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興衰三百年 · 第六章 隱憂暗藏:衛所制度的建立與崩潰
明代的軍兵
一、軍與兵
明初創衛所制度,劃出一部分人為軍,分配在各衛所,專負保衛邊疆和鎮壓地方的責任。軍和民完全分開。中葉以後,衛軍廢弛,又募民為兵,軍和兵成為平行的兩種制度。
軍是一種特殊的制度,自有軍籍。在明代戶口中,軍籍和民籍、匠籍平行,軍籍屬於都督府;民籍屬於戶部,匠籍屬於工部。軍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轄,在身份、法律和經濟上的地位都和民不同。軍和民是截然地分開的。兵恰好相反,任何人都可應募,在戶籍上也無特殊的區別。軍是世襲的、家族的、固定的,一經為軍,他的一家系便永遠世代充軍,住在被指定的衛所。直系壯丁死亡或老病,便須由次丁或余丁替補。如在衛所的一家系已全部死亡,還須到原籍勾族人頂充。兵則只是本身自願充當,和家族及子孫無關,也無固定的駐地,投充和退伍都無法律的強制。軍是國家經制的、永久的組織,有一定的額數、一定的戍地。兵則是臨時招募的,非經制的,無一定的額數,也不永遠屯駐在同一地點。
在明代初期,軍費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的,軍餉的大部分由軍的屯田收入支給。在國家財政的收支上,軍費的補助數量不大。雖然全國的額設衛軍總數達到二百七十餘萬人的龐大數字(1),國家財政收支還能保持平衡。遇有邊方屯田的收入不敷支給時,由政府制定「開中」的辦法,讓商人到邊塞去開墾,用墾出的穀物來換政府所專利的鹽引,取得買鹽和賣鹽的權利。商人和邊軍雙方都得到好處。
兵是因特殊情勢,臨時招募的。招募時的費用和入伍後的月餉都是額外的支出。這種費用原來沒有列在國家預算上,只好臨時設法,或加賦,或加稅,或捐納,大部由農民負擔。因之兵的額數愈多,農民的負擔便愈重。兵費重到超過農民的負擔能力時,政府的勒索和官吏的剝削引起農民的武裝反抗。政府要鎮壓農民,又只好增兵,這一筆費用還是出在農民身上。
衛所軍經過長期的廢弛而日趨崩潰,軍屯和商屯的制度也日漸破壞,漸漸地不能自給,需要由國家財政開支。愈到後來,各方面的情形愈加變壞,需要國家的財政供給也愈多。這費用也同樣地需由農民負擔。同時因為軍力的損耗,國防脆弱,更容易引起外來的侵略。衛軍不能作戰,需要募兵的數量愈多。這兩層新負擔,年復一年地遞加,國家全部的收入不夠軍兵費的一半,只好竭澤而漁,任意地、無止境地增加農民的負擔,終於引起歷史上空前的農民暴動。政府正在用全力去鎮壓,新興的建州卻又乘機而入,在內外交逼的情勢下,顛覆了明室的統治權。
除中央的軍和兵以外,在地方的有民兵,民壯(弓兵、機兵、快手),義勇種種地方警備兵。在邊地的有土兵(土軍)、韃軍(蒙古降卒)。在內地的有苗兵、狼兵(廣西土司兵)、土兵等土司兵。將帥私人又有家丁、家兵、親兵。各地職業團體又有由礦工所組織的礦兵,鹽丁所組織的鹽兵,僧徒所組織的少林兵、伏牛兵、五台兵。也有以特別技藝成兵的,如河南之毛葫蘆兵、習短兵,長於走山;山東有長竿手;徐州有箭手;井陘有螞螂手,善運石,遠可及百步;福建閩漳泉之鏢牌兵;等等。(2)
從養軍三百萬基本上自給的衛兵制,到軍兵費完全由農民負擔,國庫支出;從有定額的衛軍,到無定額的募兵;從世襲的衛軍,到僱傭的募兵,這是明代歷史上一件大事。
次之,軍因歷史的、地理的、經濟的關係,集中地隸屬於國家。在戰時,才由政府派出統率總兵,調各衛軍出征。一到戰事終了,統帥立刻被召回,所屬軍也各歸原衛。軍權不屬於私人,將帥也無直屬的部隊。兵則由將帥私人所招募、訓練,和國家的關係是間接的。兵費不在政府的歲出預算中,往往須由長官向政府力爭,始能得到。同時,兵是一種職業,在中央權重的時候,將帥雖有私兵,如嘉靖時戚繼光之戚家軍,俞大猷之俞家軍,都還不能不聽命於中央。到明朝末年,民窮財盡,內外交逼,在非常危逼的局面下,需要增加龐大的兵力,將帥到處募兵,兵餉都由將帥自行籌措,發生分地分餉的弊端,兵皆私兵,將皆藩鎮,兵就成為擴充將帥個人權力和地位的工具了。
二、衛所制度
明太祖即皇帝位後,劉基奏立軍衛法。(《明史》卷一二八《劉基傳》)《明史》卷八九《兵志序》說: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而上十二衛為天子親軍者不與焉。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蓋得唐府兵遺意。
這制度的特點是平時把軍力分駐在各地方,戰時才命將出師,將不專軍,軍不私將,軍力全屬於國家。衛所的組織,《兵志》二《衛所門》記:
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大率五千六百人為衛,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百十有二人為百戶所。
所設總旗二,小旗十,大小聯比以成軍。
衛有指揮使,所有千戶百戶。總旗轄五十人,小旗轄十人。各衛又分統於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司有都指揮使,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和治民事的布政使司,治刑事的按察使司,並稱三司,洪武二十六年(1393)時定天下都司衛所,共計都司十七(北平、陝西、山西、浙江、江西、山東、四川、福建、湖廣、廣東、廣西、遼東、河南、貴州、雲南、北平三護衛、山西三護衛);行都司三(北平、江西、福建);留守司一(中都);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戶所六十五。成祖以後,多所增改,都司增為二十一(浙江、遼東、山東、陝西、四川、廣西、雲南、貴州、河南、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大寧、萬全、山西、四川行都司、陝西行都司、湖廣行都司、福建行都司、山西行都司);留守司二(中都、興都);內外衛增至四百九十三;守御屯田群牧千戶所三百五十九。(3)
全國衛軍都屬於中央的大都督府。大都督府掌軍籍,是全國的最高軍事機關。洪武十三年(1380)分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分領在京各衛所及在外各都司衛所。其組織如下:
每府設左右都督各一,掌治府事。成祖以後,又改組如下:
各地都司分隸於各都督府,其組織如下:
和都督府相配合的機關是兵部,長官為兵部尚書,「掌天下武衛官軍選授簡練之政令」,其下設四清吏司,各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都督府是統軍機關,各省各鎮鎮守總兵官副總兵都以三等(4)真署都督及公侯伯充任。有大征討,則由政府指派掛諸號將軍(5)或大將軍前將軍副將軍印總兵出,事定繳印回任。明初開國時,武臣最重(6),英國公張輔兄信,至以侍郎換授指揮同知。武臣出兵,多用文臣參贊,如永樂六年(1408)黔國公沐晟討交趾簡定,以尚書劉俊參軍事。宣德元年(1426)成山侯王通討交趾黎利,以尚書陳洽參贊軍務。正統以後,文臣的地位漸高,出征時由文臣任總督或提督軍務,經畫一切,武臣只負領軍作戰的任務。如正統六年(1441)麓川之役,定西伯蔣貴充總兵官,以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正統十四年(1449)討福建鄧茂七,寧陽侯陳懋為總兵官,以刑部尚書金濂提督軍務。成化元年(1465)討大藤峽傜,都督同知趙輔為征夷將軍,以左僉都御史韓雍贊理軍務。同年出兵鎮壓荊、襄農民暴動,撫寧伯朱永充靖虜將軍,以工部尚書白圭提督軍務。三年(1467)討建州,武靖伯趙輔充總兵官,以左都御史李秉提督軍務。從此文臣統帥,武臣領兵,便成定製。在政府的用意是以文臣制武臣,防其跋扈。結果是武臣的地位越來越低。正德以後幸臣戚里多用恩幸得武職,愈為世所輕。在內有部、科,在外有監軍、總督、巡撫,重重彈壓,五軍都督府職權日輕,將弁大帥如走卒,總兵官到兵部領敕,必須長跪,「間為長揖,即謂非體」。到了末年,衛所軍士,雖一諸生,都可任意役使了。
各省都指揮使是地方的最高軍政長官,統轄省內各衛所軍丁,威權最重。在對外或對內的戰事中,政府照例派都督府官或公侯伯出為總兵官,事後還任。明初外患最頻的是北邊的蒙古,派出邊地防禦的總兵官漸漸地變成固定,冠以鎮守的名義,接著在內地軍事要害地區也派總兵官鎮守,獨任一方的軍務。又於其下設分守,鎮守一路;設守備,鎮守一城或一堡。至和主將同城的則稱為協守。總兵之下有副總兵、參將、游擊將軍、守備、把總等名號。總兵是由中央派出的,官爵較高,職權較專,都指揮使是地方長官,漸漸地就成為總兵官的下屬了。後來居上,於是臨時派遣的總兵官駐守在固定的地點,就代替了都指揮使原來的地位了。
總兵官變成鎮守地方的軍事統帥以後,在有戰事時,政府又派中央大員到地方巡撫,事畢復命,後來巡撫也成固定的官名,駐在各地方。因為這官的職務是在撫安軍民,彈壓地方,所以以都御史或副僉都御史派充。因為涉及軍務,所以又加提督軍務或贊理軍務,參贊軍務名義。巡撫兼治一方的民事和軍務,不但原來的都、布、按三司成為巡撫的下屬,即總兵官也須聽其指揮。景泰以後因軍事關係,在涉及數鎮或數省的用兵地區,添設總督軍務或總制、總理,派重臣大員出任。有的兵事終了後即廢不設,有的卻就成為長設的官。因為轄地涉及較廣,地位和職權也就在巡撫之上。末年「流寇」和建州內外夾攻,情勢危急,政府又特派樞臣(兵部尚書)外出經略,後來又派閣臣(大學士)出來督師,權力又在總督之上。這樣層層疊疊地加上統轄的上官,原來的都指揮使和總兵官自然而然地每況愈下,權力愈小,地位愈低了。綜合上述的情形,從圖1中我們可以看出明代地方軍政長官地位的演變。
圖1
衛所軍丁的總數,在政府是軍事秘密,絕對不許人知道。(7)甚至掌治軍政的兵部尚書,和專司糾察的給事御史也不許預聞。(8)我們現在就《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三記載看,洪武二十五年(1392)的軍數如下。
在京武官……2747員 在外武官……13742員
軍士……206280人 軍士……992154人
馬……4751匹 馬……40329匹
總數超過一百二十萬。洪武二十六年(1393)以後的軍數,按衛所添設的數量估計,應該在一百八十萬以上。明成祖以後的軍數,在二百八十萬左右。(9)萬曆時代的軍數如表1所示(10):
表1 各鎮軍馬額數
續表
原額:永樂初年以後。 現額:萬曆初年。
▲包括馬駝牛騾在內。
明初衛所軍士的來源,大概可分四類,《明史》卷九〇《兵志》二記:
其取兵有從征,有歸附,有謫發。從征者諸將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歸附則勝國及僭偽諸降卒。謫發以罪遷隸為兵者。其軍皆世籍。
從征和歸附兩項軍士都是建國前後的舊軍。謫發一項則純以罪人充軍。名為恩軍(11),亦稱長生軍(12)。如永樂初屠殺建文諸臣,一人得罪,蔓連九族外親姻連都充軍役。(13)成化四年(1468)項忠平荊、襄農民暴動,俘獲三萬餘人,戶選一丁戍湖廣邊衛(《明史》卷一八七《項忠傳》)。都是著例。
除以上三項外,第四類是垛集軍,是衛軍最大的來源。《明史》卷九二《兵志》四說:
明初垛集令行,民出一丁為軍,衛所無缺伍,且有羨丁。……成祖即位,遣給事等官分閱天下軍,重定垛集軍更代法。初三丁巳上垛正軍一,別有貼戶,正軍死,貼戶丁補。至是令正軍貼戶更代,貼戶單丁者免,當軍家蠲其一丁徭。
平民一被僉發充軍,便世世子孫都入軍籍,不許變易。民籍和軍籍的區分極為嚴格。(14)民戶有一丁被垛為軍,政府優免他的原籍老家的一丁差徭,以為彌補。軍士赴戍所時,宗族為其治裝,名為封樁錢。(15)在衛軍士除本身為正軍外,其子弟稱為余丁或軍余,將校的子弟則稱為舍人。宣德四年(1429)定例免在營余丁一丁差役,令其供給軍士盤纏(《大明會典》卷一五五)。邊軍似乎較受優待,如遼東舊制,每一軍佐以三餘丁。(16)內地的余丁亦稱幫丁,專供操守卒往來費用。(17)日常生活則概由政府就屯糧支給,按月發米,稱為月糧。其多少以地位高下分等差。洪武時令在京在外各衛馬軍月支米二石,步軍總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軍一石。守城者如數給,屯田者半之。(18)恩軍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無家口者四斗。月鹽有家口者二斤,無者一斤(《明史》卷八二《食貨志》六《俸餉》)。衣服則歲給冬衣棉布棉花夏衣夏布,在出征時則例給胖襖鞋褲(同上書卷一七七《王復傳》)。
三、京軍
明初定都南京,集全國衛軍精銳於京師。有事以京軍為主力,抽調各地衛軍為輔。又因蒙古人時圖恢復,侵犯北邊,命將於沿邊安置重兵防守,分封諸子出王邊境,大開屯田,且耕且守。靖難役後,明成祖遷都北京,以首都置於國防前線,成為全國的軍事中心。定製立三大營,一曰五軍,一曰三千,一曰神機,合稱為京軍。
五軍營的組織,太祖時設大都督府,節制中外諸軍,京城內外置大小二場,分教四十八衛卒。洪武四年(1371)士卒之數二十萬七千八百有奇。洪武十三年(1380)分大都督府為前、後、中、左、右五軍都督府。成祖北遷後,增為七十二衛。永樂八年(1410)親征本雅失里,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稱為五軍。除在京衛所外,每年又分調中都、山東、河南、大寧各都司兵十六萬人,輪番到京師操練,稱為班軍。
三千營以邊外降丁三千人組成。
神機營專用火器,永樂時平交趾得到火器,立營肄習。後來又得到都督譚廣進馬五千,置營名「五千」,掌操演火器。
三大營在平時,五軍肄營陣,三千肄巡哨,神機肄火器。在皇帝親征時,大營居中,五軍分駐,步內騎外,騎外為神機,神機外為長圍,周二十里,樵採其中。
皇帝侍衛親軍有錦衣衛和十二衛親軍。御馬監又有武驤,騰驤,左、右衛,稱四衛軍。
明初京軍總數在八十萬以上。(19)永樂時征安南,用兵至八十萬(《明史》卷一五四《張輔傳》)。正統中征麓川,用兵亦十五萬(同上書卷一七一《王驥傳》)。永樂宣德二朝六次對蒙古用兵,都以京軍為主力。到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之變,喪沒幾盡。《明史》卷一七〇《于謙傳》說:
時京師勁甲精騎皆陷沒。所余疲卒不及十萬。人心恐慌,上下無固志。
事後一面補充,一面著手改革。當時主持兵政的兵部尚書于謙以為三大營的缺點,是在分作三個獨立組織,各為教令。臨時調發,軍士和將弁都不相習。乘機改革,在諸營中選出精兵十萬,分作十營集中團練,名為團營。其餘軍歸本營,稱為老家。京軍之制為之一變。到成化時又選出十四萬軍分十二營團練,稱為選鋒,余軍仍稱老家,專任役作。團營之法又稍變。到正德時因「流寇」之亂,調邊軍入衛,設東西官廳練兵,於是邊軍成為選鋒,十二團營又成為老家了。嘉靖時經過幾次嚴重的外患,幾次改革,又恢復三大營舊制,改三千為神樞營,募兵四萬充伍。形式上雖然似乎還原,可是以募兵代世軍,實質上已大不相同了。
京軍內一部分由外衛番上京師者稱為班軍。在名義上是集中訓練,鞏衛京師。實際上卻被政府和權貴役作苦工,《明史》卷九〇《兵志》二說:
成化間海內燕安,外衛卒在京只供營繕諸役,勢家私占復半之,卒多畏苦,往往愆期。
修建宮殿陵墓,浚理城池,一切大工程都以班軍充役,使供役軍士,財力交殫,每遇班操,寧死不赴。(20)甚至調發出征的也被扣留役使,《明史》卷一九九《鄭曉傳》記:
俺答圍大同右衛急。……曉言:今兵事方棘,而所簡聽征京軍三萬五千人,乃令執役赴工,何以備戰守,乞歸之營伍。
結果使各地衛軍以番上為畏途。有的私下納銀於所屬將弁,求免入京。有事則招募充數,名為「折乾」。嘉靖二十九年(1550)職方主事沈朝煥在點發班軍月餉時,發現有大部分是雇乞丐代替的。後來索性專以班軍做工,也不營操了。班軍不做工和不在工作期間的便改行做商販工藝,按時給他們所屬的班將一點錢。到末年邊事日急,又把班軍調到邊方,做築垣負米的勞役。從班軍一變而為班工,從應役番上到折乾雇募,雖然名義上還仍舊貫,可是實質上已經變質了。
在京衛軍的情形,也和班軍一樣地困於役作。成化時以太監汪直總督團營,此後京軍便專掌於內臣。其他管軍將弁也照例由勛戚充任。在這一群貪婪的太監和紈絝的將弁統率之下,發生了種種弊端:第一是占役,軍士名雖在籍,實際上卻被權貴大官所隱佔,替私人做工服役,卻向政府領餉。第二是虛冒,軍籍本來無名,卻被權貴大官硬把家人蒼頭假冒選鋒壯丁名色,月支厚餉。有人領餉,卻無人應役(《明史》卷二六五《李邦華傳》)。第三是軍吏的舞弊,軍士在交替時,軍吏需索重賄,貧軍不能應付,雖然老羸,也只好勉強幹下去。精壯子弟反而不得收練。以此軍多老弱。第四是富軍的賄免,有錢的怕營操徵調,往往賄托將弁,把他擱在老家數中。貧軍雖極疲老,也只能勉強挨命。積此四弊,再加上在營軍士的終年勞作,沒有受訓練的機會,名雖軍士,實則工徒。結果自然營伍日虧,軍力衰耗,走上崩潰的途徑(同上書卷八九《兵志》一)。成化末年京軍缺伍至七萬五千有奇。到武宗即位時,十二團營銳卒僅六萬五百餘人,稍弱者二萬五千。武宗末年給事中王良佐奉敕選軍,按軍籍應當有三十八萬餘人,較明初時已經只剩十分之五,實存者不及十四萬,較原額缺伍至六分之五,較現額也缺伍到五分之三強。可是中選者又只二萬餘人。世宗立,額兵只有十萬七千餘人,實存者僅半。嘉靖二十九年(1550)俺答圍都城,兵部尚書丁汝夔核營伍不及五六萬人,驅出都門,皆流涕不敢前。吏部侍郎王邦瑞攝兵部,疏言:
國初京營勁旅,不減七八十萬,元戎宿將,常不乏人。自三大營變為十二團營,又變為兩官廳,雖浸不如初,然額軍尚三十八萬有奇。今武備積弛,見籍止十四萬餘,而操練者不過五六萬。支糧則有,調遣則無。比敵騎深入,戰守倶稱無軍。即見在軍率老弱疲憊市井游販之徒,衣甲器械,取給臨時。此其弊不在逃亡而在占役,不在軍士而在將領。蓋提督坐營號頭把總諸官,多世冑紈絝,平時占役營軍,以空名支餉,臨操則肆集市人,呼舞博笑而已。(《明史》卷八九《兵志》一)
到崇禎末年簡直無軍可用。《明史》卷二六六《王章傳》記:
十七年(1644)王章巡視京營,按籍額軍十一萬有奇。喜曰:「兵至十萬,猶可為也。」及閱視,半死者,余冒伍,憊甚,聞炮聲掩耳,馬未馳而墮,而司農缺餉,半歲未發。
即勉強調發出征,也是雇充遊民,名為京軍,實則招募。如崇禎十四年(1641)兵部侍郎吳甡所言:
京營承平日久,發兵剿賊,輒沿途雇充。將領利月餉,遊民利剽敚,歸營則本軍復充伍。(同上書卷二五二《吳甡傳》)
積弊之極,京軍僅存空名。可是,相反地,軍官與日俱增,越來越多。洪武二十五年(1392)京軍軍官的總數是二千七百四十七員,六十幾年後,到景泰七年(1456)突增三萬餘員,較原額加了十一倍。(21)再過十幾年,到成化五年(1469)又增加到八萬餘員,較原額增加了三十倍(同上書卷二十《劉體乾傳》)。正德時嬖佞以傳奉得官,瑣濫最甚。世宗即位,裁汰錦衣諸衛內監局旗校工役至十四萬八千七百人。歲減漕糧百五十三萬二千餘石(同上書卷一九〇《楊廷和傳》)。不久又汰去京衛及親軍冗員三千二百人(同上書卷一九六《夏言傳》)。雖然經過這兩次大刀闊斧地裁汰,可是不久又繼續增加:「邊功升授,勛貴傳請,曹局添設,大臣恩蔭,加以廠衛監局勇士匠人之屬,歲增月益,不可勝數」(同上書卷二十《劉體乾傳》)。到萬曆時,神宗倦於政事,大小臣僚多缺而不補,可是武職仍達八萬二千餘員。到天啟時魏忠賢亂政,武職之濫,打破了歷朝的紀錄,連當時人也說:「不知又增幾倍?」(22)軍日減而官日增,軍減而糧仍舊額,國家負擔並不減輕,官增則冗費愈多,國庫愈匱。並且養的是不能戰的軍,添的也是不能戰的官。到崇禎末年,內外交逼,雖想整頓,也來不及了。
