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來安縣誌 · 來安縣誌卷六
安徽滁州來安縣知縣汜水劉廷槐重修
學校志
學宮建置 禮器 祭器 樂器 學額 學田 書院義學附
學宮建置
儒學 宋崇寧初,縣令魏淵博建於縣治東北隅 。相傳即今開元觀地。建炎中毀。元至元三十年,縣尹徐榮重建 。至正七年,縣尹蔣居仁重建。明洪武十四年始移建今地。案舊志謂明洪武時移建城內東南隅。所載元至正七年《重修儒學記》雲 :舊有學 ,在縣治之東南。「南」字蓋「北」字之訛。永樂元年知縣徐仕祿、成化八年知縣趙禮、十六年主簿張鎧 ,相繼重修。嘉靖元年,知縣孫諡增修構講堂學舍。二十三年知縣顧問、三十六年知縣魏大用,俱加修葺 。隆慶三年,知縣劉正亨重修,始建青雲樓。萬曆十八年,知縣鄭元輔重新殿廡 。二十年,教諭史載道建尊經閣 。三十六年,教諭吳建節辟儒學、道義二門 。在文廟左右。崇禎年,知縣袁翎重修。國朝康熙二十三年,知縣喬嵩、教諭朱端倡眾修。周蔚捐黃金二十兩。四十二年,訓導徐袞重葺 。乾隆初年修。貢生任瑞捐銀五百兩 。三十二年,知縣韓夢周,五十八年,教諭許肇俊節次補修。嘉慶九年,知縣鍾希賢修泮池、欞星門 。十年,罰鍰修大成坊 。二十三年,知縣楊炘倡捐,前後通修。道光元年,詳復雁塘公田,以資歲修。其規制:文廟規制已詳《壇廟》。大成殿後為明倫堂 ,雍正八年,知縣伍斯璸、教諭金本仁、訓導尹東序修。堂中刻「明倫堂」三字,正屏書「大學聖經」,東西壁嵌「忠孝廉節」四大字,並摹刻朱子書堂前兩廂 ,左為日新齋,右為時習齋 。堂後為尊經閣,明為會饌堂 ,後易以樓,更今名。康熙四十四年,教諭方琪重葺。閣後為教諭宅,即閣下為堂。堂西為訓導舊宅,自裁教諭後,訓導歷居正署,其宅遂圮 。迨復設教諭 ,康熙五十七年,知縣張晉捐稻三百石建訓導宅。道光八年改南書院。西耳坊西南為訓導新宅。道光七年,知縣劉廷槐以公所改置。儒學東為魁星閣 ,舊有閣在文廟前,嘉慶三年二月災 。嘉慶八年,知縣鍾希賢倡捐移建今地。嘉慶十四年,郝貞女捐貲四百金蕆其事 。又東南為文星閣。道光二年,知縣楊炘建,在小南門上。其舊有而今廢者:青雲樓、即今文星閣處。敬一亭、舊志:在明倫堂西。嘉靖十年,知縣陸宗俊建,後廢。四箴碑有 訓導宅。乾隆五十八年,教諭許肇俊重建於崇聖祠前青雲巷 ,今復廢。射圃亭。《伍志》:知縣陸宗俊建,今廢為萊圃。《周志》:在學東。
文廟崇祀
至聖先師孔子,以四配、十二哲配享,以先賢公孫氏以下七十九人、先儒公羊氏以下六十九人從祀 。
四配坐次 東配:復聖顏子、述聖孔子。西配:宗聖曾子、亞聖孟子 。
十二哲坐次 東哲:先賢閔子、冉子、端木子、仲子、卜子、有子。西哲:先賢冉子、宰子、冉子、言子、顓孫子、朱子 。
兩廡坐次 東廡:先賢公孫僑、林放、原憲、南宮适、商瞿、漆雕開、司馬耕、梁鱣、冉孺、伯虔、冉季、漆雕徒父、漆雕哆、公西赤、任不齊、公良孺、公肩定、鄡單、罕父黑、榮旗、左人郢、鄭國、原亢、廉潔、叔仲會、公西輿如、邽巽、陳亢、琴張、步叔乘、秦非、顏噲、顏何、縣亶、牧皮、樂正克、萬章、周敦頤、程顥、邵雍。