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翼真 [標點本] · 大學翼真卷三

德清胡渭撰 大學經傳撰人 朱子章句曰:右經一章,蓋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傳十章,則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也。 或問曰:「子何以知其然也?」曰:正經辭約而理備,言近而指遠,非聖人不能及也。然以其無他左驗,且意其或出於古昔先民之言也,故疑之而不敢質。至於傳文或引曾子之言,而又多與中庸、孟子者合,則知其成於曾子門人之手,而子思以授孟子無疑也。蓋中庸之所謂明善,即格物致知之功;其曰誠身,即誠意、正心、修身之效也。孟子之所謂知性者,物格也;盡心者,知至也;存心、養性、修身者,誠意、正心、修身也。其他如謹獨之雲,不慊之說,義利之分,恆言之序,亦無不脗合者。故程子以為孔氏之遺書,學者之先務,而論、孟猶處其次焉,亦可見矣。閻氏若璩潛丘札記曰:大學一書,程子謂孔氏之遺書,朱子謂正經,意其或出於古昔先民之言,又分有經有傳,洵是。獨謂傳文成於曾氏門人之手,則未敢以為決然也。何也?朱子意不過見誠意章有曾子曰三字,以古弟子於師方稱子,如論語之於有子、曾子實然者。不知禮記四十九篇,稱曾子者一百,一為曾申,余俱曾參。析而數之,檀弓二篇,曾子四十三;雜記二篇,曾子五;曾子問,曾子四十;祭義,曾子八。可見曾子為記禮者之通稱,不必弟子謂其師。若又以大學止一引「曾子曰」,與他屢引者不同,試問禮器亦只一引「曾子曰周禮其猶醵與」,內則亦只一引「曾子曰孝子之養老也」云云,豈此二篇亦曾氏門人作邪?或曰:世以禮記為漢儒書,大學得非成於漢儒之手乎?余曰:否。爾雅始自周公,釋言以下,或仲尼所增,子夏所足,叔孫通所益,梁文所補。爾雅釋訓篇載及「如切如磋者」十二句,班固謂記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後學者所記,則知大學出於七十子之後,叔孫通、梁文之前必矣。若必以為曾子門人記者,吾無征。 渭按:篇首一章,朱子以為孔子之言,而又疑其或出於古昔先民。愚竊謂大學既為孔氏之遺書,則此章必為孔子之言無疑也。其餘則朱子據其引曾子之言,又多與中庸、孟子者合,斷以為曾氏門人所記,此則未有明徵,誠有如百詩所駁者。曾氏門人可考者,唯子思、樂正子春、公明儀而已。此三人者,誰為作大學者乎?謂七十子後學者所記近是。然四十九篇中,唯中庸、大學為出類拔萃之作,中庸出於子思,更誰與子思匹而能作大學乎?即如學記一篇,亦言古大學教人之法,而廣大精微,遠不逮此書,則其他記者可知矣。古人著書,自明其所得,不求名於天下後世,故有其言大行,而作者之姓氏終無可考者,年遠事湮,闕疑焉可也。近世有石經大學,與古本大學不同,明嘉靖中甬東豐坊所偽撰也。其言曰:「魏正始中,詔諸儒虞松等考正五經,衛?、邯鄲淳、鍾會等以古文、小篆、八分刻之於石,始行禮記,而大學、中庸傳焉。松表述賈逵之言曰:孔伋窮居於宋,懼先聖之學不明,而帝王之道墜,故作大學以經之,中庸以緯之。」此表不見於魏志,裴松之注亦無此事。其顛倒經文,攙入論語,尤為無理。誕妄乖繆,莫甚於此。而鄭端簡曉、焦文端竑。皆不辨其偽,何歟?按孔子世家云:「子思作中庸。」使大學亦子思所作,則太史公何不並及之?蓋偽撰者依傍朱子之說,以為曾氏門人莫賢於子思,遂以歸之子思耳。 高子攀龍遺書曰:羅近溪云:大學原是一章書。顧涇陽謂大學原不分經傳。 按近溪、涇陽學術不同,何其言之相似邪?蓋二公皆信古本大學者也,高子亦信古本大學者也。以古本觀之,則「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二句,在「未之有也」之下,上綰「修身為本」,下接「所謂誠其意」者,恰與「知至而後意誠」相合。而其言之涉於三綱領者,反在誠意章後,則信乎無經傳之可分矣。以朱子改本觀之,則自「康誥曰克明德」以至「此謂知本」,皆釋綱領之義;自「所謂誠其意者」以至終篇,皆釋條目之義。前後次第,秩然不紊,所謂枝枝相對,葉葉相當者也。經傳何不可分之有? 古本大學 「大學之道」至「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所謂誠其意者」至「故君子必誠其意」。