從京軍軍伍的減削情形看,明初到正統可說是京軍的全盛時期。土木之變後,經過於謙一番整頓,軍力稍強,可是額數已大減於舊,可說是京軍的衰落時期。從成化到明末,則如江河日下,一年不如一年,是京軍的崩潰時期。在全盛時期,明成祖和宣宗六次打蒙古,三次打安南,京軍是全軍中最精銳的一部分。在衰落時期,軍數雖少,還能打仗。到成化以後,京軍雖仍四出征討,卻已沒有作戰能力了。《明史》卷一八〇《曹璘傳》說:
弘治元年(1488)言:諸邊有警,輒命京軍北征。此輩驕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師之費賞邊軍。
《劉健傳》也說:
弘治十七年(1504)夏,小王子謀犯大同。健言京軍怯不任戰,乞自今罷其役作,以養銳氣。(《明史》卷一八一)
同時的倪岳則說京軍之出,反使邊軍喪氣,他說:
京軍素號冗怯,留鎮京師,猶恐未壯根本。顧乃輕於出御,用褻天威。臨陣輒奔,反隳邊軍之功。為敵人所侮。(同上書卷一八三《倪岳傳》)
這時離開國不過一百四十年,京軍已以冗怯著稱,政府中人異口同聲地以為不可用了。
四、衛軍的廢弛
京外衛所軍的廢弛情形也和京軍一樣。
明代軍士的生活,我們可用明太祖的話來說明,他說:
那小軍每一個月只關得一擔兒倉米。若是丈夫每不在家裡,他婦人家自去關呵,除了幾升做腳錢,那害人的倉官又斛面上打減了幾升。待到家裡(音伐)過來呵,止有七八斗兒米,他全家兒大大小小要飯吃,要衣裳穿,他那裡再得閒錢與人。(《大誥》武臣科斂害軍第九)
正軍衣著雖由官庫支給,家屬的卻須自己製備。一石米在人口多的家庭,連吃飯也還不夠,如何還能顧到衣服!《明史》卷一八五《黃紱傳》:
成化二十二年(1486)巡撫延綏,出見士卒妻衣不蔽體。嘆曰:健兒家貧至是,何面目臨其上。亟預給三月餉,親為撫循。
黃紱所見的是衛軍的普遍情形,延綏士卒的遭遇卻是一個難得的例外。甚至病無藥醫,死無棺斂,《明史》卷一六〇《張鵬傳》:
鵬景泰二年(1451)進士。……出按大同宣府,奏兩鎮軍士敝衣菲食,病無藥,死無棺。乞官給醫藥棺槥,設義冢,俾饗厲祭。死者蒙恩,則生者勸。帝立報可,且命諸邊概行之。
經過張鵬的提議,才由官給醫藥棺槥,卻仍只限於諸邊,內地的不能享受這權利。衛軍生活如此,再加以上官的剝削和虐待,假如有辦法,他們是會不顧一切,秘密逃亡的。
除從征和歸附的軍士以外,謫發和垛集軍是強逼從軍的。他們被威令所逼,離開所習慣的土地和家族,到一個遼遠的陌生的環境中去,替統治階級服務。一代一代地傳下去,子子孫孫永遠繼承這同一的命運和生活。大部分的軍士發生逃亡的現象,特別是謫發的逃亡最多。萬曆時章潢說:
國初衛軍籍充垛集,大縣至數千名,分發天下衛所,多至百餘衛,數千里之遠者。近來東南充軍亦發西北,西北充軍亦多發東南。然四方風土不同,南人病北方之苦寒,北人病南方之暑濕。逃亡故絕,莫不由斯。道里既遠,勾解遂難。(章潢《圖書編》卷一一七)
據正德時王瓊的觀察,逃亡者的比例竟占十之八九。他以為初期經大亂之後,民多流離失恆產,樂於從軍。同時法令嚴密,衛軍不敢逃亡。後來政府不能約束官吏,衛軍苦於被虐待、剝削和迫於鄉土之思,遂逃亡相繼(王瓊《清軍議》)。衛所的腐敗情形,試舉數例:
宣德九年(1434)二月壬申,行在兵部右侍郎王驥言:中外都司衛所官,唯知肥己,征差則賣富差貧,征辦則以一科十,或占納月錢,或私役買賣,或以科需扣其月糧,或指操備減其布絮。衣食既窘,遂致逃亡。(《明宣宗實錄》卷一〇八)
弘治時劉大夏《條列軍伍利弊疏》也說:
在衛官軍苦於出錢,其事不止一端:如包辦秋青草價;給與勇士養馬;比較逃亡軍匠;責令包工雇役;或幫貼錦衣衛夷人馬匹;或加貼司苑局種菜軍人;內外宮人造墳,皆用夫價;接應公差車輛,俱費租錢,其他使用,尚不止此。又管營內外官員,率於軍伴額數之外,摘發在營操軍役使,上下相襲,視為當然。又江南軍士漕運,有修船盤削之費,有監收斛面之加,其他掊克,難以枚舉。以致逃亡日多,則撥及全戶,使富者貧,貧者終至於絕。江南官軍每遇營操,雖給行糧,而往返之費,皆自營辦。況至京即撥做工僱車運料,而雜撥納辦,有難以盡言者。(《劉忠宣公集》卷一)
衛軍一方面被衛官私家役使(23),甚至被逼為朝中權要種田(24)。月糧既被剋扣(25),又須交納月錢,供上官揮霍。(26)隆慶三年(1569)蕭廩出核陝西四鎮兵食,發現被隱佔的卒伍至數萬人(《明史》卷二二七《蕭廩傳》)。軍士無法生活,一部分改業為工人商販,以所得繳納上官。景帝即位時,劉定之上言十事,論當時情形:
天下農出粟,女出布,以養兵也。兵受粟於倉,受布於庫,以衛國也。向者兵士受粟布於公門,納月錢於私室,於是手不習擊刺之法,足不習進退之宜,第轉貨為商,執技為工,而以工商所得,補納月錢。民之膏血,兵之氣力,皆變為金銀,以惠奸宄。一旦率以臨敵,如驅羊拒狼,幾何其不敗也。(《明史》卷一七六)
大部分不能忍受的,相率逃亡,有的秘密逃回原籍,如正統時李純所言:
三年(1438)十月辛未,巡按山東監察御史李純言:遼東軍士往往攜家屬潛從登州府運船,越海道逃還原籍。而守把官軍,受私故縱。(《明英宗實錄》卷四七)
有的公開請假離伍:
正統十一年(1446)五月己卯,福建汀州府知府陸征言:天下衛所軍往往假稱欲往原籍取討衣鞋,分析家貲,置備軍裝。其官旗人等貪圖賄賂,從而給與文引遣之。及至本鄉,私通官吏鄉里,推稱老病不行,轉將戶丁解補。到役未久,託故又去。以致軍伍連年空缺。(《明英宗實錄》卷一四一)
其因罪謫戍的,則預先布置,改換籍貫,到衛即逃,無從勾捕:
宣德八年(1433)十二月庚午,巡按山東監察御史張聰言:遼東軍士多以罪謫戍,往往有亡匿者。皆因編髮之初,奸頑之徒,改易籍貫,至衛即逃。比及勾追,有司謂無其人,軍伍遂缺。(《明宣宗實錄》卷一百七)
沈德符記隆萬時戍軍之亡匿情形,直如兒戲。他說:
吳江一叟號丁大伯者,家溫而喜談飲,久往來予家。一曰忽至邸舍,問之,則解軍來。其人乃捕役妄指平民為盜,發遣遼東三萬衛充軍,亦隨在門外。先人語之曰:慎勿再來,倘此犯逸去,奈何!丁不顧,令之入叩頭,自言姓王,受丁恩不逸也。去甫一月,則王姓者獨至邸求見。先人駭問之,雲已訖事,丁大伯亦旦夕至矣。先人細詰其故,第笑而不言。又匝月而丁來,則批回在手。其人到伍,先從間道逸歸,不由山海關,故反早還。因與丁做伴南旋。近聞中途亦有逃者,則長解自充軍犯,雇一二男女,一為軍妻,一為解人,投批到衛收管,領批報命時竟還桑梓。彼處戍長,以入伍脫逃,罪當及己,不敢聲言。且利其遺下口糧,潛入囊橐。而荷戈之人,優遊閭里,更無誰何之者。(《野獲編補遺》)
衛所官旗對於衛軍之逃亡缺額,非但毫不過問,並且引為利源。因為一方面他們可以乾沒逃亡者的月糧,另一方面可以向逃亡者需索賄賂。永樂十二年(1414)明成祖曾申說此弊:
十月辛巳上諭行在兵部臣曰:今天下軍伍不整肅,多因官吏受賕,有縱壯丁而以罷弱充數者;有累歲缺伍不追補者;有偽作戶絕及以幼小紀錄者;有假公為名而私役於家者。遇有調遣,十無三四。又多是幼弱老疾,騎士或不能引弓,步卒或不能荷戈,緩急何以濟事!(《明成祖實錄》卷一五七)
五年後監察御史鄧真上疏說軍衛之弊,也說:
內外各衛所軍士,皆有定數,如伍有缺,即當勾補。今各衛所官吏唯耽酒色貨賄,軍伍任其空虛。及至差人勾補,縱容賣放,百無一二到衛,或全無者;又有在外娶妻生子不回者。官吏徇私蒙蔽,不行舉發。又有勾解到衛而官吏受贓放免;及以差使為由,縱其在外,不令服役。此軍衛之弊也。(《明成祖實錄》卷二一九)
在這情形下,《明史·兵志》記從吳元年(1367)十月到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三年中軍士逃亡者四萬七千九百餘。到正統三年(1438)離開國才七十年,這數目就突增到一百二十萬有奇,占全國軍伍總數二分之一弱。(27)據同年巡按山東監察御史李純的報告,他所視察的某一百戶所,照理應有旗軍一百十二人,可是逃亡所剩的結果,只留一人(《明英宗實錄》卷四七)。
邊防和海防情況:遼東的兵備在正德時已非常廢弛,開原尤甚,士馬才十二,牆堡墩台圮殆盡,將士依城塹自守,城外數百里,悉為諸部射獵地(《明史》卷一九九《李承勛傳》)。薊鎮兵額到嘉靖時也十去其五,唐順之《覆勘薊鎮邊務首疏》:
從石塘嶺起,東至古北口牆子嶺馬蘭谷,又東過灤河,至於太平寨燕河營,盡石門寨而止,凡為區者七。查得原額兵共七萬六百零四名,見在四萬六千零三十七名。逃亡二萬四千五百六十七名。又從黃花鎮起,西至於居庸關,盡鎮邊城而止,凡為區者三,查得原額兵共二萬三千二十五名,逃亡一萬零一百九十五名。總兩關十區之兵,原額共九萬三千八百二十四名,見在五萬九千六十二名,逃亡三萬四千七百六十二名。薊兵稱雄,由來久矣。比臣等至鎮,則見其人物瑣軟,筋骨綿緩,靡靡然有暮氣之惰,而無朝氣之銳。就而閱之,力士健馬,什才二三,鈍戈弱弓,往往而是。其於方圓牝牡九陣分合之變,既所不講,劍盾槍箭五兵之長,亦不能習。老羸未汰,紀律又疏,守尚不及,戰則豈堪。(《荊川外集》卷二)
沿海海防,經積弛後,尤不可問。《明史》卷二〇五《朱紈傳》記嘉靖二十六年(1547)時閩浙情形說:
漳、泉巡檢司弓兵舊額二千五百餘,僅存千人。……浙中衛所四十一,戰船四百三十九,尺藉盡耗。
海道副使譚綸述浙中沿海衛所積弊:
衛所官軍既不能以殺賊,又不足以自守,往往歸罪於行伍空虛,徒存尺籍,似矣。然浙中如寧、紹、溫、台諸沿海衛所,環城之內,並無一民相雜,廬舍鱗集,豈非衛所之人乎?顧家道殷實者,往往納充吏承,其次賂官出外為商,其次業藝,其次投兵,其次役占,其次搬演雜劇,其次識字,通同該伍放回附近原籍,歲收常例,其次舍人,皆不操守。即此八項,居十之半,且皆精銳。至於補伍食糧,則反為疲癃殘疾,老弱不堪之輩,軍伍不振,戰守無資,弊皆坐此。至於逃亡故絕,此特其一節耳。(胡宗憲《籌海圖編》卷一一《經略一·實軍伍》)
以致一衛軍士不滿千餘,一千戶所不滿百餘(同上兵部尚書張時徹語)。一遇事變,便手足無措。倭寇起後,登陸屠殺,如入無人之境。充分證明了衛軍的完全崩潰,於是有募兵之舉,另外招募壯丁,加以訓練,抵抗外來的侵略。
五、勾軍與清軍
衛所軍士之不斷地逃亡,使統治階級感覺恐慌,努力想法挽救。把追捕逃軍的法令訂而又訂,規定得非常嚴密。《明史》卷九二《兵志》四記:
大都督府言:起吳元年(1367)十月至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軍士逃亡者四萬七千九百餘。於是下追捕之令,立法懲戒。小旗逃所隸三人降為軍,上至總旗百戶千戶皆視逃軍多寡,奪俸降革。其從征在外者罰尤嚴。
把逃軍的責任交給衛所官旗,讓他們為自己的利益約束軍士,這辦法顯然毫無效果,因為在十年後又頒發了同樣性質的法令:
洪武十三年(1380)五月庚戌,上諭都督府臣曰:近各衛士卒率多逋逃者,皆由統之者不能撫恤。宜量定千百戶罰格。凡一千戶所逃至百人者千戶月減俸一石,逃至二百人減二石。一百戶所逃及十人者月減俸一石,二十人者減二石,若所管軍戶不如數,及有病亡事故殘疾事,不在此限。(《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一)
洪武十六年(1383)又命五軍都督府檄外衛所,速逮缺伍士卒,名為勾軍。特派給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名為清軍。洪武二十一年(1388)以勾軍發生流弊,命衛所及郡縣編造軍籍:
九月庚戌,上以內外衛所軍伍有缺,遣人追取戶丁,往往鬻法,且又騷動於民。乃詔自今衛所以亡故軍士姓名鄉貫編成圖籍送兵部,然後照籍移文取之,毋擅遣人,違者坐罪。尋又詔天下郡縣,以軍戶類造為冊,具載其丁口之數,如遇取丁補伍,有司按籍遣之,無丁者止。(同上書卷一九三)
軍籍有三份,一份是清勾冊(衛所的軍士逃亡及死亡冊),一份是郡縣的軍戶原籍家屬戶口冊,還有一份是收軍冊。衛所的軍額是一定的,衛軍規定必須有妻,不許獨身不婚。(28)父死子繼。如有逃亡缺伍或死絕,必須設法補足。補額的方法是到原籍追捕本身或其親屬。同年又置軍籍勘合:
是歲命兵部置軍籍勘合,遣人分給內外衛所軍士,謂之勘合戶由。其中間寫從軍來歷,調補衛所年月,及在營丁口之數。遇點閱則以此為驗。其底薄則藏於內府。(《明太祖實錄》卷一九五)
這兩種制度都為兵部侍郎沈溍所創。《明史》曾對這新設施的成效加以批評:
明初衛所世籍及軍卒勾補之法,皆沈溍所定。然名目瑣細,簿籍繁多,吏易為奸。終明之世頗為民患,而軍衛亦日益耗。(《明史》卷一三八《唐鐸傳》)
實際上不到四十年,這兩種制度都已喪失效用了。不但不能足軍,反而擾害農民。第一是官吏藉此舞弊:
宣德八年(1433)二月庚戌,行在兵部請定稽考勾軍之令。蓋故事都司衛所軍旗伍缺者,兵部預給勘合,從其自填,遣人取補。及所遣之人,事已還衛,亦從自銷,兵部更無稽考。以故官吏夤緣為弊,或移易本軍籍貫,或妄取平民為軍,勘合或給而不銷,限期或過而不罪。致所遣官旗,遷延在外,娶妻生子,或取便還鄉,二三十年不回原衛所者,雖令所在官司執而罪之,然積弊已久,猝不能革。(《明宣宗實錄》卷九九)
使奉命勾軍的官旗,自身也成逃軍。第二是軍籍散失,無法勾補:
宣德八年(1433)八月壬午,河南南陽府知府陳正倫言:天下衛所軍士,或從征,或屯守,或為事調發邊衛。其鄉貫姓名詐冒更改者多。洪武中二次勘實造冊,經歷年久,簿籍鮮存,致多埋沒。有詐名冒勾者,官府無可考驗虛實。(同上書卷一〇四)
政府雖然時派大臣出外清理軍伍,宣德三年(1428)且特命給事中御史按期清軍。清軍條例也一增再增,規定得非常嚴密,軍籍也越來越複雜。嘉靖三十一年(1552)又增編兜底、類衛、類姓三冊,合原有之軍黃總冊(戶口冊)為四冊。(29)但是這一切的條例和繁複的手續,只是多給予官吏以舞弊的機會,衛軍的缺伍情形,仍不因之稍減。
在明代前期,最為民害的是勾軍。軍士缺伍,勾捉正身者謂之跟捕,勾捕家丁者謂之勾捕。勾軍的弊害,洪熙元年(1425)興州左屯衛軍士范濟曾上書說:
臣在行伍四十餘年,謹陳勾軍之弊:凡衛所勾軍有差官六七員者,百戶所差軍旗二人或三人者,俱是有力少壯,及平日結交官長,畏避征差之徒,重賄貪饕官吏,得往勾軍。及至州縣,專以威勢虐害里甲,既豐其饋饌,又需其財物,以合取之人及有丁者釋之。乃詐為死亡,無丁可取,是以留宿不回。有違限二三年者,有在彼典雇婦女成家者。及還,則以所得財物,賄其枉法官吏,原奉勘合,朦朧呈繳。較其所取之丁,不及差遣之官,欲求軍不缺伍,難矣。(《明宣宗實錄》卷五)
官校四出,擾亂得閭里不寧,卻對軍伍之缺,一無裨補。正統元年(1436)九月分遣監察御史軒等十七人清理軍政,在賜敕中也指出當時的弊害,促令注意。敕書說:
武備立國之重事。歷歲既久,弊日滋甚。軍或脫籍以為民,民或枉指以為軍。戶本存而謂其為絕,籍本異而強以為同。變易姓名,改易鄉貫,夤緣作弊,非止一端。推厥所由,皆以軍衛有司及里甲人等貪賂挾私,共為欺蔽,遂致妄冒者無所控訴,埋沒者無從追究,軍缺其伍,民受其殃。(《明英宗實錄》卷二二)
在實際上,不但法外的弊害,使農民受盡苦痛,即本軍本戶的勾捕,對農民也是極大災難。試舉數例說明。第一例要七十老翁和八歲孩子補伍:
洪武二十五年(1392)四月壬子,懷遠縣人王出家兒年七十餘,二子俱為卒從征以死。一孫甫八歲,有司復追逮補伍。出家兒訴其事於朝,令除其役。(《明太祖實錄》卷二七)
第二例單丁補役,田地無人耕種:
永樂八年(1410)四月戊戌,湖廣郴州桂陽縣知縣梁善言:本縣人民充軍數多,戶有一丁者發遣補役,則田地拋荒,稅糧無征,累及里甲。(《明成祖實錄》卷一〇二)
第三例地方鄰里因勾軍所受的損失。萬曆三年(1575)徐貞明疏言:
東南民素柔脆,莫任遠戍。今數千里勾軍,離其骨肉。軍壯出於戶丁,幫解出於里甲,每軍不下百金。而軍非土著,志不久安,輒賂衛官求歸。衛官利其賂且可以冒餉也,因而縱之。是困東南之民,而實無補於軍政也。(《明史》卷二二三)
解除軍籍的唯一途徑,明初規定,必須做到兵部尚書才能脫籍為民。(30)《明史》卷一三八《唐鐸傳》記陳質許除軍籍,稱為特恩:
潮州陳質父在戍籍。父歿,質被勾補,請歸卒業,帝命除其籍。(兵部尚書)沈溍以缺軍伍持不可。帝曰:國家得一卒易,得一士難。遂除之。然此皆特恩雲。(31)
後定製生員特許免勾,但要經考試合格:
凡開伍免勾,洪武二十三年(1390)令生員應補軍役者,除豁遣歸卒業。二十九年(1396)令生員應起解者,送翰林院考試,成效者開伍,發回讀書。不成者照舊補役。(《大明會典》卷一五四)
永樂時又定例現任官吏免勾:
二年(1404)令生勾軍有見任文武官及生員吏典等,戶止三丁者免勾,四丁以上者勾一丁補伍。(同上)
從此官僚階級得豁去當軍的義務,軍伍的勾取只限於無錢無勢的平民了。
勾軍之害,已如上述。一到大舉清軍時,其害更甚。清軍官吏是以清出軍伍的多少定考成的,因此肆意誅求,濫及民戶,唯恐所勾太少。《明史》記宣德時清軍情形:
(趙豫)官松江知府。清軍御史李立至,專務益軍,勾及親戚同姓,稍辯則酷刑榜掠,人情大擾。訴枉者至一千一百餘人。(32)
正德時武定清軍,一州至萬餘人:
(郭侃)官武定知州。會清軍籍,應發遣者至萬二千人。侃曰:武定戶口三萬,是空半州也。力爭之得寢。(《明史》卷二八一《郭侃傳》)
王道論清軍之弊有三:第一是清勾不明;第二是解補太拘;第三是軍民並役。他說:
清勾之始,執事不得其人,上官不屑而委之有司,有司不屑而付之吏胥,賄賂公行,奸弊百出。正軍以富而倖免,貧民無罪而干連,有一軍缺而致數人之命,一戶絕而破盪數家之產者矣,此清勾不明之弊一也。國初之制,垛集者不無遠近之異,謫戍者多罹邊衛之科,承平日久,四海一家,或因遷發,填實空曠,或因商宦,流寓他方,占籍既久,桑梓是懷。今也勾考一明,必欲還之原伍,遠或萬里,近亦數千,身膺桎梏,心戀庭闈,長號即路,永訣終天,人非木石,誰能堪此,此解補太拘之弊二也。邇年以來,地方多事,民間賦役,十倍曩時,鬻賣至於妻子,算計盡乎雞豚,苦不聊生,日甚一日,而又忽加之以軍伍之役,重之以饋送之繁,行齎居送,無地方可以息肩,死別生離,何時為之聚首?民差軍需,交發互至,財殫力竭,非死即亡,此軍民並役之弊三也。(《順渠先生文集》卷四)
至嘉靖時,軍伍更缺,法令愈嚴,有株累數十家,勾攝經數十年者,丁口已盡,猶移覆紛紜不已。萬曆中南直隸應勾之軍至六萬六千餘,株連至二三十萬人(《明史》卷九二《兵志四》)。衛軍已逃亡的,「勾軍無虛歲,而什伍日虧」;未逃亡或不能逃亡的,卻「平居以壯儀衛,備國容猶不足」(33)。衛所制度到這時候,已經到了完全崩潰的階段了。
六、募兵
從永樂遷都北京以後,每年須用船運東南米數百萬石北來,漕運遂為明代要政。運糧多由各地衛軍負責。宣宗即位後,始定南北衛軍分工之制,南軍轉運,北軍備邊。(34)特設漕運總兵,用衛軍十二萬人(《明史》卷一五三《陳暄傳》)。東南軍力由之大困。弘治元年(1488)都御史馬文升疏論運軍之苦說:
各直省運船,皆工部給價,令有司監造。近者漕運總兵以價不時給,請領價自造,而部臣以軍士不加愛護,議令本部出料四分,軍衛任三分,舊船抵三分。軍衛無從措辦,皆軍士賣資產,鬻男女以供之,此造船之苦也。正軍逃亡數多,而額數不減,倶以余丁充之,一戶有三四人應役者,春兌秋歸,艱辛萬狀,船至張家灣,又僱車盤撥,多稱貸以濟用,此往來之苦也。其所稱貸,運官因以侵漁,責償倍息,而軍士或自載土產以易薪米,又格於禁例,多被掠奪。(《明史》卷七九《食貨志三·漕運》)
江南軍士「多因漕運破家」,江北軍士則「多以京操失業」(35)。南北衛軍因之都廢弛不可用。
明代用全力防守北邊,備蒙古入侵。腹地軍力極弱,且經積弛之後,一有事故,便手足無措。隆慶時靳學顏疏言:
夫陷陣摧堅,旗鼓相當,兵之實也。今邊兵有戰時,若腹兵則終世不一當敵,每盜賊竊發,非陰陽醫藥雜職,則丞貳判薄為之將,非鄉民里保,則義勇快壯為之兵,在北則借鹽丁礦徒,在南則借狼土,此皆腹兵不足用之明驗也。(《明史》卷二一四《靳學顏傳》)
所說的雖然是後期情形,其實在前期即已如此。正統時鄧茂七起義,將帥尪怯退避,反由文吏指揮民兵作戰。(36)天順初年兩廣「盜」起,將吏率縮朒觀望,怯不敢戰。(37)至正德時劉寵、劉辰起義,腹地衛軍已全不能用:
正德六年(1511)劉寵劉辰等自畿輔犯山東河南,下湖廣,抵江西。復自南而北,直窺霸州。楊虎等自河北入山西,復東抵文安,與寵等合。破邑百數,縱橫數千里,所過若無人。(《明史》卷一八七《馬中錫傳》)
只好調邊兵來作戰。西南和東南則調用素稱剽悍嗜殺的狼土兵。(38)可是狼土兵毫無軍紀,貪淫殘殺,當時有「賊如梳,軍如篦,士兵如鬀」(39)和「土賊尤可,土兵殺我」之謠。(40)甚或調用土韃(41),如毛勝(原名福壽)之捕苗雲南:
