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的奴隸制度 · 十五 每個人應該怎麼辦?

托爾斯泰 《當代的奴隸制度》
「但是所有這一切都是一般的議論,這些議論不管其公正與否,在生活中都是不適用的。」我聽到一些人這樣反駁,這些人習慣於自己的狀況,認為不可能或者不希望改變它。 「請您告訴我們,究竟應該怎麼辦,怎麼樣安排社會?」——富裕階級的人們通常這樣說。 富裕階級的人們如此習慣於自己那種奴隸主的角色,當談到改善工人的狀況時,他們感到自己是處於地主的地位,立即就開始為安置自己的奴隸杜撰出種種方案,但是在思想上卻沒有這樣的觀念,即他們沒有任何權利支配其他的人,而他們假如真正希望人們好,那麼他們所能夠做的和應該做的一點,就是停止做他們現在正在做的壞事。而他們所做的壞事是非常明確的。他們所做的壞事,不僅僅是他們享用奴隸們的強制性勞動,並且不想放棄這種享用,而且是他們親自參與確立和維持這種強制性的勞動。這也正是他們所應該停止做的。 工人由於長期受奴役,在精神上也墮落了。他們中間大部分人覺得,如果說他們的狀況很糟,那麼在這方面有罪過的是主人,主人占有生產工具,而付給他們的錢卻太少。他們根本沒有想到他們的惡劣狀況只是取決於他們自己,如果他們真正想改善自己的和自己弟兄們的狀況,而不是每個人只想自己的利益,那麼他們主要應該做的就是他們自己應該停止做壞事。而他們所做的壞事就是工人們希望改善自己的物質狀況所採用的手段,正是使他們自己遭受奴役的那些手段,為了有可能滿足他們所養成的習慣,不惜犧牲自己的人格尊嚴和自由,去擔任低賤的不道德的職務,或者生產不必要的有害的物品,主要的是支持政府,以繳納捐稅和直接服務參與政府的活動,從而使自己遭受奴役。 為了改善工人們的狀況,不管富裕階級的人們也罷,工人也罷,都應該懂得,保存自己的利益是不能改善人們的狀況的,為人們服務沒有犧牲是不行的。因此,如果人們真正想改善自己弟兄們的狀況,而不僅僅是自己個人的,他們就應該不只是準備改變他們所習慣了的全部生活方式,犧牲他們所享受的利益,而且還要準備進行緊張的鬥爭,不是跟政府鬥爭,而是跟自己本人和自己的家庭鬥爭,準備因不執行政府的要求而受迫害。 因此,對究竟應該怎麼辦的問題的答案是非常簡單的,不僅很明確,而且在任何時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最易於接受和可以實行的,儘管這答案不是像富裕階級的人們所期待的那樣,這些人完全相信他們生來就不需要改造自己(他們已是夠好的了),而是教導和安置別人。這個答案也不像工人所期待的那樣,這些人相信,對他們的惡劣狀況有罪過的不是他們自己,而是資本家,消除這種狀況的辦法只能是剝奪資本家所享用的東西,使所有的人都能享用迄今唯有資本家才能享用的東西。這個答案非常明確,易於接受,便於實行,因為它要喚起行動的只是一個人,對待這個人,每人都有真正的合法的和不容懷疑的權利,這個人就是他自己,因為這個答案就是:一個人——奴隸也罷,奴隸主也罷,都是一樣——如果他真正想要改善的不只是他自己的狀況,而是人們的狀況,他自己就應該不做壞事,這種壞事會造成對他以及他的弟兄們的奴役。而為了不做會造成他的以及他的弟兄們的災難的壞事,首先,他不管是自願地也罷,被迫地也罷,都不應該參與政府的活動,因此,任何頭銜都不要接受,不管是士兵、元帥、部長、稅收員、證人、村長、陪審員、省長、議員,總之,凡是與暴力有關的一切職務都不要接受。這是一點。其次,這種人不應該自願地向政府繳納捐稅,直接的或間接的都是一樣,同樣也不應該享用靠徵收捐稅得來的金錢,不管是以薪俸的形式也好,以養老金、獎金等形式也好,也不要享用政府舉辦的各種事業,因為這些事業都是靠從人民那裡用暴力徵收的捐稅來維持的。這是第二點。第三,這種人希望謀求的不是個人的幸福,而是改善人們的狀況,因此不應該求助於政府的暴力來保護對土地和其他物品的占有,保護自己的以及自己親人的安全,而占有土地以及別人的或自己的勞動的一切產品,只能限於這樣的範圍之內,即別人不對這些物品提出要求的範圍之內。 「但是這種活動是不可能的,因為拒絕參與政府的事務等於拒絕生活。」——有人會這樣說。一個人拒絕服兵役,就要被關進監牢。一個人不繳納捐稅,就要遭到懲罰,要沒收他的財物來追繳捐稅。一個人拒絕在政府中服務,而又沒有其他的生活資料,他和他的家庭就要餓死。一個人拒絕政府對他的財產和人身的保護,也同樣如此。不享用靠捐稅徵收來的物品,不享用政府舉辦的事業,則是完全不可能的,因為捐稅所徵收的常常是第一需要的物品。同樣,離開政府舉辦的各種事業,如郵電、交通等等,也是行不通的。 當代的人拒絕參與政府的任何暴力是很困難的,這一點完全正確。然而,不是任何人都能這樣處置自己的生活以便絲毫也不參與政府的暴力這一點,並不表明沒有可能逐漸地一點一點擺脫它。