「詩云瞻彼淇澳」至「此以沒世不忘也」。「康誥曰克明德」至「與國人交止於信。」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至「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至「以義為利也」。 陽明王氏守仁傳習錄曰:「大學古本,朱子疑其有所脫誤,而改正補輯之。在某則謂其本無脫誤,悉從其舊而已矣。」按古本大學,即今禮記所載大學篇是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二句,的是錯簡。無論其位置當在何處,即此二句之內,其義已有不可通者。何也?「物有本末」之「本」,即下文之「身」,對家、國、天下而言者。修身為本之本,即上文之明明德,對新民而言者。經文之修身為本,與章句之明德為本,無二義也。知本在明新甲里,知至在止至善甲里,今以知本為知之至,是於止至善甲里又添一本也。經無此義,知本當作知止,方與知至為一串,傳寫者因聽訟章有「此謂知本」句,遂誤以止為本耳。淇澳、烈文諸節,在誠意章之後,尤雜亂難以理會,古本其可悉從邪?於不可從者而篤信之,且曲為之解,是郢書而燕說也,惡乎可 改本大學 明道改本 大學之道至「則近道矣」。「康誥曰克明德」至「與國人交止於信」。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至「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所謂誠其意者」至「故君子必誠其意」。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至「辟則為天下聊矣」。「詩云瞻彼淇澳」至「此以沒世不忘也」。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至「大畏民志」。此謂知本。「詩云殷之未喪師」至「以義為利也」。 渭按,明道所改前一段,若挈「古之欲明明德」四節還之經文,則「止於信」下恰接「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二句,與愚意正合,惜乎伊川之見不及此也。伊川改本 「大學之道」至「未之有也」。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至「此謂知本」。「此謂知本」四字衍文。此謂知之至也。「康誥曰:克明德」至「與國人交止於信」。「所謂誠其意者」至「故君子必誠其意」。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至「辟則為天下聊矣」。「詩云瞻彼淇澳」至「此以沒世不忘也」。 「康誥曰惟命不於常」至「驕泰以失之」。「詩云殷之未喪師」至「亦悖而出」。「生財有大道」至「以義為利也」。按:朱子章句「此謂知本」下云:「程子曰,衍文也。」「此謂知之至也」下云:「此句之上別有闕文,此特其結語耳。」此朱子自言,非蒙上「程子曰」也。然則伊川改本但移「子曰聽訟」節系經文之末,而以經「此謂知本」為衍文,以「此謂知之至也」為聽訟節之結語,未嘗以是為釋格物致知,亦未嘗謂「知至」句上有闕文也。而朱子補傳雲竊取程子之意者,蓋即或問所引正論格致九條,非謂伊川意欲補傳而不及補,己乃續補之也。朱子改本 今立於學官,人皆習之,故不復具列。 按:朱子更定古文之錯簡,三移而已:移「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二句於「聽訟」節後,一也。移「詩云瞻彼」以下二百九十九字上接聖經,二也。移之中又有移焉,以「淇澳」、「烈文」二節移在「止於信」之下、「子曰聽訟」之上,三也。「必誠其意」接「所謂修身」至終篇,悉依古本,即二程所定之治平章亦皆不從。千古卓識,更無可議。較之二程改本,亦可謂不涉安排,漸近自然矣。唯補傳為昔人之所疑,而「此謂知本」二句安頓尚未得所,輒敢以管見相參耳。 四書辨疑曰:前人解經,亦當有補正之處。字之闕者,以其餘文全在,意脈可通,而有補之之理也。然亦但言某處宜有某字,不過如此而已。今乃全用己意,創添一百二十七字,以代曾子之言,便為正傳,似與不似,且置勿論,但以今人而作古書,與前聖前賢經傳並列,於義亦似未安。