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的奴隸制度 · 十三 什麼是政府?沒有政府能生存嗎?

托爾斯泰 《當代的奴隸制度》
工人貧困的原因是奴隸制度。奴隸制度存在的原因是法律。法律是建立在有組織的暴力的基礎上的。 因此,只有在消滅有組織的暴力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改善人們的狀況。 但是,有組織的暴力就是政府。難道沒有政府能生活嗎?沒有政府就要出現混亂,無政府狀態,文明的一切成就都將毀滅,人們會重新回到原始的野蠻時代。只要觸動一下現存的秩序,——通常人們會這樣說,這樣說的不只包括感到這種秩序有利的人,而且也包括那些明顯感到不利,但是如此習慣了,以至於無法想像沒有政府暴力能生活的人,——消滅政府會造成巨大的災難:騷亂、搶劫、兇殺,其結果就是所有的壞人橫行霸道,而所有的好人將受奴役。但是,姑且不說所有這一切,即騷亂、搶劫、兇殺的結果是出現壞人橫行霸道,好人受奴役,這一切都曾經有過,現在也還有。對這一點姑且不論,因為破壞現存制度會產生騷亂和無秩序狀態這一設想證明不了這個秩序就是好的。 「只要觸動一下現存的秩序,就會產生巨大的災難。」 用成千塊磚壘起一個數丈高的細長的立柱,只要動一動其中的一塊磚,所有的磚便都要坍落下來,摔碎。抽出任何一塊磚以及稍稍推動一下,都會破壞這個立柱和所有的磚,不過這一點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使磚處於這種不自然的、不合適的狀況中是合理的。相反,這表明,不應該把磚壘成這樣的立柱,而應該把磚垛得非常牢固,在使用時不至於破壞整個的磚垛。現今的國家機構也是如此。國家機構是非常不自然的,不牢固的,稍稍推動一下就可以摧毀它,這不僅證明不了它是必需的,相反卻表明,即使過去某個時期它是必需的,現在它卻是根本不需要的,因而是有害的和危險的。 它之所以有害而危險,是因為在這種機構之下,社會上存在的一切罪惡,不僅不能減少,不能消除,反而只能增加和牢固。這罪惡之所以能增加和牢固,是因為它或者得到辯護和披上華麗的外衣,或者是被隱蔽起來。 在靠暴力管理的所謂完善的國家裡,我們所見到的人民的昌盛幸福,只不過是一種裝潢門面的虛假的外表。所有能破壞這富麗堂皇的外表的東西——餓肚子的、患病的、有失體面的二流子,都被藏到人們看不到的地方。但是看不見這些人,並不說明這些人不存在。相反,這種人越多,就越是得把他們藏起來,而造成這種人的那些人,對待他們就越是殘酷。 誠然,對政府活動的任何破壞,尤其是停止政府的活動,即停止有組織的暴力,都會毀壞生活的溫文爾雅的外表,但是這種毀壞所造成的不是生活的瓦解,而只是暴露出隱蔽的東西,並且使人有可能糾正它。 直到近一個時期,直到本世紀末,人們一直都認為並且相信他們沒有政府就不能生活。但是生活在前進,生活的條件和人們的觀點在改變。雖然政府竭力使人們停滯在幼稚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中受欺凌的人覺得輕快一些,但是如果有地方去訴苦,那麼人們——不只是歐洲的工人,也有俄國的工人,就會越來越多地擺脫幼稚狀態,開始明白自己生活的真實條件。 現在,人民中間就會有人說:「你們對我們說,如果沒有你們,鄰近的人民——中國人、日本人就要和我們打仗。但是我們讀報紙,知道任何人民也沒有用戰爭威脅我們,而只是你們,這些統治者們,為了某些我們所不明白的目的,相互怨恨發怒,爾後你們又在保衛自己人民的幌子下相互間打起仗來,就像現在你們對愛好和平的中國人所做的那樣。[18]而你們為了供養陸軍、海軍,提供武器裝備,修築戰略鐵路(這些只是為了滿足你們的虛榮心和野心所需要的),就用捐稅使我們破產。你們說,你們為了我們的幸福,才維護土地的私有制,但是你們維護的結果是使全部土地轉到或者正在轉到不勞動的公司、銀行家、富人們的手裡。而我們,大多數的人,卻失去了土地,受著不勞動者的統治。你們制定了關於土地私有制的法律,不是為了維護土地的私有權,而是為了從勞動者那裡掠奪土地。你們說,你們對任何一個人都為他保護其勞動產品,可是你們所做的恰好相反。所有生產貴重物品的人,由於你們虛假的保護,都被置於這樣的狀況之中,以至於他們在任何時候都不僅不能獲得他們勞動的價值,而且他們的全部生活都處於對不勞動者的完全依附之中。」 本世紀末的人們是這樣開始理解事物和發表見解的。政府使人們停滯在昏睡之中,但是人們已經從昏睡中迅速地覺醒過來,而這種覺醒的過程越來越迅速。在最近五六年間,人民的社會輿論,不只是在城市,而且在農村,不只是在歐洲,而且在俄國,都發生了驚人的變化。 據說,沒有政府就沒有大家都需要的各種機關——文化的、教育的、社會的。 但是為什麼要這樣推測呢?為什麼要認為非政府人員就不善於這樣來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就像政府人員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別人所安排的那樣好呢? 