正統六年(1441),靖遠伯王驥請選在京番將舍人捕苗雲南,乃命勝與都督冉保統六百人往。……[正統十四年(1449)]以左副總兵統河間東昌降夷赴貴州(平賊)。(同上書卷一五六《毛勝傳》)
和勇(原名脫脫孛羅)之平兩廣「盜」:
天順間以兩廣多寇,命充游擊將軍,統降夷千人往討。……成化初趙輔、韓雍征大藤峽,詔勇以所部從征。(同上書卷一五六《和勇傳》)
又行僉民壯法,增加地方兵力。正統二年(1437)始募所在軍余民壯願自效者。十四年(1449)令各處招募民壯,就令本地官司率領操練,遇警調用,事定仍復為民。弘治二年(1489)又令:
州縣選取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精壯之人,州縣七八百里,每里僉二名。五百里者每里三名。三百里者每里四名。一百里以上者每里五名。春夏秋每月操二次,至冬操三歇三,遇警調集,官給行糧。(《明史》卷九一《兵志》)
富民不願服務,可納錢免僉,由官代募。此種地方兵又稱機兵,在巡檢司者稱為弓兵。到此人民又加上一層新負擔,軍外加兵,疲於奔命。
調用邊兵土兵達兵和僉點民壯,雖然解決了一時的困難,可是邊兵有守邊之責,土兵不易制裁,達兵數目不多,民壯稍後也積弊不可用,而且是地方兵,只供守衛鄉里,不能遠調。王守仁在正德時曾申說當時兵備情形:
贛州財用耗竭,兵力脆弱,衛所軍丁,只存故籍,府縣機(兵)快(手),半充虛文,禦寇之方,百無一恃,以此例彼,余亦可知。是以每遇盜賊猖獗,輒覆奏請兵,非調土軍,即倩狼達,往返之際,輒已經年,靡費所需,動逾數萬。逮至集兵舉事,即已魍魎潛形,曾無可剿之賊,稍俟班師旋旅,則又鼠狐聚黨,復當不軌之群。機宜屢失,備御益弛。徵發無救於瘡痍,供餼適增其荼毒。群盜習知其然,愈肆無憚,百姓謂莫可恃,競亦從非。(《陽明集要·經濟集一·選揀民兵》)
在這種情況下,不能不另想辦法。於是有募兵出現。在衛軍民壯以外,又加上第三種軍隊。募兵出而衛軍民壯自以為無用,愈加廢弛。(42)
募兵之制,大約開端於正統末年。募兵和民壯不同,民壯是由地方按里數多少或每戶壯丁多少僉發的,平時定期訓練,余時歸農,調發則官給行糧,事定還家。完全為警衛地方之用。募兵則由中央派人招募,入伍後按月發餉,東西征戍,一唯政府之命。戰時和平時一樣,除退役外不能離開行伍。正統土木之變,京軍潰喪幾盡,各省勤王兵又不能即刻到達,於是派朝官四出募兵(43),以為戰守之計。嘉靖時倭寇猖獗,沿海糜爛,當時人對於衛軍之毫無抵抗能力,不能保衛地方,極為不滿。主張在衛軍和募兵兩者中擇較精銳的精練禦敵,即以所淘汰的軍的糧餉歸之能戰的兵,郎瑛所記「近日軍」即代表此種意見。他說:
古之置軍也防患,今之置軍也為患。何也?太平無事,民出谷以養軍,官有產以助軍,是欲藉其有警以守,盜發以討,所以衛民也。衛民,衛國也。今海賊為害有年矣,未聞軍有一方之守,一陣之敵焉。守敵者非招募之土著,則選調別省兵勇。故見戮於賊也,非地方男婦良民,即遠近招募之眾。是徒有養軍之害,而無衛軍之實,國非亦為其所損哉!為今之計,大閱軍兵,使較射撲,軍勝於募,則以募銀之半加於軍,募勝於軍,則扣軍糧之半以益募。如此則軍兵各為利而精矣。以練精者上陣以殺賊,余當減之也。庶民不費於招募之費,國不至於倍常之費,雖為民而實為國矣。(《七修類稿續稿》卷三)
要求用精練的兵作戰。當時將帥都在這要求下紛紛募兵訓練,內中最著名的如戚繼光:
繼光至浙,見衛所兵不習戰,而金華義烏俗稱慄悍,請招募三千人教以擊刺法,長短兵迭用,由是繼光一軍特精。又以南方多藪澤,不利馳逐。乃因地形,制陣法,審步伐便利,一切戰艦火器兵械,精求而更制之,戚家軍名聞天下。(《明史》卷二一二《戚繼光傳》)
譚綸:
東南倭患已四年,朝議練鄉兵御賊。參將戚繼光請期三年而後用之。綸亦練千人,立束伍法,自裨將以下節節相制,分數既明,進止齊一,未久即成精銳,益募浙東良家子教之。而繼光練兵已及期,因收之為己用,客兵罷不復調。(同上書卷二一二《譚綸傳》)
同時張鏊募兵名振武營(44),鄭曉(45)、朱先募鹽徒為兵。(46)名將俞大猷所練兵名俞家軍。(47)都卓有成效,在幾年中完全肅清了倭寇。
另外,北邊的邊軍也漸漸地用募兵來代替和補充世軍。《明史》卷二〇四《陳九疇傳》:
世宗即位,巡撫甘肅。抵鎮言:額軍七萬餘,存者不及半,且多老弱,請令招募。報可。(48)
嘉靖二十九年又令薊鎮自於密雲、昌平、永平、遵化募兵一萬五千(《大明會典》卷一二九)。隆慶二年(1568)以戚繼光為總兵官練薊鎮兵,募浙兵三千做邊軍模範(《明史》卷二一二《戚繼光傳》)。後又續募浙兵九千餘守邊,邊備大飭(同上書《譚綸傳》)。甚至京軍也用募兵充伍:
嘉靖二十九年(1550),遣四御史募兵畿輔、山東、山西、河南得四萬人,分隸神樞神機。(同上書卷八九《兵志》一)
從此以後,以募兵為主力,衛軍只留空名,置而不用。(49)時人以為募兵較世軍有十便:
年力強壯者入選,老弱疲癃,毋得濫竽其中,便一。一遇有缺伍,朝募而夕補,不若清勾之曠日持久,便二。地與人相習,無懷故土逃亡之患,便三。人必能一技與善一事者方得掛名什伍,無無用而苟食者,便四。汰減之法,自上為政,老病不任役者棄之,不若祖軍頂替,有賄官職而瞞年歲者,便五。部科遴揀,一朝而得數什百人,貪弁不得緣以勒掯需索,便六。有事而強壯者人可荷戈,不煩更為挑選,便七。家有有力者數人,人皆得為縣官出力,不願者勿強也,便八。壯而不能治生產者,得受糈於官,無饑寒之患,便九。猛健豪鷙之材,籠而馭之,毋使流為奸宄盜賊,便十。(《客座贅語》卷二)
萬曆末年建州勃興,遼瀋相繼失守,募兵愈多,國庫日絀。募來的兵多未經嚴格訓練,又不能按時發餉,結果也和衛軍一樣,逃亡相繼。熊廷弼《遼左大勢久去疏》:
遼東見在兵有四種:一曰募兵,傭徒廝役,游食無賴之徒,幾能弓馬慣熟?幾能膂力過人?朝投此營,領出安家月糧而暮逃彼營;暮投河東,領出安家銀兩而朝投河西。點冊有名,及派工役而忽去其半;領餉有名,及聞告警而又去其半。此募兵之形也。(《熊襄愍公集》卷三)
甚至內地兵尚未出關,即已逃亡。(50)在遼就地所募兵,得餉後即逃亡過半。(51)天啟時以四方所募兵日逃亡,定法攝其親屬補伍(《明史》卷二五六《畢自嚴傳》)。也只是一個空頭法令,實際上並不能實行。稍一缺餉,則立刻譁變,崇禎元年(1628)川、湖兵戍寧遠時,以缺餉四月大噪,餘十三營起應之,至縛系巡撫畢自嚴(《明史》卷二五九《袁崇煥傳》)。「流寇」起後,內外交逼,將帥擁兵的都只顧身家,畏葸不敢作戰。政府也曲意寬容,極意籠絡,稍有功效,加官封爵,唯恐不及。喪師失地的卻不敢少加罪責,唯恐其擁兵叛亂,又樹一敵。由此兵驕將悍,國力日蹙。(52)諸將中左良玉兵最強,擁兵自重,跋扈不肯聽調遣,《明史》說他:
多收降寇以自重,督撫檄調,不時應命。……壁樊城,驅襄陽一郡人以實軍,降賊附之,有眾二十萬。……福王立……南都倚為屏蔽。良玉兵八十萬,號百萬,前五營為親軍,後五營為降軍,每春秋肄兵武昌諸山,一山幟一色,山谷為滿。軍法用兩人夾馬馳曰過對,馬足動地,殷如雷聲。諸鎮兵唯高傑最強,不及良玉遠甚。(《明史》卷二七三《左良玉傳》)
一人擁兵八十萬,當時號為左兵。在崇禎時代他為要保全私人實力,不聽政府調遣。福王立,他又發動內戰,以致清兵乘虛直搗南京。其他鎮將如高傑、黃得功、劉澤清、劉良佐在北都亡後,擁兵江北,分地分餉,儼然成為藩鎮。他們不但以武力干涉中央政事,還忙於搶奪地盤,互相殘殺。高傑、黃得功治兵相攻,劉澤清、劉良佐、許定國則按兵不動。後來許定國誘殺高傑,以所部獻地降清,劉澤清、劉良佐也不戰降附,黃得功兵敗自殺,南都遂亡。
七、軍餉與國家財政
明初衛軍糧餉,基本上由屯田所入支給。明太祖在初起兵時,即立民兵萬戶府,寓兵於農:
戊戌(1358)十一月辛丑,立管理民兵萬戶府。令所定郡縣民武勇者,精加簡拔,編輯為伍,立民兵萬戶府領之。俾農時則耕,閒則練習,有事則用之。事平有功者一體升擢,無功令還為民。(《明太祖實錄》卷六)
又令諸將屯田各處。建國後宋訥又疏勸採用漢趙充國屯田備邊的辦法,以御蒙古。他說:
今海內乂安,蠻夷奉貢。唯沙漠未遵聲教。若置之不理,則恐歲久醜類為患,邊圄就荒。若欲窮追遠擊,六師往還萬里,饋運艱難,士馬疲勞。陛下為聖子神孫萬世計,不過謹備邊之策耳。備邊固在乎兵實,兵實又在乎屯田。屯田之制,必當以法漢(趙充國)。……陛下宜於諸將中選其智勇謀略者數人,每將以東西五百里為制,隨其高下,立法分屯。所領衛兵以充國兵數斟酌損益,率五百里一將,布列緣邊之地,遠近相望,首尾相應,耕作以時,訓練有法,遇敵則戰,寇去則耕,此長久安邊之法也。(《西隱文稿》卷一〇《守邊策略》)
同時由海道運糧到遼東,又時遭風覆溺。因之決意興屯,不但邊塞,即內地衛所也紛紛開屯耕種。定製邊地衛所軍以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種。每軍受田五十畝為一分,給耕牛農具,教樹植,復租賦。初稅畝一斗。建文四年(1402)定科則,軍田一分正糧十二石,貯屯倉,聽本軍自支。餘糧為本衛所官軍俸糧。永樂時東自遼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肅,南至滇、蜀,極於交趾,中原則大河南北,在在興屯(《明史》卷七七《食貨志一·田制》)。養兵(數)百萬,基本上由屯田收入支給(同上書卷二五七《王洽傳》)。
除軍屯外,邊上又有商屯。洪武時戶部尚書郁新創開中法:
新以邊餉不繼,定召商開中法。令商輸粟塞下,按引支鹽,邊儲以足。(同上書卷一五〇《郁新傳》)。
商人以遠道輸粟,費用過大,就自己募人耕種邊上閒田,即以所獲給軍,換取鹽引,到鹽場取鹽販賣營利,邊儲以足。
政府經費則戶部銀專給軍旅,不做他用(《明史》卷二二〇《王遴傳》)。戶部貯銀於太倉庫,是為國庫。內廷則有內承運庫,貯銀供宮廷費用,收入以由漕糧改折之金花銀百萬兩為大宗。除給武臣祿十餘萬兩外,盡供御用。邊賞首功不屬經常預算,亦由內庫頒發。國家財政和宮廷費用分開(同上書卷七九《食貨志三·倉儲》)。軍餉又概由屯田和開中支給。所以明初幾次大規模的對外戰爭,如永樂、宣德時代之六次打蒙古,三次打安南,七次下西洋,雖然費用浩繁,國庫還能應付。
可是軍屯和商屯兩種制度,不久便日趨廢弛,國庫也不能維持其獨立性,為內廷所侵用。衛軍壞而募兵增,政府既須補助衛軍餉糈,又加上兵的餉銀,國家經費,入不敷出,只好採取飲鴆止渴的辦法,以出為入,發生加派增稅捐納種種弊政,農民於繳納額定的賦稅以外,又加上一層軍兵費的新負擔。
軍屯之壞,在宣德初年范濟即已上書指出。他說:
洪武中令軍士七分屯田,三分守城,最為善策。比者調度曰繁,興造日廣,虛有屯種之名,田多荒蕪。兼養馬采草伐薪燒炭,雜役旁午,兵力焉得不疲,農業焉得不廢。(同上書卷一六四《范濟傳》)
屯軍因雜役而廢耕,屯的田又日漸為勢豪所占。(53)正統以後,邊患日亟,所屯田多棄不能耕。再加上官吏的需索,軍士的逃亡,屯軍愈困,衛所收入愈少。(54)政府沒有辦法,只好減輕屯糧,免軍田正糧歸倉,只征餘糧六石。弘治時又繼續減削,屯糧愈輕,軍飽愈絀。《明史》記:
初永樂時屯田米常溢三之一。常操軍十九萬,以屯軍四萬供之。而受供者又得自耕邊外,軍無月糧,是以邊餉恆足。(《明史》卷七七《食貨志一·田制》)
正統以後政府便須按年補助邊費,稱為年例。
軍屯以勢豪侵占,衛軍逃亡而破壞,商屯則以改變制度而廢弛。《明史·葉淇傳》:
弘治四年為戶部尚書。變開中之制,令淮商以銀代粟,鹽課驟增百餘萬,悉輸之運司,邊儲由此蕭然矣。(同上書卷一八五)
鹽商從此可以用銀買鹽,不必再在邊境屯田。鹽課收入雖然驟增,可是銀歸運司,利歸商人,邊軍所需是月糧,邊地所缺的是米麥,商屯一空,邊餉立絀。《明史·食貨志》說:
弘治中葉淇變法而開中始壞,諸淮商悉撤業歸,西北商亦多徙家於淮。邊地為墟,米石直銀五兩,而邊儲枵然矣。
後來雖然有若干人提議恢復舊制,但因種種阻礙,都失敗了。
明代國家財政每年出入之數,在初期歲收田賦本色米,除地方存留千二百萬石外(同上書卷二二五《王國光傳》),河、淮以南以四百萬石供京師,河、淮以北,以八百萬石供邊,一歲之入,足供一歲之用(同上書卷二一四《馬森傳》)。到正統時邊用不敷,由中央補助歲費,名為年例。正統十二年(1447)給遼東銀十萬兩,宣大銀十二萬兩(畢自嚴《石隱園藏稿》卷六《議復屯田疏》)。到弘治時內府供應繁多,「光祿歲供增數十倍,諸方織作,務為新巧,齋醮日費巨萬,太倉所儲不足餉戰士,而內府收入,動四五十萬。而宗藩貴戚之求土田,奪鹽利者,亦數千萬計。土木日興,科斂不已。傳奉冗官之俸薪,內府工匠之餼廩,歲增月積,無有窮期。」(《明史》卷一八一《劉健傳》)財用日匱。國庫被內廷所提用,軍餉又日漸不敷,弘治八年(1495)尚書馬文升以大同邊警,至議加南方兩稅折銀(《明史》卷一八一《謝遷傳》)。正德時諸邊年例增至四十三萬兩(同上書卷二三五《王德完傳》),軍需雜輸,十倍前制(同上書卷一九二《張原傳》)。京糧歲入三百五萬石,而食者乃四百三萬人(同上書卷二〇一《周金傳》)。嘉靖朝北有蒙古之入寇,南有倭寇之侵軼,軍兵之費較前驟增十倍。田賦收入經過一百五十年的休養生息,反比國初為少。(55)嘉靖五年(1526)銀的歲入止百三十萬兩,歲出至二百四十萬兩(同上書卷一九四《梁材傳》)。光祿庫金自嘉靖改元(1522)至十五年(1536)積至八十萬兩,自二十一年(1542)以後,供億日增,余藏頓盡(同上書卷二一四《劉體乾傳》)。嘉靖二十九年(1550)俺答入寇,兵餉無出,只好增加田賦,名為加派,征銀一百十五萬兩。這時銀的歲入是二百萬兩,歲出諸邊費即六百餘萬兩,一切取財法行之已盡。(56)接著是東南的倭寇,又於南畿浙閩的田賦加額外提編,江南加至四十萬。提編是加派的別名,為倭寇增兵而設,可是倭寇平後這加派就成為正賦(同上書卷七八《食貨志二·賦役》)。廣東也以軍興加稅,到萬曆初年才恢復常額(同上書卷二五五《李戴傳》)。諸邊年例增至二百八十萬兩(同上書卷二〇二《孫應奎傳》,同書卷二三五《王德完傳》)。隆慶初年馬森上書說:
屯田十虧七八,鹽法十折四五,民運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補之。在邊則士馬不多於昔,在太倉則輸入不多於前,而所費數倍。(同上書卷二一四《馬森傳》)
派御史出去搜括地方庫藏,得銀三百七十萬兩也只能敷衍一年。內廷在這情形下,還下詔取進三十萬兩,經戶部力爭,乃命只進十萬兩(同上書卷二一四《劉體乾傳》)。萬曆初年經過張居正的一番整頓,綜核名實,裁節冗費,政治上了軌道,國庫漸漸充實,漸漸成小康的局面。張居正死後,神宗惑於貨利,一面浪費無度,另一面肆力搜括,外則用兵朝鮮,內則農民暴動四起,國家財政又到了破產的地步。
萬曆前期的國家收入約四百萬兩,歲出四百五十餘萬兩。歲出中九邊年例一項即占三百六十一萬兩(57),後來又加到三百八十餘萬兩(58)。每年支出本來已經不夠,內廷還是一味向國庫索銀,皇帝成婚,皇子出閣成婚,皇女出嫁,營建宮殿種種費用都強逼由國庫負擔。(59)又從萬曆六年(1578)起,於內庫歲供金花銀外,又增買辦銀二十萬兩為定製(《明史》卷七九《食貨志三·倉庫》)。結果是外廷的太倉庫光祿寺庫太僕寺庫的儲蓄都被括取得乾乾淨淨,內廷內庫帑藏山積,國庫則蕭然一空。(60)萬曆二十年(1592)哱拜反於寧夏;又接連用兵播州;朝鮮戰役歷時至七年。支出軍費至一千餘萬兩。(61)大半出於加派和搜括所得。《明史·孫瑋傳》記:
朝鮮用兵,置軍天津,月餉六萬,悉派之民間。(同上書卷二四一)
所增賦額較二十年前十增其四,民戶殷足者什減其五。東征西討,蕭然苦兵(《明史》卷二一六《馮琦傳》)。到萬曆四十六年(1618)遼東兵起,接連加派到五百二十萬兩:
時內帑充積,帝靳不肯發。戶部尚書李汝華乃援征倭征播例,畝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賦增二百萬有奇。明年復加三厘五毫。又明年以兵工二部請,復加二厘。通前後九厘,增賦五百二十萬,遂為定額。(同上書卷七八《食貨志二·賦役》:卷二二〇《李汝華傳》)
接著四川、貴州又發生戰事,截留本地賦稅做兵餉,邊餉愈加不夠。從萬曆三十八年到天啟七年(1610—1627)負欠各邊年例至九百六十八萬五千五百七十一兩七錢三分(《石隱園藏稿》卷六《詳陳節欠疏》)。兵部和戶部想盡了法子,羅掘俱窮,實在到了無辦法的地步,只好請發內庫存銀,權救邊難,可是任憑呼籲,皇帝堅決不理,楊嗣昌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所上的《請帑稿》頗可看出當時情形:
今曰見錢,戶部無有,工部無有,太僕寺無有,各處直省地方無有。自有遼事以來,戶部一議挪借,而挪借盡矣。一議加派,而加派盡矣。一議搜括,而搜括盡矣。有法不尋,有路不尋,則是戶部之罪也。至於法已盡,路已尋,再無銀兩,則是戶部無可奈何,千難萬苦。臣等只得相率懇請皇上將內帑多年蓄積銀兩,即日發出億萬,存貯太倉,聽戶部差官星夜齎發遼東,急救遼陽。如遼陽已失,急救廣寧,廣寧有失,急救山海等處,除此見錢急著,再無別法處法。(《楊文弱集》卷二)
疏上留中,遼陽、廣寧也相繼失陷。
天啟時諸邊年例又較萬曆時代增加六十萬兩,京支銀項增加二十餘萬兩(《石隱園藏稿》卷六《清查九邊軍餉疏》)。遼東兵額九萬四千餘人,歲餉四十餘萬兩,到天啟二年(1622)關上兵只十餘萬人,月餉至二十二萬兩(《明史》卷二七五《解學龍傳》),軍費較前增加六倍。新兵較舊軍餉多,在招募時,舊軍多竄入新營為兵,一面仍保留原額,政府付出加倍的費用募兵,結果募的大部仍是舊軍,衛所方面仍鬚髮餉。(62)從泰昌元年(1620)十月到天啟元年(1621)十二月十四個月用去遼餉至九百二十五萬一千餘兩,較太倉歲入總數超過三倍。(《楊文弱集》卷四《述遼餉支用全數疏》)
崇禎初年,一方面用全力防遏建州的入侵,另一方面「流寇」四起,內外交逼,兵愈增,餉愈絀。崇禎二年(1629)三月戶部尚書畢自嚴疏言:
諸邊年例自遼餉外,為銀三百二十七萬八千有奇。今薊、密諸鎮節省三十三萬,尚應二百九十四萬八千。統計京邊歲入之數,田賦百九十六萬二千,鹽課百十一萬三千,關稅十六萬一千,雜稅十萬三千,事例約二十萬,凡三百二十六萬五千有奇。而逋負相沿,所入不滿二百萬,即盡充邊餉尚無贏餘。乃京支雜項八十四萬,遼東提塘三十餘萬,薊、遼撫賞十四萬,遼東舊餉改新餉二十萬,出浮於入已一百十三萬六千。況內供召買,宣大撫賞,及一切不時之需,又有出常額外者。(《明史》卷二五六《畢自嚴傳》)
除遼餉不算,把全國收入,全部用作兵費還差三分之一。崇禎三年(1630)又於加派九厘外,再加三厘,共增賦一百六十五萬四千有奇。(63)同年度新舊兵餉支出總數達八百七十餘萬兩,收入則僅七百十餘萬兩,不敷至百六十萬兩(《石隱園藏稿》七《兵餉日增疏》)。崇禎十年(1637)增兵十二萬人,增餉二百八十萬兩,名為剿餉:
其籌餉之策有四:曰因糧,曰溢地,曰事例,曰驛遞。因糧者,因舊額之糧,量為加派,畝輸糧六合,石折銀八錢,傷地不與,歲得銀百九十二萬有奇。溢地者,民間土地溢原額者,核實輸賦,歲得銀四十萬六千有奇。事例者,富民輸貲為監生,一歲而止。驛遞者,前此郵驛裁省之銀,以二十萬充餉。……初嗣昌增剿餉,議一年而止,後餉盡而賊未平,詔征其半。至是督餉侍郎張伯鯨請全征。(《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
崇禎十二年(1639)又議練兵七十三萬人,於地方練民兵,又於剿餉外,增練餉七百三十萬兩。時論以為:
九邊自有額餉,概予新餉,則舊者安歸。邊兵多虛額,今指為實數,餉盡虛糜而練數仍不足。且兵以分防不能常聚,故有抽練之議。抽練而其餘遂不問。且抽練仍虛文,邊防愈益弱。至州縣民兵益無實,徒糜厚餉。以嗣昌主之,事鉅,莫敢難也。(同上)
從萬曆末年到這時,遼餉的四次遞加,加上剿餉、練餉,一共增賦一千六百九十五萬兩。這是明末農民在正賦以外的新增負擔!崇禎十六年(1643)索性把三餉合為一事,省得農民弄不清楚和吏胥的作弊。(同上書卷二六五《倪元璐傳》)
因外族侵略和農民起義而增兵,因增兵而籌餉,因籌餉而加賦。賦是加到農民頭上的,官吏的嚴刑催逼和舞弊,迫使農民非參加起義不可,《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說:
催科一事,正供外有雜派,新增外有暗加,額辦外有貼助。小民破產傾家,安得不為盜賊!