若准此為例,則尚書亡逸四十餘篇,後人皆得添補,長學者不厚之風,所系甚大。以文公之識量,不免有此,惜哉!宜姑置之,只講注文可也。董氏改本: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所改唯此章,余悉依朱子本而不用補傳。蔡虛齋又欲移「物有本末」節於「知止」之前,而章首補「所謂致知在格物者」一句。黃氏震日抄曰:辛酉歲見董丞相槐行實載此章,謂經本無闕文,此特錯簡之釐正未盡者。首章三綱領下即接以「古之欲明明德,此經也,自知止至道矣。子曰聽訟至知之至也。右正系釋致知在格物,不待別補。涇陽顧氏憲成曰:董、葉諸君子表章格物」章,最為有見。但自「天子」以下二條,正發「物有本末」之義,不合遺卻。「知止」一條,明系「止至善」,又不合混入。 馮氏柯曰:格物致知之傳,本未嘗闕,但錯簡耳。朱子以己意補之,則因其錯而謂其闕,固非也。陽明見其補之非也,遂削之而復古本,則因其不闕而謂其不錯,亦非也。至如董槐、葉夢鼎諸公欲移經文「知止」以下二條之說,與夫近日蔡介夫欲移「物有本末」條於「知止」之上之說,則世之學者類喜言之。然經文一章,吳草廬所謂「玉盤無闕」者也。以傳簡之錯,遂割不錯之經文以補之,則欲補其瘡而先剜其肉以為瘡矣,尤非也。 按馮氏剜肉為瘡之喻,切中諸君子之病,而涇陽之說尤善。蓋經文「物格」節申明「知止能得」之義,自「天子」二節申明「物有本末」之義,若去前二節,則後三節無根矣。此害經之大者。知此意,則董本可以永廢。崔氏改本 後渠崔氏銑曰:大學其作聖之的乎!莫先於本末之知,莫急於誠欺之辨。是故知本之當先,故推平天下者,必原于格物;知末之當後,故充格物者,斯極於平天下。約之皆修身也。淇澳、烈文,格物之序也。仁、敬、孝、慈、信,物之目也。康誥諸文,征諸古以列其次也。新民而明明德之體全矣。挈古本引淇澳以下置之誠意章之前,格物致知之義煥然矣。實乎此者,誠也;歧乎此者,欺也。 「大學之道」至「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詩云瞻彼淇澳」至「此以沒世不忘也」。「康誥曰克明德」至「止於信」。「子曰聽訟」至「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所謂誠其意者」至「故君子必誠其意」。「所謂修身」至「以義為利也」。 高子遺書曰:「大學自程、朱後而百有餘年,先儒紬繹所及,亦既知古本之為是矣,亦既知經傳之不分矣,亦既知知本之釋格致矣。顧仍原本則費解說,正錯簡則涉安排。」仍原本者,不知淇澳諸條附誠意之後,文義截然,強之而不可合也。正錯簡者,不知淇澳諸條移知本之後,旨趣躍然,味之而不可窮也。兩簡互易,殘經遂完,千古塵埋,一朝光復。崔先生之見及此,天啟之矣。 天下萬世之心目,固有漸推而愈明,論久而後定。自三先生表章大學之後,越三百年,而崔先生之說益近自然,故敢申明之,以俟後之君子。若夫割裂推移,人人自為大學,則何所底極之有?嗟乎!「聖人之學,未有不本諸身者,六經無二義也。」大學之道,知止而已。知止之道,知本而已。 格物而不知本,不謂物格。知本之謂物格,故知本之謂知至。窮理與知本無二義也,窮至事物之理,乃知本耳。或曰:「修身為本,有何難知而須物格知至?」曰:「莫輕看了。世間迷謬顛倒,都緣這些子不透。」 「何謂格物?」曰:「程、朱之言至矣。所謂窮至事物之理者,窮究到極處,即本之所在也,即至善之所在也。修身為本,是一句眼前極平常話,卻不是道理十分透徹者,信不過。格物是直窮到底,斷知天下之物無有本亂而末治者,無有薄於身反能厚於家國天下者。知到本處,便是知到至處,故曰: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按:忠憲云:「割裂推移,人人自為,大學何所底極?」此改本之弊,誠有然者。但如朱子所改,置淇澳以下諸條,亦可謂至當而無疑矣。崔本既移其文,而猶仍其序,何也?今觀後渠所解,以淇澳、烈文為格物之序,仁敬孝慈信為物之目,康誥諸文為征諸古以列其次,非但郢書燕說,抑且格格不吐。蓋其義本不可通,雖欲通之,而有所不能也。忠憲極其推服,以為益近自然,乃天啟之,果千古之定評乎?以知本為知之至,義實難曉。忠憲解之曰:「窮至事物之理,乃知本耳。」又曰:「窮究到極處,即本之所在,即至善之所在。」其意蓋指至善為本也。