不是任何人都有能力拒絕當兵(但是現在和將來都會有這樣的人),然而任何一個人都可以不自願地到軍隊、警察局、法院、偵察部門去服務,可以寧肯拿較少的報酬去為私人工作,而不到更有利的政府中去服務。不是任何人都能夠放棄土地的私有權(雖然也有人正在這樣做),然而任何一個人,只要明白這種私有權的罪惡性,就都可以縮小它的範圍。不是任何人都能夠放棄擁有資本(也有這樣的人)和享用暴力保護的物品,然而任何一個人都能夠減少自己的消費,日益減少會引起別人羨慕的那些物品的需要。不是任何人都能夠放棄政府的薪俸(也有這樣的人,他們寧肯挨餓也不參加不誠實的政府活動),然而任何一個人都能夠寧肯拿較少的薪俸而不拿多的,只要是所履行的職責與暴力關係較小即可。任何人都不能夠拒絕享用政府開辦的學校(也有這樣的人),然而任何一個人都能夠寧肯上私立學校而不上政府辦的學校。任何人都能夠越來越少地享用靠捐稅得來的物品和政府舉辦的事業。 現存的秩序是建立在粗暴的暴力基礎上的,而生活的理想,則是由人們的團結一致所構成,這種團結是建立在合乎理性的和諧的基礎上的,是被習俗所肯定的。在現存秩序和生活理想之間,存在著無數的階梯,人類沿著這一階梯不斷地前進。人們只有逐漸地日益擺脫參與暴力、使用暴力和對暴力的習慣,才能接近於這一理想。 我們不知道,也不能預見到,更不能像那些冒牌學者所做的那樣,預先規定怎樣來逐漸削弱政府並且把人們從政府的暴力下解放出來。我們也不知道,隨著人們逐漸擺脫政府的暴力,人類的生活將採取何種形式。但是我們確定無疑地知道,人們一旦明白了政府活動的罪惡性和有害性,就將努力不使用它,不參與它,因而人類的生活將完全是另一種樣子,比現今的生活更符合規律和我們的良心。現在,人們自己參與政府的暴力並使用這種暴力,卻裝出跟它作鬥爭的樣子,企圖用新的暴力來代替舊的暴力。 而主要的是現今的生活制度很糟糕,在這一點上大家意見都一致。狀況惡劣的原因是政府暴力造成的奴隸制度。為了消滅政府的暴力,只有一種方法,即人們拒絕參與暴力。因此,人們拒絕參與政府的暴力困難與否,這種拒絕的良好結果是否會很快地表現出來,——這些問題都是多餘的,因為要把人們從奴隸制度下解放出來,只有這一種方法,別無其他。 在每個社會裡和在整個世界上,用被習俗所肯定的、合乎理性的和自由的和諧來代替暴力,能實現到何種程度,以及何時才能實現,這取決於人們思想的明確程度和獲得這種思想的單個人的數量有多少。我們每個人都是單個的人,每個人都可能以其明確的思想或者高尚的目的成為人類總的運動的參加者,也可能成為這一運動的反對者。每個人都面臨著一種選擇,要麼去反對神的意志,把自己短暫的虛假生活的破屋建築在沙灘上,要麼按照神的意志,加入真正生活的永恆的、不朽的運動中來。 但是,也可能我是錯的,從人類的歷史中應該作出完全另外的結論來,人類離開暴力不能走向解放;或許可以證明,暴力是進步不可缺少的要素,國家及其暴力是生活所必需的形式,如果消滅政府,消滅私有財產和對安全的保護,人們會更糟? 就算是這樣,就算是上述的議論都不正確,但是除了關於人類生活總的思慮以外,每個人還有他自己個人生活的問題。不管對生活的一般規律有什麼樣的議論,一個人總是不能去做他認為不僅有害而且惡劣的事情。 「或許國家是個性發展的必需的形式,國家暴力是社會幸福所必需的這樣一種論斷,或許所有這一切都可以從歷史中引出來,所有這些論斷都是正確的。」當代任何一個正直而真誠的人會這樣回答。「但是,屠殺是罪惡,對這一點我比任何議論都知道得更正確。你們要求我去當兵,或者出錢僱傭和武裝士兵,或者購買大炮和建造鐵甲艦。你們想使我成為屠殺的參加者,可是我不僅不願意,而且也不能這樣做。同樣,我不僅不願意,而且也不能使用你們在屠殺的威脅下從飢餓的人身上搜刮來的金錢。我也不願意使用你們所保護的土地和資本,因為我知道,你們只是靠屠殺來保護這些。 「在我不明白這些事的全部罪惡性之前,我可能做這一切。但是只要我看到了這一點,我便不能不再正視它,也就不能再參與這些事情了。 「我知道,我們所有的人如此為暴力所束縛,要想完全擺脫它是困難的,但是我仍然要做我所能做的一切,不參與它,不做它的同謀者,竭力不去享用靠屠殺取得和保護的東西。 「我只有一次生命,為什麼我在這短暫的一生中要違背良心的聲音,去參與你們這些卑劣的事情呢?我不願意,也不會這麼做。 「這將會有什麼結果呢?我不知道。我只是認為,這不會有任何壞處,我要按照我的良心所吩咐我的那樣去行動。」 當代任何一個正直而真誠的人,都應該這樣回答任何關於政府和暴力的必要性的論證,並且拒絕任何參與這種暴力的要求或邀請。 因此,最高的和不可反駁的審判者——良心的聲音——向每個人證實的也正是一般的論斷所導致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