結果是朱明統治的被推翻。「流寇」領袖攻陷北京的李自成起事的口號是:
從闖王,不納糧!
從士兵到統帥
一、紅軍的小兵
至正十二年(1352)閏三月初一,元璋到了濠州城下。這時元軍仍在濠州附近,雖然按兵不動,紅軍還是不敢大意,城上布滿警戒的部隊,巡邏哨探的更是川流不絕。城門的守兵看見一個丑和尚,衣衫襤褸,頭上卻包著紅巾,大模大樣走入門內,毫不畏怯。盤問他來蹤去路,卻只說來求見郭元帥,更無別話,不由得起了疑心,以為是元兵派來的奸細,三言兩語,起了衝突,把元璋綁了,派人報告郭元帥,請令旗行刑。子興聽了報告,覺得詫異,心想若是奸細,不該如此從容,頭上包有紅巾,求見自己,許是來投順的好漢,不要枉殺了好人。要知道一個究竟,就騎了一匹快馬,趕到城門,遠遠看見四五十個兵圍著,人頭攢動,指手畫腳在呵斥,連忙喝退眾兵,只見一個軀幹修偉的和尚,五花大綁,捆在拴馬樁上,相貌雖丑,卻有一股威嚴的神氣,被綁著候令斬決,卻毫無畏懼恐慌的模樣。心裡已有點納罕,下馬上前問了底細,知道果然是來投奔的,子興大喜,立命解縛,收為步卒。
元璋入了伍,參見了隊長,逐日跟著隊伍上操習技,因為體格好,記性又強,不上半個月,已是隊里頂尖頂上的角色,幾次跟著隊伍出城哨探,他態度安詳,計謀又多,同隊的都聽他的調度,每次出去,總是得了功,卻不損傷一人一卒,慢慢地連隊長也遇事和他商量了。不知不覺過了兩個多月,一天,郭子興帶了親兵出來巡察,經過元璋的營房,全隊都排成一橫列向主帥行禮。元璋個子高大,恰好排在隊首。子興見了記起前事,喚隊長來問這新投效的心地和才幹如何,隊長極口稱讚,子興聽了,就吩咐將元璋升為親兵十夫長,立刻調回帥府。
元璋遇事小心勤謹,卻又敢作敢為,幾次奉命出征,臨陣勇往無前,戰勝攻取,所得財帛掃數獻與子興;得有賞賜,又推功分給同伴。說話不多,句句都有斤兩。幾個月後,不但軍中譽聲四起,子興也視同心腹,言聽計從了。子興次妻張夫人撫養馬公季女,已經成年,子興愛重元璋,要他出死力,和張夫人商量,招贅元璋,張夫人也聽說元璋才資出眾,滿口贊成,就擇日給兩口成婚。從此軍中就改稱元璋為朱公子。
和子興同時起事的孫德崖等四元帥,勢均位等,誰也不肯服誰,各自發施號令,沒有個通盤的調度,占了濠州半年,各人只是帶領部下向四鄉剽掠,兵力不能出濠州一步。子興素有大志,看不慣這樣行徑,幾次拿話勸導,說得不投機,竟鬧翻了。子興氣極,索性閒住在家裡,一切軍民大政都不聞不問。元璋看出形勢不妙,借一個方便,勸告子興應該照常視事,不可灰心,假如老躲在家裡,他們四個聯合起來,對付你一個,這個虧是吃定了。子興聽了,只是搖頭嘆氣而已。元璋見勸不動,只好背地裡向孫德崖四人解釋,用意聯絡彌縫,免得傷了和氣。
九月間,元丞相脫脫統兵征徐州,招募場下鹽丁和城市健兒三萬人,黃衣黃帽號為黃軍,一口氣把徐州攻下,芝麻李落荒逃走,被元兵所殺,同黨彭大、趙均用率領殘兵投奔濠州。徐、濠都是紅軍,兩下里原是一家,彭、趙起事早,兵多,占的地方也大,到了濠州以後,竟反客為主,郭子興、孫德崖倒要聽客人的調度了。彭大聰明有板眼,和郭子興相處得很好,趙均用則和孫德崖拉攏。兩派明爭暗鬥,心裡都不服氣,孫德崖又把話來挑撥趙均用,說郭子興眼皮淺,只認得彭將軍,百般趨奉;對將軍卻白眼相待,瞧不起人。均用大怒,帶領親兵徑來火併。子興冷不防,被均用的親兵一索子捆了,帶到孫德崖家,鎖閉在一間空房子裡。這天元璋恰好出差在外,得信奔回,闔家大小忙亂著,要派兵去搶救,元璋連忙止住,叫出子興二子天敘、天爵,一徑去找彭大,彭大聽了,勃然大怒說:「他們太胡鬧了,有我在,誰敢害你元帥!」即刻派兵去孫家,元璋也全身盔甲,把空房子打開,救出子興,破開鐐械,背回家裡。趙均用知道彭大出頭,怕傷了和氣,也就隱忍著算了。
元丞相脫脫乘連下徐州、汝寧之勢,分兵派賈魯進圍濠州。大敵當頭,紅軍的幾個頭腦慌了,才釋去舊憾,齊心一志地堅守城池。元璋深得軍心,朝夕上城幫同守御,從這年冬天一直到第二年春天,整整被圍了五個月,幸得城裡糧食豐足,未生他變。一天,元將賈魯病死,軍無鬥志,只好解圍他去。圍雖解了,紅軍卻也折傷不少人馬,吃虧不少。
彭大、趙均用興高采烈,彭大自稱魯淮王,均用自稱永義王,子興和孫德崖等仍然是元帥。
二、帶兵官
濠州經過五個月的圍攻,不但是糧秣感著缺乏,兵力也衰減得多。元璋細察二王和諸帥,胸襟太窄,眼光太短,都非成事之器。他得了郭子興的允許,回到鍾離,豎起大旗招兵,旬日間得了七百人,鄉人徐達、湯和等聽說朱元璋已做了紅軍頭目,都來投效。子興大喜。至正十三年(1353)六月,元璋被署為鎮撫,從此一躍為一個帶兵官了。
彭、趙二王恣睢自用,遇下苛虐,子興又兵力衰弱,不能有大作為。元璋把新兵交代以後,稟准了主將,率領徐達、湯和、吳良、吳楨、花雲、陳德、顧時、費聚、耿再成、耿炳文、唐勝宗、陸仲亨、華雲龍、鄭遇春、郭興、郭英、胡海、張龍、陳桓、謝成、李新、張赫、周銓、周德興等二十四壯士南取定遠,用計降了張家堡驢牌寨的民兵,得兵三千。又招降秦把頭,得八百餘人。夜襲元將張知院於橫澗山,收其卒二萬,軍聲大振。
元璋得到大量生力軍,立刻重新部署,加緊訓練。他最看重紀律,在檢閱新軍時,他懇切地訓誡將士說:「你們原來是一個很大的部隊,可是我很輕易地就把你們歸併過來。原因是你們的將官沒有紀律,士卒缺乏訓練。現在我們要矯正這兩個缺點,加緊訓練,嚴明紀律,共立事功」。三軍聽了,無不踴躍思奮,等候機會,一顯身手。
定遠人馮國用、馮國勝(後改名勝)兄弟因亂團結義兵,立砦保衛鄉里,聽說元璋軍隊的紀律好,率眾歸附。元璋端詳這兩兄弟,裝束很像讀書人,舉止談吐都和眾人不同,就問以定天下大計。國用以為建康龍蟠虎踞,帝王之都,先據建康,以為根本,然後命將出師,掃除群寇,救生靈於水火,勿貪子女玉帛,倡仁義以收人心,統一天下不是難事。元璋大喜,留兩兄弟在幕府贊兵政,預機密。把兩家軍隊合併編制,南下攻滁陽。
在進軍滁陽的道中,定遠人李善長到軍門謁見。李善長讀書有智謀,學的是法家的學問,善於料事。和元璋談得極為投機,元璋問他天下何時可定?善長勸他取法漢高祖,以為漢高祖起於布衣,豁達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殺人,五年工夫,便成帝業。元朝政治混亂,天下土崩瓦解。濠州和沛相去不遠,如能取法這位同鄉,天下也不足定。元璋連聲叫好,留作掌書記,並且告誡他說:「方今群雄並爭,參謀人才是很要緊的。我看群雄中,管書記和作參謀的,多毀左右將士,將士不得展其能,以至於敗,羽翼既去,頭腦也站不住了,自然都被消滅。你要調和諸將,不要學他們的榜樣。」從此元璋心目中時時有一個漢高祖在,事事要學他。善長也悉心調護諸將,量才進用,曲布誠款,使他們都能安心。
元璋率大軍南下,各地豪傑聞風響應。前鋒花雲單騎衝破敵陣,一鼓而下濠州。元璋親侄文正、姊夫李貞帶了他的兒子保兒(後改名文忠)得到消息,奔來投靠;定遠人沐英父母俱亡,孤苦可憐,元璋把三個孩子都收為義子。收養義子是當時流行的風氣,帶兵的將領要培養心腹幹部人才,喜歡把俊秀勇猛的青年收養,不但臨陣時得其死力,在緊要關頭,還仗他們以監視諸將。沐英在軍中稱為周舍,又呼沐舍。元璋義子中除文正、文忠、沐英而外,著名的有柴舍(朱文剛,後死處州之難)、朱文遜(後死太平之役)、道舍(何文輝)、馬兒(徐司馬)、保兒(平安)等,凡二十餘人。
元璋駐師滁州,時趙均用、彭早住(彭大子,彭大先為均用所排擠而死,早住代領其眾,仍稱魯淮王)挾郭子興攻盱眙、泗州。均用深恨子興,要借題目殺他。又派人來請元璋往守盱眙,元璋推辭了,暗中卻派說客去說均用道:「當大王窮困時,由徐奔濠,郭帥開門延納,恩德至厚,大王不但不思報德,反聽小人挑撥,要自剪羽翼,失豪傑心,怕不合道理。而且郭帥還容易對付,他部下在滁州的兵勢很重,投鼠忌器,大王也得見到這一點。」均用聽了,對子興才放鬆一點。元璋又派人去賄賂他的左右,替子興說好話,子興才得帶領自己部下一萬多人到滁州,元璋把兵權交出,仍聽他的約束。
十四年(1354)冬十月,元丞相脫脫總兵大敗張士誠於高郵,分兵圍六合。
張士誠小字九四,泰州白駒場亭人。有弟士德、士信,並以操舟、販鹽為業。輕財好施,頗得眾心。常時賣鹽給富家,受夠了富人的欺侮,專捉私鹽的弓手丘義,尤其作踐得他們很苦。士誠氣憤不過,趁著天下大亂,帶著兄弟和李伯昇、潘原明、呂珍等十八個壯士,殺了丘義和諸富人,一把火把他們房子燒了,招兵買馬,攻下泰州,據高郵,自稱誠王,國號大周,建元天祐,這是至正十三年(1353)五月間的事。
元兵圍六合,六合主帥到郭子興處求救。六合和滁州有唇齒之勢,六合破,滁州也不能倖存,元璋在子興前面說明這個道理,可是元兵勢盛,諸將無人敢去,元璋慷慨請行,奮力血戰,把六合的老弱婦孺撤退到滁州。元兵不久大舉攻滁州,元璋設伏大敗元兵,得了好多馬匹。卻顧慮到孤城無援,元兵如再添兵來攻,勢不可守。只好預備牛酒,派地方父老把馬送還,說城中守衛是防他盜攻掠,本底子全是良民,不敢作反。現在願意供給軍需給養,請大軍併力去滅高郵巨寇,不要殘殺良民。元軍吃了敗仗,眼看一時也打不下,兼又得了好處,也就引兵他去,滁州算是保全了。
脫脫用全力攻高郵,城中支持不住,要投降又怕朝廷不肯赦罪。正在兩難間,外城又被攻破了,內城指日可下。元兵正在踴躍圖功,突然元廷頒下詔旨,解除脫脫兵權,安置淮安路,大軍百萬,一時四散,無所歸附的都投入紅軍。脫脫受詔罷兵後,又詔使西行,鴆死於吐蕃境上。張士誠因之復振,紅軍也因之而擴充實力,下一年給元朝以一個致命的打擊。
這變化簡單說是政權的爭奪。脫脫忠貞許國,元順帝也以全權託付。平徐州後,脫脫威權日盛,順帝也覺得天下無事,應該好好享樂,宣政院使哈麻陰進西天僧於帝,行房中運氣之術,能使人身之氣,或消或漲,或伸或縮,號演揲兒法。資政院使隴卜又進西番僧會秘密法的,競相蠱惑,更使順帝沉溺女色。復用十親貴為倚納,內中有母舅和皇弟,君臣共被,互易妻室,名曰「些郎兀該」(意為「事事無礙」)。哈麻忌脫脫礙眼,譖之令出外總兵。當脫脫全軍苦戰、正要成功時,哈麻又使人以勞師費財彈擊脫脫,罷其兵權,置之死地。脫脫一死,自壞長城,元朝之亡只是時間問題了。
脫脫在政治上是他伯父伯顏的死敵,在對漢、南人的意見上,卻繼承他伯父的衣缽。當紅軍初起時,凡議軍事,每迴避漢人、南人。有一次入內廷奏事,回顧中書韓伯高、韓大雅隨後來,忙叫守門人喝住,不許入內。又上奏說,方今河南漢人反,宜榜示天下,令一概剿捕。諸蒙古、色目因遷謫在外的都召還京,免得給漢人荼毒。這榜文一出,不但河南,連河北的漢人也被迫加入紅軍,紅軍聲勢,因之愈盛。
脫脫死後,順帝肆無忌憚。時天下囂亂,京師大飢,加以疫癘,人民易子而食。他卻於內苑造龍舟,委內官供奉少監塔思不花監工,自製其樣。船首尾長一百二十尺,廣二十尺,前瓦簾棚穿廊兩暖閣,後五殿樓子龍身並殿宇,用五彩金妝,前有兩爪,用水手二十四人,身衣紫衫,金荔枝帶,四帶頭巾,於船兩旁下各執篙一,從後宮到前宮山下海子內往來遊戲。行時其龍首眼口爪尾皆動。內有機括,龍爪自撥水中。帝每登龍舟,用采女盛妝,兩岸牽挽。又自製宮漏,高六七寸,寬三四寸,造木為匱,陰藏諸壺其中,運水上下。匱上設西方三聖殿,匱腰立玉女捧時刻籌,時至輒浮水而上。左右列二金甲神,一懸鐘,一懸鉦,夜則神人自能按時而擊,無分毫差。當鍾、鉦之鳴,獅鳳在側者皆翔舞。匱之西東有日月宮,飛仙六人立宮前,遇子午時飛仙自能耦進,度仙橋達三聖殿,已而復退立如前。其精巧絕出,人謂前代所鮮有。又嘗為近幸臣建宅,自畫屋樣。又自削木構宮,高尺余,棟樑楹檻,宛轉皆具,付匠者按其式為之。京師遂稱魯班天子。內侍利其金珠之飾,告帝曰此房屋比某人家殊陋劣,帝輒命易之,內侍由此刮金珠而去。造作不已,怠於政事,荒於游宴。以宮女三聖奴、妙樂奴、文殊奴等十一人按舞,名為十六天魔,首垂髮數辮,戴象牙佛冠,身被纓絡,大紅銷金長短裙襖雲肩合袖天衣,綬帶鞋襪,唱金字經,舞雁兒舞,各執加巴剌盤之器。內一人執鈴杵奏樂。又宮女一十一人練槌髻勒帕常服,或用唐帽窄衫。所奏樂用龍笛、頭管、小鼓、箏、篆、琵琶、笙、胡琴,響板、拍板,以宦者長安迭不花管領,遇宮中贊佛,則按舞奏樂,宮官受秘密戒者得入,余不得預。帝與倚納等十人行大喜樂法,以夜作晝,宮廷中充滿了窮奢極欲的景象。
滁州在戰亂後,突然增加了四五萬大兵,糧食不夠吃,軍心恐慌。元璋建議用計取和陽,移兵就食,郭子興答應了。虹縣人胡大海長身鐵面,智力過人,舉家歸附;元璋一見語合,用為前鋒。十五年(1355)正月,克和陽。子興就用檄文派元璋總諸將兵守和陽。時諸將破城,暴橫多殺掠,城中人民夫婦不相保。元璋故意不把檄文宣露,約日和諸將相會。當時席位以右首為尊,諸將恃功驕橫,不肯服低,先人都搶右首坐下,元璋後到,坐在左首。等到該處理軍務的時候,元璋卻剖決如流,事事合理,諸將才稍稍屈服。末了約定分工修城,各人認定地位丈尺,三日完工,到時諸將所認定的都未修好,唯有元璋這一段先期完工。元璋這才拿出檄文,坐在南面,對諸將說:「奉主帥令總諸公兵,修城大事,都不齊心;總兵責任大,如無約束,如何辦事。自今以後,凡違令的都軍法從事。」諸將惶恐謝罪,願聽約束。搜出軍中婦女,都放還家。元璋從此又從帶兵官的身份一躍而為統帥了。諸將多子興舊部,地位和元璋一樣,未盡心服,只有湯和奉令惟謹,李善長又從中盡心調護,方得無事。
元兵十萬圍攻和陽,元璋以萬人拒守兩個多月,糧食快完,城外餉道,又被元太子禿堅、樞密副使絆住馬、民兵元帥陳野先三支軍隊所阻。元璋率諸將出城,各個擊破。元兵乘虛攻城,李善長督兵還擊,兩下夾攻,元兵都渡江逃走。
濠州舊帥孫德崖因濠州缺糧,率領部下到和州就食。子興知道這消息,也從滁州趕到和陽。德崖聽說子興來了,著了慌,即命全軍出發他去,前軍已經啟行,德崖和後軍在城中待發,元璋送前軍出城,忽然城中來報,德崖和子興兩軍起了衝突,德崖被擒,德崖軍憤恨,也扣留元璋作抵。子興聽說元璋被執,如失左右手,連忙派徐達去交涉互換俘虜,德崖軍放了元璋,子興也放了德崖。
子興深恨德崖,因元璋被留,勉強交換,悒悒不樂,三月,子興病卒,歸葬於滁。孫德崖聽了子興死訊,又捲土重來,要接收子興的兵權,子興的兒子天敘大懼,請元璋幫同負責軍務,加上子興婦弟張天祐,成為三頭政治的局面。
三、統帥
元至正十五年(宋龍鳳元年,1355)二月,紅軍統帥劉福通派人在碭山訪得了韓林兒,迎到亳州,立為皇帝,號小明王,建國曰宋,建元龍鳳。拆鹿邑太清宮材,治宮闕於亳。小明王尊母楊氏為皇太后,以杜遵道、盛文郁為丞相,劉福通、羅文素平章政事,福通弟劉六知樞密院事。軍旗上寫著鮮明的聯語道:「虎賁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龍飛九五,重開大宋之天。」遵道得寵任事,福通不服氣,暗地裡派甲士撾殺遵道,自為丞相加太保,東系紅軍軍政大權一歸福通。
郭子興原受亳都節制,子興死後,小明王檄授子興子天敘為都元帥,子興部將張天祐為右副元帥,朱元璋為左副元帥,軍中文移從此遵用龍鳳年號。
虹縣人鄧愈年十六,從父兄起兵,父兄戰死,愈代領其眾,每戰必挺身破敵,軍中服其勇決。懷遠人常遇春剛毅多智勇,膂力絕人,初從巨盜劉聚,聚抄掠無遠志,遇春決心離開,愈歸元璋為管軍總管,遇春投元璋自請為先鋒。
和州東南臨大江,城小兵多,糧食大成問題。唯一可能的出路和發展,是渡江直取金陵。渡江必須舟楫,載運大軍過江的舟楫不是三兩日所能造就。元璋正在躊躇思慮,無法解決時,附近巢湖水軍頭目派人來要求歸附。
廬州巢縣人廖永安、永忠兄弟,俞廷玉、通海、通源、通淵父子,趙仲中、庸兄弟,合肥人張德勝、葉升,無為人張世傑,和州含山人華高等,各率眾泊巢湖,連結水砦,以捍寇盜。紅軍左君弼據廬州,永安等戰敗,聞元璋兵盛,以水軍千艘歸附,元璋大喜,即親往撫定其眾。時元中丞蠻子海牙集樓船塞馬腸河口,阻住出路。元璋率舟師出湖口,到和陽銅城閘,忽大雨水漲,從小港徑出,大敗蠻子海牙軍於裕溪口,水軍人大江,從歸和陽,因定渡江之計。
六月初一,元璋率眾渡江,乘風直抵牛渚,遂據採石,緣江諸壘一齊歸附。諸將爭取資糧,打算運回和州,慢慢享用。元璋和徐達商量,第一仗打得不壞,不如乘勝直取太平,把所有的船纜都切斷,放船在急流中,斷士卒歸路,使其必進。又命李善長預備好戒飭軍士榜文。初二日克太平路,執萬戶納哈出。揭榜文於街,有一小卒違令,立斬以徇,軍中肅然。當地耆儒李習、陶安等,率父老出迎,陶安見元璋師有紀律,實在難得,因進言:「方今四方鼎沸,豪傑並爭,攻城屠邑,互相雄長,這一般人都不過志在子女玉帛,根本沒有撥亂安民、救天下的志氣。元帥率眾渡江,神武不殺,以此順天應人而行吊伐,天下統一不成問題。」元璋問以取金陵如何?陶安以為金陵是古代帝王之都,形勢險要,又有長江天險,如以金陵作根基,出兵討伐四方,是絕妙的戰略。兩人說得非常投機,就留陶安在幕府參議機密。改太平路為太平府,以李習知府事。置太平興國翼元帥府,元璋自領元帥,以李善長為帥府都事,汪廣洋為帥府令史,潘庭堅為帥府教授。籍鄉民為兵,以稅戶宋成等為千戶統領,居民蓄積盡數運入城內,準備固守。
太平在占領以後即被元兵包圍,水路方面由元將蠻子海牙、右丞阿魯灰以巨舟截採石江,閉姑熟口,斷絕紅軍歸路及和陽的交通,陸路由山寨民兵元帥陳野先、水軍元帥康茂才以兵數萬攻城。元璋分兵兩路:一支由湯和率領正面迎戰,另一支由徐達、鄧愈潛師由間道繞到元兵後路,從背面夾攻。元兵腹背受敵大敗,野先被擒,蠻子海牙、阿魯灰得到敗訊,也不敢進攻,還軍駐裕溪口。元璋釋野先縛,令作書招降其部隊,第二天其眾皆降。分命徐達等取深水、溧陽、句容、蕪湖等地。
