之言而謂之經。愚謂前三節是孔子自言其所以教人之法,後四節則援古大學所以教人之法以實之也。
大學翼真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