愚按:大學所謂本者,以綱領言之,則明德為本,新民為末;以條目言之,則修身為本,家國天下為末。若至善為本,將以何者為末乎?至善即天命之性,中庸以為「中者,天下之大本」,大學無此義,不可附會其說,以知性為知本也。且忠憲從古本,以知本、知至二句綴經文之後,綰上修身為本,是其所謂知本者,亦不過知修身為齊、治平之本耳。「知」字淺,與「知所先後」之知同。一念警覺,當下便知。如齊治章所云 「有諸己而後求諸人」,孟子所云「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但知修身為先務,便是知本,豈必待用力之久,物理十分透徹,而後為知本乎?知本當在格物之前,今乃以物格為知本,知本即知至,此不過順經文以立義,再三繹之,實非經旨也。總之,此二句既為錯簡,又有訛字。知本與知至絕不相因,故必讀知本曰知止,而後其義可通,其文亦有所歸耳。大學有錯簡訛字而無闕文。 瞿氏汝稷格物訓曰:「大學之道,雖列為三,而其歸於止至善也。」明明德於天下,其序凡八,而格物其第一義也。由格物而止至善,如由治國而平天下。釋格物無別止至善之功,釋治國無別平天下之功。故平天下之傳寓諸治國而不別立;格物之傳,寓諸止至善而不別立。格物之無傳,非逸簡也。寓諸止至善中,與寓平天下於治國傳中,一也。瞿氏謂格物之傳寓止至善傳中而非逸簡,此真千秋絕識,卓然不磨,而未有表章其說者,愚特為敷暢言之。按經文第二節言止至善,得力處全在知止。第五節是申言知止之由與得止之序。 觀章句雲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意誠以下,則皆得所止之序也。可見此節正與知止節相發明,非順推八條目所後之效驗也。舍知止無由得止於至善,舍格物無由致知,舍物格知至無所為知止,非傳者故欲省格物之傳而寓諸止至善中,正以格物致知與止至善通為一事,雖欲分之而不可得也。然而猶有疑者,「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明系格致傳中語,不當在經文之末,亦不當在聽訟章後二句作何安頓,斯又瞿氏之所未詳也。餘蓄此疑久矣。歲庚辰,客京師,與廣德夏君雨蒼同舍。講習之餘,夏君出所撰朱注發明以示余。余受而讀之,擘肌分理,洞中窾郤,因以前說質之夏君,夏君以為然。又問「知本知至」二句,當作何安頓?夏君沈吟良久,曰:「此當在與國人交止於信之下。」余聞之,蘧然而覺,拍案叫絕。以千年暗室,賴夏君一言為之炳燭也。既而思之,「知本」與「知至」絕無干涉,「知本」當為「知止」之訛。若讀「知本曰知止」,而移置此二句在「止於信」之下,則錯簡正而文義亦順。以是始知「君子無所不用其極」,乃略釋「在止於至善」句,而「邦畿」一章復詳釋之。前三節釋經第二節,故借夫子說詩之言,點出「知止」二字,而以「緝熙」為「知止」,「敬止」為「能得仁敬孝慈信」,歷陳所止之實,而結之以「此謂知止,此謂知之至也」。與上文「知其所止」緊相照應,而格物致知之義,亦在其中矣。後二節釋經第五節,故引淇澳而釋之,點出「至善」二字。「學修恂慄、威儀,民不能忘」,言「明明德」之「止於至善」;「賢親樂利」,言「新民」之「止於至善」,與「君子無所不用其極」,遙相照應,而知止之由,與得止之序,亦皆在其中矣。千古不破之疑,至是而始決。高忠憲有言: 「天下萬世之心目,固有漸推而愈明,論久而後定者,其在斯乎!其在斯乎!」 或問:「子以知本為知止,經字其可輕改乎?」余曰:大學之訛字多矣,「謙」讀為慊,「命」讀為慢,本鄭康成。「親民」之「親」當作「新」,「身有」之「身」當作「心」,本程子。世皆從之。康成注又云:「恂字或作峻,?或為題,戾或為吝,僨或為奔,倍或作背,矩或作巨,彥或作盤。」則大學故書之訛字,為康成之所釐正者,又多矣。蓋自秦禁學之後,口說流行,字隨聲變,著於竹帛,古隸又殊,故訛字最多,而山岩屋壁之藏,簡朽編絕。及其出也,錯簡闕文,不可勝計,而大學一書,獨無闕文,斯又不幸中之幸也。其錯簡訛字可正者,自當正之,如必欲一仍古本之舊,則郢書燕說,詒誤萬世,不亦侮聖言而誣來學之甚乎?且知本與知至絕無干涉,故補傳改曰「此謂物格」,而接以「此謂知之至也」。然則朱子之意,早已識知本之無關於知至矣,其為訛字,又何疑焉! 大學翼真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