相反,我們看到,當代,在生活的各種情況下,人們自己對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比統治他們的人給他們安排的要好得無法比擬。人們,如果沒有政府的干涉,而常常是儘管有政府的干涉,也可以組織起任何種類的社會機構——工人聯盟、合作社、鐵路公司、勞動組合、工團。如果為了社會事業需要捐款,那麼為什麼要認為自由的人們不用暴力就不能夠自願地徵集到需要的款項,並且建立起那些靠捐稅建立的機關,只要是這些機關對大家都是有益的話?為什麼要認為沒有暴力,法庭就不會存在?受到被審訊者信任的人們的審判,過去曾有過,將來也會有,而且任何時候也不需要暴力。我們長期受奴隸制度的侵蝕,以至於不能設想沒有暴力的管理。然而這是不正確的。俄國的村社,如果遷移到遙遠的地方去,在那裡我們的政府干涉不到他們的生活,他們自己組織自己的捐款、自己的管理機關、自己的法庭、自己的警察,只要是政府的暴力不干涉他們的管理,他們經常總是很幸福的。同樣沒有理由認為人們不能夠在取得普遍的同意下分配土地的使用權。 據我所知,烏拉爾的哥薩克過去曾經不承認土地的私有制。整個社會充滿了幸福和安寧。這是在靠暴力維護土地私有制的社會裡所沒有的。我知道,現在也還有些村社不承認個別人的土地私有權。在我的記憶中,整個俄國人民過去都曾經不承認土地私有制。靠政府的暴力去維護土地私有制,不僅消除不了爭奪土地私有權的鬥爭,相反地會加劇這種鬥爭,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會釀成這種鬥爭。假如不維護土地私有制,因而也不會提高土地的價值,人們就不會擁擠在一個地方,而會擴散到空閒的土地上去,這樣的空閒土地,在地球上還有很多。可是,現在進行著不間斷的為爭奪土地私有權的鬥爭,而鬥爭的工具正是政府以其關於土地私有制的法律提供的。而且在這一鬥爭中獲勝的,經常不是在土地上勞動的人,而是參與政府暴力的人。 在勞動產品方面也是如此。真正由人的勞動生產的、人的生活所必需的物品,總是受著習俗、社會輿論、公正和相互間的感情所保護,而不需要暴力的保護。 數萬俄畝的森林屬於一個人所有,與此同時,在其附近數萬人卻沒有柴燒,所以這森林就需要暴力來保護。在工廠里,工人們世世代代受掠奪,因而這工廠也就需要保護。一個占有者囤積數十萬普特的糧食,以便等災荒到來時高價賣給挨餓的人們,那麼這些糧食就更需要保護。農民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除了富人或政府的官吏以外,任何人,哪怕是最墮落的人,也不會去搶奪他種植的作物,或者他飼養的以其奶汁養活他的孩子的奶牛,或者他製造的供自己使用的木犁、鐮刀、鐵鍬。即使有這樣的人去搶奪別人所生產的和所必需的物品,那麼這種人也必然要引起所有處於相同條件下的人的憤怒,因而他未必認為這種行動對自己是有利的。假如這個人如此不道德,仍然這樣去做,那麼即使是私有財產受到暴力的嚴格保護,他也會去這樣做的。通常人們說:你想消滅土地和勞動產品的私有權,試試看吧!因為任何人也不會確信他的勞動所得不會被人所搶奪,結果誰也不會再勞動了。應該說完全相反。現今實行的靠暴力對非法的私有財產權的保護,即使不能說完全消滅,但也要相當地削弱了人們在使用物品方面的公正性的自然意識,使用物品是私有財產自然的、天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人類就不能生存,這種權利在社會中是始終存在的。 因此,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斷說,沒有有組織的暴力,人們就沒有能力安排自己的生活。 很顯然,可以說,如果沒有有理性的動物,即人對牛馬行使的暴力,牛馬就不能生存。但是為什麼不對人們行使暴力,他們就不能生存呢?這種暴力並不是什麼更高級的動物行使的,而是跟他們一樣的人行使的。為什麼人們就應該屈服於那些掌權的人的暴力呢?有什麼東西可以證明,對他們行使暴力的人是比他們更有理智的人呢? 他們允許自己對人們行使暴力,這一點就表明,他們不僅不比屈從於他們的人更有理智,而是更沒有理智。據我們所知,中國的科舉制度,並不能保證掌權的人都是些最有理智的優秀人物。同樣,在歐洲國家裡,世襲制和所有的資歷制度,或者選舉,也很少能保證這一點。相反,爬進政權機構里去的,經常都是些比別人更沒有良心、更不道德的人。 人們說,沒有政府,也就是說沒有暴力,人們怎麼能生存呢?應該反過來說,人是有理性的動物,如果他們不把合乎理性的和諧,而是把暴力認為是自己生活的內在聯繫,那麼他們怎麼能生存呢? 人,要麼是有理性的動物,要麼是沒有理性的動物,二者必居其一。假如說他們是沒有理性的動物,那麼他們就都是沒有理性的動物,那麼他們之間的一切,就都靠暴力來解決,而沒有理由使一些人擁有行使暴力的權力,而另一些人則不具有這種權力。因此,政府的暴力也就是無法辯護的了。既然人們是有理性的動物,那麼他們的關係就應該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偶然攫取了權力的人的暴力上,因此,政府的暴力也同樣是無法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