九月,郭天敘、張天祐和陳野先率兵進攻集慶(金陵)。野先之降,非其本心,被逼寫信招降部曲時,以為其眾未必從命,不意全軍歸附,自悔失計,陰謀復興元合。元璋察知其計,故意交還部隊,讓他和元集慶守將福壽勾通,攻城時,郭、張二帥攻東門,野先偽攻南門,城中堅守。二帥不知野先底細,以為一家。野先邀天敘喝酒,席間把他殺了,又誘擒天祐獻於福壽,天祐亦被殺。回師追襲紅軍於溧陽,行經葛仙鄉,地方民兵恨野先反覆,使地方糜爛,設計把他殺死,從子兆先代領其眾。郭、張二帥死後,子興舊部都歸元璋,元璋遂獨領都元帥,半年來的三頭局面到此結束。
元璋率大軍渡江,馬夫人率將士家屬仍留和陽。郭、張二帥被誘殺以後,陳兆先屯方山,蠻子海牙則屯採石,水陸掎角,威脅太平。元璋乘時整頓軍隊,加強實力。龍鳳二年(至正十六年,1356)二月親率常遇春等大敗蠻子海牙軍於採石,縱火焚其連艦,蠻子海牙僅以身免,江路始通。三月率諸將進攻集慶,水陸並進,至江寧鎮,攻破陳兆先營,降其眾三萬六千人,釋兆先以為元帥,令從征討。進敗元兵於蔣山,直抵城下。城破,福壽戰死,得了軍民五十餘萬人,元將康茂才降。元璋入城,剴切告訴軍民父老官吏說:「元朝政治混亂,戰爭四起,生民塗炭。我來是為民除亂,大家應該各安職業,不要疑心害怕。賢士吾禮用之,舊政有不便者吾急除之。做官吏的不要貪暴,使百姓吃苦。」簡單的幾句話,把城中人心定下來,恢復了秩序。改集慶路為應天府,置天興建康翼統軍大元帥府,以廖永安為統軍元帥。以趙忠為興國翼元帥,守太平。置上元、江寧二縣。辟儒士夏煜、孫炎、楊憲等十餘人,以次錄用。亳都得到捷報後,升元璋為樞密院同僉,以帥府都事李善長為經歷。不久又升元璋為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故元帥郭天敘弟天爵為右丞,李善長為左右司郎中,以下諸將都升元帥。元璋這年才二十九歲,已經是獨當一面的人物、統領十萬大軍的統帥了。
元璋據應天后,他的勢力,以應天為北境,西起滁州畫一直線到蕪湖,東起句容,南到溧陽,一塊不等邊形,橫擺著的斗形地帶。西線是斗底,東線是斗口。四面的形勢,東邊元將定定扼守鎮江。東南張士誠已據平江(蘇州),破常州,轉掠浙西。東北面青衣軍張明鑑據揚州。南面是元將八思爾不花駐徽州,別不華、楊仲英屯寧國。西面池州已為徐壽輝所據。東南外圍則元將石抹宜孫守處州,其弟厚孫守婺州,宋伯顏不花守衢州,真是四面受敵。幸虧這時元兵正用全力對付小明王,前一年十二月元將答失八都魯大敗劉福通於太康,進圍亳州,小明王奔安豐(今安徽壽縣)。察罕帖木兒和紅軍轉戰河南,都無暇南顧。紅軍勢力暫時消沉,張士誠又猖獗於東南,徐壽輝鴟張於襄漢,元兵左支右絀,已苦無法應付。龍鳳二年(至正十六年,1356)紅軍復振,遣兵分出略地,李武、崔德陷商州,破武關,進圖關中。毛貴陷膠、萊、益都、濱州,山東郡邑多下。三年劉福通率眾攻汴梁,分軍三道:關先生、破頭潘、馮長舅、沙劉二、王士誠趨晉冀;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趨關中;毛貴出山東北犯。第一路軍分二路:一出絳州,一出沁州,逾太行,破遼、潞,陷冀寧,攻保定,陷完州,掠大同、興和塞外諸部,至陷上都,轉掠遼陽,抵高麗,從西北折回到東北,繞了一個大圈子。第二路軍陷興元,入鳳翔,南入四川。一部又陷寧夏,掠靈武諸邊地。第三路軍陷東平、濟寧、東昌、益都、廣平、順德、濟南,北陷薊州,犯槨州,略柳林以逼大都。福通則陷大名、曹、襥、衛輝,出沒河南北。四年(1358)五月,攻下汴梁,迎小明王以為都城。紅軍所至無不摧破,元州郡長吏聞紅軍來,往往不戰而遁。五六年中,紅軍長驅深入,來回地兜圈子,元軍用全力抵抗和進攻,無力顧到朱元璋,使這個新進最後起的紅軍小頭目,得以從容鞏固地盤,擴充實力,得以個別消滅群雄,開闢疆土。而且在地理上,朱元璋和元朝大軍中間恰好隔著,東邊是張士誠,北面是小明王,西邊是徐壽輝,這三個衛星使他無從受到元軍的主力攻擊,等到紅軍主力已被元朝消滅的時候,朱元璋已經廣土眾民,擁有最強大的實力,可以和元軍一決雌雄了。
在這斗形地帶所受到最大的威脅,東邊鎮江如為張士誠所據,則可以直搗應天,危及根本。南邊的寧國如為徐壽輝所占,則後方又失去屏障。元璋在應天經營甫定,即遣徐達攻克鎮江,分兵下金壇、丹陽等縣。向東伸出一觸角。到六月又派鄧愈攻陷廣德,堵住徐壽輝的來路。在出師時嚴申軍令,毋焚掠,毋殺擄,犯令者處以軍法。破鎮江時,號令嚴肅,城中晏然,不知有兵。改鎮江路為江淮府,置淮興鎮江翼元帥府,以徐達、湯和為統軍元帥。置秦淮翼元帥府,以俞通海為元帥。改廣德路為廣興府,置廣興翼行軍元帥府,以鄧愈、邵成為元帥。分遣諸將攻克長興、常州,自將攻克寧國,得軍士十餘萬人,降其將朱亮祖。又克江陰、常熟、徽州、池州、揚州。在龍鳳三年(至正十七年,1357)這一年中,把四周敵人的軍略據點悉數占領,成為向外發展的前哨陣地。從江陰到長興畫一條直線,構成堵住張士誠西犯的防線。寧國、徽州則是向浙東進展的門戶。西線主守,東線主攻,北線和友軍接境,形勢已和一年前大不相同了。
元璋深知自己的知識太差,對於實際政治尤其隔膜,所以對於知識分子特別看重,虛心聽從他們的勸告,完成自己的教育。每克一地,必訪求當地的賢才,羅致於自己幕府中,初起略地定遠時得毛琪典文書機密,下滁州得范常,克太平用宋思顏。從渡江的幕府人才,有郭景祥、李夢庚、楊元果、阮洪道、汪河、樂韶風等。下集慶,王濂來歸。克鎮江,禮聘秦從龍、陳遇。下徽州,召朱升。從龍之來,元璋親到龍江迎接,事無大小,都和他商量,呼為先生而不名。陳遇策劃帷幄,寵禮之隆,諸臣莫比。兩人都不受官職,自處於賓師之間,元璋也不敢強以名位。朱升告訴元璋三句話:「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奠定了元璋後來的帝業從興軍以來,農村壯丁大部分被逼從軍,農田荒蕪,又不斷被戰爭所蹂躪,糧食收成減少。各處軍隊的給養多由掠奪,名為寨糧,元璋的部隊也不能例外。生產日少,消費日多,百姓被掠奪而餓死溝壑,軍隊還是吃不飽肚子。揚州的青軍甚至演出吃人的慘劇。元璋聽了朱升的勸告,龍鳳四年(至正十八年,1358)二月以康茂才為都水營田使,專負責修築堤防,經營水利,恢復農田生產,供給軍需。又分命諸將部兵屯田龍江等處,以生產的多少定其賞罰。幾年內就顯著成績,倉庫充實。軍食既足,就明令禁止徵收寨糧,民心歸附,足食足兵,兩件事都做到了。這年十一月,又立管領民兵萬戶府,把所定郡縣,簡拔民間武勇之才,編緝為戶,由民兵萬戶府管領。農時則耕,閒時則加以軍事訓練,有事則徵調入伍,事定後,有功的一體升擢,無功的仍還為民戶。實行寓兵於農的制度,使作戰力量和生產力量合二為一。
外圍的威脅解除,內部的生產問題有了辦法,元璋的眼光立刻轉移到浙東西的穀倉。先命李文忠進取皖南青陽、石棣、太平、旌德諸縣,鞏固了後方的防務,再會合鄧愈、胡大海兩支軍隊,由徽州昱嶺關,進攻建德路,一鼓攻克,改建德路為嚴州府,先頭部隊東達浦江,構成側面包圍婺州的形勢。十二月元璋親率軍十萬出徽州進攻婺州,大敗元處州援兵於城下,婺州降,改為寧越府,置中書分省,於省門建二旒大黃旗,上面寫著:「山河奄有中華地,日月重開大宋天。」下揭二牌:「九天日月開黃道,宋國江山復寶圖。」辟儒士范祖干、許元、葉瓚玉、胡翰、汪仲山等十三人分直講經史。立郡學,延儒士葉儀、宋濂為五經師,戴良為學正,吳沈、徐原為訓導。喪亂之餘,學校久廢,元璋在這個兩百年來的理學中心,號為「小鄒魯」的地方,復興儒學,不但表示他在政治上的遠見,也是收拾人心——尤其是士大夫——的最好辦法。由此也可看出這個劃時代的巨人、紅軍的頭目,這時已開始反叛,傾向儒家,雖然中書分省省門的標語還是復宋。
寧越既下,分兵取浙東未下諸路,龍鳳五年(至正十九年,1359)正月克諸暨,五月汴都升元璋為儀同三司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相。六月自寧越還應天,留胡大海守寧越。八月元察罕帖木兒攻陷汴梁,劉福通奉小明王退保安豐。浙東駐軍先後克衢州、處州,元璋的領土,遂成北鄰張士誠、西鄰陳友諒、東鄰方國珍、南鄰陳有定的局面。士誠最富,友諒最強,國珍和有定都齷齪自保。因之在整個戰略上,又改採東南取守勢,西北線取攻勢的策略。以士誠和友諒比較,士誠遲疑顧慮,友諒輕佻猛鸞,士誠保守,友諒進取,以此,在西北的攻勢又分輕重,對士誠是以守為攻,扼住江陰、常州、長興幾個據點,使士誠不能西邁一步。對友諒則以攻為守,使友諒兵力分散,不能集中攻擊。
浙東雖已大部平定,可是浙東的幾家豪族,尤其是原來在元將石抹宜孫幕府的名士劉基、葉琢、章溢等,有重名,得民心,都避不肯出,元璋遣使致書禮聘,總制孫炎又陳書開諭,基等不得已,和宋濂於龍鳳六年(1360)三月應徵到應天,元璋大喜,築禮賢館以處基等。這幾個人,在思想方面繼承宋儒的傳統,和明教和紅軍無淵源。在社會地位方面,是浙東的豪紳巨室,聲望籠罩一方。他們遵禮法,重保守,在行動上的表現是團結土著,保衛地方。元璋千方百計把他們拉攏到手,固然地方問題是解決了,「山越清寧」。可是他們的思想和主張都自成一系統,和紅軍格格不相入。被逼出山以後,也就改變作風,利用元璋的雄厚軍力,擁之建立新朝,以保持幾千年來的傳統的秩序、習慣和文化,保持巨室豪紳的利益。結果,自然和出自明教紅軍的諸將,成地主與流氓、儒生和武弁的相持之局。元璋也利用巨室豪紳之護持,儒術之粉飾,建立他的萬年基業。在紅軍實力尚存、對元仍須利用紅軍擁護的時期,他是紅軍的別部,不免兩面敷衍。一到小明王軍力完全被元軍消滅以後,他就完全傾向儒生,剝去宗教的外套,自命為舊秩序之恢復者和舊文化的護法人了。從這時以後,他深受這幾人的影響,和紅軍的關係逐漸疏遠,和儒家日益接近。
四、陳友諒和張士誠
西系紅軍的組織人彭瑩玉經營十數年,到至正十一年(1337),才和麻城鄒普勝糾集徒黨,以紅巾為號,約期舉事。
羅田人徐壽輝(又名真逸、真一)以販布為業,生得魁梧奇偉,一表人才,被彭瑩玉看中了,推為頭目。這年九月間發動,陷蘄水及黃州路,以蘄水為都城,擁壽輝為皇帝,國號天完,建元治平。分兵陷湖廣、江西諸郡縣,出昱嶺關,陷杭州,又陷太平等路。天完軍隊所到處,宣揚彌勒佛出世救民的教義,不殺不淫,招民投附者,登記姓名,單只運走府庫金帛。相對的所占城池被元軍克復後,卻大殺大掠,放火焚城。尤其是從湖廣調來的苗軍,奸淫擄掠,無惡不作,屯軍之所,毒過寇亂,民間有謠曰:「死不怨泰州張(士誠),生不謝寶慶楊。」政府刑賞不當,民間豪傑傾家起兵,保衛鄉里,剿捕寇盜的,百戰辛勞,因為是南人,便恩賞不及。反之,如方國珍、張士誠起兵叛亂,政府無力平定,只好招安,撫以好官高爵,反一次,官爵便高一次。因之,平民都相率從亂,像火燒荒山一般,蔓延日廣。
徐壽輝到底是賣布出身的,沒有多大的見識,所占的地方雖大,卻不能守住,隨得隨失,像拉鋸一樣,只苦了老百姓。不久遷都到漢陽,為其丞相倪文俊所制。倪文俊兵權在手,謀殺壽輝自立不成功,奔黃州。文俊部將陳友諒,原系沔陽人,家世打魚營生,他自己在縣裡當一名小吏,不甘心埋沒,投身紅軍。學文俊的榜樣,用計把文俊謀殺,奪過兵權,自稱宣慰司,不久又改稱平章政事。龍鳳四年(1358)陷安慶、龍興(南昌)、撫州諸地,和元璋境壤相鄰。江南群雄以他為最強,野心也最大。龍鳳六年(1360),挾徐壽輝東下克太平,進駐采石磯,殺壽輝,自立為皇帝,國號漢,改元大義,盡有江西、湖廣之地。
友諒兵精地廣,氣吞一世,遣使於張士誠,約夾攻應天。自引兵從江州東下。應天大震,諸將或議出降,或議出奔,或議先復太平以牽制友諒兵勢,元璋都置不答,獨引劉基於內室問計。劉基以為主降和主出奔都該殺:友諒兵驕,引其深入,以伏兵圍殲,天道後舉者勝,取威定霸,以建王業,在這一戰!元璋決定了戰略,唯一的困難是怕友諒和士誠同時進攻,首尾受敵,如能設法使友諒先來,便可集中軍力,個別擊破。友諒破,則士誠膽落,東線便無問題。
元璋一面派胡大海以兵直搗廣信,擾亂友諒的後方,一面派康茂才騙友諒速進,茂才和友諒是故舊,茂才的閽人從前跟過友諒,茂才便遣閽人帶書信給友諒約降,告以城中虛實,勸其分三路進攻。友諒問閽人:「康將軍現在何處?」閽人回說:「現守江東橋。」問:「橋是什麼材料?」回說:「是木頭的。」友諒大喜,約進兵江東橋時以呼「老康」為信號。元璋派人趕夜把江東木橋毀了,新建石橋,以惑友諒。分遣兵埋伏各要地,準備水陸夾攻。
到了約定時日,友諒果然親統大軍來攻,徑到江東橋,一看是大石橋,情形不對,連喊:「老康!老康!」發現無人理會,情知中計。元璋軍奮起,水陸夾攻,友諒軍大敗。元璋軍乘勝克復太平,下安慶。胡大海亦取信州,改為廣信府。徐壽輝舊將恨友諒殺主,亦以袁州來降。
龍鳳七年(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元璋以功封吳國公。
七月,友諒復遣將陷安慶。時友諒降將具說友諒自弒徐壽輝後,又殺驍將趙普勝,將士離心,政令不一。元璋因定計西伐,以友諒降將做嚮導,以巨艦溯流西上,連克安慶、江川,友諒將丁普郎、傅友德迎降,友諒奔武昌。南、康、饒、蘄、黃、廣濟、撫州、龍興、袁、瑞、臨江、吉安都相繼歸元璋掌握。
次年(1362)六月,元大將察罕帖木兒遣使招諭元璋。前一年,察罕復關、隴,平山東,降田豐,軍威大振。幾年來山東都在毛貴治下,毛貴立屯田,設賓興院,把山東治理得很好。原來由徐州奔濠州的趙均用,和彭早住縱橫淮、泗好幾年,早住死,均用遂北上和毛貴合夥,兩人鬧彆扭,火併起來,均用殺了毛貴,毛貴部將續繼祖又殺了均用,自相殘殺,軍力衰減,只剩田豐還站得住。田豐一降,察罕軍鋒就可指日南下,不唯安豐岌岌可危,即便應天也有唇亡齒寒之勢。元璋見形勢不好,只得派使人去和察罕通好,察罕時方圍攻益都,元璋見益州固守,料察罕暫時不能南下,才敢抽空西伐陳友諒。到這時候,察罕的報聘使人才到,乘戰勝之威,勸告元璋歸附。不久得到消息,說是六月間察罕已被田豐所刺死,養子擴廓帖木兒代領其眾,元璋這才放心。到十二月間,元遣尚書張昶航海到慶元,授元璋為榮祿大夫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時元兵內訌,大將擴廓帖木兒和孛羅帖木兒互爭地盤,更無暇南顧,一發置之不理了。
當察罕報聘使人到了應天之後,寧海人葉兌獻書元璋,指陳平定天下大計說:
愚聞取天下者必有一定之規模:韓信初見高祖,畫楚、漢成敗;孔明臥草廬,與先主論三分形勢是也。今之規模,宜北絕李察罕,南並張九四,撫溫、台,取閩、越,定都建康,拓地江、漢,進則越兩淮以北征,退則畫長江而自守。夫金陵古稱龍蟠虎踞帝王之都,借其兵力資財,以攻則克,以守則固,百察罕能如吾何哉!江之所備,莫急上流,今義師已克江州,足蔽全吳,況自餘、和至廣陵,皆吾所有,匪直守江,兼可守淮矣。張氏傾覆可坐而待。淮東諸郡,亦將來歸。北略中原,李氏可並也。今聞察罕妄自尊大,致書明公,如曹操之招孫權。竊以元運將終,人心不屬,而察罕欲效操所為,事勢不侔。宜如魯肅計,定鼎江東,以觀天下大釁,此其大綱也。至其目有三:張九四之地,南包杭、紹,北跨通、泰,而以平江(今吳中區)為巢穴。今欲攻之,莫若聲言掩取杭、紹、湖、秀,而大兵直搗平江,城固難以驟拔,則以銷城法困之。於城外矢石不到之地,則築長圍,分命將卒,四面立營,屯田固守,斷其出入之路,分兵略定屬邑,收其稅糧以贍軍中,彼坐守空城,安得不困!平江既下,巢穴已傾,杭、越必歸,余郡解體,此上計也。張氏重鎮在紹興,紹興懸隔江海,所以數攻而不克者,以彼糧道在三斗江門也。若一軍攻平江,斷其糧道,一軍攻杭州,斷其援兵,紹興必拔。所攻在蘇、杭,所取在紹興,所謂多方以誤之者也。紹興既拔,杭城勢孤,湖、秀風靡,然後進攻平江,犁其心腹,江北餘孽,隨而瓦解,此次計也。方國珍狼子野心,不可馴狎,往年大兵取婺州彼即奉書納款,後遣夏煜、陳顯道招諭,彼復狐疑不從,顧遣使從海道報元,謂江東委之納款,誘令張昶齎詔而來,且遣韓叔義為說客,欲說明公奉詔。彼既降我,而反欲招我降元,其反覆狡獪如是,宜興師問罪。然彼以水為命,一聞兵至,挈家航海,中原步騎,無如之何。夫上兵攻心,彼言寧越既平,即當納土,不過欲款我師耳。攻之之術,宜限以日期,責之歸順,彼自方國璋之沒,自知兵不可用,又叔義還稱義師之盛,氣已先挫,今因陳顯道以自通,正可脅之而從也。事宜速,不宜緩,宣諭之後,更置官吏,拘其舟艦,潛收其兵權,消未然之變,三郡可不勞而定。福建本浙江一道,兵脆城陋,兩浙既平,必圖歸附,下之一辯士力耳。如復稽遲,則大兵自溫、處入,奇兵自海道入,福州必克,福州下,旁郡迎刃解矣。聲威既震,然後進取兩廣,猶反掌也。
說得頭頭是道,元璋心服,要留用他,不肯,力辭去。後幾年平定東南和兩廣的規模和次第,果然和他所說的差不多。
小明王從稱帝以來,徒擁虛名,一切軍政大事都決於劉福通。諸大將原來和福通同時起事,擁兵在外,不聽調度,兵雖強盛,威令不行,得地雖多,卻不能守。從三路出兵以後,轉戰萬里,兵多走死,餘黨又被察罕帖木兒和孛羅帖木兒所消滅。只剩山東一部分軍力,掩護安豐。到益都被擴廓包圍後,劉福通親自引大軍援助,大敗走還。益都破,安豐勢孤,龍鳳九年(1363)二月張士誠將呂珍乘機攻圍安豐,城中糧盡援絕,小明王危迫,告急於元璋求救。
在元璋赴救前,劉基力諫,以為大兵不應輕出,若救出小明王來,發放何處?作何安頓?是自做頭目,還是讓給他?而且陳友諒虎伺於後,如乘虛來攻,便進退無路。元璋則以為安豐破,應天失去屏蔽,孤立可慮。士誠日益坐大,將不可制。不聽勸告,親自統兵赴援,劉福通突圍,乘黑夜疾風暴雨奉小明王居滁州。三月十四日降制贈元璋曾祖考為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司空吳國公,祖考為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上柱國司徒吳國公,考為開府儀同三司錄軍國重事平章右丞相吳國公,妣皆吳國夫人。
