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的奴隸制度 · 九 奴隸制度的原因

托爾斯泰 《當代的奴隸制度》
當代的奴隸制度表現在什麼上面呢?是什麼東西,什麼力量使一些人奴役另一些人呢?如果我們詢問所有的工人,俄國的也好,歐洲的和美洲的也好,工廠的也好,城鄉各種職業的僱傭工人也好:是什麼東西迫使人們選擇了他們所處的這種狀況?他們都會說,他們陷入這種狀況或者是因為他們沒有他們可以和希望耕種並賴以生存的土地(所有的俄國工人和很多的歐洲工人會這樣說);或者是因為向他們徵收直接和間接捐稅,他們如果不為別人勞動,就無法繳納這些捐稅;再就是因為他們所養成的比較奢侈的習慣有誘惑力,使他們無法離開工廠,他們只有出賣自己的勞動和自由才能滿足這些習慣。 前兩個條件,即缺少土地和繳納捐稅,似乎使人不得不受奴役。第三個條件,即不能滿足的增大了的消費,引誘人去受奴役,使之無法解脫。 根據亨利·喬治[15]的方案,可以設想把土地從私人占有權中解放出來,藉此消滅驅使人們遭受奴役的第一個原因——缺少土地。也可以設想取消捐稅,把它轉移到富人身上,就像現在有些國家所實行的那樣。但是,在現今經濟制度下,卻不可能設想富人中間不會形成越來越奢侈的、常常是有害的生活習慣,也不可能設想這些習慣不會像水流進乾燥的土地里那樣必然地、不可遏制地逐漸滲透到與富人有接觸的工人階級中去,變成工人階級的需求,而為了滿足這些需求,工人就得準備出賣自己的勞動。 因此,這第三個條件,雖然是非強制性的,即是說人也可以不受引誘,雖然科學根本不承認它是工人貧困狀況的原因,但是這個條件卻構成奴役的不可排除的最實在的原因。 工人生活在富人的身邊,經常要沾染上新的需求,他們所獲得的滿足這些需求的可能性,取決於他們為這種滿足出賣緊張的勞動的程度。因此,英國和美國的工人,有時掙的錢超出於生存所必需的十倍,但是他們仍然和從前一樣是奴隸。 按照工人自己的解釋,這三個原因造成了他們所處的受奴役狀況。工人受奴役的歷史和他們的狀況的現實肯定了這種解釋的合理性。一切工人之所以淪為現今的狀況而不能解脫,就是由於這三個原因。 這些原因從各個方面對人們產生影響,以至於沒有一個人能夠擺脫這種奴役。農民根本不占有土地,或者不占有足夠數量的土地,為了有可能靠土地來養活自己,經常不得不賣身給占有土地的人,經常地或者暫時地受他的奴役。如果他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獲得了足夠的土地,有能力靠自己的勞動以土地養活自己,那時又要直接或間接地向他徵收如此多的捐稅,使得他為了繳納捐稅不得不重新遭受奴役。假如想擺脫在土地上的奴役,他不再耕地,而靠別人耕種土地來生活,自己去從事手工業,用自己的產品交換他所需要的物品,那麼,一方面是捐稅,另一方面是跟同他一樣以完善的工具生產物品的資本家的競爭,這兩個方面就迫使他經常地或暫時地遭受資本家的奴役。如果他給資本家勞動時,可以與資本家確立起自由的關係,也就是他可以不把自己的自由出賣給他,那麼他所必定要養成的新的消費習慣,也得迫使他這樣去做。 所以,工人必定要這樣或那樣地受到那些占有捐稅、土地和他的消費必需品的人的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