先儒公羊高、伏勝、毛亨、孔安國、許慎、后蒼、鄭玄、范寧、陸贄、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謝良佐、羅從彥、李綱、張栻、陸九淵、陳淳、真德秀、何基、文天祥、趙復、金履祥、陳澔、方孝孺、薛瑄、胡居仁、羅欽順、呂楠、劉宗周、孫奇逢、張履祥、陸隴其、張伯行。西廡:先賢蘧瑗、澹臺滅明、宓不齊、公冶長、公晳哀、高柴、樊須、商澤、巫馬施、顏辛、曹恤、公孫龍、秦商、顏高、壤駟赤、石作蜀、公夏首、後處、奚容蒧、顏祖、句井疆、秦祖、縣成、公祖句茲、燕伋、樂欬、狄黑孔忠、公西蒧、顏之仆、施之常、申棖、左丘明、秦冉 、公明儀、公都子、公孫丑、張載、程頤。先儒穀梁赤、高堂生、董仲舒、劉德、毛萇、杜子春、諸葛亮、五通、韓愈、胡瑗、韓琦、楊時、游酢、尹焞、胡安國、李侗、呂祖謙、袁燮、黃干、輔廣、蔡沈、魏了翁、王柏、陸秀夫、許衡、吳澄、許謙、曹端、陳獻章、蔡清、王守仁、呂坤、黃道周、陸世儀、湯斌。
崇聖祠祀孔子五代 肇聖王木金父公,裕聖王祈父公,詒聖王防叔公,昌聖王伯夏公,啟聖王叔梁公 。東配:先賢孔氏孟皮,顏氏無繇,孔氏鯉 。西配:先賢曾氏晳,孟孫氏激 。東廡:先儒周氏輔成,程氏垧,蔡氏元定 。西廡:先儒張氏迪,朱氏松 。
至聖先師位前禮器祭品 帛一白色,盛以篚、爵三、登一太羹、鉶二和羹、簠二、簋二、籩十、豆十以上實俱詳後、牛一、羊一、豕一以上俱載以俎、爐一、燈二燭、尊一酒 。
按《會典》「文廟陳設圖」 :第一行,爵三。第二行,中登一,左右鉶各一,俱平列。第三、四、五、六行,橫四而縱俱八。第五、六行之中,橫虛二縱各虛四,以帛奠 。第三、四行中,左簠二、實曰黍曰稷;右簋二、實曰稻曰梁;簠之左,籩二,曰形鹽曰鰝魚 ;簋之右,豆二,曰韭菹曰醓醢 ,俱自北而南;又,旁各兩縱行,左曰棗曰栗曰榛曰菱,又左曰芡曰鹿脯曰白餅曰黑餅,凡八籩。合前二籩而十。右曰菁菹曰鹿醢曰芹菹曰兔醢;又右曰筍菹曰魚醢曰脾析曰豚拍 ,凡八豆,合前二豆而十。俱自第三至第六行以次而南。以上共為一案。其次設俎,中牛一,左羊一、右豕一。其次香案,中爐一、左右燈各一,俱平列。尊一,另設東南隅,與配位尊連 。
四配位前禮器祭品 爵三、鉶二和羹、簠二、簋二、籩八、豆八、羊一、豕一俱載以俎、爐一香、燈一燭、帛一白色,盛以篚。以上一案、尊前諸品,四配分案各設,尊則東西各共一 。
四配陳設:第三、四、五、六行橫四縱六。三、四兩行中置簠簋,五、六兩行中縱橫虛其四。左籩:形鹽、鰝魚、棗、栗,又左榛、菱、芡、鹿脯;右豆:韭菹、醓醢、菁菹、鹿醢,又右芹菹、兔醢、筍菹、魚醢。自第三至第六行以次布焉 。帛另置於香案、爐、燈前。余如正位 。
十二哲位前禮器祭品 帛一白色,每位各一,東西各共篚、爵三、鉶一和羹、簠一、簋一、籩四、豆四以上每位各一案,分設,實詳後、羊一、豕一載以俎、爐一香、燈二燭、尊一以上東西各共設。
十二哲陳設,第三行之中,左簠黍,右簋稷,平列而虛其前。旁則左籩形鹽、棗,又左栗、鹿脯;右豆、青菹、鹿醢,又右芹菹、兔醢。當第三第四行以次布焉,余如四配。
東西廡禮器祭品 爵每位各一、簠簋二位一案,每案各一、籩豆每案各四。以上分設、羊三、豕三俱載以俎、尊三以上東西各統設、爵三、爐一、燈二、帛一白色,盛以篚。以上東西各一案,統設。
兩廡簠、簋、籩、豆之實及各陳設、行次俱同十二哲 ,惟另以爵三置香案獻,則統用之也。