元璋於三月間赴援安豐,陳友諒果然乘虛進攻,於四月大舉圍洪都(南昌),並分兵陷吉安、臨江、無為州。他這次因疆土日蹙,氣憤不過,大治樓船數百艘,都高數丈,飾以丹漆,每船三重,置走馬棚,上下人語聲不相聞。櫓箱皆裹以鐵。載家屬百官,空國而來,兵號六十萬,用全力攻南昌。守將朱文正率將士誓死固守,友諒用盡攻城的方法,被圍八十五日。到七月元璋親率二十萬大軍來救,友諒才解圍,東出鄱陽湖迎戰。
這一戰決定了兩雄的命運,兩軍的主力前後大戰三十六日。在會戰開始的前四天,元璋先在鄱陽湖出長江的口子安置了幾道伏兵,把湖口封鎖了,堵住友諒的歸路。兩軍的形勢,友諒軍號六十萬,元璋二十萬。友諒聯巨舟為陣,樓櫓高十餘丈,綿亘十餘里,旌旗戈盾,望之如山。元璋方面都是小船,相形見絀。論實力和配備都是元璋方面吃虧。卻也有占便宜處:第一,友諒軍攻圍南昌三月不下,空國而來的必勝信念已經動搖,元璋卻是千里赴援,決存亡於一戰,士氣大不相同。第二,友諒船大,又聯結為陣,不便轉動。元璋船小,操縱自如,在體積上吃虧,在運動上卻占優勢。第三,元璋善於統率,將士上下一心,人人效死。友諒多疑暴躁,將士自危,內部發生裂痕,不但不肯力戰,反而解甲投順。第四,交通線被封鎖,元璋軍隊數量少,有南昌和後方接濟,友諒軍則鏖戰數月,糧盡士疲,軍無鬥志。血戰三十六日,友諒終於身死軍殲。
元璋軍主要的戰術是火攻:一種方式是用火炮,焚燒敵方大船;另一種是用火藥和蘆葦裝滿七條船,用敢死士操船,沖入敵陣,縱火焚舟,和敵方的幾百條戰艦同歸於盡。接戰時分舟師為十二隊,火器弓弩,以次排列,在接近敵人時,先發火器,次用弓弩,最後是短兵接戰。全軍踴躍死戰,友諒軍大敗,他的左右金吾將軍率部來降,軍又乏糧,只好冒死突圍,打算衝出湖口。元璋軍從後用火舟火筏衝擊,前面伏兵迎頭截擊,友諒中流矢死,其部將以其子理奔武昌。
元璋完成殲滅戰後,對劉基說:「我真不該到安豐,假如友諒趁我出去,應天空虛,順流而下,直搗建康,我進無所成,退無所歸,大事去矣。幸他不進攻建康,而圍南昌,南昌堅守三月,給我以充分的機會,一戰功成。這戰雖然打勝,卻是夠僥倖的了。」
友諒敗死,勁敵已除。龍鳳十年(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元璋遂自立為吳王,建百官。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常遇春、俞通海為平章政事,立子標為世子。二月親帥軍征武昌,陳理降,漢、沔、荊、岳皆下,立湖廣行中書省,分兵撫定諸未下郡縣。到這年年底,友諒疆土,東至贛州,西到辰、澧,南到韶州,都為元璋所有。
元璋既滅漢,第二個目標是討張士誠。張士誠在前一年九月稱吳王。兩雄接境,前後相隔不過三個月,都稱吳王,這中間也有一個故事。原來幾年前民間有一個童謠說:「富漢莫砌樓,貧漢莫砌屋;但看羊兒年,便是吳家國。」張士誠和朱元璋的領土都是從前吳地,為著應這童謠,這兩雄便先後都稱吳王。
元末群雄可分作兩個系統:一是紅軍系,二是非紅軍系。紅軍系分東、西兩支:東支從小明王到郭子興、朱元璋;西支從徐壽輝到陳友諒,以及壽輝別部割據川陝的明玉珍。非紅軍系如吳張士誠,浙方國珍。紅軍系有政治理想,有民族思想,和元政府勢不兩立,絕不妥協。從韓、彭起事到朱元璋建國,始終和元政府作戰。非紅軍系相反,他們起事,只為了個人的動機,政府招撫的條件合適就投降,政府也就承認既成事實,任為占領地區的軍政首長,投降後對政府要求不能滿足,就再度叛變,每反覆一次,他們的地位和地盤都有變化。
張士誠時叛時降,到龍鳳九年(1363)九月復自立為吳王。所據地南抵紹興,北逾徐州,達於濟寧之金溝,西有汝、潁、濠、泗,東到海,有地兩千餘里,有兵數十萬,據有全國最富饒的一角。士誠為人持重寡言,無遠圖。既據有吳中,戶口繁盛,物產豐富,漸漸奢縱,怠於政事。諸大將也聚斂財物,日夜歌舞自娛,上下窮奢極侈,不以軍務為意。從龍鳳二年(1356)起和元璋接境,便互相攻伐。士誠多少次進攻常州、江陰、建德、長興、諸全(諸暨),都得不到便宜。元璋進攻湖州、紹興、杭州,也是不能得手。到武昌還師以後,西線已無問題,這才集中軍力,進攻士誠。
元璋對張士誠的攻勢分作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起於龍鳳十一年(1365)十月,目標是士誠北境淮東區域,到十二年(1366)四月間,半年工夫把泰州、高郵、淮安、濠、徐、宿、安豐完全占領,使士誠的軍力侷促於長江之南。
第二個階段起十二年(1366)八月,兵分兩路攻湖州、杭州,切斷士誠的兩臂,到十一月間湖州、杭州投降,形成北、西、南三面包圍的局勢。
第三個階段起十二年(1366)十二月包圍平江,到十三年(1367)九月克平江,執士誠,前後一共十個月。
在第一個階段攻勢順利收到戰果以後,龍鳳十二年(1366)五月二十一日,元璋以檄文列數士誠罪狀,在這檄文中說明元末形勢,和自己起兵經過,不但攻擊元政府,連紅軍也被斥為妖術、妖言了。檄文說:
皇帝聖旨,吳王令旨:近睹有元之末,王居深宮,臣操威福,官以賄成,罪以情免。憲台舉親而劾仇,有司差貧而優富,廟堂不以為憂,方添冗官,又改鈔法。役數千萬民,湮塞黃河,死者枕藉於道,哀苦聲聞於天,致使愚民,誤中妖術,不解偈言之妄誕,誤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蘇其苦,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潁,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謀遂逞,焚盪城郭,死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元以天下兵馬錢糧大勢而討之,略無功效,愈見猖獗,終不能濟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旁觀熟慮,乘勢而起,或假元氏為名,或托香軍為號,或以孤軍獨立,皆欲自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余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漸至提兵,灼見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運,難與立功,遂引兵渡江。
以下列數士誠罪狀。檄文聲討張士誠,卻跑出題外,攻擊元政府還可說,連培養自己的紅軍也牽涉了,一筆抹殺紅軍的革命意義,指斥其殺人放火,罪大惡極。使人看了以為這檄文必出於非紅軍系統的手筆。顯然這是劉基、宋濂這一儒生系統的策略,他們過去幾年的努力,到這時才具體化,一腳踢開紅軍,自建一新系統,以求獲得地主與巨紳的支持、士大夫的同情。這一檄文把元璋的一生劃為兩段,過去他是貧農和窮人的領袖,此後則是地主、巨紳的保護人;過去他一力破壞現狀,此後則一轉而為最保守的現狀維持派了。
紅軍的宣傳和教義都被這一紙檄文所打倒,紅軍最高領袖宋皇帝小明王兵將都無,放在滁州,毫無作用,自然也該跟著淘汰。這年年底元璋派廖永忠到滁州接小明王到應天,船到瓜步,在江心把船鑿沉,永忠徑回應天復命。小明王、劉福通死,宋亡。
第二個階段的攻勢,所用軍力達二十萬人。統帥是大將軍徐達,副將軍常遇春。在出師前商討戰略,常遇春力主直搗平江,以為巢穴既破,其餘諸郡可不勞而下。元璋卻決定採取葉兌的決策,他說:「士誠起自鹽梟,和湖、杭諸州守將都是愍不畏死之徒,相為手足。如先攻平江,湖、杭必然齊心併力來救根本,軍力集中,不易取勝。不如先分其勢,枝葉既去,根本動搖,使士誠疲於奔命,必然可以成功。」於是分兵攻湖州、杭州。元璋親御戟門誓師,申誡將士以城下之日,毋殺掠,毋毀廬舍,毋發丘壟。士誠母葬在平江城外,毋侵毀。
第三個階段攻勢用葉兌的銷城法,築長圍把平江團團圍住,士誠外無救兵,突圍又不成功。城破後被執到應天,自縊死。
士誠晚年不理政事,國事全交給其弟丞相士信,士信荒淫無識,信用葉、蔡、黃三個參謀,三人弄權舞弊,以致國事日非。元璋聽得這情形,就說:「我向來無一事不經心,尚被人欺;張九四一年到頭不出門理事,豈有不敗的道理!」士誠的百姓也有一個民謠:「丞相做事業,專憑黃菜葉;一朝西風起——乾癟!」
平江合圍後,元璋又遣將討方國珍。
國珍在群雄中最先起事。他是黃岩人,世以販鹽、浮海為業。至正八年(1348)被仇人告他和海盜通謀,幾兄弟殺了仇人,逃入大海,集結了幾千人,四處搶劫。地方官發兵追捕,吃了敗仗,官也給他俘虜了,只好招安,授定海尉,不久又起兵造反,元兵又吃敗仗。統帥被俘。只好再度招安,授以大官,國珍也就聽命。如此時降時叛,反覆一次,官高一次,到至正十五年(1355)一直做到浙江行省參知政事,開治所於慶元(寧波),兼領溫、台,全有三州之地。
元都北平,糧食仰給於東南,平均每年由海道運糧三百萬石。東南亂起後貢賦不供,京師缺食。好容易張士誠、方國珍都歸附了,士誠有糧,國珍有船,經過多次接洽,由國珍每年替政府運糧十幾萬石,元因累進國珍官為浙江行省左丞相衢國公。到至正二十三年(1363),士誠和元政府鬧彆扭,不肯再供給糧食,海運由此停止,給元政府以極嚴重的打擊。
元璋攻取婺州後,和國珍鄰境相望,國珍為人狡猾反覆,在地理上北有張士誠,西有元璋,南有陳有定,三面受人包圍,見元璋兵盛,不敢多樹敵人,只好卑辭投順,同時受元官爵,替元運糧,兩面討好。到元璋攻取杭州後,國珍更加害怕,北通擴廓帖木兒,南聯陳有定,打算結成掎角的形勢,和元璋對抗。倚仗著有多數海船,事急時奔入大海,一逃了事。
元璋的攻勢分水陸兩路:陸路軍進克台州、溫州,直逼慶元;國珍逃入海中,又為水軍所敗,窮蹙無法,只好哀辭求降。從進攻到凱旋,前後不過三個多月。
五、南征和北伐
當元璋遣將平定方國珍的時候,同時決定了南征和北伐的大計。
元璋的領土,大體上據有現在湖北、湖南、河南東南部、江西、安徽、江蘇、浙江。中部最繁盛、人口密度最高的區域,恰好把元帝國切斷作南北兩塊。
南部除元璋以外,分作幾個勢力:以四川為中心的有夏國明玉珍,原是西系紅軍徐壽輝的部將,略地入蜀,得壽輝被弒的消息,自立為隴蜀王,以兵塞瞿塘,不與陳友諒通。至正二十二年(1362)即皇帝位於重慶,國號夏,建元天統。二十六年(1366)玉珍死,子昇嗣位,是一個十歲的孩子。
雲南有元宗室梁王鎮守。兩廣也是元朝的勢力範圍。福建陳有定雖然跋扈,仍矢忠於元。
夏主幼弱,雲南太遠,暫時可以放開,成問題的是福建和兩廣。
北部在表面上都屬於元朝,可是情形更複雜。大概地說,山東是王宣的勢力範圍,河南屬擴廓帖木兒,關、隴則有李思齊、張思道諸軍。擴廓和李、張不和,當元璋用兵江、浙的時候,他們正在同室操戈,拼個你死我活。目的是爭軍權,搶地盤,長期混亂的內戰和政變,誰也管不到大局,各人都在想先把內敵消滅,統一軍權,再來對付外敵,兩方勢均力敵,相持不下,正如鷸蚌相爭,便宜了漁翁。朱元璋趁機會東征西討,擴大地盤,充實實力。等到敵人兵臨城下,這幾「內戰英雄」才停止殘殺,卻又不甘合作,聽任友軍被個別擊破,終之同歸於盡,國亡家破。
元軍的內訌可以追溯到幾年以前。
紅軍起事後,政府軍隊完全無用,真正有作戰能力的是由地主、巨紳所組織保衛鄉里的義軍。義軍中最強的有兩支:一支是起自沈丘的察罕帖木兒、李思齊,幾年中連定河北、關、陝,復汴梁,定河南,檄書達江、浙,以兵分鎮關、陝、荊、襄、河、洛、江、淮,屯重兵太行,正預備大舉恢復山東時,和另一支義軍發生衝突。
另一支是以義丁恢復襄陽的答失八都魯,接著克復亳州,和劉福通作戰有功。答失八都魯死,子孛羅帖木兒領其眾,移鎮大同。晉、冀之地都由察罕帖木兒平定,察罕東征,孛羅帖木兒要強占晉、冀,兩軍交戰幾年,政府幾次派人講和調停,至正二十一年(1361)冬,雙方才答應罷兵。察罕被刺,子擴廓領兵平山東,孛羅帖木兒又來爭晉、冀,內戰又起。
同時元政府和宮廷間也發生重大的政變。名相脫脫貶死,幸臣哈麻代其位。哈麻做了宰相,天良發現,覺得從前進西天僧,勸帝行秘密法,都不是見得人的事。陰謀廢帝立太子,事發被誅死。太子母奇皇后和太子也不滿意順帝,仍舊陰謀廢立,派宦官朴不花和丞相太平接洽,太平不肯,太子恨太平不肯幫忙,把他害死。這時擴廓帖木兒正和孛羅帖木兒相持不下。於是太子派丞相搠思監和朴不花倚擴廓為外援,皇帝派老的沙則為太子所痛恨,逃奔孛羅軍中。太子怨孛羅收容老的沙,搠思監、朴不花等就誣害孛羅帖木兒和老的沙圖謀不軌。至正二十四年(1364)四月詔命擴廓帖木兒出兵討伐,孛羅知道這命令不出於順帝之意,先發制人,舉兵向闕。皇帝派只好殺搠思監、朴不花謝罪,孛羅才回大同。太子失敗逃出,再征擴廓軍討孛羅,進攻大同。孛羅還是老文章,又舉兵進攻都城,太子戰敗,逃到太原。孛羅入都,拜中書右丞相。二十五年(1365)太子又調擴廓及諸路兵進討。孛羅戰敗,被刺死於宮中,戰事算是結束了,擴廓入都代為丞相。
太子奔太原時,打算用唐肅宗靈武故事自立為帝,擴廓不從。到擴廓入都城時,奇皇后授意,令以重兵擁太子入城,逼順帝禪位,擴廓又不肯。因之,太子母子都深恨擴廓,結了仇。
至正二十六年(1366),擴廓奉令統率全國軍隊,平定江淮。檄令關中四將會師大舉。李思齊得檄大怒說:「我和你父親同起義兵,名位相等,你一個小孩子,乳臭未乾,敢命令我!」下令部下一甲不得出武關,張思道、孔興、脫列伯三軍亦不受節制。擴廓無法,只好把南征一事暫且擱起,西入關攻李思齊,思齊等四人也會兵,盟於含元殿舊基,並力拒擴廓,相持經年,數百戰未能決。順帝再三令擴廓罷兵南征,擴廓不聽。恰巧擴廓部將貊高部兵多孛羅舊部,脅貊高叛,聲討擴廓。順帝心忌擴廓兵權太重,太子又從中挑撥,廷臣也上章攻擊擴廓跋扈,順帝乃下詔解除擴廓兵權,分其兵隸諸將,置撫軍院,以太子統率全國軍馬,專備擴廓。
元璋派人偵探元政府和元軍內訌的詳細情形,決定趁機會南征、北伐同時並進。十月以徐達為征虜大將軍,常遇春為副將軍,率師二十五萬,由淮入河,北伐中原。胡廷瑞為征南將軍、何文輝為副將軍取福建。湖廣行省平章楊璟、左丞周德興、參政張彬取廣西。
取福建兵分三路:胡廷瑞、何文輝率步騎從江西度杉關為正兵,湯和、廖永忠由明州(寧波)以舟師取福州為奇兵,李文忠由浦城攻建寧(建甌)為疑兵。有定的根據地延平(南平)和福州掎角,建寧則為延平外線據點,駐有重兵。三路大軍分別出發,正兵使敵人以主力應戰,奇兵使敵人不測所以,疑兵分敵人兵力。
陳有定,福清人,徙居汀州清流,農人出身,沉勇喜遊俠,輕財好義,頗為鄉里所畏服。地方寇亂,投軍立功平賊,友諒遣將入閩,有定擊敗之,悉復所失郡縣,元授官福建行省參知政事,不久又分省延平,以有定為平章,盡有八郡之地,威福自擅,威震八閩,對元朝始終恭順,年年由海道運糧食到大都,恪盡臣節。元璋克婺州後,就和有定接境。至正二十五年(1365)二月,有定進攻處州,為參軍胡深所敗,深乘勝追擊,連下浦城、松溪,元璋調度江西駐軍南下,兩路會師,準備一舉而下八閩,胡深兵敗被俘,為有定所殺,平閩計劃因之暫緩實現。
方國珍降後,戰勝的舟師就趁勢南下,有定和元朝本部隔絕,孤立無援,只好分兵固守,慷慨誓眾,以死報國。福州、建寧相繼失守,延平被圍,城破,有定和僚屬訣別,服毒自殺不死,被俘到應天,元璋責備他攻處州,殺胡深。有定不屈,厲聲回說:「國破家亡,死就算了,何必多說!」和他的兒子一起被殺。
從出兵到克復延平,一共費時四月。從克復延平到平定全閩,又費了八個月工夫。
平定兩廣的戰略,也是兵分三路:第一路楊璟、周德興、張彬由湖南取廣西;第二路陸仲亨由韶州搗德慶;第三路是平閩舟師,以廖永忠、朱亮祖統領,由海道取廣州。第一路軍於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月出發,第二、三路軍於洪武元年(1368)二月出發,所遇抵抗以第一路軍最烈。由衡州入廣西的進軍路線,第一個名城永州(零陵),第二是全州,都經激烈血戰才能占領。時寶慶、武岡猶為元守,為了免除後顧之憂,也次第分兵攻下,軍鋒直指靖江(桂林)。第二路軍於三個月內平定北江和西江的三角地帶,英德、清遠、肇慶、德慶、連江都歸掌握,隔斷廣州和靖江間的交通。第三路軍幾乎是兵不血刃,廖永忠在福州奉命後,先派人向元江西分省左丞何真勸告投降,行軍到潮州,何真即遣使上印章、圖籍、戶口,奉表歸附。廣州附近州縣都不戰而下。沿西江入廣西,梧、容、藤諸州以次降順,北上會合第一軍圍攻靖江。合圍兩月,洪武元年(1368)六月靖江城破,七月廣西平。兩廣俱歸入版圖。
福建、兩廣平定後,南部除四川、雲南以外,都已統一,打成一片。大後方的人力和財力供給北伐軍以無限的助力北伐軍在出發前,元璋和劉基等籌定了作戰的計劃後,又和諸將縝密研究。常遇春提出意見,以為南方已定,兵力有餘,如直搗元都,以我百戰之師,敵彼久逸之卒,其可必勝。都城既克,乘勝長驅,以建瓴之勢,餘地可不戰而下。元璋的作戰計劃恰好相反,他指出直攻大都的危險性,以為元建都近百年,城守必固,如懸師深入,頓于堅城之下,饋餉不繼,援兵四集,進退不可,非我之利。不如先取山東,撤其屏蔽,旋師河南,斷其羽翼,拔潼關而守之,據其戶檻,天下形勢入我掌握。而後進兵元都,則彼勢孤援絕,不戰可克。然後鼓行而西,雲中、九原以及關、隴,可席捲而下。常遇春還是抱持著前次直攻平江的見解,以為巢穴根本一下,支幹自然迎刃而解。他卻沒顧慮到孤軍深入,後方的交通線如何保持,萬一被敵人截斷,兵員和糧食的補充便陷絕境。奇兵突擊,固然可以僥倖取勝,卻非萬全之計。元璋的計劃卻是穩紮穩打,立於不敗之地,步步擴大,占領地和後方連成一體。諸將都同聲說好。
北伐軍的統帥機構,也經嚴密組織。在平陳友諒以前,諸將都直屬元璋,不相統率。九華山之役,常遇春坑殺漢降卒,徐達不能止,始以達為大將,盡護諸將。至是以達持重有紀律,戰勝攻取,得為將之體,以為征虜大將軍,統率全軍。常遇春當百萬之眾,勇敢先登,摧鋒陷陣,所向披靡,以為副將軍。又擔心遇春健斗輕敵,復諄諄告誡,如遇大敵當前,以遇春領前鋒,和參將馮勝分左右翼各將精銳進擊。右丞薛顯、參政傅友德勇冠諸軍,使獨當一面。達則專主中軍,策勵群帥,運籌決勝,不可輕動。又復申嚴紀律,告諭將士,以這一次北伐,目的不在攻城略地,而在平削禍亂,解救生民疾苦,凡遇敵則戰,所經地方和攻破城邑,勿妄殺人,勿奪民財,勿毀民居,勿廢農具,勿殺耕牛,勿掠人子女,如有遺棄孤幼在營,父母親戚來求,即時付還。
為使北方人民明了大軍北伐的動機和目的,元璋命宋濂草了一道檄文,馳諭齊、魯、河、洛、秦、晉、燕、薊各地,這檄文是中華民族革命史上有名的文獻,檄文道:
自古帝王臨馭天下,皆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治天下者也。自宋拃頃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國,四海內外,罔不臣服。此豈人力,實乃天授,彼時君明臣良,足以綱維天下;然達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嘆。自是以後,元之臣子,不遵祖訓,廢壞綱常,有如大德廢長立幼,泰定以臣弒君,天曆以弟鴆兄,至於弟收兄妻,子烝父妾,上下相習,恬不為怪,其於父子、君臣、夫婦、長幼之倫,瀆亂甚矣!夫人君者斯民之宗主,朝廷者天下之根本,禮義者御世之大防,其所為如彼,豈可為訓於天下後世哉!
及其後嗣沉荒,失君臣之道,又加以宰相專權,憲台報怨,有司毒虐,於是人心離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國之民,死者肝腦塗地,生者骨肉不相保,雖因人事所致,實天厭其德而棄之之時也。古云:「胡虜無百年之運」。驗之今日,信乎不謬。
當此之時,天運循環,中原氣盛,億兆之中,當降生聖人,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今一紀於茲,未聞有濟世安民者,徒使爾等戰戰兢兢,處於朝秦暮楚之地,誠可矜憫。
方今河、洛、關、陝,雖有數雄,乃忘中國祖宗之姓,反就胡虜禽獸之名,以為美稱。假元號以濟私,恃有眾以要君,憑陵跋扈,遙制朝權,此河、洛之徒也。或眾少力微,阻兵據險,賄誘名爵,志在養力,以俟釁隙,此關、陝之人也。二者其始皆以捕妖人為名,乃得兵權;及妖人已滅,兵權既得,志驕氣盈,無復尊元、庇民之意,互相吞噬,反為生民之巨害,皆非華夏之主也。
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大亂,為眾所推,率師渡江,居金陵形勢之地,得長江天塹之險,今十有三年。西抵巴蜀,東連滄海,南控閩、越,湖、湘、漢、沔,兩淮、徐、邳,皆入版圖,奄及南方,盡為我有。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執矢,目視我中原之民,久無所主,深用疚心。予恭承天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群虜,拯生民於塗炭,復漢官之威儀。慮民人未知,反為我仇,挈家北走,陷溺尤深,故先諭告。兵至,民人勿避,予號令嚴肅,無秋毫之犯,歸我者永安於中華,背我者自竄於塞外。蓋我中國之民,天必命我中國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污羶腥,生民擾擾,故率群雄奮力廓清,志在逐胡虜,除暴亂,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國之恥,爾民其體之!
如蒙古、色目,雖非華夏族類,然同生天地之間,有能知禮義、願為臣民者,與中國之民撫養無異。
這是元璋幕中儒生系統的傑作,代表幾千年來儒家的正統思想。這文字指出兩點:第一是民族革命,強調夷夏的分別,中國人民應由中國人自己治理。過去不幸被外族侵入,冠履倒置,現在應該「驅逐胡虜,恢復中華」。這比之紅軍初起時,以復宋為號召的狹隘的恢復家族政權,進而為廣泛的恢復民族獨立,進步何止千里!以此為號召,自然更能廣泛地博得全民的擁護和支持,更能吸引儒生和士大夫的注意。第二是文化系統的恢復,禮義為御世大防,換言之,即人生的行為規範,此規範實我民族所以生存所以發展之生命力量。蒙古入主中國,初時尚能遵守此規範,以綱維天下。中期以後,此規範乃被破壞,瀆亂父子、君臣、夫婦、長幼之倫,實屬不可容忍。北伐目的在「立綱陳紀」,救濟斯民,恢復此世世相承之傳統文化、生活習慣。這比之紅軍之彌勒佛或明王出世空幻的理想世界,進而為更切實具體的文化的生活習慣的正常化,自然更能廣泛地博得全民的擁護和支持,更能吸引儒生和士大夫的注意。
指斥元廷則分作兩點:第一是破壞傳統文化,第二是政治貪污和腐化。
指斥元將,河、洛指擴廓帖木兒,擴廓原為漢人王保保,為乃舅察罕帖木兒養子,元帝賜名。關、陝指李思齊、張思道等。擴廓斥其以夷變夏,反用虜名,跋扈要君。李、張斥其製造內亂,不忠負國。妖人指紅軍,說妖人已滅,事實上無異表白十三年來在紅軍系統下作戰的這一實力,並非紅軍,至少也已和紅軍脫離關係。
末了說明要「拯生民於塗炭,復漢官之威儀」,逐虜雪恥之使命。
最後為了緩和蒙古、色目人的反抗,聲明只要他們願意加入中國文化系統,也就承認他是中國的公民,和中國人一樣看待。
前一年討張士誠的檄文只是消極地踢開紅軍系統,空洞地指斥元政府。到此方才積極地、具體地提出民族革命的口號,保持傳統文化的政綱。這是儒生系統的第二次勝利,也是朱元璋的第二次轉變。
這一檄文的影響,使北方的儒生士大夫消釋了對紅軍破壞的恐懼心理,使北方的農民了解這支軍隊之來,是為了恢復秩序、安定生活。使北方的官吏明白他們並非被消滅的對象。也使蒙古、色目人明白,只要加入中國文化系統,便可得到保護,除了蒙古帝室和貴族,全被這檄文所吸引和感動,或則甘心降附,或則停止抵抗,或則起兵參加,使北伐軍得以順利進軍,在很短的時間內,收復淪陷已經四百三十年的燕雲舊壤,平定西北,統一全國。
北伐軍分為兩路:徐達一軍由淮入河是主力;另一路以鄧愈為征戍將軍,由襄陽北略南陽以北州郡,分元兵力。
北伐軍的進展分為四個步驟:
第一步從出師到洪武元年(1368)正月平定山東,前後三個多月,沂州、益都、東平、濟南、東昌以次平定。
第二步由山東西進:一路由南面克永城、歸德、許州,和鄧愈軍聯絡,拊汴梁之背;一路由北面出鄆城,渡黃河,抵陳橋,汴梁不戰降。進敗元軍於洛水,河南(洛陽)降,河南全境平定。別將馮勝克潼關,李思齊、張思道遁走。這是洪武元年(1368)三、四兩個月間的事。
魯、豫既定,漁關一軍堵住張、李的出路。四月元璋親到汴梁,大會諸將,重新檢討戰局和戰略。
當北伐軍連克齊、魯、河、洛的時候,元軍正忙於內戰,政局反覆和軍權轉移,交相影響,糾纏不清。擴廓解除兵權後,退兵澤州,其部將關保乘機歸附政府。元廷一面命貊高協同諸將守御山東,以關保一軍赴援;一面以李思齊為副總統,守御關中。脫列伯、孔興等出潼關渡河迎戰,諸將互相觀望,都不奉命。政府無法,只好做和事佬,劃分防區,以潼關為界,以東屬擴廓,以西屬李思齊,各守分地。又命關保總統諸軍,如擴廓拒命,即和貊高、李思齊東西合擊。擴廓憤極,引軍據太原,盡殺元廷所置官吏,於是順帝下詔盡削擴廓官爵,令諸軍四面圍討。時北伐軍已下山東,取汴梁,元將望風降附,無一人抵抗,無一軍堵截。小城降,大城也降;漢官、漢將棄城逃走,蒙古、色目也棄城逃走。真是所謂「土崩瓦解」,勢如破竹。
北伐軍克潼關,李思齊、張思道逃走,貊高、關保也為擴廓所擒殺,順帝大恐,歸罪於太子,罷撫軍院,盡復擴廓官爵,令和李思齊分道南征,兩人這才著了忙,正準備整軍出發,可是事勢已非,北伐軍已經進軍元都,挽救無及了。
第三步攻勢,起於這年閏七月,徐達檄會諸將,會兵臨清,水陸步騎沿運河直上,連克德州、通州,元兵數敗無鬥志。順帝大懼,恐被俘虜,蹈徽、欽二帝的覆轍,二十七日夜三鼓,率后妃太子逃奔上都(開平,今位於今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境內)。八月一日北伐軍入大都(今北京),淪陷四百三十年的名都,到這一天才光復舊物!從宋太祖、太宗、神宗以來所未能實踐的整個民族的願望,算是達到目的了;歷史上的恥辱的污點,算是湔雪了;戰國、秦、漢以來對北族的國防線——長城,從這一天起,又成為我民族生存自衛的堡壘了。中華民族重新做自己國土的主人,不但得救,而且復興了!
元都雖下,元軍實力依然完整。徐達、常遇春奉命西取晉、陝。從洪武元年(1368)八月起到第二年八月,整整一年,才完成第四步的戰果。在這一年內,元軍不但抵抗較烈,而且幾次大規模反攻,在整個北伐戰役中,可說是最艱苦的一段。
當西征軍南取保定、真定,連下懷慶、澤、潞時,擴廓遣將以吳來爭澤州,西征軍大敗。擴廓乘北平空虛,親出雁門關,由保安州經居庸關攻北平。徐達得到消息,也不回救北平,徑率大軍直搗擴廓的根本太原。擴廓東進到半路,只好回軍救援,半夜裡被襲擊;軍潰,擴廓遁走,山西平。
洪武二年(1369)三月西征軍入奉元路(西安),李思齊奔鳳翔。西征軍進抵鳳翔,思齊又奔臨洮。追到臨洮,思齊勢窮力迫,舉眾降。時元將攻通州,北平無重兵,於是分軍,以常遇春、李文忠率步騎九萬還救,直搗元都開平(上都),元帝北走。遇春暴卒,文忠代領其眾,回師會大軍併力西征。值元軍圍攻大同,文忠奮擊大敗之,生擒脫列伯,殺孔興。元帝見屢次圖謀都告失敗,知道不行,從此打消了南向恢復的妄想。徐達一軍克蘭州、平涼,張思道走寧夏,為擴廓所執。其弟良臣以慶陽降,已而良臣復叛,固守了三個多月,援絕糧盡,城破被殺,陝西平。
李思齊、孔興、脫列伯、張良臣兄弟,或降或死,元大將中只剩擴廓帖木兒還擁兵寧夏,時時出兵攻擾,邊戍不得寧息。劉基對元璋說:「不可看輕擴廓,此人真是將才!」洪武三年(1370)又命大將軍徐達總大兵走西安,搗定西。擴廓方圍蘭州,回兵赴救,大敗於沈兒峪,擴廓奔和林。五年(1372)又分道出塞取擴廓,到嶺北為擴廓大敗,士卒死了幾萬。八年(1375)擴廓死,西北邊戍從此才得安睡,元璋和他的將軍暗地裡都吐了一口氣。
察罕死後,擴廓繼掌兵權,元璋遣使通好,七次去信,使人都被扣留,也不回信。出塞後,又再三遣人招諭,還是不理。最後派李思齊去,見面時以禮相待,辭回時還派騎士送到交界地方,正要分別,騎士說:「奉主帥命令,請留一點東西作紀念!」思齊回答:「我是一個使人,遠道將命,哪來貴重東西呢?」騎士直說:「我要的是你一隻手臂!」思齊知道不免,只好砍了一隻手臂給他,回來後不久就死了。元璋以此益發心敬擴廓。有一天大會諸將,問以誰是天下奇男子,諸將都說:「常遇春將不過萬人,橫行無敵,真奇男子!」元璋笑說:「遇春雖然是人傑,我還可以臣服他;可是我不能臣服王保保,這人真是奇男子!」
北方既定,洪武四年(1371)正月遣兵伐夏,兵分兩路:湯和為征西將軍,周德興、廖永忠為副將率舟師由瞿塘攻重慶;傅友德為征虜前將軍,顧時為副將軍率騎兵由秦、隴攻成都。
明玉珍,隨州人,農人出身,以信義為鄉黨所推重。徐壽輝起兵,玉珍集鄉兵結棚自固,被逼加入紅軍。據蜀稱帝後,折節下士,節儉愛民,求雅樂,開進士科,定賦稅以十取一,下令去釋、老二教,止奉彌勒,不務遠略。天下大亂,四川獨能休兵息民,百姓安居樂業,可說是當時唯一的樂園。在位五年,死時才三十六歲。子明昇以十歲小孩繼位,諸將爭權,互相殘殺,大權旁落,國勢漸衰。
夏國小民弱,聽說大兵壓境,恃瞿塘天險,以鐵索橫斷關口,鑿兩岸石壁,引鐵索為飛橋,用木板平放,置炮石、木桿、鐵銃,兩岸也置炮,層層設險,以為舟師絕不能過。湯和水軍果然被阻,三個月不能前進一步。
夏人以為敵人進攻路線必由瞿塘,把重兵都分配在東線,北邊防務空虛,傅友德軍乘機進破階州(武都)、文州,徑趨綿、漢,以克地時日寫木牌數千投漢江,順流而下。夏東線軍分兵回援漢州失利。廖永忠得到木牌,也從間道繞過敵後,和正面軍前後夾攻,斷飛橋,燒鐵索,直下夔州,水陸並進,明昇乞降。傅友德進圍成都,成都和重慶歸附,也降。十月,湯和等悉定川蜀諸郡縣,夏亡。
明代的火器
火藥從中國傳到歐洲、東南亞、日本和世界各地。到15世紀,中國又從安南(今越南)、葡萄牙、日本等國輸入各種使用火藥的火器。
明代最早的火器是從安南傳來的,叫作神機槍、炮。
神機槍、炮用熟銅或生、熟赤銅相間鑄造。也有用鐵的,最好的是建鐵,其次是西鐵。大小不等,大的用車發,次和小的用架用樁用托,是當時行軍的要器。明成祖非常重視這個新武器,特別組織了一支特種部隊,叫神機營,並設監槍太監,是京軍三大營之一。
永樂十年(1412)下令從開平到懷來、宣府、萬全、興和等山頂,都安放五個炮架,二十年又增設了山西大同、天城、陽和、朔州等地以禦敵。(64)缺點是臨時裝火藥,一發之後,裝第二發要花很多時間。雖然威力大,敵人摸透了情況,臨陣就趴在地下,到神機槍打出之後,立刻衝鋒,火器就無從施展威力了。(65)
古代戰爭是人和人面對面站著打的,有了遠距離的火器以後,就非臥倒、趴在地下不可了。武器的改進也改變了戰爭的方式方法。同時,在戰爭中戰將和戰士的武藝的比重,也逐漸為使用遠距離的火器的熟練程度所代替了。
第一個幫助明成祖製造神機槍的是安南人黎澄。(66)
第二個是佛郎機。佛郎機即今葡萄牙。1517年葡萄牙商船到廣東通商,白沙巡檢何儒買了他們的炮,就叫這種炮作佛郎機。用銅製造,長五六尺,大的重一千多斤,小的重一百五十斤,巨腹長頸,腹部有長孔,藏子銃五個,裝火藥在腹中,射程達到一百多丈,是水戰的利器。
1519年寧王宸濠反,福建莆田鄉官林俊得到消息,連夜派人用錫做了佛郎機的模型和火藥配方,送給統帥王守仁,送到的時候,王守仁已經把宸濠俘虜了,沒有用上。(67)到1529年才正式製造,叫作大將軍,發給各邊鎮用於防守。(68)
倭寇侵擾中國,又從日本傳入鳥嘴銃。唐順之記其形制說:
佛郎機、子母炮、快槍、鳥嘴銃都是嘉靖時的新武器,鳥嘴銃最後出,也最厲害。銃以銅、鐵為管,用木桿裝管。中貯鉛彈,所擊人馬洞穿。其點放之法,用手握銃,點燃藥線。管背安雌雄兩臬(瞄準器),用眼睛對臬,用臬對準所要射擊的目標,對準了才發射,要打敵人的眉毛鼻子,沒有一失。快於神機槍,准於快槍,是火器中的最好的東西。(69)
宋應星《天工開物》記鳥銃的製造方法很詳細,說鳥雀在三十步內被銃擊,羽肉皆碎。五十步外方有完形,百步以外,銃力微弱,便不行了。
到明末,又傳入紅夷炮,長兩丈多,重的到三千斤,能夠打穿城牆,聲聞數十里。天啟元年(1621)兵部建議,招寓居澳門,精於火炮的西洋人羅如望、陽瑪諾、龍華民來內地製造銃炮。製成後命名為大將軍,並派官祭炮。1630年又派龍華民、畢方濟到澳門買炮和招募炮手,西洋人陸若漢、公沙的西勞帶領西洋人多名帶銃炮應募,參加寧遠、涿州等戰役。(70)1626年明將袁崇煥守寧遠,和清軍作戰,用紅夷炮轟擊敵人,打了一個大勝仗,就是著名的寧錦大捷。傳說清太祖努爾哈赤就是被紅夷炮打傷致死的。1631年明將孔有德帶著紅夷炮投降清軍,1632年清也開始造炮。
現在陳列在北京故宮午門左右闕門的幾尊古老的大炮,就是明、清戰爭的遺物。
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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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暘《請實軍伍疏》:「天下衛所官軍原額二百七十餘萬。」
(2)《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暘《請實軍伍疏》。
(3)按《明史·職官志》五:「計天下內外衛,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
(4)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
(5)《明史》卷六八《輿服志》四:「武臣受重寄者,征西、鎮朔、平蠻諸將軍銀印虎紐,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葉篆文。洪武中嘗用上公佩將軍印,後以公侯伯及都督充總兵官,名曰掛印將軍。有事征伐,則命總兵佩印以往,旋師則上所佩印於朝。」卷七六《職官志》五:「其總兵掛印稱將軍者,雲南曰征南將軍,大同曰征西前將軍,湖廣曰平蠻將軍,兩廣曰征蠻將軍,遼東曰征虜前將軍,宣府曰鎮朔將軍,甘肅曰平羌將軍,寧夏曰征西將軍,交趾曰副將軍,延綏曰鎮西將軍[諸印洪熙元年(1425)制頒]。其在薊鎮、貴州、湖廣、四川及運淮安者,不得稱將軍掛印。」