崇聖祠正位前禮器祭品 帛一白色,各盛以篚、爵三、鉶二、簠二、簋二、籩八、豆八、羊一、豕一、爐一、燈二、尊一俱五位,分設,品實行次同正殿四配。
東西配禮器祭品 帛一白色,東西各共篚、爵三、鉶一、簠一、簋一、籩四、豆一以上四位各分設、羊一、豕一、爐一、燈二、尊一以上東西各共設,品實行次同十二哲。
兩廡禮器祭品 爵每位各一、簠、簋東二案,西一案,每案各一、籩、豆每案各四、羊一、豕一、尊一、爵三、爐一、燈二、帛一白色盛以篚。以上東西各共設,品實行次同正殿兩廡。
樂器
編鐘、鏞、編磬、琴、瑟、排簫、洞簫、笛、箎、管、笙、塤、鼖鼓、楹鼓、足鼓、搏拊、相鼓、鞀、提鼓、柷、敔、拍板、鑰、翟、麾、手版 。今無。
嚴鍾銘《志稿》云:明成化年間主簿張鎧、嘉靖年間訓導吳毓嘉先後捐置孔廟禮器,計銅爵百隻。國朝康熙年間,邑紳周蔚捐置禮器,計銅爵、銅雲罍罇 、銅罇、銅簠簋、銅鼎、銅燈、銅盤,凡一百二十四件,蓋亦蔚然可觀矣。雍正三年,教諭湯德偉質押古銅禮器一百二十五件於六合當鋪 ,逾期不得回贖。由是孔廟禮器遂殘缺矣。
學額
縣為小學,文童歲試、科試,俱額取附生十二名 。
武童歲試,額取武生八名,科試無 。
額定廩生二十名,以歲、科試取,列優等之增、附生充之,給廩膳 。
額定增生二十名,以歲、科試取,列優等之附生充之。
歲貢生,二年貢一名,以廩生在學年久者充之。逢覃恩之年,以應充之貢為恩貢,次貢充歲貢 。
拔貢生,每十二年由學政選拔一名赴京朝考錄用 。
學田見前《田賦》
書院
連龍書院 在學宮東。明萬曆二十四年知縣冷起元建。後廢。
景濂書院 在南門外。萬曆四十六年知縣周之冕建。明南京太僕寺署在滁州,時周汝登為少卿,倡明理學,士翕然宗之 。之冕因建書院,集諸生講習其中。見《通志》。案周之冕萬曆四十三年始任縣事,《通志》作「十六年」,應系脫誤 。久廢。按王可立詩院內有王文成公祠 ,今亦廢。
建陽書院 縣署後。乾隆十五年知縣劉瓚建。先是順治間知縣湯九圍創建社館,捐置田六十七畝五分六厘,尋以經費不敷,暫歸儒學 。乾隆十四年,奉文飭建書院,仍將社館原田撥回,復倡邑紳捐助,監生葉常湛捐銀三百兩,庠生陳懷元捐銀壹百兩,余各捐助有差,共銀一千五百餘兩 。構屋十四間,額曰「建陽書院」。增置田二十二畝有奇,後又陸續捐置田畝。詳見前《田賦》。三十三年,知縣韓夢周建朱子祠於內堂後。五十七年署知縣蔣厚傳重修朱子祠。道光元年,知縣楊炘詳請歸復雁塘田,備文廟歲修外,余貲撥充膏火 。四年,知縣符鴻以院田余貲重葺內堂。七年,知縣劉廷槐酌定章程,按課給予膏火 。《書院規條》見前《義田》下。
南書院在明倫堂西。系訓導舊署。道光七年,知縣劉廷槐改建,現在興工。
江青義學縣南五十里相官集。乾隆三十四年春,知縣韓夢周以邑人捐賑餘項謀置書院於鎮。庠生王景彪、陳國仁協捐置房屋一所,並置市房及當產錢一千二十千歲租充膳修費。後因當產贖回,經費乏人管理,嘉慶十八年,庠生陳鉞、王杓呈請將原當價歸併建陽書院,其齋舍、市房仍屬原處。
古城義學縣北八十里古城鎮。嘉慶十八年崑山職監顧朝傑捐置,計瓦房十二間,耳樓一間,田種拾柒石五斗,共七十一丘 。莊房十四間。道光七年,知縣劉廷槐諭古城士商二十人捐置當產、田種貳拾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