(6)《明史》卷一四五《張玉傳》:「帝嘗謂英國公輔有兄弟可加恩者乎?輔頓首言蒙上恩,借近侍,然皆奢侈。獨從兄侍郎信賢可使也。帝召見信曰:是英國公兄耶?趣武冠冠之,改錦衣衛指揮同知世襲。時去開國未遠,武階重故也。」
(7)敖英《東谷贅言》下:「我國初都督府軍數,太僕寺馬數,有禁不許人知。」
(8)陳衍《槎上老舌》:「祖制五府軍外人不得預聞,唯掌印都督司其籍。前兵部尚書鄺埜向恭順侯吳某索名冊稽考,吳按例上聞,鄺惶懼疏謝。」《明史》卷六九《兵志》一:「先是京師立神機營,南京亦增設,與大小二教場同練軍士,常操不息,風雨方免,有逃籍者。憲宗命南給事御史時至二場點閱。成國公朱儀及太監安寧不便,詭言軍機密務,御史詰問名數非宜。帝為罪御史,仍令守備參贊官閱視,著為令。」
(9)《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暘《請實軍伍疏》:「天下衛所官軍原額二百七十餘萬。」
(10)《大明會典》卷一二九至一三〇各鎮分例。
(11)《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1394)四月癸酉,詔兵部凡以罪謫充軍者,名為恩軍。」
(12)陸容《菽園雜記》八:「本朝軍伍皆謫發罪人充之,使子孫世世執役,謂之長生軍。」
(13)黃佐《雙槐歲鈔》四:「齊(泰)黃(子澄)奸惡九族外親姻連亦皆編伍,有遍一縣連蔓盡而及他邦者,人最苦之。」
(14)《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1380)五月乙未,詔曰:軍民已有定籍。敢有以民為軍,亂籍以擾吾民者禁止之。」
(15)宋濂《宋學士文集》補遺三《棣州高氏先瑩石表辭》:「北兵戍南土者宗族給其衣費,謂之封樁錢。」這名稱到明代也仍沿用。
(16)《明史》卷二三《潘塤傳》:「故事每海軍一,佐以余丁三。」
(17)《明史》卷二〇五《李遂傳》:「嘉靖三十九年(1560)江北河池營卒以千戶吳欽革其幫丁,驅而縛之竿。幫丁者操守卒給一丁資往來費也。」
(18)《明史》卷一七七《李秉傳》:「景泰二年(1451)言:軍以有妻者為有家,月餉一石。無妻者減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無妻,概以無家論,非義,當一體增給。從之。」同書卷二〇五《李遂傳》:「舊制南軍有妻者月糧米一石,無者減其四。春秋二仲月米石折銀五錢。」
(19)《明史》卷一八五《吳世忠傳》:「弘治十一年(1498)言:國初設七十二衛,軍士不下百萬。」同書卷八九《兵志》一:「嘉靖二十九年(1550)吏部侍郎王邦瑞攝兵部,因言:『國初京營勁旅不減七八十萬。』」
(20)《明史》卷一八一《李東陽傳》,同書卷一九三《費宏傳》:「太倉無三年之積,而冗食日增,京營無十萬之兵,而赴工不已。」卷一九四《梁材傳》:「嘉靖六年(1527)時修建兩宮七陵,役京軍七萬,大役頻興,役外衛班軍四萬六千人,郭勛籍其不至者,責輸銀雇役,廩食視班軍。」
(21)《明史》卷一八〇《張寧傳》:「景泰七年(1456)言:京衛帶俸武職,一衛至二千餘人,通計三萬餘員,歲需銀四十八萬,米三十六萬,他折俸物動經百萬。耗損國儲,莫甚於此。而其間多老弱不嫻騎射之人。」
(22)《明史》卷二七五《解學龍傳》:「天啟二年(1622)疏言:國初文職五千四百有奇,武職二萬八千有奇。神祖時文增至一萬六千餘,武增至八萬二千餘。今不知又增幾倍?」
(23)《明成祖實錄》卷六八:「永樂五年(1407)六月辛卯,御史蔣彥祿言:國家養軍士以備攻戰。暇則教之,急則用之。今各衛所官夤緣為奸,私家役使,倍蓰常數。假借名義以避正差,賄賂潛行,互相蔽隱。」
(24)《明史》卷一七七《年富傳》:「英國公張懋及鄭宏各置莊田於邊境,歲役軍耕種。」
(25)王鏊《王文恪公文集》卷一九《上邊議八事》:「今沿邊之民,終年守障,辛苦萬狀。而上之人又百方誅求,雖有屯田而子粒不得入其口,雖有月糧而升斗不得入其家,雖有賞賜而或不得給,雖有首級而不得為己功。」《明史》卷一八二《劉大夏傳》:「弘治十七年(1504)召見大夏於便殿……問軍,對曰:窮與民等。帝曰:居有月糧,出有行糧,何故窮?對曰:其帥侵克過半,安得不窮!」《明英宗實錄》卷一二六:「正統二年(1437)十月辛亥,直隸巡按御史李奎奏:沿海諸衛所官旗,多克減軍糧入己,以致軍士艱難,或相聚為盜賊,或興販私鹽。」
(26)《明史》卷一六四《曹凱傳》:「景泰中擢浙江右參政。時諸衛武職役軍辦納月錢,至四千五百餘人。」同書卷一八〇《汪奎傳》:「成化二十一年(1485)言:內外座營監槍內官增置過多,皆私役軍士,辦月錢。多者至二三百人。武將亦多私役健丁,行伍唯存老弱。」甚至余軍亦被私役,《明英宗實錄》卷一八六:「正統十四年(1449)十二月壬申,兵科給事中劉斌奏:近數十年典兵官員既私役正軍,又私役余丁。甚至計取月錢,糧不全支。是致軍士救饑寒之不暇,尚何操習訓練之務哉!」
(27)《明英宗實錄》卷四六:「正統三年(1438)九月丙戌,行在兵部奏:天下都司衛所發冊坐勾逃故軍士一百二十萬有奇。今所清出,十無二三。未幾又有逃故,難以遽皆停止。」
(28)《籌海圖編》卷一一《實軍伍》,兵部尚書張時徹云:「(衛軍)無妻者輒罷革。」《明史》卷九二《兵志》四:「軍士應起解者皆僉妻。」
(29)《大明會典》卷一五五《兵部三八·軍政二·冊單》:「凡大造之年,除軍黃總冊照舊攢造外,又造兜底一冊,細開各軍名貫,充調來歷,接補戶丁,務將歷年軍冊底査對明白,毋得脫漏差錯。又別造類姓一冊;不拘都圖衛所,但系同姓者摘出類編。又別造類衛一冊,以各衛隸各省,以各都隸各衛,務在編類詳明,不許混亂。其節年問發永遠新軍亦要附入各冊,前葉先査概縣軍戶總數以遞合圖,以圖合都,以都合縣。不許戶存戶絕,有無勾單,務尋節年故牘,補足前數。每於造冊之年,另造一次,有增無減,有收無除。每縣每冊各造一樣四本,三本存各司府州縣,一本送兵部備照。冊高闊各止一尺二寸,不許寬大,以致吏書作弊。」按軍黃《明史》及《明史稿·兵志》均作軍貫,今從《會典》。
(30)《明史》卷九二《兵志》清理軍伍。同書卷一三八《陳修傳》:「翟善遷吏部尚書,帝欲除其家戍籍。善曰:戍卒宜增,豈可以臣破例。帝益以為賢。」
(31)《明史》卷一四二《陳彥回傳》:「彥回莆田人。父立誠為歸安丞,被誣論死,彥回謫戍雲南,家人從者多道死,唯彥回與祖母郭在。會赦又弗原,監送者憐而縱之,貧不能歸,依鄉人知縣黃積良。……彥回後擢徽州知府。……當彥回之戍雲南也,其弟彥囦亦戍遼東。至是詔除彥回籍。」按以罪謫戍者,如罪不至全家,經請求得由子弟代役,《明史》卷一四三《高巍傳》:「由太學生試前軍都督府左斷事,……尋以決事不稱旨當罪,減死戍貴州關索嶺。特許弟侄代役,曰旌孝子也。」《周縉傳》:「遣戍興州,有司遂捕縉械送戍所。居數歲,子代還。」
(32)《明史》卷二八一《趙豫傳》,同上《張宗璉傳》:「朝遣李立理江南軍籍,檄宗璉自隨。立受黠軍詞,多逮平民實伍。」吳寬《匏翁家藏集》卷三三《崔巡撫辯誣記》:「宣德初所謂軍政條例始行於天下。御史李立往理蘇、常等府。立既刻薄,濟以蘇倅張徽之凶暴,專欲括民為軍。民有與辯者,徽輒怒曰:汝欲為鬼耶?抑為軍耶?一時被誣與死杖下者,多不可勝數。蘇人恨入骨髓。然畏其威,莫敢與抗也。」
(33)顧起元:《客座贅語》二《勾軍可罷》:「南都各衛軍在衛者,余嘗於送表日見之。尪羸飢疲,色可憐,與老稚不勝衣甲者居大半。平居以壯儀衛,備國容猶不足,脫有事而責其效一臂力,何可得哉!其原繇尺籍,皆系祖軍,死則其子孫或其族人充之,非盲瞽廢疾,未有不編於伍者。又戶絕必清勾,勾軍多不樂輕去其鄉,中道輒逃匿,比至又往往不習水土,而病且死。以故勾軍無虛歲而什伍日虧。且勾軍之害最大,一戶而株累數十戶不止。比勾者至衛所,官衛又以需索困苦之,故不病且死,亦多以苦需索而竄。」
(34)《明史》卷一四五《朱能傳》:「朱勇以南北諸衛所軍,備邊轉運,錯互非便。請專令南軍轉運,北軍備邊。」
(35)《劉忠宣公集》卷一《乞休疏》中語。
(36)《明史》卷一六五《丁瑄傳》:「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英王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擒遂昌賊蘇才。處州知府張佑擊賊眾,擒斬千餘人。」
(37)《明史》卷一六五《葉禎傳》卷一七七《葉盛傳》:「天順二年(1458)巡撫兩廣,時兩廣盜賊蜂起,所至破城殺將,諸將怯不敢戰,殺平民冒功,民相率從賊。」
(38)狼兵和土兵是湖南、廣西一帶土司的軍隊,參看《明史》卷三一〇《土司傳》和毛奇齡《蠻司合志》。
(39)《明史》卷一八七《洪鐘傳》:「正德五年(1510),保寧賊起。官兵不敢擊,潛躡賊後,馘良民為功,土兵虐民尤甚。時有謠曰:賊如梳,軍如篦,土兵如鬀。」
(40)《明史》卷一八七《陳金傳》:「正德六年(1511),江西盜起。金以所屬郡兵不足用,奏調廣西狼土兵,累破劇賊。然所用目兵,貪殘嗜殺,剽掠甚於賊。有巨族數百口闔門罹害者。所獲婦女率指為賊屬,載數十艘去。民間謠曰:土賊尤可,土兵殺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其力不為禁。」
(41)蒙古降人和內地的土著蒙古人。
(42)顧炎武《亭林文集》卷六《兵制論》:「正德末始令郡縣選民壯。弘治中制里僉二名若四五名。有調發官給行糧。正德中計丁糧編機兵銀,人歲食至七兩有奇,悉賦之民。此之謂機(兵)快(手)民壯,而兵一增,制一變。又久備益弛,盜發雍豫,蔓延數省,民兵不足用,募新兵,倍其糈,以為長征之軍,而兵再增,制再變。屯衛者曰:我烏知兵,轉漕耳。守御非吾任也。故有機壯而屯衛為無用之人。民壯曰:我烏知兵,給役耳。調發非吾任也。故有新募而民壯為無用之人。」
(43)《明史》卷一五七《楊鼎傳》:「也先將寇京師,詔以監察御史募兵兗州。」同書卷一六《石瑋傳》:「景帝即位,出募天下義勇。」卷一七五《白圭傳》:「陷土木脫還,景帝命往澤州募兵。」按同書卷一六四《左鼎傳》:「初京師戒嚴,募四方民壯分營訓練,歲久多逃,或赴操不如期。建議編之尺籍。(練)綱等言:招募之初,激以忠義,許事定罷遣。今展轉輪操,已孤所望。況其逃亡,實迫寒餒。豈可遽著軍籍!邊方多故,倘更招募,誰復應之。詔即除前令。」此為景泰四年(1453)事,距招募入伍時已五年。似乎這次所募的大部分是各地民壯,雖未著錄於中央軍籍,卻已入伍四五年,編營訓練,其性質和後來的兵相同了。至於《楊鼎傳》和《白圭傳》所記的募兵,當即為和軍對稱並行的兵,並非地方的民壯。又募兵須由中央,地方長官不得擅募。《明史》卷一六四記李信以擅募被劾可證:「景泰中曹凱擢浙江右參政。鎮守都督李信擅募民為軍,糜餉萬餘石。凱劾奏之。信雖獲宥,諸助信募軍者皆獲罪。」傳中軍當作兵。
(44)《明史》卷二〇五《李遂傳》:「振武營者(南京)兵部尚書張鏊募健兒以御倭,素驕悍。(以給餉逾期譁變)遂奏調振武軍護陵寢,一日散千人。」
(45)《明史》卷一九九《鄭曉傳》:「募鹽徒驍悍者為兵。」
(46)《明史》卷二一二《戚繼光傳》:「朱先募海濱鹽徒自為一軍。」
(47)《明史》卷二一二《俞大猷傳》:「嘉靖四十二年(1563),惠州府參將謝敕與伍端溫七戰失利,以俞家軍至恐之。」
(48)《明史》卷二〇四《翟鵬傳》:「嘉靖二十一年(1542),起鵬宣大總督。……修邊牆……得地萬四千九百餘頃。募軍千五百人,人給五十畝,省倉儲無算。」
(49)《明史》卷二五一《蔣德璟傳》:「文皇帝設京衛七十二,計軍四十萬。畿內八府軍二十八萬,又有中都、大寧、山東、河南入衛班軍十六萬,春秋入京操演。深得居重馭輕之勢。且自來征討,皆用衛所官軍,嘉靖末始募兵,遂置軍不用,至加派日增,軍民兩困。」
(50)《明史》卷二三七《馮應京傳》:「遼陽陷,時議募兵。何棟如自請行。遂齎帑金赴浙江,得六千七百人。……所募兵畏出關,多逃亡。」
(51)《明史》卷二五九《熊廷弼傳》:「劉國縉募遼人為兵,所募萬七千人,逃亡過半。」並參閱《熊襄愍公集》卷四《新兵全伍脫逃疏》。
(52)《明史》卷二六四《李夢辰傳》:「崇禎六年(1633)冬……累遷本科給事中。復言:將驕軍悍,鄧玘、張外嘉之兵弒主而叛,曹文詔、艾萬年之兵望賊而奔,尤世威、徐來朝之兵離汎而遁。今者張全昌、趙光遠之兵且倒戈為亂矣。滎澤劫庫殺人,偃師列營對壘,且全昌等會剿豫賊,隨處逗留,及中途兵變,全昌竟東行,光遠始西向。驕抗如此,安可不重治。帝頗采其言。」
(53)《明史》卷一五七《柴車傳》:「宣德六年(1431),山西巡按御史張勖言:大同屯田多為豪右占據。命車往按得田幾二千頃,還之軍。」卷一七六《商輅傳》:「塞上腴田率為勢豪占據,輅請核還之軍。」卷一五五《蔣貴傳》:「成化十年(1474),蔣琬上言:大同、宣府諸塞腴田,無慮數十萬,悉為豪右所占。」卷一八〇《張泰傳》:「弘治五年(1492)泰言:甘州膏腴地,悉為中官武臣所據,仍責軍稅。城北草湖,資戍卒牧馬,今亦被占。」卷二六二《孫傳庭傳》:「崇禎九年(1636)……西安四衛舊有屯田二萬四千餘頃,其後田歸豪右,軍盡虛籍。」
(54)侯朝宗《壯悔堂文集》卷四《代司徒公屯田奏議》:「(諸閫帥蔭職以)肥區歸己,而以其瘠磽者移之軍士,久則竄易厥籍,而糧彌不均。於是不得不寄甲於勢要,而欺隱遂多。欺隱多於是不得不攤稅於佃軍,而包賠愈苦。流病相仍,非朝伊夕,人鮮樂耕,野多曠土,職此之繇。」
(55)《明史》卷二〇八《黎貫傳》:「嘉靖二年(1523)疏言: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萬,而今損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三萬,而今損二百五十萬。以歲入則日減,以歲出則日增。」
(56)《明史》卷二〇〇《孫應奎傳》:「俺答犯京師後,羽書旁午徵兵餉。應奎乃建議加派,自北方諸府暨廣西、貴州外,其他量地貧富,驟增銀一百十五萬有奇,而蘇州一府乃八萬五千。」
(57)《明史》卷二二四《宋傳》:「萬曆十四年(1586)遷戶部尚書。言:邊儲大計,最重屯田、鹽策。近諸邊年例銀增至三百六十一萬,視弘治初八倍。」
(58)《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傳》:「萬曆十四年(1586)進士……累遷戶科都給事中,上籌劃邊餉議言:諸邊歲例,弘正間止四十三萬,至嘉靖則二百七十餘萬,而今則三百八十餘萬。」
(59)《明史》卷二二〇《王遴傳》:「故事戶部銀專供軍團,不給他用。帝大婚,暫取濟邊銀九萬兩為織造費。至是復欲行之,遴執爭。未幾詔取金四千兩為慈寧宮用,遴又力持,皆不納。」卷二三七《萬象春傳》:「皇女生,詔戶部光祿寺各進銀十萬兩,象春力諫不聽。」卷二二〇《趙世卿傳》:「福王將婚,進部帑二十七萬,猶以為少。……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數十萬。世卿引故事力爭,詔減三之一。世卿復言:陛下大婚止七萬,長公主下嫁止十二萬,乞陛下再裁損,一仿長公主例。帝不得已從之。」卷二四〇《朱國祚傳》:「萬曆二十六年(1598)詔旨採辦珠寶二千四百萬,而天下賦稅之額乃止四百萬。」《王德完傳》:「今皇長子及諸王冊封冠婚至九百三十四萬,而袍服之費復二百七十餘萬。」卷二四〇《張問達傳》:「帝方營三殿,采木楚中,計費二百二十萬有奇。」
(60)《明史》卷二三〇《汪若霖傳》:「萬曆三十六年(1608)巡視庫藏,見老庫止銀八萬,而外庫蕭然。諸邊軍餉積逋至百餘萬。」
(61)《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傳》:「萬曆二十八年(1600)起任工科,極陳國計匱乏,言:近歲寧夏用兵費百八十餘萬,朝鮮之役七百八十餘萬,播州之役二百餘萬。」按畢自嚴所記與此不同,《石隱園藏稿》卷六《清査九邊軍餉疏》:「征哱拜之費用過一百餘萬,兩次征倭之費用過五百九十五萬四千餘兩,征播之費用過一百二十二萬七千餘兩。」
(62)《明史》卷二七五《楊文弱集》卷一,萬曆四十七年(1619)九月,《請立兵冊清査遼餉確數稿》:「新兵原食一兩二錢,今遞加至一兩八錢。舊兵原食四錢,今遞加至一兩二錢。新兵遞加,往開元等一兩八錢,往鐵嶺等一兩六錢。舊兵遞加,其上等一兩二錢,中等者八錢。」天啟元年(1621)六月《三覆議山東河北增兵用餉稿》:「定遼西新舊兵例分為五等,一等月給銀二兩,二等月給銀一兩八錢,三等月給銀一兩五錢,四等月給銀一兩二錢,五等月給銀八錢。」
(63)《明史》卷二五六《畢自嚴傳》:「兵部尚書梁廷棟請增天下田賦,自嚴不能止。於是舊增五百二十萬之外,更增百六十五萬有奇,天下益耗矣。」卷二五七《梁廷棟傳》:「畝加九厘之外,再增三厘,於是增賦百六十五萬有奇,海內益怨咨。」按卷二五二《楊嗣昌傳》:「神宗末年增賦五百二十萬,崇禎初再增百四十萬。統名遼餉。」作百四十萬,誤。
(64)《明史·兵志》。
(65)丘濬:《大學衍義補·火攻論》。
(66)沈德符:《野獲編》。
(67)王守仁:《陽明集要》,《文華集》三,《庚辰書佛郎機遺事》。
(68)《明史·兵志》。
(69)《荊川外集》卷二,《條陳薊鎮練兵事宜》。
(70)《明史·兵志》;黃伯祿:《正教奉褒》,第14、15頁。